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诉讼中地位平等
法律地位上平等_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地位上平等,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意味着在法律面前,无论个人身份、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因素,每个人都应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法律地位上平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以及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
二、案例背景某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劳动合同纠纷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原告李某系被告某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被告某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
李某在被告公司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其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后被诊断为抑郁症。
在李某患病期间,被告公司以其工作表现不佳为由,单方面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李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案例分析1.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被告公司是否合法解除与原告李某的劳动合同,以及被告公司是否应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案件分析本案中,原告李某因工作原因患病,被告公司以其工作表现不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被告公司应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然而,被告公司以李某患病为由,认为其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及4网考题库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民事诉讼法学》形考任务1及4网考题库答案形考任务1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60分)1.以当事人的所在地与人民法院的辖区关系为标准所确定的诉讼管辖是()。
正确答案:一般地域管辖2.代理权限为一般授权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
正确答案:申请回避3.人民陪审员的回避,决定者是()。
正确答案:院长4.合议庭评审案件,实行()。
正确答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5.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
正确答案:诉讼权利的同一性和对等性6.关于管辖权转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管辖权转移应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7.就民事诉讼法本身的特征而言,可以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概括为:部门法.基本法和()。
正确答案:程序法8.下列属于民事诉讼特有原则的是()。
正确答案:人民调解原则9.民事审判权中最基本和最核心的内容是()。
正确答案:民事裁判权10.下列案件中属于专属管辖的是()。
正确答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11.关于辩论原则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督促程序不适用辩论原则12.下列关于回避程序相关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13.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社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
乙四处散布言论贬损甲。
对乙的行为,下列选项中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正确答案:甲的子女14.关于回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法院驳回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当事人不服而申请复议,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人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理工作15.关于合议庭评议案件,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均须写入笔录16.某省甲市A 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 A 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 区法院审理。
乙市B 区法院经审查认为, A 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 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 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17.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18.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做约定的,应当由什么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被告住所地19.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20.A县法院对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未经开庭审理即作出了判决,该审判行为直接违反了哪一项原则或者制度? ()正确答案:违反了辩论原则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40分)2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审判组织表述哪几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正确答案: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陪审员不参加案件的合议庭正确答案:中级法院作为一审法院时,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作为二审法院时,合议庭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22.根据民事诉讼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以下那些? ()正确答案: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正确答案: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正确答案: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23.现行《民事诉讼法》中的下列哪些规定,体现了诚实信用原则? ()正确答案:《民事诉讼法》第113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确答案:《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3款规定,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我国辩论原则的通识
由于辩论程序本身在整个民事审判程序中具有核 心的地位,因而辩论程序的空洞化就导致了整个民事 审判程序的空洞化。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双方当事 人热衷于大量的庭前非公开活动,以非程序化、非正 当的方式影响法官对案件的客观判断。当事人的辩论 对法官没有约束力,法院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收 集证据,并将其作为裁判的依据。这样,又反过来促 使辩论程序空洞化。最严重的后果是程序的独立价值 被否定,程序公正不能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 的辩论原则实际上成为一种非约束性或非实质性原则, 因此,可将这种形式上的辩论原则称为“非约束性” 辩论原则。非约束性辩论原则是以职权主义为特征的 民事诉讼体制的产物。这种辩论原则的非约束性恰恰 为裁判者的超职权行为提供了前提条件。
八、直接言词原则
我国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虽然有关条文 体现了直接言词原则的精神,如第12条、第66条、 第70条、第125条的规定。但是,从总体上讲, 《民事诉讼法》没有将直接言词规定为基本原本 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的立法司法实践中空洞化表 现甚为明显: 第一,审判人员庭前调查收集并认真审核证 据;第二,证人不出庭; 第三,“审”和“判”分离; 第四,当事人双方的言词辩论不能约束法官 的裁判行为。 要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要求做到保证证人出 庭作证,废除单位作为证人的法律规定,限制和 改进法官调查收集证据,强化质证,完善认证, 改革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的做法。
七、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 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 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 同等原则是国际法中的国民待遇原则在民事 诉讼中的体现。它使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在我国进 行民事诉讼时,享有与我国公民和组织同样的待 遇,具有同等的诉讼地位。
2023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23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事诉讼法学》期末考被曲题及舂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1.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指的是(D)。
A.当事人诉讼地位相同B.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相同C.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相互对立D.诉讼权利的同一性和对等性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C)。
A.拘传B.训诫C.缺席判决D.延期审理3.公告送达的公告期为(B)。
A.30日B.60日C.半年D.一年4.调整仲裁当事人和仲裁组织及其人员仲裁活动的法律是(八)。
A.仲裁法B.公证法C.诉讼法D.调解法5.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有(D)。
A.原告与其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关系B.证人与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C.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D.人民法院与指定的鉴定人之间的法律关系6.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八)。
A.指定管辖B.协议管辖C.共同管辖D.移送管辖7.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分为(C)。
A.二级8.三级C.四级D.五级8.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期间届满的日期为(B)。
A.节假日前一日B.节假日后的第一日C.节假日当天D.重新计算9.免交诉讼费用的案件是(D)。
A.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B.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C.离婚案件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10.某企业使用霉变面粉加工馒头,潜在受害人不可确定。
甲、乙、丙、丁等20多名受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但未能推选出诉讼代表人。
法院建议由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但丙、丁等人反对。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丙、丁等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B.丙、丁等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C.诉讼代表人由法院指定D.甲乙作为诉讼代表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11.起诉状可以采取(ABCD)。
民事诉讼法中的平等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诉讼法中的平等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民事诉讼法当中的平等原则具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双方当事人有平等的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对当事人在适用的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待。
不仅是民事诉讼活动,就算作为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法庭不能因为当事人坐在被告的席位上就另眼看待。
▲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平等原则包括哪些内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法律规定的上述原则,可以概括为当事人平等原则,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
诉讼地位平等,也就是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
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虽有原告、被告、第三人等不同的诉讼称谓,但在有关诉讼过程中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不分优劣和高低。
民事诉讼当事人双方,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在民事诉讼中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同的诉讼权利,如双方当事人都有委托代理、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请求调解、进行辩论、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等权利;二是双方当事人享有对等的诉讼权利,如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互相对应的,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承担的诉讼义务也平等,如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诉讼程序等。
当然,由于当事人在诉讼中担负的具体角色不同,在某些情况下,他们所承担的诉讼义务也不尽相同,不履行诉讼义务的后果也有差异。
因此,无论是从诉讼权利来看,还是从诉讼义务来看,当事人双方平等都不意味着完全相同。
2、双方当事人有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同时,人民法院平等地保障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是实现诉讼权利的具体形式,没有同等地行使诉讼权利的手段,平等的诉讼权利也只是纸上谈兵,得不到一实现。
行使诉讼权利的具体形式,有口头的或书面的。
民事诉讼程序讲座资料

民事诉讼程序讲座资料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了民事纠纷,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判来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律程序。
民事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公权性:民事诉讼是由国家公权力介入解决民事纠纷,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程序性: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从起诉、受理、审理到判决,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
3、强制性:一旦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不履行,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平等的诉讼义务。
比如,都有平等的起诉权、答辩权、反诉权等。
2、辩论原则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
3、处分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支配和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但处分权的行使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诉讼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滥用诉讼权利,不得故意作虚假陈述等。
三、民事诉讼的管辖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级别管辖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繁简程度,民事诉讼案件分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2、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还有特殊地域管辖,比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民事诉讼法思考题

民事诉讼法思考题民诉思考题1、如何区分民事纠纷与⾏政纠纷?两类纠纷最⼤的区别就是主题的地位是否平等。
民事纠纷:主体地位平等;⾏政纠纷:主体地位不平等2、如何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构建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1)健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应对纠纷多发、⽭盾多样的社会,⽭盾纠纷的现实需要(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提⾼纠纷解决效率,降低社会综合成本的需要(3)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赋予当事⼈⾃主选择权,实现当事⼈意思⾃治的需要(4)健全多元化解决机制是教育引导群众,构建社会舆情屏障的需要⼆、⽬前纠纷解决的现实困境(1)⼈民调解制度的局限性(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健全完善(3)纠纷解决的领导⽅式须带转变3、如何协商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关系?程序法是怎么来打民事官司,实体法是⽤什么衡量对错4、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第⼀,民事诉讼当事⼈始终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当然主体。
法院受理原告起诉状,原告与法院之间发⽣了⼀种社会关系;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提交答辨状,被告与法院发⽣了⼀种社会关系。
由于这种社会关系是发⽣在民事诉讼之中的,所以,它应当受到⽽且也不能不受到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调整。
其他阶段也是这样。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原告与法院,被告与法院之间始终会形成⼀定的并受到民事诉讼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第⼆,⼈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
不难看出,在当事⼈与法院之间发⽣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法院是主体之⼀,在法院与其他诉讼参与⼈之间发⽣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之中,法院也是主体之⼀。
是法院传令全体诉讼参与⼈依次为诉讼⾏为,是法院敦促当事⼈和诉讼参与⼈及时⾏使诉讼权利履⾏诉讼义务。
第三,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种多⾯系列关系。
所谓“多⾯”是指法院与原告、法院与被告、法院与第三⼈、法院与证⼈、法院与鉴定⼈、法院与勘验⼈、法院与翻译⼈员等“⾯”结成的关系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一、双方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要求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在民事诉讼中,不论当事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如何,不论当事人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他们在诉讼中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不允许一方享有更多的权利或特权,也不允许一方只享有诉讼权利而不承担诉讼义务。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是“公民在租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必然体现。
诉讼权利平等,同时也反映了民事纠纷一特点。
民事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产生的纠纷。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完全平等,这就要求在解决民事纠纷的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必须具有平等地位,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在民事诉讼法中表现为当事人同等或对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诉讼权利义务平等,并不等于诉讼权利义务完全相同。
例如:原、被告都享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提起上诉和再审等诉讼权利,这些权利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同等的。
总之,诉讼权利平等,目的是使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能够获得均等的攻防手段,均衡地进行对抗。
二、保障和便利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民事诉讼法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平等的诉讼权利,但这只是当事人切实享有平等诉讼权利的前提。
实现这些权利,必须有人民法院的保障。
因此,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有责任给予双方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均等机会和便利条件,主动告知双方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对于不了解法律规定,不懂行使诉讼权利的当事人,应给予具体帮助,这样才能使平等原则在诉讼中真正得到落实三、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适用审判权和诉权是民事诉讼构造的两个不可缺少的元素。
诉权在民事诉讼进行中表现为各种具体形式的诉讼权利。
如果只是法律上规定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而在具体审理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没有切实的保障,法律规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了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首要任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事人在诉讼中地位平等
民事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地位平等,该平等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二是人民法院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所谓有平等的诉讼权利,指不论双方当事人是公民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地位、权利、财力有何不同,他们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
比如双方当事人都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查阅和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进行辩论、请求调解、申请执行、申请再审等;并且双方当事人都有同等的诉讼义务,比如都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应当保障诉讼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要求诉讼当事人都依法履行义务。
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不相同,但相互对等,比如原告享有起诉权,被告享有反诉权,权利的对等反映了权利的平等。
所谓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不分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不分法人其他组织是全民的、集体的还是私人的,在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上都是平等的,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以及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和组织。
只有在外国法院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即给予同样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