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期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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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言

判断题

一,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的定义

凡有来源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所得;或者虽然只有来源于一个国家的所得,但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同时负有重复交叉纳税义务的跨国自然人或法人,都是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纳税人的国籍并非是识别国际税收分配涉及的课税主体的标志。

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客体:跨国受益、所得和跨国一般财产价值(进出口商品流转额)

问答题:

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和本质

1.具备税收的基本特征

2.概念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葛惟熹

–国际税收是各国课征税收的国际影响和各国间的税收协调,体现了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以及各国对其管辖

权下跨国流动的人员、资本和货物的征税关系。(朱青)–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由于对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行使税收管辖权而引起的

一系列税收活动,它体现了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

分配关系。(程永昌)

国际税收的本质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

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葛惟熹)

?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

含着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这种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朱青)

?国际税收活动体现的是涉及主权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税收分配

关系。(程永昌)

?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

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涉及对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

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1)合作性协调---税收协定

(2)非合作性协调---税收的国际竞争

二,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

1.商品课税领域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内容。

2.所得课税领域

?国与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将更为激烈

?“财政降格” (fiscal degradation)

?“一降到底” (race to bottom)

?国际社会的协调

3.区域性的国际税收协调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离不开区域范围内的税收国际协调。

4.税收征管的国际合作

应对跨国纳税人的国际避税和偷税行为。

三,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

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第二章主体与客体

问答题

一,

1.地域管辖权:来源地管辖权,一国要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行

使征税权

2.居民管辖权:一国要对本国税法中规定的居民(包括自然人和法

人)取得的所得行使征税权。

3.属人原则: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利

4.属地原则: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利

属地原则:对于选择地域概念作为一国行使其政治权力的指导思想原则的。一国政府可以在本国区域内的领土和空间行使政治权力;一国有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

属人原则:对于选择人员概念作为一国行使其政治权力的指导思想原则的。一国可以对本国的全部公民和居民行使政治权力;一国有权对本国居民或公民的一切所得征税

二,所得税的立法思想

确定跨国所得的两种立法思想

净资产增加说△iNA=TI

所得源泉说

三,跨国收益所得分类

跨国受益或所得的四种类型

跨国一般经常所得

跨国超额所得(标准基期法、标准投资利润率法)

跨国资本利得

跨国其他受益或所得

四,优缺点:

(1)标准基期法:即以纳税人在某一标准基期(正常获利年度)所实现的所得作为跨国一般经常性所得,凡超过这

一实际所得部分,就为跨国超额所得

(2)标准投资利润率法:即由有关国家政府规定一个统一适用于各行各业,或分别适用于不同行业的投资利润率,

纳税人获得的超过按该投资利润率计算的那部分利润

额就视为超额所得。

⑴“标准基期法”

缺点:①由于选择正常获利年度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因此跨国纳税人被核定的标准基期,有可能是所得较少的年份,也有可能是所得较多的年份;②跨国纳税人的实际投资额是逐年变化的,而准许扣除的标准基期跨国一般所得却始终固定不变,这也不尽合理。

第三章国际重复征税的发生和扩大

问答

一,什么是重复征税

同一课税权主体或不同课税权主体,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或税源所进行的重复征税。不同性质的重复征税税制性重复征税(复税制造成的)

法律性重复征税(不同征税权力原则造成的)

经济性重复征税(同一经济渊源)

二,原因和扩大

3.3.2 有关国家实行不同种类的税收管辖权,有可

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3.3.3 有关国家实行不同内涵的税收管辖权,有可能

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3.3.4 一国实行属人管辖权,其他有关国家实行属地

管辖权可能引起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的外延扩大

?有关国家都同时实行两种管辖权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

扩大

?有关国家都同时实行三种管辖权会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

的进一步扩大。

国际重复征税的内涵扩大

?属地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居民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公民管辖权内涵的扩大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范围的扩大

第四章

一,常设机构: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场所。

常设机构(permanent establishments)一般类型的确定规则

?有一个从事营业活动的场所,诸如房屋、场地或机器设备等设

施。

?这个营业活动场所不是临时的,而是有相对的固定性或永久性,

足以表明它是常设的。

?常设机构具有实体性、有形性。

应税跨国营业所得的范围:

归属原则:一国只对非居民公司通过本国常设机构实际取得的

经营所得征税,对其通过本国常设机构以外的途径和方式取得

的经营所得不征税。

引力原则:如果一家非居民公司在本国设有常设机构,这时即使它在本国从事的一些经营活动没有通过这个常设机构但只要这些经营活动与这个常设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相同或类似,那么这些

没有通过该常设机构取得的经营所得也要被归并到常设机构的总所得中,在当地一并纳税。

二,约束居民(公民)管辖权的规范

跨国自然人:(1)法律标准:是以法律规定为衡量依据。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有关国家

宪法规定的公民个人。

(2)户籍标准:是以居住状况为衡量依据。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住所或居所所

在国的居民个人。

跨国法人:(1)法律标准:把适用于跨国法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依照有关国家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要求各主权国家只限于对按照本国的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而不论这个法人企业(社团)的管理机构是否设在本国。但不能扩大到对按照别国的法律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社团)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即使该法人企业的管理机构设在本国。

(2)户籍标准:把适用于跨国法人的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管理机构所在国的法人企业(团体)。要求各主权国家对跨国法人行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只限于管理机构设在本国的法人企业(社团)的范围以内,而不按这个法人企业(社团)是否按本国法律规定注册设立。但不能扩大到对管理机构设在别国的法人企业(社团)行

使居民(公民)管辖权,即使这个法人企业(社团)是按本国法律规定注册设立

特殊情况下的跨国自然人和法人:P67

(1)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居民个人的跨国自然人(双重居民个人)顺序选择: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住所、国籍国、协商

(2)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公民个人的跨国自然人(双重公民个人)协商

(3)同时成为两个国家居民企业的跨国法人(双重居民企业)实际有效管理机构

(4)被两种标准同时认定为居民(公民)管辖权行使对象的跨国法人(居民公民企业)协商

(5)从事国际海运而将管理机构设在船上的跨国法人船舶的母港所在国,船舶经营者的居住所在国

另一种答案:

(1)跨国自然人

?法律标准:是以法律规定为衡量依据。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

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有关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个人。国籍

?户籍标准:是以居住状况为衡量依据。把适用于跨国自然人的

居民(公民)概念的内涵,明确为住所或居所所在国的居民个人。

(2)跨国法人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注册地标准(又称法律标准、公司组建地标准)(美国)

?户籍标准(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中英日,绝大多数国家

三,跨国权益所得(投资所得)

跨国权益所得通常包括跨国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在内。一般国际惯例:按照毛收入征税;不规定受益人在来源国出场。发生重复征税时要让来源国先征,居住国后征。协调各国对跨国权益所得征税的国际规范

国际许多税收协定文本中都是采取的由居住国与非居住国双方分享征税权力的方法。即约束非居住国对这些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征税,其税率应比本国的国内法规定的税率为低,以保证居住国行使居民管辖权也能征得一部分税款。为了约束非居住国不得扩大对这一类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有关国际税收条约范本和双边税收协定范本还分别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概念作了明确的解释

投资所得是指因拥有一定的产权而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所得等。

各种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

1.股息

?一般是依据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地,也就是以股

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国为股息所得的来源国。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从中国境内的

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取得的股息、

红利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

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7条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

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来源地。

2.利息

?一般规则:(1)以借款人的居住地或信贷资金的使

用地为标准;

(2)以用于支付债务利息的所得之来源地为标准

?我国采用前者。《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条

规定,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和个人取得的利息,无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

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新《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7条规定,利息所得的来源地按照负担、

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3.特许权使用费

?主要判定标准(1)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为特许权使

用费的来源地;(2)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为特

许权使用费的来源地;(3)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

的居住地为特许权使用费的来源地。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许可各种

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

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特许权

使用费所得的来源地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

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4.租金所得

?租金所得来源地的判定标准与特许权使用费基本

相同。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租金所得的来源地为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四,

1)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征税必须要求纳税人在来源国出场

固定基地

停留时间(超过183天) 实际支付标准(或负担),并且在一个年度内超过一定金额限度的(2)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的约束

对在本国设有固定基地的跨国独立劳务者,应只限于就归属于他的固定基地的那部

分所得征税。 对在本国没有设立固定基地而停留已超过183天以上的跨国独立劳务者,则应限于

就其在这一期间内活动所取得的那部分所得征税。跨国非独立劳务所得(两大范本第15条)P73

实际支付标准(或常设机构负担) 停留时间标准

1.对跨国独立劳务所得行使地域管辖权的约束

?对在本国设有固定基地的跨国独立劳务者,应只限于就归属于

他的固定基地的那部分所得征税。

?对在本国没有设立固定基地而停留已超过183天以上的跨国独

立劳务者,则应限于就其在这一期间内活动所取得的那部分所得征税。

2.跨国非独立劳务所得(两大范本第15条)(受聘或受雇于非居国)(2000年OECD范本的名称改为“就业所得”:Income from Employment)

实际支付标准(或常设机构负担)

停留时间标准(183天以上

五,跨国一般财产价值:

跨国资本(财富)价值:不动产和动产,船只、船舶和飞机以及附属的有关动产

跨国遗产价值:不动产、有形动产、股票或债权

什么是跨国一般动态财产价值和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它们所适用的税种有哪些?P37~38

跨国一般动态财产价值: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只限于归属一般财产税类中的,因无偿

转移而发生所有权变化的那部分跨国一般财产价值)。

跨国一般静态财产价值:一般财产税、资本税(跨国法人);财富

税、一般财产税、富裕税

(跨国自然人)。是指跨国纳税人所有的额,在一定时期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各项跨国财产价值的总和

国际税收资料协定重点知识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考情预测 ■本章重点与难点 重点内容: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消除和减轻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国际避税的主要方法;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和两个范本特点。 难点内容:抵免法的计算;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本章内容精讲 一、三种税收管辖权: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是一个国家在征税方面的主权范围。 三、国际重复征税消除的主要方法

主要有免税法和抵免法两种。其中抵免法是普遍采用的。 (二)抵免法 含义:是指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家,对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征税时,允许纳税人将其在国外已缴纳的所得税额从应向本国缴纳的税额中抵扣。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一)国际避税地 1.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1)没有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纯粹的”、“标准的”避税地)。 (2)虽开征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税负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3)实行正常税制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待遇的国家或地区。 2.国际避税地形成的条件 (1)能具有特色的避税条件。 (2)有与自己避税地特色相符合的地理位置。 (3)社会基础设施完善。 (4)政局稳定。 (二)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五、国际税收协定

■考题与典型例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09年)甲国某公司2008年度国内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来自乙国分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甲国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年所得60万元以下的部分,税率为25%;超过60万元至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5%;超过12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5%;乙国所得税实行30%的比例税率。假定甲国采用累进免税法,则该公司国内所得在甲国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A.29万元 B.33万元 C.34.5万元 D.49.5万元 [答疑编号347140101]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60×25%+60×35%+30×45%)×100/150=33(万元) 2.国际重复征税的根本原因是()。 A.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 B.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C.跨国纳税人的存在 D.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答疑编号347140102]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纳税人所得的国际化、跨国纳税人的存在以及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是产生国际重复征税的前提条件,而不是根本原因。 3.《联合国范本》较为注重(),主要目的在于既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双边税收协定的签订。 A.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 B.维护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 C.兼顾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 D.国际组织在签订税收协定中的作用 [答疑编号347140103]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国际税收期末复习 一、名词解释 1.国际税收 2.税收饶让 3.税收管辖权 4.转让定价 5.减免法 6.国际避税 7.居民管辖权 8.关税 9.地域管辖权10.税负转嫁 11.抵免法12.资本弱化13.公民管辖权14.住所15.居所16.注册地标准 17.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18.选举权控制标准19.常设机构标准20.交易地点标准 二、简答题 1.简述国际避税地产生的原因。 2.经合组织关于避税地的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有哪些? 3.简述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4.判定自然人居民身份的标准主要有哪些? 5.常设机构营业利润的确定方法有哪些? 6.为什么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虽已出现跨国所得征税问题,但国际税收尚未正式形成? 7. 简述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8.免税法一般适用于哪些所得? 9.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有哪些? 10.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11.关联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12.什么是成本加成法使用成本加成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13.预约定价协议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14.国际税收的本质。 15.简述所得税的管辖权有哪几种类型? 16.简述所得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原因? 17.什么是税收饶让?它有何意义? 18.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9.避税与偷税有何不同? 20.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三、论述题 1.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哪些的问题? 2.转让定价对跨国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何重要意义? 3.结合实际情况谈谈你对外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看法? 4.试述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主要手段。 5.试述外商投资企业逆向避税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6.如何解决我国转让定价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7.税收对国际经济活动的影响有哪些? 8.什么是国际重复征税?为什么会发生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 9.国际避税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10.欧盟为什么要协调成员国的国内商品税制度? 四、计算题 1.假定甲国一居民公司在某纳税年度中总所得1000万元,其中来自居住国甲国的所得700万元,来自来源国乙国的所得为300万元。为简化起见,假定甲国实行全额累进税率,其中,应税所得61万元—8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0%,81万元—100万元的适用税率为35%;来源国乙国实行30%的比例税率。分别用全部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计算该公司应向甲国缴纳多少税款。 2.在甲国的总公司A和其设在乙国和丙国的分公司B、C都为盈利,纳税情况如下,分别用综合限额法和分国限额法方法计算抵免限额及总公司应向甲国缴纳的税额: (1)按综合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2)按分国限额法计算抵免限额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收入-费用=利润,如何少纳企业所得税? 少纳企业所得税的方式应该从收入与费用两个方面入手。 关于收入: 事实上纳税与开具发票存在必然的联系,开票必然纳税,而收入又是开票的前提,现阶段不用开票的情形很少,所以利用不开票来规避收入可操作空间越来越少。 关于成本:体现在损益中的成本主要是营业成本,营业成本一般可划分为三大类,一个是制造成本;一个是购进成本;一个是劳务成本,因而要想使利润边少,必然要求提高营业成本,如何人为提高成本要结合企业的营业特点和所属行业来进行。 关于费用:费用是对所有企业都普遍存在的,种类多样化,支出的可操做性广泛,因为多是企业所得税偷逃和规避的重点。 经典财税讲解28种操作手段…… 核心提示:核定征收之前,相关的费用、材料、成本,即使没有发票也可以虚拟入帐,特别是原材料,可虚拟进货领用,然后进入成本,进行核定后,相对减少帐面利润。这种方法可以加大生产成本。费用也可如次操作。可将公司之前领用的原材料假设有一部分没有发票购进而直接领用;就有发票的部分转到后期查帐征收时候再进行领用。可至少变相增加成本10%。以后操作方面就需要公司多开材料发票或进行委外加工发票,虚拟加大生产成本。这种操作上目前很多企业在用,需要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确保生产成本在50%左右。并注意稳定性。。 01、工资薪金社保 A、在操作上首先要符合税法上规定的形式的要件; B、签定虚拟用工合同每月申报个税即可;不一定要交纳社保(具体人数自己掌握) C、对于一些签定虚拟合同的员工可做辞退处理,给予补偿这个可在税前列支 D、根据公司的营业业绩可增加10人左右,每人按3000左右设定标准,一年可多列支36万费用。 E、至于新增员工社保问题可在年检上做假的报表进行,目前很多企业都这样做,可行。

《国际税收整理》word版

课后习题整理 一.Base for international tax: country taxation 1.What is international tax? What does it mainly address? 答:International tax means a series of tax issues resulting of different tax rules and conflicting jurisdictions made by countries, and solutions. International tax in a board sense covers not only income taxes but also turnover taxes, etc. 二.International income taxation 1.How does a country generally design its income taxation system? 答:①territorial(属地): taxation only of in-country income,e.g. Hong Kong; ②residency(属人): taxation of all income of residents and/or citizens; ③exclusionary(例外): specific inclusion or exclusion of certain amounts, classes, or items of income in/from the base of taxation; ④Hybrid(混合): e.g. USA , UK 2.Why is it important to make clear source of income? 答:①in a territorial system, source often determines whether or not the income is taxed; ②source of income is also important in residency systems that grant crs for taxes of other jurisdictions. 三.Tax residence 1.What is the main difference between a tax resident and a non-tax resident for tax liability purpose? 答:①a tax resident: world-wide tax liability; ②a non-tax resident: limited tax liability. 2.Can you name some tests in determining whether a person is a resident?答:①For corporation: place-of-incorporation test , place-of-management test, residence-of-the shareholders test; ②For individual: a fact-and-circumstances test/ domicile test , number of days test, intention test. 3.Take an example to prove how different countries apply differing tests to judge a person's residence? 答:China: for individual: domicile test , number of days test(a full year); for corporation: place-of-incorporation test or place-of-management test. Ireland: for individual: number of days test(183 days) ,domicile test for corporation: now :place-of-incorporation test past :place-of-management test.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 考点1】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及我国现状 1.两个范本:《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差异 2.我国:截止2015-12,对外正式签署101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个《安排》 【考点2】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一)常驻代表机构:税务登记管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二)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财产转让 (三)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所得 (四)中国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付汇的税收管理 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需税务备案、无需备案的情形。 【考点3】境外所得已纳税额抵免范围及抵免方法 (一)直接抵免:第9章“企业所得税法” (二)间接抵免——难点在于股息还原 1.符合“持股条件”的判定: 单一居民企业、 单一第一层外国企业、 单一第二层外国企业 2.公式:

本层企业所纳税额属于由一家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就利润和投资收益所实际缴纳的税额+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由本层企业间接负担的税额)×本层企业向一家上一层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本层企业所得税后利润额 3.应用:教材例题 (三)简易办法计算抵免: 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所得来源国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规定税率50%以上的除外) 【考点4】国际反避税 (一)BEPS行动计划:15项 (二)一般反避税 1.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基本精神:企业实施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等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2.税务机关应当以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和经济实质的类似安排为基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实施特别纳税调整。 (三)特别纳税调整 1.转让定价 2.成本分摊协议 自行分摊的成本不得税前扣除的情形:5项

国际税收_朱青_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国际税收模拟试题二 一、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 由于各国普遍实行税收饶让制度,所以国际税收中性是不能彻底实现的。() 2. 我国的第一个国际税收协定是1981年和苏联政府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 3. 国际离岸中心经常是与国际避税地合二为一的,换句话说,国际离岸中心一般都是国际避税地。() 4. 抵免法和免税法能够消除国际重复征税,但其他方法也能够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5.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纳税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是注册登记地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 6. 具有无限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是指该纳税人需要永远缴纳税款。() 7. 由于纳税人境内外盈利亏损和税收负担的高低,选择分国限额法和综合限额法对跨国纳税人是有很大影响的。() 8. 税收协定只适用缔约国一方和缔约国双方的居民。() 9.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中,只有美国和澳大利亚没有实行增值税。() 10. 国际税收竞争的实质就是各国为了争夺外国投资的税收优惠大战。() 二、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税收非歧视 ·资本弱化 ·国际税收协定滥用 ·独立个人劳务 ·投资税收抵免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如何认识国际避税地。 2.属人原则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3.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四、计算题:(10分) 甲国的A公司在乙国设立了一家分公司,该分公司在2002年度获得利润400万美元,乙国的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40%;甲国的该年度国内盈利额为100万美元,国内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50%。根据上述资料计算每个国家的纳税额。 五、论述题:(20分) 结合我国的现行税制,论述税收优惠与吸引外资之间的关系。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国际税收心得体会 【篇一: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税收业务培训心得体会 我于5月20日至6月18日参加了全省国税系统稽查业务培训班。 通过为期一个月的税收稽查业务培训,我感到收获是多方面的。能 克服了畏难情绪,学到了许多业务知识,提高了稽查技能,增强了 干好税收稽查工作的信心,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 通过学习,更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学到了多种处理税收稽查业 务问题的方法,增加了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 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学习了《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党 风廉政建设专题》、《企业所得税政策》、《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的 组实施》、《虚开发票案件的取证要求》、《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 实务》、《税务稽查案卷管理》、《增值税扩大抵扣业务讲解》、《国际税收管理(避税、反避税)》、《税收行管法疑难讲解》、《防 范稽查职务犯罪若干问题》、《涉嫌危害税收行管犯罪案件取证要 求和方法》、《消费税政策完善要点讲解》、《协查系统及辅助查 询工具》、《会计电算化软件介绍及技巧》、《稽查查账软件的应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房地产行业税务管理和查账实务》、《税收执法风险及防范》、《出口退税业务与稽查实务》、《稽查干部心理调节》、《增值税基础知识》等课程,通过对税收 案例的分析受益非浅。 作为一名税收稽查工作人员要掌握的税收政策、会计知识,还要懂 得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工作方法的灵活运用等方方面面的知识和 技能,真可谓包罗万象。 通过学习,我认为,这次培训内容全面,针对性强,非常实用。过 去一些概念和一些新知识点比较模糊,经老师的讲解,都基本弄懂 弄通,为今后提高实际工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知识储备。 在学习中《十七大报告专题辅导》中深刻了解了十七大的主要内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什么,对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特”在何处、需要什么样的“特” 。党的十七大 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xx同志代 表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实事求是地回顾了过去5年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展的

国际经济法整理汇总(含所有题库)只是分享

国际经济法形考作业精选 一、单项选择题(共10 道试题,共30 分。) ( )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D. 最惠国原则 《保护工业产权公约》规定的原则不包括(D. 强制许可原则) 《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使船舶适航的责任,限于( A. 在开航前和开航时) 《海牙规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是(B. 一)年 《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D.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B.钩至钩)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在承诺通知中对下列哪些内容有所添加、限制,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改变了要约内容的附有条件的承诺?(B.货物的原产地证)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包括哪个?(C.飞机零部件的买卖)《世界版权公约》规定的版权保护期是(A.不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的25年) 1965年《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简称是C. 华盛顿公约 FOB和CIF这两种贸易术语只适用于下列哪种运输方式? (C. 海运和内河运输) FOB条件下,出口清关手续应由哪一方办理(B. 卖方) GA TT第20条一般例外不适用于(B. 进口国为保护全球资源采取的措施) GA TT第24条允许WTO成员建立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但是要求(A.地区贸易集团内必须取消影响相互之间贸易的所有关税和其它限制) WTO《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适用于与产品标准有关的进口国采取的措施,这里的“产品标准”是指(C. 影响产品性能的生产工艺、生产方法) 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在三种基本险别中,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是(C. 一切险最大,其次是水渍险,再次是平安险)。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通常是(C. 仓至仓期间) 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总的承保条件事先约定,细节留待以后申报的保险单是(D.流动保险单) 被保险人把残存被保险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保险公司,并请求赔付全额保险金的条件是货物发生(D. 推定全损) 布雷顿森林货币制度的根本缺陷不包括:D. 德国马克不得用于国际结算 采用外交保护的限制条件是A. 国籍继续原则和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从事国际投资的本质或目的是A. 觅利 淡水雨淋险属于(C. 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承保的投资风险中不包括B. 投资者违约险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标准不包括:D. 住所和居所相结合的标准 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的标准不包括:D. 意向标准 风险转移指的是:(B. 风险承担责任的转移)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C组术语中卖方承担的风险如何?(C. CIF 与CFR相同)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2000》的规定,哪个国际贸易术语规定货物的风险自装运港货物超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给买方?B. FOB(天津) 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起讫为(C. 自装运港起吊至目的港脱离吊钩)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D. 合同成立时)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如果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为一段时间,在买卖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具体的交货期应:A. 由卖方在规定的交货的交货期内选定

国际税法期末试题(含答案)

《国际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从以下四个选项中选择正确得一项将答案填入括号内,每小题 1分,共计15分。) 1、国际税收得本质就是(A) A。国家之间得税收关系 B.对外国居民征税 C.涉外税收 D。国际组织对各国居民征税 2、我国采用户籍标准确定跨国自然人居民身份时规定得居住期限就是( C ) A、90天 B、183天 C、365天 D、5年 3、根据两大范本得精神,如果两国在判定法人居民身份时发生冲突,则认定其最终居民身份应根据( D ) A.注册地标准 B。常设机构标准 C。选举权控制标准 D。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标准 4、税收抵免方法中得间接抵免适用于( A) A、母子公司之间 B、总分公司之间 C、民营公司之间 D、独立公司之间 5、发展中国家侧重于选用得税收管辖权(B) A、居民税收管辖权 B、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C、公民税收管辖权D、居民与公民税收管辖权 6、国际双重征税得扩大化问题主要导源于( A ) A、不同得税收管辖权体现出了不同得财权利益B、跨国纳税人得形成 C、直接投资得增多D、国际法得复杂程度 7、1963年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起草得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就是( D ) A、《关于对所得与资本利得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B、《关贸总协定》 C、《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D、《关于避免双重征税得协定范本》 8、下列机构中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得就是( A ) A. 常设机构B.子公司C。孙公司D.总公司 9、下列方法中,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管辖权优先地位为前提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得就是(B) A。免税法B。抵免法C。扣除法D.减免法 10、中国香港属于( B )

国际税收简答题论述题选择题整理

第?一篇总论 第?一章导?言 简答题 1.什么是国际税收?它的性质是什么?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葛惟熹)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对税收的分配关系。(葛惟熹) 2.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对象。 既包括所得课税、财产课税所产?生的国际税收问题及其协调,也包括商品课税即国内商品课税和关税所产?生的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其协调。(流转税,所得税,?一般财产税) {研究对象:课税权主体、课税主体和课税客体等税收法律要素; 课税客体中对?人税和对物税所形成的国际重复征税机理及其约束和免除规范; 国际避税、逃税、节税和税收筹划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及其反制措施; 不同涉外税收负担原则的选择与实现; 国际税收协定的内容、签订和不同范本?比较; 以及世界贸易组织和欧盟等?一些重要的全球和区域贸易的税务协调措施等。} 3.简述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关系。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外税收,是指世界各国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与本国相关或者专门制定的税收法令、政策规定和制度,以及分配关系问题。 涉外税收是?一国税收制度中涉及外国纳税?人的部分。?一国的涉外税收?立?足于国内,?而国际税收?立?足于国际间。 4.简述?广义国际税收学的研究范围。 (?一)税收管辖权的协调 (?二)跨国纳税?人和跨国征税对象的管理与调整分配 (三)对?人税和对物税的税收职能异化所形成的对国际税收分配和国际税务协调有 关规范的冲撞 (四)国际税收协定中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动态条款 论述题 1.试述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税收的影响。p23 (1)电?子商务交易中客户所在国(所得来源国)是否应对国外销售商的经营所得征税。 (2)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交易所得的性质和类别有时会难以确定,从?而给在相关国家之间区分征税权带来?一定困难。 (3)电?子商务条件下纳税?人的国际偷税和避税活动会更加隐蔽,从?而要求国际社会尽快研究制?止纳税?人偷税和避税?行为的办法。 2.为什么说国际税收分配不能离开国家税收分配?而单独存在,?而两者又有着严格的区别? 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纳税?人进?行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它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也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 联系: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 国家税收受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 区别:(1)国家税收是以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2)国家税收体现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体现的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3)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税种,?而国际税收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解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国际经济合作》期末考试试卷(A卷 课程代码及课序号:PRI303-0 学号: 姓名: 成绩: 班级: 课序号: 任课教师: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七合计 分值 一、判断题(如果你认为下列各题的解释是正确的,请在括号内划?√?,如果是错误的, 请划?×?。每小题1分,共10分得分 (1.垂直型国际经济合作指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国家之间开展的经济合作活动。 (2.对于世界银行的贷款项目,其项目建设单位的确定,一般实行谈判招标的方式。 (3.两段招标是国际公开招标中的一种,两段是指两次招标。 (4.开发计划署提供援助的方式主要是无偿的技术援助。 (5.杠杆租赁涉及的当事人至少为三方,分别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 (6.柜台交易又称场外交易,它是证券发行市场的一种形式。 (7.封闭型投资基金的历史早于开放型投资基金。 (8.国际税收是指涉外税收,它不能与外国税收等同。 (9.香港属于单一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的地区。 (10.采用扣除法和减免法能够完全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二、单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干要求的,多选、错选 均不得分。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 得分 ( 1.生产要素中的土地要素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下列各项不属于土地范畴的是(……。 (A土地本身(B地上自然资源 (C地上的不动产(D地下矿藏 ( 2.混合性贷款是指(。 (A软贷款和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B财政性贷款和一般商业性贷款结合的贷款

(C赠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D财政性贷款与出口信贷结合的贷款 ( 3.在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的情况下,承租人偿付租金可以使用(……。 (A现款(B用所租设备产出的产品 (C包销收入(D承租人加工应得的工缴费 ( 4.世界银行认为,只有采用公开招标才能体现“三E原则”,即(……。 (A效率、经济、公平(B安全、经济、公平 (C经济、安全、效率(D公平、效率、安全 ( 5.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承包商风险最大的是采用(……。 (ABOT合同(B交钥匙合同 (C交产品合同(D施工合同 ( 6.在下列证券市场中,不属于证券流通市场的是(……。 (A交易所(B柜台交易 (C第一市场(D第三市场 ( 7.下列关于开放型基金的说法中,错误的说法是(……。 (A发行基金的数额不加以限制 (B在规定期限内,投资者可随时赎回其资金 (C在交易额度方面,符合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D其资金可全部用于长线投资 ( 8.下列国家或地区中,属于纯国际避税地的是(……。 (A香港(B安道尔 (C美国(D乌拉圭 ( 9.在下列招标方式中,属于非竞争性招标的是(……。 (A公开招标(B限制性招标 (C两段招标(D谈判招标 ( 10.国际避税的刺激因素不包括(……。 (A通货膨胀(B税率 (C经营利润(D税基 三、多项选择题(下面各题所给五个选项中,至少有一项以上的答案是符合题干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填写在题号前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得分( 1.国际经济合作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即(……。 (A国际经济合作的主体是不同国家(地区政府、国际经济组织和各国的企业与

案例1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

案例9.1 中韩国际税收协定的问题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1994年)中关于税收饶让的条款于2004年12月31日到期。双方政府近期将对饶让条款的延期问题(协定第二十三条第四款)展开磋商。 一、国际税收协定中税收饶让的影响 税收饶让,也称作税收饶让抵免(Tax Sparing Credit),是指一国政府(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在国外投资得到投资所在国(收入来源国)减免的那一部分税收,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待遇。税收饶让的目的是在运用抵免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条件下,保证资金输入国为吸引外资所做出的种种税收减让得到落实,税收优惠得到充分发挥。 根据中—韩协定第23条的规定,双方均把对方按本国税收鼓励法律实行的减免视同已缴,给予抵免待遇,但对股息分配前的所得税有例外(协定中韩国政府不采用抵免)。 下面举例说明中韩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对企业的实际影响。(见下图) 1.按照1994年签订的中韩协定中对汇回利润给予税收饶让的规定: 收入来源国(中国)对原来35%的税率进行免税,现在实际为0%,按照税收饶让条款,居住国(韩国)视同韩国居民纳税人在收入来源国(中国)缴纳了35%的税款,仍然给予35%的抵免,只征收5%的税款,则实际上该纳税人总共只缴纳了5元税款,所剩的收入净额为95元(100-5=95)。 2. 如果1994年签订的中韩协定中税收饶让条款到期不延期: 上诉案例中,由于韩国居民企业在收入来源国(中国)享受优惠而并未纳税,居住国(韩国)按照企业在中国的实际纳税额进行抵扣(抵扣额为0),则征收40元税款,该纳税人所剩的收入净额为60元(100-40=60)。 可见税收饶让的延期对在华投资的韩国企业来说是有重要影响的。 二、关于对股息所得间接抵免问题的说明 1.间接抵免的特点 根据抵免规定的不同,税收抵免分为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两种。两种方法的原理一样,但相对于直接抵免而言,间接抵免有如下特点: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抵免关系,同一法律实体的派出机构不享受间接抵免待遇,自然人也不享受间接抵免待遇。其次是适用范围不同,间接抵免的适用范围仅为股息一项所得,直接抵免适用于包括营业利润、劳务所得、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在内的各项所得。第三是计算方法不同,在计算可获间接抵免的所得数额时,要将母公司来源于子公司的股息,通过公式换算为含税所得。 2.中国等亚洲国家对间接抵免的采用情况

国际税收必考知识点汇总,应考必备。

所得税管辖权类型: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公民管辖权 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停留时间);法人居民身份(注册地,管理机构所在地,总机构所在地,选举权控制) 国际重复征税:指的是同一课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被相同或列斯的税种课征了一次以上。 国际重复征税的原因:两国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两国不同种税收管辖权交叉重叠; 税收绕让: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在国外得到减免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经缴纳,并允许其用这部分被减免的外国税款抵免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避税与偷税的区别:①:偷税是指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手段不缴纳税款;而避税是指纳税人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是一种非法行为;而避税是转税法的空子,并不直接违反税法,因而从形式上看他是一种不违法行为。③:偷税不仅违反税法,而且往往要借助犯罪手段,所以偷税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避税是一种不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受法律制裁。 国际避税产生的原因:①,有关国际和地区税收管辖权的差异以及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和判定所得来源地的标准存在差异。②税率差异③国际税收协定的大量存在④,涉外税收法规中存在漏洞。 国际避税地:指那些可以被人们借以进行所得税或财产税国际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国际避税地的类型:①,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②,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③,所得税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④,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 转让定价:指公司集团内部机构之间或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提供产品、劳务或财产而进行的内部交易作价;通过转让定价所确定的价格称为转让价格。 转让定价意义:①,转让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资源配置的指示器②,跨国公司组织形式向分权化发展的重要保障。③,实现其全球发展战略、谋求利润最大化的便利工具。④,实现知识产品内部化的重要手段。 国际避税的手段:①,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②,滥用国际税收协定③,利用信托方式转移财产④,组建内部保险公司⑤,资本弱化⑥,选择有力的公司组织形式⑦,纳税人通过移居避免成为高税国的税收居民。 资本弱化:指在公司的资本结构中债务融资的比重大大超过了股权融资比重。 外企在我国避税的特点:①,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②,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③,西方一些国家对所的贺岁实行归属抵免制。

(完整版)国际税收重点整理(20210206065925)

第一早 国际税收: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 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 国际税收的本质国际税收问题作为开放经济条件下的种种税收现象,其背后隐含着的是国与 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1)合作性协调(2)非合作性协调 涉外税收: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的区别 第二早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它表现在一国政府有权决定对哪些人征税、征哪些税以及征多少税等方面 税收管辖权的实施主要有: 1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2 ?仅实行地域管辖权(阿根廷、乌拉圭、巴拿马、哥斯达黎加、肯尼亚、赞比亚、马来西亚、中国香港等) 3 ?同时实行地域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美国、禾吐匕里亚) 投资所得来源地的判定:股息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地(股息支付公司的居住国)支付股息公司的利润实际来源地 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的使用地(美国); 以特许权所有者的居住地(南非); 以特许权使用费支付者的居住地(法国、比利时); 无形资产开发地(阿根廷)

AVV ----- * 第二早 国际重复征税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在同一纳税期间对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 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主体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或同一征税主体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行使征税权。 不同税收管辖权重叠所造成的所得国际重复征税的减除方法地域管辖权的重要性和所得 来源国优先征税地位 避免重复性征税的方法 (一)扣除法 (二)减免法 (三)免税法 (四)抵免法 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直接缴纳的外国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直接抵免适用于: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抵免、总分公司的公司所得税抵免、母子公司的预提 所得税抵免。 间接抵免:居住国的纳税人用其间接缴纳的国外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额。 间接抵免适用于:母子公司中子公司所在国课征的公司所得税(间接抵免只适用于法人,不适 用于自然人) 免税法:居住国政府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并已向来源国政府缴税的所得免于征税的方法 单边免税国家免税法适用条件 1)国外所得来源于课征与本国相似所得税的国家 2)国外所得应为本国纳税人从国外分公司取得的利润或从参股比重达到一定比例的外国居民 公司分得的股息、红利。 3)国外所得要享受参与免税,在国外企业持股时间须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1-2年)。 4)实施参股免税需派息分红公司从事制造业、商业、银行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 国际税收协定免税法适用条件当居住国居民取得所得或拥有资本,此所得或资本有可能被 东道国课税,居住国就应对此所得或资本免税。 免税法的优点1 )可以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2)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居住 国采用免税法,可以使纳税人实际享受到来源国给与的优惠。3)在税务管理方面,简便易 行。 免税法的缺点1)免税法是建立在居住国放弃对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征税权基础上,使居住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应兼顾来源国、居住国、纳税人几方面利益。 2)在采用免税法时,若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收入免征税,在来源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就会出现在境外取得的收入,比在境内取得的同样收入,税负低。与公平原则不符。也会引起国内的资本与利润,不正常地转移到低税负国家或者避税地区。实践中,较少国家采用此方法。

国际税收重点

国际税收 第一章 1.国际税收: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政府,各自基于其课税主权,在对跨国的纳税人分别课税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质检的税收分配关系。3层含义①国际税收不能脱离国家税收而单独存在②国际税收不能离开跨国纳税人这个关键因素③国际税收是关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2.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答:(1)从二者的联系来看:一方面国家税收是国际税收的基础,没有国家税收,就不可能有国与国之间的税法冲突和税制协调,国有国之间也不可能出现任何税收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国际税收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国际税收绝不可能脱离国家税收而独立存在;另一方面,在国与国之间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相互依赖和相互依存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又要又到国际税收方面一些因素的影响,因为这时任何国家制定本国的国际税收制度都不能不考虑国际税收关系,本国与他国达成的国际税收协定以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些国际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该在本国的税收规范和惯例都应当在本国的税收制度或税收征管过程中有所体现。(2)从二者的区别来看:A、国家税收是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托的强制课征形式,而国际税收是在国家税收的基础上产生的种种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不是凭借某种政治权利进行的强制课征形式;B、国家税收涉及的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而国际税收设计的是国家间税制相互作用形成的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C、国家税收按课税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税种,而国际税收不是一种具体的课征形式,所以没有自己单独的税种。 3.国际税收的本质是什么?如何认识?当前国际税收面临的新的问题有哪些? 答: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涉及同一对象由哪国征税或各征多少税的税收权益划分问题。(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合作性协调,非合作性协调。 当前面临的问题:(一)国际税收竞争问题(二)电子商务征税问题(三)国际税务合作问题(四)区域性税收政策与税收一体化影响问题(五)国际关联企业税务管理问题 4.在看待国际税收与国家税收的关系问题上还应特别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①不能把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相混淆。所谓涉外税收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②不应该把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税法对外国居民的境内所得和本国居民的境外所得课征的税收视为国际税收。因为这种对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进行的课税是一国在其他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范围内实施的,所以从性质上看这种课税仍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 第三章. 1.税收管辖权:国家在税收领域中的主权,是一国政府行使主权征税所拥有的管理权力。它具有排他性和独立性,国家在征税方面具有完全自主性,处理本国税务不受外来干涉和控制。 ①属地原则:以纳税人的收入来源地或经济活动所在地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一种原则,也称属地主义或属地主义原则,是各国行使管辖权的最基本原则。②属人原则:以纳税人的国际和住所为标准,确定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范围的一种原则,也称属人主义(原则)。 2.收入来源地管辖:根据属地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力,也称地域管辖权。常设机构:即固定场所或固定基地,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一般要具备三基本条件:①必须是营业场所②必须是固定的③必须是企业用于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的场所(而非辅助性活动)

国际税收习题答案

第一章国际税收导论 一、术语解释 1.国际税收 国际税收的概念目前有两种含义:一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象;二是从某一国家的角度看,国际税收是一国对纳税人的跨境所得和交易活动课税的法律、法规的总称。然而,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关系是国际税收的本质所在。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关系。 2.涉外税收 “涉外税收”一词通常是指专门为本国境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设置的税种,如我国在1991年开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该税在2008年废止)、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工商统一税和个人所得税均属于我国的涉外税收。尽管涉外税收主要是针对外国纳税人或外资企业,但它仍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涉外税收只不过是把国家税收制度中的涉外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设立了税种。 3.财政降格 由于存在国际税收竞争,各国的资本所得税税率下降到一个不合理的低水平,造成国家的财政实力大幅度下降的现象和趋势。 4.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地区性的国家集团。它们由地理上相邻近的国家组成,对通过一定的协调活动,消除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或其他经济活动障碍,以便使成员国的经济更紧密地结合;对外则在经济政策方面保持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的差别待遇。人们将这种地区性的经济联合称为区域国际经济一体化。 5.恶性税收竞争 各国制定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别国的储蓄和投资,进而削弱其他国家的税基,那么这种税收政策就属于恶性的,国家之间制定这种税收政策所产生的税收竞争为恶性税收竞争。 二、填空题 1.混合所得税制 2.所得课税 3.单一阶段销售税 4.进口税 三、判断题(若错,请予以更正) 1.×欧盟的“自有财源”从本质上看,并不是强加在成员国政府上的税收收入,它是在成员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强制课征基础上取得的。 2.×一国对跨国纳税人课征的税收属于国家税收的畴。 3.×一般情况下,一国的国境与关境是一致的。 4.×销售税是就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为课征对象的一个税种。 5.×预提税是按预提方式课征的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预提税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 6.×国际税收关系的发展趋势在商品课税领域的体现是: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国际协调将逐步取代关税的国际协调成为商品课税国际协调的核心容。 7.√没有区域性国际税收协调就没有区域国际经济的一体化。 8.×不一定。 四、单项选择题 1.C. 2. D. 3.C. 4. A 五、问答题 1.所得课税对国际投资的影响怎样? 答:1)所得课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影响。首先来看东道国的所得课税对跨国直接投资的影响。一国的投资者到海外投资办企业首先面临着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企业缴纳了公司所得税以后将税后利润作为股息、红利支付给国外的投资者时,东道国还要对这部分分配利润课征股息预提税。这样,一国的投资者跨国进行投资实际上要负担东道国的两笔所得税税款,其最终从东道国得到的只是扣除了这两笔所得税税款以后的投资利润。如果东道国的公司所得税和股息预提税的税率较高,两税的整体税负水平超过了投资者居住国的税负水平,则投资者在东道国投资的税后净收益率就会低于其在居住国的投资。这时即使投资者的居住国允许外国税收抵免,即投资者可以用其负担的外国税款冲抵其应缴纳的居住国税款,但由于各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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