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结算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计划

一、前言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关系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结算效率,降低结算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1. 确保工程项目结算的准确性、合规性和及时性;2. 降低结算风险,避免结算争议;3. 提高结算工作效率,缩短结算周期;4. 规范结算流程,提高结算管理水平。
三、工作内容1. 结算准备工作(1)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验收报告等;(2)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结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3)建立结算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
2. 结算编制(1)根据工程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2)核对工程量清单,确保准确性;(3)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计算结算金额;(4)编制结算报告,包括结算金额、结算依据、结算争议等内容。
3. 结算审核(1)组织相关专家对结算报告进行审核;(2)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3)根据审核意见,修改结算报告。
4. 结算争议处理(1)对结算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及时与相关方沟通;(2)根据争议性质,采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3)确保争议解决不影响结算进度。
5. 结算支付(1)根据结算报告,与相关方协商确定支付方案;(2)按照支付方案,及时办理结算款项的支付。
四、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算工作,加强沟通协作,确保结算工作顺利进行;2. 结算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结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业务水平;3. 加强结算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完整、准确;4. 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五、工作进度安排1. 第一阶段(1-2个月):完成结算准备工作;2. 第二阶段(3-4个月):完成结算编制和审核;3. 第三阶段(5-6个月):完成结算争议处理和支付;4. 第四阶段(7-8个月):总结结算工作经验,完善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1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体系,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系统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编制规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包括:估算和概算(包括动用预备费和调整概算)的编制、预审及审批;预算(包括标底、控制价)和结算的编制、预审及审定;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的统计分析。
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等专业术语的定义及解释见附件一。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及所属建设单位物探、钻(试)前、钻井、修井、地面建设、地面大修及自然灾害恢复等工程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
第四条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则一、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和预算控制结算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三、坚持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与基本建设管理阶段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制、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业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计价依据和计算规则,归口管理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业务。
第六条分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分公司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有关管理制度、办法,指导、监督、检查各建设单位估算、概算、预算和结算管理工作.二、负责权限范围内估算、概算预审及审批,标底(控制价)、结算审定及授权建设单位审批概算抽查核备.三、负责国家、地方及行业颁发定额管理及临时计价标准制定、发布.四、负责对建设单位年度造价管理能力测评及授权管理.五、负责钻前工程和土建大修项目设计管理.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门按照分公司对建设单位年度造价管理授权文件规定,归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估算、概算、预算(标底、控制价)和结算业务。
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的一种方式。
进度款结算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文就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介绍。
二、结算方式1. 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总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照业主提出的规定的施工工艺图、设计文件和计划,按照双方约定的总价进行施工的合同。
总价合同的结算方式有两种:•定期结算;•分期结算。
定期结算是指周期性进行一定金额的结算,即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如每月)结算一定比例的工程款,具体结算比例以合同为准。
分期结算是指在工程完成的各阶段进行逐步结算。
一般采用逐步结算的方式。
2. 实物量合同的结算方式实物量合同是指有计算明细和验收标准的合同。
实物量合同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验收结算:施工单位按照实物量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估价结算: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估价结算。
估价结算不一定按照实物量进行结算,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进度款的支付与结算1. 进度款的支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应该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承包商的进度款。
进度款支付为以下几个步骤:•施工单位提出申请;•业主核对申请资料,确定合法性;•业主支付进度款。
2. 进度款的结算进度款的结算是指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工程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计算的结算。
以下是进度款的结算步骤:•施工单位填写结算申请书,并附加必要的资料;•业主核对结算申请书和资料;•审批支付,发放进度款。
四、进度款的控制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进度款的控制非常重要。
以下是控制进度款的常用方法:1. 管理工作做到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需要严格把控管理工作,防止工程施工中出现问题。
劳务分包、材料采购、技术管理等工作都需要做到位。
2. 严格监督工程进度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需要严格监督工程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妥善解决。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一、目的(一)规范成本控制部预结算管理工作的关键行为及流程,保证预结算成果质量及及时性。
(二)通过预算的办理及时回顾项目动态成本;提供新项目甲供材料设备供应计划的支持数据及工程款支付控制。
(三)及时准确积累工程实施后的实际造价数据,形成公司所开发项目历史成本数据库。
二、本办法制定依据(一)本管理办法依据现有相关制度及现阶段组织架构制定。
三、适用范围(一)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的预算及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等需确定费用的审核工作的管理。
四、术语及定义(一)预算书:在施工图会审并经设计部确认后的施工图,根据施工图设计图纸、合同约定计价原则、合同约定材料单价或暂定单价等编制和确定的工程造价预控文件。
(二)变更、核定及签证结算书:依据经复核手续完备、有效的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签证单所办理的费用结算文件。
(三)材料结算书:工程项目竣工后,根据施工单位实际领用材料数量和其合同约定的材料结算办法办理的材料结算文件。
(四)竣工结算书:工程项目竣工或验收备案,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发包人按照合同计价计量原则审核确认后的工程最终造价结算文件。
五、结算办理原则(一)职能与责权分离原则:1、预算的编制及初步审核由造价工程师负责;2、项目的变更、核定、签证一单一结,一月一清,由造价工程师负责,成本控制部负责审核。
3、结算资料的收集完整、准确及结算的编制及初审由造价工程师负责,成本控制部负责审核。
4、造价工程师为预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二)原件结算原则:办理预结算的有关手续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如的确无原件的,复印件须盖公司公章),否则不得作为办理预结算的依据。
(三)可追溯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要求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整的资料。
六、预结算管理要求(一)预算管理1、基本要求:除施工图纸总价包干合同以外的所有工程项目须编制施工图预算或重计量。
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一、概述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是指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对工程结算定额进行调整,提出工程预结算金额,以支持项目结算、竣工验收、决算等工作。
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保障预算编制质量和结算审查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房地产项目工程预结算管理工作,包括开发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
三、工程预结算基本原则1、质量第一:工程建设质量是生命线,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上,才能保证做出的工程预算质量。
2、科学合理:工程预结算应根据实际完成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对工程结算定额进行调整。
调整范围应符合工程建设技术、工程量实际完成情况、合同约定等相关规定,调整理由应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3、客观公正:工程预结算应建立公正、透明的评审机制,由专家委员会组成,通过审核、评估等多项环节进行。
4、安全可靠:工程预结算应充分考虑安全可靠性,确保建筑结构、环保等要求。
5、节约节能:工程预结算应有节约节能的原则,并对控制浪费、提高效益加强管理。
四、工程预结算审核内容1、施工计划审核:全面了解承包单位施工计划,并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以确保施工计划与实际施工情况保持一致,变更合理化。
2、施工进度审核:全面了解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进度符合工期要求,如有超期,要具有充分的理由。
3、工程量审核:全面审查工程量完成情况,必要情况下要进行实测、实量验证,精准控制工程款项。
4、工程设备审核:全面审查设备采购、布局等情况,确保符合工程建设要求,减少资源浪费。
5、质量安全审核:全面了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对问题进行整改改进,确保建设项目够安全、够稳定。
6、成本核算审核:全面了解工程造价情况,对建设工程造价可能的波动进行风险评估、成本控制,确保预算特别是财务未来负担计算合理并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五、工程预结算结果评审1、工程预结算组织:成立评审组织部门,由专家、技术人员、监督部门等组成。
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一、理清流程,确保施工单位和监理公司按照本工程有关工程款申报制度中关于申报、审批时间、流程、申报标准表格等各项要求进行工程款申报,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保障工程顺利进展。
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资金计划申报,提高公司资金筹集准确性和资金运用效率。
二、本工程各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全过程。
三、工程进度款:指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条款,按月或按进度形象节点对已完工程和进行的工程进度申报款。
工程结算款:指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总价款、变更签证增减款项,水电费扣除款项、其他奖罚款项、甲供材料款项等进行结算申报的工程剩余款项。
四、完整性原则:工程款申报的手续需齐全,一份完整的进度款申报报告包括:申请报告、封面、编制说明、预算清单、形象进度、变更签证申报汇总表、变更签证单。
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申报资料包括:验收证明、竣工图、申请报告、结算对帐单、结算封面、目录、工程量及单价表、工程量及单价表、已审核完成的签证单、甲供材料应供量计算书及超供/节约材料价款计算书、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奖罚单、扣款单等往来款项计算书。
结算款付款申请包括:结算款付款申请报告,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结算对帐单。
流程:工程进度款申报:施工单位每月月底按照甲方规定格式上报监理公司监理、代建公司在7天内依次审批完成转交业主报业主项目部审批进入业主审批流程施工单位提交工程发票给项目资料管理员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备齐付款资料,填报付款申请,进入付款审批程序,审批后再付款。
工程结算流程:1.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履约,并报项目管理部、监理等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并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移交竣工存档或备案资料2.在竣工完工一个月内,施工单位汇总结算资料:1、验收证明;2、竣工图;3、补充预算;4、甲供材料应供量计算书及超供/节约材料款计算书;5、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奖罚单、扣款等往来款项计算;6、结算对帐单;7、结算申请书3.进入业主审批程序,业主审批后再送审计。
(完整word版)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城建总包经营发【2009】6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加强竣工工程结算力度,合理组织经济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部所属分公司、项目和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对业主的结算。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经营、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结算文件的审核程序,做到计量准确、内容完整、各项费用计取全面、合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二)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三)协助集团公司对工程总承包部所属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稽查;(四)指导和监督项目结算资料收集、归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结算管理的实施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会审;(二)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报送及洽谈;(三)负责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资料及纠纷、诉讼所需证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四)项目经理部结算工作分工及责任:项目经理、项目预算人员无论其人事关系如何变动,均需将该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到底。
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面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第三章洽商及索赔管理第七条项目实施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及因需要所发生的设计修改、洽商变更,造成我方经济支出增加、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应向业主及时办理签认。
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有当时施工情况的图片或录像资料,以便补办签认。
国家电网集团公司输变电项目工程结算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结算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技经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输变电工程结算(以下简称“工程结算”),是指对工程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条工程结算遵循“合法、平等、诚信、准确”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结算工作,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国网基建部管理职责(一)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全面指导和组织开展公司系统工程结算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工程结算数据集中管理、工程结算督察和工程结算检查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开展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六条国网交流建设部和国网直流建设部负责所辖范围内特高压交流、直流等工程的结算管理。
第七条省公司级单位(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和公司直属建设公司,以下同)基建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一)贯彻落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有关要求,负责所辖工程结算管理工作,审核批准工程结算。
(二)负责配合国网基建部开展工程结算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考核建设管理单位及业主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所辖输变电工程造价分析工作。
第八条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级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工程结算有关规定。
(二)负责起草相关合同条款。
(三)具体负责工程结算日常工作,开展工程量管理、设计变更管理和进度款支付管理等工作,对承包人递交的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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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管理,保证项目工程款安全、合理的使用,确保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实施建设的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结算管理程序
(一)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同时完善了签字后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结算资料准备齐全后,承包人可以申请办理竣工结算。
(二)办理程序如下:
1、承包人填写办理竣工结算申请表,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送交发包人工程部。
2、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办理竣工结算,交分管领导同意批复后,交由合同预算部办理结算。
3、承包人需同时准备一式两份工程结算书及竣工资料交予合同预算部(一份交造价咨询事物所审核),初审后三方(承包人、合同预算部、造价咨询事物所)进行核对。
4、将三方核对后的结算送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终审,并以国家财政有关审计部门审核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第四条支付合同价款的责任部门
(一) 项目前期建设规费、环境评估费、设计、勘测费由规划设
计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 项目的招标代理费、预、决算评审费由合同预算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三) 项目的主体建设进度款、管网建设费由工程配套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 项目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决算及保修款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支付程序
工程款支付总的原则为:经经办部门审核,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由经办部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报送经办部门部长、工程部门、合同预算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门申请拨款。
特别提出:
(一) 工程进度款。
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具备支付条件后由施工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认可,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合同预算部审核认可,并报领导批准,按以上要求办理。
(二) 工程结算款。
按照合同约定,经国家审计单位的结算评审后,为最终结算金额,由经办部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进入工程款支付程序。
需预留质量保修金的项目,工程结算款付至合同要求的比例,待质保期满后依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予以退还;
(三) 工程履约(保证)金。
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具备支付条件后由经办部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应提交资料
(一)经办部门填写的《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
(二)原始票据
(三)合同或协议,若无合同的零星支付须作书面说明,并由公司领导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四)直接拨付单位的帐户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并加盖公章;
(五)按工程款性质不同,还应分别提供以下附件:
1、工程进度款:
a.由施工方提供《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包含工程完成量清单;
b.应提供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2、工程结算款应同时提供结算评审报告;
3、配套管网类工程款;
a.《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 配套管网合同或协议
4、执行合同包干价,支付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应附预算评审报告涉及评估金额部分。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 各部门对其申请的款项应做好登记,并预留备份,便于核对;
(二) 经办部门向相关部门交送申请表时,应制作签收表,包括签收人、时间、金额、票据原件等主要内容,并由相关部门签收;
(三)合同预算部负责严格审核工程款,审核工程款的准确性;
(四) 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并负责与计财部以及施工方对账。
确保账账相符。
附:工程结算办理基本程序
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项目工程量计算汇总表
工程结算办理基本程序
附件四:
工程建设结算申请表
年月日
申请单位(签章):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资料格式及内容:
(一)结算封面
(二)结算编制说明
(三)工程费用汇总表
(四)工程量计算书
(五)工程结算附件资料:洽商单、签证单及与结算费用
有的关的会议纪要,往来文件及资料。
工程费用汇总表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