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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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务员请销假制度

2023年公务员请销假制度

2023年公务员请销假制度2023年公务员请销假制度篇1一、请假(一)病假、事假无伦时间长短都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告知,绝不能不告而别,不请自走。

无人知晓去向,无故不按时上班者视为旷工。

(二)请假的时限与准假权限1、请假半天的向本股室负责人请假;2、请假一天的向分管副局长请假;3、请假超过一天的向局长请假;4、请假期满,尚需再续者,应当向有关领导请示续假;5、请假期满不归者,视为无故旷工。

(三)局领导请假1、副局长请假:,请保留此标记向办公室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局长请假。

2、局长请假:一天内向分管考勤人员通告;一天以上向分管考勤副局长通告,并按有关规定向县有关领导请假。

(四)请假的方式1、实行请假条制度。

无伦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分别按权限批示并留存备案。

2、请假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请假条,按权限分别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审批。

请假条由办公室负责设计、印制。

(五)对违犯制度的处理1、对于偶尔发生的违犯请假制度的人不予追究;2、对于违犯2次以上者,原则是批评教育,提高认识,自我改正;3、对于长期不请假、擅离职守、无故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4、请假逾期、又不续假、又不上班,视为无故旷工,列为年终公务员考核中。

二、休假(一)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满五年不满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满十五年不满二十五年的员工,每年休假15天;4、参加工作满二十五年以上员工,每年休假20天;5、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以上,年休假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二)下列人员不享受公休假:1、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享受寒暑假的人员。

2、当年连续病假两个月或累计病休三个月以上的人员。

3、当年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以上的人员。

4、超出国家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规定产假假期继续休息的人员。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3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3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

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

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

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1、基本工资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

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

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请销假的管理制度(通用3篇)请销假的管理制度篇11、科级领导干部外出开会、学习、做事、疗养、休假及请病、事假等,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均需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办理请销假手续。

2、正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经理、书记审批,副科级领导干部请假由主管领导审批。

3、请假者均应填写请假单,领导签字后,将请假单递交党群工作部,假期结束后,及时到党群工作部销假。

4、科级领导干部必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销假的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切实变化机关作风和领导干部作风,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队伍伍建设,依据《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区《关于重申领导干部请假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订立本方法。

一、请销假范围1、请销假制度的适应范围是区管处级领导干部。

2、领导干部外出(西安市以外)、病假、事假、年休假、探亲假,必需履行请假手续,定时归位销假。

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虽请假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程序3、请假1天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重要领导同意,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

4、请假3天(含)以内,副处级领导干部要经单位重要领导同意;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要经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请区委书记同意,政府序列报请区长同意后,再报请区委书记同意。

5、请假3天以上,要写出请假条。

副处级领导干部由单位重要领导批准后,报分管区级领导阅知;单位重要领导(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区级领导同意后,党群序列报区委书记审批,政府序列报区长同意后,再报区委书记审批。

6、请假经批准后,单位重要领导外出请销假情况,党群序列的要向区委办公室报告备查,政府序列的要同时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告备查,并将在区委《情况通报》上通报。

领导干部请假3天以上的,要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备查。

7、设党委、党组、党工委的单位,党政重要领导一般不得同时外出或请假。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大对我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出差、离岗等活动,增强组织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防止领导干部擅自外出或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等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或因私外出,或因公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因公外出是指公派考察、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申办项目或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离开本地区范围以外的活动;因私外出是指非公派的学习、进修、探亲、看病、疗养等因私离开本地区范围以外的活动;因公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是指组织安排在本地区学习、考察、培训、开会、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在本地区原工作岗位以外临时性工作的活动;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是指因身体原因需检查、治疗或疗养,以及因婚丧等家事需办理,虽未离开本地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县级领导干部及县管乡科级领导干部(包括享受待遇的科级干部)。

第四条审批权限和程序:(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武装部党委主要领导在本地区内跨县公务活动须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离开本地区参加公务活动须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县领导参加县上的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统一协调;需四套班子领导共同参加的重要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报请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县委办公室统一协调。

(三)享受待遇的县级干部跨地区活动,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须向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报告。

(四)全县科级干部跨地区活动,必须请假。

要认真填写在县委组织部领取的《阿瓦提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卡》,经单位(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意后(具体审批程序及权限如下),须报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审批,并在组织部干部室办理请假手续。

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确保单位工作秩序和效率,维护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销假范围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或因私离岗外出,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2. 离岗外出或不能正常在岗工作半天以上的,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1. 因公请假:- 干部因公离岗半天以内的,填写《外出单》并由分管领导批准。

- 因公请假半天以上,五天以下,需填写《请假单》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五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2. 因私请假:- 因私请假一天以内,填写《请假单》由分管领导批准。

- 因私请假一天以上,五天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五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3. 领导干部因公离岗半天以上,需口头向党工委书记请假。

因私请假离岗的,须填写《请假单》并由主任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四、请假手续及备案1. 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

2. 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

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人或事后补办。

3. 请假后,假条备案。

五、请假期限及事假累计1. 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 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

-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六、违规处理1. 对不按请假程序外出、请假逾期不归违规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况轻重给予严肃批评、通报,并将依照效能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干部请销假规章制度最新

干部请销假规章制度最新

干部请销假规章制度最新为规范和管理干部请销假事务,保障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团队精神,制定了干部请销假规章制度。

一、请假范围1. 干部按照国家和单位规定请假。

2.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和其他假。

3. 请假时间不得少于一天。

4. 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必须提交请假申请。

二、请假方式1. 请假申请应当提前向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报告并经批准。

2. 请假事由应当真实,不得虚假请假。

3. 请假原因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尊重个人隐私权利。

4. 外出公干需要请假的,应当事先报备相关事宜。

三、销假流程1. 请假期间,干部应当积极配合单位工作需要,不得违反请假期间的规定。

2. 请假结束后,干部需及时销假并提交销假申请。

3. 销假申请需经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批准。

4. 销假后,干部需恢复工作状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四、请假记录1. 人事部门应当建立假期记录,对干部的请销假情况进行记录。

2. 干部请假次数、时长应当及时汇总和报告。

3. 请假记录作为干部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请假处罚1. 干部假期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2. 严重违反请假规定的,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 请假期间产生的工作责任由请假的干部本人负责。

六、请假制度宣传1. 人事部门应当进行请假制度宣传和培训,使干部了解请假规定和程序。

2. 定期组织干部进行请假制度考核,加强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

七、请假制度监督1.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和核实假期记录,确保制度的完善和执行。

2. 干部有权向监督部门反映违反请假规定的情况,监督部门应及时处理。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以上是我所在单位针对干部请销假规章制度的详细规定,希望全体干部认真执行,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墶。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三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三篇)

2024年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销假制度,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临夏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规定(试行)》。

第二条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分级负责、严格管理和按管理权限、程序审批的原则。

干部职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

请假应以书面请假为准,请病假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应先电话请假,后补办请假手续。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教育局所属各、卫生局所属各医院一般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依照本规定,根据本系统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四条县委任命的男年满____周岁、女年满____周岁的主任科员、由科级领导职务转任的正副科级干部,年初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书面说明后,暂不纳入本规定管理。

第五条请假类别及待遇(一)带薪年休假机关、事业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____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各单位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年休假____天;已满____年及以上的,年休假____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____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____年不满____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____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____个月以上的。

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处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增强干部的组织观念,严肃工作纪律,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出差及因私请假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领导干部是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本制度所指的领导干部外出包括出国(境)以及离开本校的因公、因私外出。

第三条处级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的外出,应履行请假手续:(一)外出开会、学习、进修、培训、考察、讲学、参加社会活动;(二)因公、因私出国(境);(三)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四)其他原因离校。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一)处级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时间在2天以内(含2天)的,可提前向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口头请假,讲明外出事由、去向和往返时间。

(二)各院系、各部门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外出和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须由本人填写《绥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单》,并持会议通知和有关凭据,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党务、群团干部由校党委书记审批,行政干部由校长审批。

报组织部备案。

(三)各院(系)、各部门副职领导干部外出和因病、因事请假3天以上(含3天)的,须填写《绥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单》,并持会议通知和有关凭据,经请示院系、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签字,报组织部备案。

(四)由职能部门组织集体外出的,由相关部门事先报告外出地点、任务、路线、参加人员、安全保障等事项,并统一填写《绥化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单》,经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组织部备案。

(五)处级领导干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重要会议者,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应提前向会议主持校领导和召集部门请假。

第五条各院系党总支书记和院长(主任)、党政机关各部门的正、副职一般不得同时离开学校3天以上(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除外)。

第六条领导干部外出应有明确的任务、项目或必要的事由,并符合有关规定;外出前,要安排好工作;外出结束后,应及时向审批的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销假(口头或电话报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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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严格落实集团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严明组织纪律,规范干部请销假管理,根据《XXX请销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各部(室)、区队主办(技术员)及以上领导干部。

2、本办法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因私外出,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包括上级部门组织的考察学习、各种形式的领导干部培训、重大会议或活动等需要离开本职岗位(以下简称“外出”)的事项。

三、请销假管理
公司领导干部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在外出期间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一)请假方式
1、公司中层及以下干部外出,应分别向本单位正职(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请假,并明确离岗期间责任受托人代行职权。

(1)外出1天(24小时),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当面报告申请准假,返矿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外出超过1天,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案表》,严格按相关程序逐级审批后,交公司综合部备案。

(二)请假程序
(1)各部门、区队的正职(负责人)请假必须经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

(2)各部门、区队的副职、主管、主办请假1天,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超过1天的,必须分别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填写干部请假备案表交综合部备案。

(3)公司班子成员外出除经主管领导批准外,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关规定。

外出1天以内的,可电话、手机短信或当面报告申请准假;外出超过1天的,须先向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请假获批后,填写干部外出请假备案表逐级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综合部备案。

(4)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和办理请假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

(5)各部(室)、区队应避免本单位多位领导干部同时请假,保证值守干部在专业管理上互补。

尤其是在节假日、举办重大活动等关键时期,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时,必须认真妥善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当,对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销假要求
请假人要严格遵守请假时间,在请假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综合部进行销假登记,不得擅自超假;如遇紧急情况可通过办公固定电话先进行口头销假事后再补办销假手续。

确因特殊事由需要续假的,要按照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擅自脱岗处理。

四、处罚规定
(一)公司领导干部外出不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一经查实,进行严肃处理:第一次罚款10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责令其公开会议上作检讨;第二次罚款2000元,并给予免职处分。

不按要求在综合部备案的,按照不履行请假手续执行。

(二)公司领导干部外出请假返岗不按要求销假的,一经查实,一次罚款100元,并进行全公司通报。

(三)公司领导干部外出到假后,既不按时销假返岗,又不履行续假手续的,除罚款1000元外,每超1天罚款100元;累计超假7天及以上的除执行罚款外给予免职处分。

五、其他规定
公司将对领导干部请销假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凡因擅自离岗、通讯联络不畅、重大问题报告不及时等导致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案表
分管领导签名:
年月日
签名:
年月日
主管
领导
审批领导签名:年月日备注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备案汇总表
单位(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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