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一、目的

规范决策行为,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公司科学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三、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集体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公司相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科学决策原则。重视决策前的咨询、论证和调研工作,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

(三)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四)依法决策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四、“三重一大”事项定义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管理的干部的职务调整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涉及公司领导人员超过授权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及参会人员

(一)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是董事会、公司党委、经营班子。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参会人员

1、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2、党委会:公司党委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3、总经理办公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需要总助、副总师及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

(一)董事会

讨论决定《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三重一大”事项。

(二)党委会

1、讨论制定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以及******集团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措施。

2、就公司组织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提出建议。

3、就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分配方面重要管理制度草案提出建议。

4、就公司用工分配改革、辅业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方案提出建议。

5、就公司重大收入分配事项提出建议。

6、讨论决定公司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7、讨论决定公司直接管理领导人员(包括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

8、讨论决定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9、听取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决定重大问题。

10、讨论党委书记提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总经理办公会

1、研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和董事会其他决议(包括董事会授权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2、研究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重要具体工作部署。

3、研究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专业规划建议。

4、研究拟订公司的年度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研究拟订公司的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方案。

6、研究拟订公司的重大资本运营方案、融资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

7、研究拟订公司的抵押、质押、担保方案。

8、研究拟订公司的组织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并征求党委意见。

9、研究拟订公司重大收入分配事项方案并征求党委意见。

10、研究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分配方面的重要管理制度草案并征求党委意见。

11、研究制定公司除劳动人事分配以外的重要管理制度。

12、研究审议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要请示、报告。

13、研究审议报送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

14、研究批准限额以内投融资项目、资产处置项目。

15、研究拟订预算内项目超预算600万元及以上的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及以上的费用性支出。研究预算外项目500万元及以上的资本性支出、100万元及以上的费用性支出。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16、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17、研究决定总经理认为应研究的其他事项。

以上事项,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或上级规定,需履行董事会或上级单位审批程序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四)公司授权下列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有关“三重一大”事项。

1、招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大宗物资、重大设备和重要服务采购的安排,以及公司招标的评标结果等事项。

2、公司授权其他决策机构集体研究决定授权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

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议题

1、董事会成员、党委成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或者经相关公司领导审核的职能部门(单位)提出的决策建议,经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或总经理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

2、除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二)调研论证

1、决策所需的文件、材料由相关公司领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提前准备。

2、“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决策前应当认真调查研究,经过必要的研究论证程序,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形成专题议案。

(1)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事先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

策评估。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充分听取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酝酿准备

1、会议召开的时间、决策事项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

2、会议研究决定前,应充分沟通协商,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四)召开会议

1、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以会议的形式,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替代会议讨论决定。

2、三分之二以上应参与决策的人员能够出席会议时,决策会议才可召开。

3、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事后按规定程序予以追认。

(五)讨论决策

1、董事会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一名董事主持;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党委书记委托一名党委成员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公司领导主持。

2、议题由相关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汇报。会议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并发表意见,为决策提供参考。

3、参与决策人员就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赞同、反对、缓议的明确意见,会议主持人应当最后发表意见。

因故未到会的参与决策人员可以书面表达意见。

参与决策人员与决策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

4、会以议题应在参会人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决策结论。

5、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讨论决定。研究重要人事任免时,应逐人讨论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应当推迟作出决定。

(六)形成纪要

1、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决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及其意见和主要理由、讨论和表决过程、决策结论等内容,应指定专人完整、详细记录,形成会议决议或纪要,经参会人员审核、会议主持人签发。

2、议案,与议题相关的考察调研报告、咨询论证资料、意见收集资料、审批会签文件、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纪要等资料,都要按照档案管理和保密要求完整保存。

(七)执行决策

1、决策作出后,由公司领导班子或党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

2、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3、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本办法履行决策程序。

八、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一)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为实施本制度的主要责任人。

(二)公司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分工范围内,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执行决策。

(三)上级机关有明确要求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有关决策情况。

需要上级机关批准或核准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在履行报批程序后组织实施。

(四)办公室负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的归口管理。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五)提出或协助相关公司领导提出决策议题的职能部门,负责决策事项的调研论证,对决策会议材料的充分性、真实性负责。

(六)决策作出后,落实部门必须认真、高效执行决策,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决策机构汇报,并做好决策执行情况的评估和报告工作。

(七)参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决策情况。

(八)“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人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公司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应当作为对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免以及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重要依据,接受上级的监督检查;应当作为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九)公司纪委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九、责任追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

2、对决策事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以及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3、未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

4、执行决策时发现决策事项可能存在重大偏差,不及时报告的;

5、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6、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决策内容和决策结论的;

7、会议记录或重要会议文件资料缺失的;

8、其他违反本办法的。

(二)有前条所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政治、社会影响的,应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规定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应予清退,造成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三)责任追究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十、支持性文件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二)《******集团公司总部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二级单位会议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集团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

运营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的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国有产权变更、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集团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集团公司及承资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九)集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十)集团公司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十一)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对集团公司重大违纪事项的处理。 (十三)集团公司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十四)其他有关集团公司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十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 (一)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 (二)集团公司向上级组织推荐的后备干部人选。 (三)集团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任免、聘用(解聘)、奖惩和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主要管理人员等。 (四)集团公司有业务处置权岗位或重要管理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调整。 (五)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主要包括: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国资委关于转发《**省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国资党发[20**]**号)文件精神,密切配合集团公司对本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性。 2、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

合,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科学决策,做好决策前期的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3、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凡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都要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避免个人和少数人专断。 4、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5、经集团党委、董事会审定和批准的决策事项,必须按要求认真组织和实施。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 1、重大事项决策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党和国家的方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国资委、集团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活动安排等;企业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企业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变动处理方案;企业机构的设置调整

X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X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某城建投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方面的监督和管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三重一大”决策原则 凡涉及本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决策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作出的决策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避免决策失误。 (四)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 二、“三重一大”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定: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一)重大决策方面 1、公司的发展规划; 2、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增减资本、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 3、董事会成员的委派和更换,董事长、副董事长人选的选定及其报酬事项; 4、监事会成员的委派和更换; 5、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委派; 6、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7、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9、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10、重大诉讼等法律事项; 1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12、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制度,公司员工的福利、奖惩方案; 14、公司先进部门和个人的确定; 15、公司员工的调动; 16、公司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方面 1、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2、公司部门负责人的任免; 3、公司员工的聘用及解聘; 4、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决策的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公司对外提供融资担保; 3、公司投融资、产权转让、贷款担保等事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 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三重一大的落实情况怎么样?下面一起去看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 行情况报告吧!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各位领导:大家好!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新形势下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构建惩预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党委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 落实作为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点工作来抓,在新一届党政班子的领导下,认真落 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监督管理体系,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为 全力打造百万亩绿色水稻强*和北方一流绿色旅游名镇提供了政治保障。现将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从学习教育入手,提高民主决策意识 *****从抓学习、强教育入手,增强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民主决策意识。20**年年初** 党委就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各级中心理论组的学习内容,九月份,又专门制定下 发了《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 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重点学习,查找 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党委还利用 各种载体进行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工作,使各级党政班子成员从思想 上深刻认识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中央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是我党集体领导的基 本内容,是科学民主决策的具体体现,更是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努力提升廉 洁从政、正确运用手中权利的思想认识水平,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提升监督和被监督意识。 二、构建重大决策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 近年来,我*深入实施“三三六十”总体发展战略,正步入全面发展的“快车道”, 随之而来面临着比以往更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敏感问题。此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更彰显出其重要性,只有根据**实际情况,构 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完善科学决策机制,才能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奠 定成功的基石。 我*曾建立了涉及各个层面、各项业务循环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在历史上为 **的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有些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需求,为 了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按上级要求开展了反腐倡廉“制度建 设年”活动,对2000年以来的制度进行了梳理,对《党政领导班子八项建设制度》、

物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物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 策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76078 编 号: 物业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Real estate compa ny triple-large collective decisi on-mak ing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物业公司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制度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 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贯彻执行牛奶公司 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程序化,切实控制企业经营风险、避免经营失误、防止经营损失和严格监管措施,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企业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实行集体决策提出以下规定: 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主要内容 1、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2、企业发展项目、重大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的采购、

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事项。 3、企业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企业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事项。 4、企业重大劳动用工、职工收入分配事项。 5、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企业的基本规章制度。 6、企业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它内容。 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责任主体 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责任主体,根据不同的内容会有所区别,一般有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党政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班子成员分管条线会议、职代会等。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与党的纪律,决策时必须信息公开、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不能个人擅自决定。 三、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完善监督机制与责任追究 我们应严格执行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平时要加强对企业在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方面的督促检查。 凡属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

公司《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X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标题:《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编号: 版次: A 页数: 受控标识: 发放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8年月日发布 2018年月日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规范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障科学发展,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涉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公司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单笔资金≥5万元)运作事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公司年度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运营管理事项。 (四)公司及承资企业的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根据我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所属各单位负责人的任免、考核、奖惩以及所级后备干部人选等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调整预算、决算,10万元以上的大额度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党群部、监审部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应到会成员的2/3以上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

太阳神大酒店“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管理制度(试行) 1 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务院国资委、神华宁煤集团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1.2 凡属酒店“三重一大”的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3 酒店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工作能力和思想觉悟。 1.4 酒店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造成工作中的重大失误。 2 决策的原则 2.1 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企业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必要时,应邀请法律顾问、业内专家把关。 2.2 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对涉及专业性强的重大

决策,应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 2.3 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党政主要领导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再作发言,以免影响或干扰其他人员的思路。 2.4 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3 决策范围 3.1 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1.1 酒店的发展思路、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 大战略管理事项。 3.1.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3.1.3薪酬分配,以及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等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3.1.4其他有关企业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事项。 3.2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以下主要事项: 3.2.1 对酒店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交流调整。 3.2.2 酒店中层后备干部的管理、向公司推荐处级后备干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一)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规范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深入推进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保障公司科学发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2、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3、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5、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三重一大”是指: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2、公司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3、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4、公司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5、公司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6、公司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7、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8、公司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处理。 9、公司内部机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及重要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的制定、修改。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要民主决策,按程序决策。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都要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第五条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第三章“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第六条重大决策

(一)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年度计划; (三)公司体制和机制等重要改革方案; (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财务年度预决算及资产重组、产权重大变更等资本运作方案; (六)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以及重要技术和设备引进方案; (七)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对机构、人员的调整方案; (八)工资制度、福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调整及实施; (九)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 (十)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 (十一)重大责任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及涉及单位和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 (十二)向上级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十三)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中层干部任免奖惩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惠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三重一大”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根据北汽集团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的决策理论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方式,选择最佳决策方案,确保决策贴近本地实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 (二)坚持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 (三)坚持依法决策。坚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针,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严格按《章程》和有关规定办事,把议事决策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决策权依法有据,决策行为和程序依法进行,对违法决策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效率原则。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上确定合法程序,完善内部决策规则,提高决策效率,防止久议不决。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一)重大决策 1、公司战略、方针、计划,上级指示、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研究决定拟实施的带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及其形成的相应机制、工作制度、重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 3、团队建设、廉政建设及企业文化建设; 4、年度资金预算安排; 5、公司年度工作目标; 页脚内容1

6、推荐申报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或集体; 7、涉及重大信访矛盾的化解及安全稳定等重要问题; 8、涉及机构设置、调整及人员编制问题; 9、需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 10、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重要奖惩事项; 11、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二)重要干部任免 1、各子公司经理、各部门部长以上干部的任免和调整; 2、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 3、后备干部人选推荐; 4、部长以上荣誉人选推荐; 5、对干部的考核奖励和对违纪违法干部的处理意见。 (三)重大项目安排 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事项,规模较大的招商引资、工程等项目,金额较大的物品支配和资产处置等问题。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全年财政(财务)预算的编制; 2、大额度经费开支,如开展大型活动开支、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开支等; 3、需经招投标的办公设备、物品等资金使用; 4、专项经费及预算外经费使用等,专项经费50万元以上,预算外5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5、其它需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页脚内容2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doc

2018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 度暂行办法 2018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 中国邮政党组〔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党组(党委),集团公司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并经集团公司党组第20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充分领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于促进邮政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企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领导人员

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以实际行动,带头贯彻、模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依法依规决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要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到实处,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委)和经理班子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照下管一级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人员,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促进廉洁从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精神,结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1. “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 (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本制度所称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有关事项。 须经局党组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2、全县城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重大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等重要问题;

公司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 ”决策制

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 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XX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决策、高效决策,进一步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下发《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国资党发〔2011〕3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第三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国有控股企业的管理监管制度,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党中央、自治区有关“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文件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构主要指董事 会、经营班子(以下简称决策机构);决策形式分别为董事会,以及经董事会批准的总裁办公会等相关会议。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 第六条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坚持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公司董事会以及公司议事制度执行,确保“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合法合规。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充分发扬民主,不能个人或少数人决策;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听取职工的意见,确保集体决策的民主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机制,保证决策的务实、科学、高效。 第三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 第七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指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包括以下事项: (一)公司贯彻执行中国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的主要措施; (二)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 (三)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大额不良资产核销、清产核资涉及资产损失的认定与处理等; (四)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五)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含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转让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著名品牌等; (六)公司的合并、分立、重组、申请破产、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股份制改造、对外合资合作; (七)公司内部收入分配事项; (八)公司国有资产(股权)转让、划转、评估及引起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等事项; (九)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权质押、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可能导致公司失去国有控股地位的事项; (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事项;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及《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和《***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策“三重一大”事项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以下原则:(一)科学决策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运用科学方法,征询专家意见,使决策符合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实际。 (二)民主决策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集中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三)依法决策原则。坚持依法合规,使决策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内容 第三条“三重一大”事项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应当由集体决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公司依据《公司法》,

在《公司章程》和有关议事规则中对公司党总支、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决策事项作出规定。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是指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上市、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社会责任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第五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经营班子以外的中高层干部任免、聘用与解聘的确定,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与解除劳动关系事项和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包括投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第七条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公司超过领导人员职责规定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 “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见《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事规则》附件。 第三章决策机制 第八条依法照章议事机制。党总支部委员会、总经理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规定 一、目的 规范决策行为,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公司科学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各单位及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三、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应遵循的原则 (一)集体决策原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公司相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科学决策原则。重视决策前的咨询、论证和调研工作,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范决策风险。 (三)民主决策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 (四)依法决策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 四、“三重一大”事项定义 “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关系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需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具有全局性、方向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公司管理的干部的职务调整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涉及公司领导人员超过授权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及参会人员 (一)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主体是董事会、公司党委、经营班子。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参会人员 1、董事会:董事会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2、党委会:公司党委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3、总经理办公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会议需要总助、副总师及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六、“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权限划分 (一)董事会 讨论决定《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三重一大”事项。 (二)党委会 1、讨论制定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以及******集团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措施。 2、就公司组织结构、内部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提出建议。 3、就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分配方面重要管理制度草案提出建议。 4、就公司用工分配改革、辅业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事项方案提出建议。 5、就公司重大收入分配事项提出建议。 6、讨论决定公司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7、讨论决定公司直接管理领导人员(包括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 8、讨论决定公司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 9、听取纪委、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决定重大问题。 10、讨论党委书记提议研究的其他事项。 (三)总经理办公会 1、研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和董事会其他决议(包括董事会授权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2、研究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重要具体工作部署。 3、研究拟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专业规划建议。 4、研究拟订公司的年度综合计划和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5、研究拟订公司的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方案。 6、研究拟订公司的重大资本运营方案、融资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 7、研究拟订公司的抵押、质押、担保方案。

央企某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资党委纪检〔2010〕177号)、《**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实施办法》(**党组〔2015〕85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决策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 (二)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方法,加强决策的前期调研论证和综合评估,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三)坚持集体决策。根据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避免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四)坚持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发挥每一个参与决策人员的作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治理规则和党

内民主生活原则作出决定。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听取工会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五)坚持分级决策。公司按照管理权限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需要向**集团/中国**报告、审定或批准的决策事项,认真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下属单位按照权限对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认真向公司履行报告和审批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其中涉及董事会、股东(会)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参照本办法执行。原《决策管理规定》废止。 第四条以下用语在本办法中具有以下定义: (一)**集团: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中国**:中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指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和/或中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四)行政负责人:指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或中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总经理。 (五)党委负责人:指中共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范围 第五条“三重一大”事项指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字〔2011〕00号)的要求,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为切实加强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各级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公司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公司科学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二)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保证决策民主化; (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注重先期调查论证,注重事物客观规律,注重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科学化; (四)尊重制度和程序,坚持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会议审议决定相结合,保证集体决策。 第三条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的贯彻落实。监事和纪委书记为实施本办法的主要监督者,保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公司切实得到贯彻落实。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第四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重要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二)公司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决定和部署; (三)公司向集团公司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 (四)公司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投资计划的确定与调整; (五)公司年度预决算与重点工作任务的确定与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