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及其队伍建设
XX职业技术大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

XX职业技术大学“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应用技术型高校,提高中青年专业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双证”、“双能”型(统称“双师型”)教师队伍,以适应学校转型升级的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双师型”教师认定的条件第一条“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双师型”教师: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高校教师工作经历,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有5年以上(可累计)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XX市教委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探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和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第二条“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条件1、正常申报条件: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高校教师工作经历,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取得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如人社部门评审的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等。
(2)取得本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如人社部门考核的网络工程师、技师等资格证。
2、破格申报条件:指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或具有2年以上(可累计)高校教师工作经历,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近5年主持完成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已被企业、社会应用,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者;(2)主持完成两项校内大型实践、实验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工作,使用效果特别显著者;(3)指导带队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取得国家级、市级二等奖以上成绩者。
2024职业教育热点话题——双师型教师

2024职业教育热点话题✅双师型教师一、什么是“双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是指贯彻D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岗位实践的教师,理解所教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的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发展历程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以来,职业教育从升学教育转向就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被提上议事日程。
落实国务院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各地积极加大对“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2006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双师型”教师培训;同年天津市教委印发《关于加快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09年重庆市首创《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此后许多省份和职业院校制定认定标准,开展中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效推动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2020年高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54%,可以说“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国家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奠定了基础。
由于我国绝大多数职业学校教师是从学校到学校,缺乏企业工作经历或实践经验,各地、各校都旨在通过认定标准引导专业课教师加强专业实践能力,弥补专业实践技能欠缺的短板,从而成为“双师型”教师。
所谓的认定标准,实际上就是指出了一条条通往“双师型”教师的路径,认证条件基本都是“教师基本条件+提升专业实践能力的路径之一”,综合各地多年的实践经验,目前构建了通往“双师型”教师的八条路径,即证书类、资格类、经历类、实践类、培训类、技能获奖类、技能成果类、技能荣誉类.拓展1:新时代“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四大难题?一是学校层面重视不够。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与培养办法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与培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推进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技能扎实、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双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师型”教师是指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专业课教师。
第三条学校是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主体,每学年由学校教学委员会对专业教师的“双师”能力进行认定,人事部门为每一位双师型教师建立认定档案。
第二章认定标准第四条基本条件(一)师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近五年没有出现重大教学事故。
(二)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三)掌握教育教学规律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能较好地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完成实践教学指导任务;(四)认定对象是新入职教师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五)取得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助理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教育部认定的组织部门(企业)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1+X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五条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校内专任专业教师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累计三年以上与所从事教学专业相关的行业企业实际工作经历;(二)本人参加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三等奖以上者;(三)担任不少于两周课时的1+X证书试点项目的培训讲师;(四)参加不少于4周的省级双师型教师培训,其中含不少于两周的企业实践。
第三章培养途径与措施第六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专业课教师每五年到企业实践锻炼累计不少于六个月是基本要求。
第七条各系应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发展需要制订“双师型”教师的年度培养计划。
“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

“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暂行办法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内涵发展和深化改革,彰显我院职业教育特色,提高中青年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培养职业人才的根本保证,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切实落实和加强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基本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论。
(二)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应用能力。
二、“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取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一)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它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如讲师、高级讲师、馆员、会计师等。
(二)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如医师、职业护师、实验师、注册会计师等。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四)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
(五)近五年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累计不少于120学时的教师脱产专业技能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者。
(六)近五年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组织的教师专业实践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七)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获得一等奖(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
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与措施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学院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对“双师型”教师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采取以下措施: (一)各系部应鼓励教师参加操作技能、考评员等相关技能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师资队伍建设是关系到学校是否能真正做大、做强,上层次,上水平的至关重要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及高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不同要求和条件,根据我院具体情况,暂将“双师型”教师分为“双师教师” 和“双师素质教师”两类。
1、双师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的合格教师,并在基层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以累计)实际工作经历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通过国家组织的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师、统计师、经济师、审计师等,和劳动局认定的各工种技师)。
(2)通过国家(或行业)组织的本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如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计算机软件程序员、人力资源管理师、律师、营销师、国际商务师等)。
(3)从事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科研实践工作两年以上,经申报,评为相应专业工程师技术职务,或获得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
(4)破格条件:主持或主要参与二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其研究成果被企业应用,并取得直接增加税后净利15万元以上,或获得区(县)以上政府特别嘉奖。
2、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的合格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掌握所授专业相关行业动态和职业技能,熟练指导本专业的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取得较好效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1)具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资格证书(或专业资格中、高级(工)及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等)。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以累计)在企、事业单位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
经学校批准,结合教学实践,带队到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或脱产到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或到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践学习。
关于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

关于双师型教师培养与认定办法为切实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高职院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的要求,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双师型”教师的条件(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国民教育学历,取得讲师以上含讲师教师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师。
(二)结合专业课任教情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通过国家组织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取得国家承认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如会计师、统计师、主治医师、工程师等)。
2.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二级以上(含二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师、高级技师等)和中级以上(含中级)执业资格证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3.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且取得一定的技术成果。
4.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5.近五年内在校内或校外主持或参与了某个地市级以上工程项目或技术开发工作,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成果已被企业使用且效益良好(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技术文件)。
6.具备本办法第四部分第6条(1)、(2)款其中之一者。
二、“双师型”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一)凡符合“双师型”教师资格条件的教师,应于评定年度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各系部在初评的基础上,将申报材料送交学院人事处,由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组织初审。
(三)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每年6月份评审一次。
对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的教师,学院发给“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四)“双师型”教师资格一般5年内有效,5年后需重新评审确定。
三、“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途径与措施各系部应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工作,根据发展需要制定3—5年的“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报学院审定后组织实施。
根据“双师型”教师的具体要求,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类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和职称资格的培训考试。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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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落后,不利于“双师型”教师成长 高职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落后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三、高职院校双师教师培养的意义
1、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迫切呼唤
▲从培养目标看“双师型”教师培养有其必要性。 ▲从专业建设看“双师型”教师培养有其客观性。 2、高职学院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 “双师型”教师是高职学院最重要的人力资源
短、平、快 !
一、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和素质结构
一、“双师型”教师的内涵和素质结构
双师型教师是职业教育中的一种理想的教师 类型。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教师必须 具备的。
双师型教师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宽厚的科 学知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而且必须有 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岗位技能,取得相应的 资格证书。
掌握专业技术,并能分析再现给学生,指导学生进行技术 操作,及对学生操作情况进行恰当的评价和提出改进意见 会使用设备,并教会学生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使用方 法,教会学生独立使用设备 会制造产品,并能进行产品制造教学,指导学生制造产品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 能进行产品创新并能指导学生进行产品创新 具备组织学生进行行业分析,预测产品发展趋势,并对学 生进行相应的教育以适应这种趋势的需求
四、高职学院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建 议 四、高职学院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建议 1、制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划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与本专业密 切相关的第二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或行业资 格证的考评。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或行业特许资 格证书。 ★制定生产经营实践活动方面的优秀成果评优制度。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参考模板)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参考模板)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技术应用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对象本校内承担教学任务的编内外专任教师、“双肩挑”教师。
二、认定标准(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上一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2.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3.独立承担过本专业1 门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能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工作;4.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专业职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职业技能证书;2.具有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3.经学校批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近5 年内到行业企业实践学习、挂职锻炼、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6 个月;4.经学校批准,公共课教师近五年内到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实践基地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实践累计时间不少于3 个月;5.从行业企业新引进人员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实践工作1 年及以上;6.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师”获得者;7.近3 年本人参加市厅级以上行业技能大赛(除教学竞赛以外)获奖者;8.近3 年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认定程序学校于每年6 月组织“双师型”教师认定、审核工作。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员填写《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申请表随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学院(部)审核;(二)学院(部)审核。
学院(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人事处;(三)人事处审核。
人事处对申请人材料的全面审核;(四)名单公示。
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名单在校内公示3 个工作日;(五)资格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聘为学校“双师型”教师,颁发聘书。
聘期为3 年,期满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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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及其队伍建设[摘要]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高职教育提出“双师型”师资建设。
文章引用了
教育部关于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含义,选取了三所高等院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标准进行研究,在对高等院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进行了完善的基础上,提出了高等院校职业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路径: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给予“双师型”教师合理的保障和激励;建立完善的青年教师的培养体系等。
[关键词]“双师型”标准师资队伍青年教师校企合作
为实现高职教育培养一线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高职院校要有一批理论知识扎实、实操业务能力强的“双师型”教师。
近些年来,天津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势头较好,据天津市教委统计数字显示,2012年天津高职院校招生人数为58919人,已经占到当年全市高等院校招生人数的37.05%,而目前高职院校拥有的师资队伍在质量和数量上都难以满足当前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尤其是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的数量比例(不到40%)和发达国家(65%以上)相差甚远。
因此,高职院校打造一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已是大势所趋,必须提到议事日程,同时对“双师型”教师的聘任、选拔和培养也成了教育界值得研究的新课题。
一、高等院校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内涵
高职教育推崇的教育理念是重理论知识、偏实践技能。
为了提高实践教学环节,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针对高职院校教师实践能力欠缺的现状,结合教育部的文件精神,我们认为,“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中级(或以上)教师职称,同时要具有以下相关条件的专任教师:
获得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五年内累计计算至少两年的企业一线相关工作经历,并能对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进行全方位指导;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并已应用,效果显著。
二、天津市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现状
虽然教育部对“双师型”教师给出了定义,但由于缺乏明确而详细的、可操作的任职及聘用的指导标准,导致目前天津各高职院校对“双师型”教师的认定各自为政,任职标准多样化,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具体见下表。
从表中可见,高等院校的“双师”标准不一,认定条件各不相同,而职业教育的专业呈多样化发展,差异非常明显,同时,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中既有多年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的老教师,也有从企业中转入的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还有刚刚大学毕业走入教育行业的新老师。
他们有的缺乏实践技能,有的缺少教学经验,入职后由于种种原因得到实习实践的机会较少,不能满足高等院校职业
教育对师资的要求,对“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带来了很大影响,所以制定切实可行的“双师型”标准来建设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势在必行。
三、完善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要想把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成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符合职业教育对“双师型”教师的特殊要求,就应设立单独、中立的评定机构,建立独立的认定标准体系,减少对学历的限定要求,要把技能考核、实践动手能力、实践教学能力作为“双师型”认定的主要指标。
其认定标准应包括:
1.要有对职业教育的热爱和良好的职业归属感。
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培养目标和生源的不同,要求高职院校教师具备更强的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
2.要有科学合理的知识构架、丰富的操作技能和专项的职业能力。
(1)知识构架。
按照教育部的指示,高校教师应具有系统扎实的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并获得《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等教育基础理论课程合格证书,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也不例外;具有对自身研究学科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包括专业基础、主干及前沿知识。
(2)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由三部分组成,即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师范技能。
基本技能是指从事本专业技术的交流沟通、知识宣讲、情景表演和示范能力,如外贸单证专业课老师必须通晓最基本的进出口业务过程。
专业技能是指对自身研究方向中较高层次的专项技术的掌握,特别是专业性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如对一项进出口业务的操作。
师范技能是指对学生的指导、新知识的讲解、过程演示等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
(3)专项的职业能力。
专项的职业能力界定取决于三种能力群指标,即符合专业教学任务要求的角色转换能力、具有职业特色的课程开发能力和科研能力,第一种能力是指“双师型”教师承担多项教学任务,既讲授专业理论,又指导实践操作,这就要求“双师型”教师能够适时转换两种角色,换位后对工作的适应和驾驭能力强;第二种能力是指能按照职业教育的要求对所讲授课程具有开发能力;第三种能力是指在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中对教学经验、方法等能进行及时总结研究并形成论文、报告等科研成果。
四、打造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路径
近年来,高职院校都在努力打造一流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然而在师资队伍建设中并非一帆风顺,出现了如“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双师型”师资引进渠道不畅、缺乏对“双师型”师资的培训等问题。
要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
1.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刷新观念。
早在二十多年前,有关专家就提出了“双师型”教师这一概念,国内外高职院校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已有一些成功案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对“双师型”师资培养的研究力度,借鉴国内外高职院校培养师资的成功经验,刷新观念。
同时应结合学校自身条件,优化双师结构,制订行之有效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多途径引进人才。
2.给予“双师型”教师合理的保障和激励。
“双师型”教师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是教师不断学习、成长、实践的过程。
这个过程既涵盖教师的个人努力,也包括学校的引导和企业的支持。
所以,各高职院校应不断完善“双师型”师资队伍管理制度,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保障和激励机制,给他们创造体现自身价值的机会,拓展晋升空间,让他们尽情地施展才华。
通过创建多重优惠条件,从生活和工作两方面关注“双师型”教师,为“双师型”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多渠道提升教师的素质。
3.以培训为契机,引导“双师型”教师的终身职业发展。
各高职院校应根据学院现状,综合考虑学生人数、招生规模、教师结构以及专业建设等因素,制订师资培养方案。
一是利用校内实训条件,模拟企业真实环境,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在校内解决教师专业技能的提高问题;二是鼓励教师兼评专业技术职称或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三是为教师提供参加校外各类技能培训进修的机会,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全方位、多渠道培训师资。
4.建立完善的青年教师培养体系。
为了让青年教师尽早达到“双师”标准,需要有行之有效的培养方案做依托,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他们。
如有的院校实行老帮新制度,给每位青年教师配备两名指导教师,分别在校内和校外(企业)进行指导,包括对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师技能和企业实践经验的培养。
为了让青年教师理论联系实际,以五年为一周期,在每一周期内必须选取一年以脱产或半脱产形式到企业一线进行顶岗实习,亲临企业生产运作现场进行管理,学习最新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5.借助校企合作,构建优秀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校企合作要求校企双方要在制订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选定教学内容、建设实训基地、组织实践教学、培养师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合作。
一方面,在校外建立实训基地,可以选派教师直接到实训基地挂职锻炼,掌握最新的专业动态,丰富教学内容,了解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积累教学所需的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另一方面,把教师当作企业员工对待,接受培训和研究企业课题,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为企业管理者分忧,从教学与实践技能两方面提升“双师型”教师,实现校企互补和双赢。
6.面向社会招聘具有能力突出的“双师型”兼职教师。
高职院校可以通过调查了解校企合作基地内的实践教学的技术人员状况,建立起兼职教师备选库;同时从企业、行业中聘请有能力的技术人员进入课堂,担任兼职或客座教授,承担课堂教学任务,辅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这是“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
为了留住“有用”的人才,学校还应加大投入,创造良好的平台,为兼职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做到“待遇留人”“情感留人”。
这样不仅有利于缓解“双师型”教师缺乏的现状,还有利于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实现产学研一体化。
[参考文献]
[1]任波,孙玉中.探析高职教师能力标准的构建[J].中国高等教育,2009(1).
[2]刘霞玲.高职院校教师职业能力评价与能力标准建设研究[J].宁波大学学
报,2011(1).
[3]曹晔.重视兼职教师的发展构建二元化“双师型”师资队伍[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