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
人称代词

人称代词人称代词是表示人们自我称呼和相互称呼的词。
同现代汉语一样,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也可分为第一人称、第二人称、第三人称三类。
在上古汉语中,人称代词具有三个特点:1.没有性的区别,男女通用;2.没有尊卑上下的区别;3.没有数的区别,单复数同形。
大约从春秋战国开始,才逐渐有了类似表示复数的“侪(chái)、等、曹、属、辈”等,粘附在第一、二人称代词及部分尊称、谦称之后,表示“这批人”、“这班人”、“这辈人”等意思。
例如:①吾侪小人。
(《左传·襄公十七年》)②公等皆去。
(《史记·高祖本纪》)“吾侪”即“我们这班人”,“公等”即“你们这班人”。
但是,这些类似表复数的字,与唐宋以后产生的表复数的“们”字是不同的,它们都还是名词。
(一)第一人称代词第一人称代词,又叫自称代词,是指说话人称呼自己的代词。
古汉语中,第一人称代词主要有“我、吾、余、予、朕、台(yí)、昂(áng)”等七个。
其中,常用的是“我、吾、余、予”四个。
“朕”,秦以前本是一般的自称,秦始皇以后专门用于帝王君主的自我称谓了。
“昂”,多用在《诗经》中,“台”多用在《尚书》里,后代都不使用了。
例如:①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焉。
(《孟子·梁惠王上》)②哀南夷之莫吾知兮。
(《楚辞·涉江》)③余不能治余县。
(《左传·昭公三年》)④予既烹而食之。
(《孟子·万章上》)⑤朕皇考曰伯庸。
(屈原《离骚》)⑥非台小子敢行称乱,有夏多罪,天命殛之。
(《尚书·汤誓》)⑦人涉昂否,昂须我友。
(《诗经·邶风·匏有苦叶》)由于出现时代、方言以及使用习惯的差别,第一人称代词在使用上有同有异。
1、从所能充当的句子成分看,“我”、“余”、“予”通常作主语、宾语、定语,“吾”通常作主语、定语和前置宾语,“昂”作主语、宾语,“朕”作主语、定语。
但也有例外,如:①汝曷弗告朕,而胥动以浮言,恐沈于众?(《尚书·盘庚上》)②吾服女也甚忘,女服吾也亦甚忘。
古汉语中对人的称呼[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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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汉语中对人的称谓与现代汉语中对人的称谓不尽相同,阅读古诗文时要特别留意,以免误解,甚至闹出笑话。
古汉语中对人的称谓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人称代词1、吾吾不能居其地(《勾践灭吴》)吾:我们。
吾与徐公孰美(《邹忌讽齐王纳谏》)吾:我。
2、余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余:我。
盖余所至(《游褒禅山记》)余:我们。
3、予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予:我。
4、朕回朕车以复路兮(《离骚》)朕:我,自秦始皇起专用作皇帝的自称。
5、汝因笑谓迈曰:“汝识之乎?”(《石钟山记》)汝:你。
6、尔求,无乃尔是过与?(《季氏将伐颛臾》)尔:你。
7、乃与尔三矢,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尔、乃:你,第二人称代词。
8、若更若役,复若赋(《捕蛇者说》)若:你的9、二三子昔者之战也,非二三子之罪也(《勾践灭吴》)二三子:你们。
10、或或百步而后止(《寡人之于国也》)或:有人,有的人,不定代词。
二、以身份、职业作称谓1、公、侯、伯、子、男晋侯、秦伯围郑(《烛之武退秦师》)晋侯、秦伯:指晋文公和秦穆公。
春秋时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汉代封侯实际上只有王、侯二等。
王子封“王”相当于先秦的诸侯,汉代初期异姓也封王,后来“非刘氏不王”,异姓受封的通称列侯。
三国以后,历代封爵制度不尽相同,但姓封王都是一致的,异姓一般封为公、侯、伯、子、男。
晋、宋以后,爵号加“开国”字样表示尊贵,如乐安郡开国公,曲阜县开国子,称为开国爵。
2、子、臣、君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勾践灭吴》)子:儿子。
臣:臣子。
君:君主。
3、黎民黎民不饥不寒(《寡人之于国也》)黎民:百姓。
百姓的称谓:常见的有布衣、黔首、黎民(黎:众,黎民:众民)、生民、黎庶、苍生、黎元、氓等。
4、行李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烛之武退秦师》)行李:使者,即后世所说的外交使节。
5、贾人贾人夏则资皮(《勾践灭吴》)贾人:商人。
行则叫商,坐则叫贾。
6、、前马其身为夫差前马(《勾践灭吴》前马:前驱,在马前开道的人。
古汉语通论(十)人称代词

“所 ”字词组可以作定语 , 它的后面 还可以再加名词 ,举出人或事物的名称 , 使意义更加具体 。例如:
孔子下 ,欲与之言 。趋而辟之 , 不得与之言 。(论语 ·微子)
③“之 ”和“其 ”虽然同属第三人 称 ,但有时可以灵活运用为第一人称 或第二人称 。例如:
士季曰:“谏而不入 ,则莫之继 也 。会请先 ,不入 ,则子继之 。”
(左传 ·宣公二年)
天子发政於天下之百姓 , 言曰: “闻善而不善 , 皆以告其上 。…… ” (墨子 ·尚同上)
往者不可谏 ,来者犹可追 。(论语 ·微子)
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孟子 ·梁惠王 上)
有时候 ,“者 ”字用在主谓结构的后面组成 一个名词性的词组 。例如《论语 ·雍也》 :“力不 足者中道而废 ,今女画 。”
“者 ”字还可以用在数词后面表示几种人 , 几件事情 ,或者几样东西 。例如:
老而无妻曰鳏 ,老而无夫曰寡 ,老而无子曰 独 ,幼而无父曰孤 。此四者 ,天下之穷民而无告 者 。(孟子 ·梁惠王下
④有时候 ,“其 ”字不能解作“他 的 ” 、“她的 ” 、“它的 ”, 只能解 作“那 ”、“那样的 ”。这种“其 ” 字是指示代词 。例如:
或曰:“ 以子之矛陷子之楯 ,何 如? ”其人弗能应也 。(韩非子 ·难一)
富与贵 ,是人之所欲也; 不以其 道得之 ,不处也 。(论语 ·里仁)
4. 与人称代词相关的两个注意点 ①在上古汉语里 ,人称代词是单复 数同形的 。例如: 邹之群臣曰:“必若此 ,吾将伏 剑而死 。 ”(战国策 ·鲁仲连义不帝秦)
今少卿抱不测之罪 。(司马迁: 报任 安书)
东野之役於江南也 ,有若不释然者 。 (韩愈: 送孟东野序)
古代汉语的人称代词用得较少 ,有两个 原因: (1)古代汉语省略主语的地方较多 , 而且第三人称代词不用作主语; (2)谦称和 尊称代替了人称代词。
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

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是哪些语文学习分享到:1.第一人称:又叫“自称”。
常用“吾、我、余、予”等,还有帝王的专称“朕”和“孤”。
通常都可译为“我”、“我们”、“我的”、“我们的”。
2.第二人称:又叫“对称”,常用“尔、汝、女、若、乃、而”等。
通常译为“你、你的、你们、你们的”。
3.第三人称:又叫“他称”,主要有“彼、其、之”等,它们既可以用来指人,又可以用来代事,其用法更为灵活,通常译为“他、他的、他们、他们的”等。
4.关于己称,即“自称”,常用“自、己”二字,均可以译为“自己”的意思。
5.关于“旁称”,亦称为别人,常用一”人字“,可能译为”别人”、“人家”。
6.关于“尊称”,即对人的礼貌称呼法,有“君、子、公、卿、先生、夫子、足下、陛下、阁下”等,一般译为“您老人家,他老人家”的意思。
7.个人在对话中用“贱称”,也叫“谦称”。
一般用“臣、仆、妾、鄙人、寡人”等,均可译为“我”一、人称代词第一人称:吾、我、予(余)、卬教材例句补例:1、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而今而后,吾知免乎!小子!”(论语·泰伯)啟:通“晵“,视也。
2、《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
”“吾“一般不用作宾语。
但可作前置宾语。
例如:1、今者吾丧我。
(庄子·齐物论)2、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
(庄子·秋水)3、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
(荀子·修身)4、居则曰:“不吾知也。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5、我胜若,若不吾胜。
(庄子·齐物论)补充:1、“卬”也是第一人称代词,例如::招招舟子,人涉卬否。
人涉卬否,卬须我友。
(诗经·郑风·匏有苦叶)2、先秦时期一般人也可自称“朕”:朕皇考曰伯庸。
(屈原《离骚》)第二人称教材例句补例:项王患之,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
古代汉语人称代词PPT(含基本情况、“其”字、单复数、演变)课件

发展》等等。
(三)除了上面两种意见之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古代虽然有些词有第三人称 的用法,但是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第三人称代词。持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姚振 武先生,其作品《上古汉语第三人称范畴的表达及相关问题》则阐述了他的这一
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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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侪,若属,尔等:我们这一班人,你们这一班人 《左传•宣公十一年》:“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
之也。”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公平生数言 魏其 、 武安
长短,今日廷论,局趣效辕下驹,吾并斩若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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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人称代词的演变 上古 中古 近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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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代词
“我”、“余”、“朕”、“卬”、“吾”、“台”、“俺”、“侬”
你:人称代词,如“你们”“你校”“你军”等。你 ①“你”的异体字。②“奶”的异体字。 【简繁关系】“你”是会意字,从人从尔(尔是第二人称),本义为代词,表示第二人称。 《集韵•止韵》:“你,汝也。”
他:古文字“它”往往讹变为“也”,“他”是“佗”的异体,后逐渐取代“佗”,在上 古仍表示旁称。如杨伯峻曾指出:“‘他’字作为‘我、你、他’的‘他’,不但起源较晚,
而且一般古文中不用。‘他’用于古文,一般是作旁称指示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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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所窃。(三国志•吴书•赵达传)
7
学者对第三人称代词的不同看法
第三人称代词的问题是古汉语语法研究中的一个很基础也很重要的问题,几乎所 有的语法学著作和古汉语教材都会对此进行论述。但是,大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却不尽相同。 (一)古汉语中有第三人称代词。代表作有:周法高先生的《中国古代语法•称代
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

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就是哪些语文学习分享到:1、第一人称:又叫“自称”。
常用“吾、我、余、予”等,还有帝王的专称“朕”与“孤”。
通常都可译为“我”、“我们”、“我的”、“我们的”。
2、第二人称:又叫“对称”,常用“尔、汝、女、若、乃、而”等。
通常译为“您、您的、您们、您们的”。
3、第三人称:又叫“她称”,主要有“彼、其、之”等,它们既可以用来指人,又可以用来代事,其用法更为灵活,通常译为“她、她的、她们、她们的”等。
4、关于己称,即“自称”,常用“自、己”二字,均可以译为“自己”的意思。
5、关于“旁称”,亦称为别人,常用一”人字“,可能译为”别人”、“人家”。
6、关于“尊称”,即对人的礼貌称呼法,有“君、子、公、卿、先生、夫子、足下、陛下、阁下”等,一般译为“您老人家,她老人家”的意思。
7、个人在对话中用“贱称”,也叫“谦称”。
一般用“臣、仆、妾、鄙人、寡人”等,均可译为“我”一、人称代词第一人称:吾、我、予(余)、卬教材例句补例:1、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啟予足,啟予手。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而今而后,吾知免乎!小子!”(论语·泰伯)啟:通“晵“,视也。
2、《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
”“吾“一般不用作宾语。
但可作前置宾语。
例如:1、今者吾丧我。
(庄子·齐物论)2、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
(庄子·秋水)3、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就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
(荀子·修身)4、居则曰:“不吾知也。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5、我胜若,若不吾胜。
(庄子·齐物论)补充:1、“卬”也就是第一人称代词,例如::招招舟子,人涉卬否。
人涉卬否,卬须我友。
(诗经·郑风·匏有苦叶)2、先秦时期一般人也可自称“朕”:朕皇考曰伯庸。
(屈原《离骚》)第二人称教材例句补例:项王患之,为高俎,置太公其上,告汉王曰:“今不急下,吾烹太公。
文言文中的代词用法分类详解

⽂⾔⽂中的代词⽤法分类详解1.⼈称代词第⼀⼈称:吾、我、余、予说明:第⼀⼈称各个代词,表⽰单数表⼈称时,译为“我”;表⽰复数时,译为“我们”;在句中作定语表领属时,译为“我的”“我们的”。
是单数还是复数,须根据上下⽂的⽂意来判断。
第⼆⼈称:汝(先秦古籍中也作“⼥”,⾳rú)、尔(ěr)、若、乃、⽽说明:第⼆⼈称各个代词,表⽰单数表⼈称时译为“你”,表⽰复数时译为“你们”;⽤作定语表领属时译为“你的”、“你们的”。
诲汝知之乎?(《论语⼗则》)汝⼼之固,固不可彻。
(《愚公移⼭》)盍各⾔尔志?(《⼦路冉有曾皙公西华侍坐》)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世家》)更若役,复若赋,则何如?(《捕蛇者说》)尔其勿忘乃⽗之志。
(《伶官传序》)家祭⽆忘告乃翁。
(《⽰⼉》)⽽翁归,⾃与汝复算⽿。
(《促织》)妪每谓余⽈:“某所,⽽母⽴于兹。
”(《项脊轩志》)第三⼈称:之、其、彼、渠、厥说明:第三⼈称代词,表⽰单数表⼈称时,译为“他(她、它)”;表⽰复数时,译为“他们(她们、它们)”;⽤作定语表领属时,译为“他(它)的”“他(它)们的”。
彼竭我盈,故克之。
(《曹刿论战》)有复⾔令长安君为质者,⽼妇必唾其⾯。
(《触龙说赵太后》)虽与府吏要,渠会永⽆缘。
(《孔雀东南飞》)思厥先祖⽗,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之地。
(《六国论》)注意:古汉语⼈称代词单复数的形式相同。
有时“侪(chái)、辈、属、等、曹”附在⼈称代词后边表⽰⼀(同)类⼈,但它们不同于现代汉语的“们”,含有“等等、⼀批”的意思。
倘复请之,吾辈⽆⽣理矣。
(《狱中杂记》)吾属今为之虏矣!(《鸿门宴》)单于视左右⽽惊,谢汉使⽈:“武等实在。
”(《苏武传》)尔曹⾝与名俱灭。
不废江河万古流。
(《戏为六绝句》)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2.指⽰代词①近指代词:此、是、斯、兹、之、尔、若、然近指代词可译为“这、这⾥、这个、这样、这种”。
此则岳阳楼之⼤观也。
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解读

古汉语中的人称代词解读一、人称代词第一人称:吾、我、予(余)、卬教材例句补例: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启予足,启予手。
《诗》云:诗》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孝之始也。
”“吾“一般不用作宾语。
但可作前置宾语。
例如:今者吾丧我。
(庄子·齐物论)2、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
(庄子·秋水)3、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
(荀子·修身)4、居则曰:“不吾知也。
”如或知尔,则何以哉?(论语·先进)5、我胜若,若不吾胜。
(庄子·齐物论)补充:“卬”也是第一人称代词,例如::招招舟子,人涉卬否。
人涉卬否,卬须我友。
(诗经·郑风·匏有苦叶)2、先秦时期一般人也可自称“朕”:朕皇考曰伯庸。
(屈原《离骚》)第二人称教材例句补例:离骚》)第二人称教材例句补例》:“俎亦机之类,故夏侯湛《新论》为…机‟,机犹俎也。
比太公於牲肉,故置之俎上。
”注意:新论》为…机‟,机犹俎也。
比太公於牲肉,故置之俎上。
”注意》注:“受尔汝之实指受人轻贱的言行。
”译文:“人能够把不受轻贱的实际言行扩而充之,那无论到哪里都合于义了。
”2、其俗无尊卑皆汝之。
(晋书·姚弋仲载记)3、游雅常众辱奇,或尔汝之。
(北史·陈奇传)4、祢衡少与孔融作尔汝之交。
(世说新语·言语)5、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
(杜甫《醉酒歌》)第三人称重要结论:“其”字只能作定语,“之”字只能作宾语。
也就是说,上古时期还没有充当主语的第三人称代词!“其”=名词+之关于人称代词的几点说明: (一)之、其均可活用而指第一、第二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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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代詞有“吾”“我”“予”(余),“女”(汝)“爾”“若”“而”“乃”,“其”“之”等。
(1)“吾”“我”“予”(余)都屬於第一人稱。
例如:吾日三省吾身。
(論語·學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孟子·梁惠王上)我非愛其財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謂我愛也。
(孟子·梁惠王上)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論語·述而)願夫子輔吾志,明以教我。
(孟子·梁惠王上)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
(孟子·梁惠王上)啟予足,啟予手。
(論語·泰伯)王如用予,則豈徒齊民安?天下之民舉安。
(孟子·公孫丑下)余收爾骨焉!(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自始合,而矢貫余手及肘。
(左傳成公二年)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
(楚辭·離騷)在上古漢語裏,“我”和“予”(余)可以用作主語、賓語、定語;“吾”可以用作主語、定語,但一般不用作賓語。
《莊子·齊物論》:“今者吾喪我”,這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不能換成“今者我喪吾”或“今者吾喪吾”。
但是這只是位置的關係;如果在否定句裏,賓語放在動詞的前面,卻又可以用“吾”字了。
例如:居則曰:“不吾知也。
”(論語·先進)我勝若,若不吾勝。
(莊子·齊物論)(我勝你,你勝不了我。
)(2)“女”(汝)“爾”“若”“而”“乃”都屬於第二人稱。
例如:力不足者中道而廢,今女畫。
(論語·雍也)往之女家。
(孟子·滕文公下)(去到你的家。
指出嫁。
)誨女知之乎?(論語·為政)爾何曾比予於管仲!(孟子·公孫丑上)盍各言爾志?(論語·公冶長)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論語·先進)五侯九伯,若實征之,以夾輔周室。
(史記·齊世家)(左傳作“女實征之”。
)吾翁即若翁。
(史記·項羽本紀)吾語若。
(莊子·人間世)且而與其從辟人之士也,豈若從辟世之士哉?(論語·微子)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杯羹。
(史記·項羽本紀)必欲烹乃翁,幸分我一杯羹。
(漢書·項羽傳)“而”和“乃”都有一個特點,就是不能用作賓語(連否定句的賓語都不能)。
它們一般也不用作主語。
這樣,常見的情況就只是用作定語了。
(3)“其”和“之”同屬第三人稱,“其”字略等於現代漢語“他的”“她的”“它的”;“之”字略等於現代漢語的“他”“她”“它”。
例如:管仲以其君霸,晏子以其君顯。
(孟子·公孫丑上)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
(論語·公冶長)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其民。
(左傳成公三年)愛共叔段,欲立之。
(左傳隱公元年)師之所為,鄭必知之。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雖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未有能生者也。
(孟子·告子上)上面的例子表明:“其”字只能用作定語,“之”字只能用作賓語。
在上古漢語裏,“其”字不能用作主語。
在許多地方“其”字很像主語,其實不是的;這是因為“其”字所代替的不是簡單的一個名詞,而是名詞加“之”字[1]這種“之”字的用法將在《连词介词》小节中讨论。
例如: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不見其入”等於說不見師之入。
)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
(莊子·逍遙遊)王若隱其無罪而就死地,則牛羊何擇焉?(孟子·梁惠王上)(“隱其無罪而就死地”等於說隱牛之無罪而就死地。
)這些地方的“之”字不能譯為現代漢語的“的”。
同理,這些地方的“其”字也不能譯為“他的”、“她的”、“它的”,只能譯為“他”、“她”、“它”。
但是,從語法結構上看,正如這些地方的名詞必須認為是定語一樣,“其”字也必須認為是定語,不能認為是主語。
因為這種“其”字只能和後面的成分合成一個片語作整個句子的主語(如“其負大舟”)或賓語(如“其入”),而不是“其”字本身能用作主語。
這是古今語法的一個不同之點。
中古以後,偶然有人把“其”字用作主語,那是不合上古語法規律的。
古文家仍舊遵用上古語法。
上古第三人稱代詞不用作主語,在這種情況下,或者用名詞做主語,或者省略主語。
例如: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
(左傳成公三年)(用名詞“首”做主語。
)孔子下,欲與之言。
趨而辟之,不得與之言。
(論語·微子)(“趨而辟之”的主語是“接輿”,“不得與之言”的主語是“孔子”。
)“之”和“其”雖然同屬第三人稱,但是可以靈活運用:有時候是說話人本人自稱,有時候是指稱對話人。
例如:若從君之惠而免之,以賜君之外臣首,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於宗,亦死且不朽。
(左傳成公三年)(“免之”的“之”,說話人知罃自稱。
)士季曰:“諫而不入,則莫之繼也。
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
”(左傳宣公二年)(“莫之繼也”的“之”,指稱趙盾。
“則子繼之”的“之”,士季自稱。
)[滕世子]謂然友曰:“吾他日未嘗學問,好馳馬試劍;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盡於大事,子為我問孟子。
”(孟子·滕文公上)(“恐其不能盡於大事”等於說恐我之不能盡於大事。
)天子發政於天下之百姓,言曰:“聞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
……”(墨子·尚同上)(“而”,與。
“其上”,你們的上司。
)有時候,“其”字不能解作“他的”“她的”“它的”,只能解作“那”、“那樣的”。
這種“其”字是指示代詞。
例如: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韓非子·難一)臣竊以為其人勇士,有智謀。
(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
(論語·里仁)夏後殷周之盛,地未有過千里者也,而齊有其地矣。
雞鳴狗吠相聞而達乎四境,而齊有其民矣。
(孟子·公孫丑上)在上古漢語裏,人稱代詞是單複數同形的。
這就是說,“我們”仍用“吾”“我”等字表示,“你們”仍用“女”“爾”等字表示,“他們的”仍用“其”字表示,“他們”仍用“之”字表示,並不像後代用“我等”“汝等”“彼等”。
例如:魯衛諫曰:“齊疾我矣!其死亡者皆親昵也。
子若不許,仇我必甚。
”(左傳成公二年)子路、曾晳、冉有、公西華侍坐。
子曰:“以吾一日長乎爾,毋吾以也。
居則曰:‘不吾知也。
'如或知爾,則何以哉?”(論語·先進)百工居肆以成其事。
(論語·子張)(“肆”,作坊。
)彼奪其民時,使不得耕耨以養其父母。
(孟子·梁惠王上)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
(論語·為政)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
既來之,則安之。
(論語·季氏)“吾儕”“若屬”等,等於說“我們這一班人”,“你們這一班人”。
例如:吾儕何知焉?(左傳昭公二十四年)若屬皆且為所虜!(史記·項羽本紀)古人常用謙稱和尊稱。
謙稱代替了第一人稱,尊稱代替了第二人稱。
謙稱和尊稱都是名詞(或形容詞用如名詞),不是代詞,所以它們不受代詞規律的制約(在否定句中不放在動詞前面);但是,從詞義上說,它們又表示了“我”或“你”。
例如: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
(左傳僖公四年)雖然,必告不穀。
(左傳成公三年)欲與大叔,臣請事之。
(左傳隱公元年)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
(左傳隱公元年)老婦恃輦而行。
(戰國策·趙策)僕非敢如此也。
(司馬遷:報任安書)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諮之。
(諸葛亮:前出師表)(以上是謙稱。
)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
(左傳僖公三十年)大王嘗聞布衣之怒乎?(戰國策·魏策)王無異於百姓之以王為愛也。
(孟子·梁惠王上)陛下亦宜自謀。
(諸葛亮:前出師表)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
(左傳僖公三十年)諾!先生休矣!(戰國策·齊策)頃者足下離舊土,臨安定。
(楊惲:報孫會宗書)(以上是尊稱。
)此外,自稱其名也是一種謙稱,稱人之字也是一種尊稱。
例如:文倦於事,憒於憂,而性懧愚,沉於國家之事,開罪於先生。
(戰國策·齊策)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論語·季氏)惲家方隆盛時,乘朱輪者十人。
(楊惲:報孫會宗書)(以上自稱其名。
)今少卿抱不測之罪。
(司馬遷:報任安書)東野之役於江南也,有若不釋然者。
(韓愈:送孟東野序)(以上稱人之字。
)總的來看,古代漢語的人稱代詞用得少些,有兩個原因:(1)古代漢語省略主語的地方較多,而且第三人稱代詞不用作主語;(2)謙稱和尊稱代替了人稱代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