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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5.02•【字号】大足府办发〔2013〕60号•【施行日期】2013.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13〕60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现将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和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一、大足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任:黄友明区政府副区长副主任:汤伟区府办主任周惠敏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覃伦富区教委主任成员:陈瑜区委办副主任、机要保密局局长王成东区府办副主任徐清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唐华俪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国政区财政局纪检组长张亚兰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廖文华区教委副主任黄守强区城乡建委党组书记邓仁高区交委副主任赖明举区公安局副局长杨才莉区监察局副局长张智卿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胡弘区环保局副局长胡小山区文广新局副局长唐红梅区卫生局副局长陈伟区人武部副部长、军事科长夏尧中区文化执法支队队长魏红斌区工商局副局长江自强区食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黄继红区气象局副局长魏红兵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张春城重庆市华源天然气公司龙岗站站长卢生秀大足区渝大水务公司总经理助理龚爱华大足中学校长莫光荣大足二中校长李正茂龙岗一小校长二、大足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主任:黄友明区政府副区长副主任:汤伟区府办主任周惠敏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覃伦富区教委主任成员:陈瑜区委办副主任、机要保密局局长王成东区府办副主任徐清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唐华俪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国政区财政局纪检组长张亚兰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廖文华区教委副主任黄守强区城乡建委党组书记邓仁高区交委副主任赖明举区公安局副局长杨才莉区监察局副局长张智卿区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胡弘区环保局副局长胡小山区文广新局副局长唐红梅区卫生局副局长陈伟区人武部副部长、军事科长夏尧中区文化执法支队队长魏红斌区工商局副局长江自强区食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黄继红区气象局副局长魏红兵区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张春城重庆市华源天然气公司龙岗站站长卢生秀大足区渝大水务公司总经理助理龚爱华大足中学校长莫光荣大足二中校长李正茂大足龙岗一小校长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重庆市名师奖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重庆市名师奖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重庆市名师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9.07.07•【字号】渝教人[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重庆市名师奖的通知(渝教人〔2009〕48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有关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市教委直属单位,有关市级部门: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拟将原在2010年开展的每三年一次的大表彰活动调整到今年进行。

为与国家的教师节系列表彰活动相衔接,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奖励表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2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人才奖励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06〕54号)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今年开展重庆市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高等学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高等学校厅级领导干部、普通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正职校长原则上不得参与“名师奖”评选。

二、评选条件按《重庆市名师奖奖励办法》(渝教人〔2005〕37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执行。

三、名额分配今年我市共评选重庆市名师40名,提名奖人选10名。

其中,高等学校15名,中等职业学校5名,普通中学10名,普通小学10名。

全市推荐名额共150名,详见附件2。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单位组成专门考评小组,在学校公开选拔的基础上,按《奖励办法》对提名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地写出推荐人选考察材料。

(二)推荐人选的申报表要在本地或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经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按管理权限在征得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上报送市教委人事处。

区教委治理收费的通知

区教委治理收费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文件足教发[2012]7号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各镇街教管中心、学校(含幼儿园)、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渝教办…2012‟9号)和《大足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严肃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足教工委…2012‟1号),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全面实施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制(以下简称治理工作责任制)。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实施治理工作责任制的认识。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涉及广大师生和家长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全面实施治理工作责任制,有利于构建覆盖全区教育系统的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有利于明确各学校(单位)的治理工作责任,有利于保障治理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不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责任制。

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大足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严肃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足教工委…2012‟1号)的要求,切实落实治理工作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面实施签署《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制度,强化学校(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一岗双责”意识。

坚持从领导机构抓起,从基层学校(单位)做起,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治理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治理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责任目标体系。

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教育部等七部门年度治理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重点突出、目标明晰、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治理工作责任目标体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批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批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批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2.19•【字号】渝教师[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六批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3〕4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委属各单位: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决定》(渝府发〔2001〕126号)精神,为加快名师队伍建设,决定开展全市第六批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一)参加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

(二)参加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

(三)参加“国培计划”-重庆市农村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教师。

二、评选名额第六批拟评选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1000名。

其中,校级领导不超出评选总数的20%。

市里按1:1.2比例放大推荐名额到各区县(自治县)和委属单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推荐条件(一)师德高尚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思想言行堪为师表。

2.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有较强的开拓进取精神。

3.具有团结互助,关心集体,严于律己的良好品质。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业务精良1.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技能,教育教学基本功过硬,学科专业知识扎实;幼儿园教师达到幼师(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达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职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实作技能。

2.完成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的年度学分,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努力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新理念、新技术和专业新规范,在学科的教育理论及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有较高造诣。

培训通知10篇

培训通知10篇

培训通知10篇培训通知篇1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培训通知篇2各县市区安监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安监局,有关企业:为规范我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评审质量,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总局17号令)和《湖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安监应急〔〕66号)的相关要求,以及《20z__年岳阳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岳市安监函[]36号)明确的重点工作,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监局决定举办一期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专题培训班。

培训班由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领域的专家学者授课。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相关业务监管股室负责人;重点企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名参加市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专家。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培训时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时长2天半;地点:晓朝宾馆。

三、课程设置1、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及法律法规;2、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备案;4、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法;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法。

四、工作要求1、请各县市区安监局及时将此通知传达给所辖报名的专家及县市区辖区内重点企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收集汇总后统一组织报名参加培训班。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培训名单(附件)于6月7日前报市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联系人:刘__30__(兼传真);邮箱:2__x2、报名参加市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的专家,报到时请提供2张近期免冠两寸彩照和应急预案评审专家申请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确认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确认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确认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1.14
•【字号】渝教办师函[2012]6号
•【施行日期】2012.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
正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确认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的通知
(渝教办师函〔20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高校,市教育技装中心,委直属中小学: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队伍,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我市教师教育的新闻和研修动态,根据《关于加强重庆教师研修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渝教师〔2010〕1号)和《关于推荐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的通知》(渝教技装综〔2011〕103号)精神,我市进行了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队伍组建工作。

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初审、推荐,市教育技装中心综合评审,市教委审批同意,确认刘建等86名同志为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确认为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的同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管理办法》认真履行资讯员职责,促进我市教育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为建设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和西部地区教育高地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重庆教师研修网资讯员名单
二○一二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校园足球联赛暨高中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校园足球联赛暨高中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校园足球联赛暨高中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3.09•【字号】•【施行日期】2018.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18年校园足球联赛暨高中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重庆教管校:《重庆市2018年校园足球联赛暨中学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已经市教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3月9日重庆市2018年校园足球联赛暨高中生足球比赛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重庆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二、承办单位各区县(自治县)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黔江区教育委员会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渝北区教育委员会大足区教育委员会綦江区教育委员会江津区教育委员会垫江县教育委员会西南大学重庆科技学院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各高校三、协办单位重庆市学生体育协会重庆市足球协会四、比赛分组校级赛和区县赛分组由各学校和区县(自治县)自行确定。

市级总决赛小学设甲、乙和混合3个组别,初中设甲、乙2个组别,高中(含中职)设1个组别,大学设甲、乙、丙3个组别。

五、比赛时间校级赛和区县赛由各学校和区县(自治县)自行确定。

市级总决赛10—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比赛地点校级赛和区县赛由各学校和区县(自治县)自行确定。

市级总决赛:小学混合组在綦江区、甲组在渝北区、乙组在沙坪坝区,初中甲组在江津区、乙组在大足区,高中男子组在黔江区、女子组在垫江县,大学甲组和丙组在西南大学、乙组在重庆科技学院。

七、参赛单位各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各高校。

鼓励非特色学校组队参赛,取得优异成绩的破格遴选为特色学校。

八、参赛资格(一)身份要求1. 中小学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区县在籍在读1年以上(含1年)的在校学生(初一、高一学生除外),且持有重庆市第二代身份证或在参赛区县所属学校在籍在校在读3年以上(含3年),并在重庆市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系统成功注册。

教学资质

教学资质

来信咨询,经区政府转区教委根据《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渝办发〔2011〕242号)文件精神回复如下:一、办理部门: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

二、举办条件:(一)举办者资质。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单位(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无不良诚信记录,总资产不少于2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10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40%。

申请举办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热心教育事业,有教育管理经验,个人总资产不少于1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不少于50万元。

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申办。

(二)决策机构。

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组成人数应为不少于3人的单数,以下统称董事会),其中三分之二的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

(三)负责人。

拟任培训机构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7周岁,身体健康,能专职主持日常工作,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的相关教育教学经历,具有与所办培训机构类型相应的学识水平、专业技术职务和教育教学能力与管理能力。

个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培训机构负责人。

培训机构负责人由培训机构董事会聘任,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四)经费保障。

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不少于30万元,风险保证金不得少于10万元。

(五)办学场地。

具有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的相对稳定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校舍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且在校生人均面积不低于8―10平方米,其中教学面积不少于80%。

办学场地应随在校生规模的上升而扩大,其他办学条件须相应提高。

自有校舍的培训机构,必须房屋土地使用证、房产证齐全,产权清晰。

租赁校舍的培训机构,租用期或使用期限不得低于3年,且为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的场所。

居民住宅以及未经消防等技术部门鉴定认可的建筑不得作为办学场所。

(六)教学条件。

具有能满足办学规模和培训内容需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生活及安全保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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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大足区教育系统2017年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说课教材准备情况表
2017年6月8日
附件2:
大足区教育系统2017年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楼层及考室分布图
第一阶段:教师观课、写评课稿教室安排
参考教师上午7:40——8:20教师观看视频,8:20——9:20写评课材料
第二阶段:教师抽签、备课及说课教室安排
参考教师9:30分到等候室抽顺序签,9:40开始备课,10:40开始说课
备注:尚雅楼五楼6.2班系指尚雅楼五楼六年级二班,以此类推。

附件3:
大足区教育系统2017年申报高级职称(职务)教学水平
大足区教育系统2017年申报高级职称(职务)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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