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的兽药残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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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残留标准

兽药残留标准

兽药残留标准
兽药残留标准是指针对食品中兽药残留量的安全标准,用于保障食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以下是中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中一些常见的兽药残留标准举例:
1. 瘦肉中的苯唑酮、莱克多巴、氧氟沙星等兽药残留限量为0.1毫克/千克。

2. 鸡肉中的金霉素、土霉素等兽药残留限量为0.05毫克/千克。

3. 牛奶中的氯霉素、金霉素等兽药残留限量为0.05毫克/升。

4. 鸡蛋中的红霉素、卡那霉素等兽药残留限量为0.01毫克/千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兽药对不同食品的残留限量是有区别的,同时还受到食品类型、生产过程、兽药种类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因此,在实际生产中,需要严格遵守兽药残留标准,对兽药的使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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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农药与兽药残留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农药与兽药残留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农药与兽药残留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其中食品农药与兽药残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农药和兽药的使用在农田和畜牧场中是普遍存在的,然而,残留在食品中的问题引发了广泛的担忧。

本文将探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农药与兽药残留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食品农药残留的问题食品农药残留是指农药在食品中残留的量超过法定标准的情况。

长期以来,农药在农田中的广泛使用确保了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然而,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却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危害。

农药的化学成分可能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免疫系统和生殖系统产生不良影响,尤其对儿童和孕妇的影响更为显著。

二、食品兽药残留的问题与食品农药残留类似,食品中的兽药残留也是一个引起担忧的问题。

畜牧业中使用的兽药旨在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提高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然而,如果兽药在食品中的残留超过标准限制,就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风险。

一些兽药成分可能导致过敏反应、免疫系统紊乱和抗生素耐药性。

三、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挑战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食品农药与兽药残留问题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农药和兽药的种类繁多,常规检测方法无法同时检测所有农药和兽药成分。

其次,农田和畜牧场分散,监管难度较大。

此外,食品供应链的复杂性也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流程中可能会遇到多个环节的污染和残留。

最后,缺乏透明的信息共享和公开透明的数据也制约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四、解决方案为了解决食品农药与兽药残留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策略。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提高农药和兽药的注册审核标准,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其次,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管,推动有机农业和绿色畜牧业的发展,减少对化学农药和兽药的依赖。

同时,推广使用可持续性的农业和畜牧业技术,如生物防治和生态畜牧。

此外,加强食品质量检测和监测体系的建设,建立全面、准确、可靠的检测方法,加强对农产品和畜产品的抽检和监测。

五、公众教育和信息透明为了提高公众对食品农药与兽药残留问题的认知和意识,需要加强公众教育工作。

31650.1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释义

31650.1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标准释义

31650.1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释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释义一、引言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而兽药残留限量作为食品安全的一部分,更是备受关注。

在食品生产与销售过程中,如何合理规范兽药的使用,以及设定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一直是行业和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围绕着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深入探讨,并试图解释其标准释义。

二、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定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指在食品中被允许存在的兽药残留物的最高浓度。

这一标准的设定,是经过科学风险评估和专家讨论后制定的,旨在确保食品中兽药残留物的水平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三、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意义1. 保障消费者健康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设定,是为了确保食品中兽药残留物的水平处于安全范围内,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危害。

通过严格控制兽药的使用和设定合理的残留限量,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2. 规范兽药使用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生产者在畜禽养殖、渔业等行业中对兽药的使用,防止滥用兽药导致残留物超标,从而对食品安全造成威胁。

也可以引导生产者选择更为安全、绿色的兽药产品,并合理使用兽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四、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1. 科学风险评估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首先需要进行科学风险评估,通过实验和数据分析等手段,评估不同兽药残留物对人体健康的潜在风险。

只有充分了解兽药残留物的毒性和暴露水平,才能科学地确定最大残留限量。

2. 专家讨论和修订经过科学风险评估后,还需要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讨论,就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进行修订和完善。

专家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兽药的毒性、暴露水平、消费者的摄入量等方面,共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标准。

五、对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个人理解在我看来,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性食品中阿苯达唑等104种(类)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了醋酸等154种允许用于食品动物,但不需要制定残留限量的兽药;规定了氯丙嗪等9种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

本标准适用于与最大残留限量相关的动物性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兽药残留(Veterinary Drug Residue)指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用部分中所有与药物有关的物质的残留,包括药物原形或/和其代谢产物。

3.2 总残留(Total Residue)指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动物产品的任何可食用部分中药物原形或/和其所有代谢产物的总和。

3.3 日允许摄入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ADI)是指人的一生中每日从食物或饮水中摄取某种物质而对其健康没有明显危害的量,以人体重为基础计算,单位:μg/kg体重。

3.4 最大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MRL)对食品动物用药后,允许存在于食物表面或内部的该兽药残留的最高量/浓度(以鲜重计,表示为μg/kg)。

3.5 食品动物(Food-Producing Animal)各种供人食用或其产品供人食用的动物。

3.6 鱼(Fish)指包括鱼纲(Pisces)、软骨鱼(Elasmobranchs)和圆口鱼(Cyclostomes)的水生冷血动物,不包括水生哺乳动物、无脊椎动物和两栖动物。

但应注意,此定义可适用于某些无脊椎动物,特别是头足动物(Cephalopods)。

3.7 家禽(Poultry)包括鸡、火鸡、鸭、鹅、鸽和鹌鹑等在内的家养的禽。

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检测要求

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检测要求

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检测要求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畜牧业规模的扩大,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也越来越高。

其中一项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要求。

本文将从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概念、检测方法及要求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概念兽药是指用于治疗、预防和控制动物疾病以及促进动物生长的药物。

然而,在畜牧业生产过程中,为了提高养殖效益,往往会滥用兽药,导致兽药残留在动物的组织和食品中。

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是指在食品中残留的兽药及其代谢物的含量。

兽药残留的存在可能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例如引发过敏反应、耐药性病菌的产生等。

因此,食品中的兽药残留的检测要求成为确保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

二、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通常分为物理、化学与生物学方法三类。

物理方法主要通过观察食品样品的形态、色泽、异味等来判断兽药残留情况。

物理方法较为简单快捷,但对于微量残留的兽药难以准确检测,且缺乏客观性。

化学方法是采用化学分析手段来检测兽药残留。

常见的化学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等。

这些方法能够实现兽药残留在食品中的定量检测,具有高灵敏度和准确性,但需要专业设备与技术支持。

生物学方法通过利用某些生物体的生物反应来检测待测物。

常见的生物学方法包括酶联免疫吸附测定法、免疫层析法等。

这些方法具有较高的灵敏度和选择性,但受到样品状况和检测试剂的干扰。

三、食品中兽药残留的检测要求为了确保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安全性,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

首先,要求农药及化肥生产企业必须进行兽药残留调查和风险评估,明确合理使用兽药。

其次,饲料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兽药,并进行兽药残留的检测。

同时,饲料添加剂也必须标明兽药残留物含量。

接着,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兽药使用标准,按照规定的剂量和使用时间使用兽药,并保留相关记录。

最后,食品生产企业应对从畜禽养殖场收购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兽药残留的检测,并建立相应的检测档案。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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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三致”作用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三致”作用包含致突变、致畸、致癌。 残留“三致”作用药品动物性食品被人体 摄入后,人体内会不停蓄积药品,进而出 现染色体畸变或基因突变,常见药品包含 呋喃类、雌激素等,其致癌作用显著。
苯并咪唑类抗蠕虫药品能对细胞活性 形成抑制,含有潜在致畸性和致突变性。 近期研究中发觉含有“三致”作用还包含 四环素类、氨基糖苷类等。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 其原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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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原因 兽药残留危害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控制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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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原 因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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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素药品滥用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加工动物产品废弃物在未经处理情况 下向自然界中排放,环境中会连续蓄积有 害物质,进而严重污染环境。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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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控制办 法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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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强化兽药残留监控
主动建立国家、部、省三级兽药残留监 控机构,并对国家残留监控计划进行落实。 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 理条件》《兽药管理条例》进行深入落实, 并对企业经营生产行为进行规范,防止市场 中进入兽药残留超标产品,严厉处罚超标者, 切断兽药残留超标产品市场和销路,引导养 殖户合理用药、恪守要求,进而实现对兽药 残留控制。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危害及其原因

兽药残留的危害及预防

兽药残留的危害及预防
预防兽药残留的建议:提出预防兽药残留的建议和措施,包括合理使用兽药、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等,提高公众 对预防兽药残留的认识和意识。
提高公众对兽药残留的认识:通过科普宣传、讲座、展览等活动,向公众普及兽药残留的危害 和相关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在学校、社区、家庭等场所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公众养成健康的 饮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PART FIVE
召回:对已经上市的问题产品进行回收,并按照规定进行销毁或处理 销毁:对问题产品进行销毁,确保其不再流入市场 记录:对召回和销毁的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后续追溯和监管 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确保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检测分析:对样品进行检测, 确定兽药残留的种类和浓度
收集样品:对疑似含有兽药 残留的食品进行收集
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制:政府、企业、媒体等各方应共同参与,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机 制,定期发布相关知识和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推广科学养殖和用药知识:加强对养殖户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推广科学养殖和合理用药知识, 减少兽药残留的产生,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
建立兽药残留检测机构 完善兽药残留监管法规 加强兽药残留宣传教育 鼓励公众参与兽药残留监督
加强兽药使用管理和监督
推广兽药残留检测技术
建立兽药残留风险评估体 系
PART SIX
兽药残留的危害:介绍兽药残留对人类健康、生态环境和动物福利的危害,提高公众对兽药残留的认识。
兽药残留的来源:介绍兽药残留的主要来源,包括动物性食品、饲料和水等,帮助公众了解兽药残留的途径。
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介绍兽药残留的检测方法和技术,包括实验室检测和快速检测等,让公众了解兽药残留的 检测方法和手段。

第七章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

第七章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
主要用于驱虫或杀虫,而常用的苯并咪唑类抗寄生虫药物 有丙硫苯咪唑、丙氧咪唑、噻苯咪唑、甲苯咪唑、丁苯咪 唑等。食用残留有苯并咪唑类药物的动物性食品,对人主 要的潜在危害是致畸作用和致突变作用。对于妊娠期的孕 妇有可能发生胎儿畸形,如短肢、兔唇等;对所有消费者 来说,可能由于其致突变作用使消费者发生癌变和性染色 体畸变,从而其后代有发生畸形的危险。
• 兽药最高残留限量(MRLVD)是指某种兽药在食物中或食物表 面产生的最高允许兽药残留量(单位μg/kg,以鲜重计)。
• 兽药残留可分为7类:①抗生素类;②驱肠虫药类;③生长促 进剂类;④抗原虫药类;⑤灭锥虫药类;⑥镇静剂类;⑦β-肾 上腺素能受体阻断剂
• 2002年农业部颁布《动物性食品中最高残留限量》规定:
1. 2 净化
净化即将待测物与提取液中的样本干扰杂质分离。兽 药残留分析中常用的净化方法是液- 液分配和固相萃 取。
液- 液分配:等体积的分配体系中溶质分配平衡后溶解在非极
性或极性较弱的溶剂中溶质的百分比称为p值,利用p值可以选 择萃取系统、计算萃取次数和抽出率。通过调节溶液的pH值、 极性、离子对形成等手段选择性地改变待测物的p值.
① 可用于食品动物,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量限量的药物有88 种
② 可用于食品动物,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药物有94种
③ 可以使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兽药残留的药物有9 种
④ 禁止使用,且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的药物有31种
兽药残留产生的原因
• 养殖环节用药不当是产生兽药残留的最主要原因。产生兽 药残留的主要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七章 食品中兽药残留检验
一 、概述
• 典型的兽药是指用于预防和治疗畜禽疾病的药物。但是, 随着集约化养殖生产的开展,一些化学的、生物的药用成 分被开发成具有某些功效的动物保健品或饲料添加剂,也 属于兽药的范畴。兽药的主要用途有防病治病、促进生长、 提高生产性能、改善动物性食品的品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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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长激素是由动物脑垂体分泌的单链多肽 分子,对蛋白质合成、糖代谢、水代谢和 提高细胞对氨基酸的通透性均有促进作用, 因而促生长效果明显。这种激素存在种的 特异性。 自 20 世纪 80 年代 以来,对奶牛、猪、 鸡、羊等动物进行了 注射生长激素的效果 研究,显示出较好的 效果。

一、兽药和兽药残留

1、兽药
习惯上,将用于畜禽疾 病的药物称为兽药,但 是,随着集约化生产的 开展,一些化学的、生 物的药用成分被开发成 具有某些功效的动物保 健品或饲料添加剂,也 属于兽药的范畴。 其主要用途为:防病 治病,促进生长,提高 生产性能,改善动物性 食残留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 和世界卫生组 织(WHO)食品中兽药残留联合立法委员会 的定义,兽药残留(animal drug residue)是指 动物性食品的任何可食部分所含兽药的母 体化合物及(或)其代谢物,以及与兽药 有关的杂质。 所以兽药残留既包括原药,也包括药物在 动物体内的代谢产物和兽药生产中所伴生 的杂质


磺胺类药物大部分以原形态自机体排出, 在自然环境中不易被生物降解,从而容易 导致再污染,引起兽药残留超标。 已证明,猪接触排泄在垫草中低浓度磺胺 类药物后,猪体内便可测出此类药物残留 超标。
(三)激素类药物 激素是由机体某一部分分泌的特种有机物,可 影响其机能活动并协调机体各个部分的作用, 促进畜禽生长。 20 世纪人们发现激素后,激素类生长促进剂 在畜牧业上得到广泛应用,但由于激素残留不 利于人体健康,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许多种 类现已禁用。 我国农业部规定,禁止所有激素类及有激素类 作用的物质作为动物促进生长剂使用,但在实 际生产中违禁使用者还很多,给动物性食品安 全带来很大威胁。

(二)磺胺类药物 1.磺胺类药物的用途 磺胺类(sulfanilamides)药物是一类具有广谱 抗菌活性的化学药物,广泛应用于兽医临床。 磺胺类药物于 20 世纪 30 年代后期开始用于治 疗人的细菌性疾病,并于 1940 年开始用于家 畜,1950 年起广泛应用于畜牧业生产,用以控 制某些动物疾病的发生和促进动物生长。
1.常见的种类 按化学结构可分为: 固醇或类固醇(主要有肾上腺皮质激素、 雄性激素、雌性激素等)和多肽或多肽衍 生物(主要有垂体激素、甲状腺素、甲状 旁腺素、胰岛素、肾上腺素等)两类; 按来源可分为: 天然激素和人工激素。
2.激素的用途 在畜禽饲养上应用激素制剂有许多显著的 生理 效应,如加速催肥、提高胴体瘦肉与脂肪 的比例。 使用激素处理肉牛和犊牛,可提高氮的存 留量,从而提高增重率和饲料转化率。 性激素曾被广泛研究和应用,是有着显著 应用效果 的甾体类生长促进剂。20 世纪 60~70 年代, 美国 约 80%~90% 的育肥牛用了此类激素。


不同种类的抗生素用于饲料添加的剂量及所具有的促进 生长效果不尽相同。 总体来说,用量一般在每吨饲料中添加 10~15 g 抗生 素。
2.常用种类 治疗用抗生素主要品种有青霉素类、四环 素类、杆菌肽、庆大霉素、链霉素、红霉 素、新霉素和林可霉素等。常用饲料药物 添加剂有盐霉素、马杜霉素、黄霉素、土 霉素、金霉素、潮霉素、伊维菌素、庆大 霉素和泰乐菌素等。 由于抗生素应用广泛,用量也越来越大, 则不可避免会存在残留问题。如: 美国曾检出 12%肉牛、58%犊牛、23%猪、 20%禽肉有抗生素残留; 日本曾有 60%的牛和 93%的猪被检出有抗 生素残留。
3.磺胺类药物的残留 磺胺类药物残留问题的出现已有近 30年的 时间,并且在近 15~20 年磺胺类药物残留 超标现象很严重。 很多研究表明猪肉及其制品中磺胺药物超 标现象时有发生,如给猪内服 1%推荐剂量 的氨苯磺胺,在休药期后也可造成肝脏中 药物残留超标。 按治疗量给药,磺胺在体内残留时间一般 为 5~10天;肝、肾中的残留量通常大于肌 肉和脂肪;进入乳中的浓度为血液浓度的 1/10~1/2。
2.常见的种类与限量 磺胺类药物根据其应用情况可分为三类: 用于全身感染的磺胺药物(如磺胺嘧啶、 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 用于肠道感染、内服难吸收的磺胺药物; 用于局部感染的磺胺药物(如磺胺醋酰)。 我国农业部在 1999 年 9 月发布的《动物性 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规定:磺胺 类总计在所有食用动物的肌肉、肝、肾和 脂肪中 MRL 为 100μg/kg,牛、羊乳中为 100μg/kg
我国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菌丝体被用作食用 动物饲料添加剂。 3.最高残留限量 为控制动物性食品药物残留,必须严格遵守休药 期,控制用药剂量,选用残留低毒性小的药物, 并注意用药方法与用药目的一致。 农业部于 1999年9月发布了修订后的《动物性食 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了上百种兽药的 最高残留限量,其中氯霉素、制霉菌素、潮霉素 在所有动物可食组织中的残留量为零。
二、兽药的种类
兽药残留的种类很, 目前对人畜危害较 大的兽药及药物料 添加剂主要包括抗 生素类、磺胺类、 呋喃类、抗寄生虫 类激素类等药物。
(一)抗生素类 1.抗生素药物的用途 按抗生素(antibiotics)在畜牧业上应用的目标 和方法,可将它们分为两类: 治疗动物临床疾病的抗生素 用于预防和治疗亚临床疾病的抗生素,即作为 饲料添加剂低水平连续饲喂的抗生 尽管使用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有许多副作用, 但是由于抗生素饲料添加剂除防病治病外,还 具有促进动物生长、提高饲料转化率、提高动 物性食品的品质、减轻动物的粪臭、改善饲养 环境等功效。 因此,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已很普遍。
食品中的兽药残留
主讲人:yangcaihui
引言: 随着人们对动物性食品需求量的增加, 动物性食品中的兽药残留也越来越成为全社 会共同关注的公共卫生问题。兽药残留不但 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而且不利于养殖业 的健康发展和走向国际市场。必须在畜牧生 产实践中规范用药,同时建立起一套药物残 留监控体系,制定违规的相应处罚手段,才 能真正有效地控制药物残留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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