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生存空间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生存空间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生存空间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生存空间

摘要:非营利组织(NPO)又称非政府组织(NGO)、第三部门、志愿者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受到广泛关注。这场兴起于20世纪60、70年代西方的革命在20世纪末传入中国后,国内的先见之士开始醒悟并审视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进而致力于推动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事业的发展,在本世纪初竖立起中国的第三次改革的大旗。在短短二十几年之后,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取得了不起的成就,然而期间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NGO在中国的生存空间仍相当狭窄,法律、社会地位仍十分尴尬。本文试图运用SWOT方法对中国NGO进行战略分析,从法律规定角度分析其存在的法律空间,并联系中国传统文化、计划经济时代遗留的思想文化两方面因素分析NGO在中国的社会文化空间。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SWOT战略分析生存空间

1.非营利组织的界定

1.1定义

NPO是一个自美国发源并向世界流传的新名词,中文在官方文件中将其翻译为非营利组织,在对外交往中则使用非政府组织这个称谓,目前为止还没有精细地区分两者之间的差别。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目前学术界尚没有形成共识。

本文倾向于使用王名教授从活动内容的角度给出的定义。他认为非营利组织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活动的社会组织,有三方面特征: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公益性或互益性。⑴

1.2 定义解析

1.2.1非营利与非盈利、非赢利

当下,有很多人认为非营利组织是不能获利的,单纯靠政府拨款或社会捐赠来运作,即不盈利,没有利润,此种理解是存在偏差的,非营利组织的资金来源之一是组织成员缴纳的会费(例如会员制非营利组织)或是向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服务后收取一定费用(由政府买单或者直接由享用者支付)。非营利组织是可以有盈利性活动或是说有利润的,但是区别于企业的营利,非营利组织的这部分利润只能用于组织的既定使命,不能在组织成员间分配。但是要特别提出的是,当监管体系不严密时,有盈利的非营利组织可能为谋求个人利益而变相获取本应用于组织发展的利润,分配给组织成员或中饱私囊,违背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

1.2.2非营利组织与国办事业单位

按上文给出的定义,国办事业单位不能纳入非营利组织,只有民间组织才能称之为非营利组织。但目前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势是将一部分事业单位转化为单纯的营利的企业,另一部分转化为非营利组织。这类由事业单位转化而来的非营利组织不可避免或多或少带有官方色彩。

2.对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战略分析

运用战略管理中的战略分析方法,即SWOT(外界的机遇及威胁,内部的优势和劣势)对中国非营利组织进行分析可以大致了解其生存空间。

2.1 生存机遇

2.1.1从国际范围来看,“全球结社革命”即20世纪后期全球范围的非营利组织的兴起给中

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最有力的支持,且在中国加入WTO之后,开放的外部环境使大量的国际性非营利组织纷纷进入中国,活动于教育、环保、扶贫等领域,拓宽了国内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国际视野,带来了发展过程中急需的资金、管理技术、经验,打造了与国际非营利组织交流的平台。

2.1.2从国内的发展趋势来看,其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给国人带来前所未有的极大的物质财富,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在满足了基本生理需求之后,人会转向寻求更高层次的归属情感及自我满足自我价值实现的精神需求,此为非营利组织在中国发展的一大拉力;其二,逐步推进的政府改革为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性。在改革中,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使政府从社会领域主动退出,不再包办一切社会事务,让渡了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空间,并大力扶持其承担职能转变转移出的具体职能,很重要的表现如国办事业单位的改革,其转型的基本方向之一即为非营利组织,此为推力;其三,经济、政治体制的改革促使原有的政治化、行政化、一体化的社会走向开放化、市场化和多元化。在此进程中,公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日益增强,此为动力;其四,萨拉蒙所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福利制度危机,转型国家的社会主义危机,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模式主义危机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对政府主导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意愿产生怀疑,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市场的作用受到强调,民间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乘势而起……结社革命绝不是偶然的……”。⑵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如贫富差距拉大,环境恶化,政治改革中出现的行政效率低下、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寻租行为给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带来了契机。2.2 生存的威胁

2.2.1面临西方社会的话语霸权的挑战,西方非营利组织的进入除了带来精华之外,也带来不少糟粕,且容易在不了解中国国情的情况下将其发展模式硬塞到中国非营利组织中,将其引入歧途。

2.2.2中国传统家族伦理文化及建国后“全能国家”烙印

中国的传统文化最大的特点即伦理文化,“父父子子”,也就是伦理秩序,按照君臣、父子等严格的伦理等级关系建立起的文化,牺牲下一层次的利益,服从上层次的利益。在传统文化中的公、私是对立关系,“私”代表私人的自己的,以“我”为中心的非道德状态,“公”是伦理等级中的上一层,因而宣扬“公”的过程实则是宣扬遵从伦理纲常,否定追求个人“私利”;此外,政治统治层宣扬“王权天下”的思想,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君王”作为“天子”是国家的象征,具有天然合法性,是所有社会规则的建立者,“官”代表国家的治理者,是天然合法性的延伸,只有这两者才是国家与社会的治理者,与臣民的关系仅限于治理于被治理的关系,被服从与服从的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限制了人民参与治理国家,争取自己合法权力的机会,另一方面也作为一种文化深深影响了中国人对自身地位、权利的认识,习惯于服从,缺乏公民意识。

1949年建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也没有完全摆脱这种文化的影响,由封建社会的“君—官—民”模式变成“国家—民众”模式,形成所谓的“总体性社会”。以国家对社会资源的全面控制和垄断为基础,整个社会没有中介组织,国家直接面对民众⑶,依靠强有力的行政力量管理一切社会事务,对社会生活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和监管,设定了人们只需按计划和命令从事的既定秩序。当民众出现问题时,寻求解决的唯一途径即是政府,这无疑导致社会成员公民意识、自主精神的丧失,形成一种臣服状态。即使在向多元社会发展的今天,民众仍然习惯找政府解决工作拖欠问题,协调与企业的各类纠纷,而忽视各种法律援助中心,工会、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

2.2.3信任危机

众所周知,中国社会是关系社会,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熟人社会。民众决定信任与否的标准即是否有先天的血缘关系或后天的归属关系抑或是否有政府后台即官方背景。对部

分没有任何官方背景又没有深入基层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而言,让民众相信并给予支持实在是困难重重。更加让民众投不信任票的是某些已有一定公信力的非营利组织中出现的造假事件,如2000年宣汉假信事件,2002年希望工程违规投资,牵扯了长达7年之久的被成为“中国妈妈”的胡曼莉事件等事件相继出现后,非营利部门的诚信受到极大的质疑。

2.2.4合法性危机

中国目前法律规定对非营利组织实行审批制,只有民政部门审核批准,登记注册的组织才具有以非营利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资格,而不少非营利组织因无法达到登记注册的标准而面临合法性的危机。

2.3 生存的优势

2.3.1与政府的良好合作关系

与西方国家社会发展的情况不同,我国社会领域的改革与民间组织的发展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的,因此,我国民间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不是彼此替代、互相冲突的关系,而是相互配合的关系。

2.3.2能满足一部分的社会需求

传统理论中,政府被认为是公共物品的唯一提供者。但是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政府也是“经济人”,并非完全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存在追求自身利益,存在政府失灵,会出现效率低下,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政府尝试通过市场提供公共物品,但是出现了供给困境,即“搭便车”和供给不足的问题。政府要追求公平,对全体成员负责,其服务趋于“普遍化”,大众化,很难对社会的多元化需求作出及时、恰当的反应,也不能满足部分人的可能与总体冲突的需求,而这正是非营利组织的优势所在:满足特定群体的利益要求,如商品化、城市化了的社会中交往的需求,例如同乡会,按兴趣组建的协会。再如市场经济竞争中出现的弱势群体的需求。现在非常盛行一种观点:民间非营利组织扮演社会第三次分配的角色。通常认为由市场按效率进行第一次分配,国家按公平进行第二此分配,而非营利组织则按照道德原则,组织人们以自愿为基础通过捐赠等形式扶贫济困进行第三次分配。⑷非营利组织作为非企业、非政府的第三方可以代表部分弱势群体,通过聚集分散的社会资源向危害特定的群体合法利益的企业、政府抗争,以改变过去分散的个体无法与一个集体抗争的局面。弱势群体由于获得一个合法的表达意愿的渠道而维护了自身的利益,而社会也因此获得一定的和谐发展。

2.4生存的劣势

2.4.1资金来源困境

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政府,有调查发现,政府提供的财政拨款、补贴、项目经费等和会费收入合计约占到非营利组织收入来源的75%,营业性收入较低,平均只有6%。此外中国在公益事业方面的捐赠传统比较弱,因而境外资金、基金会、募捐收入等所占比重均较低。而政府对非营利组织的支持方式带有较强的行政事业的传统,伴随有编制、人事安排、行政指令等方面的政府行为,导致了非营利组织对政府的依赖。为了争取政府资助,组织不得不降低其独立性,唯政府命令是从,丧失了存在的积极意义。而民间自发组建的非营利组织,很少能得到政府的资助,为求生存,转而寻求企业捐赠,不可避免要利益交换,利用其在民众中建立起的公信力造假。造成如此境况的最主要原因在于其自身能力不足,缺乏主动向社会提供服务并筹集资金的意识,很难调动社会资源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要。

2.4.2人力资源匮乏

由于资金的匮乏,大部分非营利组织没有能力提供具有竞争性的工作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因此,优秀人才流失,也不能吸引外界高层次人才为组织服务;很多依靠政府资助的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成员几乎都来自于政府机构,有些则是政府离退休人员,不仅缺乏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及活力,还带有行政人员的敷衍了事、朝五晚九、得过且过作风;此外,相当

数量非营利组织是由行政手段组建而成的,领导层也有很强的行政色彩。据调查显示,目前全国性行业协会全都是基于行政手段而组建的,国家经贸委直管的15家行业协会中,有9家是由其直管的国家工业局直接转制而来;北京行业协会的领导层80%具有行政级别,1/3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由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或决定产生,年龄超过60岁的会长超过40%。而青岛有53.5%的社团仍由党政领导干部兼任其领导职务,52%的社团人事任免权归于业务主管部门。⑸这不利于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空间成长,相反可能助长了行政势力对社会事务的干预,从而制约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2.4.3自身能力不足

非营利组织作为政府、企业外的第三部门,其最大的优势即是通过整合社会分散资源满足部分社会群体的需求,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而目前的非营利组织规模小,筹措资金能力低,组织管理不规范,不透明,缺乏民主社会监督,难以取信于民,不要说整合就连动员、使用社会资源的能力都比较弱,自身的生存发展能力存在问题。

2.4.4缺乏独立性

由于是党政机关推动成立或是由其职能机构转化而成,非营利组织的构建模式、资源、管理体制、观念、活动方式都严重依赖于政府。而民间自发建立的非营利组织,由于要挂靠在业务主管单位,其活动受到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而行政职能化,相当数量的非营利组织出于风险、收益和绩效考虑,往往主动靠近政府,甚至热衷于向政府要编制、经费,以求其合法性、权威性,而不是在服务性和代表性上下功夫。

2.5 小结

经过上述分析,可以进行如下归纳:

其一,由于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政治体制改革带来的机遇,非营利组织在中国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前景;

其二,由于传统思想和建国后高度集权下的“全能国家”思想及非营利组织自身的不完善、能力的缺失,其发展受到种种限制。

3.法律角度分析

3.1 组织合法性规定

3.1.1审批制度及登记管理制度

中国现行的关于非营利组织法律地位的合法性的法律主要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由此确立了我国对非营利实行审批登记注册制。基本特点是:门槛高、限制多、监管不力其核心是双重管理体制:组织必须首先有一个监管自己的部门实体,得到主管单位同意后才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也即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实行双重审核、双重负责、双重监管的原则。未经批准、登记以非营利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将按2004年民政部颁发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条例办法》被视为非法组织,由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取缔并没收其财产。

3.1.2合法性规定分析

上述法律规定和原则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社会事务进行行政管理的痕迹。一方面强调了登记许可制度的门槛限制,双重管理中的任何一方不同意,非营利组织就无法合法存在。由于业务主管单位对所属非营利组织有审查、指导活动、年检初审、协同监督等五项管理职责,需投入大量时间、精力,而又不能从中收益,从而导致各业务主管单位无兴趣过问民间申请挂靠要求,使得独立申请的非营利组织很难被批准,不得已求职于工商登记(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干脆不登记,选择“法外生存”;另一方面,法律条例中没有对业务主管单位作出明确指定或必须审批的业务规定,业务主管单位即便推脱不受理申

请,也不存在责任问题,因而很难将不予登记的理由归咎于任何具体部门。由此造成登记管理制度混乱不堪,存在大量“非法”非营利组织或未登记就开展活动。相关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或者为进行整顿投入大量本可以避免的人力、财力、时间。一方面导致民众对非营利组织的不信任,另一方面促使政府采取更为严格的登记管理制度,进而扼杀了一些处于萌芽期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部门生存空间越发狭小。

3.2 税收制度

3.2.1税收管理办法

我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优惠包括两种,一类是对非营利组织的优惠:主要有1999年国税发65号文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关于基金会应税收入问题的通知》;一类是面向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方的优惠,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的捐赠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1999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2001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中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扶贫、非营利性捐赠物资免进口税收暂行办法》。

3.2.2规定分析

对国内的大部分非营利组织而言,资金来源困境是其发展的瓶颈。世界主要国家的普遍做法是给予政府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在财政支持力度不大,一部分非营利组织无法获得财政拨款的情况下,必须选择获得社会、企业捐赠或是进行一些盈利性活动,而如何激励社会、企业积极捐赠则有赖于税收优惠政策,相关的税收减免制度成为关系到非营利组织存在与发展的举足轻重的问题。

然而当前的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规定并没有形成一套系统可行的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的激励机制,存在诸多局限:其一,表现在税种局限,以所得税优惠为主,缺乏对财务税,商品税及遗产税的专门规定;其二,单就所得税来讲,中国的税收制度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并不是主体税种,这就决定了中国的税收制度对捐赠行为的影响力较小。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讲,中国税法规定捐赠在应纳税额3%的幅度以内的才能扣除,超过部分不能扣除。幅度太低,捐赠行为基本上不能给企业带来多少税收减免,相反,企业还要对限额以外的捐赠支付相应的税收,打击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其三,优惠对象局限,并未将非营利组织作为整体纳入法规优惠对象,如2000年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才可以接受捐赠。依据1995年国税局下发《外商投资企业公益救济捐赠有关税务问题的批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优惠,只有通过包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救灾委员会等24个机构才能被认可;其四,缺乏相关部门的配套实施法规细则,关于非营利组织的法律与既有的法律实施体系的衔接是非营利组织法律政策运行的重要前提,而目前海关、税务部门没有相应的具体的有效的实施细则,对申请程序、申请范围、监督措施等均没有规定。

4.社会文化空间

4.1西方公民社会与结社生活

西方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乃是基督教文化。在中世纪以后,西方社会逐渐形成一种小共同体本位的社会。人们隶属于各种集团,而教会又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锻炼了西方人集团生活的社会特质,养成他们结社的生活方式。现代西方的一系列文化与制度乃至价值观念中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人权、法治、个人主义都是因其集团生活而直接产生出来的。因为集团生活解体了一切家族、宗教,人们只能依赖集团,离开集团就无法生存,集团是其一切的保障。因此近代以来,他们国家的宪法中都特别注重“结社自由”的权力规

定。

现代非营利组织建立在国家、市场、社会三元社会结构模式的基础上,有如下三个方面的制度内涵:其一,基于“分权”的有限政府的理念。立足于人类的天赋自由权的自然权力观,将人类天生的自由、平等和独立作为制度建设的基本出发点,最重要体现为对国家权力边界的限定;其二,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这方面的因素使民众享有经济自由,有时间和精力关注政府、市场的“所不能为”;其三,从个人权利为出发点的权力制衡结构,其基本逻辑即国家的权力必须符合于公民自愿认同、权力让渡的原则,为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权利需要制衡。

4.2 中国传统社会伦理文化及民间公益观念

与西方人集团生活的社会特质相反,中国文化中始终是以家族生活或曰宗族生活为本位的。正如梁漱溟先生所述:“家族生活、集团生活同为最早人群所固有:但后来中国人家族生活偏胜,西方人集团生活偏胜,各走一路。西方之路,基督教实开之;中国之路则打周孔教化来的,宗教问题实为中西文化的分水岭。”⑹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社会结构中最重要也是最特殊的家族制度。在传统的中国,家不只是一个生殖单位,并且还是一个社会的、经济、教育的、政治的乃至宗教、娱乐的单位。它是维系整个社会的基本力量。不仅如此,从家出发,以父子关系为“主轴”还生发了种种伦理关系,如父子、母子、兄弟、姐妹、夫妇、子女、宗族戚党,直到师徒、同伙、君臣官民、乡邻朋友等等。因此传统中国的人们形成了不同于西方人结社的生活方式,也不会结社。

另外,与西方在权利分权上建立的社会结构相比,中国的伦理秩序格局具有如下特点:个体与共同体(社会)间的对立性,扬“公”扼“私”,“私”被视为“万恶之源”。但很明显,“没有私人领域的地方,也就没有公共领域:。因为“私”是无法消除的,它在受到极度压抑后必然会以变相或变态的形式表现出来,一切都涵盖在“大公”之下,公私不分,尔我不清,这就意味着可以在“大公”名下行“大私”之实,从而形成了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个人权力观念和公共精神的“两无格局”。⑺这导致中国民众缺乏公共精神和公共道德,一盘散沙和各怀其私,损公肥私。

传统的民间公益观念,最重要的思想渊源是儒家文化,核心是“仁”,孔子的“仁者,爱人”,而为形成“仁”,人们须行义举,以“义”为名的民间慈善逐渐盛行;另一个理念来源是佛教“善”、“慈”、“普济”等思想的影响,这两者构成民间公益慈善的基础。中国非营利的理念渊源可概括为“义”和“善”,有两个特点:其一,伦理道德色彩很强;其二,以救济为主导,很少涉及权利观念。

4.3 建国后高度集权文化

新中国成立后,受到“极左”思想的严重侵蚀,因此,尊卑有序的“臣民”意识和政治化的“主人”意识浓重,而“公民”意识相对薄弱,人们没有养成结社的习惯,权利意识和民主精神,社会通行的也是“官本位”而不是“社会本位”。因此,社会成员更多的是“等”、“靠”、“要”的形式,寄希望于国家和政府,而不是自己。而长期实现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体制,贯彻的是从上到下,全方位的行政管理原则,因而,形成一种单向的、垂直的、监护式的社会“统治”模式。

4.4 社会转型期间的发展空间

改革开放进程中,政府出于维护权威、秩序和稳定的考虑,谨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扶持非营利组织发展,让它们担当政府的桥梁和助手角色,因而也就成为政府分散转型压力、落实方正政策、实现社会控制的“雇员”,而不是合作治理的“伙伴”。这无疑加剧了非营利组织行政化、官僚化,使其仍旧是行政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⑻

4.5 活动领域分析

非营利组织中国的活动领域集中在经济、服务和文化领域,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形式,

而教育、倡导、非营利支持、基金会等类型发育不足。以非营利组织国际分类衡量,在公民倡导、政治组织、非营利组织支持和促进组织,国际非营利组织等领域,中国非营利组织还涉入极其有限。

另外在活动方式上,西方集中在教育、卫生保健、社会服务上,中国非营利部门的活动方式最主要是服务、交流、宣传、培训、调研、政策建议。非营利部门的活动领域分布与活动方式反映了当前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和活跃的部分,大致是社会需要旺盛,存在公共物品供给“缺位”,而政府在政策上又相对宽松或鼓励发展的领域。也应和了中国传统文化中谋求“公”而抑制“私”。另外由于长期的高度集权思想,政治社会一体化及组织自身能力缺乏,政府并未放权让非营利组织进入教育、卫生保健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领域,典型例子是中国的民办大学只有1%不到,而英国和大多数拉美国家的最好的教育资源都集中在私立大学,美国的高等院校中私立高校占50%左右,中小学中的私立学校占24%;中国的民营医院尚处于起步阶段,而美国的私立非营利医院达到62%。

5.总结

前文分析到,西方公民社会建立在“分权”的有限政府前提下,故而其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历程主要沿着宗教慈善和权益争取两个方面,而中国自秦朝起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制度,民间结社的小共同体发展空间非常有限,因而小共同体公益也远远称不上发达,时至今日,在政社分离的大趋势下,社会开始了解非营利组织,也有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获得民众的口碑,在人民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但是由于历史、法律制度等原因,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仍只能在政府改革中出现的权力真空中找到自身的生存空间,不能完整的呈现在公众视野中,成为合法群体,就像一盘散沙,浮在水面上的冰山,支离破碎地散落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

参考文献:

⑴王名编:《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2002年版,第2-3页;

⑵王绍光:《多元与统一—第三部门国际比较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1999年版;

⑶孙立平:《改革前后中国大陆国家、民间统治精英及民众间互动关系的演变》,(香港)中

国社会科学季刊,1994年第1期,37—53;

⑷丁元竹:《建设健康和谐社会》,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出版;

⑸吴玉章:《社会团体的法律问题》,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380页;

⑹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1987年版,第95页;

⑺《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与社会整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263-277页;

⑻魏定仁主编:《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律模式论文文集》,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年出版,第

87页;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问题及对策分析

随着社会公共事物日益复杂和繁重和新的政府治理理论的出现及新一轮的政府行 政改革的进行,政府的职能定位必然发生变更;另一方面 ,随着社会发展 ,以社会管理 和公共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公共管理主体体系的构成和格局也必然发生变化。在社会管 理主体多元化进程中 ,非营利组织的力量和作用越来越突显 ,它成为公共管理中一个不 可或缺的重要角色。非营利组织同政府、企业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三大支柱 ,因此非营利组织对处于社会转型中的中国有着特殊意义。正如著名学者王绍光所言“忽视非营利 部门的发展将是一个战略性错误”。但是中国的非营利组织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 ,与强大政府和愈加繁荣的企业相比 ,非营利组织仍然显得那么无力与弱小。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概述 非营利组织,也称为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民社会、市民社会等,在我国统称为“社团”。长期以来,专家学者将社会组织归纳为第一部门(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第二部门(提供私人产品的企业)和第三部门(相对独立于第一、第二部门的社会领域,即非营利组织)。 由此可见 ,学术界对非营利组织的界定缺乏一致性 ,侧重点各有不同 ,但其内涵都是指 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社会机构 ,只是对这些机构所涵盖的范围不同而已。我们一般认为 , 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 ,承担政府与私企“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事务的公共服务组织。因此,我国绝大多数社会团体、 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一些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治性社区组织都符合这些条件。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现状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一个高度集权的大一统社会。国家掌握了社会中的绝大数资源的 控制和配置权,政府长期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突出表现在政府化和调整 ,各类社会组织的功能面临新的分化和定位。在这种新的环境下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三、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我国的非营利组织 还很不发达,不仅先天不足,而且缺乏动力,尚处于一个艰难的创业时期。我国非营 利组织的发展在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中都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外在环境:政府、社会支持不够(二)内部因素: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四、解决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受多方面的因素影响的,因此,我们寻求解决 问题的方案必须从多角度出发,并设计可行的方案。

最新论非营利组织改革和发展资料

论非营利组织改革和发展 2014春行政管理 刘征东 非营利组织自发展以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能加强政府和民众在社会公共事务中的合作管理,还能集约社会资金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运用。然而中国非营利组织由于自身发育不完善、自创性收入缺乏,而国家的财政补贴又有限,导致活动经费匮乏,近年来随着一些负面事件的影响,我国非营利组织公信力下降,各种存在已久的问题凸显,面临着发展的困境。 悠久历史传统的公益事业在现代得到长足发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接纳市场经济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公民社会现出雏形,这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快速成长的土壤。但,由于长期以来传统思想和社会的禁锢,加之市场化带来的人们思想和行为、心理的不利因素的影响,非营利组织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要使它健康成长,还需要政府、社会、公民个人在制度建设、社会文化和社会心理、个人修养上为之付出努力。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创新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并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个政策导向为非营利组织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市场机制越来越成熟,政府职能逐渐被替换,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社会和经济领域发挥

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非营利组织的快速发展反映了我国当前的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然而,从中华慈善总会发票事件到中国青基会中非希望工程事件,从“郭美美事件”到河南宋基金事件,无论是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违背基本公德的言行,还是一系列的令人费解的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孰是孰非的争论,对我国社会组织的慈善事业的长久发展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效果。这些都加重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信任危机。这不禁让我们联想到非营利组织的管理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 非营利组织的英文简称为NPO,是以从事公益事业(活动)为目的不分红的组织的统称。它不是法律概念,多义、复杂,是对从事各种不同的公共目标各种不同类型组织的代称。它由私人发起,各种活动不断起伏变动着各种机构松散的集合,是公民社会的个人组织,是民主社会合作网络的关键部分。 一、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结构和特征: 1、组织性。 它必须是一个机构性实体,有自己的组织章程、组织的运行规则、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对持久的指标。 2、独立性。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组织分离,有自己独立的决策权,不为政府所控制,自己监控自己的活动,有内部治理程序,不受制于政府也不受制于私营企业或其他非营利组织。在这个意义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作用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及其作用 (文法学院行政管理08-2班毕崇明 0801070901) 摘要: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在近几年已成为世界性话题。小到社区的邻里纠纷垃圾分类,大到各种国际纷争和区域冲突,许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几乎都涉及到这些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的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壮大,在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事务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作用和影响也渗透到了千家万户。本文将在中国国情下探讨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及其作用。 关键词:组织非营利发展作用 一、非营利组织的定义 非营利组织是英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的中译,一般认为现代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 [1]。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国际上,非营利组织都并非是一个具有明确内涵和外延的术语,各个国家和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侧重,关于非营利组织的定义,较为流行的是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Salamon)教授提出的所谓五特征法,即将具有以下5个特征的组织界定为非营利组织:(1)组织性;(2)非政府性;(3)非营利性;(4)自治性;(5)志愿性。这一定义被用于萨拉蒙教授主持的对全球42个国家非营利组织开展的国际比较研究项目,后来常为人们所引用。在这一定义的5个特性中,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被公认为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特征,组织性被视为一个不言而喻的前提。定义中国非营利组织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正式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政府体系的社会组织,它们具有一定的自治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但并非面面俱到,需要客观而动态地加以观察和理解。在当前这样一个处于转型时期的历史条件下,较宽泛的界定标准将有利于更好地推动相关社会组织的发展。 二、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相比较于发达国家的还很不成熟,但是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也有很长的发展历史,有着自己的发展特点和特色。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2]: 1、第一阶段,从20世纪初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 在这一阶段,由于中国社会力量复杂,出现了大量的民间非营利组织。诸如行业协会、各种互助与慈善组织、学术性组织、政治性组织、文艺性组织以及一些比较隐蔽的“会党”或者秘密结社,如洪帮青帮等。 这一时期,为了规范民间组织的管理,1932年10月,国民党曾公布过一部名为《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的法规。这大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非营利组织的专门法规。 2、第二阶段,从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结束。 中国共产党建立政权后,根据社会主义原则对民间结社进行了彻底的清理和整顿。在整个过程中,有两方面的变化对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的政治化,另一方面是一部分民间组织被加以取缔,包括反动帮派和封建落后的组织等。经过这次整顿,中国的社会团体在50年代到6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个较为迅速的发展时期。据统计,1965年全国性社会团体由解放初期的44个增加到近100个;地方性社会团体发展到6000多个。 然而,“文化大革命”使中国的民主与法制遭到严重破坏,中断了社会团体在法制基础上的健康发展。 3、第三阶段,改革开放至今。 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社会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很快反映到民间组织的发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摘要:就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探讨其所面临的问题,深入分析我国非营利性组织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非营利性组织;现状;问题;改革 综合有关资料,非营利性组织可以界定为:具有法人资格以公共服务为使命,享有免税优待,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盈余不分配给内部成员,并具有民间独立性质的组织。非营利性组织有大家公认的非盈利性、中立性、自主性、使命感、多样性、专业性、灵活性等基本特征。 1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现状 非营利组织是介于政府和营利组织之间的中间部门,即“第三部门”。这也就意味着非营利组织超脱于政府和私营之外,因此非营利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必然可以弥补“政府失灵”。在我国,因各个方面改革的全面展开以及改革自身的风险性,致使我们处于一种日益变化的生活环境之中,灾害的不确定性和破坏性也威胁着我们的生存与发展。在应对发展中的问题时,如应对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问题时,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我们在强调政府、个人、企业三者的作用时,不应该忽视非营利组织的作用。从我国和其他国家社会保障的实践来看,由国际慈善组织、国际志愿组织、红十字会、中国抗灾救灾协会等非营利组织募捐形成的基金已成为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营利组织承担了以往应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责任,解决了公共财政资金对于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问题,合理优化了资源配置,这有利于推进我国的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使政府可以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构建真正的公共财政体制。我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弱势群体,如农民、进城务工者、下岗职工、失业者、退休人员、老弱病残等,他们不仅需要增加福利,更需要维护自身的权益,与此相伴的是贫困问题、失业问题、环境问题、流动人口问题、老年问题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有一些公益性的社会组织来承担一部分责任以弥补政府成本的不足,而非营利组织具有互助、互惠、利他的特点和公益精神,其恰好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作用,进而必然会对增进社会容忍、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产生积极意义。另外,非营利组织的广泛发展会对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形成一种有效的制衡和监督,从而有利于政府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避免出现权利寻租等腐败现象。 经济社会中,有必要形成非营利组织来维护分散的利益主体的利益。如分散的企业需要通过专业协会与外界交涉,以维护自身利益;农民为了使农产品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卖出好价钱,需要建立农产品协会等组织来维护自身利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需要依靠农民工自己的组织来解决。尤其是现在我国加入WTO,随着我国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贸易摩擦加剧,需要通过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维护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整体利益。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近二十多年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发展迅速,救助对象较广、涉及公众较多、影响较大。但其发展的制度环境却相当滞后,相关制度的缺陷和缺失已成为我国非营利组织持续发展的主要障碍。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讲课教案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背景资料 非营利组织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福利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对于缓解社会矛盾,改善公共服务质量,集中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有重要意义。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目前的发展空间和可用资源很有限,而且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难以得到与事业单位同等的地位,从国外发展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有广泛的非营利组织参与,而不是像我国这样以事业单位为单一的提供机制。通过比较,反映出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因此当前应该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充分发挥它们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和优势。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弱质”主要表现在:无论在组织规模、活动能力,还是作为非营利组织基本属性的主要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同时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社会支持、文化背景和经济基础等,相对来说还不健全。外在环境的政府、社会支持不够;内部因素的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细化来看,当前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资源不足,公益产权基础薄弱。 根据对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1.7%的非营利组织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资金短缺问题居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之首,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瓶颈。 1)慈善捐款吸纳能力弱。有些学者认为非营利组织作为志愿性组织 ,其主要经费来源是成员会费和社会捐赠。不过这个问题不仅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上出现,国外的情况也并不太乐观。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目前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和其所得的捐助相差甚远。美国私人捐助不到资源总量的1/5 ,瑞典非营利组织2/3经费来源于政府,政府财政支持也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政府资助有限,而且其支持重点可能随时转移。这是一个相当普遍和严峻问题,在一些调查资料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非营利组织处于严重资金不足状况,无法开展正常活动,其中有不少组织处于名存实亡“休眠状态”。也有一些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方式,频率,公众接受程度,以及一些建议。 信息披露的意义,作用一、 非营利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组织目标,它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①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 其组织机构中不具有像营利企业中所有者性,组织自身利益与组织成员及捐②赠者利益相关程度较低; 财务管理中,其所占有的财产不能够在其组织中进行分配;③ 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没有赚取利润的压力,其披露的信息由自己掌握,④并且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宗旨及使命,管理层不必担心自己管理的非营利组织被收购或者兼并,必然存在追逐私利的可能; 路易斯●布《他人的金钱》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Brandeis兰戴斯(Louis.D. 这些方面决定了其信息公开比营利组织的信息公开更具有现实意义。 从组织自身来讲,好的完善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公信力,增加获得资源⑴的竞争力;管理自身组织的运行,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评价; 从捐助者来讲:明白自己的捐助资金的去向,为自己的捐助资金选择捐助对⑵象,考核非营利组织“会不会,能不能”将其获得的资源用于实现其宗旨。 社会公众来讲:监督其职能的行使,非营利组织外部治理机制作用。⑶ 非营利组织无法言说的痛——丑闻二、 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2787年间擅自挪用20062000国家体育总局因在年— 而被审计署查处。 亿元被判死缓2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 多万元被判无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期。 年“小金库”治理的通报,教2009根据广东、山西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当地

育系统的“小金库”事件占相当比例,成为小金库重灾区。 年无法言说的痛。10中国青少年基金会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 河南宋基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巨额亏损。 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三、 、青少年发展基金会1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信息披露方式: 网站上面主要是关于组织服务宗旨、机构介绍、项目介绍以及与组披露内容:织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中最主要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年检报告、管理制度、年度报告 一年一次信息披露的频率: 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其收入总额的增加上,因为非营利组公众接受信息的情况:织的收入是一种竞争性资源。 年份收入合计年增长率

国内非营利组织的状况

国内非营利组织的状况 一、信息披露的含义 1非营利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组织目标,它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 2其组织机构中不具有像营利企业中所有者性,组织自身利益与组织成员及捐赠者利益相关程度较低; 3财务管理中,其所占有的财产不能够在其组织中进行分配; 4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没有赚取利润的压力,其披露的信息由自己掌握,并且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宗旨及使命,管理层不必担心自己管理的非营利组织被收购或者兼并,必然存在追逐私利的可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他人的金钱》路易斯●布兰戴斯(Louis.D.Brandeis) 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 审计长所说:“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从本质上看,是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

国家体育总局因在2000年—2006年间擅自挪用2787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而被审计署查处。 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2亿元被判死缓 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多万元被判无期。 根据广东、山西等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当地2009年“小金库”治理的通报,教育系统的“小金库”事件占相当比例,成为小金库重灾区。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10年无法言说的痛。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 河南宋基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巨额亏损。 一.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是制度需求下的制度供给 非营利组织审计是政府的需求,捐赠者的需求,受益者的需求,非营利组织自身的需求。二.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亟待加强 发达国家的非营利组织要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受州检察长的监督,招标政府部门,也会对其监督,最重要的还会受到事务所的审计,帮助公众评价非营利组织的诚信度和工作绩效。以前我国基金会的财务报表实施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及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目前山西、四川、广西等省市正在积极探索将公立医院、高等院校等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范围。 二、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 1.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信息披露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环境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4b9874513.html,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发展环境研究 作者:刘翠菊 来源:《美与时代·城市版》2017年第01期 摘要: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政策制定的主导,政府对非营利组 织的双重管理体制不利于其自主地发展,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遭到限制,组织发展模式在制度环境下趋同。从新制度主义视角来分析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制度环境特性及其对组织运行的影响,还从三种制度趋同性机制的角度来分析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形式。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合法性;制度趋同性 一、概念界定 非营利组织强调组织与企业的区别,指这类组织是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的非营利部门。部分学者也把“非营利组织”用作“非盈利组织”,或“非赢利组织” (曹晶,2006),三者在内涵上没有明显的区别。本文以采用“非营利组织”作为统一概念,使用时不与其他概念作具体区分。在非营利组织的特征上,美国学者塞拉蒙教授的概括得到了国际学界的普遍认可。他认为非营利组织必须具有以下六个基本特征:正规性——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的组织身份;独 立性——既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不附属于政府机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不用于组织成员的利润分配;自治性——组织有其独立的、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志愿性——组织的管理、运转以及很多开展都由组织成员志愿参与;公益性——组织的存在和发挥作用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何卫卫,2007)。我国学者王名则进一步将非营利组织的特性概括为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组织性、公益性以及排除特性。在此基础上,他将我国非营利组织定义为“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动、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正式的社会组织”(王名,刘培峰,2004)。 二、发展的制度环境 影响非营利组织发展最重要的是非营利组织所处的制度环境,尤其是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现有制度在非营利组织的法律地位、成立条件、税收优惠与监管、配套政策等各方面的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营利组织的能力建设(王向南,2014)。早在上个世纪 80 年代中后期,国务院就在民政部设立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部门,并在1988年9月和1989年10月先后颁布了《基金会管理办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这两项法规奠定了我国对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规范的基础,其中双重管理、非竞争性原则等制度一直保留至今,严重阻碍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和壮大(梁娟,2010)。 在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成立是在严格的双重管理制度下运行的,其自身受政府制度约束性比较大,行政化倾向严重,缺乏灵活的工作方式和全新的管理体制(吕晓丹,2008)。全部同时达到登记申请要求的非营利组织的条件是很难的。另外,非营利组织在申请成立时还需找挂

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 策分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非营利组织,简称NPO,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组织的总称。美国学者塞拉蒙认为非营利组织应具备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公共性6个要素。目前在我国国内,对非营利组织的还没有严格统一的界定,存在“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公民组织”、“社会组织”等多种称呼。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主要兴起于改革开放后,由于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小政府、大社会”行政改革的提出,为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非营利组织在现实生活中主要表现为各种社团、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形式,他们在教育、文化、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权益保护、社区服务、扶贫、慈善救济等领域为社会公益提供服务,他们在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决定性作用。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日益成为促进我国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之一。然而由于起步较晚,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建设方面的不完善,公民社会的发展更是刚刚起步,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还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费不足 非营利组织的经费来源主要有收费、公共部门的拨款、社会慈善捐赠等。其中收费包括会员费、服务收费、投资和出售产品、服务的所得。公共部门的拨款主要是指来自于政府部门和准政府机构的资金支持和补助。社会慈善捐赠主要包括个人捐赠、 私人基金会、企业等的捐赠。但是政府迫于财政压力,不愿在经费上给予非营利组织较大的支持,同时非营利组织本身不思进取,他们努力的方向在于争取更多的公共部门的拨款,而不是主动向社会提供更优质的的产品和服务,导致组织收入减少。同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

国内现在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情况的现状,方式,频率,公众接受程度,以及一些建议。 一、信息披露的意义,作用 ①非营利组织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为其组织目标,它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 ②其组织机构中不具有像营利企业中所有者性,组织自身利益与组织成员及捐赠者利益相关程度较低; ③财务管理中,其所占有的财产不能够在其组织中进行分配; ④非营利组织具有非营利性,没有赚取利润的压力,其披露的信息由自己掌握,并且有其特殊的制度背景、宗旨及使命,管理层不必担心自己管理的非营利组织被收购或者兼并,必然存在追逐私利的可能;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灯是最有效的警察。——《他人的金钱》路易斯●布兰戴斯(Louis.D.Brandeis) 这些方面决定了其信息公开比营利组织的信息公开更具有现实意义。 ⑴从组织自身来讲,好的完善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公信力,增加获得资源的竞争力;管理自身组织的运行,内部治理机制的运行评价; ⑵从捐助者来讲:明白自己的捐助资金的去向,为自己的捐助资金选择捐助对象,考核非营利组织“会不会,能不能”将其获得的资源用于实现其宗旨。 ⑶社会公众来讲:监督其职能的行使,非营利组织外部治理机制作用。 二、非营利组织无法言说的痛——丑闻 国家体育总局因在2000年—2006年间擅自挪用2787万元彩票公益金投资股票而被审计署查处。 自然科学基金会会计贪污挪用公款2亿元被判死缓 武汉理工大学原副校长李海婴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总额达1400多万元被判无期。 中国青少年基金会10年无法言说的痛。

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 河南宋基金投资房地产失败,巨额亏损。 三、几个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状况 1、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信息披露方式:建立自己的网站,通过互联网来披露信息 披露内容:网站上面主要是关于组织服务宗旨、机构介绍、项目介绍以及与组织相关的信息披露。其中最主要是财务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年检报告、管理制度、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的频率:一年一次 公众接受信息的情况:一定程度上体现在其收入总额的增加上,因为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一种竞争性资源。 年份收入合计年增长率 2007 206,972,917.66 — 2008 417,289,458.70 101.62% 2009 259,085,539.00 -37.91% 2010 286,040,106.19 10.40% 2011 292,238,808.06 2.17% 从上表看出,青基会的收入每年都会有所增加(除开2008年汶川地政特殊情况导致09年增长率为负),说明其信息披露有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并不是很大。 2、中华慈善总会 ①披露方式:主要是按日常性捐助信息进行披露,其中大多通过官方网站、新

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战略管理

非营利组织发展地战略管理 Strategy management for NPO development in China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黄浩明 Huang Haoming China Association for NGO Cooperation, Beijing 100011, China (北京北三环中路18 号,100011) 概要:中国自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非营利组织有了长足地发展,非营利组织在解决经济、教育、文化、环境保护、扶贫济困、维护权益和促进就业等诸多方面上,长袖善舞,起到了政府和企业力所不及地作用,在政府和社会、政府和企业之间搭建起了一个交流、对话和合作地平台.而当今社会中,非营利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众多机遇和挑战,如何从战略上考虑非营利组织地长远发展问题,如何利用机会,减少威胁,使非营利组织能够在建立和谐社会过程中,继续发挥作用,为中国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作出新地贡献.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ses the basic situation of strategy management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 in China, including development opportunities, challenges, threats etc. Based on a strategy analysis system of NPOs in China, the paper provides six effective ways to increase capacity building: 1.Strategy design for NPO, 2. Strategy implementation for NPO, 3. Strateg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for NPO, 4. Cooperation model for NPO-state interaction, NPO- business cooperation as well as cooperation and competition among NPOs, 5. How to creative a good environment for internal learning mechanism both domestically and abroad, 6. How to utiliz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to establish strong NPOs networks. Key words: NPOs; Strategy management; cooperation approach 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机会 1.国际化趋势明显,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进入了全球化地时代.国际非营利组织地逐步进入,正推动着中国非营利组织地发展.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明显.从1978年开始,中国在国际多边经济技术合作方面采取了“有给有取”地方针.1979年,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正式签署了双方之间地合作协定,这标志着中国开始接受国际多边组织提供地经济技术援助.1984年,时任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驻华代表孔雷飒先生向中国政府提出了建议,即接受国际组织援助地同时,能否能够接受国外民间组织地援助.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地支持下,1984年第一个开展国际非营利组织合作地工作小组出访了欧洲四国,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寻求合作渠道.时至1985年,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简称交流中心CICETE),成立了国际民间组织联络处.1987年,国务院正式确认交流中心为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事宜地协调机构.从80年代初直至1995年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之前,中国人对民间组织、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都非常陌生.从1987年至今日,越来越多地国际非营利组织进入了中国,从刚开始从事以扶贫、技术援助地项目为主,到目前为止地合作领域

第三章 非营利组织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章非营利组织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国际非营利组织的起源与演变 一、国际非营利组织的源头 “非营利组织”、“非政府组织” =“非桌子家具” 联合国的官员 非营利组织肇始于16-17世纪,20世纪70年代是其勃兴时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进过程。 ?许多慈善机构脱离了教会,私人慈善逐渐发展起来 ?以政治权益和话语权为基础的、带有政治色彩的非营利组织。 ?社会运动,产生了代表各种群体的行会组织 (一)源头之基督教传统 1、宗教的分类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宗教的经典论述,宗教有四种历史形态:原始宗教、国家宗教、民间宗教和世界宗教。 原始宗教是对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生活的幻想反映,是最早产生的宗教形态,包括自然崇拜、生殖崇拜、鬼魂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天神崇拜、行业神崇拜等内容,其崇拜方式主要是巫术、禁忌和献祭。 国家宗教是伴随着民族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它是原始宗教民族国家化的结果,是对民族国家社会生活的幻想反映。如古代埃及宗教(消亡)、古代巴比伦宗教(消亡)、古代印度宗教(婆罗门教和印度教)、古代中国宗教(商周宗教和儒教)、古代希腊罗马宗教(消亡)、古代以色列宗教(摩西教和犹太教)、古代波斯宗教(琐罗亚斯德教)、古代日本宗教(神道教)等 民间宗教是作为国家宗教的异端而出现的新型宗教,一般由个人创立。除三大世界宗教外,主要有犹太教、摩尼教、耆那教、道教、锡克教等。 世界宗教是民间宗教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古印度帝国孔雀王朝的(准)国教(佛教)、罗马帝国的国教(基督教)、阿拉伯帝国的国教(伊斯兰教),最终发展为世界宗教。 (二)源头之人道主义传统 人道主义的理解 Humanitarianism ,人道主义是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一种思想体系,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这样一种世界观。 “人道主义,在文艺上系鼓吹自由思想的主义,原在排斥教会的束缚,以人道取代神道,亦为人文主义的展现,在伦理上则与博爱主义相同,主张超越人种、国家、宗教等所有的差别,承认人人平等的人格,互相尊重,互相扶助,以谋人类全体之安宁幸福为理想的主义。”—国际君友会王爱君之《人道》 ·人道主义的崇高性与超现实性 ·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 ·世界人道主义日 二、国际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特点 (一)业务的全球化 一些原来只在创始国开展工作的机构逐渐开始在其他国家建立项目。“如果一个人关心动物,为什么只关心生活在英国的动物?”(环境,艾滋非典,法律环境,经济危机)在一个日益融合、“全球化”的世界,致力于某项事业的机构不可避免地要寻求在更广阔的空间里追求既定的使命。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历史和现状

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历史和现状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兴起和发展 我国非营利组织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漫长的发展过程。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被学者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初到新中国建立。在这个阶段主要是自下而上式的行业协会、互助与慈善组织、学术性组织以及政治性组织等六类非营利组织,这些组织都是一些民间团体和个人自发组织起来的。 第二阶段从1949至1978年,党和政府在新中国成立后,对非营利组织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清理整顿工作,取缔和转化了一批非营利组织。因此,非营利组织在这个阶段受到了政府的严密控制和支配,政府管理的色彩较为浓厚。 第三个阶段从1978年至今。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也反映到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上来,非营利组织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得到了迅速增加和提高,并在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非营利组织迎来了发展的黄金阶段,无论从从业人员的数量、组织规模和组织功能等方面来衡量,非营利组织所取得的发展成绩大大超过了前两个阶段。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特点 1.非营利组织类型多样 80年代以前,主要只有高度行政化的工青妇、文联、工商联、科协等九大团体,而目前中国的全国性社团按照官方的分类标准(主体功能)可分为17类:产业部门、社会服务与社会福利、公共事物、信息与技术服务、卫生、体育、教育、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环境能源、企业行业组织、职业组织、地区组织、个人联谊以及其它组织。 2.活动领域呈现多元化的格局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活动一般都不局限于某一个领域。 3.活动方式以信息宣传与教育为主 中国的非营利组织所起的主要作用在于提供信息、宣传与教育服务。事实上这也是非营利组织的特色和与政府、企业的差异所在。由于非营利组织掌握的资源非常有限,有的甚至完全依赖志愿者,因此它不可能像政府、企业一样以提供物质服务为主,而更多地以提供信息、教育与宣传服务为主。 4.活动范围以一个市区县范围内为主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活动范围以在一个市、区、县范围之内为主,而其他类型的非营利组织相对较少。这与中国社团登一记管理条例对社团活动范围有严格限制有关。 5.利组织产生的社会效益巨大 非营利组织在我国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不足之处,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1)分担职能,填补因政府能力不足而存在的“公益真空”。 (2)服务基层,代表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声音。非营利组织的最大优势在于能够深入社会基层、贴近贫穷民众。 (3)化零为整,把闲散资金用于公益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非营利组织大都追求公益,不谋求私利,容易使人产生信任感,因此比起政府和企业来更有利于接受私人的捐赠,从而广泛吸纳闲散的社会资金来用于公益事业,促进整个社会精神文明水平的提高。(4)维护多元,保护和促进生态、文化的多样性。非营利组织的广泛

非营利组织在中国

2009年5月(总第101期) 大众商务Popular Business No .5,2009 (Cumulatively,NO.101)非营利组织在中国 苏静 (中南民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作者简介:苏静(1985-),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公共政策能力 【摘 要】非营利组织近年在中国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领域。新的非营利组织不断涌现,慈善资源的作用目益明显,公众的参与日渐增加。非 营利组织在满足社会需求和承担社会职能方面有着政府和市场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进程中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文中分析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管理现状,并从其所面临的困境和五大危机着手,同时借鉴西方经验,提出几点对策建议。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管理;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F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277-02 非营利组织在不同的国家又被称为志愿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它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又称为“第三部门”。公益性是非营利组织的基本价值取向,为公众服务是其宗旨。一般认为非营利组织具有五方面的特性即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组织性指非营利组织有宗旨、章程和规章制度、有负责人、有经常性活动。民间性指非营利组织在体制上独立于政府,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不需要政府的资助,也并不表示不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非营利性并不意味着非营利组织不盈利,而是指非营利组织的成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不能进行剩余利润的分配,不得将组织的资产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必须用于实现组织的基本使命。然而,由于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才刚起步以及我国的特殊国情,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身上都或多或少包含着一些与上述非营利组织基本性质相悖的一些问题。 1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现状与困境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相继进行了经济体制和政治体改革。“小政府,大社会”目标模式的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职能的转变,使非营利组织作为与政府机构和市场机制相平行的一种制度安排,在中国社会上出现并正以不可代替的地位和作用,蓬勃地发展着。其主要呈现出以下两个趋势:一、数量快速增加。截止到上个世纪末,全国县级以上的社团组织达到18万多个,其中省级社团有21404个,全国性社团组织有1848个,县以下的各类民间自治组织保守估计至少在300万个以上。二、种类日趋多样、活动领域多元化。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种类相对单一,主要是高度行政化的社会团体。而如今,非营利组织的种类包含了行业管理组织、慈善性机构、学术团体、社区组织、公民的自主组织、兴趣组织、非营利性咨询服务组织以及新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等。 其发展困境如下: (1)中国非营利组织缺乏成熟的社会运行机制。一方面,我国政府对非营利组织采取了严格审批政策。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13条第2项的规定,“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民间组织,没有必要成立的,对于民间组织的成立申请不予批准。” (2)非营利组织面临较大的人力资源困境。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决定了非营利组织对成员来说相对缺乏外在的物质性激励资源。非营利组织成员的工作动力更多地取决于内在的工作价值,更多地依靠组织使命来凝聚。组织对成员的控制可能不如营利组织或政府部门来的有效。 (3)中国非营利组织较容易受外界影响与制约。对于那些所谓“自上而下”成立的非营利组织,由于其主要通过政府提供财政拨款及活动资源,这些组织实际上成为了承担部分政府职能的“准政府组机构”。这与非营利组织的“非权力依附性”有相当的差距;对于那些所谓“自下而上”上成立的草根民间组织来说,其更多地接受社会或个人捐赠而发展运行,这难免影响了非营利组织的独立性。 2中国非营利组织面临的五大危机 2.1目标危机 非营利组织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社会目标而成立的,但有些非营利组织的负责人在公益目的的掩盖下为个人谋取私利。据《南方周末》报道,中华绿荫儿童村的负责人,赋有“中国妈妈”称号的胡曼莉,用社会各界捐赠给儿童村的善款为自己购置价值50多万元的豪宅,并花数十万元送女儿出国留学。据四川在线报道,成都某福利院原院长邓晓莉, 自1995年担任福利院院长以来,累计贪污公款7615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些腐败行为严重偏离了非营利组织的公益性目标,也严重贬损了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信誉,给非营利组织动员志愿资源带来了巨大的障碍。 2.2志愿危机 志愿危机包括志愿者和捐款两方面的内容。我国的志愿人员数量很少,而且由于我国的志愿者多是业余的,缺少必要的培训,所以在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同时由于缺乏完善的法规和政策支持,志愿者的一些诸如安全、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很难得到保障。志愿危机的另一个表现是非营利组织活动需要的开支与其所能募集到的资源之间存在着一个巨大的缺口。人员和捐款两方面的不足造成了非营利组织的志愿失灵也即志愿危机。 2.3制度危机 1998年我国颁布了新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法》,另外,民政部门还出台了社会团体管理规章50余个。但总的来说,我国非营利组织的法律还不完善,立法工作滞后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立法层次不高,至今没有一部全面规范非营利组织的法律;条例的内容侧重于登记程序,在税收、财务管理以及志愿者的管理方面尚未有突破,。 2.4人才危机 我国非营利组织中缺乏人才,大多数官方非营利组织的主要领导都是由从现职领导职位退下来的或由机构改革分流出来的原政府官员担任,我国有近一半的非营利组织尚缺乏正式的决策机构,缺乏民主决策的机制和制度上的保障。资金主要依靠国家拨款,干部来源的行政化趋向,以及决策机制的不民主,这三方面使得非营利组织很难实现自治。 2.5信任危机 在我国,一些非营利组织通过各种渠道筹款,结果企业提供的资金只占5163%,公众捐助的资金只占2118%,而一些被救助者通过媒体直接向社会求助却能得到社会的大力帮助,这说明不是我国社会不愿意为非营利组织捐款,而是因为许多组织缺乏社会公信度。社会公信度不高,给非营利组织的筹款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同时也很难动志愿者为组织效力。这是造成我国非营利组织志愿危机的主要原因。 3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 综观我国非营利组织管理中的诸多问题,下面从非营利组织发展的五大危机入手,探索解决这一困境的几条途径。 3.1改善非营利组织的制度环境 制度环境中法律环境是非营利组织发展和发挥作用的必备基础条件,因此必须对非营利组织立法足够的重视。我国目前尚无非营利组织的专门立法,亟待通过立法解决非营利组织界定、进入门槛、行政管理体制和税法体制等方面的问题。 3.2增加收入来源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非营利组织因为财务方面困境而阻碍了自身发展。世界上非营利组织收入来源主要为自创收入,因此我国非营利组织要积极扩大自创收入,解决目前主要依赖政府资助的困境。主要可以通过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费用形成业务收入;通过资本运作,获得投资收益;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收入等活动来支持其非营利活动。合理控制行政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比例,确保资金获得最有效的使用。 3.3吸引高素质人才 适当分配盈利给管理者,作为一种激励,有利于吸引高素质专业人 7 72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背景资料 非营利组织在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社会福利等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对于缓解社会矛盾,改善公共服务质量,集中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有重要意义。理论和实证研究表明,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目前的发展空间和可用资源很有限,而且缺少相应的政策扶持,难以得到与事业单位同等的地位,从国外发展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在公共服务的提供方面有广泛的非营利组织参与,而不是像我国这样以事业单位为单一的提供机制。通过比较,反映出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相对滞后的现状,因此当前应该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充分发挥它们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和优势。 二、中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原因 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弱质”主要表现在:无论在组织规模、活动能力,还是作为非营利组织基本属性的主要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同时非营利组织发展所需要的法律制度、社会支持、文

化背景和经济基础等,相对来说还不健全。外在环境的政府、社会支持不够;内部因素的自身各方面存在不足。细化来看,当前具体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 1.社会资源不足,公益产权基础薄弱。 根据对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1.7%的非营利组织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资金短缺问题居非营利组织存在的问题之首,这个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很多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瓶颈。 1)慈善捐款吸纳能力弱。有些学者认为非营利组织作为志愿性组织 ,其主要经费来源是成员会费和社会捐赠。不过这个问题不仅在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上出现,国外的情况也并不太乐观。据有关调查研究表明,目前非营利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的经费和其所得的捐助相差甚远。美国私人捐助不到资源总量的1/5 ,瑞典非营利组织2/3经费来源于政府,政府财政支持也是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主要资金来源,但是政府资助有限,而且其支持重点可能随时转移。这是一个相当普遍和严峻问题,在一些调查资料中发现,有相当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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