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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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与性别平等 中国的性别平等进程

妇女权益与性别平等 中国的性别平等进程

妇女权益与性别平等中国的性别平等进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话题。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在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中国的性别平等进程以及妇女权益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一、中国的性别平等进程中国的性别平等进展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就开始重视妇女的地位和权益。

1950年,中国新婚夫妇的平均年龄提高,普及基本婚姻法和民法典,取消了封建婚姻制度。

1980年代以来,中国进一步加强了对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的保护和宣传,2015年制定并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

在工作职场方面,中国对妇女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妇女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为鼓励女性就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提供就业培训、减免社会保险费等。

在教育方面,中国大力推行“普九”教育,即九年义务教育。

这使得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得到了显著提高。

同时,中国也加大了对女性高等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女性参与科技创新和高端人才培养。

二、妇女权益的现状和问题尽管中国在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妇女在一些社会领域中的参与度和地位相对较低。

尤其是在政治、经济领域,男性仍占据主导地位,女性在高层决策和管理岗位上的比例较低。

另一方面,妇女在工作、家庭和社会角色的平衡仍存在不平等现象。

一些女性因家庭责任和抚养孩子的需求而放弃工作机会,这导致她们在事业发展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此外,一些地区和行业存在性别歧视现象,女性的薪资水平相对较低。

三、未来的发展方向为了实现更加公平和平等的性别关系,中国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加强对妇女权益和性别平等的政策制定和执行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需要推动男女平等就业机会的公平分配,加大职业培训和晋升机会。

2024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

2024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

首先,2005年是中国政府正式启动了“妇女发展纲要(2001-2024年)”的执行。

该纲要是中国妇女权益保障与性别平等推进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通过建立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和社会支持力度,全面保障妇女权益,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在这一年里,中国政府加大了妇女发展纲要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妇女权益保障与性别平等的工作中来。

其次,2005年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妇女权益。

例如,国家发改委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寡妇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对农村寡妇的救助力度,确保她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中国政府在2005年还发布了《关于加强抚养费征收工作的通知》,旨在加强对拖欠抚养费的严格追责,保障单亲妈妈和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些措施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妇女权益保障和性别平等的进展。

再次,2005年中国政府大力推进了妇女就业和职业发展的政策。

中国政府在这一年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保护,提高妇女就业质量和就业机会。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加大对女性创业者的扶持力度、提高女性就业率、加强对女性劳动权益的维护等等。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女性提高职业技能的培训力度,为女性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提升空间。

这些努力有力地促进了妇女职业发展和性别平等。

最后,2005年中国政府还加强了对妇女权益保障和性别平等工作的监测与评估。

政府组织专门的机构和专家对妇女权益保障和性别平等的工作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同时,政府还鼓励社会各界开展相关调研和监测工作,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这种监测与评估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推动妇女权益保障和性别平等工作的不断改进与完善。

总之,2005年中国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多积极的成果。

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保障妇女权益,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仍然面临很多挑战和问题。

性别平等与妇女权益的国际合作与发展

性别平等与妇女权益的国际合作与发展

性别平等与妇女权益的国际合作与发展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的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国际社会通过强化合作与发展,努力解决这一问题,为全球妇女争取更多权益,实现性别平等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国际合作的重要意义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问题不仅是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更是具有全球性的普遍性。

国际合作在推动性别平等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国际合作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经验共享。

不同国家在推动性别平等方面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是不容忽视的。

通过国际合作,各国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各自的经验,提高推动性别平等的效果。

其次,国际合作能够为妇女权益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在推动性别平等的进程中,妇女通常面临着来自社会、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困难和挑战。

国际合作能够为妇女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帮助她们克服这些困难,实现自身权益的不断提升。

最后,国际合作可以形成全球性的合力。

推动性别平等不是一个国家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努力。

国际合作可以让各国形成合力,通过共同的倡导和行动,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球的共识和目标。

二、国际合作的主要形式国际合作在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

首先,国际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

联合国妇女发展机构(UN Women)作为全球性的妇女权益保障机构,致力于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的发展。

该机构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政策和项目,推动各国在性别平等方面的合作与发展。

其次,各国之间的政府间合作也是推动性别平等的重要手段。

各国政府通过签署和履行国际公约、协议等方式,共同推进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的实现。

例如,联合国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各国共同努力的结果,各国通过签署和履行公约,承诺在性别平等方面采取切实行动。

此外,非政府组织(NGO)在推动性别平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各类妇女组织、人权组织等通过开展调研、宣传教育、政策倡导等方式,推动性别平等意识的提高和相关政策的改善。

三、国际合作的成果与挑战近年来,国际合作在推动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中国社会性别平等

中国社会性别平等

再论中国社会性别平等性别平等是继阶级平等、民族平等、种族平等之后的又一个政治性话题。

社会和谐当然地包括两性平等及其和谐发展。

因此,性别平等是建设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在加速和谐社会建设的今天,中国依然存在着种种性别不平等的现象,其消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笔者认为,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能切实有效地解决现实中的性别不平等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性别不平等的现状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男女平等在一些方面也有所体现。

但与计划改革开放等其他国策相比,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没有真正深入人心,未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社会上仍存在大量的男女不平等、不能公正对待女性的现象,影响着社会的和谐。

1.就业领域的性别歧视。

一是越来越多的妇女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众多妇女从事不稳定、缺保障、不安全的灵活多样的工作;二是由于保障劳动力市场的公平、平等机制不健全,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等贬低女性人力资源价值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2.教育中的性别不平等。

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提出的数据表明,虽然,目前中国适龄女童入学率已达98.8%,但女童失、辍学率仍高于男性,约占失、辍学率的70%。

特别是在农村,大量农村女孩为家人的生计、为哥哥或弟弟的学业,被迫去打工[1] 。

此外,据劳动部的统计显示,在接受各种专业技能的人群中,女性所占比例远远低于男性。

3.政治领域的性别歧视。

中国女性参政比例、升迁比例、从事高级领导职务的比例都远远低于男性。

人大女代表比例长期徘徊,女党员、女干部的比例,特别是在政府高层,部长级领导中的女性比例相对较低,女性决策者比较多地处在副职岗位等等,成为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面临的严峻挑战。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村委会直选之后,女村委的比例持续下降,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的挑战之一。

性别平等

性别平等

第十章法制现代化与促进性别平等立法男女平等的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中国于1980年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最早签署这个被称为男女平等国际标准的公约的国家之一,并响应公约的号召,根据中国宪法和情况,制定了促进男女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国家在宏观政策、法律和部门政策、社会保障和服务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策略措施,在男女平等的旗帜下,社会性别观念正在被纳入到立法、政策、计划之中。

尽管法律和政策以男女平等为原则,妇女组织和其他机构的有识之士积极倡导和努力实践将社会性别观点纳入所有工作,但相当多的决策者和普通大众对社会性别问题的认识仍然有限,陈陈相因的性别观念根深蒂固,并体现在决策过程和结果、社会和家庭中的性别分工、公共和私人的资源分配、家庭、学校和大众传媒等社会机制中。

因此,倡导提高社会性别敏感性和社会性别意识、推进社会性别平等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障碍。

一、性别平等与法制现代化性别平等问题是各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问题。

我们有必要厘清现代化、法制现代化、性别平等概念内涵,并分析性别平等与法制现代化的关系。

(一)性别平等是法制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以下概念和关系的梳理可以使我们理解性别平等是法制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1、现代化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最剧烈、最深远并且显然是无可避免的一场社会变革。

现代化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

它是多层面同步转变的过程,是涉及到人类生活所有方面的深刻变化。

概括起来,现代化可以被看作是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社会领域的城市化以及价值观念领域的理性化的互动过程。

这种转变的动力从根本上来说产生于人类在科学革命的推动下所获得的空前增长的知识,从而不断增强对环境的控制能力。

1. 教学设计:我们都一样

1. 教学设计:我们都一样

我们都一样东莞市塘厦第三小学叶莲肖【学习任务】性别平等教育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重点目标,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四年级的孩子对男女平等已经有初步的认识,对历史和现在社会上存在的一些男女不平等现象也有一定的了解。

对四年级孩子进行性别平等教育,让同学们了解性别平等的定义和内涵,突破性别刻板化印象,引导同学们学会遵循自己的内心意愿和尊重别人的选择,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共同进步、和谐发展。

【教学目标】1.知识与能力目标:了解男女平等的定义和基本国策,能辨证地看待男女平等的内涵和延伸意义。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小组合作、小组讨论的学习方式,能批判性地辨证看待男女平等这个问题,培养学生交往、评价、评判的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消除性别的刻板印象,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学会尊重个人和别人的意愿和权利。

【教育途径】教学活动【适用年级】四、五年级【教学时间】40分钟【教学资源】Ppt、音乐、大白纸、大头笔【运用素材】关于性别平等的国策、知名人物的案例、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性别刻板印象实例。

【教学过程】一、热身游戏:猜猜ta是谁?【设计意图】通过猜一猜ta是谁,让同学们意识到我们身上可能存在的性别刻板印象,通过实际的案例,告诉同学们,性别刻板印象是一种对性别的固有认识、僵化看法,会限制我们的认知和行为,从而给我们带来消极的影响。

1. “Ta哭了,Ta在很多人面前哭了”请问,Ta是男生还是女生?Ta是孙杨。

2016年里约奥运会上,游泳运动员孙杨以0.13秒的微弱劣势败给澳大利亚选手霍顿,于金牌失之交臂,接受采访时,他伏在一位中国记者的肩上哭了。

2.Ta在2019年入围“20世纪最伟大科学家”。

请问,Ta是男生还是女生?Ta是屠呦呦。

屠呦呦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

3.Ta是20世纪中国新舞蹈艺术的开拓者,传火人。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主要内容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主要内容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主要内容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我国全面推进性别平等和推动妇女发展的
重要政策。

2013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提出推进性别平等和全面尊重妇女权益的基本国策,指出要把性别平等提升到政治思想层面和立法实施层面,成为全社会重视和贯彻的基本国策。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把性别平等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实施、监督性别平等政策,完善性别平等立法,深化性别平等改革,推动性别平等实现本质性创新,发挥革命力量、科技力量和文化力量在推进性别平等方面的作用。

二是发挥妇女作用,加强妇女权益保障,落实定点政策,增强广大妇女的素质,加强委员会和组织的工作;
三是全面提高人民群众性别意识,在新闻媒体、宣传和教育等方面进行大力宣传,宣传性别的专业知识,发挥社会文化和服务机构在性别平等上的积极作用。

四是发挥社会组织和公民社会组织在性别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社会组织和公民社会组织为基础,发展全民性别平等意识,推动全社会对性别平等的认同。

同时,全面开展性别教育,倡导性别尊重,促进妇女参与发展,促进全社会的性别平等。

五是强化法律、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性别平等法律,依法查处和在劳动力市场中歧视妇女的行为,制定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储存的性别问题。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将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女性事业可持续发展。

它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坚实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

针对现在的社会问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实施,必将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性别平等和发展发挥重大作用。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评估报告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评估报告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评估报告引言: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是社会进步与公正的标志之一、中国一直致力于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为了全面评估中国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情况,本文将从教育、就业、政治参与和家庭暴力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估。

教育:中国政府一直重视教育平等,通过推行九年义务教育,提高了女童接受教育的机会。

目前,女性在初中和高中的入学率已经达到了男性的水平。

然而,大学阶段仍然存在一定的性别歧视。

一些高等学府对女生的招生标准更加苛刻,并且留学机会对于女性来说相对较少。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育平等,应加强对女性大学生的资助与支持。

就业:女性在中国的就业率一直较高,但就业歧视仍然存在。

女性在薪酬、晋升和职业选择等方面普遍面临不公平待遇。

此外,女性还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限制了她们在职场上的发展。

为了实现性别平等,政府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监管,加强对雇主的执法力度,并提供更多的职业培训和支持,以促进女性的职业发展。

政治参与: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女性在政治领域的参与。

中国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鼓励女性积极参与政府决策和领导职位。

目前,女性在全国人大、政府机构和基层政府中的代表比例逐年上升。

然而,在高层决策层级仍然存在明显的性别不平衡。

政府应该采取更积极的措施,提高女性参与政治决策的代表性,并加强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中国妇女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虽然中国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家庭暴力,但仍然存在一定的挑战。

文化观念、社会压力和法律执行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制约着相关工作的进展。

政府和社会各界应更加重视家庭暴力问题,并加强预防和救助体系的建设,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给受害者。

结论:中国的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仍面临许多挑战。

政府应加强对性别平等和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监管,并改善相关政策的执行效果。

此外,社会应加强对性别平等的宣传教育,改变传统观念和行为模式,为妇女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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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15 年9 月)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15 年9 月)目录人民日报》(2015 年09 月23 日22 版)前言、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机制保障二、妇女与经济三、妇女与教育四、妇女与健康五、妇女与决策管理六、妇女与环境七、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法治保障八、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际交流合作结束语前言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与平等的永恒主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衡量尺度,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

中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将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定 公共政策,编制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 20 周年, 中国政府特发表白皮书,全面介绍中国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 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所做的不懈努力。

妇女发展既体现了中国的文明进步,也是对全球平等、发展 与和平的历史贡献。

、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机制保障国家建立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是充分利用政府资源,有效调动社会资源,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重要保障。

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负责组织、 协调、 指导、 督促有关部门,共同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国务院妇女 儿童工作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部级领导组成,主任由国务 院领导担任。

20 年来,成员单位从成立初的 19 个增至目前 的 35 个,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29 个部门和 6 个群体组织。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中国妇女占世界妇女人口的五分之中国性别平等与20 年来,不断完善提高妇女地位的政府工作机构。

中国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不断健全, 作用日益凸显。

1990 年, 中国负责日常工作, 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全国 31个省(区、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均成立了相应机构,基本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协同配合的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组织体系。

制定实施促进妇女发展的国家规划纲要。

第、第和第十二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都将妇女发展列入其中,内容不断丰富,目标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效,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国务院先后颁布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各阶段妇女发展的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及策略措施,全国31 个省(区、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形成了全国自上而下促进妇女发展的规划体系。

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分别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主要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纳入相关专项规划加以落实;建立纲要评估机制,对纲要落实纲要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况进行年度监测评估、中期督导评估和终期总结评估,确保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定期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国务院和地方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对妇女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针对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策略措施,推动纲要顺利实施。

引导各地积极探索建立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为从源头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提供坚实的机制保障。

国家重视和支持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 促进性别平等。

当前,具有中国特色的妇联组织体系更加完 善,在性别平等的理论研究、宣传倡导、教育培训等方面作用日益突出。

将其纳入国家和部门常规统计或统计调查,规范和完善妇女 生存发展统计指标和分性别统计指标。

逐步建立国家和省 区、市)妇女状况监测体系,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年、 2000 年、 2010年开展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全面客观反映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状况和变化,为国家制定促 进妇女发展、推动性别平等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1995 年、1999年、 2004年、 2007年和 2012 年,分别出版《中国社会中的 妇女儿童状况统计资料》二、妇女与经济平等参与经济活动和公平享有经济资源是妇女生存发发展方式的改革创新中,充分保障妇女经济权益,促进妇女 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中,统筹考虑城镇化、老龄化、市场化及气候变化等因素对逐步完善性立各地区各部门综合统计报表和定期报送审评制度。

1990女人和男人事实和数据》 ; 2008 年起,每年出版《中国展的基本条件。

中国在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变经济妇女贫困状况显著改善。

中国在实施全方位扶贫战略度,妇女贫困的影响,加大妇女扶贫脱贫力度。

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将妇女作为重点扶贫群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妇女扶贫项目,不断提升贫困妇女的发展能力和受益水平。

贫困妇女数量大幅减少,妇女贫困程度不断降低。

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女性人口的贫困发生率从2005年的20.3%下降到2010 年的9.8%。

建立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贫困妇女的保障力度。

2014 年,妇女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分别为792万人和1826 万人,比2006 年分别增加了200 万人和1591 万人。

积极开展“贫困母亲两癌救助” “母亲安居工程” “母亲健康快车”等公益慈善项目,帮助患病贫困妇女、贫困单亲母亲改善生存与发展状况。

保障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

就业是民生之本。

国家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公平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专设“公平就业”一章,强调男女平等就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订立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出明确规定,为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制定、修订和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男女同龄退休、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成长及促进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等一系列法规、政策及措施,为妇女就业和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促进妇女就业创业。

国家针对不同妇女群体就业创业中面临的困难,出台支持性政策措施。

实施鼓励妇女就业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2009 年以来向妇女发放小额贴息贷款2220.6 亿元人民币,扶植和带动千万妇女创业就业。

大力发展家政服务和手工编织等行业,为城乡妇女就地就近和转移就业提供服务。

开展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行动,为女大学生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见习岗位。

实施阳光工程”,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为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创造条件。

全国共建立20多万所“妇女学校” ,近2 亿人次妇女参加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培训,150 万名妇女获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和绿色证书,创办5.3 万个妇女专业合作组织。

自2011 年启动“城万人。

镇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以来,每年新增残疾妇女就业约10 妇女就业结构不断改善。

2013 年,全国女性就业人数为34640 万,占就业总数的45%。

最新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显示,妇女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比例比10 年前提高了25 个百分点,各类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所占比例较10 年前提高了13个百分点。

2013 年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达到661 万人,占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44.1%,比2000 年提高了9 个百分点。

中国女企业家群体不断壮大,女企业家约占企业家总数的四分之一。

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 ,促进女性在新兴产业就业,互联网领域创业者中女性占55%。

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妇女约占农业劳动力的70%。

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推进基层依法自治的过程中,国家落实和完善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法律政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纠正与法律政策规定、性别平等原则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明确登记簿和确权证上应体现妇女的土地权益,从源头上保障农村妇女的生存发展资源。

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把生育保险作为独立章节,明确规定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增设“妇女与社会保障” 领域,提出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妇女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人数不断增加。

2013 年,妇女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14612 万和12657 万,比2005 年分别增加了6743 万和7282 万;妇女参加生育保险人数达到7117万,比2005年增加了4844万。

2012年4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法定产假时间由原来的90 天延长到98 天,妇女享有生育保障的待遇不断提高。

、妇女与教育中国积极促进教育公平,调整教育结构,坚持贯彻性别平等原则,努力保障男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男女受教育差距明显缩小。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

实施女童专项扶助政策,保障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014 年男女童小学净入学率均为99.8%,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女性接受初中及以上,特别的女生比例分别为46.7%和50.0%;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和是高等教育的机会显著增加。

2014 年,初中和高中在校生中硕士研究生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分别为52.1%和51.6%,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中的女生比例增至36.9%。

设立扫盲教育专项资金,降低妇女文盲人数,2013 年女性15 岁及以上文盲率为6.7%,比1995 年降低了17.4 个百分点,女性文盲人口比1995 年减少了7000 多万。

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性别差距缩小。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10 年6 岁以上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4 年,比10 年前提高了1.3年,与男性的差距比10 年前缩小0.2 年。

妇女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比例不断提高。

国家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的法律政策,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完善助学政策体系,扩大妇女接受职业教育规模。

2014 年,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女性规模达到805 万,普通中专在校女生达到397 万,分别占总数的44.7%和53.0%;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和中等教育的女性规模分别达到346 万和2000多万。

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国家高技能人才振计划”和针对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的“春潮行动”阳光工程”等多样化培训,满足不同妇女群体的职业发展需求。

2013 年,女性参加政府培训机构举办的职工技能培训人数占培训总数的43.0 %。

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和偏远贫困地区女童等公平享有教育资源。

制定积极政策,开设少数民族专门学校,采取倾斜性定向招生措施,大幅增加少数民族女性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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