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宣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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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广播审核制度范本模板

校园广播审核制度范本模板

校园广播审核制度范本模板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校园广播节目内容,确保广播节目质量,提高广播宣传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第二条审核机构成立校园广播审核小组,负责对校园广播节目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三条审核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校园广播站的日常节目、特别节目、临时节目以及各类广播活动。

第四条审核内容1. 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2. 内容是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内容是否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4. 内容是否具有教育意义、趣味性和知识性;5. 内容是否符合学校教育教学目标;6. 内容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审核流程1. 节目制作:节目制作人员需在节目播出前,将节目内容提交给审核小组;2. 初步审核:审核小组对节目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节目内容提出修改意见;3. 节目修改:节目制作人员根据初步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节目内容再次提交给审核小组;4. 最终审核:审核小组对修改后的节目内容进行最终审核,确认无误后,允许节目播出;5. 审核记录:审核小组需对审核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六条审核要求1. 审核小组成员需具备一定的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道德品质;2. 审核过程要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确保节目质量;3. 节目制作人员需认真听取审核意见,及时修改节目内容;4. 节目制作人员需对播出的节目内容负责,如有问题,需及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违规处理1. 节目内容违反本审核制度的,审核小组有权要求节目制作人员立即修改或撤下;2. 节目制作人员未按要求修改节目内容,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3. 审核小组成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泄露保密信息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校园广播审核制度范本模板旨在为学校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内容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学宣传内容审核制度范本

小学宣传内容审核制度范本

小学宣传内容审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宣传内容的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的健康、积极、向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宣传内容的审核、发布和管理。

宣传内容主要包括招生简章、校园公告、宣传册、海报、微信公众号等。

第三条宣传内容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

第四条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夸大或者虚假宣传,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

第五条宣传内容应当注重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

第六条宣传内容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广告管理的规定,不得含有商业广告。

二、审核流程第七条宣传内容的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制,由校长负责总体审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宣传内容的审核。

第八条宣传内容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审核。

审核程序如下:1. 宣传内容制作完成后,由制作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

2. 初步审核通过后,将宣传内容提交给校长进行最终审核。

3. 校长审核通过后,宣传内容方可发布。

第九条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宣传内容存在问题,由审核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制作部门根据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符合要求。

第十条宣传内容发布后,各部门应当及时监测宣传效果,如发现宣传内容存在问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违规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宣传内容,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学校将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招商宣传广告审核制度范本

招商宣传广告审核制度范本

招商宣传广告审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商宣传广告的发布,保障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维护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招商宣传广告。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招商宣传广告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合规。

二、审核流程第五条招商宣传广告内容应当由公司内部专门负责广告审核的部门或者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第六条初步审核内容包括:(一)广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三)广告内容是否符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四)广告内容是否具有引人误解的表述或者行为;(五)广告内容是否涉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第七条对于初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广告内容,负责审核的人员应当要求相关人员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第八条经过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广告内容,应当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审批。

第九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对广告内容进行最终审核,并决定是否发布。

第十条经过审核符合要求的广告内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三、审核要求第十一条招商宣传广告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地表述公司及其产品、服务的相关信息,不得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表述。

第十二条招商宣传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招商宣传广告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不得含有低俗、恶俗、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

第十四条招商宣传广告应当具有显著的警示标志,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

四、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广告,公司应当及时撤下并进行整改。

公司广告审核管理制度

公司广告审核管理制度

公司广告审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广告宣传行为,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提升广告宣传效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各类媒体上发布的广告宣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等形式。

第三条公司广告宣传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公正、诚实的原则,不得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欺诈广告等。

第四条公司设立广告审核管理委员会,负责广告审核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广告内容审核第五条公司所有广告宣传活动都需经过广告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六条广告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

第七条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不得夸张虚假,对产品性能、功效等应当实事求是。

第八条广告涉及产品推广时,应当明示产品广告目的,不得误导消费者。

第九条广告内容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含有未经授权的商标、形象等。

第十条广告内容不得歧视、侮辱、诋毁他人,不得传播不良信息。

第三章广告发布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广告宣传均应当在制定的发布计划和内容中发布,未经审核管理委员会审批不得发布。

第十二条公司广告宣传应当选择合适的广告媒体发布,不得违规选择发布媒体。

第十三条公司广告宣传应当制定合理的时间和频次安排,避免对消费者造成骚扰。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司广告审核管理制度的行为,广告审核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责令停止广告宣传并进行整改;2.暂停或取消相关广告合作;3.追究相关人员责任;4.其他合法合规的处罚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广告审核管理制度的行为,广告审核管理委员会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处以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广告审核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公司广告审核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公司广告宣传行为,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保障广告宣传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并积极配合公司广告审核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广告宣传环境。

公司宣发审核制度范本

公司宣发审核制度范本

公司宣发审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宣传工作,规范宣传行为,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宣传活动,包括广告、新闻稿、宣传册、海报、官方网站、社交媒体等。

第三条公司宣传工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四条公司设立宣发审核小组,负责对公司宣传内容进行审核和管理。

二、宣传内容审核第五条宣传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误导性信息。

第六条宣传内容应积极健康,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恐怖等违法违规内容。

第七条宣传内容应尊重他人权益,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第八条宣传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得有损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宣传内容应遵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第十条宣传内容应符合公司企业文化和发展战略,不得有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第十一条宣传内容应经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内容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三、审核流程第十二条宣传内容制作完成后,需提交至宣发审核小组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宣发审核小组应在收到宣传内容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四条审核通过的宣传内容方可发布,发布前需再次确认内容无误。

第十五条如有审核未通过的宣传内容,制作方应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审核。

四、审核责任第十六条宣发审核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素养,认真履行审核职责。

第十七条制作方应保证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宣传内容负责。

第十八条发布方应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宣传内容进行发布,对宣传效果负责。

五、监督与处罚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宣发审核制度的监督,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制作方、审核方和发布方,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故意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公司广宣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公司广宣管理制度模板范文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广告宣传和公共关系管理,提高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广告宣传和公共关系活动的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广告宣传和公共关系活动,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维护公司利益,提升企业形象。

二、广告宣传管理第四条广告宣传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相关政策,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违法和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五条广告宣传前,应进行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受众,明确宣传目标和策略。

第六条广告宣传素材的审核与发布:1. 广告宣传素材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无误;2. 审核通过的广告宣传素材,由负责部门进行发布;3. 发布前,需取得公司领导批准。

第七条广告宣传费用的预算、使用与结算:1. 广告宣传费用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2. 广告宣传费用使用需遵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广告宣传费用结算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

第八条广告宣传效果的评估:1. 定期对广告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广告投放覆盖面、曝光度、点击率等;2.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广告宣传策略和预算。

三、公共关系管理第九条公共关系活动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积极向上的原则。

第十条公共关系活动的策划与实施:1. 公共关系活动需提前策划,明确活动目的、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2. 活动策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核,确保活动内容符合公司形象和利益;3. 活动实施过程中,需密切关注现场情况,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公共关系活动的费用预算、使用与结算:1. 公共关系活动费用应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2. 活动费用使用需遵循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活动费用结算应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

第十二条公共关系活动的效果评估:1. 定期对公共关系活动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活动影响力、媒体报道、公众反响等;2.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公共关系活动策略。

四、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广告审查管理制度

广告审查管理制度

广告审查管理制度广告审查管理制度1. 引言广告是商品和服务的推销工具,它对商业活动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不稳定和不合规的广告可能会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行业良好形象,有必要建立广告审查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广告审查的程序和标准,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以促进公平竞争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2. 审查主体本审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广告宣传活动的商业机构和个人。

广告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和传播等。

3. 审查内容广告审查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3.1 广告真实性广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性能。

广告内容不得夸大、虚假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

3.2 广告合法性广告宣传活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法内容和违规行为。

特别是广告禁止出现虚假宣传、侮辱诽谤、违反社会公德等内容。

3.3 广告道德性广告应当遵守道德规范,不能有恶意竞争、低俗挑逗、侵犯他人权益等不良行为。

3.4 广告规范性广告应当符合行业规范和标准,不得违反广告行业的自律规则和道德标准。

4. 审查程序广告审查应当遵循以下程序:4.1 提交申请广告发布方应当向广告审查机构提交广告审查申请,提供相关广告宣传材料。

4.2 审查审核广告审查机构应当组织专业的审核团队对广告进行审核,包括对广告内容、文案、图文表现形式等进行仔细审查。

4.3 审查结果广告审查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审查结果通知广告发布方,包括审核通过和未通过的理由。

4.4 未通过处理若广告未通过审查,广告发布方应当按照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申请。

5. 审查标准广告审查机构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审查标准,确保审查的公正、客观和合理。

6.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广告审查管理制度的广告发布方,广告审查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罚:警告函撤回广告停止广告发布资格罚款等经济处罚公开批评7. 监督与改进广告审查机构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广告审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改正问题,保证审查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广告宣传物料审查制度范本

广告宣传物料审查制度范本

广告宣传物料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告宣传物料的审查工作,确保广告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广告宣传物料的审查管理工作,包括广告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环节。

第三条广告宣传物料审查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广告内容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设立广告宣传物料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广告宣传物料进行审查。

审查委员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组成,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广告等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广告宣传物料审查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审查工作制度,明确审查程序、标准和责任,确保审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二、审查内容第六条广告宣传物料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民族宗教政策等方面的敏感内容;(三)侮辱、诽谤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广告宣传物料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八条广告宣传物料应当遵守社会公序良俗,不得含有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内容。

第九条广告宣传物料应当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广告宣传物料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不得含有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三、审查程序第十一条广告宣传物料在发布前,应当提交给广告宣传物料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审查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广告宣传物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第十二条审查委员会对广告宣传物料进行审查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广告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广告主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三条审查委员会应当根据审查结果,对广告宣传物料提出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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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有奖销售和广宣审核制度
1.目的
1.1为了加强集团产品包装、有奖销售和广宣的管理,明确部门职责,预防法律风
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组织范围:适用于集团总部、各分子公司及各事业部。

2.2业务范围:适用于产品包装标签内容的合法性审核;适用于有奖销售活动内容
的合法性审核;适用于广宣内容的合法性审核。

3.术语和定义
3.1包装标签:产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3.2有奖销售:指通过给予奖励、刺激和诱导消费者参与购买的商业活动。

3.3广宣:指通过条幅、赠品、印刷品及网络宣传等从事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

4.触发条件
4.1产品包装、有奖销售活动和广宣初次设计和发布时。

4.2产品包装和广宣改版时。

5.制度内容描述
5.1部门职责
5.1.1市场部门
5.1.1.1负责提报产品包装、有奖销售和广宣的设计方案。

5.1.1.2负责产品包装、有奖销售和广宣上的文字、图片等设计内容不得侵犯任
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5.1.1.3对广告用语、图片、数据等宣传元素的真实性负责。

5.1.2研发部门
5.1.2.1负责依据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提供产品包装上强制要求
标注的文字内容和标准。

5.1.2.2负责对产品包装上有关涉及产品工艺、专业术语、数据、含量等标识内容提供专业
性解释和说明。

5.1.3品保部门
5.1.3.2负责依据食品安全标准等相关规定对产品包装标签强制标识内容进行审核。

5.1.3.3负责牵头对接质监部门的行政查处。

5.1.4法务部门
5.1.4.1负责提供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相关信息。

5.1.4.2负责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等相关规定对产品包装、有奖
销售和广宣进行审核。

5.1.4.3负责牵头对接工商和食药等部门的行政查处。

5.1.5采购部门
5.1.5.1对经过研发、品保和法务部门共同审核后的产品包装进行采购。

5.1.5.2对经过法务部门审核后的有奖销售、广宣内容进行采购。

5.2作业流程
5.2.1产品包装审核流程
5.2.1.1集团总部及各分子公司所有产品包装统一由总部市场部门规划和设计,
并通过OA系统提报审核。

5.2.1.2研发、品保和法务部门对市场部门提报的产品包装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
见。

5.2.1.3市场部门按研发、品保和法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完善。

5.2.1.4产品包装经研发、品保和法务部门共同审核确定后,市场部门方可通知采购部门进行
采购。

5.2.1.5未经研发、品保和法务部门共同审核的产品包装,采购部门不得采购。

5.2.2有奖销售和广宣审核流程
5.2.2.1集团总部做出的有奖销售和广宣由总部市场部门规划和设计,并通过
OA系统提报审核;各分子公司做出的有奖销售和广宣由各分子公司市场部门进行规划和设计,并通过OA系统提报审核。

5.2.2.2总部做出的有奖销售和广宣由总部法务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各分子公司做出的
有奖销售和广宣由各分子公司法务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法务部门认为需要研发或者品保等部门出具专业意见的,可以通过OA系统转发相关部门会签意见。

5.2.2.3市场部门按法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完善。

5.2.2.4有奖销售和广宣经法务部门审核确定后,市场部门才可制作或者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采
购。

5.2.2.5未经法务部门审核的有奖销售和广宣内容,市场部门不得制作或者采购部门不得采
购。

6.原则
6.1市场部门为产品包装、有奖销售和广宣的唯一设计和提报部门。

其他部门严禁
自行设计和制作任何形式的宣传和促销活动,特殊情况下需要发布的,相关部门应委托市场部门以市场部门名义提报和发布。

6.2市场部门应确保产品内外包装配套使用,并确保产品内外包装、广宣等宣传的一致性,及时
进行统一切换。

6.3市场部门提报审核时须提供设计样稿,审核稿确定后,严禁改动。

6.4有奖销售一旦发布严禁任何形式的变更。

6.5审核部门应在OA系统流程到达时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6集团各事业部的产品包装、有奖销售和广宣由各事业部市场部门规划和设计,参照本制度处
理。

7.特殊事项
7.1如果提报部门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和审核部门无法形成统一意见,向CEO提报核准。

8.罚则
8.1违反本制度未经OA系统审核而实施的,或者未经CEO批准而实施的,出现一次,
对责任人处罚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按集团《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8.2违反本制度未按审核部门意见完善或者对审核后内容擅自变更的,出现一次,对
责任人处罚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按集团《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8.3经OA系统审核后,被行政部门确认违法的,对责任人处罚500元;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对责任人按集团《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理。

9.相关制度:
9.1《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10.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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