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案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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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改革

日前,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起草过程“十一年磨一剑”,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提供了“牵一发动全身”的促动力。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主要包括创新管理体制、创新法人治理结构、创新人事制度、创新收入分配制度、创新社会保险制度、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创新监管机制等七个方面。其中,人事制度改革是“启动最早、进展最快”的一项。但同时,也存在地区间进展不平衡、用人机制转换不到位、规范管理和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等现实问题,亟需在法律层面加以解决;人事制度改革与其他六个方面的配套改革,也需通过法规建设进一步明确。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执行副会长兼秘书长高小平研究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条例》是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成果的法制化,同时也是针对近年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后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治疗”方案,将成为今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基本指导性文件。

“以《条例》的制定为标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迈出了具有实质性的一步。”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宋世明教授认为,此后,改革的具体落实将非常艰难。

分类改革的“核心”

自从2003年中央提出制定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始,《条例》便开始了长达11年的漫长起草过程。其间经历了两次重大的政府机构改革,原人事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均参与起草。业内人士表示,起草的难度很大程度上源于事业单位分类不清。

201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这被视为事业单位改革正式开闸的“顶层设计”。文件明确要求,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是人员分流、待遇等人事安排,而只有在完成分类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员的分类管理。”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认为。“机构分类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基础和前提,而由于人事制度改革涉及薪酬、社保、财

政投入等多方面的机制创新,因而在分类改革整体布局中处于核心地位”,宋世明说。“《条例》的颁布,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供了人事制度上的法制保障,同时也对事业单位优化治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成为促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关键环节”。高小平认为。

在受访专家看来,《条例》的精髓在于实现了“两个转变、一个转换”。即通过从固定用人到聘任用人的转变、从身份管理到合同管理的转变,进而开启了事业单位用人机制上的转换。

“《条例》健全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中的两大基本制度,即岗位管理制度和人事聘用制度。”宋世明说,岗位管理是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制度,有刚性约束。《条例》规定了岗位的类别、等级和设置程序,这为事业单位推行科学的管理制度奠定了基础,避免了人为因素的过多干预。

人事聘用制度是另一项基础性人事管理制度。自2002年开始试行聘用制以来,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逐步提高,目前已超过90%。但聘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各地做法不统一;有的地方虽然聘用的形式有了,但用人机制转换不到位。

受访专家表示,《条例》在健全人事聘用制度方面着墨颇多。比如,“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等等,都为严格人事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利于维护事业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等规定,则在保护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方面“下足了功夫”。

“《条例》的出台解决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与国家其他公共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高小平说,我国早就实行了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制度,而事业单位人员的“进口”却一直没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导致有的单位在进人问题

上出现随意性,一方面难以保证人员素质,另一方面也易出现“萝卜招聘”等****问题。

“破题”之后须配套跟进

《条例》公布后,国务院法制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下一步还将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的办法,对竞聘上岗的条件、程序等内容作具体规定。

4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也表示,今年将研究制定一系列制度,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其中包括《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事业单位申诉办案规则》等,以及出台处分规定的政策解释和卫生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早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亦表示,除了尽快出台《条例》,还将按照急需先建、单项突破的原则,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单项法规建设。争取在《条例》出台后,用2~3年的时间,基本形成以《条例》为核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体系。

这些无不表明,在人事管理制度行政法规“破题”之后,系列配套法规和细化措施即将跟进。而细观《条例》中的某些规定,亦可看出配套跟进的必要性。比如,除了竞聘上岗、处分、申诉等环节,人员解聘和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也需进一步细化。

“聘用制度是最基础的人事管理制度,而如何解聘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这方面规定得不细致,在现实中很难操作”,宋世明教授说,外国的公共雇员聘用合同均花费很大篇幅规定解聘的依据、标准和程序,目的就是保障“出口”的畅通,避免不必要的人事纠纷。“这方面还需明确更具可操作性的细致措施”。

此外《条例》规定,“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这与公务员法第七十三条、七十五条规定在字面表述上完全一致。

然而自2006年以来,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标准7年未曾调整,所谓“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专家表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及时出台细化政策,将《条例》落到实处。

社保改革的“同步”预期

《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至此,牵涉全国3153万“事业人”切身利益的社保改革已成定局。然而,他们将以何种方式切换到“社保模式”?养老保险如何“并轨”?《条例》并没有给出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改革细节究竟如何,还需等待配套法规的出台。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是养老保险改革。国务院早在2008年就出台方案,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等五省市试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但6年来,除广东有所突破,其他地区都没有实质进展”。汪玉凯认为,由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社保改革没有同步推进,事业单位社保改革肯定会遭遇强大阻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在薪酬调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改革,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当统筹兼顾”。高小平认为,“以往的每一次工资改革,机关与事业单位都是同步推进,在养老政策调整上也应‘同步’”。

对这一点,高层已有清醒认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实际上已将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社保改革并列、并行。据了解,在三中全会之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政策调研已经开始;在此之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提法,更给各界带来了两大群体“同步”社保改革的预期。

受访专家表示,社保改革关系到3153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改革的艰巨性可想而知。如果处理不慎,将影响事业单位改革的整体进程,不仅不利于为全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也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进而影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

“无论如何,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破题’之后,事业单位改革‘开弓已无回头箭’。包括社保改革在内的各项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宋世明说。

案例二:养老金或临结构性缺口考验延迟退休成可行方案

尽管财政部尚未公布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决算数字,但种种迹象显示,养老保险出现结构性缺口已经成为可能。财政部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告显示,201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17002亿元,支出16699亿元,当年的盈余为303亿元,而在2012年的决算报告中,这一数字为1079亿元。

4月3日,财政部副部长王保安表示,中国养老保险基金出现缺口是有可能的。而建立社保基金制度,是应对这个缺口的重大举措。

从2012年的盈余千亿到可能亏空,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使得养老保险缴费人员与支出人员的比例发生转变。

据悉,目前缴费人员与支出人员的比例为3∶1,意味着3个工作人员的缴费收入支持一个退休人员,但是随着老龄化的加重,一些专家测算未来10年,这一比例将扩大到2∶1,在当前养老体制不变的情况下,中国养老保险现状从2014年开始将进入赤字时代。

在此背景下,解决养老保险缺口成为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尽管人社部多次强调,延迟退休并不是为了缓解养老保险缺口,然而面对一系列数字压力,在部分参与政策建言的智囊团人士看来,延迟退休也是解决养老保险缺口的有效方案。结构性缺口

“2012年和2013年养老保险从全国范围看,都处于收支平衡,不过从2014年开始,可能会出现亏空,主要原因也是养老保险不均衡发展的结果,特别是东北地区国企转轨期遗留的养老保险领取问题,从去年开始已经出现大面积的缺口。”一位财税系统人士说。

在该人士看来,东北出现的养老金缺口,主要是当地处于老工业基地,产业工人比较多,人口结构偏老龄化,交钱的人少,而享受的人多,这加剧了养老金的收支困难。“早前,我们在做调研的时候,东北地区一个县的养老金缺口就有2亿元,而当年其GDP仅有3亿元规模,财政收入远远不能解决养老金缺口。”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开始养老金出现了一个新情况,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和支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人社部数据显示,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总收入的增长率为13。40%,总支出增长率为18。69%,后者比前者高5。29个百分点。

“两者差距越大说明养老金的缺口越大,现在缴费人员的和支出人员比例是3∶1,已经高于以前的4∶1,未来随着老龄化加速,这一比例会继续扩大,养老金的缺口也将成为新常态。粗略计算,2014年养老金(主要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的缺口规模在千亿以内。”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汪德华说。

然而,对于中国养老金缺口的担忧,以及不断加速的老龄化也是很多人没有预料到的。

截至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亿人,占总人口的14。9%;同时,中国未来20年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老年人,到2050年左右,老年人口将达到全国人口的三分之一。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4》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压力越来越大,当期结余比上一年减少了200多亿元,备付月数也比上一年减少了0。10个月。黑龙江省已经严重收不抵支,当期结余为-40。43亿元。

该报告还显示,如果只考虑征缴收入,不含财政补助,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只有163。17亿元,比2012年减少了742。45亿元。全国只有12个省份征缴收入大于支出。

在中央提出财政要向民生倾斜的新常态下,养老金缺口如何解决成为一大民生问题。

在2015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社会保险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政策设计要综合考虑人口结构变化、人口流动代际可持续等情况,需要往后想50年或者更长时间,“要调动当代人的积极性,强化个人责任,要建立一个自身能够精算平衡的制度,不能把缺口完全留给公共财政。”

再议延迟退休

按照楼继伟的逻辑,社会保险应该加强精算方案和做长远规划,但基于中国养老保险不均衡发展的现状,公共财政补贴的现象仍然存在。

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9186。46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9104。1亿元,财政补贴收入8446。35亿元。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3669。12亿元。剔除财政补贴因素后收不抵支。

汪德华分析,目前我国各个地区的缴费费率高低不一,各个地区的缴费基数口径也存在差异,导致有的省份结余越来越多,有的省份却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缺口越来越大,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财政补贴也是必要的。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中央释放的信号要依靠市场力量来缓解财政压力,财政补贴也只能是一个配套措施,随着老龄化的加重,养老金缺口的问题也必将加剧。

目前学术界对缓解养老金缺口有两种可行方案,一是实现对现有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扩大投资范围,另一种就是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缩小收支差。

中国社科院财经院研究员刘柏慧认为,第一种方案虽然可行,但是基于社保基金仍具有保障功能,对于投资范围仍需要谨慎对待。“目前更多倾向是投资国债,或者放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功能,因为二级市场的风险在目前看不可控,社保资金的风险需要考量。”

在此背景下,延迟退休年龄成为解决的另一可行方案。

一直以来,延迟退休就被认为是解决养老金收支缺口、缓解劳动力不足、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的“灵丹妙药”。在养老并轨后,我国更面临万亿成本的缺口,延迟退休尤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

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曾做过测算,我国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

今年两会期间,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希望今年制定出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预计后年推出。

汪德华认为,延迟退休事实上对维持当前养老金收支3∶1的现状有改善作用,能够有效缓解资金缺口。

尹蔚民还表示,如果只从养老金缺口或少数群体的利益出发,让全民延迟至65岁退休,必然会引起大多数人的强烈不满。因此对延迟退休不能操之过急,会通盘考虑。“延迟退休方案正式出台之前,会广泛征集社会意见。”

案例三:“房贷新政”聚焦改善性自住房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3月30日中国经济网)

这一“房贷新政”的推出并不算太突然,因为之前已有迹象。

在日前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上,央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将谨慎、警惕出现通缩风险。有分析称“央行通缩口风悄变”,因为在今年全国“两会”回答媒体关于通缩的问题时,周小川并没有直接表态,仅表示会持续关注物价的变化。

今年一季度的经济增长放缓较为明显。整体来看,投资、工业回落较大;尽管服务业增长态势不错,但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低迷及工业品出厂价格总体持续回落等影响,我国物价水平一季度趋降的态势的确明显。1月和2月,我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下降了4。3%和4。8%;房地产价格也出现同比下降;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在1月份上涨0。8%,创下2009年11月以来的最低涨幅。2月CPI虽回升至1。4%,但主要还是受春节效应影响。以上的种种情形,难免引发一些市场人士对经济可能陷入通缩的担忧。防通缩“风口”之中,大家难免会联系到货币政策、股市、楼市等的影响上来。

去年至今,央行已经下调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又有两次降息,其间辅以在公开市场更多进行正、逆回购均衡操作等方式来维持市场适当的流动性水平。总体上,货币政策的主基调还是定格在稳健灵活基础上的略微宽松,还是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注重平衡“稳增长”和“调结构”。

去年下半年以来,股市持续上涨,有人还在争辩“杠杆市”还是“改革市”,因为市场走势似乎与经济基本面脱节。但环顾全球,例如美国、欧洲等市场,把股市当作“经济的晴雨表”的看法确实可能已经过时了。当前中国股市的上涨,更多地反映一种预期,比如改革、转型、“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层面的影响。

就是这样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的政策调整在积极酝酿。上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刚刚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本周首个工作日,“房贷新政”这另一只“靴子”便应声落地。

有人称,这是继去年解开限购、限贷之后的新一轮救市政策。其实,这一轮“房产新政”虽有较强烈的救市色彩,对化解地方财政危机有重要作用,但仍是一种“结构性救市”,主要还是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角度出发,为房地产去产能、去库存。30日下发的《通知》中,“普通自住房”、“改善居住条件”就是特别申明的标准要求。

多年以来,房地产过度发展,投机氛围过盛。如今一年多来,房地产销售遇冷,市场一直在下滑。事实上,房地产低迷也是造成当前宏观经济通缩压力的一个重要因素。防通缩,稳楼市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应对途径。适当放松房地产市场上的一些限制性政策是必要的,对于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也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应当说,此次房贷政策的调整是审慎的,并不会促使房地产市场急剧升温,甚至再生虚火。应当看到,当前房地产市场已经步入结构性调整阶段,回稳不易、升温更难,去库存依旧是今年楼市的主旋律。

案例四:持续七天就结束重庆“短命医改”调查从3月25日到3月31日,重庆医改仅仅持续七天便宣告结束。这场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为内容的医改,因大幅度增加了部分患者经济负担,引起了部分市民上街抵制。医改相关推动部门向公众道歉,并承认“考虑不周”。

重庆医改起始于2012年,背景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目的是破除以药补医、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

专家分析,这一医改方向是正确的,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只进行了价格改革,本应配套改革的医保等政策没有进行,导致病人负担增加,抵制情绪增强,最终导致了医改失败。

4月2日,重庆第三人民医院一位病人在医院散步。前一日,重庆医改宣布中止,恢复此前价格。摄影/新京报记者安钟汝

4月3日,重庆第三人民医院血液净化室,一名病人刚刚做完透析。

张炳云在天桥上来回走,不断探身寻找桥下人群中妻子的身影。

3月31日中午,张炳云出去打水的空当,他患尿毒症的妻子就从医院溜了出去,到重庆渝中区上清寺请愿。

张炳云赶到时,上清寺通往中山四路的街道上,已坐了一百多名患者,他的妻子坐在人群最中间。张炳云冲下天桥,想把妻子拉出来。但武警把他挡在人群外。

张的妻子是6年病史的尿毒症患者,一直靠透析维持生命。3月25日起,重庆医改开始,各相关医疗单位执行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导致尿毒症患者一次透析的费用上涨了100元左右。

为此,张妻与病友们聚集表达诉求。据参与请愿的一位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在上清寺请愿的多是尿毒症患者,有人甚至从周边区县赶过来的。当日的请愿造成交通堵塞一百多分钟。

4月1日下午3点,重庆市相关部门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通知,本次价格调整停止,恢复到3月25日前的标准。并要求医院对新标准执行以来(3月25日-3月31日)多收取的费用在两周内退还,低于原标准部分,做记账处理。

3月25日开始, 3月31日结束。《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执行7天中止。

张炳云的妻子每月透析12次,改革后费用增加了1000多元,这个退休工人家庭陷入困境

3月25日下午,张炳云从重庆第三人民医院拿到妻子的透析缴费单,他的第一感觉是“拿错单据了”:以往一次透析,除去医保报销,个人支付80多元,但这次要支付180元。到交费处询问后才知道,“是重庆市统一涨价。”

3月13日,重庆市政府网发布消息,出台实施《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3月15日,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卫计委正式下发通知,要求重庆相关医疗单位从3月25日起执行新的价格标准。

《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显示: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共9128项,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增减平衡”的原则,总费用不增加的基础上,对其中7886项价格进行结构调整,其中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均降低25%,诊查、护理、治疗、手术类项目价格分别提高30%、30%、13%和13%。

医院各个科室中,压力最大的当属肾病科。重庆第三人民医院肾病科护士林小白(化名)说,新价格实施后,她的工作压力倍增,“非常压抑”。

肾病科面对大量需要透析来维持生命的尿毒症病人,新价格标准实施后,一般的病人每月的费用要增加1000元以上,林小白不止一次听到患者的咒骂,“你们医院太贪婪了,要吃了我们吗?”她不敢多解释一句。

张炳云回到病房,他的妻子眼圈发红。病友们都已知道涨价的事情。

同病房的张国民正在挣扎着下床,准备收拾东西出院。他前两年因为糖尿病并发症,失去了一条腿。一个小时前,张炳云离开病房时,病友们还正劝说家境不好的张国民继续住院治疗。

“这么一涨价,一般的家境,哪里支付得起?”张炳云感叹。张妻每个月透析12次,每个月透析费用1000元左右,加上药费、住院费等,每个月治病要花4000多元。而按照新的价格标准,一个月仅透析费就增加1000多元。

张炳云夫妇都是重庆退休工人,每个月退休工资加起来不到4000元,生活费全部依靠儿子。张妻哭诉:治疗费用猛增,想要活下去,只有再向经济并不宽裕的儿子求助。

据大坪医院一名医生推测,重庆尿毒症患者人数超过3万人。透析价格激增可能令部分尿毒症患者经济陷入困境。

医改消息公布后,不少患者赶在价格正式实施前“提前”看病,以省手术费并非仅是尿毒症患者,全市的患者和医院都由此受到医改的影响。

网友通俗解读:机器的检查费降了,但是需要医护人员参与的检查、治疗费涨了。

一位医生介绍,医改后,费用增幅较大的是手术费用,比如剖腹产、阑尾炎手术分别上涨640元和600元。但在B超,CT等中大型检测方面,病人有一定受惠。以胸腔B超价格为例,下降了30元。

新价格标准正式实施前,不少人就注意到这一消息,去医院“提前”看病。渝中区白领彭波痔疮犯了两年了,因为工作繁忙,一直没去治疗。3月22日,看到要手术费用要上涨的消息,他急忙请假去医院做手术。

他发现,当日排队挂号的人比以前多出一倍,排在他前面的一个女孩说,“现在看病也扎堆。”

彭波如愿以偿在价格上涨前做了手术。而沙坪坝区的商人张三行则成了“医改试验品。”

3月25日凌晨3点,张三行突发急性肠胃炎,到沙坪坝一家三甲医院急诊,一位年轻的女护士开玩笑说,“恭喜你,你是医改实行后我们第一个病号。”

张三行在医院验血、输液。原本24日只需500多元,25日凌晨,他花了800多元。

大多数病人都是25日白天去医院看病时才发现价格上涨的。家庭主妇蒲雪当时帮母亲挂号,她听到许多人大声抱怨的声音,“挂号费涨了一倍!”

新价格正式实施前不到半个月,重庆市卫计委才对医院管理层进行培训,许多医院对医护人员培训不足

医护人员对医改的准备也并不充分。3月12日,《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正式实施前不到半个月,重庆市卫计委才对医院管理层进行培训,而多个医院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都在3月20日之后。

重庆某卫生行政部门的一位员工告诉新京报记者,3月12日,重庆市卫计委举办了《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培训会,要求重庆各大医院医务、财务、信息、总务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及护士长参加该培训。

重庆市一位参加培训的医务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培训涉及新价格使用说明、综合医疗服务、康复医学、中医医疗、病理学诊断、实验室诊断、影像学诊断、临床物理治疗、临床类项目、以及信息化管理等,“但培训时间仅仅1天”。

重庆市物价局针对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及医药价格监督检查相关负责人员的培训会更是仓促,直到新价格实施的前两天的3月23日才召开。

各医院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也明显不足。赵多(化名)是云阳县某医院的外科医生,他形容《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像是“从天而降”,“快得没有反应时间。”

3月20日上午,医院领导召集医护人员开会,通知施行《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3月25日凌晨,新的价格系统上线。从医院下发通知到落实到医护人员层面,只有5天时间。

赵多说,开会回来的医院领导给医务人员传达会议精神极其简单,只是通知马上要执行新价格,要求医生及护士对病患极其家属做好解释工作。“领导都没有给我们解释清楚,我们怎么给病患解释?”

多家医院的医生反映,虽然医改声称“有升有降、增减平衡”,但在实际操作中,只有大病才用到中大型设备降价了,一般的疾病多是诊查、护理和治疗,这部分都涨价了,大多数患者都受到影响。“患者一到医院,第一项挂号费就上涨了,纷纷责问医院。”

这期间,甚至出现渝中区一家三甲医院门诊的一个病人情绪激动,拔掉了输液针头,戳到了护士手臂上的事件。

专家称,尽管重庆医改中止,但调整思路是正确的,有利于改善医疗服务价格扭曲

重庆医疗价格改革七天而止。重庆卫计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次医改因为增加患者的负担而“失败了”,但最初的方向却是在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情况下,制定出台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以调动医护人员的积极性。

重庆市对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解读中提到,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制定工作早在2012年就由物价局牵头开始制定。其背景是2012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人力社保部下发《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2787号),要求各地加快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步伐,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

2014年5月,重庆和天津等其他16个城市一道,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纳入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联系试点城市。此后,重庆市公布了《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以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为突破口,着力推进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重点环节改革,提出逐步建立群众得实惠、回归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药卫生运行新机制。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医改专家李玲告诉新京报记者,《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4年版)》的调整思路是正确的,有利于改善长期以来的医疗服务价格扭曲。

今年3月,同为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联系试点城市的天津,也提出类似改革措施: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项目收费标准,适度提高床位费收费标准;提高护理费、治疗费、诊查费收费标准;提高手术费、麻醉费、抢救费收费标准。

李玲介绍,北京也做过局部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部分医院设立医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确定,一定程度提高了医生的待遇。

官员、医生、专家多方问诊重庆医改,认为医保配套改革没跟上是失败原因尽管沿着医改新方向前行,重庆医改却没能走远。

重庆某区发改委官员告诉新京报记者,“试点城市”加快了重庆医改步伐,但遗憾的是,此次医改没有体现2014《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提到的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出的新版价格也不合理。

2014年11月,重庆市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市卫计委党委书记、副主任盛娅农回答记者提问时曾提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加强医保的控费作用,完善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办法。

但盛娅农强调了医保控费作用却没能在此次医改中体现。

“调价没有问题,10年来重庆小面都从3元涨到了5元,但调价的同时,医保等配套政策却没变动,调价变成从患者口袋里掏钱。这是此次医改失败的原因。”重庆大坪医院一名医生分析。

李玲也认同这一观点,医改价格略涨没有错,但是作为系统工程的医改需要医保等相关政策综合调整,让老百姓感到压力减轻。“重庆的失误在于只改了价格,医保等系统性工作没跟上。”

李玲以北京医改为例介绍,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北京首先建立了一张人群全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网,截至2013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1354。8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160。1万人,新农合参保人员254。4万人。此外,还建立了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形成了包括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参合、门诊救助、住院救助、生育救助和重大疾病救助等在内的医疗救助体系。

以前述医事服务费为例,北京将这一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体系,医保定额支付每人次40元,看普通门诊,医保患者只需2元,比医改前还低了1元。虽然门诊费用提高,但“医保令患者的压力减轻了很多。”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分析,这次重庆医改价格制定过高,可能与重庆医保基金缺口较大有关。

以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为例,2013年,基金收入94。7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7。63亿元,财政补贴75。77亿元(中央财政补贴50。70亿元,地方财政补贴25。07亿元)。基金支出83。02亿元,基金累计结余50。96亿元。

聂日明指出,每年医保基金的征缴收入与支出的缺口高达65。39亿,这部分需要依靠财政补贴。这意味着重庆市财政面临较大的补贴压力。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13年,重庆市地方财政对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补贴比2012年高出9。6亿元。

“医改涉及人保、财政、卫生、物价各方的利益的博弈。医保基金是否有钱,财政是否愿意更多补贴?假如各方都不愿意妥协,只好从病人手中拿钱了。”聂日明说。

重庆市卫计委和物价局对医改中止的责任相互推诿,4月2日发布会表示“考虑不周”

4月1日下午,西南医院张贴通知:接到卫计委通知,当日起,血液透析相关费用执行原标准。当天下午,重庆市卫计委公布全面恢复《重庆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04年版)》。重庆医改推行7天后,全面中止。

“当时,一位患者正在病床上输液,得知这一消息,兴奋地舞动手臂,差点把针头扯下来。”西南医院一位护士说。

第三人民医院,张炳云的妻子听这一消息,舒了一口气,“终于可以活下去了。”

4月3日中午,重庆卫计委的车队办公室,司机们坐得满满的。 4月1日以来,没有司机敢迟到早退。“这段时间,领导随时都会被叫到市里开会。”司机张伟和他的同事必须随时待命。

不仅领导去市里开会,重庆卫计委各部门也都会议不断。

重庆市卫计委一位匿名的官员告诉新京报记者,“2014年版价格标准,我们是不同意推行的,从一开始我们就觉得有问题,但物价是坚决要推。”

上述官员还表示,按照计划,两个月前就要执行2014年价格标准,但卫计委和部分相关部门反对,一直延迟到3月25号。

4月3日,新京报记者在重庆卫计委的大楼里遇到重庆市卫计委主任屈谦,对于此次医改,屈谦一字不提。卫计委门口,刚刚开完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大声埋怨,“我们背了黑锅。”

而重庆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物价局并没有主导权,只是这次医改涉及定价,我们才参与,并且最后只是作为发布部门。这次医改是卫计委主导的。”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在新价格制定、推行前后,重庆市没有召开任何形式的听证会。重庆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称,“在新价格刚推行的时候,有几家大医院是反对的,都觉得会惹出麻烦。”但医院的反对意见并未阻止医改的进行。

4月2日,重庆市物价局和卫计委的主要负责人在通过重庆本地媒体表示,这次医改“我们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听取公众意见不够广泛,对需长期治疗、经济负担重的特殊患者考虑不周。”

案例五:国民创业意愿大调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当前经济增长的传统动力减弱,必须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加快布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改造传统引擎,打造新引擎。“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一时成为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

而创业大潮真的来了吗?来自哪个省份的人最具有创业热情?最被普通人看好的行业是什么?2015年哪些投资领域更有前景?创业者又可以在新经济带上觅得怎样的机会?

3月2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发布“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下称“大调查”),希望可以为上述问题提供答案。

大调查节目制片人姜诗明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大调查已持续进行9年,每年调查10万个样本家庭,目前已累计上千万份民生基础数据,力求传递百姓最真实的生活感受,并希望借此了解中国人在过去的一年中,对哪些经济事件最为敏感?对生活是否满意?对未来又有怎样的期待?

超1/5受访家庭想创业

大调查显示,2014年实际参与创业的受访者占比为13。6%,2015年打算创业的受访者则猛增到了20。5%。2015年有超过1/5的受访家庭,表现出了进行创业的意愿。

那么在当下的中国,最具创业意愿的人来自哪里?他们属于怎样的社会阶层?又有哪些行业被创业者看好?

大调查的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最想自己当老板的人主要集中在广西(29。4%)、内蒙古(27。5%)、吉林(26%)三地,而其中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所

占比重更大,在2015年打算进行创业的受访者中,有66。4%的人为城市常住人口。

值得注意的是,大调查所抽取的104个城市样本和300个县域样本显示,无论是2014年已经创业的比例,还是2015年打算创业的比例,县域受访者都高于城市受访者。因此未来创业的主力军,很可能来自县域。

如果从表达创业意愿的受访者的个人与家庭情况进行分析的话,其中男性比女性所占比例更高(男性为56%,女性则为44%),已婚人士相比未婚人士更多地表达了创业的意愿(已婚人士占比62。3%,未婚人士为29。7%,剩余的则是离异丧偶人士)。而想创业人口的年龄大致分布在26~45岁之间,其中26~35岁人口占33。5%,36~45岁的人则占31。6%,学历则以中学或中专为主。打算创业的受访者的家庭年收入大约在3万~4万元,其中拥有小产权房者所占比例为33%。

因此,根据调查,中国最想创业的人的“关键词”可以被归结为:男性、城里人、已婚、年富力强、中等学历、年收入3万~4万、拥有小产权房。

电子商务最被看好

在全部受访者最看好的行业排名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电子商务、健康医疗与金融业(电子商务19。9%,健康医疗18。9%,金融业14%),紧随其后的是物流与房地产(物流12。3%,房地产10。6%),而最不被看好的则是文

化创意产业和制造业。对于中国这个制造业大国来说,看好制造业前景的受访者比例只占2。5%,排名倒数第一。

而对于2014年已经创业和2015年正准备创业的受访者中,最为看好的行业中排在前三位的依然是健康医疗(20。1%)、电子商务(19%)和金融业(14。1%),与全体受访者略有区别的是,相对于电子商务,健康医疗产业似乎更被创业者们所看好。而在他们心目中,制造业的排名也依然排在垫底的位置。

无论是全体受访者,还是创业者,农业被看好的程度,均进不了前五位。

除了健康医疗、电子商务这些大家都看好的方向,不同年龄段的创业者,看好的行业也有差别。“90后”和“60后”更看好房地产业,“80后”则看好金融业,“70后”更看好物流业。

大调查的结果显示,受访者的“创业观”有着高度的一致性。

社会人脉关系(47。8%)、税收减免(37。7%)和开业手续等成本(29。5%)这三项均被受访者被看作是创业最重要的条件。

那些打算创业的受访者中,有57。5%的人选择将“人脉关系”列为创业的重要条件,而对于“90后”,他们在打算创业的时候,更是把“人脉关系”列为要考虑的头等大事(60%的受访“90后”选择人脉关系)。

大调查显示,是否创业和“家族影响”并没有太大关联,家族影响排在所有选项的倒数第二位。而值得关注的是,作为商业社会基石的“信用环境”,被排在倒数第一位。

社会保障概论课后练习题及参考问题详解

卷一《社会保障学导论》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世界上最早实行全民医疗保健的国家是()A、英国 2.于1935年制定了《社会保障法》,确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原则的国家是()B.美国 3.被誉为“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为 ( ) C.英国 4.社会保障的目的是保障 ( ) C.社会安定 5.社会保障的对象在总体上具有 ( ) C.普遍性 6.在遵循市场经济的投入与收益对等的效率原则之外,又实现了互相帮助、相互关心、帮助弱者的社会公平原则是()A、社会保险的互济性 7.社会保障始终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的,经济发展水平只决定其保障水准高低,不决定其范围大小,保障对象是()B、全体国民,不论是否参加过社会劳动 8.社会保险的实施对象是 ( ) B.社会劳动者(一般是挣工资的劳动者) 9.社会保险费的确定方式有 ( ) C.比例保险费制和均等保险费制 10.社会保障的作用是()C.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 11.不属于社会保险特征的为 ( ) B.待遇平等性 12.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宗旨是 ( ) C.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并维持其工作能力 13.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适用于 ( ) A.经济发达、物质水平大幅提高 14.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初创时期是() D、建国后至1957年期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对其实施物质帮助义务的为 ( ) C.国家社会 二、多项选择题, 16.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区别是() A、实施范围和对象不同 B、职责不同 C、分配原则不同 E、保障水平不同 17.社会保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 ( ) A.法律强制性 C.对象社会性 D.福利 E.机会公平性 18.社会保障给付标准的原则包括() A. 保障基本生活 B.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支付水平C.不同保障项目给付标准不同 D.兼顾公平与效率 19.社会保障的目的包括()A.政治目的 B.经济目的 20.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 A.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筹集资金,促进经济增长 B.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 C.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D.社会保障有利于兼顾公平与效率 E.社会保障有利于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 第二部分非选择题 三、名词解释题 2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法律赋予每一个公民在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 22.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属于国家保障性质的社会保障。模式,又称政府统包型。 23.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以自助为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保障模式又称强制储蓄型

社保案例

案例:利率杠杆的失效揭示了什么?参考答案: 答:1997年前后的利率杠杆的失效,揭示了社会保障制度奉行的公平原则与可靠性是不能动摇的,社会保障制度所具有的稳定与促进等功能是市场机制所无法替代的。正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工业化国家才建立了健全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凡有健全完备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人们的后顾之忧便得到了解除,安全感的提升必然带来生活信心的提升,进而会刺激消费,促进发展。因此,不能单纯地把社会保障看成是一种福利,它在增进国民福利的同时也是一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投资与现实投资。 案例:请结合上表,分析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方面,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将会对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表现在: A、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 B、影响储蓄、投资和经济增长 C、为经济发展创造必要的生活环境。 D、有利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上表上海市2000-2003年度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的不断发展来看,必将会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另一方面,社会保障不完善也会对经济发展的制约 如果社会保障水平严重滞后,则可能使各种相关社会问题得不到有效缓解,影响社会安定。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将遭到破坏,经济发展最终将受到损害。从上表来看,上海市城镇和农村的各项社会保障制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制度还有待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案例:试根据上图分析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产品再分配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关于社会产品再分配的基本原理,明确了社会保障基金需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来建立。国民收入经过分配和再分配,最终归结为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两大部分。社会保障基金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都占一定的比重,就其主要部分来看,属于社会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从图中也可以看出,消费基金中包含社会保障基金。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来调节社会成员的收入,保障最低生活需要,缩小贫富差距,减少社会不平等,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和良性运行。马克思关于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基本理论成为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保障的理论基础。 案例:为什么我国社会保障水平具有地区之间不均衡、城乡之间差别大等特点? 1.答案要点:政府部门(对积极劳动力市场项目和社会保障)投入占经济总投入比率越高说明社会保障水平越高,说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越高。从案例中给出的数据可以看出来,社会保障水平越高,经济增长率相应地就越低。这是因为社会保障水平具有适度性特点。社会保障水平并不是越高越好。社会保障水平过高或过低,都会给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社会保障水平过高,会增加生产成本,进而削弱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制约经济发展。 2.答案要点:影响社会保障水平的因素有经济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政治、社会结构;制度年龄和人口结构;历史、人文等特殊因素。我国经济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而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地区间不平衡的特征。 案例:“智利模式”是否代表了新的改革趋势? 答案要点: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二者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功能定位也不尽相同,不能将商业保险归入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 案例:如何看待在中国社会保障问题上存在的几种不同态度 答案要点:从长远来看,中国应该推行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当然,应该根据国情,循序渐进地推进,最终形成包括城乡居民在内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关于基本养老保险 第一条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统筹养老金,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

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四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有关待遇领取地的规定确定继续缴费地后,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 第五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省流动就业,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执行。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答案教学教材

社会保障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这笔养老金应由谁缴? 案例描述:刘玉国系某供销社1985年4月招收的亦农亦商的临时工,1994年11月成为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刘玉国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用工期间,供销社按月收取刘玉国工资总额的3%款项作为离职返家的补助费,并纳入专户管理。自1996年12月起,供销社开始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社会保险法律宣传的不断深入开展,人们社会保障意识逐步提高,刘玉国深感社会保障对自身的重要性,想到自己在企业干了十几年,供销社没有给他缴纳养老保险金,到退休时,就少领养老金,这是对自己权益的侵犯,1997年初刘玉国遂要求供销社为其补缴做临工期间的养老保险金。供销社认为:刘玉国于1996年12月与供销社正式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期限为5年,劳动合同签订后,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金;在1985年4月至1996年12月期间,刘玉国是亦农亦商人员,整个供销社系统与他同样身份的人都未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其间对其所扣的工资总额3%的返家补助费可以退还,供销社不具有补缴养老保险金义务。因此,供销社拒绝为其补缴养老金。双方争执不下,刘玉国于1997年初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要求供销社补缴养老保险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刘玉国的请求。刘玉国不服,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7年4月,法院对当地首起养老保险民事诉讼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决供销社从1986年8月起为刘玉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供销社对此判决不服,于1997年10月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问题: 1、如果你是二审法院的法官,如何裁判?请说出理由。(3分)答:正确。本案中,刘玉国于1985年4月成为供销社的职工,尽管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依据《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之第8条规定,刘玉国有权享有养老保险待遇。事实上,供销社所扣的月工资总额的3%的款项,便是刘玉国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对于单位应缴纳的其余15%。供销社依法必须缴纳,否则违反了《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26条之规定,因此,本案一、二审法院的裁判是正确的。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设计原则是什么?(6分)答: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自然衰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按照法律规定,有权享受国 家给予的一定数量的收入补偿和物质帮助的 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 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工业社会中,每个劳 动者最关心的是自己晚年丧失劳动能力时的 生活,如果每个劳动者都能对丧失劳动能力 后的生活保障有信心,则必将促进整个社会 经济生活的稳定,养老保险(也称老年社会 保险)制度正是针对这一问题而产生的。 3、该案例中涉及的是什么养老保险筹资模式 与养老保险金缴费模式?(6分) 答:现收现付式与给付既定模式 案例分析:在城镇工作的所有劳动者都能参 加养老保险吗? 案例描述:河南籍的农村小伙子江之平和他 的四个伙伴从2000年到北京某大学的食堂 工作已经快6年了,他们分别担任厨师、小 工等工作。2006年6月,该大学的后勤工作 进行改革,需要辞退一部分由学校的后勤部 门直接聘用的农民工,江之平和他的4个伙 伴都在辞退范围。在办理辞退手续时,江之 平和他的4个伙伴发现,6年以来学校没有 给他们办理过任何社会保险。所以办理离职 手续时,江之平代表其他伙伴向学校的后勤 部门提出要求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学校后勤部门的负责人认为,学校是国家拨 款的事业单位,江之平等工人只是学校临时 雇佣的农民工,没有义务为他们办理养老保 险。江之平等人一方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劳动 监察部门提出投诉,一方面又向当地的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在劳动争 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学校和江之平等农 民工达成了调解协议,将江之平等6年来应 缴纳的保险费用一次性补偿给江之平等人, 双方以此解决了争议。 问题: 1、试结合本案例分析养老保险的广覆盖原 则?(3分)答:教材P175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我国企业职工选择哪一种养老保险责任承 担模式?(6分)答:责任分担型 案例分析:养老保险是要强制办理吗? 案例描述: 王晓于2003年6月受聘于一家私营企业,担 任会计工作。但是工作至今企业都没有给他 办理养老保险。王晓很担心,询问同事是否 办理了养老保险,大家也都表示企业没有给 自己办理。于是,王晓就代表该企业的其他 同事向老板提出了希望办理养老保险的要 求,但老板说,自己这里是私营企业,不像 国有企业,不承担办理养老保险、缴纳相关 费用的义务。同时老板还说,如果想上保险, 就自己去上,公司不管这件事。王晓听后很 疑惑。 问题: 1、需要强制城镇私营企业办理养老保险吗? 请说出理由(3分)答:实行强制办理养老 保险的单位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3条明确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 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 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 业单位及其职工”。对于这些单位而言,有义 务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是强制 办理的,否则就要依照法律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对于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而言,他 们也有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法律规 定的比例缴纳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 险费。 2、养老保险的概念与特征是什么?(6分) 答:教材P171-172 3、请说明养老保险设计中的权利义务相结合 原则(6分)答:教材P176 案例分析:他的医药费该不该报销? 案例描述: 潘强原系骏马橡胶鞋业公司(以下简称鞋业 公司)供销科科长。1985年6月因私自收受 回扣被鞋业公司免去科长职务,但仍留在供 销科任销售。1995年春节期间,潘强带着妻 儿前往上海探望父母,在此期间,潘强因急 性黄疸性肝炎住进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出 院,共花去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潘强回 单位后,持病历、医药费发票等有关单据要 求鞋业公司予以报销,鞋业公司以经济困难 为由,告知潘强暂缓报销。同年12月,潘强 因累计旷工35天被鞋业公司除名。1996年1 月5日,潘强再次找到鞋业公司,要求鞋业 公司报销其在上海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鞋 业公司以潘强看病并非在定点医院及其已被 除名为由,拒绝报销医药费用。在多方求助 无果的情况下,潘强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诉人鞋业公司报销 医药费54785元人民币。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细则修 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问题: 1、如果你是仲裁委员会的法官,如何裁判? 请说出理由。(3分)答: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受理后,立即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在

社会保障概论(李珍)要点整理

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时期(1883-1934 ) 代表性国家:德国 1、标志:德国的社会保险立法 2、特点:与职业相关的单项社会保险项目出台,从保障的对象看尚未实现普遍性,从保障项目看也不具全面性,全国性的整体制度此时尚未形成。 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时期(1935-1947:美国1935年颁布《社会保障法案》 社会保障制度的繁荣时期(1948-1979 )标志:1948年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从摇篮到坟墓” 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分散个人的风险,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主要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济及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特征:1目标——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和经济稳定增长2责任主体——国家和政府3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4具有强制性5提供的是基本生活需求的保障 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属性不同2对象不同3权利与义务关系不同4管理体制不同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性保险,它从商业性保险的基础上产生。主要内容包括养老、残障、遗属、医疗(疾病和生育)、失业、工伤和家庭津贴等保险。 社会救助是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需求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广义:一切改善和提高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社会措施;中层:等同社会保障;狭义: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 特殊保障(社会优抚)是指国家根据自己的需要专门为某一类人群设立的标准或给付条件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机制:(一)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二)社会保障制度管理体系(三)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体系(四)社会保障资金给付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的地位和作用:1从收入看,最终的税负承担者都是资本和劳动力,社会保障税(费)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资本和劳动力供给,进而影响经济增长。从支出看,社会保障支出的水平影响有效需求,影响公平和效率。2宏观:稳定政治和调控经济的作用。微观:分散个体风险、减少贫困、保护人力资源等作用。 风险:不确定性,即结果与预期之间的差距。 保险:借助于大数法则,集合大量的同质风险,在被保人之间分散风险。 保险市场失灵:商业保险能力不足;信息不对称;风险选择 政府提供社会保障的原因:1保险市场失灵;2人们对风险产生的原因的认识(个人风险—社会风险);3工业化、城市化;老龄化;4物质基础:社会经济的发展。 政府的目标是多重的:1、资源配置效率;2、合理的收入分配;3、保护个人的自由的目标 社会政策的目标:社会福利最大化; 社会福利增加的来源:一是国民收入的增长,一是国民收入的均等分配; 社会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路径:政府干预再分配; 凯恩斯主义:资本主义的结果是收入差距的分化。由于存在收入边际效用递减的规律,资本主义社会一定会出现有效需要不足。而总有效需要不足会导致开工不足、失业增加,进而陷入有效需求不足的恶性循环。药方是通过财政政策\建立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制度扩大有效需求。 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减少由于经济动荡、自然灾害、疾病、伤残和个人不幸带来的脆弱性,分散个人和家庭的经济风险,保护人口的生产和再生产,也就是保护社会人力资源。从政府管理的角度看,社会保障制度通过再分配、通过分散风险对促进人口再生产、提高人口质量和保护人力资源作用是巨大的。 公平:经济公平(客观)和公平感(主观) 经济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规则公平)和结果公平 机会公平:一个人的成就,应该是他努力以及才能的结果,而不是由其所拥有的背景决定; 过程公平:竞争的规则对于社会成员来说应该是同一的、一视同仁的,所有的人都遵循同一规则对与经济活动; 公平感:人们对公平的判断和感受 分配公平感:指的是人们对组织中资源或奖励的分配,尤其是涉及自身利益的分配是否公正合理的个人判断和感受。分配公平感是主观的,它取决于当事人的价值观、个性、需要、动机等因素。 结果的公平≠平等或均等,后者指的是收入分配的量的一致性,而前者带有价值判断,指的是在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基础上的各人贡献与其收入的一致性。

社会保障 案例分析

第1章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某市外商投资企业以本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为理由,拒绝参加企业的基本社会保险。问外方老板的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 不对。 (2) 城镇企业参加基本社会保险就是政府立法规定的,立法范围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就是应参保企业的义务,就是其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因此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社会保险。 案例分析2: 某企业以经济效益不好以及留住人才为由,只为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问该企业的做法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不正确。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所有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只为部分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违背了社会保障的公平原则。 第2章案例分析 在云南弥勒县城里有这样一件事:一位有着12个子女的妇女(其中8人为亲生、4人为继子女),因为中风卧床不能动弹,但12个子女却没有一人前来服侍卧床不起的她。钱兰英老人的子女中,有的就是身价过百万的村里富人,有的就是温保有余的小康人士,也有的经济条件十分普通,说起因何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她们都有自己的理由。 大儿子:有能力,但她已经不就是我们家的人了。二儿子:经济条件差,有心无力。 三儿子:大哥不养我也不养。七女儿:养老人主要靠哥哥。 继子:她对我们没有养育之恩。 请您说说她们的理由在法律上能站得住脚不? 案例分析: 亲生子女都有赡养义务,至于说子女中有的经济条件好一点,有的差一点,在赡养义务进行时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来履行。但这不表示条件差的就可以不履行这个义务。 第3章案例分析 某企业就是一家私营企业,于2001年建成投产,招收的均就是30岁左右的年轻劳动力。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该企业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但该私营企业主以本企业没有退休职工为由,只答应承担与本企业员工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拒绝缴纳社会统筹的其她社会保险支出。请问:该企业老板的做法就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要点: (1)该企业老板的做法就是错误的。 (2)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实现社会统筹的原则,也即全社会各类企业按照相同的资金筹集原则,缴纳各类社会保险基金。 (3)企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基金中,一部分划入本企业职工的帐户,另一部分纳入社会统筹基金,在不同的地区包括不同企业之间统筹。因此仅为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违背了社会互助的原则,不利于社会统筹。 第4章案例分析 案例1: 某企业领导社会保险意识差,不愿缴纳社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工作仍拒不缴费。为处罚该企业,社保经办机构采用了停发该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做法。请问这样的处理就是否妥当? 分析要点: 1不妥当。 2国务院明确规定“要严格实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也就就是说缴费与养老金支付就是不能挂钩的。 3按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办法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是为在职职工缴费与退休人员毫无关系。如果不缴费就不拨付养老金等于拿退休人员做人质就是错误的。 案例2: 某地政府在于2000春节期间为了体现党与政府对困难企业职工的关怀,要求劳动保障部门从社会保险基金中拨20万元用于慰问职工。请问该地政府的要求就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该地政府的要求就是不正确的。 2、这一要求违反了《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暂行规定》中关于社会保险基金“要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的规定。 第5章案例分析 案例1: 某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公司说:“董事会给您定的工资为1、2万元。不过,我们就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得这么高,就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她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这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就是够多的,可就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她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倒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000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她在这家公司工作,也觉得很踏实多了。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提出公司未给她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她认为,这就是侵犯她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认为不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就是事先跟您讲好的。您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您现在无权反悔。再说,您不就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不? 案例分析:

十大经典案例

十大经典案例 “自愿放弃社保”申请——单位新招了几个外地来的员工,老王说:俺一个月就几百块钱,俺不愿意参加什么社保,到时得了病或者发生了事故责任自负,算我自己倒霉,我保证不找单位。要是你们还信不过的话,俺写个“自愿放弃社保”的申请,保证将来不找单位麻烦,自动放弃诉讼权利。 人事社保专员看老王老实巴交的,而且确实收入也不高,拿着这个《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来找经理,不知道这样能不能行? 【拍案】社保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等特点,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既是员工的权利也是义务,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是无效的。如《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对于单位来说,还存在另外一层风险:企业在招用劳动者时处于强势地位,实践中很有可能被员工反诉当初是因胁迫写下放弃社保申请;而《自愿放弃社保申请》本就违法无效,最后用人单位不得不承担相应责任。而且,《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规明确,对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有权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保。 社保现金折算发放——得知老王情况的老李说:老王这样做就咱吃亏了啊,单位应该有缴费义务的。单位应该是把社保缴费部分发给我,我多拿点工资。为了避免以后说不清,俺们和单位签个协议:“单位已将社保费折算为现金200元发放到工资,由员工个人参加社保,有关责任单位概不负责。” 人事社保专员算了算,如果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约为基数的44.8%(养老保险20%+失业保险1.5%+生育保险0.8%+医疗保险10%+工伤保险按0.5%计算+住房公积金12%)。远远高于200元,如果按协议发放一定现金而不上保险的话单位可以节约一定成本,于是拿着《社保费现金发放协议》找到经理问,咱签这个能省很多钱呢。 【拍案】这个案例往深处看还涉及到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当初没有缴纳社保,员工要求补缴时能否“私了”直接补偿员工一笔现金? 从深层次的原理来说,社保中尤其是养老保险,是依靠延期支付将当期部分收入转化为未来的持续稳定待遇,以此来达到养老的目的。现金发放是根本违反社保原理的。 在此提醒HR,折算现金的做法并不能免除单位缴费责任,如果员工获得现金补偿后反悔提起诉讼,那单位仍然应该承担补缴责任;而且由于社保缴费基数是依据员工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如果没有很充分的证据,当初折算的现金发放社保费很有可能被判定为工资收入,导致社保补缴基数更高。采取现金折算社保费的办法反而给单位带来更大损失。 试用期满后签合同补保险——某单位是精密仪器加工企业,最近来了一个大订单,需要招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https://www.360docs.net/doc/5110424426.html,/cm/001/001003/001003003/4003.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20号令 发布时间:[2004-4-2]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已于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四年一月六日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退休后的生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一)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三)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第四条建立企业年金,应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并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五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参加人员范围; (二)资金筹集方式; (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帐户管理方式; (四)基金管理方式; (五)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六)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七)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八)中止缴费的条件;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企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 第六条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中央所属大型企业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企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

社保案例分析报告

社保案例分析 案例一:高薪可否取代保险待遇 案情:某一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外商独资公司,高薪聘用了一位博士毕业生赵某,担任副总经理。当时,公司董事长在谈到工资待遇时,对赵博士说:“董事会给你定的工资为一万两千元。不过,丑话要说在前头,我们是一家外资公司,之所以工资定的这么高,是因为除了工资以外,再没有其他福利待遇了。像什么医药费报销、养老等问题都得自己解决,公司概不负责。”听了董事长这番话,赵博士心里盘算开了:“这个公司给我的工资的确是够多的,可就是将来万一得了什么大病,或者老了怎么办呢?”但他转念又一想:“我刚30多岁,一般也不会有什么大病,至于养老问题,现在考虑还为时过早。到不如趁年轻多挣些钱,实惠。” 工作以后,赵博士为了解除自己的后顾之忧,每月从工资中拿出一千元,向保险公司投了一份养老保险。这样一来,他在这家公司工作,到也觉得很踏实了。 几个月后,由于赵博士与董事长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被董事长炒了“鱿鱼”。赵博士不服,双方为此打到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赵博士同时又提出了公司未给他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他认为,这也是侵犯他合法权益的行为。但公司董事长抗辩道:“不为你缴纳养老保险,是事先跟你讲好的。你要是不同意,当时可以不干嘛。你既然干了,就说明咱们的协议已经达成,你现在无权反悔。再说,你不是自己已经向保险公司投了养老保险了吗?”公司是否有权不为赵博士缴纳养老保险? 分析: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劳动法中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劳动法规定的这种社会保险,不同于保险公司的金融保险,主要区别在于,⑴前者是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但后者却不是;⑵前者是强制性的,即企业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而后者是自愿性的,即是否参加,完全凭企业或劳动者自愿。所以,赵博士自己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养老保险,不能代替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 本案中,能否因为赵博士当初默许同意公司不参加养老保险,就可以免除公司的责任了呢?不能。因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说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光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义务。它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同义务。对于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当然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他无权放弃。因此,既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行的。 综上,可以看出,该外商公司以高薪来取代职工的养老保险,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它不光应该依法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还应该同时缴纳失业、大病医疗等政府规定的社会保险。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并免受违法带来的制裁。 案例二:保费未缴够年限退休难享养老金 案情:63岁的陈某已过退休年龄,现在却仍享受不了相关退休养老待遇。这主要是因为他从1988年3月起就开始服务的工厂仅为他购买了2001年9月至2003年11月这段时间的社会养老保险。陈某无奈之下将工厂告到龙岗法院,请求判令工厂为自己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社保标准支付退休养老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陈某不服判决上诉到深圳市中院。近日,市中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退休无养老待遇,陈某不服仲裁起诉,一审落败

《社会保障概论》期末考试及答案

《社会保障概论》 期末考试试卷 考生注意:1.本试卷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90分钟。 3.卷面整洁,字迹工整。 4.填写内容不得超出密封线。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2分,共60分) 1.在知识经济条件下,社会的主要劳动形式是( ) A.体力劳动 B.脑力劳动 C.简单劳动 D.复杂劳动 2.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劳动的主要形式是( ) A.简单劳动 B.复杂劳动 C.个体劳动 D.共同劳动 3.在劳动力市场体系中,劳动力市场运行的 反馈系统是( ) 的主要方向是发展( ) A.第一产业 B.第二产业 C.第三产业 D.第四产业 6.目前,我国城乡结构调整的突破口是( )

A.发展第三产业 B.扶持中小企业 C.鼓励非正规就业 D.加速城镇化 7.劳动者在一定生产技术条件和合理组织劳动的基础上,完成某项工作消耗劳动量的标准,称为() A.劳动定额 B.工时定额 C.产量定额 D.人员定额 8.在每一专业或者工种内部按照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高低进行的分工,称为() A.职能分工 B.专业分工 C.技术分工 D.社会分工 9.在劳动分工与协作中起着双重的量的规定性作用的是() A.劳动定额 B.劳动定员 C.劳动定时 D.劳动定岗 10.我国在20世纪50年代建立的等级工资制,基本上属于() A.绩效工资制度 B.能力工资制度 C.资历工资制度 D.岗位工资制度 11.通常在企业管理中制定合理的工资制度和政策,并进行有效实施的活动称为() A.工资管理 B.工资理论 C.工资制度 D.工资级差 12.在我国,工资总额的统计时间一般以() A.日为单位 B.月为单位 C.季为单位 D.年为单位 13.劳动关系被劳动法律规范所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 A.劳动法律关系 B.劳动经济关系 C.劳动生产关系 D.劳动工资关系 14.劳动合同以合同期限为标准进行分类,一般可分为() A.1类 B.2类 C.3类 D.4类 15.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一般不超过() A.4个月 B.5个月 C.6个月 D.7个月 16.社会保障是保障公民的()

社会保障案例14个

案例1 从社会保障角度分析公务员热 根据初步统计,2009年中国有104万大学生报考公务员,最热门职位有超过4000人同时竞争。“将公务员考试称之为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再形象不过。与考大学、考研、留学热相比,考公务员热更甚。” “在目前的社会中,公务员属于优势群体。”多种因素促成考公务员热,公务员岗位的吸引力是其中之一。目前,中国正进入高风险社会,人们对职业、生活都感到不稳定,最明显的就是下岗失业现象;而公务员工作、收入稳定,社会保障健全,公务员身份也得到社会认可。 “社会保障的差异性和不完善是导致人们向公共资源集中行业倾斜的内因所在”,就目前情况而言,政府机关和企业相比,纳入政府体系的公务员拥有更多社会保障,从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到住房公积金,还有生育保险、各类津贴,所有保障体系一起为公务员筑起了牢固屏风。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市场经济浪潮中涌现的大小企业,无法给刚刚走出校园的学生们提供足够完善的社会保障。尽管中央及各级政府出台各种政策,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福利保障,但仅仅依靠企业本身去实现这个目标,漫长而艰巨。 案例分析:请从社会保障角度分析当前公务员热现象。(要求结合公务员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分析)

案例2 事业单位下调养老金公平吗? (公务员社会保障改革单轨制合理吗) 2009年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证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正式下发,人保部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认真做好启动准备工作。 日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在接受采访时称,国务院要求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个试点省市今年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而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 一位接近决策层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此次中央下决心推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是财政负担问题。 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 据有关资料显示,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 与此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工收入差距也呈扩大趋势。最新的数据显示,全国月人均养老金仍只有1080元,远远低于机关事业单位的水平。 《草案》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就是说公务员或机关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务院将为他们单独制定另一套相关的“规定”。这样做是否妥当? 上述人士表示,一旦按照企业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来发放,那么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待遇肯定会下降。 案例问题:请分析事业单位下调养老金公平吗?为什么?(从社会保障的公平性进行分析)案例3 从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看武大病危教授解聘事件 网帖爆武汉大学知名教授张在元病危遭校方解聘。校方派员到他病床前宣布:终止其与武汉大学的聘用合同,停止提供医疗费和住房。对此,武大宣传部回应称,按照聘用合同约定,张在元的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关劳动争议问题。 一边是道义,一边是合同。解聘病危教授,从前者的视角检视此事件的话,大多数人很

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典型事例材料

就业援助专项行动典型事例材料 一年前下岗时的垂头丧气还历历在目,如今的张光艳已成了郭园镇东渡服饰厂的一名员工,每月能拿到2000多元的工资,她说是镇社保所的郭再云所长帮助了她,郭所长这雪中送炭的义举从根本上解决了她们全家上上下下的燃眉之急,让她重新找回自信,让全家阴霾的天空有了一缕阳光。 张光艳家住田王8组,全家上下5口人,丈夫在一建筑队上做小工,自己原来在本村一家小作坊内做后套。公公婆婆如今都已七八十岁,而且糟糕的是,长年又被疾病缠身,每年仅花在俩老人身上的医药费就用去了家庭一半的开支。女儿王春燕还在上初中,学费、生活费、其他杂七杂八的费用,让全家上下生活窘迫不已。乌夜偏逢连漏雨,去年年初,丈夫在施工时不小心脚采空,从二层摔了下来,索性楼层不高,地面是泥地,摔伤了腰部和右腿。全家上下东拼西凑,才筹齐了手术所需的费用,手术是成功了,腰部被称上了钢板,但医生告诉他们,他们的儿子,他的丈夫,以后不能再干重体力活了。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让原本窘困的家庭更加的雪上加霜,丈夫可是全家的顶梁柱啊!为了更好的照顾丈夫,张光艳辞去了原本的工作,全心全意在家照顾丈夫。白天,张光艳强装笑容,安慰丈夫,鼓励家人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夜晚,这个坚强的女人偶尔也会躲在无人的角落 里抹上两把眼泪,她的苦无人能说,她告诫自己唯有坚强!公婆需要她,丈夫需要她,女儿也需要她!

风雨无情,人有情。当同村村民听到她家所遭遇的事情之后,纷纷主动捐钱捐物,村里也给予了不少帮助,但张光艳觉得物质上的帮助是短暂的,只能解决一时的燃眉之急,唯有自己有份工作,才是长久之计。 在了解到张光艳的遭遇后,同为人妻、人母的郭所长被张光艳这个女人背后的坚强、乐观所折服,二话不说从自己的工资里抽出2000块钱偷偷塞给了她。在后来的畅谈中,郭所长了解到自己的想法和张光艳的一拍即合,那就是替她找份工作,才是长久打算。可张光艳本来是个做后套的,根本没有什么一技之长,而且做后套的每个月的工资也没几个钱,根本不够支撑这样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 针对张光艳这样的就业困难家庭妇女没有一技之长,但就业期望值比较高的现状,郭所长在耐心教育她们做一个“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的同时,引导她们提高自身素质,用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为了使张光艳能获得更高的工资,郭所长推荐她到郭园成教中心参加了为期两个月的服装培训,张光艳也十分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加倍努力的学习这门手艺,最终她以优秀的成绩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顺利结业。郭所长在替她感到开心的同时,不忘四处打听询问企业的用工需求,针对她这样的家庭状况,处处比较。用心的为她寻找着离家要近些,工作时间要合理些,工资也要高一些的岗位。在再三的斟酌后,郭所长决定推荐她去东渡服饰试试。作为郭园镇规模服装加工企业,东渡服饰严格按照政府要求,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无疑又为张光艳买了份人生保障。在征得张光艳本人同意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8号令

政策法规加入时间:2009-1-5 23:23:42 点击率:227 供稿:责 任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 第18号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第四条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第五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刑满释放仍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的,按规定的标准享受抚恤金。 第六条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单位所在地设

社会保障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模拟题1 一名词解释 贫困:贫困是一个历史的、社会的范畴,所包含的内容和标准是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变化的,包含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绝对贫困是指维持生存的最低要求的需求品缺乏;相对贫困是建立在将贫困者的生活水平与其他社会成员的低生活水平对比之上的,是指比社会成员平均生活水平低的生活状态。 社会保障管理: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政策、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任务、目标的行政过程。包括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社会保障对象管理、社会保障机构管理。 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指对老年人物质生活的需要、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生活的慰藉,完全依靠家庭成员来满足。 社会保障水平: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通常由社会保障水平指标来衡量,西方国家一般把社会保障总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作为衡量社会保障水平的指标。 二简单题 1工商保险的原则是什么? (1)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即在劳动者负伤后,不管过失在谁,均可获得收入补偿,保障基本生活,不妨碍有关事故责任的行政追究。 (2)个人不缴费原则,劳动者个人不缴费,由雇主、社会保险机构负担补偿费用。(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通过法律向企业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互助互济,分担风险,缓解企业、行业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所产生的负担。 (4)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受到损害,企业理应对这种

损害给与经济补偿,使受伤害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同时,也应该采取各项措施,减少或消灭事故。 (5)区别因公和非因公的原则,职业伤害与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工艺流程等有直接关系,因而医治、康复、伤残补偿、死亡抚恤待遇等,均比其他社会保险水平高,只要是因公受伤,待遇上不受年龄、性别、缴费年限的限制。 (6)一次性补偿和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对因公而部分或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及其家属在得到补偿时,工伤保险机构一次性支付补偿金,作为受伤害者或遗属精神上的安慰。此外对受伤者的遗属,根据人数,要支付长期抚恤金,直到其失去供养为止。 (7)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由专门的鉴定机构和人员,对受职业伤害的程度进行确定,区别不同伤残和职业病状况,给与不同的待遇。 2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 (1)改革传统的现收现付制为部分基金积累制,建立新的资金运行方式; (2)建立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3)扩大养老保险金的来源,实行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办法; (4)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社会覆盖面,对城镇大多数劳动者实行养老保险; (5)建立养老基金增值的机制; (6)建立退休金与社会经济发展挂钩和退休人员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新机制; (7)由单位管理转为社会化管理; 3失业保险制度从结构上看包括哪几部分内容? (1)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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