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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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上一些重大事项的发生对社会稳定已产生重大影响。

例如,疫情爆发、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会对社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

为了保障社会稳定,需要对这些重大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二、概述本方案旨在实现对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理,包括了风险评估的流程、管理措施和应急响应措施等。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可以及时发现、识别重大事项对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为政府制定应对计划提供依据,早期应对社会稳定风险,减轻风险对社会的不利影响。

三、流程1.识别重大事项:政府要成立专门的识别小组,对社会上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筛选,确定重点关注的事项。

2.收集信息:政府要成立专门的信息收集小组,负责搜集有关识别的重大事项的信息。

3.风险评估:政府应根据收集的信息,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这个过程需要依赖专业的评估机构,通过科学的评估,评估重大事项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的潜在风险。

4.风险管理:基于风险评估结果,政府应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制定应对计划、建立监测机制等,及时发现风险变化,采取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5.应急响应:在重大事项发生风险时,政府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措施保障社会稳定。

四、管理措施1.建立专门机构:政府应专门成立管理机构,负责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

2.加强监督:政府应建立监督机制,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和督促。

3.提高公众意识:政府应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提高公众对重大事项的认知和风险意识,鼓励公众参与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理工作。

五、应急响应措施1.应急预案:政府应建立应急预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应对措施和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应对能力。

2.严密监测:政府要建立监测机制,及时了解风险变化,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准备。

3.多方合作: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管理涉及到多个部门和群体,政府应加强协调和合作,形成协同应对的能力。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随着社会的发展,重大事项对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为了防范和化解重大事项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加强政府对重大事项的监测和评估已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

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一项有效手段。

这一机制可以通过对重大事项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减少政策失误,防范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这一机制还可以有效地促进社会公众对重大事项的理解和认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内容1.重大事项的监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需要对重大事项进行监测。

通过对重大事项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和掌握重大事项的动态变化,为后续的风险评估提供准确的数据。

2.重大事项的分类根据重大事项的性质、影响范围、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重大事项进行分类,并确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重大事项的分类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3.重大事项的评估通过对重大事项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带来的社会稳定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

评估结果将为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对重大事项的应对措施进行优化和调整。

4.应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针对不同的重大事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严格落实。

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包括公开透明、沟通协商、加强安保等措施,争取最好的社会预期效果。

5.社会公众的参与和反馈社会公众对重大事项的意见和反馈非常重要,政府应该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协商,听取各方不同的意见,保证政策的合理性和公信力。

同时,政府也应该及时公布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结果,使社会公众更加理解和认同政府的决策。

三、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步骤1.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框架和规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机制的顺利实施。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城郊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为了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保障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临夏市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城郊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做出决策、制定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建设工程项目、举办重大活动等事项实施前,对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进行先期调查、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存在的风险,保证事项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坚持事项未经评估不得审批,评估出的风险未得化解不得实施。

(三)必须充分听取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四条事项主管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的责任主体,对社会稳定负直接责任。

要将社会稳定纳入管理之中,切实控制发生社会稳定问题。

第五条镇党委、镇政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实施的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辖区内发生稳定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或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评估领域第六条根据中央、省、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以下方面实施项目建设时,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一、引言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具有可持续发展和良好治理的重要指标。

然而,随着社会变革的加速和多元化,社会稳定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制定和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办法。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是识别并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因素,以及这些风险因素可能带来的潜在问题。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旨在为政府和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决策支持,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以维护社会稳定。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1. 数据收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收集包括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等方面的各种数据。

收集的数据应准确、全面,并具备时效性。

2. 风险识别:基于收集到的数据,进行风险识别,明确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范围和可能性。

风险识别需要考虑历史数据、专家意见以及社会大众的反馈。

3. 风险评估:对已识别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和潜在问题,确定其优先级和危险程度。

风险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的指标,以量化评估结果。

4. 定量评价:基于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定量评价,量化风险因素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

定量评价需要建立合适的评估指标和模型,以提供具有较高可信度的评估结果。

5. 风险预警:将评估结果转化为风险预警信息,及时警示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

风险预警需要及时、准确,以便防范和应对风险带来的影响。

6. 决策支持:最终的评估结果应提供给政府和其他决策机构,为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治理措施提供支持。

决策支持需要将评估结果与实际政策制定相结合,确保其能够真正发挥作用。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1. 多学科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多学科的参与,包括社会学、经济学、统计学、环境科学等。

各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将有助于评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 科学方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需要遵循科学的方法和严谨的流程。

评估过程中应注意数据的可靠性和分析的客观性,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事项,是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制定和实施的,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定、重大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型活动等事项。

第三条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制定和实施重大事项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科学系统、客观公正的预测、分析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作出风险评估结论。

第四条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坚持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作为出台重大事项决策的基本准则,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科学评估,统筹兼顾。

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对重大决策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确保决策的依法贯彻执行和顺利推进。

(三)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做到应评估全评估、不评估不决策。

(四)民主决策,依法行政。

建立健全充分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重大决策机制和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决策程序,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二章评估责任主体第五条集团党委负责组织、领导集团公司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一)决策的提出部门;(二)改革的牵头部门;(三)政策的起草部门;(四)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五)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六)其他有关部门。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8〕3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8〕3号

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南充市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已经六届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19日南充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等规定,结合南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对重大行政决策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分析、预测和防范,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作出风险评估结论,制定预防化解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的行为。

第四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法、公开公正、权责统一和统筹兼顾原则,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相关决策主体、评估主体、实施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决策主体。

(二)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评估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社会稳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则是对社会稳定状况进行科学评估和预测的重要手段。

随着社会变革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风险,如经济波动、社会矛盾、自然灾害等,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二、评估目标1. 确定评估范围:明确评估的地域范围和评估对象,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政治稳定情况、民生状况等。

2. 识别风险因素:全面梳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风险因素,包括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等。

3. 评估风险程度:对各项风险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和可能引发的后果。

4. 提出应对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确保社会稳定的持续发展。

三、评估方法1. 综合分析法:结合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全面了解社会稳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评估提供客观依据。

2. 专家评估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评估,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模型预测法:运用数学模型和统计方法,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预测,为风险防范提供科学依据。

四、实施步骤1. 制定评估计划:明确评估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2. 调研数据收集:开展实地调研和数据收集工作,获取社会稳定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

3. 风险评估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识别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和潜在问题。

4. 制定应对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五、评估成果1. 评估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全面总结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应对措施。

2. 决策参考:评估报告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为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决策支持。

3. 宣传推广:通过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六、总结建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浮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

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泛博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2、是否会引起大规模集体上访或者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

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一)成立暂时评估组织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暂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殊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要及时采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泛博泛博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预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商议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局暂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者不实施的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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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为了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保障和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临夏市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城郊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做出决策、制定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建设工程项目、举办重大活动等事项实施前,对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进行先期调查、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化解存在的风险,保证事项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正确把握和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等机制建设,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为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的各项惠民政策,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坚持事项未经评估不得审批,评估出的风险未得化解不得实施。

(三)必须充分听取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评估工作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四条事项主管部门是社会稳定风险的责任主体,对社会稳定负直接责任。

要将社会稳定纳入管理之中,切实控制发生社会稳定问题。

第五条镇党委、镇政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实施的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辖区内发生稳定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或向上级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评估领域
第六条根据中央、省、州、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
际,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以下方面实施项目建设时,必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

(一)“三农”问题。

农村土地、林地经营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用、补偿和人员安置,村社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筹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利益的政策性收费等;
(二)城市发展和管理。

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廉租房规划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针对居民的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三)资源开发、重点项目建设。

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住房、能源、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
(四)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重大调整,以及实施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措施等;
(五)机构改革。

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六)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
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七)民族宗教工作。

出台民族宗教管理方面的规定颁发、举行重大宗教活动等;
(八)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

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政策、项目建设、改革、价格调整和行政性收费等。

第四章评估内容
第七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一)合法性评估。

事项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经过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
(二)合理性评估。

事项是否符合本地区、本系统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考虑到地区间平衡性、社会稳定性、发展持续性,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统筹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到各方面利益群体的需要,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

事项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特别是涉及利益群体的意见,相关政策是否具有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时机是否成熟;
(四)安全性评估。

事项是否可能引发大规模的群体性
事件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第五章评估程序
第八条国家、省、州、市决定的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开展自评,掌握基本情况。

事项主管部门在事项实施前,进行事项自评工作。

主要是了解事项所涉及的范围、利益群体等有关情况,并收集相关文件、法律法规、资料等,对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进行预测。

(二)明确评估任务,制定评估方案。

镇上根据评估的事项,建立专门评估工作机构,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涉及群体、民俗习惯、民族特点、宗教信仰等情况,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任务。

(三)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了解民意。

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所涉及利益群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掌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映和评价。

(四)缜密分析预测,客观评估风险。

客观真实的评估事项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可能引发矛盾冲突所涉及
的人员数量、范围等进行预测。

(五)形成评估报告,及时反馈结论。

镇党委、镇政府在进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形成包括大量事项基本情况、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预测、风险化解处置意见、稳控措施和实施建议等内容的评估报告。

(六)组织评估论证,正确进行决策。

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或可能引发较大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应该不准实施;对虽符合群众利益,但超出群众当前承受能力的,应该暂缓实施;对符合群众长远利益,存在一定风险,但是可以控制的,应该进一步完善后分布实施;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群众支持拥护,稳定风险较小的事项,应该准予实施。

(七)加强风险管控,及时化解矛盾。

对事项实施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镇党委、镇政府要及时沟通,制定相应预案,做好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

第九条镇上决定的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明确评估任务,制定评估方案。

镇上根据评估的事项,建立专门评估工作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任务。

(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所涉及利益群体和社
会各界的意见。

(三)缜密分析预测,客观评估风险。

客观真实的评估事项实施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对可能引发矛盾冲突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等进行预测。

(四)组织评估论证,正确进行决策。

对不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或可能引发较大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应该不准实施;对虽符合群众利益,但超出群众当前承受能力的,应该暂缓实施;对符合群众长远利益,存在一定风险,但是可以控制的,应该进一步完善后分布实施;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群众支持拥护,稳定风险较小的事项,应该准予实施。

(五)加强风险管控,及时化解矛盾。

对事项实施中出现和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镇党委、镇政府要及时沟通,制定相应预案,做好风险控制和化解工作。

第十条镇上决定的事项,由镇党委、镇政府参照第八条进行评估,并作出决定。

第六章检查督办
第十一条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作为做出决策的前置程序
和必备条件,认真抓好落实。

第十二条镇维稳办负责对本辖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并对化解工作进行跟踪督办,维稳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督察。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镇党委、镇政府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评估工作纳入治理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未完成的,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致造成重大失误、引发较大规模群体上访或重大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问题的,应该按照中央五部委《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地方实施领导责任查究的通知》、《临夏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领导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查究有关地方、单位及领导的责任。

第八章考核考评
第十四条考评对象
我镇辖区内实施重大事项的村。

第十五条考评内容
1、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是否将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计划一并实施。

2、对即将实施的重大事项,是否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3、对照列入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否进行了缜密研究,逐项评估。

4、维稳工作预案是否周密、具体、可行,责任追究办法是否明确。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制作是否准确、详实,是否报本级维稳部门备案。

6、在重大事项组织实施过程中,评估主体是否设有涉稳信息直报点和信息直报员,信息报送是否快捷畅通。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项本办法由城郊镇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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