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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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台管理制度

地震台管理制度

地震台管理制度一、地震台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预警作用地震是一种突发性极强的自然灾害,常常带来巨大的破坏和损失。

通过地震台的监测,可以提前发现地震的迹象,及时发布预警,帮助人们有充足的时间做好防护措施,减少地震可能带来的损失。

2、科学研究作用地震台通过实时记录地壳的运动情况,可以为地震学家提供重要的数据,帮助他们研究地震活动的规律和趋势,深入了解地震的机理和发生原因,进而为地震的预测和防范提供科学依据。

3、应急救援作用地震发生后,地震台可以及时记录地震的参数和震中位置等信息,为救援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数据,帮助救援人员迅速准确地判断地震造成的破坏情况,有序开展救援工作。

综上所述,地震台管理制度对于提高地震预警和减灾能力,促进地震科学研究和加强应急救援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二、地震台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1、建立完善的地震台管理机构地震台的管理机构应该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管理体系,配备有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确保地震台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记录。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与地震监测站、地震部门等机构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地震监测工作。

2、加强地震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地震台设施是地震监测的基础设施,需要经常进行检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此外,还要加强设施的防护工作,避免设备遭受外界干扰和破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提升地震监测技术水平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地震监测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升级。

地震台管理制度要着眼于引进最新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提升监测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地震预警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地震台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专业技术人员来进行监测和分析。

因此,要加强对人才的培训和引进,不断提升人们的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地震监测工作能够精准高效地开展。

5、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地震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公众对地震的认知和应对能力也至关重要。

地震台管理制度应该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普及地震知识和防护技能,让人们能够正确应对地震灾害,提高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实行怎样的制度

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实行怎样的制度

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实行怎样的制度1. 背景介绍地震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

为了有效监测和预测地震,各国都重视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

本文将说明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实行的制度,并分析其重要性和影响。

2. 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是保障国家地震安全的重要举措。

主要有以下几点必要性:2.1 提高地震监测能力通过建设地震监测台网,国家可以提高地震监测的精度和时效性。

监测台网可以采集地震相关数据,并通过数据分析和处理,提供全面准确的地震监测报告和预警信息。

这将有助于人们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 优化地震预测技术地震监测台网数据的连续记录和分析可以为地震预测技术的研究提供重要参考。

通过长时间的数据积累和研究,科研人员可以探索地震预测的规律和方法,提高地震预测技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3 保障国家地震安全地震作为自然灾害之一,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通过建设地震监测台网,国家可以及时掌握地震信息,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有效保障国家的地震安全。

3. 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策略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实行了一系列的制度,以确保监测能力和地震预警的准确性。

主要有以下策略:3.1 重点地区建设优先根据地震活动性和地震风险评估,国家将重点地区作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优先区域。

重点地区建设的目的是提高监测覆盖率和准确性,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重点地区建设也有利于地震预测技术的研究和发展。

3.2 多层次监测网格布局国家通过建设多层次的地震监测网格,实现对不同尺度和深度的地震活动的全面监测。

监测网格布局包括地震监测仪器的部署和运维,数据传输与处理系统的建设,以及地震监测报告和预警信息的发布。

3.3 加强国际合作和数据共享地震是全球性的自然灾害,各国地震监测数据的共享和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通过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合作,实现地震监测数据的共享和交流,提高地震监测台网的覆盖范围和准确性。

地震监测设施的管理规定(3篇)

地震监测设施的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监测设施的管理,保障地震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地震监测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地震监测设施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运行、确保质量、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地震监测设施的管理工作由地震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地震监测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地震监测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地震监测设施的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地震监测规划,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六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国家统一规划,地方分级负责;(二)坚持合理布局,优化资源配置;(三)坚持先进适用,确保监测质量;(四)坚持经济合理,降低建设成本。

第七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立项审批。

地震管理部门应当对地震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地震监测规划和技术标准。

第八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建设手续,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地震监测规划和技术标准。

第九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震监测规划和技术标准。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十一条地震监测设施运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二)确保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三)确保监测设施的安全;(四)确保监测数据的安全。

第十二条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运行责任,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单位应当定期对监测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四条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单位应当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六条地震监测设施的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监测设施安全。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是一种自然灾害,其破坏力常常让人难以想象。

为了及时掌握地震信息,采取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措施,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地震监测机构和管理条例。

在中国,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对于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地震监测网络。

通过部署地震观测仪器和设备,能够实时监测和记录地震活动的强度、震源位置和发生时间等信息。

这些数据对于科学家研究地震规律以及推测未来地震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地震监测网络的覆盖范围和密集度需要根据地震频发区的特点来确定,以确保能够准确、及时地监测到地震信号。

在地震监测纪录方面,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要求地震监测机构及时、准确地对地震事件进行记录。

这些记录包括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源深度、震级等信息,可以作为后续救援工作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参考依据。

随着科技的进步,现代化的地震监测技术已经能够以数字化、自动化的方式进行记录,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地震预警是指通过分析地震波在地下和地面上传播的速度,提前预测地震发生的可能性,并发出预警信号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地震预警可以为民众争取到更多的逃生时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对地震预警系统的定位和运行要求有详细的规定,包括预警信号的发送渠道、时效性和内容等。

另外,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也着重强调了地震活动的信息公开和传播。

由于地震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地震信息具有重要的意义。

地震监测机构负责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同时,公众也应该积极参与地震信息的传播,在地震发生后,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及时了解地震灾害的情况和应对措施。

为了保障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有效执行,相关地震监测机构还需要加强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合作。

比如,与应急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以及科研机构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合作,能够提高地震监测预测的准确性和响应效率。

【管理-制度】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范本)

【管理-制度】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范本)

水库地震监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库地震监测管理,提高水库地震监测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库地震监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水库地震监测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水库建设单位负责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承担。

第四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水库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条水库地震监测是我国地震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库地震监测数据和资料属于国家基础科学数据,其保存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水库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依法受到保护。

第六条水库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保证台网建设质量。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水库地震监测活动,必须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的形式进行。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八条对在水库地震监测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第九条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水库,应当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开展水库地震监测。

最高水位蓄水区及其外延10千米范围内有活动断层通过、遭受地震破坏后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新建大型水库,应当设置必要的地震监测设施,密切监视水库地震活动。

第十条符合第九条规定的水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的内容。

第十一条符合第九条规定,未建设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的已建水库,库区及周边地区地震活动有增强趋势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评估,认为应当补充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的,水库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评估意见,补充建设水库地震监测台网或者地震监测设施,开展水库地震监测。

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定

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定

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定地震这玩意儿,就像个调皮捣蛋的“小怪兽”,时不时地出来吓人一跳。

咱们得想办法对付它,其中地震预警系统就是个挺厉害的“武器”。

咱先来说说这地震预警系统是咋建设的。

就好比盖房子,得先有个靠谱的设计图。

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也一样,得有专业的科学家和工程师们一起商量,根据咱们所在的地区的地质情况、以往地震的规律等等,制定出一套最合适的方案。

比如说,得在合适的地方安装监测仪器。

这些仪器就像一群超级敏感的“小侦探”,能第一时间感受到地下的动静。

它们可不能随便乱放,得放在那些地震容易“闹事”的地方,还得考虑信号传输的问题,得保证监测到的数据能快速、准确地传到控制中心。

我记得有一次,我去参观一个地震监测站。

那里面的仪器密密麻麻的,各种指示灯一闪一闪,看得我眼花缭乱。

工作人员认真地给我介绍每一个仪器的作用,还说这些仪器就像他们的“宝贝”,每天都要精心呵护,确保它们正常工作。

建设好了,还得保证它能正常运行。

这就像是一辆好车,不仅要制造出来,还得定期保养,才能跑得又快又稳。

运行管理可不能马虎。

得有专门的人盯着那些数据,一有异常就得赶紧分析。

就像医生看病一样,通过各种“症状”来判断是不是地震要来了。

而且这些数据还得备份,万一出了问题,还能有个“后悔药”吃。

还有啊,系统得不断升级更新。

科技在进步,地震预警系统也得跟上时代的步伐。

新的算法、新的技术,都得及时用上,让这个系统越来越聪明,越来越准确。

另外,宣传和教育也很重要。

得让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个系统,知道遇到预警该咋办。

不能系统发出警报了,大家还在那儿傻愣愣的不知道干啥。

总之,地震预警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规定可不是随便说说的,这关系到咱们每个人的生命安全。

咱们得认真对待,让这个系统成为咱们对抗地震“小怪兽”的有力“盾牌”!。

最新整理规章制度地震监测管理条例.docx

最新整理规章制度:地震监测管理条例规章制度: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xxxx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地震监测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开展地震监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岛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经xxxx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第九条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xxxx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商xxxx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震监测规定

地震监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地震监测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开展地震监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岛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第九条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河南区域地震前兆台网运行维护与管理

21 0 0年 5月 3 1日上 午 l O时 l 2分 , 县 台 浚
个前兆台站组成 , 包括洛阳台、 信阳台、 郑州台、 浚 县 台 、 氏台等 l 有人 值守 台站 和 荥 阳台 、 卢 4个 焦
作0 9井 、 阳 z8井 、 考豫 1 等 1 无 人 南 k 兰 1井 4个 值 守 台。
仪器再次带 到厂家进行维修 , 6月 9日 1 3时 2 O
分安装后 ,3时 2 l 8分数据基本恢复正 常 ( 图 见
作者简介 : 何香玲( 9O 17 一
)女 , , 河南荥阳人 , 师, 工程 主要从事地震监测 、 前兆 和测震台网系统维护工作。
第 4期
何香玲 , : 南 区域 地震 前 兆 台网运行 维护与 管理 等 河
5 3
2 。在安装后试运行的几 日内, ) 发现该仪器背景 噪声较大 , 怀疑和仪器的参数设置有关 , 于是在 6
月 1 进行了标定 , 7日 重新设置 了几项参数 , 记录 有所改善 , 见图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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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南阳 Z 8井数字水位仪记 录曲线(0 0—1 K 2 1 2—0 4—1 2 ) 2— 3
112 南 阳 Z 8井 L .. K N一3 A数字水 位仪 的 维护
现多处毛刺,根据以往 的经验判断 , 认为是传感
6 4日, 月 厂家调拨 了一台备用仪器 , 月 5日上 6 午8 点进行 了安装 , 当天 8点 2 7分数采恢复 , 工 作 中发现数据成组出现突跳 , 通过连续几 日的试

地震行业标准《强震动观测台网运维规范》

地震行业标准《强震动观测台网运维规范》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2013年6月18日,中国地震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地震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中震函〔2013〕113号)。

2 编制背景、目的和意义近年来,我国从汶川、芦山、九寨沟等大地震中吸取了强震动观测经验和教训,取得了强震动台网运行维护对观测数据质量的影响的新认知。

社会和经济需求推动了我国强震动台网建设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除国家和地方政府外,大型国企在核电站、水库大坝、高速铁路、大跨桥梁等重要工程项目中也建设了大量台站,然而,对于大规模台站的运行维护与管理一直缺少科学和规范化的指导,因此,《强震动观测台网运维规范》的颁布,将助力于我国强震动台网的高效运行,服务于我国工程抗震的新突破和地震预警及烈度速报工程的顺利实施。

为了保障强震动台网的高效运行,结合省级和国家级中心运行维护工作的特点,满足强震动台网的运行维护、数据产出以及相关技术和管理要求,面向各级强震动台网运行维护人员编制了本规范。

3 工作简况3.1 本规范主要参加单位(暂定):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云南省地震局、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市地震局、四川省地震局、陕西省地震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甘肃省地震局、广东省地震局、山西省地震局、江苏省地震局。

3.2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暂略):3.3 主要工作过程从标准编制启动到目前共召开了5次工作会议,多次个别征求意见,第一次会议上编制组提出了“强震动台网运行维护与管理规程”编制计划和编制大纲,并与其他专家进行了充分讨论。

后3次工作会议分别对已完成的规程修改草稿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规程使用对象分两个层级(省级和国家级),远程检查、数据汇集和原始加速度记录信息报送时间节点,实时和事件传输的仪器采样率参数,震级统一使用M震级,台网监控使用专用软件等修改意见,参见附录。

最后一次工作会议认为总体信息足够反应强震动运维工作,但是,专家对规范架构上有不同意见,一是建议由总则、内容、操作代替原来技术指责、内容、省级中心和国家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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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震台网运行管理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测震台网的运行管理和数据产出,根据“测震台网运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和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二、运行维护第三条测震台站和台网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维护实行属地化管理。

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负责本台站的运行维护,各省级测震台网负责辖区内所有区域测震台站和无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的运行维护。

第四条超宽频带、甚宽频带、宽频带和短周期高灵敏度地震仪通道的采样率要求为100SPS,抽取滤波器应选择最小相位的有限冲激响应(FIR)滤波器。

第五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每天对台站观测技术系统和台网中心的硬软件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出现故障及时维修处理。

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将台站故障及维修情况报送本省台网中心。

省级台网中心汇总本省有人值守国家测震台站及其它台站的故障及维修情况,和台网中心的运行维护日志一起,通过本省台网中心JOPENS系统的控制台报送到国家台网中心。

具体故障包括:●台站供电、信道和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站实时数据中断●更换台站地震计、数据采集器等专业设备和更换供电方式、通信链路等●台网中心供电、网络和关键设备故障等导致台网中心处理功能中断●台网中心软件处理系统出现故障或更改关键配置参数●更改台站基本参数和仪器响应参数等对于当天不能处理完毕的故障,可先报送故障现象情况,待故障恢复后,再通过修改日志的方式添加故障处理情况。

国家台网中心服务器地址为:10.5.202.21。

第六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通过数据流服务器统计所有国家测震台站和区域测震台站的实时运行率,并每天汇总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上报的维护日志,产出全国测震台网运行情况日报,以WEB方式发布。

第七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定时对所负责维护的台站进行脉冲标定和正弦波标定。

甚(超)宽频带、宽频带观测系统应每月进行1次脉冲标定,短周期观测系统每周进行1次脉冲标定。

各类台站每年进行1次正弦波标定。

脉冲标定幅度信噪比应≥40db;两个响应信号的间隔时间:短周期地震仪60秒,宽频带地震仪300秒,甚宽频带地震仪1200秒,超宽频带地震仪1800秒。

使用十五标定处理软件按时截取、处理标定数据,结果存入本地数据库。

若发现脉冲标定的幅度、自振周期和阻尼等主要参数变化超过10%,应对台站仪器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换。

每月的5日前以FTP方式向国家测震台网中心报送上个月的标定处理结果。

报送FTP服务器地址:10.5.202.29 ,上传到自建目录“标定结果”下。

报送格式:数据库导出文件,包括脉冲标定结果数据表(Pulse_cali)和正弦波标定结果数据表(Sine_cali)。

文件名约定:年年年年月月-台网代码-表名,年月指数据内容时间。

推荐使用Navicat软件进行数据的导出和导入,该软件可以从网上直接下载使用。

第八条台站仪器参数。

更换台站地震计和数据采集器等专业设备后,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及时更新本台网台站的仪器参数数据库,并在更新参数后12小时内只将更新后的参数报送到国家台网中心。

每年12月底前集中报送一次本台网所属全部台站的台站仪器参数。

报送方式:FTP,服务器地址:10.5.202.29,上传到自建目录“台站参数”下报送格式:数据库导出文件,包括台网参数表(Network_info)、台站参数表(Station_info)、通道参数表(Channel_info)和台站校正参数表(Station_corr)。

文件名约定:年年年年月月日日-台网代码-表名,年月日指数据报送时间。

推荐使用Navicat软件进行数据的导出和导入,该软件可以从网上直接下载使用。

第九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负责汇总全国各类测震台站的仪器参数,及时更新并提供共享服务。

各省级测震台网中心应每天查看邻省台站的仪器参数更新情况,并及时修改所共享使用台站的仪器参数库。

共享服务方式:FTP,服务器地址:10.5.202.29。

具体数据查看邻省目录“台站参数”。

三、地震速报第十条地震速报按《地震速报技术管理规定》(中震测发【2008】137号)执行。

四、地震编目第十一条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承担台站所有记录到的国内、全球地震的地震震相分析,内容包括震相数据、震级及计算震级所使用的地动位移的周期和振幅值等。

地震震相分析,每5天编辑一次,在第7天24时以前报送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报送方式:FTP,服务器地址:219.143.71.28(10.5.160.28)。

第十二条省级台网中心承担本省及周边地区(省行政边界线外30千米内)所有天然地震事件和M L≥2.5非天然地震事件的编报;沿海省级台网负责能够监控到的相应海域地震事件的编报;边境省级台网负责能够记录到的国界外50千米范围内地震事件的编报;福建台网负责台湾及其周边海域能够精确定位的地震事件的编报。

编报行政区边界附近地震时,应采用邻省台站的震相数据进行地震参数测定。

参考地名使用震中所在省县的命名方式,如“河北昌黎”;对有习惯命名方式的地区也可沿用历史上惯用的地名;在不便使用行政地名命名时,可以采用地理地名命名,如“唐古拉山”、“兴都库什”、“渤海”、“黄海”、“东海”、“台湾海峡”、“北部湾”和“南海”等。

对于编报区域范围内的不能定位地震事件(例如:只有单台或双台记录,布局不合理等),地震目录中的经纬度、精度、位号、深度、定位台数等应为空,发震时刻和震级取单台测定结果或2个台的平均值,参考地名为最近台台站名和S-P值,如“红山台(s-p3.5s)”。

地震编目的快报和正式报数据要通过“统一编目系统”提交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的数据库服务器。

服务器地址:10.5.202.21。

快报目录:每日12时前报送前一日0时至24时的天然地震事件目录和观测报告;震相数据可以只包含部分台站数据。

如果无地震,需要在12时前登录10.5.202.22进行无数登记。

用户名:台网代码(大写)+省代号(如北京为BJ11),密码:bm1234。

首次登录后要修改密码。

正式目录:每周日上午12时以前报送上周一零时到上周日24时的正式地震目录和观测报告,正式观测报告中应包含所有能识别的震相。

如果无地震,需要在周日上午12时前登录10.5.202.22进行无数登记。

省内发生M5.0-M5.9级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ML3.0以上地震;M6.0-M6.9级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ML4.0以上地震;M7.0级以上地震,快报目录和正式目录可以只包含该序列ML5.0以上地震。

正式目录可以覆盖快报目录,但每个台网对同一个地震事件不允许有2条目录同时存在。

以周为单元打印纸介质的地震观测报告,签字盖章后寄送一份到中国地震台网中心存档,要求每4周寄送一次,在第4周编报结束后10日内寄出。

打印格式见附件1。

第十三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收集有人值守的国家测震台站和省级台网中心处理的地震目录和观测报告,进行全国统一编目, 产出全国快报目录、全国正式目录和观测报告并提供数据服务,对两省以上交界处的地震要保证目录和观测报告的唯一性。

快报目录:每日24时前向国家地震台站和省级台网中心分发前日0时至24时的全国地震快报目录。

正式目录:每周编辑国内及全球地震目录和观测报告,并于第3周的周日24时前向各省级台网中心反馈正式观测报告及地震目录。

服务方式:WEB下载,服务器地址:10.5.202.22。

每个台网2个帐号,分别是:用户名:台网代码(大写)+省代号,密码:bm1234,该帐号具有缺数上报等权限,限于编目人员使用;用户名:台网代码(大写)+省代号+01,密码:123456,该帐号只有查询下载权限,可供分析预报等人员使用;如北京局2个帐号为BJ11和BJ1101。

首次登录后要修改密码。

五、数据归档第十四条省级台网中心负责定时归档本台网所属台站的连续波形数据和标定波形数据,连续波形按台站每24小时归档为台站卷SEED文件,文件命名为:.STA.SEED,其中YYYYMMDD为年月日,NET为台网代码,STA为台站代码,SEED 为固定扩展名。

标定波形数据按标定台站归档为台站卷SEED文件,其中脉冲标定波形文件命名为:.STA.P_CALI.SEED,其中YYYYMMDDHHMMSS为年月日时分秒,表示标定波形开始时间,P_CALI 表示脉冲标定(pulse calibration);正弦波标定波形文件命名为:.STA.S_CALI.SEED,S_CALI 表示正弦波标定(sine calibration)。

归档方式可以选择刻录DVD盘、CD盘或其它。

第十五条省级台网中心负责截取地震编目编报范围内所有地震的事件波形数据,事件波形数据必须包含完整的地震事件及初至前1分钟的背景噪声数据。

事件波形数据按事件归档为多台的事件台网卷SEED文件。

第十六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负责定时归档所有国家测震台站的连续波形数据,按台站每24小时归档为台站卷SEED文件,归档方式可以选择刻录DVD盘、CD盘或其它。

第十七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负责截取国内ML≥4.0及全球Ms≥5.5地震国家测震台网和区域测震台网的事件波形数据,按事件归档为多台的事件台网卷SEED文件。

六、观测月报和年报第十八条省级测震台网中心每月15日前编写完成上月的“省级测震台网观测月报”(提纲见附件2),并报送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报送方式:FTP,服务器地址:10.5.202.29,上传到自建目录“月报年报”下。

文件格式:WORD。

文件命名方式:××省(市、自治区)测震台网××××年××月观测月报。

第十九条省级测震台网中心每年4月15日前编写完成上年的“省级测震台网观测年报”(提纲见附件2),并报送到国家测震台网中心。

报送方式:同上条。

文件格式:WORD。

文件命名方式:××省(市、自治区)测震台网××××年观测年报。

第二十条国家测震台网中心每月30日前编写完成上月的“全国测震台网观测月报”,每年5月30日前编写完成上年的“全国测震台网观测年报”。

观测月报和观测年报面向管理部门、各省级测震台网和有人值守国家测震台站提供共享服务。

七、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中国地震局监测预报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地震观测报告打印格式打印出版的地震观测报告由封面、编报说明、台站参数表、地震目录和震相数据等五部分装订组成。

封面应包括以下内容:标题(ХХ测震台网地震观测报告)、编报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以及签发时间等,并有编辑人员、编报技术负责人、处室领导的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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