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建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11•【字号】鲁政办字〔2021〕137号•【施行日期】2021.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11日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经研究,确定组织实施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目标,聚焦“六个一”发展思路、“六个更加注重”策略方法、“十二个着力”重点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重点面向城乡困难群体、大龄人员,大幅提升公益性岗位规模,促进充分就业、有效增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系统谋划。
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理念,立足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现实需求,抓好顶层设计和统筹整合,改变公益性岗位开发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局面,形成城乡“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山东全省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将统一使用“爱山东”平台

山东全省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将统一使用“爱山东”平台作者:来源:《走向世界》2022年第21期山东全省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将统一使用“爱山东”平台Shandong’s Government Service Implementation Agencies to Uniformly Use “Love Shandong” App5月1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定持续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规范化提升、便利化提升、数字化提升四个行动,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部署,2023年12月底前,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统一使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政务服务。
已上网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均应纳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今年12月底前,对不能纳入的事项编制形成事项负面清单。
山东支持济南、烟台、潍坊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化城市试点Shandong Supports Jinan, Yantai and Weifang to Build Standardized Pilot Citie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5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要推动形成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协同体系。
加快完善技术研发、专利创造、标准研制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创新技术同步转化标准,形成产业竞争力和生产力的新型技术创新标准化体系。
支持济南市、烟台市、潍坊市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化城市试点,日照市、济宁市建设专利标准战略融合城市试点。
山东构建“1+6+N”人社事业创新发展体系Shandong Builds “1+6+N” Innovative Development System for 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出台《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创新的引领、推动作用,激发人社事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27•【字号】鲁办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的通知(鲁办发[2013]5号)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7日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全省科技创新与奖励大会精神,加快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根据我省海洋产业发展对领军人才团队的迫切需求,实施泰山学者蓝色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泰山学者蓝色产业计划”)。
第二条泰山学者蓝色产业计划的目标任务是:从2013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以企业为主体,紧紧围绕海洋产业发展,引进一批国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团队,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产品,支持一批涉海企业做大做强,带动海洋产业形成新优势,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条泰山学者蓝色产业计划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
在省发展改革委明确相关处室负责计划实施的日常具体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和蓝色经济区内各市负责制定相应特殊支持政策。
第二章范围条件第四条领军人才团队主要面向省外、海外引进,分两类:一是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提高海洋产业规模效益,引进企业创新类领军人才团队;二是围绕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引进科技创业类领军人才团队。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给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有功单位和人员记功奖励的通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给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有功单位和人员记功奖励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11.11•【字号】鲁人社办发〔2019〕21号•【施行日期】2019.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给予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有功单位和人员记功奖励的通报鲁人社办发〔2019〕21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体育局:为表彰我省体育健儿在第十三届全运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弘扬体育健儿科学训练、顽强拼搏、勇创佳绩的精神,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决定,给予魏萌等101名运动员、邓光伟等44名教练员和胡杰等6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给予以个人名义参赛项目获得金牌的时国兴等10名运动员、王修岩等6名教练员通报表扬。
给予以群众体育参赛项目获得金牌的运艳桥等6名运动员、朱兴有等4名教练员和作出突出贡献的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记功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全省广大体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开拓创新,奋力开创经济文化强省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附件:第十三届全运会有功单位和人员名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体育局2019年11月11日(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附件第十三届全运会有功单位和人员名单一、记功(151人)运动员(101人)魏萌唐帅姜帆毕文军马光通孙培原陈翠明余成刚赵景滨江燕张馨月郭淋淋岳文雪王清亮任文君刘海萍马青吴晓军徐海涛张琳彬孙一文侯光娟王雅萍王雪兰璐李佳伦赵雪寅汪超陈贺黄美科刘阳阮洪婷孙世超孙婷婷唐铭琳魏榕辛徐晓燕于丽萍于晓明赵颖陈永强单长顺冯文儒付营利高冰胡振业姜立伟李海涛刘俊奎马冲王硕硕张超骆玉玺于伟孙承刚孙松曹文龙高英超王瑞郑珂薛长锐郭奇朱晨斌翟超李玲蔚辛鑫杨浚瑄于丰铠杨斌肖棣胡明超孙帅冯雪梅毕胜峰张学义张成龙高冬梅李珊李缘罗雨乔燕姿宋永娜吴启鸣于嘉芮赵雅琢付侯文郭磊韩东李洋刘志浩宋子豪王建业王径一杨华兴张东政张新奕张祖源岳园骆赢骆羽顾玉婷教练员(44人)邓光伟刘卫东王象彬李富玉冯静坤马卫国费鹏辉景影高蓓蓓段秀全王军英王松炜杨劭琦祝晓林陈聪聪纪玉盛孙康任天煜马峰郑凯宋绍利李明才葛蕴张俊杰郭庆仙张世宝金浩王爱民安俊刚刘述航刘国科胡福江邵宁张永强盛伟才魏金峰王园元高兴奕曲建春安广廷张启勇卢勇刘京儒曾程诚其他有功人员(6人)胡杰车志刚XXX 马亮郑念军王权二、通报表扬(27个)个人名义参赛项目运动员(10人)时国兴陈荷王一淳王新戈王涵王若愚寇蒂王进先任晓梅张亚琪个人名义参赛项目教练员(6人)王修岩龙玉文武青张斌谭淼刘震群众体育参赛项目运动员(6人)运艳桥唐辉张千秋XXX帆王亨鑫徐小雅群众体育参赛项目教练员(4人)朱兴有舒锋李恩久孙连成有功单位(1个)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发文字号】鲁政办字[2016]29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3.10
【实施日期】2016.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
(鲁政办字〔2016〕2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齐长城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中国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存年代最早、有准确遗迹可考、保存状况较好的古代长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及旅游观赏价值。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齐长城总体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随着我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齐长城保护工作也面临诸多新问题和新挑战,如管理工作还有缺位,长效保护机制不够完善,违法工程建设时有发生等。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全面落实国务院长城保护工作会议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齐长城保护理念
做好齐长城保护工作,对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齐长城保护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要严格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妥善保护齐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沧桑古朴的历史风貌;要坚持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齐长城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统筹协调齐长城保护与文物利用、城乡建设、旅游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积极回应齐长城沿线居民改善生活的需求,让保护成果更多造福人民。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才流动【发文字号】鲁人社字[2017]58号【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17.03.15【实施日期】2017.03.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8号)各市党委组织部和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省委管理的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各省行业协会党委:按照《关于实施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的意见》(鲁办发〔2014〕36号)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实施细则(试行)》(鲁组发〔2015〕25号)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重点支持产业领域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制造业强省的要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现代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端产业领域和能够引领化工、机械等传统制造业技术革新的人选申报。
本次暂不接受服务业领域人选申报。
二、申报范围及推荐数量(一)山东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类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均可申报。
不受理个人申报,暂不接受外商独资、控股企业申报,不接受我省单位与省外单位联合申报。
(二)管理期内未完成原计划工作目标的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不得申报,到期未进行期满评估考核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泰山学者暂不接受其申报,项目还在实施中的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不得申报。
企业领域泰山学者期满评估优秀的申报本工程,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7.03•【字号】•【施行日期】2023.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稳就业工作的部署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为引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强化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权益维护、困难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供针对性服务,做到工作不断档、服务不断线,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保持在95%以上,力争到年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
二、行动主题服务促就业筑梦赢未来三、行动时间2023年7月-12月四、服务对象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以下统称为未就业毕业生。
五、主要任务(一)聚焦实名台账,全面落实就业服务。
7月底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对省厅移交、各渠道登记的毕业生实名信息进行全面摸排,通过电话短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对未就业的做好记录,分门别类登记造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员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员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2.09.08•【字号】鲁人社字〔2022〕99号•【施行日期】2022.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公布2022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员名单及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9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选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确定2022年度全省基层人才挂职研修人员500名,现就挂职研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研修时间2022年度挂职研修时间为2022年9月至2023年9月,研修人员应于2022年9月15日前到研修单位报到。
二、研修安排根据基层推荐报送人选情况,全省教育系统安排200人、农业农村系统安排60人、文化和旅游系统安排40人、卫生健康系统安排200人(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经费补助(一)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对西部经济隆起带和省扶贫开发重点区域人才支持的意见>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鲁组发〔2014〕55号)的有关规定,待研修人员正式到岗开展挂职研修工作后,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培养经费,主要用于研修人员食宿补贴和指导教师相关补助,其中食宿补贴2万元,科研补助5000元,指导教师补助5000元。
(二)请各研修单位负责填写本单位财务账户信息(见附件2),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对口省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汇总后,按标准将补助经费拨付至研修单位。
各研修单位要加强补助经费管理,据实开支,专款专用。
四、研修期间管理(一)挂职研修方式为全脱产,研修人员应于报到前完成与派出单位的工作交接,按时到研修单位报到,严格遵守研修单位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认真完成研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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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建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公布日期】2022.03.04
•【字号】鲁人社函〔2022〕34号
•【施行日期】2022.03.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
正文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建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队伍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2〕34号
济南、青岛、淄博、潍坊、泰安、日照、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
为充分发挥城乡公益性岗位服务社会事务的功能,加强齐长城保护管理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文物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齐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文保办字〔2021〕4号)要求,现就组建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性质
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保护管理齐长城的辅助性乡村公益性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各地实施细则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须每天对所负责区域的齐长城巡护,每天巡护一次。
在巡护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巡查、看护齐长城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齐长城保护标志、保护界桩和有关防护设施,发现自然损坏或者遭受环境地质灾害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并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二)发现破坏齐长城本体,在齐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违法建设或擅自挖掘、取土,擅自移除、破坏齐长城保护标志和其他有关防护设施,盗窃齐长城建筑构件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在齐长城上从事的活动,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编写工作日志,如实记录齐长城巡查、看护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
(四)定期向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报告齐长城保护状况和工作情况。
(五)协助当地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做好齐长城日常养护、保护宣传等工作。
(六)根据当地齐长城实际情况和日常管理需求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三、岗位数量
按照因需设岗的原则,依据齐长城沿线7市的长度和巡护任务量,全省共设置860个岗位,各县(市、区)的岗位数量见附件。
各县(市、区)可以根据齐长城分布实际情况,在满足齐长城巡护需求的基础上,调剂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用于齐长城周边不可移动文物的巡护。
四、人员条件
(一)符合当地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安置条件:主要是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二)符合齐长城巡护管理工作的要求:
1.身体健康,具备巡查、看护齐长城的能力。
2.熟悉齐长城保护基本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齐长城保护知识。
3.住所距离齐长城较近,能够快速抵达现场。
4.热心齐长城保护工作,责任心强,文物保护意识较高。
五、岗位待遇
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工作时长每天至少2小时,每周工作5天,工资标准执行岗位所在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并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六、开发管理
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纳入各地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联合组织实施,承担文物保护行政职能的各类功能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日常管理由岗位所在乡镇(街道)统一负责,村(社区)参与做好需求摸排、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等工作。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协助管理。
七、组织领导
各地要高度重视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政策制定、人员认定、待遇兑付等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岗位的职责明确、在岗人员的劳动保护、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要加强政
策宣传解读,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齐长城保护的良好氛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刘吉明
联系电话:*************
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李洋
联系电话:*************
附件:齐长城沿线各市及各县(市、区)齐长城巡护公益性岗位计划分配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4日附件
注:实际管理长度为齐长城排查工作后依据各市报送数据汇总整理得出;岗位数量按照每2公里2人设置,可轮换,可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