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
论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

论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关于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一、引言政府间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资源调配和经济扶持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实际上是通过政府之间的资金流动来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实际中,政府间转移支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进行。
本文将对政府间转移支付进行分类,并对每种类型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讨论,同时列举一些相关的案例,以帮助读者更清楚地了解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具体内容和作用。
二、分类1.集中式转移支付:集中式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提供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这种方式为中央政府提供了更多的控制和调控的空间,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或减少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
另一方面,这种方式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更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便它们更好地展开各种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项目。
2.分享式转移支付:分享式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对税收的分配方式。
这种方式使得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分权更加平衡,并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资源,以增加其作为政治管理的独立性。
3.计划性转移支付:计划性转移支付是指用来支持特定政策和项目的政府转移支付。
这种方式可以为中央政府提供更好的控制和调控标准,并提供更广泛的支持。
同时,它也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与国家政策一致的支持,并且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4.比例分配转移支付:比例分配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根据某种比例分配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式。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各地区之间实现平衡发展,并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加公平的机会和支持。
5.条件性转移支付:条件性转移支付是指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提供资金支持的政府转移支付。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地方政府更好地适应政策目标和需求,并确保政府的资金使用合规和清晰。
三、案例1.财政困难地区的救助:国家为了帮助地方政府解决财政困难,对一些财政状况比较困难的地区提供了更多的财政转移支付。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地方政府比较快地缓解财政压力,并为地方居民提供更好的基础公共服务支持。
第九章 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第九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第九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第一节政府间财政转移的基本原理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通常,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协调是通过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度两大系统相互配合、共同运作来实现的,从而形成预算管理体制的基本构架,其中,前者是政府间的收入制度,后者是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转移支付制度是政府间的财力进行单方面转移的活动进行规范的制度体系。
目前,对政府间资金划转的称谓很多,包括转移支付、政府转移支付、政府间转移支付、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等,在现实表述上,人们往往将其混用,仔细鉴别,四者的概念不同,其相互之间具有密切联系、但其内涵和范围不尽一致。
1>.转移支付。
按照联合国《1990年国民账户修订案》的定义,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进行单方面的无偿性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
2>.政府转移支付。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写的《政府财政统计手册》中的支出分析框架,政府转移支付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国际间的转移支付。
这种转移支付的对象是其他国家、国际组织或跨国组织,具体包括对外捐赠、对外提供商品和劳务、向国际组织或跨国组织交纳会费等。
二是一个国家内部的转移支付。
这种转移支付包括政府向家庭的转移支付,如养老金、失业救济金、价格补贴、住房补贴等;政府向国有企业提供的补贴,如向城市运输、供水和污水处理等公共企业提供的一般补贴和基本建没投资等;各级政府上下级之间的资金转移,包括共享税的分配、上级政府拨给下级政府的各种补助、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提供的补助等。
3>.政府间转移支付。
在分级预算管理体制中,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各级各地政府之间的财力及其使用存在较大的差别,政府收支的划分不可能也难以使各级各地的收支完全对应均衡,从而出现政府收支的纵向不均衡和横向不均衡。
针对此,需要运用转移支付的方式来实现财政体系内各级次和各地方预算收支的最终均衡。
政府转移支付(最终版新)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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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
除按照国务院规定 应当由上下级政府 共同承担的事项外, 上级政府在安排专 项转移支付时不得 要求下级政府承担
配套资金。
国内现行改革措施及方向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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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FTH
7
用“因素法” 代替“基数 法”计算转 移支付 数 额。
转移支付制度
美国
联邦政府在计算具体拨 款额度时,按照国会通 过的法案所确定的公式, 参照州和地方的人均收 入、城市人口规模、税 收征收状况等因素进行 计算确定。
支付资金在 权划分不
规模上不合
理,专项转 移支付规模
过大。
清,转移 支付效率 低下。
• 配套资 金 压力 过大、资 金下达不 及时。
•结 构 上 , 采 •制 度 缺 乏
取单一纵向 法 律 制 度 转移支付体 的 规 范 、
系,税收返 资 金 监 管 还不利于公 不 力 转 移 共服务均等 支 付 项 目 化的实施, 不 合 理 , 没有达到地 效益低下。 区均衡效果。
是指同级地方政府间发生 的资金平行转移,一般是 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提供 资金援助,主要用于财政
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基本平衡。 落后地区公共开支不足问 侧重于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 题。
目标。
中央不仅统一立法,并 且直接通过特定手段进 行转移支付,但同时又 负责组织地区之间的直 接转移支付。
• 据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透露,2005年,审计 署对20个省(区、市)地方预算进行抽查,中央 预算编入地方预算有3444亿元,约占中央实际转 移支付7733亿元 的44%,也就是说中央转移支付 有一半以上没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完全脱离了 人大的监督,有的甚至脱离了政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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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有利于强化中央财政的宏观调 控能力。
第五章政府间转移支付理论

(2)根据财政拨款是否有最高限额,税收努力相关性 无条件拨款还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封顶的税收努力相关性 无条件拨款和不封顶的税收努力相关性无条件拨款。
无条件整额 拨款 无条件拨款 税收努力相 关性无条件 拨款 封顶的税收努力相关性 无条件拨款
不封顶的税收努力相 关性无条件拨款
(二)有条件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 1.概念: 也被称为专项财政拨款(specific grant),它是一 种带有附加条件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形式。在这一 方式下,上级政府在提供财政拨款时通常会指定该项 拨款资金的用途,下级政府必须按规定的用途来使用 这笔拨款,否则就无法得到该项资金,专款专用。 2.目的: 它主要用来执行转移支付的政策和意图,比如用于外 溢效应的项目,教育、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
(三)公共产品外部性
公共产品的外部性的存在,破坏了公共产品有效提供的成本与 收益相对称的原则,这可能会扭曲地方政府的行为,从而导致 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达不到最优状态。 发生这种情况,只要上级政府给予一定的配套补助或拨款,弥 补外溢收益的成本,就可以提高社会资源的配臵效率。而配套 补助或拨款的多少,要根据外溢收益和本地区收益的比例来确 定,外溢收益越大,配套的比例就应当越大。
2.原因:
在一个国家内的不同地区之间,由于各地所拥有的自然资源禀 赋不同,财源分布不均匀,加上经济发展水平与人口密集等因 素,各地的税基和可征税潜力必然会有很大的差异,这种差异 在财政上的表现就是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充裕,而落后地区财政 状况拮据。而与此同时,落后地区比发达地区有着更大的支出 需要。 因此,各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净利益有着很大的差异。这种差 异必然导致落后地区在同样的税收努力(即同样有效的税率) 下无法提供发达地区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 由于这些差异常常是由地方政府不可控制的因素引起的,所以 其带来的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异,应当由中央政府采取转 移支付的办法来解决,以达到最低公共服务标准,实现政府间 横向财政平衡的目标。
浅谈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

浅谈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内容提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是当前和今后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们认为,政府间转移支付按照目标和功能的不同,可分为以下4类: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解决辖区间外溢性问题的转移支付、中央委托地方事务引致的转移支付、以增强国家政治控制力为目标的转移支付。
关键词:政府间转移支付,目标,分类正确的认识依赖于科学的分类。
当前政府间转移支付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都与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不清有密切的关联。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或最终目标)是引导社会利益结构趋向某种均衡状态,以避免社会成员之间利益严重失衡而导致公共风险加大,防范公共危机。
但具体目标(中介目标)却是多元的,具体目标不同,转移支付发挥作用的领域自然也不同,解决的问题也各有侧重,有社会的、自然的、经济的和政治的。
按照不同的具体目标区分各类转移支付,认识它们各自遵循的原则和作用机制,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
对此,我们将转移支付划分为: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解决辖区间外溢性问题的转移支付、中央委托地方事务引致的转移支付、以增强国家政治控制力为目标的转移支付。
这4类转移支付在中国实际上都已经存在,只是后3种转移支付没有在我们的观念中清晰地凸现出来,因而实际中不可避免地使转移支付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
如水源污染、沙尘暴、水土流失都很容易造成辖区间外溢,要解决这类问题是离不开转移支付的,如果纳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之中,则会“摆不平”,往往难以解决而造成转移支付的“缺位”。
下面就4类转移支付分别加以论述。
一、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一)均等化目标的由来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基于这样的价值观念: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国家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
对均等化的理解包括两点:一是它是一项基本权利,与个人的支付能力和居住位置无关。
二是它是指缩小地区间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而不是直接改变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简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

简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财政转移支付是指财政部门将财政收入中的一定比例,通过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市与县等政府层级之间的财政转移支付,转移给下级政府,在其预算中实现公共事业的基本建设和运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提供。
财政转移支付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公正的重要工具。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中央转移支付中央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政府向下级政府转移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下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建设。
中央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中央财政对地方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建设;二是中央财政对特定领域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发展;三是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二、地方转移支付地方转移支付是指省级政府向下级政府转移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下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建设。
地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省级财政对地市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地市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建设;二是地市级财政对县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支持县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建设。
三、项目补助项目补助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向下级政府提供一定比例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特定的公共事业建设项目。
项目补助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对下级政府的项目补助,主要用于支持重点公共事业建设项目;二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对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的项目补助,主要用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税费返还税费返还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将某些税费收入中的一定比例返还给下级政府,用于支持下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建设。
税费返还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税费返还,主要用于支持下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建设;二是中央或地方政府对企业、个人等的税费返还,主要用于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公正。
简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

简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将其财政资金从一个地区或部门转移到另一个地区或部门,并用于支持接受转移支付的地方或部门的基础设施、社会福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按照转移支付的目的和资金来源可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中央转移支付。
中央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向地方财政转移资金的一种形式,主要用于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缓解地区间财政收支不平衡等。
中央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特定目的转移支付两种形式。
二、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
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是一级政府向下一级政府转移资金的一种形式,主要用于实现地方政府间财政收支平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等。
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包括横向转移支付和纵向转移支付两种形式。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转移支付。
政府与社会组织转移支付是指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资金的一种形式,主要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事业、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等。
政府与社会组织转移支付包括公益性质的项目资金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
四、重点项目转移支付。
重点项目转移支付是指政府向已确定的重点项目或领域转移资金的一种形式,主要用于实现国家战略目标、推进重点领域发展等。
重点项目转移支付包括宏观调控类项目和重点领域发展类项目。
综上所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分类涵盖了中央转移支付、地方政府间转移支付、政府与社会组织转移支付和重点项目转移支付四大类。
各类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实现不同的目标和宏观调控和发展战略,对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提高社会服务水平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一、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一)均等化目标的由来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基于这样的价值观念: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国家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
对均等化的理解包括两点:一是它是一项基本权利,与个人的支付能力和居住位置无关。
二是它是指缩小地区间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而不是直接改变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当然,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
无论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如何,中央政府都应保证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
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形成是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不同,其支出需求和自有财力之间存在缺口,表现为在相同的公共服务项目上,在平均的征税努力下,地区间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存在差距。
具体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地区间收入能力的差异。
由于地区间的经济发达程度、经济体制、经济结构、都市化程度、人口分布不同,加之税基的规模和税源的集中程度等存在差异,必然造成地区间收入能力的不同;二是在相同支出项目上,各地区单位支出成本也各不相同。
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地区间社会经济结构和人口分布状况存在差异,尤其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成本差异更为明显。
在人口完全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可通过居民在地区间的自由迁徙来实现。
完全自由流动意味着居民在辖区间的迁徙成本为零。
一般情况下,这种均等化的“自动调整机制”在现实生活中难以达到。
为了使各地方政府都能达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水平,要求中央政府站在社会大众的角度,通过提供一套无条件的、基于基本公共服务为目的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协调地区本论文由整理提供间由于客观因素差异造成收入能力和支出成本差异而带来的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不平等。
凡是在地区差距比较明显的国家,均等化目标都是在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中考虑的重要内容,一般通过无条件拨款来实现。
在澳大利亚,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形式主要有普通支付和特定支付,其中,普通支付中的预算平衡援助款具有明显的均等化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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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
内容提要: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体系是当前和今后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我们认为,政府间转移支付按照目标和功能的不同,可分为以下4类: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解决辖区间外溢性问题的转移支付、中央委托地方事务引致的转移支付、以增强国家政治控制力为目标的转移支付。
关键词:政府间转移支付,目标,分类
正确的认识依赖于科学的分类。
当前政府间转移支付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都与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分类不清有密切的关联。
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基本目标(或最
终目标)是引导社会利益结构趋向某种均衡
状态,以避免社会成员之间利益严重失衡而导致公共风险加大,防范公共危机。
但具体目标(中介目标)却是多元的,具体目标不同,转移支付发挥作用的领域自然也不同,解决
的问题也各有侧重,有社会的、自然的、经济的和政治的。
按照不同的具体目标区分各类转移支付,认识它们各自遵循的原则和作用机制,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转移支付制度。
对此,我们将转移支付划分为: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解决辖区间外溢性问题的转移支付、中央委托地方事务引致的转移支付、以增强国家政治控制力为目标的转移支付。
这4类转移支付在中国实际上都已经存在,只是后3种转移支付没有在我们的观念中清晰地凸现出来,因而实际中不可避免地使转移支付存在“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
如水源污染、沙尘暴、水土流失都很容易造成辖区间外溢,要解决这类问题是离不开转移支付的,如果纳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之中,则会“摆不平”,往往难以解决而造成转移支付的“缺位”。
下面就4类转移支付分别加以论述。
一、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
(一)均等化目标的由来
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基于这样
的价值观念:一个国家的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国家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
对均等化的理解包括两点:一是它是一项基本权利,与个人的支付能力和居住位置无关。
二是它是指缩小地区间政府基本公共服务
的差距,而不是直接改变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当然,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利于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
无论各地方政府财政能力如何,中央政府都应保证所有的公民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公共
服务。
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的形成是由
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不同,其支出需求和自有财力之间存在缺口,表现为在相同的公共服务项目上,在平均的征税努力下,地区间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存在差距。
具体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地区间收入能力的差异。
由于地区间的经济发达程度、经济体制、经济
结构、都市化程度、人口分布不同,加之税基的规模和税源的集中程度等存在差异,必然造成地区间收入能力的不同;二是在相同支出项目上,各地区单位支出成本也各不相同。
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地区间社会经济结构和人口分布状况存在差异,尤其像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大国,成本差异更为明显。
在人口完全自由流动的情况下,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可通过居民在地区间的自
由迁徙来实现。
完全自由流动意味着居民在辖区间的迁徙成本为零。
一般情况下,这种均等化的“自动调整机制”在现实生活中
难以达到。
为了使各地方政府都能达到基本的公共服务水平,要求中央政府站在社会大众的角度,通过提供一套无条件的、基于基本公共服务为目的的政府间转移支付,协调地区间由于客观因素差异造成收入能力和
支出成本差异而带来的居民享受公共服务
的不平等。
凡是在地区差距比较明显的国家,均等
化目标都是在转移支付制度设计中考虑的
重要内容,一般通过无条件拨款来实现。
在澳大利亚,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形式主要有普通支付和特定支付,其中,普通支付中的预算平衡援助款具有明显的均等化性质。
在加拿大,均等化转移支付是联邦政府为减少各省之间的财力不平衡而设立的一项最主要
的补助。
此项转移支付由联邦直接补助到省,由省级政府根据轻重缓急自主安排,省级政府也可将转移支付和其自己财政收入一并
用于安排医疗保健、教育、社会援助等公共服务。
在中国,以均等化为目标的转移支付被称为财力性转移支付。
它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由上级政府安排给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接受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资金用途。
在美国,无条件拨款仅占转移支付总额的2%左右,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相比,美国显然没有把无条件拨款作为解决州际间财
政均等化的主要政策工具。
这与美国现在的地区差距不大以及人口的自由流动有密切
关系。
无条件拨款主要是收入分享拨款,其理由是联邦政府比州政府拥有更强的收入
征收能力,联邦政府希望让所有的州在平均的水平上履行标准职能。
(二)均等化的内容与差异的衡量
1.均等化的内容。
均等化在西方国家一般指财政能力均衡化,财政能力可通过宏观经济指标来测度:包括各地方行政区域内的国内生产总值、生产要素收入、各区域居民的要素收入、个人收入、个人可支配收入等。
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
,财政均等化的实践也各有不同。
在澳大利亚,指在相同的收入和管理效率下,提供标准服务的能力;在加拿大,指各省在合理的相当的税收水平上提供合理的相当水
平的公共产品;在德国,指各州的财政能力差异得到均衡;在瑞士,指在不过分加重税收负担的情况下,提供可接受的最低水平的
公共服务;在瑞典,由中央的转移支付保证地方政府具有全国平均水平的财政能力。
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经济学教授Sally Wallace认为,财政均等化可以指下列中任何一项:(1)同样的纳税购买力,这意味着,不论在任何地区,每个纳税人每一美元都能购买到相同水平的公共服务;(2)同样的税收努力结果,这意味着,在不同的行政区域内,同样的税率能够征得同样的税收;(3)同样的税收努力能带来同样的公共服务水平,这意味着,二者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如果同样的税收努力结果首先达到了,那么紧接着就能实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
2.差异的衡量。
在理论上探讨地区间财政能力的差异比较容易,困难在于如何去衡量这些差异。
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精确地衡量这种差异,也几乎没有哪个国家能拿出一个客观的衡量结果去指导建立转移支付的公式。
大多数国家一方面以人均收入指标衡量财力状况,另一方面详尽计算对特定服务的支出成本,例如:公路里程、贫困线下的
人口、住房短缺情况等。
二、解决辖区间外溢性问题的转移支付
(一)辖区间的外溢性
辖区间外溢性是由辖区内收益成本与
社会收益成本的不一致导致的。
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总是从辖区范围内考虑较多,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而从社会整体来看,这种理性的选择有时会带来不利的后果。
这有两种基本的情形:一是从辖区范围内看,政府某项活动的“辖区成本”大于“辖区收益”,是不合算的,但该项活动会带来更大的“社会收益”,其结果是“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二是相反的情况,在辖区范围内看,政府某项活动的“辖区收益”大于“辖区成本”,是合算的,但该项活动会带来很高的“社会成本”,其结果是“社会成本”大于“社会收益”。
前一种情形是正的外溢性,如在本地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