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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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_1

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_1

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成立并非合同一定生效,成立的合同有有效、无效、未生效和可撤销失效之分。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有时不同。

合同生效指成立的合同符合一定条件而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有是否生效的问题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成立并非合同一定生效,成立的合同有有效、无效、未生效和可撤销失效之分。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有时不同。

合同生效指成立的合同符合一定条件而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有是否生效的问题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成立并非合同一定生效,成立的合同有“有效、无效、未生效和可撤销失效”之分。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时间有时不同。

合同生效指成立的合同符合一定条件而发生法律效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条件,只有成立的合同才有是否生效的问题。

合同未生效度是指成立的合同因不具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生效条件,合同尚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无效合同是指违背了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等规定,而自始无效。

未生效合同未必一定无效,当某种条件成就时,未生效合同可以生效。

但无效合同自成立时即不具备法律效力,从而对双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合同失效是指已经生效或者当事人依法成立的合同因某种条件成就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由于缺乏某些生效要件,法律赋予当事人可以申请予以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产生与无效合同相同的法律效果,但也存在根本的不同,效力可补正合同也是一种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若有权补正的一方依法补正了欠缺的有效要件,即为有效合同,如果不补正,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

效力可补正合同,可撤销合同有无效合同的某些特征,它们均是相对无效合同的在法律适用上应当正确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可补正合同,严格掌握做出正确的判断,从而对不同的合同作出相应的处理,以正确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其特征。

不动产合同成立与生效1

不动产合同成立与生效1

不动产合同成立与生效1. 引言不动产合同是指关于不动产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满足法定条件时,不动产合同即成立。

不动产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对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动产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概念、要件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论述。

2. 不动产合同的成立不动产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2.1 合同要约的提出合同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表达意愿,希望达成合同的行为。

不动产合同的要约可以以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电子形式进行,例如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合同要约应当明确表达双方当事人关于不动产交易的意愿。

2.2 合同要约的接受合同要约的接受是指另一方对合同要约所作出的同意。

接受可以是口头表示、书面声明或者其他形式。

接受要符合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双方约定接受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的,则口头接受无法成立合同。

2.3 定金的支付不动产合同成立的一种方式是买方支付定金作为约定的合同履行保证。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认真程度的一种表述,通过定金的支付,买方表明其对该笔交易的诚意。

如果卖方接受定金,则视为合同成立。

2.4 不动产交易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不动产交易应当进行登记手续。

不动产交易的登记手续包括合同登记和权属登记两个环节。

合同登记是指将不动产买卖合同的重要内容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权属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属的变动登记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交易后买方对不动产享有合法权益。

3. 不动产合同的生效不动产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产生。

不动产合同的生效需要满足以下要件:3.1 合同内容合法合规不动产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道德伦理。

如果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则合同将无法生效。

3.2 合同当事人的合法资格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合法资格,例如买方必须具备购买不动产的资格,卖方必须具备卖出不动产的资格。

合同法第四章

合同法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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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的内在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包括效果意 思和表示行为两个要素。
所谓效果意思,是指意思表示人欲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
律上效力的内在意思要素;
所谓表示行为,是指行为人将其内在意思以一定的方式
表示于外部,并足以为外界所客观理解的要素。
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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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
合同 三、表见代理以外的欠缺代理权而代理订立的
合同 四、无权处分合同
一、 附条件的合同
(一)附条件合同的概念和意义
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
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
消灭的合同。《合同法》第45条
附条件合同的意义在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使合同 的实施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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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 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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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一般规定
《合同法》第9条和《民法通则意见》第6条
(二)法人的行为能力
法人的行为能力是特殊的行为能力。许多大陆法国
家的公司法大都规定,公司的缔约 行为超越章程范 围时,如不能证明相对人为恶意则合同仍为有效;此 时,仅发生有关负责人对公司的民事责任。
第四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一节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 第二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三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第四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第五节 无效合同 第六节 可撤销合同 第七节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

合同的生效与成立的案例案例一:水果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老张是个水果批发商,小李是个水果零售商。

有一天,小李到老张的摊位前,看到老张新进的一批苹果又大又红,就说:“老张啊,你这苹果看起来不错,我想订个50箱,每箱100块钱,下周五给我送到店里。

”老张一听,乐了,说:“行嘞,就这么定了。

”一、合同的成立。

1. 要约与承诺。

在这里,小李说要订50箱苹果,每箱100元,下周五送到店里,这就是一个要约。

小李明确地向老张表示了自己想要购买苹果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等关键要素。

老张说“行嘞,就这么定了”,这就是一个承诺。

老张对小李提出的要约表示完全同意,这个时候,他们之间的合同就成立了。

就好比两个人拍手,“啪”的一声,达成了一致。

不需要什么复杂的书面形式,就这么简单的一来一往,双方的想法碰在一起,合同就像一个新生的小生命一样诞生了。

2. 主观意愿。

从主观上来说,小李是真的想要这批苹果来卖,老张也是真的愿意把苹果卖给小李。

他们都有建立这种买卖关系的真实想法,而不是在开玩笑或者随便说说。

如果小李是在开玩笑,说“我订50箱,哈哈”,然后老张也知道他是开玩笑,那就不存在合同成立的情况。

但在这个例子里,双方都是认真的,所以合同成立了。

二、合同的生效。

1. 一般生效要件。

这个水果买卖合同,没有违反什么法律法规。

买卖苹果是合法的商业活动,也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小李和老张都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小李能够经营水果零售,老张能够批发水果,他们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而且他们之间的约定内容很明确,50箱苹果,每箱100元,下周五交货,不存在模糊不清的地方。

所以这个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了。

就像火车已经启动,开始沿着既定的轨道运行,双方都得按照约定办事了。

如果说老张下周五没有把苹果送到小李店里,那小李就可以找老张理论,说:“老张啊,咱们可是说好了的,你这可不行啊。

”因为合同已经生效,双方都有履行合同的义务。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对于合同那就涉及到成立或者生效问题,那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两者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我在下文详细跟大家讲解。

一、先来看看什么是合同成立?什么是合同生效?(一)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本质是一种合意,合同成立就是各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合意。

在中国合同法制定以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并未明确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如《保险法》只规定合同的成立,《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只规定合同的生效。

(二)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中《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罗马法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同时发生。

长期以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对合同成立与生效以及相关的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未作出严格的区分,从而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等同起来。

简而言之,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内容判断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即主体对合同的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否属于事实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存在,而合同的有效与否则是法律价值判断问题,其着眼点在于判断合同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和规定,能否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合同是否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

合同的成立只需当事人对合同主要条款在表面上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问其意思表示背后的真实性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性质本合同为民间借贷合同,由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签订。

第二条合同宗旨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民间借贷关系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借贷条款第四条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给乙方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即元。

第五条借款用途乙方承诺借款用途为(由乙方填写具体用途),不得用于法律禁止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

第六条利率借款利息为年利率%,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息至还款之日止。

第七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自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还款方式乙方应于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前(注明还款期限),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息。

第三章风险提示第九条担保本借款不提供任何担保。

第十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约还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逾期金额的日利率%计算。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立即收回全部借款本息:1. 乙方将借款用于非法目的;2. 乙方破产、清算或被吊销营业执照;3. 乙方未按约还款,且经催告后仍逾期不还。

第四章其他条款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向(注明诉讼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四条合同修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

修改内容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六条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2. 借条原件(如有)甲方(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签字日期:。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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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6〕甲电子厂应对天地实业公司负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
缔约过失责任适用,应以一方(yī fānɡ)给另一方(yī fānɡ)造成损失为 前提。此种损失,是指另一方(yī fānɡ)因信赖合同成立和有效, 但由于合同不成立和无效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换言之, 如果一个合同已经成立、生效,并无适用缔约过失责任之余 地。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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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合同 的成立与生效 (hétong)
三、合同中的意思(yì 表示 sī) 意思表示不真实——可撤销和可变更的合同 如果当事人不以诉讼和仲裁的方式主张撤销
合同,合同便有效;如果当事人向法院或仲 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合同,那么合同可 以被撤销或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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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chéngdān)法律义务的合同中,可以作为合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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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三 合同 的成立与生效 (hétong)
〔二〕法人的订约能力问题 违反法人的目的事业——行为(xíngwéi)无效 超越业务范围——不当然无效,违反法律关
于特许营业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法人的分支机构——通常具有订约主体资格 〔三〕非法人组织的订约能力——具有 订约
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办理登记手 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为办理登记手续 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但并不影响房屋买 卖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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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三 (zhuāntí)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六、附条件、附期限合同的效力 〔一〕附条件合同生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将来不确定实现
的事实的发生与否,限制其法律(fǎlǜ)行为效 力的发生或存续的意思表示而订立的合同。 〔假设甲的儿子不从外地回来结婚,甲将 房子租给乙;果实成熟时等〕 条件主要有生效条件、解除条件等。

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内容判断: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合同的生效则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为使其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约束力而产生的效力。

2、适用规则:合同的成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合同的生效必须在国家的干预下,依法判断合同是否合乎法律。

3、要件不同。

热门城市:白山律师宜宾律师鞍山律师安徽律师苏州律师安庆律师扬州律师鹤岗律师普洱律师亳州律师相信我们都已经了解到,同生效和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以后,不代表合同已经生效,但是合同已经生效的话,合同便是成立的,那么对于合同生效与成立的区别有哪些内容呢?小编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联系(一)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

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

(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1、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2、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3、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何5、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三)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

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一)构成条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条件包括: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至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则在所不问,它着重强调合同的外在形式所表现。

而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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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
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后为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我国于1999年颁布和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了解合同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明确它们的联系与区别,对于解释合同法及我国经济的稳定,安全发展有重大的作用。

先对两者的概念进行阐述:
一、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
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定理过程的完结。

合同定理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

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中规定为要约、承诺。

因此,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双方或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内容协商一致,即达成合意。

二、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
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

因为合同成立并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

但这种法律效力并不
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而是指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时虽然所预期的法律后果。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法律则利用依靠强制力强制当事人履行后天并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它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
因此不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

所谓合同的法律效力,只不过是强调合同对当事人的拘束性,而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一样当然产生法律效力。

对于已生效的合同而言,事实上反映了两个方面的意志,决定了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体现的意志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
事实问题,合同的生效是法律问题。

事实问题应当通过审判活动和民事证据规则来查明,而法律问题则应通过适用法律来判明。

只有在查明合同成立的基础上才谈得上确认合同效力的问题。

换言之,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不成立的合同不存在生效问题,而成立的合同也并非当然有效。

二,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反映的内容不同。

合同
的成立属于合同的订阅范畴,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实问题。

而合同的生效属于合同的效力范畴,解决的是已经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

合同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而不符合
生效条件的合同,尽管其已经成立,但这种合同不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有时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二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合同的成立,是订阅当事人
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合同因承诺生效而成立,故合同成立的条件一般就是承诺生效的条件。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可以看出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包括:
第一,合同的主体须有一方或多方当事人;仅有一方当
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不可能成立合同。

第二,合同的内容必须具备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三,合同的定立程序须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并达成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也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

另外要式合同须依合同方式,实践合同须交付合同标的,合同才告成立。

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

合同成立的要件也可以看成合同生效的要件。

除此之外,合同生效的要件还应当包括:1、行为人具有响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它们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

合同的成立仅仅是反映
当事人的意志,如当事人间的合意符合国家的意志,将被赋予法律拘束力;否则,不仅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拘束力,而且还要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

合同不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件未达成一致意见,并不是指合同的内容违反
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合同不成立与合同无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不能把不成立的合同当作无效合同来处理。

对于不成立的合同,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如当事人已作出实际履行,应由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标的物。

合同不成立只能产生民事责任而不能产生其他法律责任。

但对于无效合同来讲则不同,因为它在性质上违反了国家强制性的规定,故它不仅产生民事责任,而且还可能引起其他法律责任,如民事法律制裁责任和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因此,不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的根本弊端在于将大量依法不成立的合同当作无效合同,抹煞了合同不成立的责任与合同无效的责任之间的区别,人为地扩大了无效合同的范畴,不正当地增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干预的程度。

由此说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

实践中常常会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相混淆。

因此认识和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对于我们正确认定合同法律关系及合同效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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