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投资协议
可转债投资协议书

可转债投资协议书1. 背景本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是由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与被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可转债投资事宜达成的一致意见,并为双方的权益提供保障。
2. 投资基本信息•甲方姓名/名称:[填入甲方姓名/名称]•乙方名称:[填入乙方名称]•投资金额:[填入投资金额]•投资起始日:[填入投资起始日]•投资期限:[填入投资期限]•利率:[填入利率]•转股价格:[填入转股价格]•转股期限:[填入转股期限]3. 目的•乙方通过可转债融资来筹集资金,并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甲方希望通过该投资获得稳定的回报,并有机会在转股期限后获取乙方股份。
4. 条款细则4.1 可转债融资•乙方将发行可转债,发行总额为投资金额。
•可转债期限与投资期限一致,到期后将偿还本金及利息。
•乙方将按约定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支付方式为每半年支付一次,直至到期偿还全部本金。
•乙方负有偿还本金的义务,但在转股期限内,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偿还本金。
4.2 转股权益•在转股期限内,甲方有权根据约定的转股价格将可转债转换为相应的股份。
•转股价格为约定的价格,甲方在转股期限到期前,可以选择是否行使转股权益。
•转股期限到期后,未行使转股权益的可转债将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时间偿还。
5. 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反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投资款项,乙方有权解除协议,返还已支付的投资款。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利息或未按时偿还可转债本金,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投资款及相应利息。
6. 风险提示•可转债投资具有一定风险,请投资人在投资前慎重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转股风险:在转股期限前,甲方转股可能存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股价波动风险、转股市场不活跃等。
•市场风险:可转债市场具有一定的市场波动性,甲方应对市场风险有所准备。
7.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变更、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可转债投资协议

可转债投资协议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开放,可转债投资逐渐成为投资者的热点关注。
可转债是指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来融资,债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一种金融工具。
在转股期限到来之前,可转债的持有人可以享受债券的固定利率收益。
因此,可转债投资具有一定的收益和风险特点。
为了确保投资者和发行人的权益,明确双方的权责,制定一份可转债投资协议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双方在可转债投资过程中的权益和义务,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三、投资方式和金额1. 本协议规定了可转债的投资方式和金额,包括投资期限、转股价格、转股比例等。
2. 投资人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金额进行投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资。
四、投资利率和收益1. 可转债的投资利率由投资人和发行人在协议中约定。
该利率通常根据市场利率和企业风险等因素进行确定。
2. 可转债的收益包括固定利率收益和转股收益两部分。
固定利率收益是指投资人在可转债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获得的收益转股收益是指投资人在转股期限到来时,将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后可能获得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1.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应充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
投资人应审慎判断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投资可转债。
2. 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转股比例等条件在协议中约定,投资人应根据市场状况和相关因素判断可转债未来的转股价值。
3. 投资人应密切关注可转债的市场表现和发行人的运营状况,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变动。
六、协议变更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2.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内容可进行补充、修改或终止。
七、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投资完成后终止。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的解释和争议解决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可转债投资协议书范本

可转债投资协议书范本甲方(投资者): __________乙方(发行方): 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向投资乙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乙方愿意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和条件发行可转债给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如下:第一条定义1.1 “可转债”指乙方发行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条件和时间将其转换为乙方公司股份的债券。
1.2 “转换价格”指甲方将可转债转换为乙方公司股份时,每股股份的价格。
1.3 “转换比例”指甲方转换每股股份所需的可转债金额。
第二条可转债的发行2.1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书的条款和条件发行可转债给甲方。
2.2 可转债的发行总额、期限、利率、转换价格、转换比例等具体条款由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明确。
第三条投资条款3.1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确定的发行价格购买可转债。
3.2 甲方购买的可转债在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除非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转换条款4.1 甲方有权在可转债发行后的一定期限内(转换期),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转换价格和比例将可转债转换为乙方公司股份。
4.2 转换期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日期由乙方在发行公告中明确。
4.3 甲方行使转换权时,应按照乙方指定的方式提交转换申请,并支付相应的转换费用(如有)。
第五条赎回条款5.1 乙方有权在特定条件下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赎回价格赎回可转债。
5.2 赎回条件、赎回价格和赎回程序由乙方在发行公告中明确。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购买可转债或未按时支付购买款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发行可转债或未按时履行赎回义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书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书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转债投资服务协议书范本

可转债投资服务协议书范本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资服务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投资于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并寻求专业的投资服务,乙方作为专业的投资服务机构,愿意提供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可转债投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投资需求,提供专业的投资咨询、市场分析、投资建议等服务。
1.2 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可转债的购买、持有、转让等操作,并提供相应的操作指导和风险提示。
1.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投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动态、投资组合表现、风险评估等。
第二条服务费用2.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另行协商确定。
2.2 服务费用不包括甲方在投资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如交易手续费、税费等。
第三条保密条款3.1 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3.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应确保其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2 乙方应依据专业能力和行业规范,为甲方提供高质量的投资服务。
4.3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信息和建议,独立作出投资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可转债股权投资协议书

可转债股权投资协议书甲方(投资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被投资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有意对乙方进行股权投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根据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投资条款1.1 投资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1.2 投资方式:甲方以可转债形式进行投资,即甲方所投资的款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转换为乙方的股权。
1.3 投资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转股条款2.1 转股条件:在投资期限内,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可转债转换为乙方的股权。
2.2 转股价格:甲方转股的价格为____元/股。
2.3 转股比例:甲方转股后,将持有乙方____%的股权。
第三条投资回报3.1 利息支付:在可转债未转换为股权期间,乙方应按照年利率____%向甲方支付利息。
3.2 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末支付上一季度的利息。
第四条投资保障4.1 信息披露: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定期的财务报告和经营状况报告。
4.2 决策参与: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重大经营决策。
4.3 优先购买权:乙方在进行股权转让时,甲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利息或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违约行为发生时投资金额的____%。
5.2 如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条件转股,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未转股部分金额的____%。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6.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6.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可转债投资协议

可转债投资协议协议名称:可转债投资协议协议双方:甲方:(投资人姓名/公司名称)乙方:(发行人姓名/公司名称)一、背景与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可转债投资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事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并促进双方的合作与发展。
二、定义1. 可转债:指发行人发行的具有债券属性的金融工具,具备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为发行人股票的权利。
2. 转股价格:指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的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3. 转股比例:指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的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投资条款1. 投资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可转债,投资金额为(具体金额),甲方应在(日期)之前将投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 转股权利:甲方拥有将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的权利,转股价格和转股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3. 利息支付:乙方将按照约定的利率和付息频率支付可转债的利息给甲方,利息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 到期回售:可转债到期时,甲方有权选择将可转债回售给乙方,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应计利息。
回售方式、回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5. 提前赎回:乙方有权在约定的提前赎回条件下,提前赎回可转债,赎回价格为面值加上应计利息。
提前赎回条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6. 事件附条件:双方同意,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将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a) 发行人股票在某一连续期间内的市场价格超过约定的转股价格;b) 发行人发生重大不利事件,如破产、重组等。
7. 转股期限:甲方拥有将可转债转换为发行人股票的权利,转股期限为(具体期限),期限届满后,甲方将失去转股权利。
8. 其他条款: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约定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条件、可转债转换后的股权比例等。
四、保密条款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除非获得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五、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可转债投资协议

可转债投资协议协议名称:可转债投资协议一、协议背景本协议由甲方(以下简称“投资人”)与乙方(以下简称“发行公司”)共同签署,旨在明确双方在可转债投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定义1. 可转债:指发行公司发行的具有债券特征的金融工具,投资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其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2. 转股价:指投资人将可转债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时,按照约定的价格进行转换的价格。
3. 转股比例:指投资人将可转债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转换的比例。
4. 债券持有期:指投资人持有可转债的时间段,即从购买可转债之日起至转股期满之日止。
三、投资条件1. 投资金额:投资人同意向发行公司投资金额为XXX元。
2. 转股价:投资人同意按照约定的转股价将可转债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
3. 转股比例:投资人同意按照约定的转股比例将可转债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
四、权益保障1. 利息支付:发行公司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和利率支付可转债的利息。
2. 转股权:投资人在可转债持有期满后,有权将可转债按照约定的转股价和转股比例转换为发行公司股票。
3. 偿还保障:发行公司保证在可转债到期时按照约定的金额偿还投资人的本金。
五、风险提示1. 市场风险:投资人须知晓可转债投资存在市场风险,价格可能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投资人无法获得预期收益。
2. 公司风险:投资人须知晓发行公司经营状况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竞争、行业变化、法律法规变化等,可能导致发行公司无法按时兑付利息或偿还本金。
六、违约责任1. 若发行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支付投资人的违约金。
2. 若投资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投资金额,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按照约定支付发行公司的违约金。
七、协议生效与解除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协议终止。
2. 任何一方有权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后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清算和结算。
可转债投资协议

可转债投资协议协议名称:可转债投资协议协议双方:甲方:(投资者姓名/公司名称)乙方:(发行可转债的公司名称)背景:1. 甲方是一位具备投资经验和资金实力的个人/公司,有意向投资乙方发行的可转债。
2. 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公司,拟发行可转债以筹集资金。
鉴于上述背景,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投资金额和期限1. 甲方同意以(具体金额)的资金投资乙方发行的可转债。
2. 可转债的期限为(具体期限),自发行日起计算。
第二条:利率和付息方式1. 可转债的年利率为(具体利率),以年为单位计算。
2. 付息方式为(具体付息方式),甲方同意按照付息方式收取利息。
第三条:转股条件和转股价格1. 可转债的转股条件为(具体转股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股票价格达到一定水平。
2. 转股价格为(具体转股价格),甲方同意按照转股价格将可转债转换为乙方股票。
第四条:赎回条款1. 可转债的赎回条款为(具体赎回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特定时间内有权赎回可转债。
2. 若乙方选择赎回可转债,甲方同意按照赎回条款将可转债赎回。
第五条:违约责任1.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乙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
2.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六条:保密条款1. 双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商业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2. 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法律法规要求,否则不得擅自披露本协议内容。
第七条:争议解决1. 若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八条:适用法律和管辖1. 本协议适用(具体适用法律)的法律。
2. 双方同意将本协议纳入(具体管辖法院)的管辖,并接受该法院的管辖。
第九条:协议生效和变更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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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天元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创达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本《南京江宁天元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与南京创达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3 年月日在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签署:
甲方:南京江宁天元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29号
法定代表人:车鸣
乙方:南京创达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原股东:
股东1: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东2 :
所: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创达特(苏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谭耀龙
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
鉴于:
甲方有意向对乙方进行投资,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投资乙方;
乙方及其原股东拟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引
入甲方为投资方。
方为乙方的股东,愿意为甲方、乙方履约提供配合义务, 并全体放弃股东的优先认缴出资权。
为保障本次可转股债权交易顺利实施,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有关中国法律订立本协议以明确各方在本次交易中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定义
1、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下述用语在本协议内有下列含义:
“债权”、“甲方债权”或“本协议的债权”指甲方对乙方享有
的债权,包括本金和利息、罚息等。
“债权转股权”或“行权”指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选择将甲方
对乙方的全部债权转为对乙方股权。
“行权期”指甲方可以选择将债权转为对乙方股权的期间。
第二条债权
1、甲方应于2013年_月_日前将借款500万元支付给乙方, 乙方账户如下: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借款利率及期限:各方同意,500万元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借款期限 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月
日。
3、创达特(苏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谭耀龙为该500万元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00 第三条本次投资
1、为促进乙方发展,同时保障甲方的投资安全,乙方同意接受甲 方作为可
转股债权投资人对乙方以现金方式(债权)投资人民币
万兀。
营状况随时选择行权,甲方有权将全部债权转为对乙方的出资,成为 乙方股东之一,乙方负责完成变更工商登记等必要的法律手续。
3、甲方无论是否选择行权均有权获得债权投资期间的利息回报,
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甲方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将对乙方享有的全部债权转为对乙
方增资。
乙方原股东一致同意放弃优先认缴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放弃
乙方增资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3、甲方选择行权时,投资价格及其他投资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2、各方同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年内或债权存续期间或乙 方要求提前还款时, 甲方有权选择并决定将全部所投资金额(包括本
金、利息和罚息等) 由债权转换为乙方公司股权,甲方可根据乙方经
第四条 债权转股权行使的方式、价格
第五条行权过程中的费用承担
债权转股权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债权转股权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费、评
估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及其股东陈述、保证和承诺
乙方是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拥有合法资质,乙方开展的业务均符合中国
法律及其章程的规定;
乙方持有其现有资产及开展现行业务所需的全部执照、批文和许可,乙方所
有权/存续的合法性、财务状况、盈利、业务前景、声誉或主营业务未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或涉及潜在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情况;
乙方应将其知晓的并且可能对公司业务的特点和性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其
它信息通知甲方;
向甲方所出示、提供、移交的有关资产和负债等全部财务资料及数据均为合
法、真实、有效;
5、乙方不存在重大隐性债权债务纠纷;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方及其股东已获得了签署并履行本
协议的授权,并具有完全法律权利、能力和所有必需的授权
和批准以达成、签署和递交本协议并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
下的义务;
乙方不存在任何与目标公司资产或业务有关的可能对资产或
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且乙方及其股东未向甲方披露的任
何事实;
乙方及其股东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或保证,或根据本协议
所进行的交易而向甲方提供的任何陈述、保证或说明,均不
存在任何对重大事实的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隐瞒;
在甲方放弃债权转股权的权利后或者本协议解除、终止后,
乙方保证继续承担借债人的责任与义务,创达特(苏州)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谭耀龙继续履行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
即使甲方行权成功,创达特(苏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谭耀龙
仍将继续履行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由于债转股前乙方的任何已发生的行为而需要向任何第
三方承担重大赔偿责任,且该等情形未向甲方披露的,则该
10、 11、
等责任将全部由乙方及其原股东承担;
第七条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并经乙方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2、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
(2)本次投资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各方以外的其他客观原因而不能
实施;
(3)由于本协议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第六条的陈
述和保证) 或适用法律的规定,致使本协议的履行和完成成
为不可能, 在此情形下,另一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
止本协议。
第八条保密
本次投资过程中, 各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资料,如该等资料尚未
公开发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并负有永久保密义务。
未经其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公众或第三方公告(法律规定或任何法定监管机关所要求做出的声明或披露的情况不受此限)。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
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之内通知另一方,该通知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并声明该事件为不可抗力。
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努力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各方应进行磋商以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者延期履行、或者终止履行。
不可抗力消除后,如本协议仍可以继续履行的,各方仍有义务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履行本协议。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向其他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而各方收到该通知后应予以确认。
3、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本协议终止,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前述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不应构成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违约,并且不应就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2、各方之间产生于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如不能通过协商解决该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履行。
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各方中任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直接或间接承担、蒙受或向其提出的一切要求、索赔、行动、损失、责任、赔偿、费用及开支,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通知
任何在本协议下需要送达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必须按本协议文首列载的地址或按协议一方不时向协议其他书面指定的有关地址、电传、专用电报、电报或传真号码发送。
第十三条不得让与
未经本协议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让与、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声称让与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任何权利、权益、责任或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不放弃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如任何一方不行使、或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下或根据本协议而获赋予的任何权利,不构成该方放弃该等权利。
第十五条份数
本协议一式_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修订
本协议的修订必须由本协议各方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此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南京江宁天元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南京创达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原股东: 股东1: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股东2 :
住所:
身份证号码:
担保方:创达特(苏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谭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