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志愿服务队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者及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者队伍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训、管理、激励和保障等方面。
第三条医院志愿者队伍的宗旨是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关爱患者,服务社会,提升医院形象。
第二章招募与注册第四条医院志愿者招募对象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热心公益事业的个人。
第五条招募志愿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志愿服务精神;(四)具有基本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五)具备一定的医疗、护理等相关知识或技能者优先。
第六条招募志愿者程序:(一)发布招募信息,明确招募条件、时间、地点等;(二)报名者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三)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四)组织面试,了解报名者的志愿服务意愿和能力;(五)通过面试者,办理注册手续,成为医院志愿者。
第三章培训与管理第七条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志愿者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医院基本概况、服务理念、规章制度等;(二)志愿服务技能、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三)医疗、护理等相关知识;(四)应急处理、安全防范等。
第九条医院志愿者实行岗位责任制,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服务。
第十条医院志愿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服从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二)尊重患者,关爱患者,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形象;(四)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五)积极参加志愿者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激励与保障第十一条医院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医院为志愿者提供以下保障:(一)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实践机会;(二)为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三)提供志愿服务时间记录;(四)对志愿者进行心理疏导和关爱。
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服务管理,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和《医院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志愿者及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1.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志愿者主体地位,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2. 发挥医院志愿服务在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促进医院和谐发展中的作用;3. 传承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招募:1. 我院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志愿者招募工作;2. 招募对象为自愿参加医院志愿服务活动,具备一定志愿服务能力和条件的公民;3. 招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择优录取。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报名后,需参加我院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志愿服务活动;2. 志愿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志愿服务规范,服从医院工作安排;3. 志愿者应定期参加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能力;4. 志愿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第六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志愿者享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2. 志愿者享有接受医院培训、交流的权利;3. 志愿者享有获得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安全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4. 志愿者享有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内容:1. 医疗服务辅助:协助医生、护士进行医疗工作,如导诊、分诊、咨询、陪同等;2. 医院环境维护:协助医院进行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3. 公益宣传:开展健康知识普及、疾病预防等公益活动;4. 其他志愿服务: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开展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志愿服务活动组织:1. 志愿服务工作办公室负责志愿服务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2. 志愿者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3. 志愿服务活动应提前制定详细计划,明确活动目标、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4.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医院志愿服务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志愿服务工作,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导诊、陪护、关爱弱势群体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活动应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以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弘扬社会正能量为目标。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培训第四条志愿者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志愿者需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素养;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4. 能够接受医院培训,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第六条志愿者培训内容包括:1. 医院概况、规章制度;2. 志愿服务理念、礼仪规范;3. 医疗常识、急救技能;4. 志愿者服务流程、注意事项。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第七条志愿者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岗位参加志愿服务。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1. 导诊服务:协助患者就诊、咨询,提供就医指引;2. 陪护服务:为患者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3. 关爱弱势群体:为贫困患者、留守儿童等提供帮助;4. 其他志愿服务:根据医院需要,开展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要求:1. 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志愿服务纪律;2. 热情主动,耐心细致,尊重患者;3. 严格遵守医疗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4.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营利活动。
第四章志愿者管理第十条医院设立志愿者服务部,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志愿者服务部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出勤情况;2. 服务质量;3.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第十二条对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予以警告或取消志愿者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称志愿者,是指自愿从事医疗服务活动,不获取报酬,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为目标的自然人。
1.3 医院志愿者服务工作应当遵循自愿、无偿、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患者隐私。
二、组织管理2.1 医院应当设立志愿者服务部门,负责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2 志愿者服务部门应当明确志愿者服务工作的职责、任务和流程,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确保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2.3 医院应当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志愿者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志愿者服务内容3.1 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导医、陪检、健康教育、心理疏导、爱心陪伴、志愿服务等。
3.2 志愿者应当根据医院需要和个人特长,选择合适的志愿服务内容。
3.3 志愿者应当遵守医疗服务规范,尊重患者权利,保护患者隐私,为患者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四、志愿者服务时间4.1 志愿者服务时间是指志愿者在医院提供志愿服务的时间,包括工作日和节假日。
4.2 志愿者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志愿服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应当提前告知志愿者服务部门。
4.3 志愿者服务时间可以根据志愿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五、志愿者服务评价与激励5.1 医院应当建立志愿者服务评价制度,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志愿者服务评价应当客观、公正、公平,充分体现志愿者的工作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5.3 医院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保障和便利条件,如志愿者服务证、志愿者服装、培训、保险等。
六、志愿者服务退出与纪律6.1 志愿者有权自愿退出志愿者服务活动,但应当提前向志愿者服务部门说明原因。
医疗机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

医疗机构志愿者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行为,保障志愿者和患者的权益,发挥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疗机构志愿者,是指在医疗机构中,自愿无偿提供医疗服务或者协助医疗服务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志愿者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明确志愿者服务的内容、时间、要求等,并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公开招募志愿者,并向社会公布招募信息。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选拔,确保志愿者具备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能力和素质。
选拔方式可以包括面试、考核、培训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医疗安全知识、急救知识等。
志愿者应当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内容第八条志愿者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协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医疗服务工作;(二)为患者提供生活照顾、心理支持等服务;(三)参与医疗机构的公益活动;(四)其他医疗服务相关工作。
第九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章志愿者权利与义务第十条志愿者的权利:(一)了解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内容;(二)参加医疗机构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三)获得志愿者服务记录;(四)获得志愿者服务证明;(五)其他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的义务:(一)遵守医疗机构的工作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二)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不得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开岗位;(四)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五)其他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五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志愿者管理档案,记载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服务记录等。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社区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动制度

XX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制度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深入推动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加强医疗卫生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发挥医疗卫生志愿者在社区邻里守望志愿服务中的作用,在社区党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培育医务人员社会责任感,塑造社区和谐文化,特制订此本制度。
第一条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是指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经过自愿报名并获得同意,自愿无偿地利用休息时间为社区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志愿者队伍。
第二条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党组织批准后进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服务对象:主要针对社区空巢老人、残疾人、失独家庭、精神病人及其他困难群体提供一对一的医疗志愿服务。
第四条服务时间及区域划分:1、由医疗志愿服务队与社区志愿服务站对接,通过各种通讯工具(手机、QQ、微信等)互通信息,如遇紧急需求社区志愿服务站及时与医疗志愿服务队队长联系,立即安排志愿者进行服务。
2、按计划组织医疗志愿者轮流在每星期周六、周日、节假日等休息日内以及晚上7-9点的非工作时间对辖区的服务对象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3、为更好的长期落实医疗志愿服务工作,按照社区地域划分为9个居委会,中心根据医疗志愿者的职业特点、家庭住址及交通状况等因数,按片分别组建相对固定的9个志愿者服务分队,分别负责9个居委会的医疗志愿服务工作。
第五条服务内容1、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内容(1)健全社区空巢老人信息档案。
统一建档、及时更新,做到有效管理。
志愿服务工作中要及时掌握老年人健康信息,做到信息全面、内容详细,结合老人身体状况给予相应的医疗服务。
(2)在健康档案信息中筛查出的慢性病老人,根据不同的慢性病种成立“病友之家”,如:高血压病友之家、糖尿病病友之家等。
结合疾病特点不定期组织病友之家成员进行健康讲座、病友间相互座谈、外出游玩、聚餐等对身心健康有益的活动,在活动中病友可互相沟通,从而提高老人们对其慢性病的防治知识水平和自我监控能力,提升老人的生活质量。
医院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志愿者及其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自愿、公益、服务、奉献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志愿者在医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章志愿者招募与选拔第四条志愿者招募:1. 招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志愿服务、愿意为医院提供志愿服务的人员。
2. 招募方式:通过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渠道发布招募信息,接受报名。
第五条志愿者选拔:1. 选拔条件: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道德修养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或相关技能;身体健康,能胜任志愿服务工作。
2. 选拔程序:报名者提交个人资料,经审核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合格者进入志愿者队伍。
第三章志愿者培训与管理第六条志愿者培训:1. 新志愿者入职培训:包括医院概况、志愿服务理念、医疗知识、服务技能等。
2. 定期培训:根据志愿服务需求,组织志愿者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志愿服务水平。
第七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需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 志愿者需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3. 志愿者需佩戴志愿者标识,保持良好的形象。
4. 志愿者需接受医院对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志愿者权益与激励第八条志愿者权益:1. 志愿者享有参加医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权利。
2. 志愿者享有接受医院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的权利。
3. 志愿者享有获得医院认可和表彰的权利。
第九条志愿者激励:1. 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长期从事志愿服务的志愿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
3. 对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志愿者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医院志愿服务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促进医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志愿服务活动及志愿者。
第三条医院志愿服务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以服务患者、关爱社会为宗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成立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志愿服务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设立志愿者服务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章志愿者管理第七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一定的医学、护理、心理咨询等相关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4. 具有自愿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遵守志愿服务规定的能力。
第八条志愿者注册与培训:1. 志愿者需填写注册表格,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 医院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医院规章制度、服务技能等;3. 培训合格者,获得志愿者资格。
第九条志愿者权利与义务:1.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接受志愿服务培训;2. 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3. 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遵守志愿服务规定,服从管理,完成志愿服务任务;5. 维护医院形象,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违法活动;6. 保护患者隐私,遵守保密原则。
第四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十条志愿服务活动类型:1. 医疗咨询、导诊服务;2. 患者陪护、心理疏导;3. 医院宣传、公益活动;4. 其他与医院工作相关的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活动安排:1. 志愿服务活动由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2. 各科室、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志愿服务活动计划;3. 志愿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志愿服务规定、损害医院形象的志愿者,取消其志愿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
医院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志愿者服务管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三条医院将按照《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照本制度进行志愿者管理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医院将对志愿者服务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对志愿者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
第二章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第五条医院将根据自身的医疗服务需求,进行志愿者的招募。
第六条志愿者需进行面试、考核和培训,选择合适的人员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者需签署志愿者服务协议,并接受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八条志愿者需定期接受医院的志愿者服务培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第九条志愿者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的组织和安排第十条医院将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和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医院将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设施,保障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条志愿者需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志愿者服务记录,并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志愿者需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志愿者服务报告和评估,为医院提供服务建议。
第四章志愿者服务的管理与评价第十四条医院将建立健全的志愿者服务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的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将建立志愿者服务的考核机制,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六条医院将对优秀的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医院将组织志愿者进行服务经验交流会,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第五章志愿者服务的宣传和推广第十八条医院将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宣传医院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第十九条医院将加强对志愿者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志愿者的认识和理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医院的批准。
医院志愿服务制度
医院志愿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发挥志愿者在医疗服务中的乐观作用,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与沟通,医院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志愿者活动,旨在规范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培训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并促进医患关系的改善。
第三条志愿者服务是一种无偿的个人行为,不以志愿者个人或亲属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志愿者应遵从本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章志愿者的资格与招募第四条医院对志愿者的招募应公开、平等、竞争,不得以种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条件等为由进行鄙视。
第五条志愿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情形; 2.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 3. 具备基本的社会交往本领与沟通本领;4. 对医疗服务具有肯定的了解或兴趣。
第六条志愿者的招募方式包含线上申请、线下面试等方式,医院将依据招募的岗位需求和志愿者的专业背景、兴趣等进行综合评估。
志愿者不得参加医院核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术员等专业医疗服务工作。
医院将依据实际需要,将志愿者调配到相应的岗位上进行服务。
第八条招募的志愿者需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志愿者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接受医院的组织管理。
第三章志愿服务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医院将设立特地的志愿者工作机构,负责志愿者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包含招募、培训、考核、表扬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志愿者工作机构应订立相应的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并与相关科室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志愿者服务与医院的各项工作协调全都。
第十一条医院将为志愿者供应必需的工作条件和设施,确保志愿者能够安全、便利地进行服务。
医院还将为志愿者购买必需的人身保险,以保障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志愿者的工作时间由志愿者工作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布置,优先考虑到志愿者的个人兴趣与时间可用性,但需要确保医院的各项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形象和仪容仪表,穿着乾净、得体,不得穿着短裙、短裤、露背装等不符合医院形象要求的服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杉医院
医疗志愿服务队工作安排及制度
一、志愿服务宗旨
1.“以人为本,服务创新,优质低价,心想百姓”
2.“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3. “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4.体现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人与社会之间相互融合、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
二、志愿服务任务与目的
(一)志愿服务对象任务
1. 对来就诊、有帮助需求的社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志愿服务。
2. 通过社区宣传、健康讲座及下社区义诊等,对社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志愿服务。
3. 组织开展或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向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扶贫济困、扶残助残、帮扶孤寡老人、维护社会秩序等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二)志愿服务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增强乡医务人员和社会
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促进和谐人际关系的形成,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医院则借助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联合更多的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医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和谐医院”、“平安医院”和“文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
三、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志愿服务内容
1. 院内医疗护理志愿服务。
2. 社区医疗卫生志愿服务。
3. 社区义工志愿服务。
4. 户外公益宣传活动。
(二)志愿服务活动形式
1. 对来院就诊患者及其家属给予导医导诊、咨询服务等。
2. 开展卫生下社区帮扶、下社区义诊等。
3. 参与社区组织的义工志愿服务。
5.组织或参与社区户外公益宣传活动。
四、志愿服务组织规定
(一)志愿服务组织
在泃阳西大街街道办、迎宾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由医院组建志愿服务队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服务队负责人和主要成员由医院党、政、工、团讨论决定,各服
务分队成员由相应科室、专业人员自愿报名组成。
志愿服务活动在队长的统一安排下协调开展。
(二)志愿服务者义务
1. 遵纪守法,服从志愿服务队的领导。
2. 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完成志愿服务队安排的有关工作。
3. 热爱志愿服务工作, 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三)志愿服务者权利
1. 参加志愿服务队举办的各项活动。
2. 对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有监督、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3. 因故不能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四)志愿服务纪律制度
1. 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队内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服从指挥。
2. 志愿服务队副队长负责每次活动的考勤登记与汇报工作。
3. 志愿者如有事请假,须报队长批准。
未经同意不得缺席。
感谢下载!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