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范
宪法的规范

宪法的规范宪法是一切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最高的法律准则,包含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权力的分配、公民权利和义务等一系列重要内容。
它具有规范国家行为、维护国家统一、保护市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重要作用。
首先,宪法规范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权力的分配。
它明确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行使方式,规定了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组织形式和职责。
这些规定保证了国家机构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了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了国家政权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其次,宪法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益。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言论自由等,保障了公民的个人尊严和人格尊重,防止了国家和其他个人或组织对公民的任意侵犯。
宪法还规范了公民的基本义务,如守法守纪、遵守社会道德等,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另外,宪法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保证了公平竞争、禁止垄断等经济行为。
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保障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社会福利,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此外,宪法还规范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对外政策原则和基本立场,明确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尊严,促进了国与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和共同发展。
总之,宪法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它明确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权力的分配,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规范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它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石,是实现社会进步和公民幸福的保障。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和理解,遵守宪法的规定,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为实现国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做出应有的努力。
第六章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三、宪法规范的要素 四、宪法规范的种类 五、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六、宪法规范的效力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
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 系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宪法规范并不调整所有的社会关系。 宪法关系的基本特点有二:一是其涉及的社会 生活领域十分广泛;二是在宪法关系中,国家或国 家机关始终是重要的参与者。 宪法规范由宪法制定规范、宪法核(根本规范)、 宪法修改规范与宪法律(一种相对意义的宪法)组 成。
为了保障宪法规范的最高地位,各国普遍采 取以下具体措施:
第一,实行严格而复杂的宪法修改程序。
第二,建立权力分立与监督机制。
第三,健全违宪审查制度。 第四,加强社会成员宪法意识的培养。 第五,充分发挥宪法解释权的积极作用。
(四)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宪法规范的根本性与最高性,决定了它比一般法律规 范有更大的稳定性。只要客观形势的变化没有引起国家根 本制度的质的改变,尚未达到完成国家根本任务的程度, 宪法所作的原则性的、概括性的规定,仍然能够适用。
(三)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宪法规范作为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在法律规范体 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它制约和控制其他规范的存在。 宪法规范的最高性具有丰富的内容。 第一,宪法规范是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准则,它 构成一切政治社会的基础。宪法规范所确定的宪法秩序是社 会秩序的基础,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法制统一。 第二,宪法规范的最高性体现其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即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 则无效。 第三,宪法规范的最高性意味着宪法是调整社会生活的 最高依据,是判断政治行为是否合法的标准。 第四,宪法规范最高性的依据是由宪法制定的内容决定 的。在有关法律的规范体系中,违宪审查制度、宪法诉讼制 度等的建立与运行根据,也源于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宪法规范特点

宪法规范特点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高的法律文件,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
宪法规范的特点有以下几点:首先,宪法具有基本性和总纲性。
宪法规范的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是其他法律的根本依据,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宪法规范的主要是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构成了国家的总纲,为其他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基本方向和基础框架。
其次,宪法具有稳定性和延续性。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相对长期和稳定的性质。
宪法的修改一般需要经过比较严格的程序和条件,不能随意修改,从而保证了宪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宪法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为国家的长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再次,宪法具有广泛性和包容性。
宪法规范的是一个国家的全体公民,涵盖了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对于公民的权利保障和政府的职责限制具有普遍性和包容性,不分种族、性别、宗教等差异,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和平等地位。
同时,宪法具有法律明确性和具体性。
宪法对国家的政治制度、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国家的管理和公民的行为提供了具体指导。
宪法规范具有一定的明确性和具体性,减少了宪法条文的解释和适用的模糊性,保证了宪法实施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此外,宪法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具有强制力。
宪法的内容不仅对公民具有约束力,也对政府行为具有约束力。
一旦宪法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公民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宪法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全面性。
宪法与其他法律不同,它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和内容。
宪法是其他法律的基础和框架,同时也是一种规范其他法律的标准。
宪法规范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国家的政治制度,还包括国家的社会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方面。
宪法的全面性保证了国家管理和公民行为的全面规范。
总之,宪法具有基本性、总纲性、稳定性、广泛性、包容性、明确性、具体性、权威性、强制性、相对独立性和全面性等特点。
第六章 宪法规范

第三节宪法规范效力与宪法规范变动
• 一宪法规范效力
• 宪法规范效力是宪法对相关社会关系的 拘束力。其效力包括两个方面:
• 其一,宪法的法律效力。 • 其二,宪政的内在要求。
宪法规范变动
• 二、宪法规范变动宪法 • 1、规范变动的原因————与社会现实
冲突 • 2、宪法规范变动包括正常变动和不正常
如果能够感知到的话,我们会停下来欣赏吗?三、我们会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认可天才吗?
•
最后,实验者得出的结论是:当世界上最好的音乐家,用世上最美的乐器来 演奏世上最优秀的音乐时,如果我们连停留一会儿倾
听都做不到的话,那么,在我们匆匆而过的人生中,我们又错过了多少其他东西呢?
• 我们总是在不断的赶路,不断的前行,以至于我们没有留意沿途美丽的风景,以至于我们几乎忘却了最年少时的梦想。我们像个陀 螺一样旋转,我们是否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或者这样的生活是否是我们想要的?生存很简单,生活很难。工作只是我们维持生 活的一种手段,如果我们把这种手段当成了生活的全部,那我们就错过了太多!
利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权利性与义务性相互结合规 范。 • 权利性规范 宪法赋予特定主体以权利,使之具有权利 主体资格。 • 义务性规范 集中体现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 权利性与义务性相互结合规范
宪法规范的种类
• 4、程序性规范它是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
程序的宪法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 方面的内容,它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直 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法典中对宪法行为的程 序的具体规定。二是间接的程序性规范,即宪 法典中对程序性规范不作具体规定,而是通过 法律保留形式规定具体程序。
第一节 宪法规范概述
•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 1、政治性 • 2、组织性与限制性 • 3、最高性 • 4、稳定性与适应性 • 5、制裁性 • 6、原则性 • 7、历史性与概括性
《宪法》宪规范

《宪法》宪法规范一、宪法规范的概念: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一、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1)根本性;(2)最高权威性;(3)原则性;(4)纲领性;(5)相对稳定性。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是指调整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的总和。
社会关系一经宪法规范调整即形成为宪法关系,宪法关系的基本特点是:涉及的社会生活领域十分广泛;国家或国家机关始终是宪法关系的重要参与者。
二、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宪法规范的特点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宪法的地位及其内容。
一般由如下特点:(一)根本性宪法规范规定的是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基本原则,具有根本的创制性,是国家各种具体制度的最终根据及渊源。
其它的法律规范都是依据宪法规范、以宪法规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其法律效力也来源于宪法规范。
(二)最高权威性宪法规范在法律规范体系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其它法律都必须以宪法为制定的依据,一般法律规范不能与宪法规范相抵触,否则失去法律效力。
同时宪法还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活动的根本准则。
(三)原则性宪法规范大都确定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宪法是根本大法,不是法律大全,所以宪法规范不可能涉及国家生活的细微末节,而以确定原则为限。
此类原则,往往是立法之本,对全局有最高的指导意义。
宪法对其所规定的内容往往采用较为概括的方法,如果没有概括性,宪法必将冗长无比,失去作为根本法的意义。
(四)纲领性宪法的纲领性是指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
由于宪法不仅是过去经验的总结,也是现实的根本准则,还是对未来纲领的宣告。
宪法确认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宏观发展思路,就是纲领性的表现。
(五)相对稳定性由于宪法规范的原则性和概括性,使得它较其它法律具有更大的适应性。
能够在一定范围内承受客观形势带来的变化。
同时又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统治阶级如果不是有意着眼于改革,一般不会轻易地修改宪法;加之宪法自身都作了严格修改程序的宣告,使得宪法的修改不会轻易发生。
宪法规范特点

宪法规范特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体国民共同创制和共同遵守的最高法律。
它是国家政治和法律生活的基本准则,对于维护国家权威、实现政治体制正当性、保障公民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宪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最高性:宪法是一部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和符合宪法的规定。
任何其他法律和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如有抵触,宪法必须优先适用。
这是维护宪法权威和保障公正正义的基础。
2. 广泛性:宪法规范广泛,包括了国家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公民权利和义务、国家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宪法关系到国家全体人民的权益,是国家制度和政策的总纲,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3. 稳定性:宪法的修订一般需要经过较为严格的程序,需要通过比较高的法定门槛,才能使宪法发生变动。
这种稳定性保证了国家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相对稳定,有利于社会秩序和法治的维护。
4. 基本性:宪法规范的内容是国家制度和政策的基本问题,是国家政治和法律生活的基本准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权力的组织运行方式,是规范国家行为和公民行为的基础。
5. 法律性:宪法是一部法律,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
它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行使和限制,对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约束力。
宪法的实施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违反宪法。
6. 人权保障:宪法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
宪法规定了一系列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财产权、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是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保障。
7. 强制性:宪法具有强制性,法律法规和行政行为都必须遵守和执行宪法的规定。
宪法规定了公共权力的运行原则和规则,对于维护国家的政治和法律秩序具有强制力,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 可变性:宪法是有一定可变性的,可以根据国家的需要和情况进行修订和变更。
宪法修订的程序和条件一般比较严格,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宪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宪法学学习指导(课本习题答案) 名词解释

宪法学学习指导(课本内容)名词解析1、宪法规范: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最基本的构成单位。
如果说宪法的基本范畴、基本理论主要处于观念形态,因而并不直接表现为宪政实践的话,那么宪法规范则是将宪法基本范畴和基本理论与宪政实践直接联系起来的桥梁。
这不仅因为宪法规范是人们有关宪法的理性认识与客观现实生活需求相结合的产物,而且还因为宪法规范只有切实调整国家和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从而形成稳定的宪政秩序才有真正的意义。
2、柔性宪法:柔性宪法是指创制宪法的形式和程序与一般的普通法律一样,由此产生的宪法在法律效力上与普通的法律的效力是一样的。
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英国学者詹姆斯·布赖斯(James Bryce)于1901年提出的。
这种区分的标准是要考察创制宪法与创制普通法律的形式和程序上的差别,突出强调创制宪法活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美国属于典型的刚性宪法,而英国的宪法属于典型的柔性宪法。
3、民定宪法:民定宪法是由人民直接投票(公决)或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机关(如制宪会议、代议机构)制定和通过的宪法。
就内容而言,民定宪法一般奉行主权在民的的宪法原则,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宪法都属于这一类。
4、不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是宪法的一类,与成文宪法相对。
不成文宪法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
不成文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5、成文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成文宪法:凡将国家基本组织、人民权利义务以一套法律文书形式表达的宪法,如中国、美国等绝大多数国家。
成文宪法: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特征是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
6、宪法性法律:一般是指有宪法规范存在其中,但形式上又不具备最高法律效力以及严格制定和修改程序的法律文件。
宪法规范

二、宪法规范的种类 种 类 特 点
确认性规范
对已经存在的事实予以 认定
宪法规范实例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现行宪法第5条第3款:一切法律、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 相抵触 我国现行宪法第36条第1款: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现行宪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我国现行宪法第46条第1款: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宪法规范效力与宪法规范变动
一、宪法规范的效力
(一)宪法规范的效力基础 1.宪法的法律效力 2.宪政的内在要求 (二)宪法规范发挥效力的范围 1.对国家公权力的效力 2.对公民、私人团体等的效力
二、宪法规范的变动
(一)原因 1.宪法规范性与客观现实存在的矛盾 2.宪法的政治计划性 (二)变动形式 1.正常变动:宪法修改、宪法解释等 2.非正常变动:宪法破坏、宪法废除、宪法侵害、宪法停止
第二节 宪法规范的要素、种类 与宪法规则的逻辑结构
一、宪法规范的要素 (一)宪法规范≠宪法规则 (二)宪法规范包括宪法规则、宪法原则和宪法政策 1.宪法原则,是指人们在制定和实施宪法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 则,是贯穿立宪和行宪的基本精神。 2.宪法规则,是具体确定宪法权利、宪法权力、宪法义务以及法律后果 的行为准则。 3.宪法政策,是体现在宪法之中的国家大政方针,本身不具有行为规则 的特性,其作用主要在于宣示和确认。 二、宪法规范的种类 (一)确认性规范 (二)权利性规范 (三)义务性规范 (四)程序性规范
对特定主体或行为的一 禁止性规范 种限制 赋予特定主体权利 权利性规范 集中表现公民应履行的 与 基本义务 义务性规范 权利性和义务性规范相 互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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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宪法规范
1、宪法规范的定义:
○1宪法规范是指由民主制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宪法主体参与下的国家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2宪法规范是以根本规范为指导的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既表现为实定法意义上的规范活动,有表现为超实定法的价值与原理,甚至表现为超合法性的规范;
○3内容:宪法规范由宪法制定规范、宪法核、宪法修改规范与宪法律组成。
○4性质:宪法规范首先是一种法律规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决定宪法的规范为根本性的法律规范;
○4作用:宪法核是一种根本规范,他提供实定法客观合理性的依据,表明实定法创始的出发点;
2、★简述宪法规范的特征
宪法规范是一种根本性的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相比具有自身的特点:
1)政治性:规范性和政治性有机的统一体
宪法是调整国家权力运行与人权保障的法律规范,在制宪及其行宪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表现其政治性。
宪法规范中主要规定政治权力运行规律、权力主题的地位与职权、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内容。
表现在:
○1制宪过程是一种政治选择过程;
○2宪法根据具体内容的确定反映了一种政治选择;
○3宪法规范的调整方式与调整过程受一定政治利益的约束;
2)组织性与限制性
宪法规范是一种组织国家权力的规范。
国家权力通过宪法规范的作用得到合理的组织和分配。
宪法规范的组织性的主要功能是合理地确定国家机关的组成与体系,为权力运行提供合宪性基础。
为了保证权力运行的合宪性,宪法规范不仅要发挥组织的功能,同时要发挥其限制的功能。
限制性:表现为限制性规范和人权保障规范;
组织性:表现为授权规范,构成确定国家机构活动的宪法基础。
合理确定国家机关的组成与体系,为权力运行提供合法性基础;
限制性:表现为限制性规范和人权保障规范;
关系:为了保障权力运行的合宪性,宪法规范不仅要发挥组织功能,而且要发挥限制功能。
3)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1宪法规范是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价值的准则,它构成一切政治社会的基础;
○2宪法效力的最高性,一切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宪法规范的最高性意味着宪法是调整社会生活的最高依据,是判断政治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标准,是民意的最高体现;
○4在有关法律的规范体系中,违宪审查制度、违宪诉讼制度等的建立与运行根据,源于宪法规范的最高性;为保障宪法的最高性地位,应采取下列措施:
○1实行严格而复杂的宪法修改程序;
○2建立权力分离与监督机制;
○3健全违宪审查机制;
○4加强社会只怪让宪法意识的培养;
○5推进宪法解释权的积极运用
4★)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适应性:有机统一
首先,宪法规范作为构成宪法的基本要素,需要在社会生活中长期稳定,不得轻易变动。
由宪法规范最高性价值所决定,宪法在调整社会生活中应保持其内容的合理性与运行程序的科学性。
其次,就宪法实践的具体过程而言,宪法规范稳定性与适应性价值是并重的。
稳定性价值不能制约适应性,同样,不能以适应性价值损害稳定性价值。
在社会变革时期,当规范与现实相互矛盾的时候,更要注意二者的平衡。
5)宪法规范的制裁性
宪法规范最为一种法律规范,具有特殊的制裁措施。
①从本质上将,宪法制裁与刑事、民事、行政制裁一样,其效力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具有内在的制裁结构与形式。
②司法审查制度不是宪法制裁的唯一形式
宪法制裁既包括积极的制裁,又包括消极的制裁,有着不同于其他制裁方式的社会影响力。
在现代的宪政运行中,制裁的主要形式是具体的司法实践活动。
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只是宪法制裁功能的基本表现形式,不是唯一的形式。
维护宪法规范的形式包括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与对宪法的法的性质与功能的确信
○3公民对政治过程的监督是宪法制裁的重要表现形式,构成宪法特有的制裁模式;
○3宪法在不同的领域得到社会承认,形成有效的制约功能
6)宪法规范的原则性
宪法规范的原则性是由宪法调整内容的广泛性决定的;是宪法规范的最高性以及稳定性和适应性决定的;7)宪法规范的历史性和概括性
在一个特定社会中,宪法首先表现为一个民族追求自由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构成开放性的规范体系
第二节宪法规范的要素种类与宪法规则的逻辑结构
述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
答:
c) 宪法规范的最高性。
d) 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e) 宪法规范的制裁性。
1、宪法规范的要素
(1)宪法规则
(2)宪法原则
(3)宪法政策
2、宪法规范的种类
(1)确认性规范
确认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事实的认定,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确立具体的县份A VI度和权力关系,以肯定性规范的存在为其主要特征。
确定性规范确立了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包括宣言性规范、调整性规范、组织
性规范、授权性规范、制度性保障规范等形式。
(2)权力性规范
权力性规范是指敷于特定主体以主体资格,是指享有特定权利的宪法规范。
性质:
○1宪法中的权利性规范不是赋权规范,而是规定公民行使基本权利的条件。
公民的权利是与生俱来的。
○2宪法中的权利性规范是政府行为的界限,是禁止性规范。
国家不可以任意剥夺和限制宪法基本权利。
○3宪法中的权利性规范与宪法原则具有同等重要性,具有极高的地位。
(3)义务性规范
是指宪法规定特定主体必须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否则应承担宪法上的不良法律后果的规范。
包括必须为某种行为和不得为某种行为,既包括公民的义务性规范也包括国家机关的基本义务规范。
义务性规范不是关于公民基本义务的规范
受教育权和劳动权不是权力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结合为一体的规范。
○1权利是可以为可以不为;义务是必须为某种行为。
受教育权意味着公民可以接受教育也可以不接受教育,表明国家有义务为公民提供受教育的机会的义务;不可非经正当法律程序剥夺公民的受教育权和劳动权。
○2公民享有受教育的义务不是一种法律义务,而是宪法对于一种道德义务的确认,与宪法对于国家性质等内容的确认是一致的。
(4)程序性规范
程序性规范是指具体规定宪法制度运行过程的步骤、阶段等的规范,主要涉及国家机关活动程序方面的内容。
包括直接的程序性规范和间接地程序性规范。
直接的程序性规范是宪法典对有关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接地程序性规范是宪法典本身不作规定而是通过法律保留形式规定具体程序
3、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
宪法规范的逻辑结构实际上是宪法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宪法条文所反映的宪法规则要素不一定是完整的内容。
4、宪法规范的效力
○1即宪法规范对相关社会关系所产生的拘束作用。
○2宪法的效力包括
1)对国家公权力的效力;
2)对公民、私人团体的效力;
○3根据宪法能否对私法关系产生效力以及这种效力是直接作用于私法关系还是通过其他方式间接作用于私法关系,可以将宪法的效力分为直接效力与间接效力。
○4宪法的适用是宪法效力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宪法规范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条件。
○5宪法效力的基础一是宪法的法律效力;二是宪政的内在要求。
5、宪法效力规范的变动
(1)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冲突的原因
1)宪法规范性与客观实在性的矛盾;
2)宪法的政治计划性;作为宪法规范主要对象的政治权力具有一定的流变性
正常冲突:一般规范体系的驾车已经确立并获得普遍共识的条件下出现,通过规范的调整功能即可以解决的
冲突规范正常变动宪法解释、宪法修改以及基于宪法
规范体系的变化而出现的变动
非正常冲突在某一阶段出现的规范与现实的正常冲突脱离了中场的发展轨道,严重阻碍社会运行;宪法规范
丧失了对社会的调整功能非正常变动宪法破坏:
宪法废除:
宪法侵害:
宪法停止:
1. 根本性: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性问题
2. 最高权威性:高于其他法律规范
3. 原则性:只规定有关问题的基本原则
4. 纲领性:宪法规范明确表达对未来目标的追求
5. 相对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