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标本接收、登记、保存与使用制度(7)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

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临床检验的任务就是对临床标本进行检测分析,为临床疾病诊断、治疗及疗效观察提供实验室结果,并为临床提供咨询服务;因此,检验标本的正确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是确保临床检验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为此,制订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输交接处理制度;1检验标本采集按照检验标本采集与送检须知及采集标本注意事项附件1,2要求采集合格的标本,并及时送检;2 标本的储存,未能及时检验的标本按实验的要求正确保存,有专用保存标本的冰箱,冰箱有温度记录,报告结果后的标本至少保存48小时,以便复查或与重新采集的标本进行对比分析;3 标本的运输和交接按临床实验标本送检暂行规定执行附件3,防止标本丢失;4 检验后的标本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处理附件4;检验标本采集与送检须知一、采集标本要求1.血细胞分析包括血细胞五分类、细胞分类、Eos计数、Ret计数、疟原虫等:紫色真空采血管EDTA盐抗凝管、血细胞五分类试管,只须采血1管至刻度充分混匀注意:充分混匀:一般指迅速将血液和抗凝剂轻轻的颠倒混匀,避免用力振荡;2.血氨、糖化血红蛋白:紫色真空采血管,采血1管至刻度充分混匀;3.淋巴细胞亚群测定:紫色真空采血管,采血1管至刻度充分混匀;4.HLA组织配型:紫色真空采血管,采血3管至刻度充分混匀;PRA分析采1管不抗凝血3-4毫升;5.血栓与止血项目PT四项、凝血因子、D-二聚体、纤维蛋白原、3P试验等:兰色真空采血管枸橼酸钠抗凝管、PT试管,只须采血1管至刻度充分混匀注意:务必采血至刻度若是凝血、溶血、血量少或血量多的标本,需要重新采血,否则检测结果不可靠;6.HLA-B27检测:兰色真空采血管,采血1管至刻度充分混匀;7.三溶试验:采血2管,1管用兰色真空采血管,采血至刻度充分混匀,另1管采不抗凝血2-3毫升;8.血沉:%枸橼酸钠液毫升,血毫升充分混匀;或用专用黑盖血沉管采血至刻度充分混匀;9.红细胞脆性实验:用肝素抗凝,采血2毫升充分混匀;10.血气分析:专用血气注射器采动脉血1毫升充分混匀并及时送检注意:标本须密封隔离空气,送检单上须注明体温、血红蛋白值、是否输氧、输氧浓度等;;11.血DNA及RNA检测:黄色带分离胶真空采血管,采集不抗凝血2-3毫升;分泌物等标本由医生无菌采样;12.找红斑狼疮细胞、血渗透压测定:采不抗凝血2-3毫升;13.生化项目如肝功、肾功、电解质、血糖、血脂、心肌酶、免疫球蛋白、补体、抗0、类风湿因子等:只须采不抗凝血1管约3毫升;14.蛋白电泳只须采不抗凝血1管约2毫升;15.免疫项目HBV、EBV、CEA、AFP等:只须采不抗凝血1管3-5毫升;16.细菌培养:①普通细菌培养:黄盖瓶采血2-3mL,消毒瓶盖后注入瓶中摇匀;②L型细菌培养:绿浅绿盖瓶采血3-5mL,消毒瓶盖后注入瓶中摇匀;绿盖浅绿盖瓶亦可用于使用抗生素治疗后病人的血普通细菌培养;③厌氧菌培养:紫红盖瓶采血约5mL用上法注入瓶中摇匀注意:不得将空气注入瓶中;17.细胞学检查:送检单上务必写上相关临床资料,骨髓细胞形态学检查还需附上血常规结果①骨髓:需要推骨髓片6张,如为初诊病人另须2张外周血片;②尿液:务必于其它相关检查前留尿不少于50mL;③胸腹水:肝素或3.8%枸橼酸钠液1:10抗凝,留取标本不少于50mL;18.①24小时尿17-0H、17-KS、VMA、UCA用浓盐酸防腐1mL浓盐酸/100mL 尿,②24小时尿钾、钠、钙、蛋白、糖、尿素、肌酐、尿酸等用甲苯防腐1mL甲苯/100mL尿;定时尿标本应在排空膀胱后才开始计时留尿,注明总尿量;采集标本注意事项1.采标本前要确认病人身份和检测的项目,正确选择标本容器和抗凝剂,容器试管标签上写清楚病人姓名、化验单号等,三查三对,采标本后应及时送检;2.凡有标签的试管或培养瓶如真空试管、细菌培养瓶,直接在试管或培养瓶标签上写清楚病人的姓名及化验单号即可,请勿另贴化验单标签否则将影响新型先进仪器的使用;凡有使用条形码者,应当竖贴条形码;3.止血带不应扎得太紧,最好不要超过5分钟,如止血带使用超过5分钟,AIb、Ca、ALP、AST、ChoI、Fe等浓度可分别升高5-10%,BUN浓度下降4%;4.不能在输液侧采血:一侧手臂静脉输液时应从对侧手臂采血,以免血液被稀释或输入的液体对测定结果的影响,若二侧手臂同时进行静脉输液,应选择输液穿刺点的远心端取血;5.采抗凝血血PT、血细胞五分类检测时,采血要顺利且血量要准确至刻度若采血速度缓慢或采血困难,会激活凝血机制,使凝血因子活性增高、血小板假性降低;将血液注入试管,要避免产生气泡,气泡的产生可使纤维蛋白原、因子V和因子Ⅻ变性,还容易造成溶血,血液注入试管后迅速将血液和抗凝剂轻轻的颠倒混匀,避免用力振荡而破坏凝血蛋白;6.对于PT四项等血栓与止血项目,当血细胞比积HCT%>55%或<25%时,务必使用下面公式计算采血量,公式如下:采血量mL=抗凝剂用量mL÷0.00185X100-HCT%,否则检测结果不可靠;7.用干燥试管采血时,即使采血量少尤其小儿患者,也不应将注射器内最后带气泡的血液注入试管,以避免溶血,溶血将严重影响许多检验项目结果的准确性;8.细菌培养标本采集,注意无菌操作①血液及骨髓的采集:应在病人发热初期或发热高峰时采集,应选择在抗菌药物治疗之前,对已用药而不能中止的病人,应在下次用药之前采集;②痰标本的采集:一般以晨痰为好,留痰前反复用清水漱口,用力咳出深部痰,置于有盖无菌杯中;③尿标本的采集:冲洗外阴或尿道口后留取中段尿于有塞的无菌试管中;④脑脊液、胸腹水等采集:无菌抽取标本,置于有塞的无菌试管中;⑤鼻咽拭子采集:以无菌生理盐水沾湿无菌棉签后,挤干盐水再取标本,置于有塞的无菌试管中;临床实验标本送检暂行规定根据我院“医院管理年”活动整改方案附院发文 20056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临床实验标本的采集、储存、运输、接收工作,现建立临床医学实验中心标本接收登记制度,具体规定如下:一、临床实验标本应统一安排物业部专职人员送检,并实行接收登记制度;二、接收登记办法:1、标本接收登记本由医院统一印制,由二联组成,手写联为实验中心存,复写联为临床科室存复写纸复写;2、标本接收登记本由临床送检科室填写,按不同接收标本地点填写登记本;3、要求填写内容:送检科别、病人姓名、床号、标本种类、检验项目名称;三、接收标本地点:1、病原微生物检查的所有标本统一送临床实验中心5楼微生物检验室;2、血常规、大便及体液常规、血凝项目如PT四项等标本送临床实验中心4楼体液室;3、骨髓、临床细胞学标本送临床实验中心4楼细胞标本处理室;4、生化、免疫学检查送临床实验中心3楼生化室和免疫室之间的标本接收处;四、接收办法:临床实验中心人员与各科送标本人员双方校对签名后交接;为了加快医疗流程,要求病房将第一批检验标本于上午八时送达;五、拒收标本范围:不合要求的标本,临床实验中心有权不予接收,具体不合要求的如下:1、未正确使用抗凝剂造成标本凝固的;2、严重溶血及严重脂血并影响检测的血标本;3、血量不足于检验需要,而且临床实验中心又无法从其送检的其他标本中调节的标本;4、需要空腹抽血而未空腹的标本;5、需防腐处理而未加防腐剂的标本;6、24小时尿未注明总尿量的标本;7、未做到无菌处理的各种微生物培养标本;8、厌氧培养标本不符合厌氧要求者;9、标本的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床号等与检验联不相符者;10、患者信息不全,如住院病人缺住院号等;对不合格标本,检验部门填写“退标本通知单”说明理由,并由运送标本人员及时送回病房;附件4医疗废物处理规定为了加强临床医学实验中心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院“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附院发文200524号;应该做到: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2、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性废物,必须首先在微生物实验室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3、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5、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及时对暂时储存地点、容器、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6、医疗废物血液标本暂时储存于三楼标本储存室冰箱,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储存室上锁,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7、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溢出、散落时,立即按医院制定的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应急预案进行收集、消毒处理;8、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实验室标本采集、处置和管理操作程序【精】

实验室标本采集、处置和管理操作程序1.目的:规范实验标本的采集、运输、接收及保存,以保证原始标本在采集、运输、接收及保存过程中方法适当,原始标本中的待测成分不受影响。
2.范围:适用于科室所有标本的采集、运输、接收及保存。
3.职责:3.1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标本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3.2 检验人员负责各自检测标本的管理和标本采集手册的编制。
4.工作程序:4.1标本采集4.1.1 由各专业实验室负责人组织实验室成员编制各自实验室的标本采集手册,标本采集手册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患者准备;标本收集容器;标本的类型;所需标本量。
标本采集的注意事项:4.1.2 质量管理小组对标本采集手册的内容进行审查,经科主任批准后,由医院计算机中心负责将标本采集手册添加入医院系统,以便标本采集部门和各临床科室随时参阅。
4.1.3质量管理小组每年对标本采集手册进行审查,如发现不合格内容可要求实验室负责人修改。
4.1.4检验标本包括从门急诊,住院部患者和体检中心的体检人员等处采集的标本,标本由有以下资格人员采集:注册护士、执业医生、检验技术人员。
4.1.5检验申请单包括以下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病床号、申请医生、申请检验项目、采集标本的日期和时间、标本类型、是否需优先处理。
4.2 标本的运输4.2.1 标本应放在有盖、内有固定架的标本运输箱中运输,盒外贴上生物危害的标识,标本和检验申请单分开放置。
4.2.2 若标本运输箱被标本污染,应立即用消毒液消毒,用2000mg/L 有效氯消毒液倾入标本运输箱内,浸泡30-60分钟,再用流水冲洗。
4.3住院部标本采集和运送程序4.3.1临床医生出具检验项目申请,急诊医嘱立即通知责任护士。
4.3.2当班护士写上检验标签条码并贴于标本容器上。
4.3.3采集者在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床号、检验项目、标本类型及特殊要求。
4.3.4当班护士与标本运送人员当面清点标本数量,并在登记本上签名,由后者将标本送至相关检验部门签收。
检验科标本核收制度

检验科标本核收、登记和保存程序1目的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程中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受理的标本。
3职责3.1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负责标本的接收、验收和登记。
3.2各专业组负责本专业组标本的处理和保存。
4工作程序4.1标本的核收4.1.1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4.1.2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4.1.3对标本信息不详,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标本拒收记录表》,并电话通知护士,以便及时做出快速处理。
4.1.4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4.1.5标本的核收登记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
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
然后,点击确认,LIS系统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
如果是来自住院患者的标本同时传送记账信息给医院信息系统(HIS)。
临床护工需要将送来的急诊标本在《急诊标本核收登记表》上登记,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同时核对验收并在L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
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
对绿色通道等原因不能及时计费的标本,需要进行登记,并跟踪。
4.2标本的处理对合格标本应及时处理,包括标本的编号、离心和分发等。
取自原始标本的部分样本如血清、血浆等,应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原始标本。
检验标本接收登记规章制度

检验标本接收登记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化管理检验标本接收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收到检验标本的部门(以下简称“接收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接收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验标本接收登记制度,确保所有检验标本的接收过程有迹可循,记录真实准确。
第四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改动标本信息,不得私自丢弃或篡改标本。
第五条接收部门应当定期对标本接收登记制度进行检查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六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高相关知识技能,确保标本接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标本接收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患者隐私,不得将标本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
第九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完成检验标本的接收工作。
第十条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检验标本的接收流程第十一条标本接收登记工作应当及时准确,确保标本信息真实完整。
第十二条当接收部门收到检验标本时,应当立即进行初步检查,并核对标本信息是否一致。
第十三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标本种类分类接收,并在标本上做出清晰的标记。
第十四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标本接收时间、接收人员、标本种类、患者信息等。
第十五条接收部门应当将接收到的标本及时送交检验部门,并及时更新系统记录。
第十六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清点标本数量,确保与系统记录一致。
第十七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整理标本样品库存,及时处理过期标本。
第三章检验标本的保管和管理第十八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标本保管管理规定,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接收部门应当建立标本保管台账,记录标本的存放位置、数量、存放条件等信息。
第二十条接收标本的工作人员应当定期盘点标本,确保标本数量和台账记录一致。
实验室标本接收、登记、保存与使用制度

实验室标本接收、登记、保存与使用制度
1、细菌室工作人员首先核对病人信息(姓名、病区、床号、住院号、检验目的等)。
在确认所送标本符合无菌送检要求后签收标本。
2、遇有下列情况拒收标本:有污染、口水(食物残渣)、标本送检部位不明确者、标本与送检目的不符合,及时电话联系、补救,并作好拒收记录。
3、将接受标本按本室规定序号按序编号,并将标本条码读入新和中文检验系统
4、如因采样及送检未实行无菌操作而导致标本污染(如尿培养三种或三种以上细菌生长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重留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5、接受标本时发现病人不理解或未按无菌要求留取,应耐心解释,不与病人争吵,解决有困难应及时向上级汇报。
6、已检测完毕的标本立即放置规定污物桶内立即浸泡消毒。
肥达氏标本保存冰箱一周,脑脊液、胸腹水标本保存5天。
7、所有鉴定完毕已报告的细菌保存48h后,集中收集污物桶内于1:50 84 泡4—6h分类处理。
详见废弃物处理规定。
标本接收流程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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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本送达,标本由专人或运输公司送达实验室。
医院实验室临床标本核收、登记、分装和保存程序

医院实验室临床标本核收、登记、分装和保存程序1.目的: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分装和送收过程中的不符合项目,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找出原因,改善标本采集质量。
2.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受理的所有临床标本。
3.定义:无。
4.权责4.1检验科标本接收处工作人员负责标本的初步核对和分类。
4.2各专业组负责标本的核收、不合格标本的清退、标本的内部传递处理和保存。
5.制度内容5.1标本的收集5.1.1检验科标本收集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受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5.1.2标本收集人员必须按时间及时收集标本。
5.2标本的核收登记5.2.1各部门在收到分检标本后,通过LIS扫描,确认标本接收时间,病人信息、检测要求。
对于条码识别困难(如条码玷污,破损等)的标本, LIS系统补打条码,核对信息后重新粘贴。
5.2.2识别抽血量不够或种类不符的标本,分别作标本不合格处理。
5.2.3识别含有血凝块的血凝标本和血常规标本,分别作标本不合格处理。
5.2.4离心分离血清或血浆标本,目测分检不合格的溶血标本,目测血清或血浆不够测定量的标本,分别作标本不合格处理。
5.2.5分别登记清退不合格的标本,登记内容至少应包括:病人信息、不合格原因、日期,以便分析原因,并通过LIS或电话及时通知送检部门。
定期汇总不合格样本信息。
5.2.6实施分装的样本应选择恰当的容器,并标记可溯源至原标本的唯一性的编码。
5.2.7对于临床医生口头申请临时增加的检验项目,检验人员应接受、登记,并复述口头医嘱内容,确保医嘱准确无误,并确保原标本合格的情况下给予检测。
5.3非常标本的接受和处理5.3.1对分析物不稳定或不可替代的样品(如脑脊液、活体标本),病人的信息识别不确定时,可先处理,再与送检者确认。
5.3.2对特殊或紧急的标本,包括绿色通道标本,允许送检人员的口头申请,但必须在发出报告前提供患者的信息。
实验室标本接收、登记、保存与使用制度

实验室标本接收、登记、保存与使用制度1、样品接收程序1.1、接收程序:1.1.1正常白班标本每天7.30由护士工作人员接收服务中心送检病房的样本。
通过lis系统逐个扫描标本信息纳入微机程序保存。
纳入结束后将其名单打印一份交给送检人员双签备存。
并按检验项目直接摆放在各室的标本框内。
1.1.2急诊白班标本送检人员直接将急诊标本送采血室,并且亲自在登记簿上填写标本信息,然后由采血室人员送到各室检测。
1.2、验证:进入各实验室的样本在进行操作前,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记录,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正确及时地补采样,以免延误病人的检测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 当事者要及时与病房联系(可电话),明确受检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区, 床号和检验项目等。
1.3、转送: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包括病理科)或本科各实验室的样本,要提高责任性,及时地转送(可电话通知)有关实验室( 尤其是争论急诊项目)切勿延搁样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 漏检和由之延误检测违反承诺限时报告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 将追究当事者和当事实验室责任。
急诊标本及各病房零散标本:由采血室人员登记并转送相关实验室1.4、外单位送检:外单位送检的样本,一律登记后,再转交各实验室检测, 报告结果由检测者传真发出或由服务台人员转发。
1.5、标本放置:接收后的样本须统一放置在固定部位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 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各实验室对如何转送和取样本应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定时定点,由检测实验室同志询查收集, 对超时样本要求 (急诊样本除外),必要时通知和催促有关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 并作记录。
1.6、多张检验单标本:凡有两张以上的检验申请单( 包括其他实验室或外送兄弟医院实验室作检测以及本科不同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原则上要分装各管, 随检验申请单一起分别放置各样本盒 ,对采样困难者要主动跟踪样本,并作详细记录以免漏检,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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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标本接收、登记、保存与使用制度为了确保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根据检验科工作性质,现对标本管制做如下规定:
1、样品接收程序
1.1、接收程序:
1.1.1正常白班标本每天7.30由护士工作人员接收服务中心送检病房的样本。
通过lis系统逐个扫描标本信息纳入微机程序保存。
纳入结束后将其名单打印一份交给送检人员双签备存。
并按检验项目直接摆放在各室的标本框内。
1.1.2急诊白班标本送检人员直接将急诊标本送采血室,并且亲自在登记簿上填写标本信息,然后由采血室人员送到各室检测。
1.2、验证:进入各实验室的样本在进行操作前,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住院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记录,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正确及时地补采样,以免延误病人的检测结果报告,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 当事者要及时与病房联系(可电话),明确受检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区, 床号和检验项目等。
1.3、转送:在查对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其他实验室(包括病理科)或本科各实验室的样本,要提高责任性,及时地转送(可电话通知)有关实验室( 尤其是争论急诊项目)切勿延搁样本,延误检测,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 漏检和由之延误检测违反承诺限时报告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 将追究当事者和当事实验室责任。
急诊标本及各病房零散标本:由采血室人员登记并转送相关实验室
1.4、外单位送检:外单位送检的样本,一律登记后,再转交各实验室检测, 报告结果由检测者传真发出或由服务台人员转发。
1.5、标本放置:接收后的样本须统一放置在固定部位并有明显标志的样本盒中, 以便其他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各实验室对如何转送和取样本应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定时定点,由检测实验室同志询查收集, 对超时样本要求(急诊样本除外),必要时通知和催促有关实验室的同志来拿取, 并作记录。
1.6、多张检验单标本:凡有两张以上的检验申请单( 包括其他实验室或外送兄弟医院实验室作检测以及本科不同实验室检测的项目)原则上要分装各管, 随检验申请单一起分别放置各样本盒,对采样困难者要主动跟踪样本,并作详细记录以免漏检,分清责任。
1.7、特殊标本处理:对暂不检测的项目和超规定时间的样本,要随时登记和交班,以免漏检, 遗失和延误检验,对没有登记实验室和当事者,一旦发现有此样本的差错发生,一律追究责任。
对特殊样本或特殊病人的样本,实行"首接"负责制, 所谓特殊样本是指难于采集的样本,以及特殊病人的样本一律实行"首接"负责制,无论那位工作人员(包括进修生和实习生,违者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追查当事者或带教老师责任) 一旦收到样本后,均须负其责任,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及时和正确保管
和转送样本到有关实验室或有关人员,同时作交班记录和双签名。
2、样品使用
2.1.将当天送来的标本,根据编号的基本原则,给当天的标本编好号,每个样本的每个检测项目对应一个唯一的编号。
2.2.每张单和对应的样品管上条码号标记相同。
2.3.在lis上每个样本的记录都包括以下信息:接收时间、医院、科室、医生、病人信息、实验结果(当天实验后填上)、发报告时间、样本采集时间等。
2.4.微生物样本将编号完毕的标本,分别接种于血平板,营养平板,麦康凯平板、沙保弱氏平板,35度18-24小时孵育后,按卫生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鉴定。
并将结果作好记录,再一一把实验结果填入相应化验单。
3、样品保管
血液样本每天使用后不能立即处理,要留至该样品报告结果以后,按编号摆放样本储存盒内,放入样本储存冰箱冷藏2-8℃7天后处理销毁。
尿液、痰液、脑脊液、胸腹水、粪便在结果报出后当天销毁。
4、样品处理及销毁
将各实验室所有废弃物消毒后装入垃圾袋,封口,在垃圾筐上套好新的垃圾袋,将垃圾带出实验室交给医院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5、样品运送要求
对于各病房及门诊需要送检的标本要严格按照无菌、安全、及时的原则由陪检人员运送至实验室。
标本应置于被承认的、本质安全、防漏的容器中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