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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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券商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

券商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一、引言券商保荐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在股票发行过程中担任保荐人角色,负责协助发行人完成股票发行工作。

券商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是指在保荐业务过程中所涉及的文件、材料和信息的整理、归档和备份工作。

本文档将介绍券商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的相关内容和指导原则。

二、工作底稿的重要性保荐业务涉及的文件、材料和信息繁多且复杂,对于保荐人来说,有一个清晰、完整、规范的底稿是非常重要的。

工作底稿不仅可以帮助保荐人更好地了解和把握项目进展,更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工作风险。

三、工作底稿的内容要求1.项目背景: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发行人的背景、发行计划等。

2.法律文件:包括发行人的相关法律文件、券商的法律文件,如预披露、承销协议、风险揭示书等。

3.项目进展:包括发行计划、路演情况、投资者询问回复、信息披露进度等。

4.风险因素:包括项目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如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

5.协作事项:包括与其他参与方的沟通、协调情况,如发行人、证监会、交易所、律师等。

6.备查文件:包括项目中所涉及的文件、材料和信息的备查资料清单和存档情况。

7.其他附件:包括项目中可能需要补充的其他附件,如会议纪要、会议PPT等。

四、工作底稿的组织方式1.按照时间顺序:将工作底稿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组织,以便保荐人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

2.按照分类:将工作底稿按照不同的内容进行分类,如项目背景、法律文件、项目进展、风险因素等。

3.按照重要性:将工作底稿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以便保荐人更加关注重要的文件、材料和信息。

4.按照关联性:将工作底稿按照项目之间的关联性进行组织,以便保荐人更快地找到相关的文件、材料和信息。

五、工作底稿的管理要求1.底稿的编号:对每个工作底稿进行编号,以便追踪和查找。

2.底稿的备份:对每个工作底稿进行备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3.底稿的存档:将工作底稿以统一的格式进行存档,以便长期保存和查阅。

4.底稿的更新:及时更新工作底稿,保证底稿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3.02.17•【文号】深证上〔2023〕109号•【施行日期】2023.02.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的通知深证上〔2023〕109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稳步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切实履行核查把关责任,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深证上〔2021〕45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起草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2月17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督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切实履行对申报项目的核查把关责任,提高发行上市文件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现场督导,是指针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并在本所上市的企业,由本所根据需要对该企业的保荐人以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进行现场监督、核查和指导的行为。

现场督导主要针对保荐人实施。

本所在审核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涉及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的,可以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单独或者一并实施现场督导。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参照本指引的规定接受本所现场督导。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通关提分题库及完整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以下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A.Ⅰ、Ⅲ、ⅣB.Ⅱ、ⅤC.Ⅰ、Ⅳ、ⅤD.Ⅳ【答案】 D2、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关于申请公开发行股票说法正确的是()。

A.Ⅰ、Ⅲ、ⅣB.Ⅰ、Ⅳ、ⅤC.Ⅲ、Ⅳ、ⅤD.Ⅰ、Ⅱ、Ⅳ、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B3、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个月内不得转让。

A.24B.12C.36D.6【答案】 B4、保荐总结报告书应当包括()。

A.Ⅰ、Ⅱ、ⅣB.Ⅰ、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5、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A.Ⅰ、ⅡB.Ⅰ、Ⅱ、ⅣC.Ⅰ、Ⅲ、ⅤD.Ⅱ、Ⅲ、ⅤE.Ⅲ、Ⅳ、Ⅴ【答案】 B6、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哪些职责?()A.Ⅰ、ⅡB.Ⅰ、Ⅲ、ⅣC.Ⅱ、Ⅲ、ⅣD.Ⅰ、Ⅱ、ⅣE.Ⅰ、Ⅱ、Ⅲ、Ⅳ【答案】 B7、在判断投资方能否控制被投资方时,应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A.Ⅰ、Ⅱ、Ⅲ、Ⅳ、ⅤB.Ⅰ、Ⅱ、Ⅲ、ⅣC.Ⅰ、Ⅱ、Ⅲ、ⅤD.Ⅰ、Ⅳ、ⅤE.Ⅱ、Ⅲ、Ⅳ、Ⅴ【答案】 A8、下列各项资产中,在其持有期间内可以通过损益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有()。

A.Ⅰ、Ⅱ、Ⅲ、Ⅳ、ⅤB.Ⅰ、Ⅱ、Ⅲ、ⅤC.ⅤD.Ⅱ、Ⅲ【答案】 D9、发审委委员有下列()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应当予以解聘。

A.Ⅰ、Ⅱ、ⅢB.Ⅰ、Ⅱ、Ⅳ、ⅤC.Ⅱ、Ⅲ、Ⅳ、ⅤD.Ⅰ、Ⅱ、Ⅲ、ⅤE.Ⅰ、Ⅱ、Ⅲ、Ⅳ、Ⅴ【答案】 B10、甲公司股票发行申请经核准后,以下情形表述正确的有()。

A.Ⅰ、ⅣB.Ⅰ、Ⅱ、ⅢC.Ⅰ、Ⅲ、ⅣD.Ⅰ、Ⅱ、Ⅲ、Ⅳ【答案】 C11、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下列机构应承担“招股说明书验证”工作责任的是()。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2.06.17•【文号】中证协发〔2022〕165号•【施行日期】2022.06.1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通知中证协发〔2022〕165号各证券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注册制下证券发行保荐业务,提高保荐机构工作质量,根据《证券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经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

为回应企业融资需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并结合监管要求和行业实践,就本细则施行事项作出以下解释说明:一是至发布之日前已申报的项目,可以不按照本细则附录编制底稿;二是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之间申报的项目,可以不按本细则附录编制申报稿,但应当按照本细则附录编制项目终止或完成后的底稿;三是除了上述两类情形以外的项目,应当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附件:1.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2.关于《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的起草说明中国证券业协会2022年6月17日附件1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和指导保荐机构编制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保荐机构应当按照本细则附录收集和整理工作底稿,完善有关取证的必要手续。

发行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发行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发行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为了规范证券市场发行保荐书的内容和格式,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现提出以下指引:
一、发行保荐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业务范围、成立时间等基本信息。

(二)主营业务:包括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市场竞争情况、市场占有率、竞争优势等内容。

(三)财务状况: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数据、主要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分析等内容。

(四)发行情况:包括发行股票的种类、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

(五)风险提示:包括投资风险、行业风险、公司内部风险等内容。

二、发行保荐书的格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版面清晰、排版合理,易于阅读。

(二)字体应选用常见的宋体、黑体、楷体等字体,字号应适中,动静结合。

(三)重点内容应突出显示,如加粗、变大、用颜色等方式。

(四)应当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的声明纳入发行保荐书中。

(五)应当遵循证监会和发审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

以上即为《发行保荐书内容与格式指引》,希望广大企业和保荐机构按照指引要求编写发行保荐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doc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doc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保荐机构编制、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保荐业务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保荐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编制工作底稿。

本指引所称工作底稿,是指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从事保荐业务全部过程中获取和编写的、与保荐业务相关的各种重要资料和工作记录的总称。

第三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保荐机构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并应当成为保荐机构出具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市保荐书、发表专项保荐意见以及验证招股说明书的基础。

工作底稿是评价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从事保荐业务是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指引的规定,仅是对保荐机构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时编制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

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作为工作底稿予以留存。

第五条本指引主要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业企业的保荐工作基本特征制定。

保荐机构应当在参照本指引的基础上,根据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不同,在不影响保荐业务质量的前提下调整、补充、完善工作底稿。

第六条工作底稿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立项、内核以及其他相关内部管理工作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内部立项内核资料(二)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形成的文件资料;企业资料、工商资料、访谈口录、其他公开资料(三)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辅导所形成的文件资料;辅导材料(四)保荐机构在协调发行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时,以定期会议、专题会议以及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的形式,为发行人分析和解决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形成的会议资料、会议纪要;(五)保荐机构、为证券发行上市制作、出具有关文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对发行人与发行上市相关的重大或专题事项出具的备忘录及专项意见等;(六)保荐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行访谈的访谈记录;(七)保荐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开户银行,工商、税务、土地、环保、海关等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或部门的相关人员等进行访谈的访谈记录;(八)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询价与配售文件以及上市申请和登记的文件;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文件(九)在持续督导过程中获取的文件资料、出具的保荐意见书及保荐总结报告等相关文件;持续督导文件(十)保荐代表人为其保荐项目建立的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十一)其他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

2023年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之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押题练习试题A卷含答案单选题(共30题)1、2016年4月,甲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聘请某证券公司作为其独立财务顾问,则下列影响该证券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的情形的有()。

A.Ⅰ、ⅡB.Ⅰ、Ⅱ、ⅣC.Ⅰ、Ⅲ、ⅤD.Ⅱ、Ⅲ、ⅤE.Ⅲ、Ⅳ、Ⅴ【答案】 B2、A、B、C、D四家公司于2010年1月分别对甲、乙、丙、丁公司进行同一控制下的重组,重组情况如下:A.A于2010年3月申报;B.B于2011年3月申报;C.C于2010年3月申报;D.D于2010年6月申报。

【答案】 D3、主板某上市公司曾于2016年1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于2016年3月完成发行。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该公司可于2017年8月召开董事会审议的融资事项包括()。

A.Ⅱ、ⅣB.Ⅲ、ⅣC.Ⅳ、ⅤD.Ⅰ、Ⅱ、ⅢE.Ⅰ、Ⅳ、Ⅴ【答案】 C4、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有()。

A.Ⅰ、ⅡB.Ⅱ、ⅢC.Ⅰ、Ⅱ、ⅢD.Ⅰ、Ⅱ、Ⅲ、Ⅳ【答案】 D5、新股发行过程中,上市公司的()应当对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的内容进行尽职调查并签字,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监事B.董事C.高级管理人员D.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答案】 D6、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至少披露下列那些文件(??)。

A.Ⅰ、Ⅲ、ⅣB.Ⅰ、Ⅱ、Ⅲ、ⅣC.Ⅰ、Ⅱ、ⅢD.Ⅱ、Ⅲ、Ⅳ【答案】 C7、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的,董事会应当依法就股票公开转让的具体方案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决议必须经()以上通过。

A.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B.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C.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D.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答案】 A8、以下所述事项中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20140425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201404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有效、完善、规范的投资银行业务质量评价及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提高业务质量,规范尽职调查工作,更好地履行证券公司勤勉尽责、诚实信用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特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北京分公司业务部门经办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第二章尽职调查第三条保荐项目必须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详细了解拟发行人的全部情况,并形成尽职调查报告等文件。

第四条项目组成员应该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以下简称“问核指引”)等文件规定的尽职调查事项、手段和内容的具体要求,结合各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具体拟订尽职调查提纲或调查表,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形成《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记录》(以下简称“工作记录”,格式参见附件一)、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底稿目录应根据项目实际核查情况编制,《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管理细则》附件目录仅供参考)和尽职调查报告(如需)等文件。

第五条项目组提交的各类尽职调查报告、工作记录等文件为公司评价发行人质量提供基础,是公司进行内部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项目组在项目承做过程中遇到重大事项,需要进行专项尽职调查,并形成专项尽职调查报告向公司汇报。

第七条项目组应重视现场尽职调查工作。

项目组应通过实地调查发行人生产经营场所和拟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地点、走访有关部门和第三方、查阅有关文件等方式实施现场调查。

第八条项目组应对发行人拟聘请或已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必要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签字人员的执业资质、执业资格与业绩;是否存在被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采取监管、惩戒、处罚措施的情形;是否存在重大不诚信行为等。

第九条项目组应当对证券服务机构提供的文件及结论进行合理的质疑和必要的验证,并充分地了解、核查与发行相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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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指导保荐机构编制、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保荐业务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保荐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编制工作底稿。

本指引所称工作底稿,是指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在从事保荐业务全部过程中获取和编写的、与保荐业务相关的各种重要资料和工作记录的总称。

第三条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保荐机构尽职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相关义务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并应当成为保荐机构出具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上市保荐书、发表专项保荐意见以及验证招股说明书的基础。

工作底稿是评价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从事保荐业务是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指引的规定,仅是对保荐机构从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时编制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

无论本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均应当作为工作底稿予以留存。

第五条本指引主要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业企业的保荐工作基本特征制定。

保荐机构应当在参照本指引的基础上,根据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不同,在不影响保荐业务质量的前提下调整、补充、完善工作底稿。

第六条工作底稿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立项、内核以及其他相关内部管理工作所形成的文件资料;内部立项内核资料(二)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取和形成的文件资料;企业资料、工商资料、访谈口录、其他公开资料(三)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辅导所形成的文件资料;辅导材料(四)保荐机构在协调发行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时,以定期会议、专题会议以及重大事项临时会议的形式,为发行人分析和解决证券发行上市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形成的会议资料、会议纪要;(五)保荐机构、为证券发行上市制作、出具有关文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对发行人与发行上市相关的重大或专题事项出具的备忘录及专项意见等;(六)保荐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进行访谈的访谈记录;(七)保荐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对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开户银行,工商、税务、土地、环保、海关等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相关机构或部门的相关人员等进行访谈的访谈记录;(八)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询价与配售文件以及上市申请和登记的文件;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文件(九)在持续督导过程中获取的文件资料、出具的保荐意见书及保荐总结报告等相关文件;持续督导文件(十)保荐代表人为其保荐项目建立的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十一)其他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有重大影响的文件资料及信息。

第七条发行人子公司对发行人业务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保荐机构可参照本指引根据重要性和合理性原则对该子公司单独编制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可以纸质文档、电子文档或者其它介质形式的文档留第八条存,其中重要的工作底稿应当采用纸质文档的形式。

以纸质以外的其它介质形式存在的工作底稿,应当以可独立保存的形式留存。

第九条保荐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对工作底稿建立统一目录,该目录应当便于查阅与核对。

对于本指引中确实不适用的部分,应当在工作底稿目录中注明“不适用”。

第十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统一、记录清晰。

工作底稿各章节之间应当有明显的分隔标识,不同章节中存在重复的文件资料,可以采用相互引征的方法。

第十一条保荐机构应当对招股说明书进行验证,并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在验证文件与工作底稿之间建立起索引关系。

第十二条保荐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底稿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底稿收集整理的责任人员、归档保管流程、借阅程序与检查办法等。

工作底稿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三条在项目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保荐机构应当及时整理工作底稿并归档,并于项目结束时对工作底稿进行统一存放和管理。

第十四条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对工作底稿中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五条本指引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第一部分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文件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1-1 改制与设立情况1-1-1 改制前原企业(或主要发起人)的相关财务资料及审计报告1-1-2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1-1-3 发行人的改制重组方案,包括业务、资产、债务、人员等的重组安排1-1-4 改制时所做的专项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1-1-5 国企改制的相关人员安置方案的职代会审议文件1-1-6 国有资产评估的核准或备案文件、国有股权管理文件1-1-7 发行人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法律意见书、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文件1-1-8 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1-1-9 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1-1-10 改制前原企业资产和业务构成情况的说明1-1-11 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业务情况的说明1-1-12 发行人成立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业务情况的说明1-1-13 改制前原企业业务流程、改制后发行人业务流程,以及原企业和发行人业务流程间联系的说明1-2 历史沿革情况1-2-1 发行人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历次备案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工商登记文件1-2-2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的说明1- 3 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发行人设立时各发起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财务报告1-3-1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时的验资报告及验资资料1-3-2发行人设立后与股东之间的非交易性资金往来凭证1-3-3发行人与股东之间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及相关凭证1-3-41-3-5 发起人、股东以实物资产出资时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国有资产评估结果核准或备案文件1-3-6 发起人、股东以实物资产出资时,涉及的资产产权变更登记资料文件1-3-7 自然人发起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有关情况,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1-4 重大股权变动情况1-4-1 重大股权变动涉及股东的内部决策文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下简称“三会” )决议等)发行人审议重大股权变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如需)1-4-2重大股权变动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1-4-31-4-4 重大股权变动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国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国有股权管理文件1-4-5 重大股权变动涉及的股权转让协议或增减资协议、债权人同意文件、工商变更登记文件、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说明或支付凭证等1-4-6 重大股权变动时,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函1-5 重大重组情况1-5-1 重大重组涉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1-5-2 重组协议1-5-3 政府批准文件1-5-4 重大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国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1-5-5 重大重组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文件1-5-6 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的相关文件、重组相关的对价支付凭证和资产过户文件1-5-7 重大重组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管理层影响情况的说明1- 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情况1-6-1 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组织结构(参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1-6-2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参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1-6-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1-6-4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如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关于国籍、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以及住所的说明1-6-5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1-6-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权属争议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文件1-6-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的说明1-6-8 发行人关于全部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比例、股份性质的说明1-6-9 股东中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况及相关资料1-7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情况1-7-1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1-7-2 发行人重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的主要其他合作方情况和相关资料1-8 员工及其独立性情况1-8-1 关于员工人数及其变化、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分布的说明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的说明1-8-2劳动合同样本1-8-3发行人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的说明1-8-41-8-5 社保证明和相关费用缴纳凭证1-9 资产权属及其独立性情况1-9-1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1-9-21-9-3 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版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属证明1-9-4 资产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控制或占用情况的说明1-10 业务、财务、机构的独立情况1-10-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与拥有的资产情况如存在业务交叉,相互占用资产、资源的情况,要特别说明解决措施和效1-10-2果1-10-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的财务部门的设置以及独立运作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的采购销售部门的设置及各自运作情况1-10-41-10-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开设情况、税务登记证、重要税种的完税凭证1-10-6 发行人关于机构独立情况的说明1-10-7 发行人内部各机构的规章制度1-11 商业信用情况1-11-1 重大商务合冋及其履行情况1-11-2 工商、税务、海关、环保、银行等的调查反馈文件1-11-3 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记录和处罚文件1-11-4 主要银行给予发行人的授信额度、主要银行信用评级情况以及发行人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1-12 内部职工股(如适用)1-12-1 审批文件、募股文件、缴款证明及验资报告1-12-2 历次转让文件、历年托管证明文件1-12-3 内部职工股发行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超范围、超比例,变相增加内部职工股数量、违规转让和交易、法人股个人化等1-12-4 内部职工股潜在问题和风险隐患1-12-5 股份形成及演变的法律文件,包括相关的工商登记资料、三会文件1-12-6 内部职工股清理的决策文件、相关协议、价款支付凭证1-12-7 省级人民政府对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托管情况及真实性的确认文件第二章业务与技术调查2-1 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2-1-1 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2-1-2 行业研究资料、行业杂志、行业分析报告2-1-3 行业专家意见、行业协会意见、主要竞争对手意见2-1-4 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发展纲要2-1-5 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主要竞争对手资料2-2 采购情况2-2-1 行业和发行人采购模式的说明文件2-2-2 与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能源动力供求相关的研究报告和统计资料2-2-3 发行人过往三年的采购情况以及成本变动分析2-2-4 主要供应商(至少前 10 名)的各自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说明2-2-5 与主要供应商(至少前 10 名)的供货合同2-2-6 发行人关于采购来源以及价格稳定性的说明2-2-7 与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及其实施情况2-2-8 发行人关于关联采购情况的说明2-2-9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在主5%以上要供应商中所占权益的说明2-3 生产情况2-3-1 行业和发行人生产模式的说明文件2-3-2 主要产品或服务的用途2-3-3 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2-3-4 发行人关于生产工艺、技术在行业中领先程度的说明2-3-5 主要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和历年产量有关资料2-3-6 房产、主要设备等资产的占有与使用情况2-3-7 房屋、土地、设备租赁合同2-3-8 如发行人存在设备、房产、土地抵押贷款的情形,借款合同及还款情况2-3-9 关键设备、厂房等重要资产的保险合同或其他保障协定2-3-10 无形资产的相关许可文件发行人许可或被许可使用资产的合同文件2-3-11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的法律文件2-3-12境外拥有资产的情况说明及重要境外资产的权属证明2-3-13质量控制制度文件2-3-14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3-15安全生产及以往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资料2-3-16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说明2-3-172-3-18 历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及未来可能的投入情况的说明2-4 销售情况2-4-1 行业和发行人销售模式的说明文件销售合同(包括关联销售合同)、销售部门对销售退回的处理意见等资料2-4-2权威市场调研机构关于销售情况的报告2-4-3主要产品市场的地域分布和市场占有率的资料2-4-4报告期按区域分布的销售记录2-4-5报告期对主要客户(至少前 10 名)的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及回款2-4-6情况2-4-7 与主要客户(至少前 10 名)的销售合同会计期末销售收入异常增长情况的收入确认凭证2-4-8报告期产品返修率、客户诉讼和产品质量纠纷等方面的资料2-4-9重大关联销售情况的说明2-4-102-4-11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发行人5% 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主要客户中所占权益的说明2-5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2-5-1 研发体制、研发机构设置、激励制度、研发人员资历等资料2-5-2 技术许可协议、技术合作协议2-5-3 核心技术的取得及使用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的说明2-5-4 与非专利技术相关的保密制度及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2-5-5 主要研发成果、在研项目、研发目标及研发费用投入情况的说明3-1 同业竞争情况3-1-1 发行人改制重组方案3-1-2 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情况的说明3-1-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3- 2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3-2-1 主要关联方的工商登记资料3-2-2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3-2-3 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会议资料3-2-4 关联交易协议3-2-5 发行人高管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在关联方单位任职、领取薪酬的情况说明3-2-6 与关联交易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3-2-7 关联交易在销售或采购中的占比及其对发行人经营独立性的影响3-2-8 关联交易相关的应收、应付款项占发行人应收、应付款项的比例3-2-9 关联交易必要性、持续性、真实性的说明3-2-10 经常性和偶发性关联交易及其对发行人长期持续运营的影响3-2-11 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冋类交易的市场价格数据3-2-12 发行人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说明第四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调查4-1 任职及任职资格4-1-1 与任职情况及资格有关的三会文件4-1-2 董事、监事、咼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是否存在亲属关系的说明4-1-3 监管部门对于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准或备案文件4-2 简历及操守4-2-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历4-2-2 发行人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的说明4-2-3 发行人与高管人员所签定的协议或承诺以及履行情况4-3 胜任能力和勤勉尽责4-3-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曾担任高管人员的其他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以及该公司经营情况4-3-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人投入的时间的说明以及相关的三会及总经理办公会纪要或纪录4-4 薪酬及兼职情况4-4-1 与薪酬情况相关的三会文件4-4-2 关于是否存在兼职情况的说明4-4-3 从关联方领取报酬以及享受其他待遇情况的说明4- 5 报告期内变动情况4-5-1 与报告期内上述人员变动相关的三会文件4- 6 持股及其他对外投资等情况4-6-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就持股及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发出的声明文件4-6-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同类业务的情况及声明文件4-6-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对外投资,是否存在重大债务负担及声明文件4-6-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是否涉及诉讼、是否有到期未偿还债务等情况的声明及相关资料第五章组织机构与内部控制调查5- 1 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5-1-1 与公司章程历次修改相关的三会文件、公司章程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的资料5-1-2 发行人就其三年内没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出的明确的书面声明5- 2 组织结构和三会运作情况5-2-1 组织结构及关于部门职能描述的文件5-2-2 公司治理制度规定,包括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秘书制度、总经理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文件资料5-2-3 历次三会的会议文件,包括书面通知副本、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5- 3 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5-3-1 独立董事简历及任职资格说明 5-3-2 独立董事制度5-3-3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5-4 内部控制环境5-4-1 有助分析发行人内部控制环境的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记录5-4-2 各项业务及管理规章制度5-5 业务控制5-5-1 发行人关于各类业务的控制标准、控制措施的相关制度规定5-5-2 发行人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审计、环保、海关、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况说明5-6 信息系统控制5-6-1 信息系统控制相关的业务规章制度5-7 会计管理控制5-7-1 会计管理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培训制度等)5-8 内部控制的监督5-8-1 内部审计报告、监事会报告5-8-2 发行人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书面意见5-8-3 发行人内部审计稽核部门设置情况及相关内部审计制度5-9 股东资金占用情况5-9-1 发行人关于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资料5-9-2 发行人关于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说明及相关资料6- 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资料6-1-1 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原始财务报表6-1-2 下属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原始财务报表6-1-3 披露的参股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6-1-4 如发行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且被收购企业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超过收购前发行人相应项目20% (含20%),需要被收购企业收购前一年的利润表并核查其财务状况6-1-5 如接受过国家审计,需要该等审计报告6-1-6 对财务资料中重点事项进行调查、复核或进行专项核查的相关资料6-2 有关评估报告6-2-1 公司设立时(含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期间)及报告期内历次资产评估报告6-2-2 公司设立时(含有限责任公司改制期间)及报告期内历次土地评估报告6-2-3 其他评估报告(矿产、房地产开发存货等)6-3 有关内控制度6-3-1 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估6-3-2 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6-3-3 注册会计师关于内部控制的整改建议及企业的整改措施6-4 销售收入6-4-1 发行人收入的产品构成、地域构成及其变动情况的详细资料6-4-2 发行人主要产品报告期价格变动的资料6-4-3 发行人报告期主要产品的销量变化资料6-4-4 报告期主要产品的成本明细表6-4-5 补贴收入的批复或相关证明文件6-4-6 金额较大的营业外收入明细表6-4-7 对主要客户的函证文件6-5 期间费用6-5-1 营业费用明细表6-5-2 管理费用明细表6-5-3 财务费用明细表6-5-4 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发行人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6-6 发行人银行账户资料6-7 应收款项6-7-1 应收款项明细表和账龄分析表6-7-2 主要债务人及主要逾期债务人名单6-7-3 与应收款项相关的销售合同6-7-4 应收持发行人 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账款情况6-8 存货明细表及构成分析6-9 重要的对外投资被投资公司的营业执照 被投资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 投资协议 被投资公司的审计报告 报告期发行人购买或出售被投资公司股权时的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及评估报6-9-6 重大委托理财的相关合同6-9-7 重大项目的投资合同6-9-8 发行人内部关于对外投资的批准文件6-9-16-9-26-9-36-9-46-9-56-10 固定资产的折旧明细表和减值准备明细表6-11 主要债务6-11-1 银行借款合同6-11-2 委托贷款合同6-11-3 应付持发行人 5 %及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账款情况6-12 纳税情况6-12-1 报告期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6-12-2 公司历史上所有关于税务争议、滞纳金缴纳、以及重大关税纠纷的详细情况以及有关文件及信函6-12-3 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的所有纳税凭证6-12-4 发行人享有税收优惠的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6-12-5 报告期内产品出口退税税率变动情况及相关文件6-12-6 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关于发行人报告期内纳税情况的证明文件6-13 无形资产摊销和减值情况6-14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表6-15 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6-16 报告期内重大会计政策、估计变更情况6-17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层关于商誉减值测试情况说明6-18 盈利预测报告6-19 境内外报表差异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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