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参考)一、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群团、会议会务、文秘、档案、值班接待、信访、车辆管理、行政后勤、精神文明、对外事务、劳动及劳动监察、人事、人民武装、区内党的建设以及工作督查等项工作;(二)负责招商引资、投资管理、项目审批和管理、、统计、工商管理、内外经济贸易、经济协作、技术监督、企业发展研究与管理等项工作;(三)负责土地、规划、建设、环保、房地产管理、土地城建执法监察、市容管理、文明创建、工程监理等项工作;(四)贯彻落实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决策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开发区财政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执行财政预算,编制年度决算,对开发区财力进行综合平衡;负责区内财政收入、财政支出的核算、管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区内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的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的拨发、调度和使用、区内财政收入、综合规费、契税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资金、城建维护资金及其他建设性资金、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三产引导资金、农林、农机、水利资金及各项基金的筹集、调度、支出、核算管理;(五)负责开发区的会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各项会计法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负责区内会计事务所、会计档案管理类工作,负责区内财政票据管理工作、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六)依法管理开发区的财政和税务,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统一管理,负责税收管理宣传工作,按照开发区水费优惠政策,负责审查税收返还奖励事项;负责制定开发区有关投资促进政策、开发区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区的投融资工作、投资公司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财务管理,贯彻执行和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监督审核部门的财务和预决算,负责区内财政法制工作,实施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开发区各项财务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七)负责开发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入的管理使用(包括协议、招标、挂牌、拍卖等收入直接缴入开发区土地专户),协同国土部门负责开发区的土地储备,实行单独核算,封闭运行;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保证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引进项目承诺的优惠政策;负责开发区事业单位的资产运作和财务管理工作;(八)负责公共事业和计划生育、民政、科教文卫体事业管理、中介结构管理和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管理、拆迁安置、施工环境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消防、经济发展环境等项工作。
县域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域资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域内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
第三条县域资金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三)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四条县域资金预算管理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预算: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资金需求,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经单位内部审核后报送财政部门;(二)审核预算:财政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预算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三)批复预算:财政部门对审核通过的预算进行批复,下达预算指标;(四)执行预算:各部门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第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并确保调整后的预算符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资金收支管理第六条县域资金收支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七条收入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确保收入合法合规;(二)建立健全收入核算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三)及时足额上缴收入,不得截留、挪用或隐瞒收入。
第八条支出管理:(一)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二)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合理使用资金;(三)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规;(四)加强支出监督,防止浪费和违规支出。
第四章资金核算与监督第九条县域资金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原则:确保资金核算的及时性,不得拖延;(二)准确性原则:确保资金核算的准确性,不得出现差错;(三)完整性原则:确保资金核算的完整性,不得遗漏。
县委办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委办公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委办公室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执行、决算以及资金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合规操作;(二)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四条县委办公室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编制预算草案;(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三)经办公室领导集体研究;(四)提交县委审批。
第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擅自调整预算项目或资金。
第六条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及时编制决算报告,提交县委审批。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七条县委办公室财务收支应实行统一管理,所有收支活动均需通过财务部门进行。
第八条收入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入政策,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二)及时、准确记录收入,做到收支两条线;(三)收入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挪用、截留。
第九条支出管理:(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支出政策,确保支出合理、合规;(二)支出审批应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程序进行;(三)加强支出管理,防止浪费和违规支出。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县委办公室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二)收支平衡,不得透支;(三)加强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资金收支活动应实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县委办公室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县委办公室应接受上级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六章奖惩第十四条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经开区财务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坚持适度超前、科学负债;坚持企业化运作、公司化管理,为开发区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1.机关、政府性公司、区镇所属各部门、村居均应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加强财政财务管理。
2.全区财政财务工作分别按照财政和公司两条线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
3.开发区财政分局负责辖区范围内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负责会计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和财政监督等工作。
同时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收入管理1.区镇核算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体制结算收入、上级专项拨款收入、各类补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返还收入、捐赠捐资收入等。
2.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规定,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范围、标准收费,加强各项收入征管。
不得擅自减收、免收,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不得乱收费。
3.各单位各部门取得的收入(含往来资金),必须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严禁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拖欠不缴,严禁公款私存,严禁私设小金第 2 页共 10 页库,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4.所有收入取得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省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收据》、《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财政部门明确专人管理票据。
经领人员需严格纪律、明确责任、妥善保管,严禁外借、代开,严禁不开票或使用非财政票据取得收入,对票据使用出现的问题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及负责人责任。
三、支出管理(一)原始凭证1.各项支出业务的发生,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
2.发票或收据要素内容应完整准确,并加盖收款单位章戳。
3.因故遗失或不能取得原始凭证,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原因,相关人员证实,完善有关手续经批准后作支出凭证。
(二)相关支出要求1.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管理①机关所有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实行统一购置,凡在政府采购目录中明确规定的一律通过政府采购程序购置,其他办公用品由财政会同办公室联合采购。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范文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的会计法规,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制定职责分明的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包括:财务机构内部岗位设置及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单位,必须设置财务管理员岗位)。
重点应当明确单位领导对财务机构的领导职责权限;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出纳人员的职责权限;其他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并在财务机构内部建立必要的内部牵制制度会计回避制度: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和票据;出纳人员应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单位的会计或者出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的近亲不得在本单位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人员的近亲属不得在同一会计机构担任会计工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因执行公务发生的财务收支,本人不得审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之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明确现金开支范围。
2、根据单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确库存现金(或备用金)限额的管理办法。
3、明确各项现金收入账时间,制定控制坐支现金行为的管理办法。
4、建立库存现金的盘存制度,保证账实相符,并对可能发生的现金长短款的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银行存款开户、使用以及销户的管理办法。
对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签发空头支票及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项的处理办法应当明确。
2、明确核对银行账务的管理办法。
(三)、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1、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

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设了经济开发区以吸引更多的外资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然而,由于经济开发区的特殊地位和多元化的经济活动,其财务管理和核算方式与普通地区存在较大差异,需要建立起相应的独立核算制度。
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的存在意义经济开发区是一个繁荣而多元的经济区域,拥有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产业,如高新技术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传统产业等,这些企业之间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都有很大差异,如果与周围地区的经济活动混在一起,将难以对其进行精准核算和评估,因此需要建立起独立核算制度。
另外,经济开发区还存在许多涉及国内外投资、融资等方面的复杂问题,如果不建立独立核算制度,就难以为其准确规划和管理财务,更会导致对外投资或融资时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影响经济开发区的形象和吸引力。
因此,建立独立核算制度对经济开发区的财务管理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的特点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的建立必须充分考虑经济开发区的特点,下面简要介绍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的特点:独立性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与周围地区的财务管理相互独立,不受普通地区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限制和干扰。
细分性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对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产业进行精准细分,以便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和评估。
适应性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需要能够适应不同类型的投资和融资,涉及不同的法律和金融规定,例如外资投资、货币管理等。
保密性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需要确保财务信息的保密性,以防止信息泄露或被不良竞争对手利用。
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的核算内容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需要覆盖各种不同类型的企业和产业,包括国际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等,具体的核算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是经济开发区独立核算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它反映了经济开发区在一定期间内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等方面的情况。
利润表利润表反映了经济开发区在一定期间内的收入、费用和利润情况,有助于评估经济开发区的盈利能力和缺陷之处。
经济开发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开发区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各类经济组织。
第三条开发区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开发区经济活动;(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公开性原则:财务信息公开透明。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开发区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区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会计科、审计科、资金管理科等职能科室。
第五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承认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四)具备一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实践经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开发区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款专用、定期审计的原则。
第七条开发区资金来源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企业上缴利润;(三)项目收入;(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八条开发区资金支出范围:(一)行政事业性支出;(二)基本建设支出;(三)项目支出;(四)其他合法支出。
第九条开发区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执行,严禁挪用、截留、坐支资金。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开发区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开发区财务报告包括:(一)年度财务报告;(二)月度财务报告;(三)专项财务报告。
第十二条开发区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开发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审计**第十三条开发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风险防范。
第十四条开发区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报开发区主要领导审批。
专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专委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专委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专委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费用报销、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专委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遵从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2. 诚信原则:坚持诚信为本,公平公正,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3. 效率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4.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专委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2.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3. 管理专委会财务收支;4. 监督检查财务活动;5. 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6. 其他与财务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负责日常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持证上岗。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专委会年度预算由财务管理部门编制,经专委会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政策和专委会发展规划;2. 体现节约原则,合理分配资源;3. 预算内容完整、合理、准确。
第八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专委会领导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专委会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收入管理:1. 收入来源应合法合规,确保收入真实、准确;2. 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3. 定期对收入进行核对,确保收入账实相符。
第十一条支出管理:1. 支出应遵循合法性、合规性原则,符合专委会业务需求;2. 支出审批流程应规范,确保资金使用合理;3. 支出凭证应齐全、真实,便于审计。
第五章费用报销管理第十二条费用报销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政策和专委会规定;2. 事实清楚,手续完备;3. 金额准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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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行为,理顺关系,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开发区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收入管理(一)各项收入应全额纳入单位财务集中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并按照“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的有关执行,不得以支抵收,坐支收入。
(二)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范围内,充分利用单位资源,税收合法组织收入,严格截留,转移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设账外账,严禁公款私用。
(三)组织收入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范围进行,禁止乱收费。
(四)严格执行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各种发票,收款票据管理。
(五)管委会土地出让金和城建配套费返还,应按规定用于园区内土地征用及报批和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不能转移用途。
(六)各科室在签订收入合同后,应及时送财务科备案。
并按合同规定金额时间执行,先收款后开票。
当月28号之前,收入业务科室将所开发票报送到财务科。
对于不执行合同不收,到期不签订合同,责任由该业务科室自负。
(七)各项收入(如代付的水电费、填方款、围墙款、保洁费、租赁费等等)业务科室负责催收。
二、支出管理(一)办公费所有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买,个人不报销办公用品发票。
车辆维修,车辆保养,按程序报综合办领导审批,由办公室派人和专职司机参与,定点维修,大修可能超过规定预算的,报主任会议批准。
(二)差旅费按xx县财政局关于xx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出差人员须填写《出差审批单》经领导批准同意方可出差,并报综合办备案,3天以内(含三天)出差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3天以上的出差由分管人事领导批准。
管委会副主任出差由主任(书记)批准。
(三)接待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按县有关规定执行。
接待费支出必须限于公务接待,严禁非公务接待或假公济私的接待费报销,接待工作一律由综合办归口管理。
1.所有接待先由接待科室与综合办联系,由经办人填报,由管委会分管人事领导签字,再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000元以上的接待还需报管委会主任审批。
2.重要接待事先由综合办向领导报告后,由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接待方案,综合办负责实施。
3.因特殊情况,事先未审批的,接待后3个工作日内要补填审批单,并由接待人说明理由,经综合办审核后呈交分管人事领导审批。
否则,财务部门一律不准报销。
4.对确需跨县市接待的,事先需经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
5.接待费不准签单,实行一次一结。
培训费为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在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参加在职学习培训应以能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为前提。
(1)上级组织部门或园区管委会组织的选送干部的学习培训,费用报销按财政规定的培训标准执行。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费用,需事先经领导批准方可报销;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等费用由个人自行负担。
(四)宣传费1.宣传工作(包括广告宣传、宣传册制作、节日庆典活动、网站等)由综合办归口管理,大型招商选资活动由招商局实施。
2.重要宣传活动由综合办向分管领导报告后,由主任会议确定宣传方案。
3.日常宣传活动由综合办提请分管宣传的领导确认后实施。
4.相关科室如须进行业务宣传,由科室负责人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并报综合办备案。
5.宣传费用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结算。
(五)工程相关费用1.工程相关费用(如:监理费、勘察设计费、测量放样费、审计预结算费、审标费等)支付,需事先签订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规定付款。
2.土地报批等费用支付需附结算清单。
(六)工程款1.工程开工后,工程责任科室须及时将相关文本(合同、招投标文本、中标通知书等)报财务室备案;如在首次付款前未提交相关资料备案,一律不予支付或退还相关工程款项。
2.工程款项的支付须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法律法规及合同文本执行;3.具体款项的支付:⑴工程进度款支付由工程现场负责人审核承包单位上报的工程支付票据及相关材料,严格核对实际工程量,确定建设工程价款数额,按相关规定可以支付工程款后,由业务经办人填报工程款项支付审批单并签署意见,再报业务科科长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并经财务审核通过,再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⑵工程结算总金额20万元以上的,最后一期工程款支付需提供经中介机构审定后的工程结算书并由招投标中心签字确认工程结算书已报财政相关科室备案后,方可付款;⑶工程质保金支付由业务经办人填报工程保修金结算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再报业务科科长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并经财务审核通过,再报财务分管领导审批。
4.造价变动:材料价格涨跌、政策处理等引起的工程造价变动及设计变更引起的单项造价增减按《xx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暂行办法》(仙政发…2007‟153号),经班子会议研究确认后予以实施,变动部分款项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造价咨询部门审核一并结算;单项造价增减幅度在10%以内的设计变更事项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予以实施。
(七)其他款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等相关支出需事前签订合同(协议),按合同(协议)规定支付;涉及款项支出的其他事项,均须事前提请班子会议研究后方可支出。
三、资金管理(一)个人一律不准借用公款私用。
因工作需要须向财务借用公款时,要填写借据并注明用途,经办、局主要领导审核再由管委会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借用。
借款人要及时结清借款。
各办、局不得向外借款。
(二)管委会及其办局与业务单位及个人发生的往来款项,应严格控制及时办理结算,年终全部清理。
除不能办理结算的款项外,不得跨年挂帐。
四、资产管理(一)流动资产管理要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应收、应付、暂存、暂付等往来款项的内部管理制度。
对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银行存款要定期核对,做到帐证、帐帐、帐表相符,定期对帐。
(二)固定资产管理,要健全固定资产帐,做到帐、卡、物一致。
办公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实行定位、定人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对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要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其变价收入和有偿转让收入纳入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收入管理。
(三)需购臵固定资产时,须经管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后方可购买。
如果属控购商品或是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新购的固定资产应报财产专管员登记签字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注意事项1.在资金结算中,不得使用现金支付,需转帐支付;对于有经营收入性质的支付款项,金额在100元以上要求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不得使用收据。
2.由于月底帐务处理工作需要,每个月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原则上不予业务报销;发票一般不能跨年度报销(12月20日后取得的发票可在下年度报销),如有特殊情况当年不能及时报销的,须经分管财务领导签字,方可在下年度报销。
3.报销会议费,须附会议经费预算审批意见、会议签到名册及具体费用清单;报销接待费,须附“公务接待审批单”及“酒店签单”。
签单和结帐至少有两人经手,审批单上写明接待时间、地点、对象、人数、事由等项目。
4.报销汽车修理费、汽车燃料费、车辆过路费等其他费用,须附详细清单及事由;汽车保险参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报销差旅费,须附“出差审批单”及详细消费清单,住宿费发票要注明:付款单位名称、结帐时间、住宿天数、人数、房间数等信息。
6.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须按政府采购程序办理有关业务,发票及时交给财务部门。
7.评审费和会议补贴只限于参加会议的专家,单位内部人员不得领取。
8.施工企业在开发区从事建筑安装等工程业务,每笔工程款都要求开具税务发票,支付工程款时,须附工程合同书、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注明:监理意见、工程管理人员意见等);支付村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工程款项,要求开具税务发票,须注明审核意见;支付政策处理中征地款、补偿款时,须附征地合同或协议书发票等材料。
9.任何报销发票上的付款内容要与实际项目内容一致,收款人与发票的收款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必须一致。
报销实行“一站式服务”,由经办人员送业务科室科室长及分管领导签字,财务核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10.工程责任科室要及时收集、保存工程项目相关材料,并建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等台帐;要及时清理各种往来款项,对于预支付的款项,要及时办理结算。
11.各科室加班夜餐费补贴,以科室为单位,每月汇总结算一次。
六、审签人责任(一)经办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出内容,在报销单据上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直接责任。
(二)科室长对本科室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承担科室领导责任。
(三)科室分管领导对本线条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出的结果,承担线条领导责任。
(四)财务人员负责审核支出票据的合规性、合法性、报销手续的完整性,对报销单据的真实性不作审核。
(五)财务分管领导根据预算和资金调度情况,对资金的支出提出支付计划和意见,负责复核财务人员的审核内容,对资金支出的结果负财务分管领导责任。
七、财经纪律(一)单位职工要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按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办事,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二)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得擅自报销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发票;不得报销白条和非正规发票;不得户外开户、帐外设帐、公款私存、挪用公款。
八、财务人员工作职责(一)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财务制度,财务章和法人章必须分开管理,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会计管账、出纳管钱,钱账分离。
(二)出纳人员要认真做好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定期与开户银行(资金部)对帐,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三)会计人员应切实搞好会计核算、财务分析工作,按月编制会计报表,准确及时向主任和分管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报送会计报表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四)要建立财务报告制度,每月应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向主任报告,每半年向主任办公会议报告,每年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
以上管理办法,请全体管委会干部共同遵守。
凡不符合财务制度、审批手续不全的各种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业务,须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