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24•【字号】南府办[2009]107号•【施行日期】2009.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家庭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09〕10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南宁市为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农村新婚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筛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实现农村育龄夫妇初级生育保健为目标,加强孕前管理与服务、优生与生殖保健工作,建立孕前保健和地贫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自觉做好地贫预防工作,自觉接受孕前筛查和孕产期的医学检查,从而减少缺陷儿的出生,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的素质。
二、筛查对象(一)2009年在婚姻登记时自愿选择地贫单项筛查的农村新婚夫妇中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的对象。
(二)历年已婚未育及符合二孩生育政策未孕的农村新婚夫妇。
(三)国家地贫项目县(横县)城镇和农村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妇及无中重型地贫儿出生示范村符合生育政策和有生育能力的人员。
(四)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筛查出地贫阳性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农村新婚夫妇。
以述筛查对象凡夫妇有一方因故不能在组织时间内参加检测的,另一方不安排参加检测。
三、筛查任务筛查任务为1万对(20000人,具体任务详见附件)。
四、筛查项目(一)血细胞分析、地贫表型阳性者血红蛋白分析(血红蛋白电泳、血红蛋白F、血红蛋白A2)检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11•【字号】桂政办发〔2018〕76号•【施行日期】2018.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7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11日广西严重类型地中海贫血胎儿零出生计划实施方案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是广西严重的遗传性疾病之一,人群地贫基因携带率高达24%。
为有效防控地贫,自2010年起,广西实施了地贫防治计划。
项目实施以来,广西地贫防控取得显著成效,累计完成婚检人群地贫筛查614.01万人,完成孕检人群地贫基因诊断67.64万人,完成孕检人群胎儿地贫产前诊断5.84万人,查出中间型和严重类型(以下简称重型)地贫胎儿13775例。
其中,实施重型地贫胎儿医学干预8645例,重型地贫胎儿医学干预率从2011年的65.51%提高至2017年的98.29%;地贫出生缺陷发生率从2009年的206.4/万下降至2017年的108.25/万;地贫引起的胎儿水肿综合征出生缺陷从2008年的首位(发生率26.38/万)病因降至2017年的第8位(发生率3.15/万)病因,胎儿水肿综合征出生缺陷发生率较2008年下降了87.8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11〕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和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11〕69号)要求,为持续巩固全区地贫防控工作成效,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广西重型地贫胎儿零出生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18•【字号】桂政办发〔2019〕44号•【施行日期】2019.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疾病防控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8日广西地中海贫血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为持续提升我区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防治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大对地贫患者咨询指导和救助救治力度,实现重型地贫“零出生”目标,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发生,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健康广西建设,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系统总结地贫防治“广西模式”,科学设计地贫防治技术路径,强化地贫阳性追踪管理,提高地贫防治服务能力,开展重型地贫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救助行动,提高地贫患者生存质量。
力争到2021年,全区重型地贫胎儿出生率降至0.3/万以下;地贫患者医学咨询和指导率达到98%以上;完成800例贫困重型地贫患者造血干细胞移植救助工作。
二、工作任务(一)加强地贫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全区各相关单位结合日常工作,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通过开展地贫防治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进家庭等活动,对育龄人群、社区居民、农村青年、双阳夫妇等重点人群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普及优生优育知识。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扩大地贫防治知识宣传覆盖面,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地贫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医疗机构要依托婚育综合服务中心、孕妇学校,宣传地贫防治惠民政策,普及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检查相关知识,加强对地贫筛查阳性夫妇的跟踪服务和管理。
浅谈关于提高进修生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能力的思考

浅谈关于提高进修生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能力的思考摘要:加强地中海贫血(地贫)防治人才队伍建设是实施地贫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本室作为地贫进修培训基地,承担着广西多地学员的地贫专科培训,在地贫的进修培训中积累了一些经验。
现就制定个体化培养方案、分阶段教学、加强质量控制和综合考核四个方面阐述如何更好的开展教学工作,以提高进修生地贫防治工作能力。
关键词:地中海贫血进修培训地中海贫血(地贫)是由于珠蛋白基因的缺失或突变所导致的一组遗传性溶血性疾病。
常见于地中海沿岸、东南亚和我国南方等地区。
广西是地贫高发区,地贫的携带率约为20%[2]。
当夫妇双方都是基因携带者时,有25%的几率生育重型地贫患儿。
人群筛查地贫携带者,对高危夫妇进行基因诊断,对胎儿进行产前基因诊断等措施,能有效避免重型地贫患儿出生。
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家庭和社会负担,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颁布了“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在广西全面实施地贫防治工作。
该计划的实施需要大量熟悉地贫及相关知识的专科医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广泛开展这类人才的培训是当务之急。
因此,对地贫防治专业技术骨干进行分级培训和进修,加强地贫防治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本室作为地贫进修基地,承担着广西多地学员的地贫专科培训。
本人主要就教学中如何提高地贫实验进修人员的地贫防治工作能力提出几点思考与总结,与各位同仁交流学习。
一、制定个体化培养方案每个进修生各自的学习起点不同,因而在学习过程中的情况各不相同。
其中部分进修生完全没有接触过地贫相关检测,地贫及相关基础知识薄弱;另一小部分进修前在当地从事过血红蛋白分析,有一定基础,但不系统。
因此,我们根据进修生的不同基础,制定培养方案。
在进修生进入实验室前,了解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学历、从事工作、从事该专业年限、是否从事过血红蛋白分析、地贫基因分析、PCR相关操作等等。
对于从未从事过血红蛋白分析、没有理论基础的进修生,要系统学习地贫的基础理论知识,绝大部分进修时间要分配在血红蛋白分析操作。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0―2015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0―2015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05•【字号】钦政办[2010]90号•【施行日期】2010.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2010-2015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10〕9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钦州市2010-2015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七月五日钦州市2010-2015年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9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大防治力度,到2015年,我市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率比2009年下降5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
二、实施时间从2010年5月起至2015年12月。
第一阶段(2010年6月前):制定、印发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2010年7月-2013年6月):全面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
第三阶段(2013年7-8月):对全市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实施效果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13年9月-2015年12月):继续深入实施地中海贫血防治工作,实施结束后进行终期评估。
三、实施内容(一)加大地中海贫血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月刊登或播报至少一次地中海贫血防治宣传内容。
在主要街道、广场、公路、铁路、文化娱乐场所等设立公益广告牌和宣传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公共场所张贴宣传画。
地中海贫血筛查技术规范

地中海贫血筛查技术规范第一篇:地中海贫血筛查技术规范地中海贫血筛查技术规范地贫产前初筛:凡未做过地贫筛查的孕妇应建议其进行地贫筛查。
地贫的初步筛查应推广使用血液红细胞指数(MCV,MCH)等适宜技术。
对红细胞指数下降的,应书面建议进一步做地贫产前筛查,并按规定转诊。
地贫产前筛查:对产前检查和血液红细胞指数初筛发现的地贫可疑孕妇,应采用血红蛋白(Hb)电泳技术作进一步筛查,对检测结果为HbA2降低或临界值的,则再作血清铁测定。
临床医生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地贫、异常Hb和缺铁性贫血的鉴别诊断,并提供地贫相关的产前咨询及必要的转诊服务。
产前筛查后高风险对象的处理原则:1.对产前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产前咨询医生应及时给予遗传咨询指导;是否实施产前诊断,应严格遵循知情选择原则。
2.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擅自为产前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作终止妊娠的处理。
3.对产前筛查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应进行随访。
第二篇: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报告地中海贫血筛查工作报告海洋性贫血又称地中海贫血(Thalassemia),是一组遗传性溶血性贫血。
其共同特点是由于珠蛋白基因的缺陷使血红蛋白中的珠蛋白肽链有一种或几种合成减少或不能合成。
导致血红蛋白的组成成分改变,本组疾病的临床症状轻重不一,大多表现为慢性进行性溶血性贫血。
地中海贫血大多婴儿时即发病,表现为贫血、虚弱、腹内结块。
发育迟滞等,重型多生长发育不良,常在成年前死亡。
轻型及中间型患者,一般可活至成年并能参加劳动,倘注意节劳及饮食起居,对地中海贫血类疾病的早期筛查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尽早治疗,对于缓解患儿病情具有重要的意义,本院在2013年4月-2014年3月期间共筛查相关项目950例,现将筛查工作报道如下 1筛查对象筛查对象为县妇幼保健院在2013年4月-2014年3月期间进行地中海贫血项目筛查的婴幼儿共计750例。
2筛查方法地中海贫血是由于合成血红蛋白的珠蛋白肽链减少或缺失,从而导致这种含有异常血红蛋白的红细胞变形性降低,寿命缩短,可以提前被人体的肝脾等破坏,导致贫血甚至发育等异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8•【字号】桂政办发[2010]98号•【施行日期】201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9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家庭和社会负担,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精神,制定本防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卫生干预、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科学、持久地开展地贫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区重型地贫患儿出生率比2009年下降5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工作步骤地贫防治计划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3-5月,制定、印发防治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落实责任,启动防治计划。
第二阶段:2010年6月-2013年6月,全面实施防治计划。
第三阶段:2013年7-8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13年9月-2015年12月,深入实施防治计划。
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对地贫筛查效果论文

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对地贫筛查的效果分析【摘要】目的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地贫筛查率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方法采取一站式服务在新婚夫妇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时免费给予健康体检和卫生咨询指导。
结果婚前医学检查地贫筛查率达到100%取得很好的地贫初筛效果。
结论通过免费婚检进行地贫初筛是可行的也非常必要。
【关键词】免费婚检地贫初筛效果中图分类号:r169.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1)10-332-02为了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区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通知决定自2010年2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免费婚检。
为加强广西地中海贫血的预防控制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卫生厅先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和《自治区卫生厅实施工作方案》决定将地中海贫血初筛纳入免费婚检范围。
自2010年2月开始桂林市计生卫生民政等部门实行集中办公采取一站式服务使群众在办理结婚登记的同时接受免费婚检和卫生指导从而使婚检率迅速上升。
据统计,2010年桂林市登记结婚的人员中,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人数达到98.6%。
2011年1月至6月桂林市五城区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结婚人员男性4119人、女性4072人,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人员中进行地贫筛查率达100%,免费婚检和地贫地线筛查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1 对象与方法1.1 对象桂林市五城区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结婚人员。
1.2 方法实施免费婚检地贫筛查讲解婚检的必要性一站式服务在新婚夫妇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免费给予健康体检和卫生咨询指导。
2 结果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见附表。
附表实验室检测阳性结果统计表%2011年1月至6月,桂林市五城区参加婚检人数8191例,地贫筛查率100%,男性地贫初筛阳性人数247例,女性地贫初筛阳性人数363例,初筛阳性率7.45% 。
男女双方地贫初筛阳性人数28对,占总婚姻对数的0.69%,地贫初筛阳性同时合并妊娠97例,占总婚检人数的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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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中海贫血防治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地中海贫血(以下简称“地贫”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家庭和社会负担,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母婴保健管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精神,制定本防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卫生干预、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科学、持久地开展地贫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区重型地贫患儿出生率比2009年下降50%以上,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下降。
三、工作步骤
地贫防治计划分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0年3-5月,制定、印发防治计划及相关配套文件,落实责任,启动防治计划。
第二阶段:2010年6月-2013年6月,全面实施防治计划。
第三阶段:2013年7-8月,进行中期评估。
第四阶段:2013年9月-2015年12月,深入实施防治计划。
第五阶段:2016年1-2月,进行终期考核验收。
四、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地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宣传内容。
宣传地贫防治法律、法规,开展地贫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公民责任,地贫防治基本知识,地贫检测、诊断和治疗等服务信息,婚检意义和优生优育方法等。
2.宣传对象和方式。
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地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使相关医务人员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对重点人群:重点对婚检、孕前保健筛查阳性夫妇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
到2015年,婚检、孕前保健发现的地贫高危重点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对在校生:将地贫防治知识列入在校学生健康教育内容。
学校应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挂图、健康教育讲座或报告、发放宣传小册子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普及教育。
到20 15年,校内青少年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对校外青少年:利用青少年宫和进城务工培训学校等机构,加强对校外青少年的宣传教育。
到2015年,校外青少年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对社会群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对全民进行地贫知识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
着力抓好社区和农村基层宣传教育工作,到2015年,群众地贫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二建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
按照地贫防治工作与免费婚检工作相结合原则,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地贫防治技术网络。
建立3所自治区级地贫产前诊断中心,在各市建立一所市级地贫产前诊断分中心,各县(市、区根据需要建立1-2所覆盖辖区所有乡、村的地贫初筛实验室,形成完善的地贫筛查、诊断网络,满足地贫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加强地贫防治人才队伍建设。
制订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对地贫防治专业技术骨干进行分级培训和进修,6年完成培训12000人、进修技术1800人任务,建立一支具备地贫防控技术能力的队伍,为群众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服务。
(四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地贫筛查工作新机制。
要依法、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模式和机制。
积极开展地贫防治宣传,做好婚姻检查地贫筛查和婚姻登记的便民服务,促进婚检率和地贫筛查率共同提高。
(五大力开展地贫防治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商请卫生部与广西共建科研协作机制,加强科研平台建设,部区共建地贫重点实验室,成立部级地贫防治技术课题组,开展地贫防治技术研究,促进防治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
五、部门职责
(一宣传部门。
组织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地贫防治工作的意义、免费婚检和地贫筛查的好处、地贫防治基本知识等,协调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免费婚检和地贫防治宣教材料。
支持相关部门举办各种地贫防治宣教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地贫防治工作氛围。
(二发展改革部门。
负责将地贫防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卫生、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建设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地贫防治技术网络基建项目建设,改善地贫防治工作条件。
(三教育部门。
负责落实对全区在校学生的地贫防治知识教育。
(四民政部门。
积极推进婚姻登记便民利民服务活动,积极支持和配合婚检部门做好婚检和地贫防治工作宣传,为卫生和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现场开展宣传咨询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协助做好免费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五财政部门。
负责地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地贫基因检测等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
(六卫生部门。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地贫防治计划。
成立地贫防治工作技术指导组,开展培训、督导和考核。
制定《地中海贫血筛查和诊断技术规范》,提供规范的地贫筛查和诊断技术服务指导;编制宣传教育和培训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培训宣传教育骨干。
(七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利用覆盖城乡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地贫一级预防工作,重点做好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级预防工作。
(八妇儿工委办。
负责收集、通报婚检信息,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婚检工作。
(九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
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发放免费婚检和地贫宣传教育资料,组织开展各种婚检和地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结婚登记对象积极参加免费婚检和地贫筛查。
六、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地贫防治事关我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口素质。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防治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地贫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防治地贫工作领导小组。
各地要制定当地地贫防治实施方案,落实专项资金,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
领导具体负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要按照工作分工和职责,制定本部门切实可行的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逐项、逐条细化量化,明确责任,限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保障经费,促进发展。
从2010年起,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在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建立自治区级地贫产前诊断中心;每年安排专项经费,进行地贫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开展地贫基因检测。
各市、县(市、区要安排专项经费,建立市级地贫诊断分中心和县级地贫初筛实验室,尽快建立健全三级防治地贫技术网络。
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探索建立免费地贫筛查、诊断长效投入机制。
(四完善措施,加强督导。
各级防治地贫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建立督导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对地贫防治宣传教育、技术网络建设、婚前保健咨询、地贫筛查和诊断质量控制、地贫筛查阳性对象跟踪随访、遗传咨询指导等工作开展联合督导评估,确保地贫防治工作过程科学规范。
定期召开各部门工作会议,通报地贫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彰。
对工作不力和任务未按计划完成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发布部门:广西自治区政府发布日期:2010年05月18日实施日期:2010年05月1 8日(地方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