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汕头大学双语全英教学课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汕头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教务处

汕头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汕大发[2007]78号第一章总纲第一条课程考核是督促学生努力学习,检查教师教学效果,教师改进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课程考核工作,促进课程考核改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课程的考核工作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制定有关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
各教学单位的课程考核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根据学校和本教学单位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三条课程考核工作包括:确定考核方式、命题及审批、试卷的印制、监考、试卷批改、成绩评定及登记、考试分析及总结、试卷装订保存及管理、考试过程中的纪律检查等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校内的课程考核,校外机构组织的考试,执行考试主办机构的规定。
第二章考核方式第五条凡纳入课程计划的课程(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都要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
第六条考核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答辩、实际操作、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报告、作品等方式,或几种方式相结合。
课程考核方式的选择,应符合课程的特点。
所有课程的考核方式,都须经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并送教务处备案。
专业必修课原则上采用闭卷笔试,采用闭卷笔试之外的考核方式,须说明理由,报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
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课程设计、实习等环节可采用评阅、答辩、考查等方式考核。
第七条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应在学校安排的考试周内进行考试;提前结束的课程,由教学单位提出考试时间,报教务处安排。
考试不可占用课内教学时间。
第三章命题第八条课程考核命题在教学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由任课教师命题或教学单位负责人指定一个命题小组命题,试题经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付印和用于考试。
期末考试应有A、B两套试卷,其题量和难度应基本相同,每套试题须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由教学单位负责人指定其中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备用,由所在单位教务员封存。
第九条考核应依据课程大纲的要求进行命题。
注重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给学生留有一定的创新发挥余地。
大学双语教学管理规定

大学双语教学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高[2001]4号)有关加强英语教学的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战略目标,为加快推进双语教学改革工作,培养一批与国际接轨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经研究,学校决定在现有双语教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双语教学工作,具体措施如下:一、成立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双语教学工作的监督指导,学校决定成立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教学领导、教务处领导和人事处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担任。
二、明确双语教学工作要求自2004年起每年在全校范围内新增若干个专业的双语教学试点班,到2015年全校开办双语教学试点班的专业要达到10个以上。
非双语试点班专业在制订培养计划时要逐步加大双语教学课程比例,每个专业至少要有3门以上课程采用双语授课。
高新技术领域的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类专业,以及为适应我国加入WTO后需要的金融、法律类专业应先行一步,积极开展对双语教学的教改工作,自2005级起,上述专业的本科综合培养计划中双语教学课程比例,即开设双语教学的课程数占相关专业开设课程总门数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
从2005级开始,全校所有专业取消专业英语课程。
三、加大对双语教学工作支持力度1.学校在教研立项、教学优秀奖、职称评聘等方面优先考虑双语授课教师。
2.专门设立双语教学研究基金,支持各学院和教师积极参与双语教学试点班及双语课程改革研究。
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较好的双语教学课程,可申请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将纳入学校重点支持的教改教研项目。
3.提高担任双语授课课程教师的课时补贴,双语授课课程教师的课时补贴按双学位班计算;担任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教师在计算课时补贴时系数取6 。
3.双语教学课程根据授课质量和效果,在计算工作量时改革教学手段系数k3的取值范围为0.6—1.2 。
关于划拨2009年中山大学校级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经费的通知

教务〔2009〕103号关于划拨2009年中山大学
校级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进我校双语教学工作的开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划拨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资助2009年度30门校级双语教学课程建设。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启动,请各项目负责人尽快填写《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承诺书》(见附件2,下载路径为:教务处主页——教学研究——双语教学——表格下载)于10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医科请交医学教务处)。
教务处联系人:冯伶萍、陈慧,联系电话:39332221,办公地址:东校区行政楼A206,邮箱地址:jwcjyk@。
医学教务处联系人:周花、王淑珍,联系电话:87333564、87331242,办公地址:北校区行政楼,电子邮箱: zhouhua@ ,wangshzh@。
希望各项目组按学校文件精神及承诺书条款尽早启动工作,院系应积极支持项目建设,确保双语教学质量,推进我校本科教
育的国际化发展。
附件:
1.中山大学2009年校级双语教学课程划拨建设经费一览表2.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承诺书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学校双语教学△通知
中山大学教务处2009年10月13日印发
责任校对:冯伶萍
附件1
中山大学2009年校级双语教学课程划拨建设经费一览表。
外国留学生招收及管理工作有关规定

外国留学生招收及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年月29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规范我校接收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特对年制定的“汕头大学外国留学生招收及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经过修订的规定自年月日起试行.一、外国留学生的类型外国留学生是指经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持外国护照的学生。
我校招收的外国留学生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硕士生、本科生、高级进修生、普通进修生、语言生和短期培训生。
(一)硕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考核录取的攻读硕士学位的外国学生;(二)本科生:经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达到学校录取要求的外国学生。
春、秋两季录取(包括经学校批准采取承认学分的方式,由国内、外其它院校转来的外国留学生)。
(二)高级进修生:进修研究生课程的外国学生以及进行研究工作的访问学生;(四)普通进修生:进修本科各专业课程的外国学生;(五)语言生:在我校汉语培训中心学习汉语的外国学生;(六)短期培训生:由教学单位承办的、以某一专业为主题的、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培训班的外国学生。
二、外国留学生的入学条件(一)硕士生、具有学士学位(或大学毕业)以及同等学力;、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初等级及以上;申请学习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医和中药类专业的须达到中等级及以上;、两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者)的推荐;、通过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考试。
(二)本科生、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当于中学六年级文化水平)文化程度;、汉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初等级及以上;申请学习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医和中药类专业的须达到中等级及以上( 经马来西亚董教总审核推荐的学生可免试);、申请时无“"成绩者可参加我校汉语培训中心的测试且成绩合格。
(三)高级进修生、具有学士学位(或大学毕业)以及同等学力;、申请时无“”成绩者可参加我校汉语培训中心的测试且成绩合格;、两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者)的推荐;(四)普通进修生、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当于中学六年级文化水平)文化程度;、申请时无“”成绩者可参加我校汉语培训中心的测试且成绩合格. (五)语言生年龄在周岁以上且具有中学或以上文化程度;(六)短期培训班学生由有关院系提出申请并获得校长批准.三、外国留学生的招收程序(一)各类外国留学生的招收、各类外国留学生的求学信件由国际交流合作处统一处理。
上海海关学院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海关学院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及《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上海海关学院国际化办学进程,促进和形成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合理、教学水平高的全英语教学课程,发挥优秀全英语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适应海关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
依据《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规划第二条学校将分期分批、有侧重的实施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的建设。
第三条教务处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课程教学现状,与院系(部)进行协商;院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相关专业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计划。
第四条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计划经校学术委员会有关人员讨论或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评审、审议通过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每一轮次的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计划每三年制订或修订一次。
第三章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第六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目标是:通过建设,促进和形成一批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合理、教学水平高的全英语教学课程,发挥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第七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的内容包括: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师资的培训与培养、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讲学、优秀全英语教学课件的制作、全英语教学经验研讨等。
同时,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相关教学资源,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一)全英文教学课件建设。
全英文教学课程应根据课程教学要求,编制全英文课程教学课件,课件的制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与课程教学组织实施相一致。
(二)全英文在线课程建设。
在建设周期内,要同步完成线上课程教学的建设,鼓励实现视频课程的上线和共享。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深化教学改革,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省教育厅《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条学校要紧紧围绕为国家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应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勤奋学习,锐意创新,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成为适应21世纪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类专门人才。
入学与注册第四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和插班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的日期到校报到,办理人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注册后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徇私舞弊者,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新生进行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到健康者,本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应回原居住地治疗,其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生的待遇。
两周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不再保留入学的资格,按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持县级以上医院最近半个月内本人体格检查“已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向学校申请入学,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必须按通知在规定日期到有关部门办理缴费等手续,然后凭缴费凭据和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
温州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管理暂行办法

温州商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双语教学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确保双语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1.关于双语教学课程双语教学课程指在教材、授课、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中同时使用汉语和外语(主要是英语,以下称“英语”)并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开展课堂教学的课程。
双语教学课程的开设范围为我校所有专业培养方案所列的课程,但语言类专业使用本专业语言教学的课程、公共英语课程和专业英语课程不列入双语教学范围。
根据我校具体情况,每个专业至少应设置2—4门双语教学课程。
鼓励基础性、综合性强的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全部采用双语教学。
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不能降低对课程内容的掌握要求。
因此,为确保课程的教学质量,充分考虑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和使用英语学习专业知识的能力,采用双语教学的课程一般应安排在学生修读完“大学英语(三)”课程之后。
2.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形式根据专业性质、课程性质与师生的英语表达能力,双语教学课程分两种教学形式:⑴全英语教学:指所有的教学环节全部使用英语,即教材、课件、板书、授课、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答卷均采用英语为教学语言的课程。
⑵部分英语教学:在教材、板书采用英语的基础上,其他各教学环节根据师生的英语能力部分使用英语为教学语言的课程。
3.双语教学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⑴全英语教学课程: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含国外原版教材影印版),全部内容用英语授课和板书,学生用英语完成作业或实验报告等,试卷和答卷均采用英文。
⑵部分英语教学: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含国外原版教材影印版),课件和板书全部使用英语,鼓励课堂教学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英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总课时的一定比例;学生用英语完成的课外作业占一定比例;鼓励考试试卷以英语命题和用英语答题。
汕头大学本科课程设置和开设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汕头大学体育教学

汕头大学本科课程设置和开设管理办法(第二次修订)设置适当的课程、高质量地开设课程,是实现学校本科教学目标的基本途径。
为规范各教学单位的课程设置,保障开设课程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计划的制定和修订1.课程计划是规定各专业课程设置的基本文件,是各专业学生毕业审查的基本依据。
2.课程计划由各专业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标准以及学校和学院教学改革的目标自行制定。
各学院院长、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负责课程计划的制定工作,各学院教学委员会、行业企业代表、各专业教研组应参与研究课程计划制定中的相关问题。
在制定课程计划过程中,应与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充分沟通。
3.各专业的课程计划应体现本学科知识的新进展,符合本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反映学科知识不断分化和综合的发展趋势以及新知识不断出现的特点,重视不同学科之间的交叉和渗透。
4.各专业在制定课程计划之前,应做好充分的社会需求调查,密切关注社会需求的变化。
5.各专业的课程计划应符合人才成长的规律,为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和个人发展提供牢固的基础知识,扩展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课程计划应关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提供广阔的空间。
6.各专业课程计划应跟随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和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趋势,吸收高等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和国内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
各专业课程计划也应符合我校学分制的基本理念和要求。
7.各专业在完成课程计划初稿后,应广泛咨询专家和行业代表的意见。
8.各专业课程计划经系主任(或专业主任)和院长签署后报教学管理服务中心,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9.为了维护课程计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课程计划调整需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由系主任(或专业主任)和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学管理服务中心同意。
二、开课计划的制定1.各教学单位制定开课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和各专业课程计划执行;应考虑学生学业修读的需求,确保开设足够的课程和学位供学生选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