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营贷款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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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

个人贷款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

理及贷后管理环节的主要内容6.2.3掌握个人经营贷款合作机构管理、操作风险和信用风险的主要内容和风险防控措施6. 2.1基础知识一、个人经营贷款的含义个人经营贷款是指用于借款人合法经营活动的人民币贷款,其中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是指银行开办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机构,比如中国银行的个人投资经营贷款、中国建设银行的个人助业贷款。

二、个人经营贷款的贷款要素(一)贷款对象个人经营贷款的Ⅺ象应该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借款人申请个人经营贷款,需具备银行要求的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银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能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借款人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贷款人规定的萁他条件。

(二)贷款用途个人经营贷款的用途为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合法的经营活动,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经营范围。

借款人须承诺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人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以及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三)贷款利率个人贷款利率需同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总行对相关产品的风险定价政策,并符合总行利率授权管理规定,个人经营贷款可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或适当下浮。

(四)贷款期限个人经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采用保证担保方式的不得超过1年。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经营活动及借款人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

(五)贷款还款方式个人经营贷款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周还本付息还款法。

郑志元:个人经营类贷款业务高质量发展要做到“五个精准”

郑志元:个人经营类贷款业务高质量发展要做到“五个精准”

>基层之声<Grassroots Voice王春满:发展农户信贷业务要有新变革中国农业银行湖北荆门分行王春满2018年11月8日来稿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商业银行做好农户信贷业务要有新思路、新目标、新模式和新举措。

一是明确新思路。

在经营思想上,加快实现“三个转变”,即转变始终用静态落后的眼光看待农户的思想、转变纯粹用商业化方式发展农户信贷业务的思想、转变用城市金融思维开展农户信贷业务的思想。

在发展策略上,做到“三个结合”,即应急与谋远相结合、统筹部署与因地制宜相结合、质量与效率相结合。

二是找准新目标。

做真正意义上的农户贷款,重点拓展三类客户群体。

第一类是返乡“双创”群体,优先支持采用现代化生产技术和集约化经营方式,从事高效生态农业的返乡能人。

第二类是“大新特”农户,建立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营销名录,支持具有特色产业、特色项目、特色资源的中高端优质农户。

第三类是深度贫困地区精准扶贫农户,积极支持有政府增信支持的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光伏扶贫等项目,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是推行新模式。

积极探索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信贷服务新模式,主要有“政府+银行+农业担保公司”“一县一特色产业+政府风险补偿”“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农业领域PPP模式等。

在推行“一县一特色”模式上,要选准特色产业,推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实行农户贷款的集约经营和管理,集中力量开展客户调查、数据采集、贷[基层之声]后管理等工作。

加快农户不良贷款的清收处置进度。

落实专项激励措施和“尽职免责”机制。

郑志元:个人经营类贷款业务高质量发展要做到“五个精准"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郑志元2018年12月3日来稿提出了个人经营类贷款业务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可概括为“五个精准”。

第一,客户准入要更加精准。

精准选择优质个贷客户,精选客户经营领域和经营能力,着重营销信誉优良、发展前景较好、还款来源充足的高品质客户,前瞻性地控制信贷资金流入产能过剩行业,以及房地产市场、资本市场、民间借贷市场。

个人经营性贷款政策及操作指引

个人经营性贷款政策及操作指引

个人经营性贷款政策及操作指引第一章客户准入条件第1条个人经营性贷款是指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等资金周转所需的贷款。

贷款用途应限于借款人本人或本企业合法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

贷款资金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如股票、证券投资等),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借款人经营实体经营范围以外的业务,不得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不得投向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

第2条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55周岁以下;(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四)借款人应为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者、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股东、全部由自然人出资组成或自然人出资占控股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或合伙制企业合伙人等自然人。

对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制企业的借款人原则上只能受理一人。

借款人经营主体或项目应符合符合法律规定,且在其经营领域有一年以上从业经验和良好的从业记录,其经营实体应有固定经营场所、稳定的供销渠道和业务来源以及充足的现金流,且贷款规模应与经营规模和现金流量相匹配。

(五)借款人原则上不得为台湾籍和外籍人士;(六)在本地具有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联系电话等。

第3条借款人申请个人经营贷款时,应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或抵押担保。

房产抵押担保的,原则上抵押房产的竣工年限应为1990 年1 月1 日以后,且不接受空置3年(含)以上房产抵押。

第二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第4条个人经营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正常生产或经营活动所需临时资金总额的80%,单笔起点金额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且同一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其中,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中长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单笔贷款限额按以下方式确定:(一)质押担保的,人民币存款质押率最高不超过存款金额的95%,外币存款质押率不超过外币存款折人民币金额(汇率按审批日中间价算)的80%。

如何进一步提高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市场竞争力

如何进一步提高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市场竞争力

如何进一步提高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市场竞争力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工返乡创业热潮的涌现,农村金融市场中个人信贷业务特别是个人创业的资金需求日益庞大,也成为各家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的重点。

与同业相比,农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方面的竞争力还显不足。

据调查,造成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竞争力不足的原因有:一是我行个人助业贷款要求必须出具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婚姻证明等系列文件,多数客户认为手续繁琐,望而却步;二是我行对信贷资金用途进行严格监管,以确保客户资金用于生产或创业,但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变化快,资金用途灵活多变,难以满足贷后管理要求;三是信贷产品创新及推广应用不够。

邮储、工行等纷纷推出商铺抵押、商务循环贷款等个贷新品种,我行虽也推出了个人助业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但灵活性不够,针对性不强,在基层行的推广应用程度较差。

四是基层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

按贷前调查和所需信贷资料的要求,办理一笔生产经营贷款所花精力数倍于一笔消费贷款,客户经理办生产经营贷款的积极性不高。

近二年,开发区信用社累计发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3亿元左右,总量较大大,而且出现不良占比叫小。

可见个贷业务资金利率高、经营方式活、业务联动强,只要抓得好,就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此,就提升个贷业务竞争力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品种创新。

业务创新必须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需求和市场导向,创新业务品种,改进准入门槛、资料要求、办理流程、资金使用等要求,做到尊重客户、贴近客户,切合经营实际。

如工行推广的经营贷款,只需提供足值房地产抵押,不限对象,不限用途。

银行推广的商务循环贷款,最高期限可达5年,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二是完善个贷业务经营机制。

要让机构充分认识抓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重要性,实行充分授权、整体推进、联动营销,带动个人业务的全面发展。

加快建立和实施个贷中心、直销团队和独立审批人制度,提高办贷速率。

改进贷后管理,对非客户经理人为原因造成贷款不良的实行免责,打消客户经理的营销顾虑。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经营性贷款暂行办法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经营性贷款暂行办法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业务的全面拓展和规范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下同)对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

第三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实行“额度控制、灵活使用、有效担保、按期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条件第五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对象为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

第六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二)有当地常住户口,有固定住所和经营场所;(三)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信誉良好,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五)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即城镇个人信用等级在BBB级及以上,农户信用等级在“较好”及以上);(六)能够提供农村信用社认可的有效担保;(七)具有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能力和一定的从业经验;(八)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明等);(九)所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在农村信用社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或主要结算业务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十一)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第七条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的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提供担保情况、生产经营规模、在农村信用社的结算比例、使用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的种类等因素确定。

贷款总额度最高为500万元。

其中:(一)以第三方连带保证责任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为50万元。

保证贷款额度的确定,按《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额度根据不同类别抵押物的抵押率来确定。

个人经营性贷款

个人经营性贷款

个人经营性房屋贷款定义: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流动资金周转、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产品介绍额度范围:50—1000万贷款期限:多数为3-5年还款方式: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每月还息到期还本业务特色优势:需要的公司材料比公司经营性贷款需要的材料相对较少,贷款额度高、利率低、审批快、具备循环贷款功能(此类贷款一次申请,一次抵押,一次授信,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随借随还,方便快捷。

)劣势:比个人消费类贷款所需材料较多,年底还款压力大申请条件:1、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在分行管辖地域范围内有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2、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信用良好,经营稳定经营实体开办时间2年以上;3、有在京可上市房产4、企业股东、法人或实际控制人申请资料:A,个人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部分或者全部。

3、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4、个人银行流水(近一年),即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5、房屋评估报告6、补充材料,财力证明如其他房产、车产、金融资产等。

7、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利息计算:目前年贷款利息在5.7%—7.1%左右办理流程客户情况:公司法人代表,北京海淀区房产市值500万(评估值400万),征信无逾期,客户公司经营商贸,注册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为商贸。

客户需求:1,贷款金额不少于280万;2,速度要快解决方案:提交材料后,立即审批,申请通过,及时放款,正常流程一个月左右放款。

个人经营贷贷款用途

个人经营贷贷款用途

一、本贷款必须有明确的用途,用于借款人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资金需要。

二、对于全部由自然人出股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伙制企业的主要(控股)个人股东及合伙人以其个人名义向我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的,其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且同一企业只能有一个借款人,严格禁止通过多个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经营性贷款用于同一企业,严格禁止通过化整为零拆分贷款的方式规避审批权限。

三、鼓励对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业、零售业、食品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粮油业、旅游餐饮业、酒店住宿业以及其他国家优先发展、重点扶持及关注民生的行业发放本贷款。

四、贷款用途不得用于国家法律和金融法规明确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如股票、证券投资等)。

五、贷款用途不得用于与借款申请人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六、贷款用途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的业务。

七、贷款用途禁止向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发放用于企业经营的本贷款;禁止通过本贷款向房地产企业发放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

八、严格限制向高耗能或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以及资金量要求大、技术含量低、竞争激烈易受政策限制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行业和领域授信。

九、贷款可用于其他总行认可的用途。

个人经营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个人经营贷款是指个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为了资金周转和业务拓展,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贷款机构借款的一种贷款方式。

它在商业贷款种类中占据重要位置,为个人经营者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灵活的贷款方案,有助于解决个人经营者在业务拓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个人经营贷款的主要特点是借款主体是个人经营者,贷款金额相对较小、周期较短,风险较高。

由于个人经营者的经营规模较小,信用状况的不确定性和还款能力的限制,使得贷款机构的审批要求更为严格。

因此,个人经营贷款通常要求借款者提供个人身份证明、企业经营证明、经营场所租赁或所有权证明等材料,以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个人经营贷款的用途主要包括:经营场所租赁费用、装修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原材料采购费用、工资发放费用、广告宣传费用等。

贷款金额一般根据个人经营者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贷款机构的审批情况来确定,有的机构采取有担保的方式,有的采取无担保的方式。

个人经营贷款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便捷性。

相比大型企业的贷款申请,个人经营者的经营规模相对较小,贷款金额较少,由于贷款金额小,贷款周期短,因此,相对比较容易获得批准。

此外,贷款机构也会根据个体经营者的实际情况,提供灵活的还款方式,例如根据经营状况灵活调整还款期限或还款方式。

个人经营贷款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个人经营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企业经营证明、经营场所租赁或所有权证明等。

其次,借款人需要选择合适的贷款机构并填写贷款申请表。

之后,贷款机构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

最后,如果审核通过,贷款机构会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安排贷款发放。

个人经营贷款在促进个体经营者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和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申请个人经营贷款时,个体经营者应当加强风险意识,正确评估自身经营状况和偿还能力,避免贷款过度和超负荷经营,以免陷入财务困境。

此外,贷款过程中,个体经营者需密切关注贷款合同的条款和还款事项,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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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经营贷款》课程大纲
一、课程背景
个人经营贷款是银行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方面贷款。

其贷款主要对象包括: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个体小商贩,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外出务工农户及其他一般农户。

发放个人经营贷款,有利于解决个人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资金不足,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个人经营贷款具有额小、分散的特点,发放个人经营贷款有利于调整银行贷款结构,分散贷款风险。

在当前经济整体下行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类大额贷款风险频现,拓展个人经营贷款已成为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突破口。

本课程就如何提高客户经理个人经营贷款业务基本知识和技能,创新产品,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二、课程收益
(一)此课程培训需求强烈。

目前,全国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许多企业经营效益下滑,经营亏损,银行许多贷款形成风险。

个人经营贷款额度小,风险分散,利润空间大。

目前各家商业银行,都普遍重视对个人经营贷款投放,迫切需要在产品技术、营销方法与路径方面进行培训。

此课程的推出,必将得到各家银行的欢迎。

(二)较大提高学员个贷营销技能和效率。

课程紧贴实际,直接指导信贷从业人员将贷款“放给谁,怎么放”,引导信贷从业人员如何针对不同的个人经营类客户,灵活运用合适的信贷产品,开展个性化、特色化的贷款营销。

(二)此课程接地气,能够给培训银行带来立竿见影的效果。

此课程培训后,参训人员将大大提高营销个贷的积极性,更加熟悉了较多的个贷产品,掌握了较多的营销方法,将所学知识直接运用于实际工作之中,将有力促进培训银行的个贷业务发展。

三、学员对象
各家银行信贷从业人员、高管人员;特别适合农商行、农合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

三、授课方式
以老师讲授为主,案例研讨、互动。

四、课程时间:2天,6小时/天
五、课程主要内容
本课程共分为7个章节,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1天:
第一章个人经营贷款概述
主要介绍个人贷款对象、贷款特征、条件等。

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经营贷款业务的意义,存在的障碍及解决措施。

第二章小微企业主贷款
一、流量贷
二、纳税贷
三、“税易贷”
四、信用贷
五、亲情贷
六、透支贷
七、POS贷
八、大数贷
九、口碑贷
十、外包贷
十一、经营类信用卡贷款
第三章个人基金担保类贷款
一、担保公司保证贷款(担保贷)
二、联保贷款(联保贷)
三、互保基金担保贷款(互保贷)
四、助保基金担保贷款(助保贷)
五、保证保险贷款(保险贷)
第四章个人应收账款质押类贷款
围绕应收账款质押,推出了交易类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粮食直补资金质押贷款、农机购置补贴质押贷款、移民后扶资金质押贷款等系列应收账款质押类贷款。

第五章个人权利抵押类贷款
围绕农村权利,推出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农村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等系列权利类贷款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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