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操作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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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流程图

政府采购流程图

(13)
中标单位 携采购办 开具付款 通知单到 国库办理 转账业务
(14)
采购款项 支付完毕 后整个采 购流程结 束
2.直接支付
(1)
单位按需 确定采购 项目并调 查了解规 格型号价 格等参数
(2)
单位按需 确定采购 项目填写 采购申报 表
(3)
通知会计 做直接支 付用款计 划
(4)
携采购申 报表业务 科室审批
(11)
中标单位 到国库或 支付中心 办理转账 业务
(12)
采购款项 支付完毕 后整个采 购流程结 束
(13)
采购办依 据合同金 额申请资 金
(14)
预算或预 算外下达 资金
(15)
采购资金 划拨专户 或下达直 接支付指 标到预算 执行系统
(5)
携采购申 报表报采 购办审批
(6)
采购办委 托采购代 理机构进 行采购
(7)
采购代理 机构通过 相应采购 方式选择 中标单位
(8)
(9)
(10)
(11)
(12)
(13)
(14)
中标单位 与采购单 位签订采 购合同
合同报送 采购中心 和采购办
中标单位 对采购单 位供货
采购单位 验收采购 项目并开 具验收证 明
(6)
采购办委 托采购代 理机构进 行采购
(7)
采购代理 机构通过 相应采购 方式选择 中标单位
(8)
中标单位 与采购单 位签订采 购合同
(9)
合同报送 采购中心 和采购办
(10)
中标单位 对采购单 位供货
(11)
采购单位 验收采购 项目并开 具验收证 明
(12)
中标单位 携验收证 明发票到 采购办申 请款项结 算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1、业务员提交客户的政府采购预算,政采商务根据预算选择政采
网上适合的产品推荐给客户,并通知业务员。

2、业务员与客户确认商品后,可在政采网上操作选购产品。

若客
户采购有困难,联系好后可上门帮助客户上政采网采购,为提高效率最好是将客户U棒交予我公司政采商务,直接由客户电话遥控操作上网采购。

3、政府采购选购完商品如果是本公司产品就开发票、订货并制作
验收单;
4、如果是在其他公司过单的,首先在政采发生前提前电话联系过
单公司,谈明操作方式和利润分配情况,然后在政采发生及时提醒该公司开发票并送货,待收到货后制作验收单;还要记录在案,积极与财务配合,适时催收公司应得利润到帐。

5、货到后通知业务员,同时让物流送货。

如果打印机、复印机需
安装调试,便通知维修部跟进。

开具发票工作流程
1、业务员把需要开发票的客户送货单给我。

2、根据送货单与美萍的数据进行对账,并把对账单发给业务员,
让其与客户对账。

3、业务员对账无误后,拿给我开具发票。

4、开完发票给予相应的业务员签收。

备注:如需外借公司合同章者,需填写借条,待归还时当面销毁。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公共机构根据预算、计划和需求,通过公开招标、比选或直接委托等方式,从供应商购买物品、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政府采购流程有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第一步:需求确定和编制采购计划。

政府机关根据实际需求,明确需要采购的物品、工程和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和要求。

然后编制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项目的年度计划、预算和招标计划。

第二步:准备招标文件和公告。

政府机关根据采购计划,制定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和合同草稿等。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文件,规定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发送。

政府机关通过公告、网站或邮件等途径,向供应商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招标要求和资格要求等。

同时,将招标文件发放给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

第四步:接受投标和审核。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给政府机关。

政府机关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资格审查和技术经济评审等。

资格审查主要是确认投标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技术经济评审主要是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和报价进行评估。

第五步:评标和中标。

政府机关组织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根据评标标准和权重,综合考虑技术方案、价格和服务等因素,确定中标人。

然后,公布中标结果,与中标人进行谈判,最终签订合同。

第六步:履约和验收。

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向政府机关提供所需的物品、工程和服务。

政府机关对提供的物品、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并支付相应的款项。

第七步:后期管理和评估。

政府机关对采购项目的后期管理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采购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效益等得到保障。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程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程

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工作规程管理项目:1、政府采购基本工作流程;2、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编制;3、政府采购文件备案;4、政府采购合同备案;5、政府采购投诉处理;6、政府采购方式变更;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管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18号令);3、《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19号令);4、《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2004年20号令);5、《关于编报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苏财购字[2005]1号)。

6、《关于开展江苏省2004-2005年度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04]9号)。

管理对象:依法参加政府采购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

管理程序:1.政府采购基本工作流程1.1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

标准:采购人提交的资料齐全,按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中的采购品目填写。

主管部门审核下属单位采购计划会同本部门采购计划集中报财政部门。

本岗位责任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监管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采购计划和项目资金核定的受理权。

1.2 采购人自主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1.3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人委托的权限开展采购工作。

1.4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制订初步采购方案报财政部门。

1.5 财政部门审核采购代理机构报送的采购方案。

标准: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确定采购方式本岗位责任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监管人员岗位职责及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对采购方式的审核权。

1.6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批准的采购方案会同采购人编制采购文件报财政部门。

1.7 财政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报送的采购文件进行合规性检查,3个工作日内给予备案或不备案答复。

标准: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概述政府采购基本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使用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贷款等的采购行为。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构筑物和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政府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原则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本规程所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审计机关应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政府采购各当事人有关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流程步骤解析

政府采购流程步骤解析

政府采购流程步骤解析简介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公共机构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使用财政资金或者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活动中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过程。

该文档旨在介绍政府采购的流程步骤,帮助读者了解其中的具体程序与要点。

1. 采购需求确定•审查需求: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进行审查并明确所需物品或服务。

•制定招标文件:编制采购计划书、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等相关文件。

2. 招标与报名•公示与发售: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和相关文件,并向潜在供应商提供购买相关文件的途径。

•报名申请:供应商向招标人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申请材料。

•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供应商。

3. 投标准备与递交•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按照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价格报价等相关内容。

•投标递交:供应商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并确认接受采购人的招标保证金。

4. 评审与中标•开标: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并进行记录与验证。

•评审:采购人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标准和权重选择最佳中标候选人。

•中标通知与签订合同:将中标结果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供应商,并签署采购合同。

5. 履约与结算•履约管理:监督和管理供应商履行合同所承诺的条件及要求。

•结算支付:根据履约情况按照约定支付货款或服务费用。

6. 后期跟踪与评估•质量监督:对已供货或已完成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绩效评估:对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表现进行绩效评估,纳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以上介绍了政府采购的流程步骤。

根据具体采购项目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地区和机构可能有所不同。

政府采购的目标是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供应商合规经营和市场发展。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一、采购申请的提交1.属于年初部门预算已确定的采购预算,货物或服务《政府采购申请表》交分管业务科室审批(用预算外资金采购的项目同时提交预算外资金用款申请书)。

基本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申请表》交基建科审批,并分别由审批业务科下达采购资金到采购办执行采购。

2.执行中追加采购预算,属于年初采购预算范围内的,提交采购申请程序与本条第一款相同。

3.执行中追加采购预算,不属于年初采购预算范围内的,按预算管理程序申请批准后,再填报《政府采购申请表》,并按本条第一款规定送相应业务科审批,由业务科下达采购资金到采购办执行采购。

二、确定采购方式1.采购办根据项目情况(采购规模、实施时间、技术要求等)结合当年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组织形式(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并下达采购任务书,由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执行具体的采购;2.暂不能确定合适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发布采购预告征集供应商后,根据供应商报名情况确定采购方式。

三、采购中心或主管部门组织集中采购1.根据采购人提出的书面需求(技术指标、时间需求、服务及付款方式)编制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2.对技术含量高的项目,在制作采购文件时,应邀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对技术要求把关;3.采购文件征求采购人意见(根据需要);4.采购文件送采购监督部门备案(采购办、监察局);5.发布采购信息;6.组建评标委员会(并送采购办备案);7.提前半天或一天到区政府采购办市专家库中抽取专家;8.组织开标;9.组织评标;10.公示拟成交结果;11.发出成交通知书。

四、签订采购合同1.采购人依据成交状态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一式四份,采购单位、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和政府采购办(基本建设项目同时送基建科)各执一份;2.采购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送采购机构审核见证、采购机构在收到正式合同后7日内应将采购合同送采购办备案;五、履行采购合同1.采购人应本着对国有资产负责的态度,按照采购合同认真组织验收(属于采购中心采购的项目,采购中心应协助或见证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政府采购流程及要点

政府采购流程及要点

政府采购流程及要点政府采购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涉及巨额资金的运作,也直接影响到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因此,政府采购的流程及相关要点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政府采购的概念入手,深入介绍政府采购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

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或单位以公益为目的,使用财政资金或其他资金进行采购活动的行为。

政府采购的主体一般是政府机关或单位,而供应商则是政府采购的对象。

政府采购旨在实现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提高政府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度,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政府采购的基本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政府采购的第一步是确定采购需求。

政府机关或单位需要明确自身的需求,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立项审批。

在确定需求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资金预算、技术要求和采购政策等因素。

2.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需求确定后,政府机关或单位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技术规范、评标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等内容。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确保公平竞争。

3. 招标公告发布发布招标公告是政府采购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招标公告应当清晰明了地表明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同时要求潜在供应商按照规定的程序参与竞标。

4. 投标评审在收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后,政府机关或单位需要进行投标评审。

评审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进行,以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评审结果将直接影响最终的中标结果。

5. 签订合同评审结束后,政府机关或单位与中标供应商需要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交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政府采购的注意事项1. 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文件。

政府机关或单位在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法规的规定行事,杜绝违规操作。

2. 透明公开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保持透明度和公开度,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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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操作基本规程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明确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拟定以下操作规程:一、公开招标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达到集中采购目录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应当采取公开招标。

(二)操作规程:1.政府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的委托。

采购人凭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开展采购活动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具体采购活动。

2.制定招标文件。

采购人向采购中心提供采购项目数量、详细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服务条款等,采购中心制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等;招标文件力求做到充分、细致、科学、周密、严谨,采购内容无排他性。

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投标人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进间地点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苏州城市商报、昆山政府采购网。

3.接受投标人报名。

由采购中心办理投标人报名事宜,发放招标书,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预审投标人资质。

报名投标人情况在开标前应当保密。

4.接收投标文件。

由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接收投标书和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书应当密封投标,未密封的投标书不得受理,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投标书不得受理,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开标。

有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之分的,应分别装订密封投标,技术标书内不得有暗示投标人名称的内容和标记,只能在技术标书密封袋上指定位置注明投标人名称。

5.组建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成员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来源由采购办从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人员名单由采购办负责,在未公布中标结果前应当保密。

6.开标。

由采购中心主持并记录。

开标会应遵循以下程序:(1)参加开标会人员签到;(2)主持人宣布招标会纪律;(3)主持人宣布投标人名单;(4)公证处查验投标人代表身份和投标保证金收取情况;(5)公证处查验标书密封情况后工作人员开封由各投标人自行唱标,只唱报价表;评标人员不参加开标会。

7.评标。

首先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宣布评标纪律、注意事项。

评标小组实行评委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干预,除监督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室。

评标人员对标书含义不明之处可以对投标人进行质询,但不得改变原标书实质性含义。

评标结束后评标小组应形成书面评标报告,当天开标当天结束评标。

整个评标过程在采购办、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由公证处进行公证。

8.公布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9.签订合同。

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内容不得改变招、投标文件中的实质内容,对中标项目的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必须明确。

采购中心对合同进行鉴证加盖公章。

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办、采购中心各1份。

10.履行合同。

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或服务或工程施工后,由采购人组织专业人士按照合同约定事项进行验收结算。

11.采购资金结算。

采取财政直接拨付或采购人自行支付方式进行。

二、邀请招标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采购项目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额的比重过大的。

(二)操作规程:邀请招标除在制定招标文件后增加确定特定供应商和发投标邀请函程序外,其他程序按公开招标程序执行。

三、竞争性谈判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招标后(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没有成功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具有一定数量但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

(二)操作规程:1.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的委托。

采购人凭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开展采购活动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具体采购活动。

2.制定谈判文件。

采购人向采购中心提供采购项目、数量、详细技术参数、规格、配置、功能与作用的详细描述及服务条款等,采购中心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包括谈判公告、谈判书、评标办法(评分办法)、评标细则(评分细则)等内容。

谈判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苏州城市商报、昆山政府采购网。

3接受参与谈判供应商报名。

采购中心办理报名事宜,发放谈判文件,并按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预审参与谈判供应商资质,报名供应商名称在谈判前应当保密。

5.接收供应商谈判文件。

由采购中心按谈判文件规定时间接收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和收取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应该密封递交,未密封的谈判文件不得受理,超过规定时间送达的谈判文件不得受理,未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6.组建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来源由采购办从专家库中抽取。

评标人员名单由采购办负责,在未公布中标结果前应当保密。

7.谈判会。

由采购中心主持并记录。

谈判会应遵循以下程序:(1)参加谈判会人员签到;(2)主持人宣布谈判纪律;(3)主持人宣布参与谈判供应商名单;(4)采购办现场监督;8.开展谈判。

首先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宣布谈判纪律、规则、注意事项。

谈判小组与单个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围绕谈判文件进行;谈判过程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技术谈判,详细了解对比供应商及其产品的技术、质量、业绩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报价提出建议,必要时应统一技术质量标准口径。

第二阶段谈判应在分析对比第一阶段谈判情况的基础上,主要侧重对价格、服务等方面的谈判。

每个供应商谈判的具体内容应当保密。

9.最后报价。

前两阶段结束后,谈判小组应明确要求供应商各自单独作出最终报价,各供应商最终报价必须当场书面承诺,成交价额以最后报价为准。

10.评审。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结合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审,形成书面评审报告,当天谈判当天结束评审。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选出中标候选人,如技术、质量、服务无明显差距时,谈判小组必须按价格由低向高顺序予以推荐成交供应商。

整个过程在采购办监督下进行。

11.公布谈判结果。

12.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采购资金结算按公开招标程序9、10、11条执行。

四、询价采购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采购的货物单位急需使用,数量相对较小,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二)操作规程1.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的委托。

采购人凭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开展采购活动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具体采购活动。

2.制定询价文件。

采购人向采购中心提供采购项目名称、可选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履约时间地点、供应商应具备资质等内容,采购中心制定询价文件。

询价公告发布媒体为苏州政府采购网、昆山政府采购网。

3.发询价函。

由采购中心向供应商发出询价函。

4.成立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采购中心、技术专业人员组成(必要时技术人员由采购办从专家库中抽取)。

5.接收供应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

由采购中心接收,接受方式一是由供应商直接到指定地点递交报价单及相关资料,报价单及售后服务等资料应密封递交;二是邮寄方式递交(密封)。

6.评定成交供应商。

按询价函约定时间在采购办监督下(有条件情况下),对供应商递交报价单以及相关资料拆封,由询价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形成评审报告,按照价格最低原则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7.发布成交公告、中标通知书。

8.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采购资金结算按公开招标程序的9、10、11条执行。

五、单一来源采购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的配套要求,需要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操作规程:1.政府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的委托。

采购人凭审批的《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开展采购活动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开展具体采购活动。

2.特定供应商的确定。

由采购人书面提出,并说明原因,经采购办批准后确定特定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昆山政府采购网发布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项目公告,公示期满后无供应商质疑)。

3.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成谈判小组与特定供应商进行谈判。

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物有所值、互利互惠原则,合理确定价格。

谈判过程应做好记载存档备查。

4.发布成交公告和中标通知书。

5.合同签订、履行合同、采购资金结算按公开招标程序的9、10、11条执行。

六、协议供货采购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凡是采购协议供货项目内的计算机(含台式、笔记本计算机和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摄影摄像器材(含照相机、摄像机)均实行协议供货。

(二)操作规程:1.协议供货审核,将审核内容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复核,复核通过后盖章退回送审单位。

2.协议供货再竞争,根据政府采购办公室确定的再竞争品牌,制作协议供货再竞争采购文件,报经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昆山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文件公告,组织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协议供货再竞争开标,开标结果报经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昆山政府采购网发布协议供货再竞争成交公告,发成交通知书,组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

协议供货再竞争投标供应商少于规定数量,报政府采购办公室决定协议供货再竞争确认是否有效。

七、其他操作规程1.供应商质疑会同采购单位按照规定答复供应商质疑,并将质疑书和答复报采购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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