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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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情况的通报-赣府厅字[2003]66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情况的通报-赣府厅字[2003]66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情况的通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3.07.23施行日期2003.07.23文号赣府厅字[2003]66号主题类别中等教育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情况的通报(2003年7月23日赣府厅字[2003]6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2001年6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出了“农村义务教育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的重大决策。

2002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省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非常重视,2002年4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从2002年起,全省农村义务教育按‘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运行。

”2002年9月,省政府主要领导又批示强调,全省各县(市、区)必须在省政府确定的期限之内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从目前各地上报的情况来看,各级政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农村税费改革,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绝大部分县(市、区)已按新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运行。

到2003年3月为止,全省99个县(市、区)已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级财政统一发放,91个县(市、区)已将农村中小学教师管理上收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97个县(市、区)已经全部撤销乡镇教育管理机构。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4号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4号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5〕4号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院校:按照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13〕7号)》,以及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人保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关于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师字〔2007〕23号)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招收定向培养五年一贯制大专毕业农村教师(本文所称农村教师限于县及县以下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化认识,切实落实做好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责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发展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我省从2007年开展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以来,吸引了大批优秀的中学毕业生就读师范专业,有效提高了生源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进一步优化我省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素质良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农村教师队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我省教师队伍建设还存在不足。

1月5日至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申报的11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反馈意见指出,各受检县(市、区)普遍存在教师学科结构不尽合理,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配置不齐,综合实践活动课指导教师匮乏。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02•【字号】鹰府办发〔2015〕21号•【施行日期】2015.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鹰府办发〔2015〕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9月2日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赣府字〔2015〕16号)、《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明确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正处级的批复》(赣编办文〔2015〕86号),在江西师范大学鹰潭学院的基础上设立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江西师专),为鹰潭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的管理。

(二)承担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学历教育,培养全日制高等专科学历层次的小学、学前教育师资和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三)承担成人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和基础师资培训、技术培训等非学历教育。

(四)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提升教学创新能力,革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内涵发展,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开展社会服务,注重学校潜能的挖掘和创新思想的培育,积极回馈社会,为鹰潭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所需人才的培养和服务。

(六)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大力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开展道教文化等特色文化的教学与研究,传承并发扬其特殊的文化教育功能。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通知
省广 电局 局长
龚建 华
章 凯旋
省公安厅 副厅长
董企 生 曾庆红
甘 良淼
上 饶市市 长 吉 安市市长
抚 州市市 长
领 导小组办 公室设在 省 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 ,
胡 长林兼 任办公 室 主任 , 孙雅光任 办公 室副主任 。
江 西省 人 民政 府办 公厅 关 于 调整 省少 数 民族 地 区建 设工 作 领 导小 组组 长 副组 长 的通 知
电视节 目。 二、 实施 步骤 三、 实施 办法
1 .实行 整 体 转换 , 进 全省 信 息 化 建设 。通 推
过有线 电视数字 化整体转 换 , 数据业 务和信息 建设
有线 电视数字化 的关键是 整体转换 , 即把有 线 节 目平 台 , 使有线 电视 网具 备信息 交换和互 联 网接
整体转 换 、 市场 运 作 ” 的原 则 , 定 我 省 有 线 电视 制 第二 阶段 : 面 。 拓 20 0 9年 , 省所 有设 区市 和 5 % 以上 的县级 全 0
数字化 整体转换 方案 。

城 区有线 电视 网完 成数字化 整体转换 。 第三 阶段 : 完成 。 21 , 0 0年 全省 县 级 以上城 市 基 本 实 现 有 线 电
赣府厅 字[0 8 18号 20 ]6
各市 、 ( ) 民政 府 , 县 区 人 省政 府各部 门 :
20 0 8年 9月 2 2日
根据工作 需要 和省政府领 导分工 变动情 况 , 经
省政 府办公 厅文件
3 l
省政府研 究同 意 , 现将省 少数 民族 地 区建设 工作 领 导 小组组 长 , 民族 宗 教事 务局 局 长谢 秀 琦 、 省 省政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九江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九江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九江市学前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08.03
•【字号】九府厅字[2012]142号
•【施行日期】2012.08.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九江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2〕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九江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促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九江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廖奇志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詹耀祥市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礼彬市教育局局长
杨小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蔡璐珠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郑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樊仁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汪志勇市综治办副主任
徐胜市编办副主任
李盛勋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胜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李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尹冬林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郭军市建设规划局副局长
陈玲珠市卫生局副局长
方永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丛小明市工商局副局长
方保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熊杜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邱黎明市妇联副主席
聂萍市残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樊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2年8月3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赣府厅字〔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赣发〔2015〕21号)要求,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三方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二)研究制定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三)研究分析全省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我省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四)指导和推动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五)指导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

二、组成人员主任:吴忠琼省政府副省长副主任:刘晓艺省政府副秘书长刘三秋省人社厅厅长饶剑明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青华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周斌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委员:刘克琦省人社厅副厅长吴海平省总工会副主席周华爱省工商联副主席谷建忠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三、工作机构省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承担省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刘克琦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各成员单位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省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各成员单位及时报告省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省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省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调整。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组建七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组建七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组建七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30•【字号】赣府厅字〔2022〕86号•【施行日期】202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和组建七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省政府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省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在省减灾委员会框架下设立防范气象灾害专业委员会、防范水旱灾害专业委员会、防范森林火灾专业委员会、防范地震灾害专业委员会、防范地质灾害专业委员会、救灾救助专业委员会、应急准备专业委员会等七个专业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减灾委员会主任:叶建春省长副主任:梁桂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殷美根副省长XXX 副省长秘书长:龙卿吉省应急厅厅长成员:傅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XXX平省发展改革委主任郭杰忠省教育厅厅长犹省科技厅厅长杨贵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万秀奇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李明生省民政厅厅长朱斌省财政厅厅长张圣泽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徐延彬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卢天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王爱和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王纯省水利厅厅长江枝英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谢一平省商务厅厅长梅亦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王水平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邱水文省林业局局长杨六华省广播电视局局长方向军省统计局局长刘洪省乡村振兴局局长路文革省粮食和储备局局长郑蕾省通信管理局局长李赛辉江西银保监局局长詹丰兴省气象局局长张有林省地震局局长封晓冰省军区战备建设局局长郭建勋武警部队江西省总队副参谋长于建国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史可省科协主席龚建辉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刘勇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汤立新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姜春阳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龙卿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成立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委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厅属各院校: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编制“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虞国庆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副组长:史蓉蓉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正厅级)喻晓社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杨慧文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成员:曹伴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杨波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部长、省教育厅人事处处长彭祖雄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部长、省教育厅社政处处长曾青生省委教育工委研究室主任、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江华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社管处)处长胡军省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刘雪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邓弘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胡永红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科技处)处长程裕秋省教育厅师资处处长曹连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陈敏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李伟省教育厅学校安全稳定处(信访处)处长王晓阳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胡新明省政府学位办主任、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处长王俊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处长何少加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乔金霞省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监察室主任沙晓芒省教育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曹正龙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杜侦省委教育工委党校校长吴重涵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黄建国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主任贺林香江西教育期刊社社长叶宝凌省教育技术装备站主任宋发庆省学校后勤与产业办公室主任陈学军省电化教育馆馆长邓文君江西教育电视台台长邱少华江西高校出版社社长张爱萍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新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肖德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李江明省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陈东林省高校科技开发办主任肖一群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江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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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赣府厅字[2012]94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2.05.22
【实施日期】2012.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西省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2】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江西省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朱虹副省长
副组长:虞国庆省教育厅厅长
肖根省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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