远洋船舶进出长江注意事项
船舶码头安全操作规程

船舶码头安全操作规程船舶码头是货物和人员进出港口的主要入口,也是港口物流运输的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船舶码头的安全运营,减少事故风险,保护港口设施和人员的安全,制定船舶码头安全操作规程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一、进出港船舶的安全检查进出港的船舶是码头安全操作的关键环节。
在船舶进出港区域,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
对进出港的船舶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船舶的结构完整性、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导航设备的准确性等。
同时,在船舶进出港的过程中,应遵守港口的交通规则,确保船舶安全无碰撞地进出港。
二、货物装卸的安全操作货物装卸是船舶码头的主要工作,也是潜在事故风险最高的环节。
为了确保货物装卸的安全操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程。
首先,需保证装卸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避免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其次,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确保人员操作的准确和货物的稳定。
特别是对于危险货物的装卸,应采取额外的安全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码头高风险区域的管理船舶码头中存在一些高风险区域,如船舶进出港的航道、码头边缘等。
这些区域需要进行专门的管理,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首先,在高风险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提示人员注意安全。
其次,应加强对高风险区域的巡视和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危险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对高风险区域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四、应急预案和演练在船舶码头的安全操作规程中,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在事故发生时,快速做出反应并采取措施的重要指导。
应急预案中应包括事故类型的分类、责任人的职责和行动方案等内容。
为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定期进行演练和训练。
通过演练,可以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使人员在实际应对事故时能够迅速反应,有效处置。
船舶码头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保障港口的安全和顺利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和执行这些规程要求全体从业人员共同努力,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长江船舶过闸安全管理规定

长江船舶过闸安全管理规定公司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干线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过闸安全工作的通知》(交水函【2015】754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过闸船舶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三峡—葛洲坝枢纽河段通航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公司船舶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品船舶安全通过三峡、葛洲坝船闸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安全部门加强过闸船舶的安全管理,强化日常航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视频监控室加强实时值班,充分利用AIS、ECS、GPS、CCTV、手机或其他有效手段对通过三峡两坝船闸船舶实施全程监控。
二、公司全面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相关过闸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制定和完善危险品船过闸应急预案,组织船舶开展船岸应急演练;签订《危险品船舶过闸安全防范承诺书》。
三、船舶建立《安全保卫过闸预案》,按规定船长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除核定船员外,禁止其他人员及家属随船。
四、船舶配载严格遵守船闸过闸吃水限制,留足安全富余水深;过闸前船长认真核实本船最大净空高度,留足安全净空高度;进出船闸、坝区严格遵守船舶《通过三峡大坝、葛洲坝安全操作规程》。
五、船舶通过三峡两坝船闸前,应严格落实过闸管理制度,如实申报危险货物品名、编号、实际载货量等货载信息(即报闸管理)等。
六、船舶认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妥善保存及管理,各轮船长过闸前组织全体船员加强对本航次所载货物的安全技术说明进行培训学习,以便能熟习掌握货物的理化特性及相关应急措施。
七、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过闸船舶治安、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暂行)、《船舶隐患排查制度》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过闸前的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主机、辅机、舵机等关键设备、火灾报警系统、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烟囱火灾熄灭系统以及AIS、GPS、ECS、雷达等助航设备的检查,确保船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船舶进出北美五大湖的注意事项

船舶进出北美五大湖的注意事项
船舶进出北美五大湖的注意事项如下:
船舶尺寸以及配备都有特殊的要求。
例如,全长不能超过222.5m,宽不能超过23.2m,水面上最大高度不能超过35.5m,船首两舷要备有可下人的小吊,船尾要备有尾锚并都处于随时可用状态,船首尾均要配有足够数量的钢丝缆和引缆等。
船舶进入Seaway之前,要在圣劳伦斯河内航行,在进入加拿大水域之前,代理会将船舶应报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电传或传真至船上,船长应认真阅读,详细做出答复。
要求船长在进入加拿大水域24h前报告船舶的位置、航向、速度,以及到达CapeRay和CapeNorth的ETA 等。
[最新]超大型海轮进江引航操作及注意事项
![[最新]超大型海轮进江引航操作及注意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53204ee4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5c.png)
超大型海轮进江引航操作及注意事项00000002003年7月1日,长江江苏段水域全程实行船舶定线制,通航分道按各自靠右的航行原则设置。
南京燕子矶以下水域主航道內,设标水深10.5米,航宽500米(不足500米按实际航宽,但不能少于200米)。
大型船舶由于尺度大,进江时就会受到航宽和水深的限制,有时会偏离自己的航路。
所以我们在引领大型船舶时,要事先向海事部门报批,制定详细的航行计划和安全保障措施,随时和沿路的交管中心取得联系,提供良好的航道环境。
0 0000000一、大型船舶与普通船舶的区别00000000船舶在大型化发展过程中,其船体尺度和主机推进马力都有了大幅度增加。
但因受到动力推进机械装置与为了提高船舶在营运中实际经济效益的关系,大型船舶船体尺度和载重吨位的增加远大于所配备主机马力的增加。
所以超大型船舶较普通船舶有许多特点。
仅从操纵性能上比较就有以下区别:(1)船舶质量大,冲程大,紧急停车性能下降。
(2)反应迟钝,舵效差,航向稳定性差,当船速下降到4节以下时基本没有舵效。
(3)变速操纵较为滞后,减速慢,加速也慢。
(4)L/B的值较小,容易产生偏航。
(5)B/D的值较大,浅水航行时易首倾,航行阻力增大,船速下降。
00000000二、影响航行安全的因素00000000影响超大型海轮航行安全的因素很多,除了船舶自身缺陷如主机故障、舵机失灵等因素外,自然环境和航道环境对航行安全也有很大的影响。
00000001、自然环境对船舶的影响。
00000000(1)风浪对船舶航行的影响。
由于大型船舶水面以上受风面积大,受风的影响也大。
船舶因顶风而减速,因顺风而增速。
当风向与首尾面斜交或垂直时,船舶将向下风漂移,同时其船首将向上风或下风偏转;尤其是在低速航行时,遇到强风甚至还会出现舵力转船力矩不足以抵御偏转力矩,使船舶陷于不能操纵的境地。
上述影响与船舶的吃水有极大的关系。
根据经验,空船时受3—4级风的影响相当于半载时受5—6级风、满载时受7—8级风的影响。
船舶航行安全措施

船舶航行安全措施1、安全措施1.1、枯水期船舶航行安全措施1.2、枯水期各船要清舱、减载、控制油水存量,减少本船吃水。
当渝水位2米以下,各船舶应保证有足够的剩余吃水。
通过浅槽减车时,车速的大小,用车时机要掌握恰当。
航行中、下游要注意收阅航道通告和天气预告,浅槽航行要观察水纹、听水声,做到及时松车、防止吸浅。
航道宽度和水深不够时,要果断扎槽或采取另外措施,切忌盲目航行。
1.3、航行中要注意收听气象预报,观察气候变化,发现有雾兆,应果断采取锚泊扎雾,绝对不能侥幸盲目航行。
泊港或中途宿夜,必须加强联系,气候好转后方可发航,尤其是锚泊川江雾区上、下航段,更不得发航过早。
1.4、严格执行《长江上游南津关至羊角滩控制河段安全管理规定》中现在存在的航段的规定及《枯(中洪)水期不准会船地段和等让水域的规定》,严禁违章抢航、抢槽、抢靠码头,充分估计大型船舶和地方小型船队的操纵困难,及早采取避让措施。
1.5、渝水位1.5米以上柴盘子牛肋巴穿浩,水势扫弯力强,船舶按常规应当考虑走王家滩,进槽前应加强同羊旺子、骑马桥信号台的联系,若王家滩槽口有上水船,应及早采取减速措施,必要时在周家碛碛脑掉头稳舵等候。
1.6、渝水位1.5米以下,走柴盘子要指定技术熟练二副执舵,大副监舵,必要时大副执舵,专人操车,船长亲自引航以确保安全。
1.7、航行中、下游船舶要按时收听气象台的风讯预报和天气预报,有大风预报时船舶应充分估计自身的抗风浪能力,做好必要的应急措施,必要时早选择锚地扎风,防止盲目冒进,造成海损、货损事故。
1.8、入冬前提前做好防冻防滑准备工作,特别是航行中、下游船舶,要提前包扎管系,做好防冻防滑工作。
1.9、正确估计本船的过滩能力,必要时做好助拖、邦拖或扎水的准备。
2、中水期船舶航行安全措施2.1、枯、中水位交替,水位时涨时落,不稳定,要按枯水航法操作。
接班前认真备课,注意碍航礁石高度,按规定过河点过河,行经溪口、碛尾和有暗浅或内拖水航段应保持较开距离。
交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解释-交水发[1999]195号文印发
![交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解释-交水发[1999]195号文印发](https://img.taocdn.com/s3/m/3c1d65ca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ff.png)
交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解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解释(1999年4月29日交通部交水发〔1999〕195号文印发)总则1.第三条规定的船方或代理人向港口提供的“资料”是指:记载船舶性质(指船舶属于外轮、租轮、国轮或中外合营船舶)、吨位、付费对象(主要是指货物的装卸费、港机费用(指舱底交货的货物,由船方负担的港机费用)、起货机工力费等的付费对象)、舱单、货物积(装)载图、船舶抵达锚地时间、起运港、目的港、来港、去港等内容的文件。
需要提出申请的付费项目有:捆拆、加固、铺舱、隔票、翻舱、开(关)舱、租用港口船舶(机构、设备)、扫舱、洗舱、拆(搭)防动板、特殊平舱、处理污水、集装箱特殊清洗、杂项作业。
必须由船方签证的项目有:引航、移泊、使用拖轮(包括协助船舶靠离码头、调头及航行中的护航)、引航员滞留、引航员待时、引航员交通(长江引航)、停泊(指与装卸作业无关的船方责任造成的停泊)、船上困难作业、分票、开(关)舱、装卸技术指导、供水、倒垃圾、工人待时。
2.第四条第(一)项第一款明确,具有装载和拖带第二种或二种以上用途的船舶在港口发生的船舶费用,其计费单位按本次实际用途确定。
停泊费按船舶净吨计征。
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船舶“载重吨”,包括货舱载重吨和乘客定额。
乘客定额以5人折合1计费吨计算。
第(六)项规定的“每一提单或装货单每项费用的尾数以1.00元计算,不足1.00元的进整”是指港口费每张计费单每项费用的尾数以1.00元计算,不足1.00元的进整。
大型船舶避碰,这些避让知识点要掌握

大型船舶避碰,这些避让知识点要掌握对于大型船舶,由于受自然环境和通航条件的限制,加上其本身排水量大、惯性大、盲区大、操纵性差等特点,所以在避让时必须首先注意“及早”两个字,即及早发现来船、及早控制船速、及早适时用舵、及早采取回舵。
相对于小型船舶而言,大型船舶能否及时发现来船和严格把握好船舶操纵中用车或用舵的提前量更为重要。
大型船舶行驶注意事项,你要知道的在这里!一、海上行驶避让1.机动船的行驶避让早、大、宽、清无论是大洋航行(俗称放洋)还是近海航行,大型船舶均应及早通过视觉、雷达与AIS发现来船,在互见中避让机动船时,应采用早、大、宽、清的避碰原则,尽早采取适合当时环境和条件的避碰行动,保证在安全距离通过。
大型集装箱船因船速快,在对遇局面中可在距来船8n mile 左右就采取行动,尽量保持与他船在2n mile 左右通过。
但是,当能见度不良和风浪较大时,则应尽可能与他船保持2n mile 以上的会遇距离,以策安全。
舵让为主,车让为辅与一般船舶一样,大型船舶在海上避让他船时也是“舵让为主,车让为辅“,基本上都采用改向避让的措施。
由于大型船舶转向避让时前冲距离与反移量因惯性而增大,旋回时间与速度因舵效等原因而变慢,所以驾驶人员在操纵这类船舶避让他船时必须充分考虑到自身惯性大和舵效差等因素而带来的局限性,及早取用大舵角来避免与他船形成紧迫局面。
通常初始舵角在15°以上,待来舵后应及早回舵。
考虑到有些超大型油轮在海上定速航行时受单台发电机工作负荷的限制而不宜使用大舵角时,则应提前采取10°~15°的舵角加以避让。
当能见度不良时,大型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按行驶避碰规则的要求,备车航行并严格控制船速当能见度不良时,大型船舶在海上航行必须按行驶避碰规则的要求,备车航行并严格控制船速。
在海上航行避让他船时,除了考虑转向避让外,必要时应及时采取大幅度减速停船的措施。
鉴于大型船舶惯性和冲程大的特点,船舶驾驶人员除了航行中严格控制船速外,在采取变速避让他船的行动时,必须及早和采取大幅度降速的行动,以确保避让可行性和有效性。
船舶安全注意事项

船舶安全注意事项一、前言船舶是一种重要的交通工具,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
因此,在乘坐船舶时,我们必须时刻注意安全,以避免出现意外事故。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船舶安全注意事项。
二、上下船注意事项1. 选择正规的码头或港口进行上下船,不要在野外或私人码头上进行。
2. 在上下船时要稳定身体,尽量避免猛冲猛撞造成跌倒或滑倒。
3. 上下楼梯时要手握扶手,并保持身体平衡。
4. 在上下陡峭的坡道时,应该抓好扶手并小心行走。
5. 如果有老人或小孩同行,应该提前为他们准备好护栏和扶手,并帮助他们稳定身体。
三、海上旅行注意事项1. 在海上旅行中,应该始终遵守船长的指示和规定。
如果有任何问题或疑虑,应该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
2. 在海上旅行中,应该穿着合适的服装和鞋子,并保持干燥。
如果天气恶劣,应该穿上防水衣物。
3. 如果有晕船的情况,应该提前准备好晕船药物,并按照医生的建议使用。
4. 在海上旅行中,应该尽量避免在甲板上乱跑或嬉闹。
如果需要在甲板上行走,应该小心行走,并注意周围环境。
5. 在海上旅行中,应该注意保持身体平衡,并避免在船体摇晃时进行过度运动或活动。
四、紧急情况处理1. 如果出现火灾等紧急情况,应该立即按照船长的指示进行撤离。
如果没有指示,则应该尽快寻找逃生通道并进行撤离。
2. 在逃生时,应该保持冷静并避免恐慌。
同时要注意周围环境和其他乘客的安全。
3. 在逃生时,应该尽量使用救生设备,并按照救生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如果不会使用救生设备,则可以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4. 如果出现意外事故或伤害,应该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请求帮助。
同时要尽可能提供详细的情况和位置信息。
五、船舶安全设施1. 在船舶上,应该熟悉各种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例如:逃生通道、灭火器、救生艇等。
2. 在船舶上,应该定期检查各种安全设施的状态,并及时更换或修理损坏的设备。
3. 在船舶上,应该遵守各种安全规定和指示。
例如:禁止在客房内使用明火、禁止在甲板上抛弃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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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船舶进出长江注意事项
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
进出长江之前做好充分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所采取的紧急措施。
二、随时要保持正规的瞭望。
要利用船舶一切可利用的手段,加强瞭望,认真分析、判断附近船舶的动态,及时联系、并采取避让措施,确保船舶安全。
三、要保持安全航速,同时严格遵守长江各段的限速规定。
四、通过一切有效手段获取有利于进出长江的航海资料与信息。
五、要熟悉本船的操纵性能,充分了解主机、副机、舵机、锚机的性能。
六、要充分了解本船驾驶员、轮机员的素质与技术状况。
七、严格遵守长江VTS报告制度,熟悉进出长江各个海事中心对所管辖水域的规定以及操作注意事项:
(一)、长江上海段:
1、根据到达长江口的ETA,及时向代理了解靠泊计划,如进北槽在交管时间需及时要求代理申请进槽计划;如没有靠泊计划,进长江口锚地前1小时,用CH08向吴淞交管中心报告并申请锚地。
2、如在长江口锚地锚泊,起锚前15分钟向吴淞交管中心申请起锚。
3、从A警戒区到圆圆沙灯船,在D11和D25灯浮处比较大的转向,根据潮流把握好转向的时机,在D3、D4浮用CH09及时向吴淞VTS报告船舶动态,过圆圆沙灯船换CH71守听。
4、在圆圆沙出口时得使用CH09向交管报告船舶动态,并注意此处进出吴淞锚地的交叉船和小船;若进出南槽从S1号灯浮到圆圆沙保持CH26守听。
5、如需在吴淞口锚地抛锚,在提前用相应频道向吴淞交管申请锚位。
6、航速规定:
A、从A警戒区到圆圆沙速度10-15节,在弯头附近禁止追越,其它航段若要追越必须征得被追越船同意并向吴淞交管报告。
B、从D47、A54A号浮到A60号浮水域速度不能超过12节,可追越慢速船。
C、所有警戒区内禁止追越,速度8-12节。
D、进出吴淞口的大小船舶较多,注意加强联系、避让。
7、过吴淞口61灯浮用CH11呼叫引水船“成功101”要引水,在抵宝山航道65、67号灯浮附近根据引航员的要求调整船速准备接、送引航员;在宝山航道65号浮至长江1号浮保持CH27守听;一般上水都走宝北航道,在宝北71A灯浮出有浅点要注意,在75A灯浮要根据潮流把握转向时机;过宝山灯船注意小船穿越船头进推荐航道。
8、各灯浮报告点间距离:
A、(北槽)A警戒区~D31.00海里。
B、D3~圆圆沙灯船45、6海里;(南槽)B警戒区~圆圆沙灯船49.8海里。
C、圆圆沙灯船~6511.4海里。
D、65号灯浮~长江1号浮10.1海里。
E、65号灯浮~利港94.1海里。
F、65号灯浮~泰州114海里。
9、走北槽出口船舶吃水至少在7米及以上,否则根据潮汐走南槽,同时确保在AIS上船舶吃水输入的正确。
(二)、长江江苏段
1、长江里船舶掉头白天挂“黑球”一个,夜间“上红下白”两环照灯;航行汽笛警示号:5短声。
2、长江江苏段报告区域、核对船位点划分及追越限制规定:
A、进出口长江1号灯浮,使用CH69报南通交管中心,上水到长江15号浮核对船位,下水到20号浮核对船位。
B、上水到长江37号灯浮使用CH69报张家港交管中心报告申请进福北水道(此处注意大部分江轮走福中水道而穿越船头),并在FB-9核对船位(在FB10灯浮到FB10-1即澄西船厂浅点处要贴近黑浮航行),下水在长江36号浮使用CH69报南通交管中心。
C、上水到FB-14号灯浮使用CH69报江阴交管中心报告,(FB-12灯浮附近注意从福中水道上水江轮穿越船头进推荐航道),下水在江阴大桥上游提前用CH69向张家港交管中心申请福南水道,并在长江58号浮向张家港交管中心核对船位(此处注意进福中水道下水江轮穿越船头),进福南水道。
D、上水到71号浮向泰州交管报告CH69船舶动态,下水向江阴交管CH69报告动态。
E、苏通大桥、江阴大桥桥区水域和交管控制区域禁止追越。
F、天生港下口水域(长江29号灯浮至长江31号灯浮)避免追越。
G、福姜沙北水道FB4-FB7禁止追越,福姜沙南水道上、下口(长江44号灯浮至59号灯浮禁止追越。
3、江苏段航速规定:
A、正常航行船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
B、在桥区水域(无障碍桥墩外)和渡运水域,船舶抵达该水域上界或下界线时逆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8节,顺流不得超过11节。
C、通航密集区和交叉区、汊河口水域,逆流最高航速不得超过9节,顺流不得超过12节。
D、除上述水域外,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顺流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5节其它月份不得超过13节,逆流不得超过12节;要避免对附近正常航行、停泊或作业船舶、设施造成浪损。
(三)、只要进入长江水域船舶就要持续保持守听VHFCH06/安全频道、,利于船与船之间的协调与他船的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