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道路专项规划文本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4.13•【字号】忻政办发[2014]46号•【施行日期】2014.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4〕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2014年4月9日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4月13日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忻州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努力创建忻州国省干线公路安全、便捷、整洁、有序的出行环境,治理公路沿线脏、乱、差等现象,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公路路域环境,充分发挥国省干线公路通行能力与服务功能,促进忻州区域整体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提升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和巩固保持各县(市、区)创卫成果为目标,依据《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开展忻州国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基本达到交通秩序规范有序、路容路貌整洁大方、基础设施健全完善、交通通道美观通畅,构建安全、畅通、舒适、高效的公路交通环境,努力提升忻州整体形象和品位。
二、整治重点及工作机制(一)整治重点。
主要以国省干线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国道20米、省道15米)管理、平交道口规范设置、过村镇路段及沿线店铺门前排水、隔离和硬化、非公路标志治理、绿化、美化及路侧垃圾治理等为重点,达到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净化、硬化”的标准。
今年以国道108线、208线、209线为重点先行全面整治。
省道重点解决沿线影响安全畅通和瓶颈路段问题,同时省道沿线各县(市、区)至少安排1-2个村镇(店铺密集路段)进行试点。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9•【字号】忻政办发[2011]106号•【施行日期】201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1〕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忻州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城市扩容提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的关键途径,是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有效措施。
为贯彻落实全省推进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城市扩容提质工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建设宜居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为主线,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
以道路骨架建设为重点,同步配套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及公园绿地等建设,加快城镇新区开发建设;以城镇主干道、广场主要出入口为重点,大力推进城镇旧区综合整治建设;开展城中村改造试点,推进城中村综合转制;实施“三个县县有、四个达标”工程(县县有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集中供热和生态文化公园,城市燃气、供水、污水处理和道路建设达到国家标准);提升县域城市环境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县域中心城市。
二、任务和要求(一)加强城市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全市要围绕创建特色城镇化、建设宜居城市的目标,以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搞好近期建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新区建设;编制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搞好旧城改造;加快乡镇、村庄规划编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规划项目要充分体现城市独有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文化、城市形象和城市风格特色。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24•【字号】晋政函〔2023〕118号•【施行日期】2023.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规划发展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晋政函〔2023〕118号忻州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批〈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晋自然资呈〔2023〕24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忻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忻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打造世界级文旅康养胜地、山西中部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山西省面向京津冀服务雄安新区的门户城市、山西省重要的新型能源和制造业基地、宜居宜游的生态休闲城市。
二、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忻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35.5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87.6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206.0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35.55平方千米以内。
三、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以三条控制线为基础,统筹市域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构建“两屏三区四河、一核一轴两翼”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夯实农业发展空间,推动东部丘陵山地农林复合生态发展区、中部盆地粮菜高效生产区、西部高原农林牧草融合发展区协同发展,做强“中国杂粮之都”,构建“一心引领、三区联动”的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农业空间格局。
忻州城市规划条例.

忻州城市规划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划是忻州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3]13号);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00-2020);5.《忻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6.《忻州市(原县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7.原《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7-2010)。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1.深入分析城市发展的区域背景,优化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对城市进行合理的区域定位、产业定位,促进整个区域的协调发展。
2.坚持节约土地资源和合理用地的原则,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保护的力度,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合理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贯彻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
3.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城市功能进行调整和重组,强化其中心职能。
4.重视城市与生态环境的共生和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对城市周边自然条件进行合理利用,形成具有地方特色及北方城市特色的园林绿地系统,塑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和景观,对旧城区进行合理的传统风貌保护。
5.合理配置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6.近、远期相结合,合理安排城市发展空间和发展时序,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规划目标:城乡协调发展,经济繁荣,地域文化特色明显,具有良好的人居环境。
第五条规划期限为:近期:2001-2005年;远期:2006-2020年。
*第六条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如下:长征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南关办事处的全部范围;原播明镇的后播明、前播明、西播明、二十里铺、阳村、符村、大檀、小檀八村;东楼乡的前郝、后郝、北肖三村;兰村乡的范野、下社、北场三村;原解原乡的解原、东社、小奇、北赵、新路、流江、佐城七村;原秦城乡的顿村温泉旅游度假村;豆罗水源保护区,包括田村、东曲、麻会、豆罗桥、西张、韩岩一带的一级保护区。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所属县(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所属县(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19•【字号】忻政办发〔2018〕29号•【施行日期】2018.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所属县(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2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市所属县(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3月19日忻州市所属县(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提出的“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要求,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建规字〔2016〕152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建办函〔2018〕95号)精神,结合我市各县(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和目标违法建设治理范围:我市所属县(市)建成区范围。
总体目标:以“专项治理”为锲机,坚决遏制各县(市)建成区内新增违法建设,全面查清并处理建成区现有违法建设,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良好生态、生活、生产空间。
2018年6月30日前,要全面摸清各县(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底数,2018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20%;2019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累计不低于70%;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我市所属县(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任务,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工作原则(一)坚决控制新增违法建设。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意见-忻政办发[2013]27号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意见-忻政办发[2013]27号](https://img.taocdn.com/s3/m/6b2e4544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ec3d82c.png)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意见正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意见(忻政办发〔2013〕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2〕23号文件)及国家有关城市公共交通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规划,依法办事,认真维护公共交通规划的统领作用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交通体系。
2、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包括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目标、组织方式、基础设施和线路安排、车辆配置、信息化建设以及用地保障等内容。
3、编制、修订、调整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公众和专家的意见。
4、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换乘枢纽站等公交客运服务设施用地,应按照市规划主管部门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预留,不得随意调整。
5、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在枢纽、公交专用道和场站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不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出行需求。
二、政府许可,市场选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6、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在具备所需经营资质的条件下,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经营能力、服务质量、安全生产等为主要竞标条件,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2020年忻州城区拟新建或改造道路工程、城市公共服务工程项目的公告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2020年忻州城区拟新建或改造道路工程、城市公共服务工程项目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9.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集2020年忻州城区拟新建或改造道路工程、城市公共服务工程项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路网建设,改善城区交通,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打造美丽宜居新忻州,我市2020年将继续推进城区道路和城市公共服务建设工程。
请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
二、征集方式
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应注明以下内容:1、道路名称(包括准确位置、起止点);2、城市公共服务工程项目名称;3、建议理由;4、建议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三、联系方式
来信请寄:忻州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
地址:忻州市云中路商业回迁楼(云中路公园街交叉口东北角)
邮政编码:034000
联系电话:0350—8671025
电子邮箱:*******************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3日。
山西省忻州市城市路网规划的思考

结 合 规 划 的 云 中河 景 区 ,相 应 调 整 2 条 道 路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的红线宽度。在提升道路规模 的 同时 ,结合两侧 的 云 中河 景 区 ,给 道 路 的绿 化 景 观 留足 空 间 。力 争打造 云 中河南 、北集 交通性 、景观性 于一体 , 生态 、景观 、 自然 、休闲的滨河路 ,营造一种人 与 路 、路 与 景 、景 与 水 、水 与 人 之 间 自然 和 谐 的 空 间 及 氛 围 ,达 到 “ 人 在水 边 游 ,车 在 景 中行 ” 的 效 果 ,提 升 城 市 品 位 及 形 象 ,提 升 两 岸 土 地 开 发 价 值 ,见 图6 。
上延伸与顿村高速辅道东延伸相接。 调整后环路 与大运 高速 顿村 出 口相接 ,极大 程度上消散 了过境交通 ,保 护好 城市 内部交通需 求 ,也 解 决 了 1 0 8 国 道 割 裂 城 市 布 局 ,共 用 过 河 通 道 等 交 通 问题 。并 且 ,北 外 环 北 移 后 ,城 市 的 总体框架进一步拉大 ,涵盖了云 中河 ,顿村组 团 等北部 区域 ,为城市 日后的“ 北进 ” 提供 了坚实 的 基 础 。云 中河 纳 入 城 市 框 架 后 ,也 为 这 座 城 市 增 添 了活 力 。环 路 的规 划 红 线 应 相 应 拓 宽 ,保 证 过 境 交 流 的需 求 。 ( 2 ) 拉 伸城 市 东 向与北 向路 网 。 随着城 市环线的北移 ,西环线与东环线进一 步 向北 延伸 ,跨 云 中河 的通 道进 一 步 增加 。 城 区内的规划主干道路 ( 如 :和 平 街 、城 北 街 等 )向东延伸至东外环 ,与东外环路 能够 有机 结 合 ,尽 可能强化环线 的交通集散功 能 ,也 为 日 后 的城 区东部发展提供 了空间。 城 区 内 的 纵 向 干道 ( 如 :傅 山路 、云 中 路 等 ) 向 北 延 伸 ,解 决 长 期 以 来 的 南 北 沟 通 不 畅 的 问 题 ,同 时增 加 过 云 中河 的通 道 ,解 决 多 年 过 云 中 河 通道单一的难题 ,减轻七一路的交通压力。 ( 3 ) 增 加 北 部城 区的 主 干路 。 调 整 东 西 向道 路 云 中河 南 路 、云 中河 北 路 道 路 等 级 为 主 干 路 ,从 而扩 大 了 北 部 城 区的 道 路 路 网规模 ,增 加道 路的整体通达性 ,带动北部城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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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道路专项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1.1 为指导忻州市的城市开发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全面提升忻州市的城市综合交通功能,受忻州市建设局的委托,特编制本规划。
1.2忻州市城市道路专项规划编制依据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忻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忻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7)本次规划的相关调查资料;(8)相关的城市规划设计标准和规范。
1.3规划指导思想:(1)立足于对现状地形、现状建筑的保留与拆除的充分考虑,综合分析现状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极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交通问题的基本思路和可行性分析。
(2)理顺现状交通,优化各类道路交通系统,实现人车分流,尽量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加强交通管理,把城市道路交通建成内部环境良好,对外交通顺畅,同时能够促进城市经济发展,逐步形成道路、公路和铁路运输的综合交通系统。
(3)在新规划的城市道路网中,车辆能够流畅、安全、迅速地运行,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能。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与远期结合,动态考虑城市道路的建设安排。
(5)城市道路与铁路、公路等其它交通线路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各种运输方式的优势能够得到较好的发挥。
(6)体现较强的可操作性,尽量结合市区道路现状,充分利用现有交通设施,减少不必要的拆迁,以适应人们多年形成的交通习惯和识别性要求。
(7)注意环境保护与造型协调。
当城市道路走向与文物古迹或重点景区发生矛盾时,必须避免对文物古迹造成破坏。
同时道路设计可以借“景”发挥,委“曲”求全,达到保护和美化城市的目的。
(8)与相关工程规划密切联系,充分考虑其它专业(如给排水管线、景观绿化、公交等)对道路工程设计的要求,合理地确定道路的各项设计指标。
(9)合理划分城市道路间距,既能够方便车辆出入,又能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
(10)综合考虑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地的配套建设,并且充分考虑城市交通管理的要求,使城市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4规划目标:城市道路系统是组织城市各种功能用地的“骨架”,又是城市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动脉”。
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网基础之上分析、评价、调整、完善城市道路系统结构和布局,建成以城市主干路为主骨架,次干路、支路为补充,功能完善,方便、快捷,具有相当交通容量的城市道路体系,以满足忻州市人口增长、建设用地扩大、经济发展带来的交通需求增长。
1.5规划期限:近期为2004年—2010年;远期为2011年—2020年。
1.6规划内容:(1)城市道路网平面布局规划(2)城市道路竖向控制规划(3)城市道路横断面规划(4)典型道路交叉口控制性规划(5)典型道路交叉口交通渠化设计(6)城市道路静态交通设施规划(7)公共交通意向规划(8)交通管理与实施的规划建议1.7 为了统一地域用语,对地域范围界定如下:忻州全市:指市域的行政辖区。
忻州市区:指忻州市所辖各个街道办事处。
忻州城区:指忻州市现状及规划连片建成区。
1.8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含说明书)和图纸两部分组成,二者不可分割。
当图纸与文本相矛盾时,以文本为主。
本规划解释权属忻州市建设局。
本规划由忻州市建设局负责实施、管理。
第二章对外交通规划2.1铁路以增加北同蒲铁路运力为发展重点,实现电气化复线改造,加强与太原、大同铁路枢纽的联系。
2.2公路2.2.1实现城市出口道路的标准化,使城市四个主要出口道路基本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具体为:①提高忻阜线道路标准为一级路标准。
②提高忻州至禹王洞道路标准为二级路标准。
2.2.2城区大运公路城区段提高为一级,并将和平路北端作局部改线,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并作为城市的西外环路。
2.2.3新建三处长途汽车客运站,以方便狭长城市地带不同区域居民的出行,分别位于①和平街与高速路接近口附近;②城市北部七一路开发区附近;③旧城区附近。
三个车站的等级均为二级。
第三章城市道路系统规划3.1路网形式在本次道路工程专项规划中,市区整个路网形式为方格网布局。
3.2道路网结构3.3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个等级。
3.3.1主干路它是城市道路网络的主骨架,是连接城市各组团之间的主要交通联系道,主要为市区内的机动车交通联系提供服务,并为城市内部主导交通提供通道。
城市南北主干道有5条,分别为:七一路、五台山路、云中路、傅山路和元遗山路,东西向主干道有6条:即九源街、城北街、和平街、长征街、秀容街和南环路。
红线宽度为40-60米,主干路间距在600—1200米之间。
3.3.2 次干路主要承担组团内部和组团之间短距离交通联系。
总共18条城市次干路,道路间距为300--600米,红线宽度为26-40 米。
3.3.3支路为区内交通联系道路,主要承担区内城市用地产生的交通。
其道路红线宽度为30 米以下,在建成区的支路以现状道路走向为主要依据,对规划新建区的支路只提城市道路网密度指标,具体走向在各个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设计。
3.3.4环路城市交通环路由西环路、北环街、云中路和秀容街组成,有机地联系城市五大功能组团,减少中心区的穿越交通。
3.3.5步行街在市中心区有些以商贸为主的道路,可开辟为步行街,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有些路段也可以按时间划分为步行专用道,白天用于步行,晚上行人较少时也可通行机动车辆。
本规划将南北大街开辟为步行街。
3.4道路红线宽度主干路为40--60 米,次干路为26-40 米,支路26 米以下。
3.5道路横断面形式主干路采用二幅路、三幅路;;次干路采用一幅路;;支路一般为一幅路形式。
3.6道路竖向规划3.6.1开发区开发区北邻云中河,东靠同蒲铁路,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自然地形纵坡为0~0.2%,地表排水极其困难。
通过测量云中河排水出口高程并结合自然地形坡度和现状道路高程,推算规划道路纵坡度控制在0.2%以上。
3.6.2主城区主城区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自然地形纵坡为0.1%以上,东部沿云中路从南至北贯穿一条排洪渠,宽约5.0-8.0 米,为此片区主要的排水出口。
3.6.3旧城区旧城区地势西高东低,自然地形纵坡为0~0.5%,通过道路排水管道收集到云中路排水主干管。
3.6.4九龙岗片区九龙岗片区地势北高南低,西高东低,自然地形纵坡满足排水坡度最小为0.3%的要求。
规划道路竖向设计以结合自然地形、地貌为主,避免土方大填大挖,另外必须协调考虑桥梁等控制点高程。
规划纵坡度最大为3.96%。
3.6.5交叉口竖向规划平面交叉口竖向规划应综合考虑行车舒适、排水通畅、工程量大小和美观等因素,合理确定。
其相交道路纵坡宜小于或等于2%。
3.7交叉口规划3.7.1平面交叉口规划交叉口形式主要为“十字型”交叉。
为了提高路网通行能力,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对于主干路和次干路,有必要设置路口拓宽车道。
平面交叉路口的进出车道在进行拓宽渠化时,进出口车行道数应同时增加,在接行路口的路段相应拓宽道路红线宽度。
3.7.2道路铁路立交口规划规划沿南同蒲铁路线,道路与铁路立体交叉共规划9座。
3.8 城市道路景观意向性规划3.8.1对于城市道路中的二幅路、三幅路,在中央分隔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带上进行景观设计。
3.8.2在人行道上可以种植高大乔木。
3.8.3在道路红线以外,可以布置绿线。
3.9静态交通设施规划3.9.1城市广场规划规划公共游憩广场8个,总占地面积15.5公顷。
主要分布在五个组团的中心位置。
交通集散广场1个,占地面积4.5公顷。
3.9.2停车场分布规划根据用地性质、服务半径、停车需求共规划公共停车场17处,共占地15.94公顷。
3.9.3长途汽车客运站规划在本次规划中,新建长途客运站两处,分别位于和平街与高速公路交叉口附近,占地面积为5.0万㎡,另一处位于旧城区,占地面积为1.5万㎡。
保留城北长途客运站,改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作停车场用。
3.9.4货物流通中心规划规划结合火车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建设三处货物流通中心,远期成为集储、运、销为一体社会化公共设施,其中高速公路物流中心应逐步发展成为生活性货物流通中心,占地面积为15.0万㎡;忻州火车站和田村火车站物流中心应逐步发展成为生产性货物流通中心,占地面积分别为20.0万㎡和10.0万㎡。
3.9.5公共加油站规划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1.0—1.5㎞设置,每处占地1200--1300㎡。
加油站进出口宜设在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的车道。
另外,附设机械化洗车的加油站,应增加用地面积160--200㎡。
公共加油站在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布置,此处只做意向性规划。
第四章公共交通规划4.1 车辆发展规划(1)5年内全部淘汰超标排放的车辆;(2)5年内全部实现无人售票标准公交车;(3)5年内全部更新为燃气绿化环保公交车;(4)10年内推广实行IC卡无人售票;(5)5-10年内达到每万城市人口配备10台标准公交车;(6)旅游专线采用中级空调后置发动机旅游车;4.2公共交通站点规划(1)中间站点设在交叉口附近,一般应在交叉口50米以外设置;设在路段的停靠站,上下行对置,应在道路平面上迎面错开30米。
(2)换乘距离应尽量短,同侧换乘时最多不超过50米,异向换乘时最长不超过100米。
(3)城市公交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
(4)城市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一般在1000--1400㎡。
其平面布置形式一般有路边式、尽端式和港池式。
第五章近期道路建设项目规划5.1规划原则(1)同城市发展建设的进度相适应;(2)发挥城市道路对城市开发的促进作用;(3)要适当的集中资金,建设重点项目;5.2对外交通近期在城南新建一座长途汽车站,完善城北长途汽车站配套设施,整治火车站客运站场,调整客流,缓解城区内部汽车站的对外交通运输压力。
近期完成忻州市段北同蒲铁路复线电气化提速工程,改善忻州市站前环境,美化站前广场,使铁路客、货运输迈上一个新台阶。
5.3城市道路5.3.1分区联系道路针对忻州市“一主四区”城市布局格局,近期应加强联系各分区主干道路建设,建立中心城区与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南工业区、九龙岗生活区、顿村旅游度假区之间相对便捷的交通联系。
其中中心区与顿村旅游度假区联系由新增西环路和七一路向北延伸至顿村公路完成,中心区与九龙岗生活区通过九源路和秀容街城市主干道联系,其他各区之间联系通过城市骨干道路相互贯通。
5.3.2分区内部道路近期根据各分区的发展方向和交通需求,以解决城市交通压力为前提,建设各级城市道路。
近期道路建设内容详见表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