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4]1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88d016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fe.png)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4]1号)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2013年,全省各地各校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扩大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教育信息化、支持教育强省建设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3〕210号)文件精神,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于12月上旬结束,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有:1.市州教育局:常德市教育局、长沙市教育局、株洲市教育局、邵阳市教育局、益阳市教育局2.普通高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南大学、邵阳学院、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怀化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南华大学二、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有:龚跃虎王本蛟马永灵唐晓林彭岳湘杨莎莎杨澜陈轶昕邱国良黄凡张志宏刘水强胡浩朱烜璋王广要卢宗旺仇海燕刘汉华谭燕李艳萍冯志强吴婷廖明辉欧阳琦李靓湖南省教育厅2014年1月3日——结束——。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竞赛获奖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3]5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竞赛获奖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4bb4e62a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90f7285.png)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竞赛获奖结果的通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竞赛获奖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3〕5号)各高职院校、成人高校:根据我厅《关于举办2012年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竞赛的通知》(湘教办通〔2012〕205号)精神,经各校初赛选拔,2012 年12月,全省59所高职院校选送的59名专业负责人参加了说专业竞赛决赛。
经过激烈角逐,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叶宏等12位选手获一等奖,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罗琦等18位选手获二等奖,保险职业学院谢隽等29位选手获三等奖。
现予通报(见附件)。
希望获奖教师继续发扬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探索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模式,不断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希望广大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及专业课教师以获奖选手为榜样,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深化专业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专业建设水平。
希望全省高职院校高度重视专业建设改革与实践,优化专业结构,明确发展重点,大力加强特色专业建设,促进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年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竞赛获奖名单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1月5日附件:2012年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负责人说专业竞赛获奖名单一等奖(12名):单位选手姓名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叶宏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王宪庆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郑伟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蒋荣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唐淑贞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季杰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庹前进永州职业技术学院简亚平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杨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黄有全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王建湘湖南网络工程职业学院陈朝二等奖(18名):单位选手姓名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罗琦株洲职业技术学院曾原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贾建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何其文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陈律邵阳职业技术学院刘友成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曹喆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余芳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陈婵娟湖南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王彪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赵学清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黄建华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程一凡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朱华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吴亚蒙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周朝晖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禹明华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张治元三等奖(29名):单位选手姓名保险职业学院谢隽益阳职业技术学院王静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柯昌林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张自珍株洲市职工大学朱爱娇湖南科技经贸职业学院何美生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付高勤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王大友潇湘职业学院梁直升湖南科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孙云忠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朱小兵衡阳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周宇霞长沙职业技术学院王得义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刘上冰怀化职业技术学院胡辉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李佳贝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肖清华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王向东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朱靖华湖南同德职业学院潘拉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潘果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吴振江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禹红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陈爱平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侯可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甘孝君长沙卫生职业学院尹龙武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钱萍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郑淑丽——结束——。
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2]141号)
![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2]1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b4a0f265eff9aef8941e06ff.png)
湘教通〔2012〕141号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现就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全省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不包括高职院校)。
二、立项方法及名额采取学校限额申报、我厅审核的方式确定参与学校及立项项目。
我厅对在2011年全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名额。
2012年全省计划立项700项左右,具体申报名额见附件1。
三、申报和审核要求1、请申报学校按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指南》(见附件2)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学校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申报书》(见附件3)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5)、学生填写《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
2、计划项目应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申报今年的项目计划。
3、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的相关材料(含本年度校级项目立项文件)进行审核。
在审核中,对未组织实施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或计划实施方案不合理的学校,将不列入项目计划;对已立项项目管理不到位的学校,将在下一年度扣减项目计划指标数。
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1-的,将不予立项:①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的;②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④已承担过项目的。
四、其他事项1、项目的结题验收。
学校要认真组织已有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并请填写项目结题报告和结题登记表(见附件6、7),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
2009年立项的项目今年上半年应完成结题,对未按时完成的项目,学校应采取措施做好结转工作。
学校应对以往年度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好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果统计表(见附件8)。
2、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2〕5号)精神,参加计划的地方所属高校的项目经费由地方财政支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年度基础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年度基础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31•【字号】湘教通[2012]717号•【施行日期】2012.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2年度基础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教通〔2012〕717号)各市州教育局:根据我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全省教育系统专项表彰奖励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2〕164号)规定,为表彰先进、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市州教育局更好地履行基础教育管理工作职责,整体提升工作水平,深入推动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我厅决定评选表彰2012年度基础教育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与名额1.先进单位:市州教育局基教科(处),评选3个;2.先进个人:市州教育局从事基础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评选11人。
评选为先进单位的,不再参评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1.先进单位⑴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工作部署,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加快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等方面,出色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⑵圆满完成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校车管理等重点工作。
⑶日常管理规范,认真落实上级部署,切实做好上传下达。
2.先进个人:⑴个人所在单位较圆满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⑵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⑶在某项具体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评选程序1.自评:各市州教育局基教科(处)根据本单位2012年基础教育管理工作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本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向我厅基础教育处提交自评报告,自荐参评先进单位;同时,推荐1名先进个人。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342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342号各普通本专科学校:为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投身教学实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以下简称奖励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奖励工作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有关规定及限额指标(见附件1)推荐。
二、本次奖励工作按《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2)组织实施。
三、推荐的教学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3份(见附件3);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4);3.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4.国家、省或学校关于批准该成果相关项目立项研究的文件。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装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1.各高校要广泛发动教师积极申报,精心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应建立严格规范的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遴选结果应在学校网站主页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2.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经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9.14•【字号】湘教发[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0]43号)各市州教育局:为总结、交流、展示各地中小学生研究性学习成果,推进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我厅决定,从2010年开始,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活动。
每年评选一次。
获奖者由我厅给予表彰奖励。
现将《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各地以评选为抓手,扎实推进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活动。
各地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办法。
二O一O年九月十四日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办法为确保全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公正公平、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全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设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奖和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活动优秀组织奖(以下分别简称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
获奖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奖励证书。
成果奖按申报项目总数5%、10%、20%的比例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一、二等奖获奖成果列入湖南省中小学生芙蓉创新奖申报范围。
成果奖只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体现,不与其升学挂钩。
优秀指导教师奖不受数量限制。
但同一项成果奖的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名。
优秀组织奖获奖面不超过申报单位总数的30%。
二、评选条件1、成果奖评选条件为:(1)实践性。
能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研究活动;能综合利用“调查”、“考察”、“实验”、“探究”、“设计”、“操作”“制作”、“服务”等研究方法;在研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获得了独特的情感体验,有研究活动反思。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结果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2.24•【字号】湘教通[2012]701号•【施行日期】2012.12.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2〕701号)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关于举办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2]218号)精神,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于12月3日至7日在长沙举办。
经专家评审,大赛组委会审定,胡明等8名选手荣获中学物理组一等奖;文振军等4名选手荣获小学科学组一等奖。
二等奖共计14名,三等奖共计16名。
郴州市教育局等9个单位荣获优秀组织奖。
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各获奖单位和选手继续发扬成绩,认真总结经验,并以此次大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理科实验教学活动,积极有效开展符合新课程标准要求的实验教学和创新教育。
附件:1.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获奖名单(物理组)2.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获奖名单(科学组)3.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优秀组织奖名单湖南省教育厅2012年12月24日附件1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获奖名单(物理组)附件2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教师实验创新大赛获奖名单(科学组)附件32012年全省中学物理和小学科学。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1.25•【字号】湘教通[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湘教通[2013]50号)各市州教育局,厅委直属各单位:去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教育人事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教育人事工作水平,加强教育人事工作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育人事工作者努力工作,大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决定授予株洲市教育局等29个集体“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长沙市教育局李峰等53名同志“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积极进取,再立新功。
全省广大教育人事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为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加快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湖南省教育厅2013年1月25日附件1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9个)株洲市教育局岳阳市教育局常德市教育局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宁乡县教育局常宁市教育局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茶陵县教育局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湘潭县教育局洞口县教育局隆回县教育局湘阴县教育局华容县教育局常德市武陵区教育局石门县教育局桃江县教育局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慈利县教育局冷水江市教育局双峰县教育局溆浦县教育局东安县教育局蓝山县教育局吉首市教育局泸溪县教育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教育报刊社附件22012年全省教育人事工作先进个人名单(53人)姓名单位李峰长沙市教育局周崇玖衡阳市教育局曾艳玲湘潭市教育局姚作辉邵阳市教育局符玲益阳市教育局周常清郴州市教育局谭辉武张家界市教育局曾腾飞娄底市教育局刘绍芳怀化市教育局张丰永州市教育局邱勇湘西自治州教育局熊筱青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肖新明长沙市开福区教育局黄敏波长沙市望城区教育局唐贞衡阳市石鼓区教文体局谢小忠衡南县教育局易祝明株洲市天元区教育局罗水清株洲县教育局罗昭明茶陵县教育局张辉湘潭市雨湖区教育局刘新群湘潭县教育局彭辉韶山市教育局夏福田隆回县教育局李平波岳阳市云溪区教育局黄湘梨岳阳县教育局何为民平江县教育局曾金平桃源县教育局袁仕凡汉寿县教育局张单平安乡县教育局曹国旗沅江市教育局刘少雨南县教育局刘赛芳安化县教育局李流华永兴县教育局林友军汝城县教育局张盛秋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王芳俭桑植县教育局聂林书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刘明钧涟源市教育局康四光新化县教育局刘叙偶沅陵县教育局张岚会同县教育局李满锋通道县教育局黄六善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奉文玲江永县教育局覃冬历永顺县教育局陈俊杰吉首市教育局梁承新花垣县教育局钱英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张建平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成涛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喻光福长沙市第一中学詹琼湖南教育音像电子出版社李思纯湖南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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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
成果奖评选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6.08
•【字号】湘教通[2013]250号
•【施行日期】2013.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
评选结果的通报
(湘教通[2013]250号)
各市州教育局:
按照《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评选办法》(湘教发〔2010〕] 43 号)和《湖南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规定》(湘教发〔2011〕63号)要求,经各市州申报,专家推荐,评选委员会评选,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共评出成果一等奖15个、二等奖28个、三等奖56个,优秀指导教师25人,优秀组织奖15个(详见附件)。
本次获奖的学生成果注重了研究的实践性、探究性、科学性、自主性、综合性、生成性和完整性,表现出学生较宽的知识面和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体现了学生较好的科学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获奖的优秀指导教师对研究活动的开展给予了认真细致的指导,从研究的选题、研究方法的选择到研究过程的解疑、研究结果的分析,都能及时、恰当地给予引导。
获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尽可能为研究性学习开展提供所需条件,并通过多种途径保障研究性学习的有效实
施。
通过评选也发现,各地在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时,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部分申报成果中,学生探究性、自主性和生成性不足,研究活动仅仅以资料收集为主。
二是部分申报成果选题不当,研究的问题远远超出学生的知识和实践层次。
三是部分申报成果申报材料不规范、不完整。
如只有照片和问卷等附件材料,没有研究报告;设计和制作类项目仅仅只有调查报告而缺乏其他佐证材料;还有的研究报告格式不规范。
四是部分申报成果没有对申报材料进行适当的提炼,提供了大量重复的附件材料,如一整本完全相同的调查问卷。
有的申报成果全部采用铜版纸印刷,浪费较大。
综合实践活动作为新课改中增设的必修课程,突出体现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新理念,对丰富学生的经验、优化课程结构、变革人才培养模式具有深远的意义。
各地各校应建立健全各种激励机制,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探索大、中、小学合作研究等工作方式,推进研究性学习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进一步重视和加强中小学研究性学习等综合实践课程建设,按要求配备合格的综合实践活动专兼职教师,并定期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增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的可操作性和导向性,进一步加强课程实施的督查,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培养创新型人才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1.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学生成果获奖名单
2.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优秀指导教师获奖名单
3.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8日
附件1
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学习成果奖学生成果获奖名单
附件2
附件3
2012年度湖南省中小学研究性
学习成果奖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
岳阳县一中永州一中
桃江县第一中学慈利县第一中学邵阳市资江学校隆回县一中
邵阳市松坡中学茶陵县第一中学涟源一中湘潭县云龙小学
怀化市锦溪小学醴陵市实验小学
郴州市五完小永州市零陵区教学研究室长沙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