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作业对比较法概念的一点看法教学文稿
浅谈比较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

浅谈比较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在语文教学中,比较法被广泛应用于课堂教学中。
它是教学中一种十分重要的方法和手段,通过比较彰显事物的异同,展示事物内在的结构与关系,激发学生的思维潜能,培养学生的观察和分析能力,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从比较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含义和应用两方面进行阐述。
一、比较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含义比较法,指的是将相同或不同的事物进行对比,找出它们之间的相似点和不同点,将其放在一起对比起来,以便更好地理解其本质和特点。
比较法是思维方法之一,也是一种教学方法和手段。
它是由对比产生的顿悟性启发,可以达到启发的效果。
因此,比较法在语文教学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二、比较法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1.阅读教学中的比较法在阅读教学中,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分析文本,加深对文本的理解。
教师可以通过比较同类型的文本,展示它们之间的异同,让学生了解不同文本的写作思路和上下文含义,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和文学素养。
2.写作教学中的比较法在写作教学中,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将不同的对象进行比较,找到不同之处,从而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特点。
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比较两种不同的情感表达方式,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情感表达的方式和方法,并且提高写作能力。
3.口语教学中的比较法在口语教学中,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表达语言。
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比较两种不同的句型,让学生了解句型之间的差别和区别,并且锻炼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
4.常识教育中的比较法在常识教育中,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认识各种事物。
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比较两种不同的食物,让学生了解食物的营养成分和特点,并且加深学生对食物的认识。
5.文化教育中的比较法在文化教育中,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领悟不同的文化。
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比较两种不同的文化,让学生了解两种文化之间的差异和区别,并且加深学生对文化的理解和理解。
三、如何有效运用比较法1.选择合适的对象进行比较在选择对象时,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要求,选择合适的对象进行比较。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一、比较法教学的基本概念比较法教学是指通过比较不同的对象来发现它们之间的联系和差异,以此来帮助学生深化对知识的理解。
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比较法可以用来比较不同的作品、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不同的历史事件等,从而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
二、比较法教学的实施方式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比较法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进行。
一种方式是比较不同的文学作品,通过比较分析不同作品的主题、人物性格、情节发展等方面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文学作品的内涵。
另一种方式是比较不同的语言表达方式,通过比较古代文言和现代白话,或者比较不同的修辞手法,来让学生了解语言的多样性和表达方式的差异。
比较历史事件也是一种重要的比较法教学方式,在历史课或者语文课上,老师可以通过比较不同历史事件的发展轨迹、影响等来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历史事件的内涵和意义。
比较法教学在中学语文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价值。
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把握知识。
通过对比较对象的分析和比较,学生可以更加清晰地把握知识的内涵和要点,有助于学生对知识的深层次理解。
比较法可以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综合能力。
比较法教学要求学生不仅要了解每个比较对象的特点,还要能够将这些特点联系起来,找出其中的联系和差异,以及背后的原因和意义,这样就可以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比较法可以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通过比较不同的文学作品、语言表达方式或者历史事件,可以让学生了解不同的文化、历史和思维方式,从而拓展学生的思维视野。
四、比较法教学的注意事项在中学语文教学中,比较法虽然具有重要的价值,但也需要教师在实施的过程中注意一些问题。
比较对象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
比较对象要么是同一类型的,要么是同一时期的,这样才能确保比较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比较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差异要明确。
在进行比较分析的时候,要着重强调比较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差异,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对比较对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比较法教学要注意引导学生进行思考。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一种先进、有效的教育方法,是学生发展比较思维的重要教育手段。
比较法教学可以引导学生通过比较、分析不同事物之间的相似与差异,提高学生的比较分析能力,发展学生的判断和思维能力。
本文将从比较法教学的定义、教学目的、教学模式、教学顺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提高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实效性。
一、比较法教学的定义比较法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比分析不同目标之间的异同点,进行思维加工与整合,从而达到知识拓宽、思维提升的一种教学方法。
比较法教学包括对比与类比两种方法。
通过对比发现相同与不同点,体验和感受事物的美好与丑陋、善良与邪恶;通过类比理解新知识与所学知识之间的关联性,加深对问题本质的理解。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比较思维,从而达到以下几点:1、提高思维能力。
比较法教学可以培养学生思维过程的深度、广度、灵活度,让学生具备正确的总体认知和多角度分析的能力。
2、增强记忆能力。
通过比较与对比,使学生的记忆变得生动、深刻,激发学生的兴趣和好奇心,更容易关注学习内容。
3、促进学术发展。
通过比较语言,让学生感受到语言的生命力。
语文老师应该根据教材内容,引领学生通过比较,逐渐探究语言的细节和规律,实现知识内化。
4、提高判断能力。
比较法教学可以培养学生判断和评价的能力,包括判断基础知识、利用知识解决问题、分析问题原因和研究可行方案等。
5、提高留存能力。
比较法教学可以让学生在比较中追溯问题的源头,理清问题的关联性,提高学生信息获取的效率和留存能力。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教学模式分为三种常见模式:全家比较法、单一项目比较法和分析比较法。
1、全家比较法:全家比较法是通过比较来创造趣味,激发学生的兴趣。
教师用有趣且生动的方法,引导学生比较各种事物之间的异同,凸显各种事物与课堂主题联系的深度和广度,从而创造有趣的比较学习氛围。
2、单一项目比较法:单一项目比较法是将同类事物的异同点进行比较研究,例如课文中的人物,教师引导学生通过对同一人物进行细致的比较,学生逐渐理清人物形象的内在联系,学生会领会到人物形象之间的变化和联系,加深了解。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指通过比较的方式,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语文知识。
比较法教学既能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能力,又能培养学生的分析和思辨能力。
本文将从比较法教学的优势、实施方法以及注意事项三个方面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具有多方面的优势。
比较法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建立起一个较为全面的知识体系。
通过比较不同事物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学生可以从多角度去认识和理解事物,拓宽知识面。
比较法教学能够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思维能力。
通过对比较的对象进行分析和思考,学生可以学会分析问题的方法和思维的逻辑性,培养批判性思维。
比较法教学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比较的过程往往涉及到一些有趣的话题或事例,这样可以使学生更加主动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比较法教学也可以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
通过比较和讨论,学生需要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从而提高口头表达和写作的能力。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实施。
可以通过比较文本来进行教学。
教师可以选取一些类似或相反的文本,让学生对其进行比较,分析其共同点和差异之处。
可以通过比较作者的写作风格来进行教学。
教师可以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作家,让学生对他们的写作风格进行比较,分析其特点和特色。
可以通过比较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来进行教学。
教师可以选取一些经典的文学作品和对应的影视作品,让学生比较它们的区别和相似之处。
可以通过比较不同的观点和立场来进行教学。
教师可以选取一些具有争议性的话题,让学生比较不同观点和立场的利弊,培养学生客观分析问题的能力。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来设计比较教学的内容和方式。
不同年级和学生的知识储备和分析能力有所不同,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比较教学的内容和方式。
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
比较教学的目的之一就是培养学生分析和思考问题的能力,因此要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分析。
要注重比较教学与实际生活的联系。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摘要】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通过比较不同文本或现象,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本文首先介绍了比较法教学的定义,指出其是一种通过对比分析来促进学生思维发展的教学方法。
分析了比较法教学的特点,包括灵活性和启发性。
然后,探讨了比较法教学的方法,包括逐次比较和整体比较等。
接着,阐述了比较法教学在实践中的运用,以及其带来的积极效果。
总结了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意义,强调其能够促进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
通过本文的探讨,希望可以更好地认识和运用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引言:重要性正文:定义、特点、方法、实践、效果结论:意义1. 引言1.1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重要性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在语文教学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通过比较法教学,学生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语文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判断力。
比较法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建立知识体系,拓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学生的良好发展。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非常重要的,对学生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通过比较法教学,可以使学生在语文学习中更深入地理解知识,打开思维的局限,提升语文素养,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从而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是不可忽视的,对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都具有重要作用。
2. 正文2.1 比较法教学的定义比较法教学是指在语文教学中,通过比较不同事物、现象或事件的共同点和差异点,以达到提高学生思辨能力、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教学方法。
比较法教学旨在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文学作品或语言知识,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学鉴赏能力。
比较法教学的原则是突出对比,通过对比的方式来揭示事物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联系,帮助学生建立完整的认识框架。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1. 引言1.1 1. 什么是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一种注重比较分析的教学方法,通过对不同文本、作品或观点的比较,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语文知识和技能。
在这种教学法中,教师会引导学生分析比较不同文本之间的异同,从而启发学生思考、理解和掌握语文知识。
通过比较分析,学生可以更好地把握文本的内在逻辑和情感表达,培养对文本的深度理解能力。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并不仅仅局限于文本的比较,还可以涉及到不同文化、不同历史背景之间的比较,帮助学生拓展视野、增进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也可以促进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分析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一种有益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方法,能够帮助学生在学习语文的过程中,培养批判性思维、深度理解和创新能力。
通过比较分析,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文本内涵,提高语文素养,为未来的学习和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1.22. 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深入探讨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特点、实施策略、案例分析、评价和发展趋势,旨在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通过对比不同文本、思想、情感和文化,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语文知识,培养其分析和比较能力,提高语文素养。
本文的意义在于为中学语文教学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拓展教学内容和形式,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通过研究和讨论,可以促进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改进和创新,为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提供有效的教育支持。
希望本文能够为教育界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推动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2. 正文2.1 1.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的特点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指通过比较分析不同文本或作品之间的异同,以达到深入理解和领悟语文知识的教学方法。
其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能够拓展学生的语文视野。
通过比较不同文本或作品,学生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语文知识,进而提升自己的审美能力和文学鉴赏水平。
【浅谈中学语文的比较法教学_语文论文】中学语文教学论文

《【浅谈中学语文的比较法教学_语文论文】中学语文教学论文》摘要:课与学生习作比较教学语教学目是培养学生听、说、、写能力,结构比较教学结构是容表现形式采用什么结构要取容,比较法教学是建立学生广泛参加上要学生留有教学空白、教学隙让学生驰骋其比较法教学就能达到优化程比较就是确定事物异关系思维程和方法它实用围极广泛学、法学、政治、济等领域早就普遍广泛地运用了有比较才能有鉴别有鉴别才能有发现有创造笔者以我们学语教学不妨也可以尝试运用比较法由作思想素质、化修养不表现出思想容和艺术特色是不相能把握思想特征领略艺术特色我们运用比较法教学是必要再从完成学语教学任上看运用比较法教学也是必要当代著名教育心理学布鲁纳指出知识乃是程不是结所以语教学完成授业任还要提高学生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创造能力运用比较法教学可使教学容丰富教学思路宽广能开拓学生思维空培养学生想象和思维能力笔者语教学实践作了些尝试归纳起主要有如下途径和方法、标题比较法标题是纲它分三类①限定表现围;②明心;③确定表现形式了让学生把握纲教会学生审题将些型标题作比较分析能让学生领会作者命题严密性如我教《春》、《济南冬天》、《海滨仲夏夜》、《香山红叶》这四就将这组题目作了比较教学让学生起参与讨论使学生明确下列问题①四题目都揭示了令(春、冬、夏、秋);②四标题都揭示基表现手法绘景抒情主;③四标题都和空上作了规定;《春》和空从上看可以从初春写到暮春从空上看可写整地;《济南冬天》从上看可从初冬写到深冬而空上只能写山东济南市;《海滨仲夏夜》从上看仅限仲夏夜晚而空上看只限海滨;《香山红叶》限定秋天空限北京香山且主要表现对象应红叶二、单元课比较法教学课单元组合是由专精心设计单元课般体裁是相有容上是类将单元里课进行比较常常能起到事半功倍教学效如《故宫博物院》、《雄伟人民会堂》这两属课课我就先引导学生这两课提示然辅导学生根据提示设计对比表格容有事物特征、说明重、说明顺序、说明方法等上课只抓住说明重进行教学使学生了了故宫、会堂这两建筑群不性质而且只用了教了原两教才能问题三、不体裁课比较教学类型容因体裁不其表达方式是不让学生理体裁与表达方式关系我教学常将容相似而体裁各异课进行比较如教三册《蜘蛛》、《春蚕到死丝方尽》就先让学生回顾二册散《荔枝蜜》有关蜜蜂段描写然导入新课通比较法教学学生对说明、描写、抒情这三种表达方式不体裁作用有了较清晰了四、思想容比较教学教育人是教师天职道结合是语教师必须遵循教学原则实践证明运用比较法教学还能强化课思想容如教学《短两陋室铭》指导学生与陆游《十月四日风雨作》、陈毅《梅岭三》进行比较组织学生反复进行议论有关刘禹锡提出德馨问题学生受到了深刻教育清廉固然要但要以国重要居安思危不能只安贫乐道也明确了不代德标准是不当今我们提倡是共产主义道德规五、课与学生习作比较教学语教学目是培养学生听、说、、写能力其写能力尤重要因作是学生各种能力综合体现教学努力做到教学写作将课与学生习作进行比较如写人记事作学里就开始了可相当部分初生还是写不常是轻描淡写几笔带不具体欠生动枯燥得很针对学生这情况我教《从草到三味屋》抓住冬天雪地捕鸟这节与学生没有具体描写作进行比较教学通逐句比较学生们认识到课所以感人是因作者挑选了系列富有表现力动词将捕鸟程人物所表现出焦急等待心理、专心致志神态、详细准备动作具体形象地展现出了通比较学生受到很启迪六、结构比较教学结构是容表现形式采用什么结构要取容完美艺术结构是能表达思想容而且是能引人入胜我教学对结构精巧常常爱不释手总要引导学生到精巧艺术殿堂里领略番如《驿路梨花》所表现容是学雷锋做事教这我引导学生将顺叙与倒叙两种结构形式进行比较使学生比较领略那完美艺术结构明确作者这样安排结构用是使曲折、委婉、悬念环生七、表现手法比较教学表现人物可从正面表现也可以从侧面表现这两种表现手法艺术效各有千秋但作者选择表现手法上不是随而是酌斟再三我教学常常抓住些型课进行比较法教学使学生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如我教《二次考试》就对陈伊玲有关侧面描写进行比较分析(请位学改用人称述)比较学生认识到对陈伊玲历及二次考试失败原因用侧面描写更能突出陈伊玲乐助人精神和谦虚腼腆性格另外还有句子和词语比较教学等其容更丰富多彩比较法教学着力应放学生方面以提高学习效终目要把教与学和谐地统起教师实施比较法教学应特别坚持参与式教学比较法教学是建立学生广泛参加上要学生留有教学空白、教学隙让学生驰骋其比较法教学就能达到优化程运用参与式比较法教学能从根上摆脱传统单、单向性授课模式实行综合、横向性连贯比较这就有利教师把握重突出精髓而且运用比较法有助改变学生学语只学词语、分层次、归纳心等呆板模式以及诸如划、背诵等机械学习方法。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

浅谈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它有助于学生提高语文能力,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
本文将从比较法教学的定义、目标、方法和实施中的一些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浅谈。
比较法教学是通过比较不同事物的异同,让学生分析、比较、评价、总结和归纳,从而提高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的教学方法。
比较法教学强调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比较法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比较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比较分析是指通过比较不同事物的共同点和不同点,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特点和规律。
判断能力是指学生能够根据比较分析的结果,做出正确的判断和评价。
通过比较法教学,学生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语文水平,还可以锻炼他们的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
比较法教学可以采用多种方法来实施。
一种常见的方法是通过比较两篇不同类型的文章,如古文与现代文章、散文与诗歌等,让学生从内容、结构、语言等方面比较分析两者的异同。
另一种方法是通过比较同一文本中的不同段落或不同人物的形象等,让学生进一步分析和评价。
也可以通过组织学生自主小组讨论、展示、撰写比较分析文章等方式来进行比较法教学。
比较法教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能力,选择合适的比较对象和方法。
教师要引导学生发现问题,激发学生的思考和探究兴趣,避免教师过多干预。
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批判思维,鼓励学生提出独立的见解和观点。
教师要及时给予学生反馈和指导,帮助他们不断改进和提高。
中学语文比较法教学是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它可以帮助学生提高思维能力和判断能力,提高语文水平。
通过比较分析,学生可以深入了解事物的本质和特点,培养综合素质。
在实施比较法教学时,教师需要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和策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批判思维。
教师要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给予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期待比较法教学在中学语文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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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较法概念”的一点看法姓名:魏少敏学号:200912206030180036 班级:09级法硕这学期,本人小心翼翼地拜读了德国两位著名的比较法学者———茨威格特教授和克茨教授合著的《比较法总论》这本书。
比较法著作中,《比较法总论》是一部当之无愧的扛鼎之作。
自此书问世以来,各国比较法学者无不对这本书推崇之至,称之为“罕见的成功之作”,甚至誉之为“在英语中,是一部没有一本同类著作能达到同类水平的极优秀之作。
”本书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概说比较法;第二部分讲述世界上的法系,分为六编:罗马法系、德意志法系、英美法系、北欧法系、社会主义法系、其他法系。
在比较法的概说部分,作者讲述了比较法的概念、功能、目的、方法、历史,透视出作者对比较法基本理论的纯熟和关切。
在对每个法系进行述评的过程中,作者讲述了法系的发展历史、继受与传播、法典、法院和法律职业,读者从中获得的,不仅有知识,更有精辟的见解。
同时,作者对每个法系的介绍中,都同时包含着比较的眼光和笔触。
克茨教授在本书中文版的序言中,引用了歌德的话:“不知别国语言者,对自己的语言也便一无所知”。
确实,法律也是如此—在当今中国法律愈加走向开放时代,比较法的视野、比较法的知识,也越加彰显其重要性。
面对一字千金的《比较法总论》,做什么样的读书笔记恐怕都不能写尽对这本书的溢美之辞。
笔者这篇读书笔记主要结合《比较法总论》谈谈笔者对“比较法概念”的理解。
用比较的方法研究法律已经有相当长的一段历史,但是真正作为学科意义上的比较法还是在19世纪中叶之后出现的,它是随着各国立法的加强以及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出现的。
一个新的法律部门出现时候,首先面对的就是如何定义,这需要对其外延和内涵作非常严格的规定。
只有明确了对象的概念,才能进一步探讨其研究方法论的问题。
对于比较法而言,比较法的概念显得尤为重要,因为这不仅仅是区分比较法与其他法律学科的最基本手段,而且它更是比较法中所有问题中的原点性、基石性问题。
对于一个比较法学者来说,对比较法是什么的回答,将直接影响其比较法研究的思路、重心以及学术追求,直接影响其对比较法其他各种理论问题的思考和解答。
每一种比较法概念在指明比较法是什么的同时,也区分了比较法不是什么,实质上也就划定了比较法的研究范围。
曾经出现的比较法的概念主要有:(1)比较法是一种纯粹的法律比较方法。
这是英美学者卡顿、格特里奇等持有的观点。
他们认为比较法仅仅是一种研究法律的方法或者技术,比较法本身并不能构成一门独立的学科。
(2)比较法是一门寻求世界法或者人类共同法的学科。
这是一些主张世界法律统一的比较法学者如法国的萨莱依、朗贝尔等人提出的观点。
朗贝尔提出,比较法包含两个学科,一是比较历史,追求的是一种纯科学的目的,其使命是通过对各种法律现象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揭示社会生活所遵循的自然法则。
第二个是比较立法,他追求一种实际的目的,其作用是通过对各种法律制度的比较,发现他们的概念和值得的共同基础,创立适用于相同文明社会的共同法。
(3)比较法是一门对各种法律体系进行比较的学科。
这是当今中外大部分比较法学家所持的观点。
主要代表人物有本书的作者茨威格特、克茨,美国的奥萨亏,日本的五十岚清等。
他们认为,比较法是一门对不同法律体系(法律秩序、法系、法律传统)进行比较的学科。
(4)比较法是一门研究不同法律体系的关系的学科。
这是美国比较法学家沃森的观点。
他还进一步提出,比较法研究的关系有三种,第一种是历史关系;第二种是法律体系;第三个所有法律关系早期经历过相同或相似的发展阶段。
(5)比较法是一门研究各种法律体系的规律的科学。
这是一些具有理论关怀的比较法学者的观点,代表人物由莱茵斯坦、萨科。
他们认为,比较法不是进行纯粹的法律比较,而是要研究世界各种法律体系的普遍规律,提供法的一般知识或理论。
从文字表述上看,比较法学家关于比较法的定义似乎是各不相同的,但从实质上看,这些形形色色的比较法定义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认为比较是比较法的特殊性之所在,强调比较在比较法中的核心地位。
即使是那些对“比较法”这个术语颇不满意而试图寻找新的术语取而代之的学者,他们所创造的各种新术语,如“比较法律体系”、“比较法律传统”、“比较法律文化”、“法律的比较研究”,仍然不得不在这些新术语中保留“比较”这个词。
在以往关于比较法是一种方法、还是一门学科的争论中,无论是否认比较法是一门学科的人,还是主张比较法是一门学科的人,对比较法与比较的直接关系都坚信不疑,认为比较法是对不同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
这种比较中心主义的比较法概念直接决定和制约着人们对比较法的学术空间、学科角色、研究目的等基本问题的看法,对比较法研究及其发展产生了很多有害的影响。
首先,它极大地限制和缩小了比较法存在和发展的学术空间。
按照这种比较法概念,只有对各种法律体系及其规则的比较活动以及对此种比较活动中的方法论问题的探讨才属于比较法的范畴。
在研究各种法律体系的基础上提出关于法的性质的一般理论,提出关于法的发展的一般理论等活动,都不属于比较法的范畴。
其次,它导致对比较法的一种工具主义的理解和角色定位。
比较法由于被认为是一种纯粹的法律比较活动,因而它被认为没有自己独立的研究目的,其存在价值仅仅在于为其他学科和法律实践服务。
如果比较法是一门学科的话,它也不是独立的学科,而只是一门工具性的、辅助性的学科。
因此,套用一句时髦的歌词来说,比较法学科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都是“比较”两个字惹的祸。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比较在人类的认知活动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比较不仅是人类认识事物的一种基本方法,而且构成了人类一切认知活动所必不可少的因素。
人类在认识某一事物时,必然要拿这一事物与其他事物进行比较,在比较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这一事物的特殊性。
在法学领域,比较实际上贯穿于一切法学研究活动中。
美国比较法学者库兰指出:“正如比较是理解过程的核心一样,比较是一切法律分析的核心。
比较就是对照其他的事物、领域来理解某一事物、领域。
只要存在其他的、不同的东西,比较事业就一定存在。
比较的存在不过在比较法这一领域表现得更为明显。
在比较法领域中,由国家的疆界和语言所导致、并为官方所承认的各种区别突显了法律分析中的比较因素。
”尽管比较方法很重要,但是在比较法中,我们不是要突出和强调比较方法的地位和意义,恰恰相反,而是要弱化和淡化比较方法的地位和意义。
不过,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一定就是给比较法学科换一个更贴切的名称。
比较法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概念,我们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只是不能为其字面意义所迷惑。
那我们该怎么对比较法下一个概念呢?对此,笔者比较推崇吉林大学黄文艺老师在《比较法:批判与重构》对比较法的解释。
“比较法是研究人类的各种法律文化的科学。
”这一解释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强调比较法研究的对象是作为文化的法,而不仅仅是作为规则的法。
只有站在文化的角度上,我们才有可能真切地理解和把握各个民族的法律现象,才有可能真正认识和感受到人类的法律文明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文化的角度显然是以考察和研究各个民族的法为己任的比较法所应当采取的最好的学术角度。
其二,强调比较法对各种法律文化的研究是一种全方位的研究,而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比较研究,尽管这种法律文化研究经常暗藏着一种比较的立场,经常使用比较方法。
所谓全方位的研究,是指比较法的研究范围包括对各种特定的法律文化的情况的研究、对各种法律文化之异同的比较研究、对人类法律文化中的普遍性问题的研究等。
只有彻底摆脱比较中心主义倾向,比较法才能充分发掘自己的学术潜力,才能脱胎换骨地以新的形象出现在学科之林。
不过,这一比较法概念可能会遭致一些人的反对或异议。
第一种反对意见是,这一解释篡改了比较法的本来意义。
在持这种意见的人看来,比较法就是比较法,它总是意味着对法的比较研究,尽管作为比较对象的法可以作各种理解,如法律规则、法律体系、法律传统、法律文化。
对于这种反对意见,我们可以用解释学的例子来加以回击。
解释学最初是一门研究理解和解释的技术、方法的学问。
解释学一词的希腊文词根赫尔墨斯本是希腊神话中神的信使,他的职责是通过他的解释向人们传递诸神的信息。
基督教的神父们为了获得对《圣经》的确切的、统一的解释,而发展出来了一门正确理解和解释《圣经》的技术学,即神学解释学。
当这种学问被用于法律的解释时,便产生了法学解释学。
后来,经由19世纪的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之手,解释学从各种具体形态的解释学发展成为一种关于理解和解释的普遍的、系统的理论。
这是解释学发展的第二个阶段。
此时的解释学理论仍然没有超出方法论和认识论研究的范畴。
解释学发展的第三阶段是20世纪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人创造的哲学解释学。
哲学解释学与传统解释学的根本分野在于,它使解释学从方法论和认识论研究转变为本体论研究。
哲学解释学把理解作为人的存在方式来把握,试图通过探究和分析一切理解现象发现人的经验方式,在人类有限的历史性的存在方式中发现人与世界的根本关系。
解释学的发展历程对于比较法具有直接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比较法和解释学一样,都是从系统地思考各自领域的方法和技术问题而发展起来的学科。
但是,与解释学相比,比较法到目前为止仍然停留在对法律比较的方法论研究上,而没有进一步发展为法律比较的本体论研究。
所谓法律比较的本体论研究,是指对作为比较的前提条件的人类法律文明或法律文化的性质的研究。
人类的法律文明或法律文化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直接决定我们怎样对人类的法律文明或法律文化进行比较。
本体论研究是法律比较的方法论研究的不可省略的前提。
因此,比较法不能将这种本体论研究视为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恰恰相反,只有深入进行本体论研究,才能扭转比较法理论匮乏的局面,使比较法研究进入新的学术境界。
本文所设计的以法律文化研究为特点的比较法模式正是一种关于比较法的本体论研究的尝试。
既然解释学通过重新界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即“篡改”解释学的最初意义)而成功地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比较法同样也可以通过重新界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即“篡改”比较法的最初意义)而获得新的发展机遇。
另一种反对意见是,这一解释无法将比较法与其他学科区分开,因为法理学(法哲学)、法史学、法律社会学等学科都研究法律文化问题。
的确,在比较法的发展史上,确定比较法的独特研究对象一直是让比较法学家们大伤脑筋的事。
人们通常都认为,一门科学存在的前提条件是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领域。
比较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存在,必须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独特的研究领域或范围。
那些否定比较法是一门学科的人提出的主要根据是,比较法没有自己独特的研究对象。
然而,这种从研究对象或研究领域来界定一门学科的做法并不可取。
在学科间相互渗透和融合的趋势日益明显、大量交叉学科兴起的今天,这种“划地而治”的做法更不合时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