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规定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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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

理规定号文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2010年)

第一章总则

第—条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是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的重要管理模式。为了建立以工程项目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依据GB/T50326-200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全额承包是指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进度)、质量、安全、资金、成本和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实行一次包死,确保上缴、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

第三条工程项目全额承包按照“公司宏观控制,项目委托施工,专业施工保障,社会力量协调”的机制运行,公司对全额承包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优化配置,目标控制,节点考核。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或职工个人运用公司资质自行承接的项目,以及公司认为适合采用全额承包的项目。

第二章项目经理责任制

第五条施工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管理是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管理。实行全额承包的项目经理应是本公司职工,并具有相应的建造师资质(不具备建造师资质按本办法实行全额承包的,承包人可聘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能力、管理经验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项目经理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的方式。公司造价部在工程投标过程中应对工程成本进行预测分析,明确各项费用的盈亏情况并初步确定上交费用,中标后根据招标条件及成本预测应至少由两个以上项目部进行竞标或议标,其主要内容含:施工方案、上交费用、质量计划、安全文明目标、风险抵押金、工期。由竞标领导小组择优选聘并签定全额承包合同。

竞标领导小组:组长:时炜

副组长:孙海勇邵向东岳小库

组员:项目管理部经营部造价部财务处安监处劳人处

第六条实行全额承包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组织者,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基本内容——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现场(要素)、信息、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即“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全面负责,并承担各类经营费用、经营和管理风险。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

1、履行“全额承包合同”规定的任务,履行合同备案制度。

2、组织编制、调整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题施工方案。

3、在合同承包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4、遵守国家财经、税收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全额承包合同”,正确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及时足额完成管理费用和税费上交。

5、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7、严格执行公司“三不得”规定。不得将本人及亲属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向本单位出租、出售;不得将亲属聘用于本项目财务、采购、物资管理和印信管理等重要岗位;不得以入股、转租或其他任何形式,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与材料有关的活动。

8、处理项目经理部的善后工作。组织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具有下列权限:

1、组建项目经理部。提名项目副经理、总工,填写项目经理部组建审批表,公司审核后任命,办公室按相关要求进行刻章备案;按照《岗位入职标准》,在公司人才中心和劳务公司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标准文本),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并根据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2、根据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在项目开支范围内,决定资金的投入,按计划使用扣除上交款后的项目资金,决定项目经理部的计酬办法,分配项目经营成果。

3、在对比考察的基础上,按《公司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行使采购权。

4、按照公司的规定自主选择必须具有资质的专业和劳务分包队伍。

5、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组织制定施工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享有以下利益

1、除按“全额承包合同”可获得物质奖励外,还可获得表彰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称号。

2、经考核和审计,未完成“全额承包合同”确定的项目管理目标或造成亏损的,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

第十条实行全额承包的项目经理部由公司项目管理部或公司委托分公司及直

属项目部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全额承包合同”,明确项目管理目标任务、经济承包指标和奖惩办法。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根据“全额承包合同”进行目标分解,确定项目经理部的层次,设立职能部门与工作岗位,明确人员职责和权限。项目经理部的人员配置应满足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月总收入执行公司规定或比照公司规定执行,不得低于公司相关标准,并需报公司劳人处审批备案。按“建楼育人”的方针,为保障新进毕业大中专学生权益,新招收大中专学生的月总收入不应低于以下标准:

大学本科:1600元/月

大学专科:1356元/月

四项保险费用由各项目部自收自支,由公司财务处设专户管理。公司按各项目部在岗职工当年实际发生的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用由专户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用人单位补交,节余资金可支配使用。

项目经理部每月5日前必须将上月职工的考勤表、工资单上报劳务公司和人才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规章制度和目标责任考核,奖惩制度。项目经理部的规章制度应包括下列各项:

1、项目部建设规划

2、会议制度

3、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4、合同管理制度

5、项目技术质量计划书

6、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7、项目计划、统计与进度管理制度

8、项目成本核算制度

9、项目材料、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0、项目文明工地计划书

11、项目分包及劳务管理制度

12、项目信息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公司现行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时,应报送公司项目管理部批准。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运行

项目经理部应处理好与企业管理层、作业层、分包单位、发包人、监理单位以及社会监督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四章项目管理基本内容和程序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的内容包括:建立施工项目管理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消防、成本控制,项目人力资源、材料、机械设备、技术、资金(生产要素)、合同、信息、现场管理、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竣工验收、项目考核评价、项目回访保修及项目部经营发展。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的程序:编制投标书并进行投标,签订施工合同,选聘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组建项目经理部,企业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合同”,项目经理与分包单位签定劳务合同、供料合同、租赁合同。项目

经理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项目开工前的施工准备,施工期间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管理,在竣工验收阶段进行竣工结算,清理各种债权、债务,进行经济分析,公司对项目进行考核评价并兑现“全额承包合同”中的奖惩承诺,保修期满前的项目回访保修由公司维修中心协调组织。

第十七条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项目经理应对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进行分解,明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总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编制和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管理部备案及时检查和调整进度并报项目管理部,总结进度控制状况。

第十八条项目质量控制应按GB/T19001、GB/T24001、GB/T28001“三合一”认证标准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珍爱环境、塑时代精品确保安全、建满意工程”的方针和“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循环工作方法,对人员、材料、机械、方法、环境等因素进行过程控制。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项目经理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办法。项目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确定并分解项目质量目标。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分阶段实施项目质量计划(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考核实施情况。

第十九条项目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未经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员持证上岗,保证项目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对公司下达的成本预测按工程子项进一步深入细化分析确定各子项的盈亏情况及其目标与应对措施,并据此建立成本台账,按内部各岗位和作业层进行成本目标分解,明确各管理人员和作业层的成本责任、权限和相互关系,对施工过程发生的各种消耗和费用进行成本控制,实现成本的最优化。

第二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创建文明工地计划,按照“文明工地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搞好施工现场管理,项目经理应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经常性巡视检查内容,并与日常管理有机结合,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或减少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第二十二条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包括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以及相关的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融资合同的管理。项目经理应按公司与发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和全额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进行合同的变更索赔。

1、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全额承包项目经理部组建完成后,公司经营部及造价部应及时进行施工合同交底,项目经理部围绕履行合同的关键和难点(工期、质量、成本、安全)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以书面形式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2、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分项工程分包合同、机械、设施料租赁合同、其他分包合同)应使用公司统一文本,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合同一式肆份,报项目管理部审核,加盖合同备案章后作为财务支付款项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项目核算中心、项目经理部、分包单位各执—份。各种分包合同签定与结算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规,材料采购必须索取发票。对不能提供发票的劳务分包、分项工程分包、租赁分包公司财务部门将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分包合同内容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公司与甲方签定的合同。

第二十三条项目信息管理应为预测未来和正确决策提供依据,提高管理水平。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处理信息,优化信息结构,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二十四条项目生产要素管理应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和降低成本。

1、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制定劳动力需求计划,自主选择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对劳动力进行动态管理,专业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和劳务资质。

2、材料管理: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执行《公司材料管理办法》,制定采购计划,在公司合格供应方范围内,审定选用供应人,签订供货合同,对进场材料严格验收,确保供应工作质量和材料质量。

3、机械设备管理:项目所需机械设备可从公司自有机械设备中以租赁方式调配,对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进行安装验收,并做到资料齐全准确。在使用中做好维护和管理。利用工程款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和钢化设施料等固定资产时时,必须向公司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告,公司批准后方可购买。购置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并报公司国资办备案。

4、技术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设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公司总工程师和项目管理部的指导下,建立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执行国家技术政策和公司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员均不得兼职。

5、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应保证收入、节约支出、防范风险和提高经济效益。全额承包项目在公司结算中心设立账户,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理部使用资金应列出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处审核,内行依据资金计划付款。项目经理在项目开支范围内对本项目可使用资金有按计划使用权。对项目资金的余缺,公司采用存贷计息的方法,实行有偿调剂,确保按期归还。贷款程序及利率按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部需自行融资的,必须将融资范围、规模、利率、期限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财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按财务管理办法融资资金必须坚持先入帐、后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组织协调:项目经理应组织协调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各方面关系,排除障碍,解决矛盾,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五章项目承包指标

第二十六条上交管理费标准:实行全额承包的项目,除上交公司劳保统筹、税金(代扣代缴)外,按工程合同目标要求,以不含税工程造价(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为基数,上交公司管理费5%。

1、以上比例在项目承接后,综合考虑招投标优惠、垫资压价、工程实际,由公司在全额承包合同中确定。公司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上交管理费以投标预算中的不含税工程造价为暂定基数,施工过程按工程款回收同比例上交。工程竣工后,以审计报告确认的不含税工程造价为最终基数,按实际实

现指标情况,根据《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全额承包合同》,重新计算上交管理费用。

3、为鼓励项目经理部滚动发展,对项目经理部自行承揽的工程项目上交管理费用,按照公司确定的上交管理费用标准下浮20%。

4、为鼓励开拓新市场,在西安地区以外承建的工程下浮10%,自行承揽承建的在西安地区以外的工程与以上第3条叠加计算。

5、以上上交管理费标准适用于房建施工及安装总承包项目,上交基数为包括土建、安装、装饰等在内的不含税工程造价。不论是房建还是安装总承包项目,双方均应签订总分包合同,合同可自行协商,明确上交比例。按照工程报量,总包方支付分包方工程款应与建设单位支付同步。

6、土建项目部自主经营承接的工程

①安装部分报量由土建报;

②给公司上缴的各项管理费用由土建统一上缴;

③成立安装项目部时,由项目部与安装公司协商确定;

④安装上缴给土建的配合费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能低于工程总造价的3%。

7、安装公司在公司以外独立承接的安装工程,公司不收取管理费。由安装公司与项目部签定合同,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费用由安装公司自收。

8、公司承接的任务确定安装项目部时由安装公司组织自己的内部项目部竞标,管理费用除上交公司或土建项目部外,安装公司可与竞标成功的安装项目部协商,另行收取管理费用。

第六章风险抵押金管理

第二十七条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实行全额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应上交风险抵押金,比例由项目经理根据岗位责任自行确定。风险抵押金可视为项目股本,作为分配项目经营成果的参考依据。

2、直属项目部与直管项目部为独立经营之实体,应以现金形式向公司财务处上缴风险抵押金,直属项目部上缴100万元,直管项目部上缴50万元,由公司财务处根据其经营情况审核,两年调整一次。

3、直属项目部与直管项目部下属的工程项目经理部的风险抵押金由直属项目部或直管项目部自行收取及管理。

4、直属项目部与直管项目部资金困难时可申请免息使用本项目部所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其数额由公司财务处审批核定。

5、风险抵押金逾期未交,公司按照未交风险抵押金数额的1%按月收取滞纳金。

第七章项目管理考核

第二十八条公司成立项目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经理总会计师

成员:项目管理部财务处审计处劳动人事处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监察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部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管理考核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九条考核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额承包合同》及公司有关项目管理的规定。

第三十条被考核项目的确定

1、直属项目部应在公司考核前自行组织对下属工程项目的考核,公司考

核检查直属项目部的项目管理工作并抽查其所属的工程项目。

2、对直管项目部视其工程情况由项目管理部确定考核项目。

3、工程管理部、古建公司应在公司考核前,在自查的基础上推荐1~2个工程项目参加公司季度考核。

第三十一条考核时间一般按季度进行,较大项目,除按季度考核外,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进行单项考核。

第三十二条考核内容,职责划分及评分办法。全额承包项目的考核内容主要为:成本、生产、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季度考核以项目管理部为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财务处、劳人处等部门协助,考核结果经领导小组审议后向全司通报。项目成果考核以审计部门为主,项目管理和财务部门协助,考核结果以审计报告为准。季度考核采

用百分制评分,其中成本管理30分,质量管理24分,生产管理16分,安全管理15分,制度建设10分,文明工地5分。

第三十三条奖罚标准及承包兑现

1、项目终结,以公司审计确认的项目净利润,作为项目可分配经营成果进行承包兑现,兑现分配的时间及金额,根据项目在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存款多少及工程款回收情况确定,第一次允许分配比例不得高于可分配经营成果的60%,其余部分待

工程款全部收回,项目经理的职责全部履行完后兑现。

2、夺杯项目从税前利润中预留工程总造价%的夺杯费用和%的保修费用,非夺杯项目预留主体部分造价的1%的保修费用。夺杯和保修费用分基础、主体、竣工三阶段计提,基础阶段计提20%,主体阶段计提40%,竣工后计提40%。保修期满,其差额并入未分配经营成果。

3、上交管理费按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收款数比例按时足额上交,逾期未交,按照欠管理费数额的1%按月收取滞纳金。

4、考核连续三次均排名倒数后三名的项目,项目经理公司不再安排其担任项目经理。

5、项目中间考核实行红黄牌制,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为黄牌,有下列情况之一为红牌。

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②非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未完成上交管理费;

③成本发生亏损。

6、项目考核若出现黄牌,给予警示。项目经理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予以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为黄牌或一次考核为红牌者,降项目部工资标准,并视其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撤销项目经理职务、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成本亏损用风险抵押金抵冲。凡发现项目经理玩忽职守、渎职,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工程竣工结算

第三十四条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工程项目完成竣工决算进行终结审计后,项目全额承包合同最终考核,项目经理有夺杯和催收拖欠工程款的责任,分配剩余兑现奖的权利可延续到夺杯标准最终评定,工程款全部收回为止。

第三十五条工程交工,善后工作处理。

1、结清与分包,供货及其它配合单位的所有经济业务。

2、项目部应组织财产物资管理人员、项目会计对现场剩余财产物资进行盘点,编制盘点表一式四份,一份报公司国资办,一份报公司材料管理中心,一份交项目会计,一份项目部留存。未经公司审计的项目,剩余财产物资的调拨、转移、价让、处置必须报公司国资办审批。

3、向公司售后服务中心办理保修移交工作。

4、向有关单位和公司有关部门移交工程技术资料。

5、竣工结算完后一周内应将项目部印章交还公司办公室。

6、终结审计结束,项目部应填写《竣工完结项目兑现审批表》(见附件),分别到公司劳人处、项目管理部、财务处、审计处、办公室部门签写意见、盖章,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兑现手续。

上述工作未完成,项目剩余经营成果不能兑现。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未涉及内容按照公司《项目管理手册》和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与以前规定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二O一O年元月一日起执行,陕建三[2008]87号文同时废止。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每年修订一次,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

附件:

1、全额承包合同

2、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3、劳动聘用协议书

4、岗位入职标准

5、内部融资审批管理办法

6、项目考核表

7、竣工完结项目兑现审批表

附件1

全额承包合同

为了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成本核算制,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预期目标,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本工程实行全额承包、自负盈亏。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

5、工程类别:

6、承包范围:

7、承包方式:

8、工程价款:

其中:不含税工程造价(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

养老统筹:

四项保险:

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补贴:

税金:

第二条承包指标

1、工期:

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共计日历天。

2、工程质量等级:

3、安全生产:

4、文明施工:

5、新技术应用示范:

6、经济指标:

(1)项目经理部上交管理费:

考虑招投标优惠、垫资压价、工程实际,项目部以不含税工程造价(含土建、安装、装饰装修)为基数,上交管理费 %和劳保统筹、四项保险和税金(代扣代缴)等。施工过程中以建设单位实际支付的工程款为基数,按上缴比例同期上缴,对于未按期足额上缴的,按照欠缴管理费数额的1%按月收取滞纳金,公司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项目经理部承担所有经营费用以及经营、管理风险。

(3)上交管理费与工程质量、新技术应用和文明工地等指标直接挂钩。施工期间考核,若未能达标或经预测达标无望的,按《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调整增加上交管理费,未达到质量目标,上缴公司的管理费上浮 20 %;未达到安全、文明目标,上缴公司的管理费上浮10 %。若工程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目标,按照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进行奖励。

(4)工程竣工后,以审计报告确认的不含税工程造价为基数,按实际实现指标情况,根据《项目全额承包合同》,全额合同重新计算上交管理费用。

第三条双方责权

(—)企业责权

1、协助承包人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调同建设单位、设计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关系。

2、协助承包人解决工程项目施工所需人、财、物的调配、供应。及时支付工程费用,帮助承包人解决施工中所遇到的疑难问题。

3、帮助承包人建立工程成本台帐,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

4、对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工作标准、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人事安排、劳务使用、经济分配等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处罚,对违反公司有关制度的行使经济赔偿和解聘的权利。

5、为项目提供企业对项目管理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等配套管理文件及资料。

6、严格兑现奖罚。

(二)承包人的责权

1、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种规章制度,精心策划现场平面布置。

2、安排材料、机械设备、劳动力等均衡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电方案、架子搭设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创建文明工地计划、节约材料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环保措施及各工序作业文件等,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按照公司规定,签订各种专业、劳务分包合同,机械、设施料租赁合同。

5、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监督。

6、协调同发包人、设计单位及其他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做好工程总包管理工作和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条款。

7、严格执行《公司材料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耗料台帐,进行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项目核算,降低消耗,减少浪费。

8、在项目管理中有劳务选择、调配、人事安排、物资租赁、成本控制、计酬分配等权利。

9、承担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承担所施工工程拖延工期的责任,承担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治安灾害性事故的责任。因违章指挥、工作失职发生的安全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10、组织制定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严格控制总工期。

11、落实技术、质量责任制及各项技术措施,图纸、文件、资料、原始记录、档案材料等齐全、真实、完好。

12、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管理标准,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3、进场人员持证上岗。

14、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处理。

15、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6、遵守国家财经税收法规和公司财务各项开支规定,严格执行《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成本考核规定。

17、负责办理工程施工中的一切工程技术资料签证手续,填报各类报表资料,办理工程结算、交工验收和工程保修。

18、负责施工过程中以及交工后工程款催收。

19、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标准、规定和公司决定,严格执行公司“三不得”规定。不得将本人及亲属的设备、材料等物资向本单位出租、出售;不得将亲属聘任于本项目财务、采购、物资管理和印信管理等重要岗位;不得以入股、转租或其他任何形式,在公司范围内从事与材料有关的活动。组织好职工生活服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风险抵押金

1、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时,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元。

2、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处代收代管,中途不予返还。

3、经主管领导同意,风险抵押金可暂由项目经理部周转使用。

4、项目竣工决算完成,视其考核情况决定全额返还、返还或全额抵扣。

5、承包人未完成上交费用指标或成本亏损时,从风险抵押金中抵补,不足部

从承包人的工资或其它收入中抵扣。

第五条考核、奖罚及分配

1、考核:时间一般按季度进行,较大项目,除按季度考核外,结合日常工作检查进行单项考核。

2、奖罚:项目中间考核实行红黄牌制,考核得分70分以下为黄牌,有下列情况之一为红牌。

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②非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未完成上交管理费;

③成本发生亏损。

阶段考核若出现黄牌,给予警示。项目经理应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予以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为黄牌或一次考核为红牌者,降项目部工资标准,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撤销项目经理职务;用风险抵押金抵冲成本亏损;解除全额承包合同等处罚以及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项目经营成果分配:

①项目终结,以公司审计确认的项目净利润,作为项目可分配经营成果,进行承包兑现。兑现分配时间及金额,根据项目在公司资金管理中心存款多少及工程款回收情况确定。第一次允许分配比例不得高于可分配经营成果的60%,其余部分待工程款全部收回,项目经理的职责全部履行完后兑现。

②夺杯项目从税前利润中预留工程总造价%的夺杯费用和%的保修费用,非夺杯项目预留工程总造价1%的保修费用。夺杯和保修费用分基础、主体、竣工三阶段计提,基础阶段计提20%,主体阶段计提40%,竣工后计提40%。保修期满,其差额并入未分配经营成果。

第六条其他

l、本合同经法人代表和承包人签字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结清款项、保修期满、承包兑现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项目管理部、财务处、审计室、承包人各执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承包人: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附件2

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房屋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及时解决用户存在的工程质量缺陷。确保我司的社会信誉并能够及时、优质、满意的服务制订本办法。

2范围

公司已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的自营工程项目。

3职责

公司生产经理:

负责售后服务工作全面部署协调。

项目管理部负责:

3.2.1售后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及改进。

3.2.2审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返还情况。

3.2.3检查考核售后服务的各项工作。

3.2.4建立顾客满意和售后服务档案。

3.2.5做好同业主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沟通工作。

3.2.6及时记录、反馈顾客提出的问题,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的维修工作,了解保修金的使用情况。

3.2.7收集工程备案表、保修书、《用户手册》、《工程质量保证书》。

项目经理部负责:

3.3.1负责编制《用户手册》、《工程质量保证书》、保修书,并送交项目管理部审阅、存档。以及工程维修的具体实施工作,并及时填写“顾客满意度调查表”。

3.3.2工程项目竣工前,由项目经理部负责,根据工程实际编写《用户手册》(如为住宅工程,则应根据户型分别编制),主要对各部位材料及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进行详细的说明,必要时将室内的电线、管道的具体走向用图示的方法标明,确保顾客能够正确地进行二次装修及使用。并在工程移交时,连同《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同交付建设单位。

3.3.3保修的内容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与顾客在合同中约定的保修内容执行,并重点做好季节性服务:

3.3.4冬季采暖及夏季供冷服务:进入采暖期或供冷期,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作业人员对供暖系统或空调系统进行检查、调试,并经常电话回访,保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3.5雨季和汛期服务:在雨季前,组织防水专业人员回访一次并每次雨后进行现场回访或电话回访。

3.3.6工程造价的%作为维修专用金,由公司财务处负责,在工程主体封顶前将其划入资金结算中心保修专用帐户(此项资金用于工程项目在保修期内所发生的服务费用,当保修期内的工程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重大损失,由项目部根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费用,此费用不在售后服务专用基金之内),在工程保修期满,将剩余资金退还原项目部。

3.3.7当出现质量问题时,项目经理部与项目管理部要及时沟通,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确定维修方案,并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

3.3.8当项目经理部不能及时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对存在问题进行维修,并对项目经理部进行适当处罚,所有费用计入原项目直接费。

4工作程序

作业流程:见流程图

接到用户来电来函投诉,认真、热情接待。

做好文字记录(所修问题、联系电话、联系人)。

查看该工程保修期限,了解维修项目是否属于是甲方分包,落实此次维修项目的责任方。

三日内前往现场查看实际情况,并做好问题记录。

凡属保修范围编制维修方案,提出材料计划、资金计划七日内开始实施维修。

按维修方案将问题处理完毕,负责维修人员应及时填写工程回访、保修记录表(见附件)一式二份,经业主签字盖章后,一份交公司清欠办公室,一份由维修人员留存。

维修资料整理归档。

5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维修完成,项目经理将结算手续报售后服务中心建账备案。

附件:工程回访、保修记录表

工程回访、保修记录表

编号: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适用范围)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 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 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 (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发包条件)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二)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

项目提成管理办法

项目提成管理办法 一、前言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多劳多得,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建立公平,公正的公司项目提成及奖金分配方案,确定项目提成及奖金比例、发放及调整办法等有关事项,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项目提成及奖金管理制度。 二、具体实施细则 1.信息采集及接洽 公司运营过程中为拓展业务所需大量客户信息,凡是能为公司提供有价值的信息,经公司确认该信息可靠、可用的,提供信息者直接奖励现金1000.00元,若提供信息者能帮助公司完成双方接洽任务,提供信息者直接奖励现金2500.00元。 2.合同签订 在双方企业谈判过程中,能为公司总经理提供直接有效的支撑性工作的以及提供辅助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确立合同的同时,根据合同签订金额的大小予以奖励(具体如下): 2.1项目提成比例 2.1.1对外业务提成(业务介绍人及介绍单位)

2.1.2公司内项目部提成 2.2净利润控制类提成 2.2.1工程按业务拓展按最终核算利润率划分为三个提成档次, 按回款情况,等比例发放。 2.2.1.1工程最终利润达到20%以下,提成为总造价1%。 2.2.1.2工程最终利润达到20%以上~30%以下,提成为总造价 1.5%。 2.2.1.3工程最终利润达到30%以上,提成为总造价2%。 2.3公司内各部门提成比例 合同签订后,根据总公司分配的比例部分,公司全员参与提成分配: 2.3.1分配比例

2.3.2分配方法 2.3.2.1支付节点:提成发放金额按工程回款金额的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到帐后支付提成的50%。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结算资料及现场使用材料表格整理好后支付提成的20%,业主将工程结算金额(除保修金外)付清后,公司一次性结清提成。 2.3.2.2特殊贡献奖励,只针对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有特殊贡献或者劳动成果优异者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公司做出特殊奖励。 2.3.2.3支付方式:工程款到帐后,月底公司给予发放相应提成。 2.3.3.1公司人员提成以绩效考核评分作为发放依据(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一)。 2.3.3.2绩效考核表依照本制度中的各项绩效考核体系管理办法填写。 2.4提成等级考核办法 工程按单个监管项目提成,提成根据单个工程的最终利润、工程的难易程度、质量等进行评分,工程项目负责人分三级提成。一级提成为最终提成的100%,二级提成为最终提成的90%,三级提成为最终利润的80%。 2.4.1提成等级考核办法: 2.4.1.1工程按两个方面评定: 2.4.1.1.1工程的造价、利润率、施工难易程度评比;15分 2.4.1.1.2工程施工质量、现场管理的好坏、收款的情况;15分 2.4.1.2得分在15分以下者提成为三级;得分在15分以上者为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7

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项目成本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以工程项目作为成本核算的对象,在项目法施工过程中项目全额承包所发生的在项目成本核算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项目成本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成本预测与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本办法所称“公司”均指“公司或分公司”。 第二章成本预测与计划 第三条项目投标前应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管理水平及资源配置情况,对投标工程预计投入项目成本费用和企业成本费用进行科学分析的预测,在确定合理利润水平的基础上参与投标报价。严禁各单位以低于成本

价进行投标报价。 第四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项生产要素价格数据库,加强定额管理,为项目成本和企业成本测算提供依据。 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公司应进行项目成本策划,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明确项目自行完成及对外分包的工程内容、范围,制定总的成本控制措施、方法,并对计划分包的工程内容组织招标。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确定的项目承包范围进行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确定项目上交比例,如属“三边”工程,应根据类似工程承包情况暂定上交比例,待资料齐全时重新测算调整并与项目经理部签定《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具体详见《中建三局工程承包内部管理办法》 第七条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对照承包基数,结合项目自身情况,预计各项费用的实际投入,编制总的成本计划,确定总的成本降低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公司应在项目经理部总成本计划的基数上编制工程完整的总成本计划,确定工程总的毛利目标。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应按月编制月度成本计划,并测算保

住建部发改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年4月26日 星期日 检索工作邮箱:用户名密码登录设为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策发布 索 引号:000013338/2019-00548主题信息:建筑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文单位: 生成日期:2019年12月23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 有 效 期: 文件名称: 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号:建市规〔2019〕12号主 题词: 废改立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的通知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根据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2015年7月24日 1 企业制度-实施类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制度名称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制度制度NXNHGC005 编号文号 0720150 制度主办第一版工程发展部版本部门会签工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安全环保部、财务部、所属业务类别部门物资装备中心/工程承包商现场管理审核监督检查者工程发展部企业管理部部门签发解释权归属工程发展部日期生效废止说明 / 日

期制定目的规范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制定依据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适用范围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约束对象参与公司建设工程的承包商所属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层级《建设项目进度管理及理/工程计划管理业务考核办法》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实施管所属理/工程开工及过程控层级《建设项目HSE管理及制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工程管理/工程质量监所属《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及察与监测/工程质量监层级测考核办法》业务企业制度-执行类类别 2 3 目录 1 基本要求........................................... .... 5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 5 2

建筑行业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制度(doc 12页)

建筑行业工程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制度(doc 12页)

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 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 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第八条

第九条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7、按“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项目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 8、接受并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评价和评奖申报。 第十条项目经理的权限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行使职权。 项目经理在其承包的施工项目中具有以下权限: 1、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洽谈业务,签署与项目生产有关的业务性文件(不包括具有重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文件)。 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提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公司(分公司)审核后予以聘用。 3、在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经理对项目人员月度工资、奖金有建议权;负责对项目成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有功人员,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进行嘉奖;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将其退回公司(分公司)。 4、协助公司(分公司)选择劳务作业队伍。根据劳务合同,对不符合项目施工生产要求的劳务队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与公司(分公司)有关部门协商后,有权辞退出场。

项目工程总承包规划项目投标报价管理方案规定

^` 管理体系文件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现行版本:A 控制性质:受控 受控号: 持有者:

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总承包项目投标报价管理各项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确保投标报价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报价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GB/T50358-200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 职责 3.1 报价经理 3.1.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1.2参与投标策略会 3.1.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1.4参与投标开工会 3.1.5参与现场踏勘 3.1.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1.7参加投标工作会 3.1.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1.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1.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 3.1.11编制投标报价 3.1.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 3.1.13参与投标澄清 3.1.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2 计划控制工程师、商务经理、质量经理、安健环经理、设计经理、采购经理、施工经理、开车经理、综合经理 3.2.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2.2参与投标策略会 3.2.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2.4参与投标开工会

3.2.5参与现场踏勘 3.2.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2.7参加投标工作会 3.2.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2.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2.10参与投标澄清 3.2.11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3 项目总工 3.3.1参与招标文件评审及风险评估 3.3.2参与投标策略会 3.3.3参与编制投标计划 3.3.4参与投标开工会 3.3.5参与现场踏勘 3.3.6参与提交澄清问题 3.3.7参加投标工作会 3.3.8参与编制投标文件 3.3.9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3.3.10参与报价原则评审 3.3.11审核投标技术方案 3.3.12参与投标文件审查定价 3.3.13参与投标澄清 3.3.14参与编写投标总结报告 3.4 投标项目经理 3.4.1组织招标文件评审和风险评估 3.4.2主持一般投标项目投标策略会 3.4.3组织编制项目投标计划 3.4.4组织召开项目投标开工会和工作协调会3.4.5组织现场踏勘 3.4.6整理汇总澄清问题,提交给业主 3.4.7组织投标工作会 3.4.8组织编制投标文件 3.4.9组织投标文件评审 3.4.10组织编排投标文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 为了更好的协调施工,确保项目的施工目标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则。 2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一、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 (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综合管理、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 二、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 项目启动、 项目策划(合同范围策划、进度计划估算、费用估算、风险评估、组织机构策划等)、

项目实施(勘查、设计管理,项目开工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施工过程管理)、 项目控制(变更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监控等)、 项目收尾(资料管理、项目交付、合同收费)。 三、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 1)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有效测算及风险评估,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成立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分工。 3)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 一、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部 (1)负责组织设计公司及设备管理部进行EPC工程投标报价。 (2)负责EPC工程合同签订。 (3)按税务管理要求将设备合同与施工合同分别签订。 2、工程造价部 (1)负责EPC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及费用控制。 (2)负责合同价款的分析,调整不平衡报价偏差,合理确定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安费,制定内部计价依据。 (3)负责测算项目设备购置费与工程建安费的成本考核指标,报请公司批复后下达,组织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设备管理部下达设备购置费控制指标。 (4)协助设计院开展限额设计,参与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5)按设备采购与施工分别统计并确认设备销售收入与工程总承包收入。 3、设计公司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计管理。自行设计,或进行委托分包。 (3)代表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分包合同。 (4)参与设备管理部设备订货。 (5)派设计代表到项目经理部,进行现场服务。 4、设备管理部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备管理。设备招标、选定,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付款、供

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 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8、负责项目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 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分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管理。 2、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3、行使对人的管理权,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 4、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统一进行采购。 5、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 6、对施工项目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等统一采购、调度使用,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购,不得滞留。 7、按照项目劳务需求计划,组织劳务招标并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9、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办法

项目内部承包管理办法(版本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项目目标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内部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在《项目责任书》中明确。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二章项目承包双方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公司、子公司的职责与权限 (一)公司具有的职责和权利 1、具有最高人事管理权限; 2、审计职能 3、物资采购管理权及集中采购权限 4、对子公司管理、经营等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具有考核与奖惩权利 5、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子公 司)统一管理。 6、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 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 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7、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专项使用;具有调剂权。 8、项目管理流程体系中规定的各项审批权限。 (二)子公司具有的职责和权利 1、在公司整体要求下编制本部门各项细致管理规范制度。 2、项目人员任免、调配等人事管理权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目 标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5、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 7、具有指定或组织选定施工项目部门的权利。 8、项目管理流程体系中规定的管理、审批权限。 9、资金使用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依据)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的定义)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基本原则)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高效、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a

第五条(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和承包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式的适用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等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不明确等前期条件不充分的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方式。 第八条(发包阶段和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做好工程项目前期 a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 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确保我矿原煤产量按计划完成,特制定此经营承包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泉店煤矿各单位节支降耗、原材料及费用管理。 3、本办法以科、队的投入产出全面核算为前提,以科队领导牵头的全员效益承包为形式,以考核各单位的原材料及费用指标完成情况和工资互动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承包管理方式。 4、经营承包管理原则: ①突出经营效益,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矿级为吨煤成本、吨煤材耗,科队级为分解的成本费用指标; ②矿领导的奖罚按与公司签定的生产经营责任书执行; ③承包单位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费用超支区队以工资负亏,专业管理科室超支额的10%以工资负亏,单位正职以5%挂勾,费用节余队按50%、专业管理科室按10%作为工资发放,剩余部分作为材料费转下月使用; ④承包单位之间,实行有偿结算,等价交换。 5、经营承包基本方法是:按照在全矿经营目标中留足全矿固定成本后,由企管科组织相关单位倒算出各单位的成本费用指标,确定各业务科室和基层单位的原材料和费用指标以承包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合理调整管理行为,有效的发挥经营承包作用。6、各单位要加强内部经营承包基础工作的管理。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进尺、安全、质量、材料消耗、设备利用等各项指标,计量必须准确,原始记录要齐全,反馈要及时,手续要完备 二、内部经营承包的基本形式 1、矿属单位一般采用以科队领导班子牵头的全员效益承包方式。承包内容均表现为以成本费用为主,工资负亏的效益指标。具体做法是:将材料费、配件费、办公费、差旅费、其它管理费用和工资挂钩,推行费用工资互换制,即费用超支或亏空部分由工资补齐,材料节余部分可以按比例增发工资。 2、根据我矿实际情况,承包类型大体分为:计量承包、量化承包和总额承包。 ①计量承包:对有量可计的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的投入,按吨煤或米进尺消耗承包。 ②量化承包:指对无量可计的生产辅助单位设法量化,实行量化承包。如通风、皮带运输等 ③总额承包:指对有管理和控制职能的科室进行总额承包。 3、根据经营承包的实际情况,加强发挥好以下三个层次的调节作用。 ①业务科室的调节作用。各业务科室要加强对本业务范围内的区队材料消耗的宏观调节,统一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门的指标。给区队指标时,应留有一定调节指标来解决一些特殊问题。 ②分管领导的调节作用。根据实际情况给分管矿长一定的指标来解决分管范围内由于计划不周发生的费用。由区队提出申请经业务科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企管科执行。 ③矿长的调节作用。矿长直接控制一部分指标用于解决全矿范围内突发性项目的费用支出。支出费用由单位申请,经主管业务科室、分管矿领导、矿长批准后,企管科执行。 三、工作程序 、采掘队、巷修等单位材料计划于每月21日前报生产科,经生产科审核后25日前交企管科,由企管科汇总报供应部采购,企管科负责催办。 2、各单位备件计划、机电材料于每月21日前报机电科,经机电科审核后25日前交企管科,由企管科汇总报供应部采购,企管科负责催办。 3、机电设备购置计划、请示由机电科编报审批,批交转企管科催办。

(内部)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办法

(内部)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集团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水平, 适应建筑市场要求,增加企业利润,维护企业利益、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考核,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明确各层次与人员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承包人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项目审查 第三条项目工程投标前或承揽前,基层单位必须向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填报《拟投标项目工程情况报告表》,报告表包括:拟投标项目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工程前期运作情况、建设单位资金情况、项目经营承包方的情况、本项目利费的上交比例、项目施工目标等,还应附有承包方的相应证件复印件。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开发领导组对项目承包工程的承包人、承包方式、管理费的收缴比例、市场风险等进行预审,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未经审查批准,一律不得擅自承揽项目,一经发现集团公司没收全部所得。 第五条项目工程中标后,由基层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前,各基层单位应与项目承包人签订《项目承包工程责任书》,并提交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经审批后提交合同管理部门,方可进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 第六条合同签订后,市场开发部应书面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财务资产部、工程造价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在开工前不具备签订施工合同条件的项目工程,基层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团公司合同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对于未签订施工合同且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集团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施工和财务手续。 第三章项目承包 第八条项目承包人以工程施工为对象,以包干形式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 明施工、包上交公司管理费,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合同要求的所 有工程任务。 第九条为确保工程顺利完成,认真履行合同项目承包人向 集团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或合同价款的1%收取,最少不得低于10万元,最高为30万元,在签订合同前 交公司资金中心专户储存。 第十条因资金不到位不能一次性交纳保证金的可采取: ①对保证金采取予提、予留的形式,收取每笔工程款到账 后逐步扣回; ②对保证金采取担保形式,由基层负责人担保,如因承包 人不能按合同履约,公司扣缴承包人保证金不足的,可直接扣担 保人抵押金。 第十一条工程完工验收,并达到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 同要求后,由工程管理部申请主管领导批准,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涉及到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费,由公司

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办法0001

EPC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办法 17. 1风险管理体制及计划 总承包项目部应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17. 1. 1总承包项目部应根据总承包项目管理承包方案,系统地全面进行项目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并制订相应的对策, 制订风险管理计划。 17. 1.2风险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风险管理目标 (2)风险管理范围 (3)风险源与风险事件 (4)风险分析和评估 (5)风险策略与应对措施 (6)风险管理人员与责任 (7)必需的资源 17.1.3施工过程中,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应随工程进度不断识别各种项目风险,并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分解,落实人员加以控制,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进行修正和调整。 17. 1.4项目经理部应对所有识别出的风险制订相应的应对策略和应对措施,以达到消除、减小或转移风险的目的。 17. 2风险分析

重大合同风险17?2?1 (1)特大型工程: 1)预计累计为发包人垫资赊销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在开工 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保证金到发包人指定帐户: 2)月进度款支付比例在60%以下; 3)预计工程竣工时,累计完成工程量与发包人应付工程款的差额比例自在拟投标额的10%以上,且偿还期限超过竣工后6个月。 (2)BT、BOT、BOOT、EPC、BD方式或类似的方式筹建: 工期罚款在30万元/天以上,或约定的累计罚款额在合同额的3%以上且累计罚款额达到200万元以上。 (3)较大风险合同: 1)合同额在1亿元以下,但质量奖项约定为国优工程及鲁班奖的,且罚款在300万元及以上; 2)工期罚款在10?30万元/天,或约定的累计罚款额在2%?3%且累计罚款额达到100?200万元; 3)发包人为该工程的项目企业; 4)其他具有新型、疑难法律关系。 17.2.2在设计阶段中所存在的风险 (1)结构设计风险。由于设计考虑不周而造成结构的缺陷或造成设计的浪费。 (2)工艺设计风险。工艺设计发生缺陷会使项目受到巨大损

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 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 理组织机构、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项目现场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与监督检查、重大安全环保因素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绩效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项目。 第二章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内容 第四条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内容:(一)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二)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三)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四)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 (五)项目现场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管理与监督检查 (六)重大安全环境因素控制 (七)应急准备与响应 (八)项目现场安全环保奖惩管理 第三章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第五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策划。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安全工程师,根据公司已建立的《项目环 境因素清单》、《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项目设计文件,按 照《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控制程序》、《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确定控制程序》识别、评价施工过程安全、环境因素,编制《××

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根据《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检查管理规定》确定应进行安全环保检查的内容、编制《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检查记录表》。 第七条项目经理根据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实施计划》、《××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清单》和《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编制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施工安全环保实 施计划》,并报送工程建设部经理进行审批。 第八条《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施工安全环保管 理方针和目标、项目施工环境因素清单、项目施工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清单、项目施工适用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法律法规)要求、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现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施工过程及施工分包商安全环保监督和测量、项目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 第九条《施工安全环保实施计划》审批后,进行发布并分发给项目 项目管理人员以及施工分包商、用户等。 第四章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第十条项目经理组织各施工分包商项目经理成立项目现场安全环保 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组织、监督和管理,协调施工 过程各单位之间的安全环保管理关系,定期召开安全环保管理例会, 处理项目现场重大安全环保事项。 第十一条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 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等。安全工程师可以受项目经理委托,负责组织、协调项目现场安 全环保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组织机构应列入《施工安全环保实 施计划》。 第五章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

知名企业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法[详细]

中建XX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 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 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 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 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 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 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 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 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

督. 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 8、负责项目的回访与保修工作. 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 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分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 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管理. 2、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 3、行使对人的管理权,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 4、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统一进行采购. 5、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 6、对施工项目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等统一采购、调度使用,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购,不得滞留. 7、按照项目劳务需求计划,组织劳务招标并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9、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 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

总承包部管理制度(通用稿)--计划管理

施工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工作,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均衡地进行,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任务,实现施工进度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达到质量、进度、效益的有机结合,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建设所有施工单位。 第二章计划的编制 第三条. 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 (一)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 (二)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利用人力和设备; (三)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风险。 第四条. 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一)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二)投标书中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三)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合同及供应计划; (四)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五)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六)征地拆迁及道路运输情况; (七)甲方、总承包部确定的阶段节点工期目标。 第五条. 进度计划的划分 (一)进度计划按时间分为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和周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关键工程项目,还应单独编制工程进度计划。 (二)总体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以及月度计划必须由总承包部审批后,报监理审查,周计划由各施工单位根据月度计划编制,不需要单独报总承包部审

批,但是,各施工单位必须每周将周计划提交总承包部驻施工工程师审批。 (三)施工计划按照先总承包部内部审核后外部监理、甲方审批的原则进行,如监理和甲方有其他要求,还应按照监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上报,如监理和甲方未做要求,总承包部应按照内部计划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和控制。 (四)总体施工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采用梦龙或其他程序编制)和主要工作横道图(采用project编制)两种形式分别编制,年、季以及月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一种形式编制,列出各主要工程项目的计划开工、完工时间、最早开工、最迟完成时间,并包括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以及与计划相配套的资金使用计划、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劳动力使用计划、设备使用计划、材料使用计划等。 第六条.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14天内,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符合甲方、监理工程师、总承包部规定的施工进度总体计划和阶段计划目标,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建议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的说明。 (二)编制计划时,工程内容细化到分部工程(分部工程的主要施工流程),时间以月度为单位。 (三)其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概况和主要工程数量; 2.总体施工组织计划及资源配置; 3.主要工程的施工顺序; 4.简要说明主要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等; 5.各单位工程在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完成的工程量,配备的劳动力和机械设备、模板、支架等数量; 6.对总体计划及资源配置进行工效分析; 7.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等,附横道图、工程管理曲线、关键工程节点网络图(有时间参数); 8.劳力、机械设备和材料进场计划表(或图);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提高苏交科集团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促进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制定本办法。1.2编制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2术语 2.1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2.2EPC工程总承包合同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合同。 2.3设计 将业主要求转化为项目产品描述的过程。即根据合同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档案的过程。 2.4采购 为完成项目而从执行组织外部获取货物的过程,本办法特指设备、材料采购。 2.5施工

把设计文件转化为项目产品的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3分包 总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本办法特指设计分包、施工分包。 1.4试运行 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业主或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3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2.6管理机构 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评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为跨部门的非常设机构,成员包括集团内部的勘察设计专家、项目管理专家、 施工技术专家、风控和法务专家、财务专家等,专家人选由相关 部门推荐,报项目投资部,分管副总裁批准,工作时由项目投资 部负责召集。 2.7职能部门 3.2.1项目发起部门 (1)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跟踪、客户维护; (2)负责项目方案策划; (3)完成项目评审流程; (4)组织项目投标,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 3.2.2项目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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