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评聘办法

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评聘办法为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学院决定设置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岗位。为搞好相关评聘工作,明确职责与待遇,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根据《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加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引导广大中青年教师不断进取、专心教学、献身职教、服务学院,为广大教师在专业技术方面架设一条普通教师——骨干教师——品牌教师——首席教师的发展通道,着力打造一支队伍稳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双师型”师资队伍,为学院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2、注重实绩,突出技能。

3、为特色品牌专业服务。

4、公开、公平、公正、求实。

三、评选条件

㈠、首席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职教事业,热爱学院,热爱教学,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好,全局观念强;学生评价好,社会评价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认。

3、对所任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动手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学识广博,技艺高超,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4、教学业绩突出,培养的学生有较突出表现,教学满意率、教师业务考核在系部名列前10%以内。近三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能力,近三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术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等任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6、参加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近两年内完成教学工作量600节以上。

㈡、品牌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职教事业,热爱学院,热爱教学,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好,全局观念强;学生评价好,社会评价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认。

3、理论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4、任教学科成绩突出,培养的学生有较突出表现,教学满意率、教师量化考核排在系部前15%以内。近三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或在国家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能力,近三年内承担学院或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学术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等任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6、参加工作8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近两年内完成教学工作量650节以上。

㈢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职教事业,热爱学院,热爱教学,热爱学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事业心强,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好,全局观念强;学生评价好,社会评价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得到同行公认。

3、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动手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务水平在本系部名列前茅。

4、任教学科成绩突出,培养的学生有较突出表现,教学满意率高,教师量化考核排在系部前20%以内。近三年本人或指导学生在市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或在省级技能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

5、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能力,近三年内承担学院或市级以上学术讲座、公开课、研讨课等任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6、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近三年平均完成教学工作量每年360节以上;且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2年以上。

四、评聘程序、名额及任期

1、程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教务处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学院院务会认定,公示;院长聘任。

2、名额:首席教师和品牌教师仅限在学院重点专业或学科中评

选,由教务处根据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具体设立重点专业和学科目录,并且当该专业或学科的在校学生规模在500人以上,师资队伍中专任专业课教师在20人以上时才具备推荐和评选条件,首席教师每个专业或学科仅限一人,品牌教师不超过两人,骨干教师推荐人数为系部教师人数的10%,评选总量控制在5%以内。

3、任期: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每届任期3年,每年寒假前完成评聘工作。

五、任期职责

1、积极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建言献策,在本职岗位努力工作,建功立业。

2、主动承担学院相关学科的示范课、观摩课及学术讲座,每学年首席教师至少3次,品牌教师至少2次,骨干教师至少1次。

3、指导和参与教学科研工作,在“一体化”教学教改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每年完成工作量300课时以上,其中一体化教学课时每学年160节以上。

4、关心培养青年教师,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由教务处指派培养对象和确立培养目标,由教务处和人事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特殊津贴挂钩,首席教师和品牌教师任期内指导培养教师6-9人,骨干教师指导培养教师1-3人。

5、参与教学常规管理,对本系部教师的教学计划、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学生辅导、考核等提出指导意见。每年指导或参加集体备课4次以上。

6、首席教师任期内每年必须主持或参与至少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在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

品牌教师任期内每年必须参与至少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以上。

骨干教师任期内每年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至少1篇以上。

六、相关待遇

1、学院发给教师聘任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优先提供高层次进修学习的机会,优先评优、晋级、晋职。

2、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任期内在履行职责、完成每周10节基本课时量的前提下,月总收入要分别达到6000元、5000元和4000元以上。岗位津贴分别提高到3800元/月、2800元/月、1800元/月。即基本课时费分别为86元/节、64元/节、41元/节。

3、为保证首席教师、品牌教师、骨干教师有充足时间开展教研、科研等学术活动,任期内此三类教师周课时量不得超过12节/周、14节/周、16节/周。超课时津贴分别按50元/节、40元/节、30元/节计

算。

4、任期结束,未续聘者以上待遇自动取消。

七、本办法经学院第一届第五次职代会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试行3年。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学院院务会。

衡阳技师学院

二OO一年三月十六日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欢迎阅读 会潭中心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同时本方案也是学校推荐县级骨干教师培训对象的依据。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 组 长:何云峰 组 123 4(1)(2(32(1(2)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教研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将组织评估活动。 3、考核评估 (1) 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满分30分) (2)教师的加分项。(实得分来计算) (3)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1—2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4)送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 (5)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学校行政会议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6)公示结束后,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 (7)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评选条件 1、必达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职在岗教师。

8、任职期间根据具体情况给与外出考察学习的机会,并在考察结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在全校范围内交流,达到共享。 (二)权利与保障 1、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2、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3、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优先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浙江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 [ 作者:象山教育… 来源:象山教育信息网点击数:286 更新时间:2004-6-10 15:22:00 ] 第一条为了鼓励我省广大中小学教师长期从事教育事业,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表彰奖励在中小学教育教学中有特殊贡献的教师,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级教师是国家为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育教学的专家。 第三条特级教师评选的范围,包括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四条特级教师的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息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循循善诱、海人不倦,为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打下扎实基础,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 (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善于用正确的政治观点教育学生,并根据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和。动理发展规律,由低到高、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 (四)、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道德高尚,品德富行堪为师生表率。 (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任中小学高级教师或中专局级讲师职务三年及以上。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较系统地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本学科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并能用以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培养教师或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六)、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目的明确,教学环节安排科学,教学艺术精湛,教学中能努力并较好地使用普通话,教学效果显著,能在县(市、区服以上范围内起教学示范作用,并得到同行专家的公认;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发展学生智力,指导优秀生以及教育后进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骨干教师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向专业化、名师化发展,使得全校教师在现有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2、本办法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3、本办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倾向于一线教学人员。 4、骨干教师的履职由学校管理考核,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学校可另行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保持学科教学水平领先;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手段的不断提升,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应相统一。骨干教师在充分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相应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有权根据其履职情况扣除其部分津贴直至取消其荣誉和待遇,用于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 1、“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每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 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

成绩显著; 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 超过50周岁;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 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

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中坚力量。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省市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能使我校教师队伍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更大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3、本办法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国家、省、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由学校管理,履行职责。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校级由学校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 4、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要相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学科教学水平和教学成绩保持领先水平;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训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能够独立完成或组织完成学科的现代化课件的制作和应用,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5、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一)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主持或参加一项省、市(区)、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2)、承担学校教学研究工作或带头参与某学科研究,并富有成效。 (3)、每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一篇。 (4)、每学年承担一次市、区(校)级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红谷滩新区九龙湖学校学科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教学改革和教学发展的需要,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有较大影响的“名师”队伍,实施“名师”带动战略,实现学校提出的在3—5年时间内培养一批在红谷滩新区乃至南昌市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教育教学技艺精湛、师德高尚、成果显著的好教师名教师的目标,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流设施、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名校,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每次评选不超过学校教师总人数的10% 三、成立骨干教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作民 成员:朱美凤黄书生吴小国熊玉琴 四、校级学科骨干教师申报条件 1.职称: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45周岁以下; 4.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5.近3年内获得区级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或有下校视导等区级

公开教学活动经历; 6.近3年内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或获得市级以上论文竞赛二等奖; 7.凡被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评为名师、优秀教师、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破格认同具备校级骨干教师资格(但要填好申报表上交有关证书复印件),在完成相关任务,经考核小组考核达到合格以上方能享受相关待遇。 五、学科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 能认真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内外能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乐于奉献,尊重学生,团结同事。 2.能力素质 有较扎实的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一定的教学经验,善于团结协作,勇于开拓创新,具有科学精神,积极参与校教改实践,注重学科与德育工作有机结合,教育教学效果好。 3.专业素质 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能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培养优秀班集体,成绩显著,经验丰富。能依据现代教育理论,结合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在本学科教研活动中起骨干作用,积极参与学校各级各类评奖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 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5219140971.html,work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2020YEAR

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工贸学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必备条件 第四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与认定 (一)认定标准 1. 本认定标准只适用于本校在编中职教师。 2. 骨干教师每两年认定一次(市.县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认定)。名额为语文.数学.英语学科1-2名,其他学科3名。 3.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学科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考评小组负责认定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认定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济村中心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两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知道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

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公示3天。公示期间,学校.学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 认定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学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3.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后,在校园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认定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已评)。 4.近三年至少有一次中职循环教学经历。

2020年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骨干教师管理制度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施教;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创新意识;遵循教育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在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城镇教师应该具有在农村工作或支教一年以上经历。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全面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改动态,在本学科教学方面有特色,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近三年来,承担过(区)及以上示范课、公开课、专题讲座(报告)的任务;在区级以上教学大赛中获得奖励;在校本培训中做过主讲或重点发言;在青年教 师培养中发挥了传、帮、带作用。 3、具有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理论基础,有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熟练的教学技能,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认真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且每年考核合格。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近三年来,承担或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所撰写的教育教学经验、论文在县级及以上会议交流,论文、教科研成果以及优质课评比等方面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

5、教龄在5年以上,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高中本科、初中专科、小学中师、幼儿园幼师学历),40岁以下的小学、幼儿园教师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学教师须具有本科学历;合格学历应为师范类且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相一致;学历属非师范专业的必须已经参加了盛市、区统一组织的教育专业培训。 6、有班主任工作经验,心理健康,身体状况良好。 1、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志终身从教,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者。 2、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认真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及教学发展动态。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技能,保持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本学科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每年做示范课不少于4课时。 3、在进修学习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学科专业水平,及时了解本学科教学前沿信息,不断拓宽专业知识面。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级“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一、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各学科教研组长 二、评选业绩量化标准 (一)量化时间:一学期 (二)师德 以学校评分为准,师德评分必须达到95分,师德不达标者,一票否决。 (三)教学成绩 语、数、英、政、史、物、化学科按每学期四次考试教师学科总绩效分排名;地、生、图、音、体、心理学科则按学校给出的期末绩效分算。图、音、体教师带队参加比赛获市级团体奖加10分;获县级团体奖加8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一学期内,没有承担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的。 2.不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 3.一学期内,请事假达到3天,或者请病假达到5天。(自行调课除外) 4.一学期内,旷课达到2节,或者迟到、早退达到3次。 5.一学期内,由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不参加的扣2

分,迟到或早退扣1分。该项分被扣达到3分。 6.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包括学校临时工作调配)的。 7.该学期工作量不满的。 (五)教科研 1.承担市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4分;承担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3分。 2.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8分;县级一、二等6分;三等4分;校级2分。 3.课件、教案类比赛:国家级10分;区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2分。 4.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5.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5分;区级3分;市、县级2分;校级1分。 6.一学期内,没有按时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每份/次扣2分。 (六)考勤 事假每天扣2分,病假每天扣1分。旷课一节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七) 上九年级实验班的教师原则上都属于骨干教师,一票否决者除外。 第一初级中学 2013年3月4日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工贸学校 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为建设一支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师德高尚、专业技能强、学术水平高、结构合理,富有敬业精神和改革创新意识、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创新培养,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带动学校全面改革,决定制定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骨干教师是学校教学和教学改革工作的中坚,是在专业带头人领导下的教学团队的骨干成员,也是其他基层教师教学与教研工作的楷模。 第二条原则上每个主体专业设骨干教师二至三名,其岗位由专业带头人根据专业建设和教学需要提出论证,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研究确定后予以公布,凡我校专职教师和兼任教学工作的教育管理人员均可申报。 第三条骨干教师选拔及管理严格执行按需设岗、择优选拔、责权利明晰、全程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必备条件 第四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全面履行职务职责,学风端正,具有相应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第五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第六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人员。 第七条专职教师必须是双师型教师。 第八条教科研在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组织或辅导各类大赛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教学和教学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效果良好。 第三章评定原则及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评定原则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向高职专业、重点专业和对学校发展建设影响较大的专业倾斜; 3.坚持向涉及面较宽,教师数量较多的专业倾斜; 4.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教师倾斜。 第十条评定程序和方法 1.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骨干教师申请表》; 2.专业带头人会同专业系组织评审,公开答辩,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教育教学协调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 4.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公示后聘任。 第四章主要职责 第十一条在专业带头人的领导下,团结基层教师共同组成教学团队,集体完成学校下达的学科专业建设目标和各项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参与编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创建兵团级、国家级示范性专业。 第十三条做好课程改革与建设工作,积极申报学校或兵团级精品课程。 第十四条按照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吸收学校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成果,积极参与校本教材编写。 第十五条开展专业改革与建设方面的课题研究,积极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十六条参与实习实训基地规划及建设,积极争取兵团级、国家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第十七条每年负责对2名以上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指导,协助专业负责人形成合理的专业教学团队。

骨干教师的培训方案

骨干教师的培训方案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一一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从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富有科学理论和创新能力的新型骨干教师队 伍,来带动全校教师整体素质提高,适应新世纪教育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全而提高。特制定本年度骨干教师的培养计划如下: 二、工作目标: 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力度,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落实《新课标》,结合教师课堂达标活动,树立现代教育观、人才观和终身学习的理念。 1、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把新理念、新课标、新教法的培训继续作为本学期校木培训的核心工作来抓。围绕新课程改革,组织全体教师围绕“新课程、新理念、新课堂”开展学习达标活动。 2、在骨干教师中开展读教育名著活动。围绕新课程改革,一是开展好“与新课程同行,在新课改中成长”经验交流,以教研组为单位,利用校本培训,交流自己在新课改教学实践中成功的做法和有益的尝试,

相互切磋,取长补短;二写好一篇教学反思或是课改精神学习心得。 3、在平时听课过程中,发现有新思路、新模式的教学课,领导及时推出进行观摩。大家互相探讨、研究、点评、发挥自己的教育潜能,力求在研究中发展、在研究中提高。 (二)树立培训新理念,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1、搞好集中培训。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学校抓教学领导认真备课,及时向广大教师们传递教育教学改革信息,分析教改形势,并利用年组集备时间,学科组长组织好全组教师进行新课标解读,做好研讨工作。 2、抓好自学。每位教师坚持每月自学教育教学理论,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科研论文、随笔与反思、总结、听课等材料的积累工作。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考核工作,期末对教师的理论学习笔记进行全而检查和评比。 3、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榜样作用。启用校内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骨干教师,发挥其辐射和示范作用。既可开展讲座传授课堂教学经验,也可通过示范课展示教学技能,切实让青年教师从中受益。 4、加强校木培训管理。建立合理的培训组织机构,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校本培训管理主要有三个层次:一是校级决策层,把握校本培训的方向,提供人、财、物、时等方面的条件;二是培训执行层,在校长的领导下,教导处组织和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并通过管理扩大参与而,提高培训水平;三是教研组基础层,教研组长动员组织本组教师参加培训,主持以组为单位的教科研活动。

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大冶市滨湖学校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履行的职责 1、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善于创新。 2、注重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不断学习,拓宽专业知识面,更新教育理念,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成为全市教育教学、教科研的骨干力量和带头人。 3、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服从安排,勇挑重担,保证教学质量,保持较好的教学水平和成绩。 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义务【市级学科带头人】 1、承担一个市级以上的研究课题。主要研究本学科教学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3 人(其中语数外学科不少于 5 人)。要在研究团队中发挥引领作用,在研究中既促进问题的解决,又达到带教的目的。 2、任期内,每年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1 篇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3、每年指导和培养本学科青年教师1--2 人,学科带头人还必须在届内指导和培养本学科骨干教师1--2 人,推荐并指导一位所培养的青年教师参加全市性的优质课竞赛。 4、开设一次业务讲座。结合学科教学的有关专题每期开设一次讲座或课堂教学观摩。要求主题明确,内容翔实,对教师有理论或实践指导意义。

5、执教一堂示范课。任职期间每期执教一堂校级及以上示范课。示范课要展示本人的教学风格或者在学科教学改革方面的实践探索,能对听课教师发挥示范作用。 【市级骨干教师】 1、指导一个备课组。要求蹲点一个备课组,每学期参加该备课组教研活动或听课、评课活动不少于 2 次。指导教师围绕专题进行备课,提高教师备课意识和素养,规范备课环节,提高备课组活动质量。 2、指导1—2 青年教师。带教对象以青年教师或新教师为主。每学期听、评带教对象(每位)的课不少于 2 节,组织带教对象(每位)听本人或他人执教的课也不少于 2 节。通过指导,提高带教对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质量。 3、执教一堂展示(研讨)课。任职期间每期执教一堂展示(研讨)课。展示(研讨)课要反映本人教学中的特色或者围绕某一专题进行的实践探索,能在听课教师中产生一定的影响。 4、任期内,每年在省级或以上刊物发表1 篇有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 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享受待遇 1、经考核合格,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出资订阅一份学术报刊(杂志、网站注册费)。 2、有计划地推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考察等。 3、优先安排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学术活动、培训进修、科研立项等。 四、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届任期三年,任期终结,称号自动 取消。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学期或年度考核进行。 2、建立考绩档案。学校建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绩档案,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

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鹿寨县实验中学西校区“学科骨干教师”评选细则为了加快我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促进我校的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校级“学科骨干教师”评选细则。 一、成立评审小组: 组长:郭世军副组长:唐会、黄明升、罗绍军组员:各学科教研组长 二、评选名额分配:按学科人数的40%推选。 三、评选业绩量化标准: (一)、量化时间:一学期 (二)、师德:以学校评分为准,师德评分必须达到90分,师德不达标者一票否决。 (三)、教学成绩:语、数、英、政、史、物、化学科按每学期四次考试教师学科总积分(兼科目积分不算)排名,秋季学期按段考、期考、2次月考计算;春季学期七、八年级按段考、期考、2次月考计算,九年级按3次模拟考和中考计算,地、生、图、音、体、心理学科则按学校给出的期末积分算。 (四)、教学科研: 1、一学期内没有承担过校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的一票否决。 2、没有按时上交个人教学计划、总结、个人档案材料以及学校临时布置的有关教学方面的材料的,每次 扣2分,不上交的一票否决。 3、县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4分;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每节2分。 4、教师个人赛教课、教学类现场比赛: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市级8分;县级一、二等6分;三等4 分;校级2分。 5、课件、教案类比赛:国家级10分;区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级2分。 6、课题(由课题组长给分):国家级6分;区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7、论文(由县局发文撰写的或发表在正规刊物上的,取最高一篇):发表论文或国家级5分;区级3分; 市、县级2分;校级1分。 (五)参加活动:参加由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每次给1分,不参加的扣1分。 (六)工作量:1、一学期工作量不满95%的一票否决。2、事假每天扣0.2分,病假每天扣0.05分。 鹿寨县实验中学西校区 2011年4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为实施“人才兴校”战略,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识渊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过硬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规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广大教师学习的榜样。加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对带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方案》(行字[2012]13号),从各学科任课教师中评选确定。 第二章学科带头人职责 第三条指导本专业的整体建设规划和教学改革,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实践技能培养方案的制定与修订。负责本专业教学质量监控。

第四条指导本专业校本教材、实训指导手册的开发和试题库建设。 第五条至少承担一门本专业教学任务,在教学研究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每学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1-2次学术讲座、教育教学研讨会等,指导和带动本学科建设。 第六条每学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论文或 获得一个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一等奖奖项。两年任期内至少参加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且有较突出的研究成果。 第七条负责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通过讲座、答疑、以师带徒等形式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进行指导,每位学科带头人固定帮带2人以上。 第三章骨干教师职责 第八条积极参与本专业的整体建设规划,在教学改革、校本教材或实训指导手册开发、试题库建设中起骨干作用。 第九条在课堂教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担任每周12节(中层领导4节)以上的教学任务。 第十条建立《名师博客》,随时更新内容,每学年发布本学科教学帖子(原创,1000字以上)4篇以上,对本学科教师成长起到促进作用。

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麻城师范附属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骨干教师实行“以评促训、管训结合、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骨干教师管理,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骨干教师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在教育和实践中培养骨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机制;提高骨干教师的待遇,完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条件,形成有利于骨干教师成长的政策环境,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组织领导 骨干教师的选拔、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我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成立骨干教师选拔、考核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并抽调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派的同志担任小组成员。骨干教师的选拔、考核与管理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走过场。成立骨干教师选拔、考核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寅兵 副组长:余意 成员:冯俊范晓鹏李亚玲夏冉冉 (一)骨干教师选拔原则 1.骨干教师的选拔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逐级推荐、严格评审、择优选拔的程序进行。 2.骨干教师选拔的范围是全校在职一线教师,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参加骨干教师选拔的,每周兼课须达到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30%。 3.校级骨干教师选拔的数量占全校专任教师总数的最高比例分别为20%和35%。 (二)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教龄满五年,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修养,师德高尚,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按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各项考核均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3.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普通话达到规定标准并获得国家级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外语教师二级甲等,其他教师二级乙等)。 5.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参加中小学教师计算机培训并取得中、高级合格证书。 6.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走在课程改革的前列。 骨干教师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下列条件中至少两项: 1.近三年参与一项市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已验收),或承担一项市级以上实验课题的主持工作(已验收)。 2.近两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市以上获奖或发表。 3.近三年曾获市以上教育教学表奖(各类先进、基本功竞赛)。 4.近三年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评优课或承担过市级以上的专题

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汇总

附件1: 上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的要求,为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造就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中坚力量,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上饶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电教馆(站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和任期内的省学科带头人不参加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4、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工作量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听课(市、县教研员每学年听课分别为50节、80节以上、上示范课或研讨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教龄在8年以上。 6、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育人成绩突出,近 5年获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学科教学同行公认,任教班级的成绩优良(学校出具详细证明,县教育局认可,?课堂教学?经县(市、区评委会(市直的经市评委会评定为合格以上。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或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含送教下乡; ②在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过市级二等以上奖; ③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比赛活动获过江西赛区二等以上奖; ④参加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命题工作或在试题征集活动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⑤参加过经国家或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编写工作。 ⑥在教学设计、课件、教具制作、说评课、教学反思、科研成果、调研报告等教研活动评比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8、教育科研能力强。近5年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了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教研员、校级领导必须为主持且结题。 9、近5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