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关于决定停止硫酸黏菌素用于动物促生长有
兽用硫酸黏菌素作用,用量及用法

兽用硫酸黏菌素作用,用量及用法
硫酸粘菌素是一种碱性的多肽类抗生素,主要用于防治病菌感染,促进禽畜的生长。
硫酸粘菌素对于革兰氏阴性菌,特别是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变形杆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对于革兰氏阳性菌和真菌没有作用。
一、兽用硫酸黏菌素作用
硫酸粘菌素是一种碱性的多肽类抗生素,主要用于防治病菌感染,促进禽畜的生长。
1、硫酸粘菌素对于革兰氏阴性菌,特别是大肠杆菌、沙门氏菌、变形杆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对于革兰氏阳性菌和真菌没有作用;硫酸粘菌素可以中和病菌产生的内毒素,防治腹泻,治疗炎症。
2、硫酸粘菌素不仅可以保护禽畜体内的消化道黏膜,调节肠道
功能,提高禽畜的消化能力;还能够治疗由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肠道感染,促进禽畜生长。
二、硫酸粘菌素的用量及用法
1、内服:每kg体重的猪仔服用1.5-5mg单位的硫酸粘菌素;每
kg体重的禽类服用3-8mg单位的硫酸粘菌素,每天服用1-2次。
2、拌饲料服用:以粘菌素计。
牛犊,每1000kg饲料混合5-40g;猪仔,每1000kg饲料混合2-20g;鸡,每1000kg饲料混合2-20g;哺乳期的猪仔,每1000kg饲料混合2-40g。
3、与水混合服用:以粘菌素计。
猪,每L水混合40-200mg;鸡,每L水混合20-60mg;连续使用次数不能超过7天。
4、肌肉注射:以粘菌素计。
哺乳期猪仔,每kg体重注射2-4mg,每天注射2次,一共注射3-5天。
中国抗菌药物管理和细菌耐药现状

第六部分 国家行动计划相关进展........................................55
(一) 科研方面................................................................................... 55 (二) 产业化方面............................................................................... 57 (三) 中医药方面............................................................................... 58 (四) 农业方面................................................................................... 60 (五) 环境保护方面........................................................................... 63 (六) 宣传方面................................................................................... 65
一、 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分为 7 个部分,分别为现状、策略、实践、成效、问题、 国家行动计划相关进展、附录。具体主要内容为:
1. 现状。 主要包括 2016 年中国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现状和细菌耐药现状。 2. 策略。 主要包括 2016 年相关政策与行动、重点投入抗菌药物及抗耐药 菌药物的研发情况、抗菌药物管理及细菌耐药防治规划、G20 公报及 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与细菌耐药相关内容。 3. 实践。
或将退出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全产品目录

19或将退出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全产品目录杨佳颖/本刊2019年3月13日,农业农村部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
明确要求:1)自2020年1月1日起,除中药外所有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标准废止,此前已生产、进口的相关兽药产品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底;2) 对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的品种,修订产品质量标准,删除促生长用途,仅保留防治用途;3)改变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
表1在国内取得批准文号的产品目录通用名获得批准文号个数主要作用表2进口产品名录兽药名称 生产企业名称 适应症证书号Narasin premix1 我国目前存在的兽用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我国目前除中兽药外,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产品共16个(表1、2)。
综合治理兽用抗菌药20中国动物保健| 2019.042 具有抗球虫功效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将要改变抗球虫(表3)和中药类(表4)药物饲料添加剂管理方式,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可在商品饲料和养殖过程中使用。
表3 国内抗球虫类饲料添加剂名单通用名 获得批准文号个数主要作用表4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名单通用名获得批准文号个数主要作用《药物饲料添加剂退出计划(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出,自2020年7月1日起,原农业部公告第168号和第220号废止。
█(上接14页)附件三:非洲猪瘟消毒规范一、消毒产品种类最有效的消毒产品是 10% 的苯及苯酚、次氯酸、强碱类及戊二醛。
强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氯化物和酚化合物适用于建筑物、木质结构、水泥表面、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
酒精和碘化物适用于人员消毒。
二、场地及设施设备消毒(一)消毒前准备1.消毒前必须清除有机物、污物、粪便、饲料、垫料等。
2.选择合适的消毒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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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发 布修 订后 的硫 酸 黏菌 素预混 剂 和硫 酸黏 菌素 预混 剂 ( 发酵) 的质 量 标 准 、 标 签 和说 明书 , 自
2 0 1 6 年1 1 月 1日 起执行 。我部原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 农业部公告第 1 5 9 4 号 同品种质
量 标 准除外 ) 。 二、 2 0 1 6年 1 1月 1日前 , 已申报硫 酸 黏菌 素预 混剂 和硫 酸黏 菌素 预混 剂 ( 发酵) 批 准 文 号且 兽 药 检 验机 构 已完成 样 品检 验 的 , 兽药 检验 报告 标 注 的执 行标 准 可为 原兽药 质 量标 准 。 三、 按原 兽 药质量 标 准取得 产 品批 准文 号 的 , 兽 药生 产企 业应 按照 本公 告发 布 的标 签 和说 明书样
年 1 1 月 1日前 将批 准文 号批 件送 至 我部 兽 医局 , 统 一将 “ 兽 药添 字 ” 更 换 为“ 兽 药字 ” , 其他 批 准信 息
不变 。
特此 公告 。
农 业部 2 0 1 6年 7月 2 6日 附件 ( 略)
稿自 行修改标签和说明书内容 。2 0 1 6 年1 1 月 1日 起生产 的产品 , 应使用新的产品标签和说 明书。
四、 2 0 1 6年 l 0月 3 1日( 含) 前生 产 的产 品 , 可在 2 0 1 7年 4月 3 0日前继 续流 通使 用 。
兽用处方药、非处方药、禁用兽药有哪些(水产版)

什么是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根据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第2号),国家对兽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兽药的安全性和使用风险程度,将兽药分为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1.阿苯哒唑粉2.吡喹酮预混剂3.敌百虫、辛硫磷粉4.地克珠利预混剂5.氟苯尼考粉(农业部627号公告)6.氟苯尼考粉(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7.复方阿苯哒唑粉8.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Ⅱ型9.复方磺胺二甲嘧啶粉Ⅰ型10.复方磺胺甲噁唑粉11.复方磺胺嘧啶粉12.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13.甲苯咪唑溶液14.精制敌百虫粉15.氯氰菊酯溶液16.诺氟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农业部627号公告)17. 诺氟沙星、盐酸小檗碱预混剂(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18.扑草净粉19.烟酸诺氟沙星预混剂20.盐酸多西环素粉21.诺氟沙星粉22.盐酸沙拉沙星可溶性粉23.精制马拉硫磷溶液24.乳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25.恩诺沙星粉26.硫酸新霉素粉27.复方硫酸锌粉Ⅰ型28.硫酸锌粉29.诺黄散30.氯硝柳胺粉31.复方硫酸锌粉Ⅱ型32.脱壳促长散(水产用)33.注射用青霉素钠34.注射用硫酸链霉素35.甲砜霉素粉(兽药典-兽药使用指南(化学药品卷))36. 甲砜霉素粉(农业部627号公告)37.磺胺间甲氧嘧啶片38.磺胺对甲氧嘧啶片39.磺胺二甲嘧啶片40.磺胺噻唑片41.甲氧苄啶片42.噁喹酸散43.噁喹酸混悬液44.噁喹酸溶液45.恩诺沙星片46.复方甲苯咪唑粉47.盐酸左旋咪唑片48.硫酸锌49. 复合氯酸钠50.鱼嗜水气单胞菌败血症灭活疫苗51.草鱼出血病灭活疫苗52.虾蟹脱壳促长散53.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254.注射用促黄体素释放激素A355.亚硒酸钠维生素E预混剂56.注射用复方硫酸庆大霉素57.复方氟苯尼考粉58.红霉素片59.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60.噁喹酸61.复方噁喹酸粉62.氟甲喹粉63.盐酸小檗碱预混剂64.维生素C磷酸酯镁、盐酸环丙沙星预混剂65.敌百虫溶液66.阿维菌素溶液67.伊维菌素溶液68. 盐酸氯苯胍粉69.辛硫磷溶液70.溴氰菊酯溶液71.氰戊菊酯溶液72.复合亚氯酸钠73.二氧化氯(Ⅰ)74.二氧化氯75.复合亚氯酸钠粉Ⅱ76.复合亚氯酸钠(Ⅳ)77.复合亚氯酸钠(Ⅴ)78.复合亚氯酸钠Ⅰ79.复合亚氯酸钠Ⅲ80.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Ⅰ)81.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Ⅲ)82.癸甲溴铵、碘溶液83.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A型84.注射用复方鲑鱼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类似物85.注射用复方绒促性素B型86.牙鲆鱼溶藻弧菌、鳗弧菌、迟缓爱德华菌病多联抗独特型抗体疫苗兽用非处方药,是指由农业部公布的、不需要凭兽医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
中药替抗研究现状与应用前景动物肠道生态与健康讲座课件

PD
X
i
Liu X. Y. et al. Frontiers in Cellular and Infection Microbiology, 2020 IF4.126
中药提取物不能在体外直接抑制细菌的生长
中药提取物能对细菌分泌的α - 溶血素具有抑制作用
中药提取物可抑制细菌混合感染引起的炎性细胞浸润和组织损伤
健脾胃、补气血:四
君子汤、补中益气汤、 参苓白术散、八珍汤, 产前 1 个月左右开始 调理。
健脾、养胃、益气:参苓
白术散,通过影响断奶仔 猪肠道菌群来缓解应激性 腹泻,降低料肉比;消食、 导滞、和胃:保和丸;解 表 、祛湿、 和中:保济丸。
补脾胃、益气 血:玉屏风散、 四君子汤、补 中益气散、七 补散等。
中药替抗研究现状与应用前景
《兽药处方药和非 处方药管理办法》 将抗菌药物纳入兽 药处方药管理
第2号
禁止硫酸黏菌素预混 剂用于动物促生长
第2428号
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 用喹乙醇、氨苯胂酸、 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
2018.1
第2638号
第2292号
禁止洛美沙星、培氟沙 星、氧氟沙星、诺氟沙 星等4种人兽共用抗菌 药物用于食品动物
清热解毒类:鱼腥草、大青叶、板蓝根、二花、连翘、
抗细菌 黄连、黄芩、黄柏、大蒜、紫花地丁等。
促生长
消食导滞、理气健脾、驱虫消积、除邪清热:陈皮、 青皮、枳实、神曲、麦芽、山楂、小茴香等。
抗应激 通过多种途径或靶点调整机体平衡状态。酸枣仁、丹皮、赤芍等
李本科,山东畜牧兽医,2020
百里香,牛至,迷迭香,马郁兰,野蔷薇,大蒜,姜、绿茶、红孜然、香菜,姜黄,香菇,辣椒和肉桂
中药
提高非特异性免疫能力。杜仲、党参、黄芪、当 归、首乌、五加皮、松针粉、泡桐叶、艾叶等。
什么是兽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禁用兽药?

什么是兽用处方药、非处方药和禁用兽药?根据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第2号),国家对兽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兽药的安全性和使用风险程度,将兽药分为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1、什么是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根据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3]第2号),国家对兽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兽药的安全性和使用风险程度,将兽药分为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兽用处方药,是指凭兽医处方方可购买和使用的兽药。
兽用非处方药,是指由农业部公布的、不需要凭兽医处方就可以自行购买并按照说明书使用的兽药。
兽用处方药标识:兽用处方药目录由农业部制定并公布。
兽用处方药目录以外的兽药为兽用非处方药。
兽用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标注“兽用处方药”字样。
兽用处方药的开具和营销:兽药经营者对兽用处方药、兽用非处方药应当分区或分柜摆放。
兽用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
兽用处方药凭兽医处方笺方可买卖(以下三种情况除外:进出口兽用处方药的;向动物诊疗机构、科研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其他兽药生产企业、经营者销售兽用处方药的;向聘有依照《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规定注册的专职执业兽医的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园、实验动物饲育场等销售兽用处方药的。
)兽医处方笺由依法注册的执业兽医按照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开具,处方笺应符合有关要求并保存二年以上。
兽药经营者应当对兽医处方笺进行查验,单独建立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并保存二年以上。
兽用处方药的监管:未经注册执业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的,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兽药经营者未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悬挂或者张贴提示语的;兽用处方药与兽用非处方药未分区或分柜摆放的;兽用处方药采用开架自选方式销售的;兽医处方笺和兽用处方药购销记录未按规定保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关于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关于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12.1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施行日期】2019.12.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46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按照《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和《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部署,我部已发布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
现就相关兽药产品质量标准修订和批准文号变更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废止仅有促生长用途的药物饲料添加剂等品种质量标准(目录见附件1),注销相关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和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目录见附件2)。
二、我部已完成既有促生长又有防治用途药物饲料添加剂、抗球虫和中药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修订工作,现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见附件3),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和说明书范本同时废止。
相关兽药生产企业按照修订后的说明书范本自行修改相关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标签内容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内容范围。
标签和说明书上的产品批准文号由“兽药添字”变为“兽药字”,其他信息不变。
三、我部已完成抗球虫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相关进口兽药品种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修订工作,现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见附件4),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同时废止。
相关进口兽药生产企业按照修订后的标签和说明书样稿印制相关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上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号不变。
四、2020年1月15日前,我部统一组织完成相关兽药产品“兽药添字”转“兽药字”批准文号批件变更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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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关于决定停止硫酸黏菌素用于动物
促生长有关事项的公告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6.07.26
【实施日期】2016.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公告
(第2428号)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硫酸黏菌素安全性评价工作。
根据评价结果,我部决定停止硫酸黏菌素用于动物促生长。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布修订后的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和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发酵)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
我部原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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