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和墨西哥社会保障法比较及其启示汇总
试论智利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

试论智利社保基金管理模式特点及对中国的启示K社保051 张环 240052731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有关住宅、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下岗等一些列问题已经摆在了我们的面前,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使社会保障水平与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国外的社保基金管理模式有许多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
我们可以适当参照国际标准,“取之精华”,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社会保障基金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由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机制决定的。
由于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不同,目前,世界上存在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模式主要有一下几种:“德国模式”,“加拿大模式”和“智利模式”。
我国主要采取“智利模式”。
首先,在讲智利模式之前,先讲一下“加拿大模式”其突出特点是全民保障性。
支付时,有的国家一律等额发放,有的国家只给达不到最低养老保险金标准的老人补偿。
保障资金一般来自国家的税收。
实行社保基金国家福利制管理模式的国家一般人口较少,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税收制度完善。
再看智利模式,当然是以智利最为典型,是社会保障基金个人帐户管理模式。
主要是指劳动者个人在劳动期间进行个人社会保障基金缴费和个人帐户积累,劳动者退休以后,个人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个人缴费的积累,并且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
以个人帐户为主导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社会保障资金完全由个人提供,并且具有积累性和增长性,资金提供比较稳定,在经济波动中表现出较强的适应能力。
这种管理模式的特征有:一是建立个人帐户,雇主与雇员的缴费全部计入雇员的个人帐户;二是养老金支付是缴费确定型;三是对个人帐户积累基金进行投资运营,投资回报率直接决定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水平。
采用社会保障基金个人帐户式管理模式的成因是本国政治经济环境巨变或者人力老龄化速度的加快。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一、概述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解决和保障公民社会保障需求而建立的制度体系。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是智利政府为了保障其公民的社会福利、提升整体社会发展水平而建立的一套制度体系。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智利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和深入的探讨。
二、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20世纪初,当时智利面临严重的社会不平等和贫困问题。
1903年,智利政府首次创立了国民养老基金,为老人提供基本养老金。
随后,不断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使得智利的社会保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三、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养老保险智利的养老保险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和附加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智利的一项公共福利保障制度,为参保人在退休后提供基本的养老金。
附加养老保险则是由私营部门提供的养老金计划,提供更高水平的养老保障。
2. 医疗保险智利的医疗保险由智利国家医疗保险机构(FONASA)负责管理。
FONASA通过向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来保障参保人的医疗需求。
参保人还可以选择购买额外的健康保险来得到更全面的医疗保护。
3. 工伤保险智利的工伤保险由劳工运动和社会保障局(SUSESO)负责管理。
工伤保险旨在保护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或职业病时的权益,为他们提供经济和医疗上的保障。
4. 失业保险智利的失业保险主要由失业保险基金(AFC)管理。
参保人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失业保险金,以帮助他们渡过经济困境。
四、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和管理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和管理主要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
例如,国家劳工服务局(DT)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法律的实施;社会服务和国家老年人服务局(SENAMA)负责管理和提供老年人服务;社会发展部(DSOC)负责社会援助的服务和分配等。
五、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优势和不足1. 优势•全面覆盖: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涵盖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基本满足了公民的社会保障需求。
墨西哥医疗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墨 西哥 医疗保 障 制度 概 况
墨西哥位 于美 洲中部 ,国土面积约 1 6 9 万平方公里 ,设 3 个州和 1 1 个联 邦地 区,有联邦、州、县三级政府 ,首都为 墨西哥城 ,人 口约 10 亿。在 拉美 国家 中, . 2 墨西哥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较早也较为健全 ,主要 由三大主体制度构成 , 分别覆盖公 务 员家庭、其他 正式就业家庭 , 非正 式就业及无业家庭 ,并且分别 由公务 员社会 和 保 障和福利局 ( SS E 、社会保障局 ( M S 和联 邦卫生部主管 ,由 IS T 、IS IST ) IS ) SSE MS 和州卫生局下设 的分支机构进行经 办。此外,海军、国防部 、国家石油独 营公司等 部门 ( 机构 ) 拥有 自己的社会保 障制度和管理机构。墨西哥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 自 建 医疗机构直接 向参保 人提供 医疗卫生服务 ,除急诊服务外不得互通 。 邦卫生部 联 主管 的覆 盖 非正 式就 业及 无 业家庭 的制度 是 一项 医疗保 障制度 ( 大众保 险制度 , Sg rP p l ) e uoo ua , r 从公务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局及社会保障局系统 的医疗卫 生机构处购 买服务。联 邦卫生部拥有少量 医疗卫生机构 , 直接 向少 数人 口提供服务。该 国的私 人 医疗保 险还覆盖大约 3 %的人 口。三大主体制度提供 的医疗保 障情况如下 : 墨西哥社会保 障局是拉 丁美洲规模 最大的社会保 障机构 ,于 1 4 年建立 ,为 93 大约 50 万在正规单位 工作 、有 固定 收入 的职工及家属提供 “ 00 从孕期 至死亡”的医 疗卫生服务和非 医疗卫生福利 。制度 的筹资来源有三方:联邦政府对每个参保 人按 照 1 9 年首都 墨西哥城 最低 工资标准 的 1 . % ( 97 3 9 每年根据通胀率调整 ) 进行补助 ,
中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

智利自20世纪80 年代以来对传统 的社会保障制度 进行了改革,其 特点是引进了私 营部门对社会保 障的参与和管理。
(一)英国社会保障制度分析
发展过程:二战后,西方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但英国的经济发展速度相对缓慢,工业制造由 原先的世界第一位退居第三位。英国经济所面 临的困难越来越明显,英国社会问题尤其是贫 困问题与失业问题越来越严重。这推动了英国 政府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
中国社会 保障制度 的介绍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含义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 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 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 的总称。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1)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 容。
• 19世纪80年代在德国产生,就是为了化解当时 尖锐对抗的劳资矛盾和缓和德国工人阶级的反 抗。
• 20世纪30年代美国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罗 斯福新政的重要内容,于1935年通过综合性的 社会保障立法并由此确立其社会保障制度。
• 20世纪40年代末英国率先建立福利国家,被西 欧、北欧等欧洲国家和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众 多国家所仿效,并成为这些国家走进和谐社会 、实现社会公平的制度保障。
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介绍
福利型——英国 保障型——美国 自助型——智利
英国的社会保障 体系建立于上世 纪40年代,通过 多年的发展,基 本形成了一套“从 摇篮到坟墓的社 会保障制度”。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 是经历20世纪30年 代初经济大萧条之
后逐步建立起来 的。到现在美国 已建立起了一整套 以保障为主的社会
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最终版

二
智利旧的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没有能够根
旧 养
据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而及时调整和改革, 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后收支严重失衡,1970 年—1983年连续出现赤字,国家无力弥补
老
亏空。
制 度
1.制度缺乏统一性。 以养老保险为例,到1978年底,智利全国 已有32个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作为隶属于
的
政府的公共部门,分别管理不同职业、不
四、
智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
利
在谈到智利模式时,常常
模
将智利模式与智利社会保
式
障模式或社会保障私有化 或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等同
的
起来,或者将智利模式视
五
为一种新的社会养老保险
个
方案。有鉴于此,在讲述智
利新养老保险的特征前很
不
有必要澄清如下五个认识
等
问题:
式
• 第一,智利模式不等于智利社会保障模式。智利 模式指的是单纯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它适用的 只是单纯的具有积累性质的养老金制度,并且着 重体现在养老金制度的供款渠道与基金经营环节 ,代表的只是智利对传统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 主要项目的重大改革,而不是用养老金私有化去 替代或包容整个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事实上, 智利除私营化管理的个人养老金外,还有政府负 责的社会救助、有关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险等措施 。
• ⑤证劵安全保管的规定,如果某一证劵的投资90% 来自保险金,那么这些证劵就要被保管在中央银 行,或是保管在私人证劵存款公司。
• ⑥保证最低收益的规定,养老金管理公司每个月都 要核对保险金实际收益。并制定标准。如果管理 公司的基金收益低于标准,则收益波动准备金、 先进准备金、政府担保机制将会保证最低收益。
• (3)、若雇员未达到退休年龄,且非因工 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而离开工作岗位的,可 按其致残前10年或前1年(具体年限由各商 业性保险公司确定)月平均工资的60%领 取致残生活费,直至死亡。其费用先从个 人账户内支开,不足部分由商业保险公司 承担。如果就业者到退休年龄时尚未交足 养老保险所规定的最低限额,只要其在养 老投保机构中投保已满20年,不足部分由 国家补足。当职工退休成为退休受益者时 ,他们可以选择分阶段地使用个人账户中 的积累,也可以选择年金形式。
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内容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保障市场经济体系正常运作的稳定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通过对英国、美国、法国、日本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归纳总结其社会保障制度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提出构想。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国际比较启示社会保障制度也称作社会福利制度或社会安全制度,是用社会方法救济贫民,调节收入,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综合体系,它对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顺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传统的以计划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国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亟需建立。
英、美、法、日社会保障制度特点(一)英国—国家为主体的集中管理英国的社会保障是名副其实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民保障。
其社会保障管理实行自上而下、整齐划一的管理方式,从中央到地方都设有社保工作机构。
英国政府的社保部门主要是社会保障部及卫生部和教育就业部。
社保资金来源主要是公民缴纳的国民保险金和税收,而税收部分又主要来源于所得税。
英国的社区和民间团体在社会保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社区组织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有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弱智和精神病患者、特殊困难家庭的各种服务,并且英国政府还相当注重发挥民间团体在社会保障中的作用。
(二)美国—市场化、社会化的管理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带强制性的医疗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
美国政府设有两个专门机构—SSA(社会保障管理局)和HCFA(健康关怀财政管理局),用来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障的具体计划。
美国政府通过采取税收政策,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宏观管理。
另外,私人部门支出的比重很高,达到全部支出的40%左右。
私人支出是各类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参与举办社会福利的体现。
(三)法国—行会组织聚合管理法国社会保障体系是由许多强大的行会组织聚合而成的,所以法国工会在社会保障改革中的发言权很大,政府任何社会保障措施都有可能导致一些部门的不满,从而引发罢工甚至导致政治危机。
社保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社保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社保制度是各个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社会保障机制,旨在为公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不同国家的社保制度存在着差异,但也有相似之处。
本文将通过对国际社保制度的比较与借鉴,探讨各国社保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一、欧洲社保制度欧洲社保制度以德国、法国、瑞典等国为代表,其特点是政府主导、全民参保、多层次保障。
这些国家实行了全民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广泛,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
同时,他们注重社保资金的公平调度和合理使用,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可持续性。
在欧洲社保制度中,德国的社保制度被广泛认可。
德国的社保体系由法律和政府机构共同管理,实行了全民参保制度。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多项保障措施覆盖了大部分德国公民。
德国的社保制度注重公平和可持续发展,通过社保基金的合理运作,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资金充足和可持续性。
二、亚洲社保制度亚洲社保制度以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为代表,其特点是政府主导、强调个人责任和家庭责任。
这些国家的社保制度注重个人和家庭的自我保障能力,鼓励个人进行商业保险和私人养老金的投保。
同时,政府也提供一定的社会保障措施,以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亚洲社保制度中,日本的社保制度备受瞩目。
日本实行了全民参保制度,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多个方面。
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的社保制度更加注重家庭责任和个人责任,鼓励个人进行商业保险和私人养老金的投保,以提高个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三、北美社保制度北美社保制度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代表,其特点是注重市场化和个人选择。
这些国家的社保制度相对较为灵活,允许个人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能力选择不同的保障方案。
同时,市场在社保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提供多样化的社会保障产品和服务。
在北美社保制度中,美国的社保制度是最具代表性的。
美国的社保制度相对较为复杂,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金计划等多个方面。
美国的社保制度注重个人选择和市场竞争,允许个人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障方案,提高了个人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社保改革“智利模式”的发展历程回眸
4、建立养老金保险制度。智利政府在社保改革中引入了养老金保险制度, 为国民提供了一份额外的养老保障。这项制度规定,参保人可以在退休前向保险 公司购买养老金保险,退休后可以获得一定的养老金收入。
三、智利社保改革的影响
智利社保改革的实施,对智利社会和经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以下是主要的 影响:
5、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智利政府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委托给私营投资机 构进行管理,实现了社保基金的市场化投资运营。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基金的投 资收益,还降低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3、引入竞争机制。智利政府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打破了原有社保制度中的 垄断局面。私营投资机构的引入,使得社保基金能够在市场上寻找更高的投资收 益。
一、智利社保改革背景
上世纪70年代,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当时的社保制度严 重滞后,无法满足国民的基本保障需求。同时,由于社保基金管理不善,导致大 部分基金被挪用和浪费。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智利政府决定启动社保改革。
二、智利社保改革的主要内容
智利社保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个人账户制度。智利政府将社保基金划分为个人账户和国家统筹账 户两个部分。个人账户由个人自主管理,国家统筹账户由政府管理。这种制度设 计有效地解决了原有社保制度中基金管理不善的问题。
6、促进经济发展
7、改善政府形象
四、对我国社保改革的启示
智利社保改革的成功经验对我国社保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以下是几点 启示:
8、坚持问题导向
9、引入市场机制
10、加强监管力度
参考内容
智利社保基金是智利最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之一,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智利公 民在退休、失业、疾病等情况下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本次演示将介绍智利 社保基金投资与管理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果,并探讨其对智利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评价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评价
智利社会保障制度在全球范围内被认为是一个相对成功的模式。
以下是对智利社会保障制度的评价:
1. 混合制度: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采用了混合的模式,既有公共部门的社会保障机构,也有私营机构。
这种混合制度的特点在于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和竞争机制,使得社会保障服务更加灵活和高效。
2. 全民覆盖: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全民覆盖,无论是从市民还是移民的角度来看,都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权益和福利。
这种全民覆盖的特点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性和广泛性。
3. 个人账户: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引入了个人账户制度,每个劳动者在工作时会被扣除一部分工资作为个人账户的储蓄,这部分资金可以用于退休后的养老金支出。
这种个人账户制度的好处在于提供了充足的养老金来源,使得退休后的生活更加稳定和有保障。
4. 灵活性和自主性: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市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保障计划和机构,这种灵活性和自主性使得每个人能够更好地满足个人的保障需求,增加了个人的福利。
5. 改革挑战:尽管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成功,但也面临一些挑战。
例如,有人认为个人账户制度在某些情况下无法提供足够的养老金支出,造成退休后生活质量下降。
此外,一些人担心私营部门参与社会保障领域会导致成本上升和福利不均等问题。
综上所述,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全球范围内被认为是一个相对成功的模式,它的全民覆盖、个人账户制度以及灵活性和自主性的特点都受到了广泛的赞誉。
然而,也有一些挑战需要解决,以提高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分析
各国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分析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国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社会保障是指一系列的福利制度,旨在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安全保障,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方面。
本文将从养老、医疗、失业等方面比较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异同点,以期为我们更好的了解世界各国的社保制度提供一些借鉴和借鉴之处。
一、养老保险1、国外情况在国外,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基本养老和企业养老。
基本养老相当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各国政府对国民实施的基础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养老则是由私营企业或者公司自主设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险,旨在为员工提供更完善、更优厚的退休待遇。
2、国内情况我国的养老保险主要有两种:企业年金和社会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自主设立的基于员工历史工资水平的内部养老保险制度,对于企业而言,企业年金可以作为一种商业、企业形象的体现。
而社会养老保险则是由国家设立、对全国居民进行养老补贴的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国民的基本养老需求。
二、医疗保险1、国外情况在国外,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国家医疗保险、企业医疗保险、和慈善医疗保险。
国家医疗保险是由政府设立、向全国居民提供医疗补贴的医疗保险制度。
企业医疗保险是由企业自行设立、为员工提供医疗福利的医疗保险制度。
慈善医疗保险则是由个人或者社会组织自助组织而成的保险制度,对于一些贫困人群或者特殊群体而言,慈善保险可能成为其重要的医疗保障手段。
2、国内情况我国的医疗保险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由国家设立、向全国居民提供医疗补贴的医疗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国民的医疗权益。
而商业健康保险则是由一些专业保险公司或者银行产品销售人员销售的医疗保险产品,旨在为个人和家庭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医疗保障。
三、失业保险1、国外情况在国外,失业保险主要是由政府以及企业和个人共同筹资的方式实施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国民的就业权益,缓解失业不利的社会影响,并为被失业者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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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和墨西哥社会保障法比较及其启示内容提要:本文比较了智利和墨西哥两国的社会保障立法,重点分析了两国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立法历程、保障待遇、融资、基金投资运营以及社会保障管理监督体制等方面的情况。
借鉴两国的立法经验,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提出了当前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和目标:社会保障法律应当编织覆盖全民的社会安全网,社会保障工作应当有机管理、独立监督,对养老保险基金应当进行富有成效的投资运营。
关键词:社会保障,社保基金,法律,比较研究最近,笔者赴智利和墨西哥考察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关注两国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制度。
两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对于我国当前正在研究拟订的社会保险法和社会救助法具有一些借鉴意义。
因此,笔者拟通过对智利和墨西哥两国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作一比较分析,探讨两国社会保障立法对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启示。
一、智利和墨西哥社会保障的立法历程智利和墨西哥同属发展中国家,两国在20世纪上半叶就已经开始制定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之后一直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各自的社会保障法律。
智利1924年制定了第一部社会保障法,该法涵盖了养老、残障和遗属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以及疾病和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医疗保险)。
1952年制定了针对工资收入者和薪金雇员的养老金法(称为旧制度);1980年出台了新的养老金法,引入了个人账户养老金制度(称为新制度),并于次年实施。
目前新旧制度并存,但由于旧制度已经不允许新雇员加入,且原先参加旧制度的人员可以选择参加新制度,到2020年左右,新老雇员将全部进入新制度。
1985年和1990年分别制定了公共医疗保险法和私人医疗保险法;2004年对上述两种医疗保险法作了修改。
1916年制定了第一部工伤保险法;1968年制定了新的工伤保险法。
1937年制定了第一部失业保险法;1981年制定了新的失业保险法;2001年引入了失业保险个人账户制度。
1937年制定了覆盖薪金雇员的家庭津贴法,1953年制定了覆盖劳动收入者的家庭津贴法;1981年、1996年和1999年对上述家庭津贴法分别作了修订。
墨西哥1943年制定了第一部社会保障法,1973年对社会保障法进行了修改,1995年制定了新的社会保障法(1997年实施,2001年和2004年分别作了修订);2003年制定了社会医疗救助法(针对农民和城镇非正规部门就业人员的大众医疗保障,2004年实施);2007年对1973年制定的公务员社会保障和福利法作了修订。
二、智利和墨西哥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内容智利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特点是社会保险的各个险种分别立法,但并不区分人群,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融为一体。
墨西哥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特点是针对公务员、军人、墨西哥石油公司的雇员、私营企业雇员和低收入者等不同群体分别立法,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有分有合。
此外,墨西哥没有失业保险,智利全面建立了各项社会保险;两国都将疾病保险和生育保险放在了一起;都建立了最低养老金担保制度和家庭津贴制度。
(一)两国社会保障的筹资制度智利和墨西哥社会保障经费来源于雇主或雇员或二者共同缴费,具体缴费比例依保障项目而定,财政承担寻定的补贴或担保责任。
1.养老保险。
智利的养老保险全部由雇员缴费,雇主不缴费;费率是雇员本人工资收入的10%,缴费全部记入养老金个人账户;雇员还要向养老金管理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财政承担社会最低养老金担保责任。
墨西哥的养老保险由雇员和雇主共同缴费,并且雇主缴费比例高于雇员缴费比例;雇员缴纳工资收入的1.75%,并向养老金管理公司缴纳1%的账户管理费用;雇主缴纳雇员工资收入的6.90%。
财政为实际缴费的雇员提供缴费匹配补助,并提供社会最低养老金担保,以及为60岁以上的农民提供社会救助。
公务员、军人和墨西哥石油公司的职工个人缴纳工资收入的6.125%,国家匹配同等数额的养老保险费。
此外,公务员每缴纳1个比索,财政补给3.5个比索,当然,这一部分有一个最高限额。
2.医疗保险。
智利的医疗保险全部由雇员缴费筹资,雇主不缴费。
智利的医疗保险分为公共医疗保险和私营医疗保险两种,雇员可以选择其一参加。
公共医疗保险参保者缴纳工资收入的7%;财政对其中的生育保险进行补贴,并承担整个公共医疗保险的财政兜底责任;私营医疗保险参保者也缴纳工资收入的7%,但财政对其不承担责任。
墨西哥的医疗保险分为医疗保险现金项目、医疗保险项目和大众医疗保险三部分:(1)在医疗保险现金项目下,雇主和雇员(包括公务员、军人和墨西哥石油公司的职工)分别缴纳工资收入的0.7%,用于支付挂号和门诊费用;(2)在医疗保险项目下,雇主缴纳墨西哥城最低月工资收入的18A5%,财政提供与雇主缴费同等数额的补助;(3)作为社会救助的大众医疗保险的经费由国家财政拨付,80%的经费直接拨付给各州的大众医疗保险管理机构,20%的经费留在中央的大众医疗保险管理机构。
财政拨付的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医疗服务、医疗设备和支付医生工资等。
3.工伤保险。
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智利和墨西哥的工伤保险制度都是由雇主缴费,雇员不缴费。
智利的工伤保险实行单一费率,雇主缴纳雇员工资收入的0.95%。
墨西哥的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根据工伤风险程度不同,费率在0.25%-15%不等。
4.失业保险。
智利的失业保险由雇员与雇主共同缴费,雇员缴纳工资收入的0.6%,雇主缴纳雇员工资收入的2.4%,一并记入雇员的失业保险个人账户。
国家将失业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统一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基金入不敷出时,财政对基金进行补贴。
5.家庭津贴。
智利的家庭津贴全部来源于国家财政,墨西哥的家庭津贴来源于雇主缴纳1%的工薪税和国家财政补贴。
(二)两国的社会保障待遇智利和墨西哥的社会保障法都注重将社会保险待遇和社会救助待遇结合起来,共同撑起社会保障的大伞,为公民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等方面保障以及困难补助。
1.养老保险。
在智利养老保险制度下,正常退休年龄为男65岁,女60岁。
个人账户积累额即为可领取的养老金总额。
养老金的具体领取办法有三种:一是分期提款方式。
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个人,将个人账户积累额继续存在其投保的养老金管理公司,由养老金管理公司根据社会平均寿命为其制定逐月领取养老金的计划,尚未领取的部分继续计息。
参保人死亡后,其账户余额由相关权利人依法继承;个人账户领取完后仍然存活的个人,由财政支付最低养老金,目前为每月385美元。
二是终生年金方式。
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个人,将个人账户积累额从养老金管理公司一次性全部取出,向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终生年金;人寿保险公司按月向其支付年金,直至其死亡。
三是部分提款加终生年金方式。
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个人,先支取个人账户积累额中的一部分,将其余部分转到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终生年金。
在墨西哥养老保险制度下,退休年龄为65岁,男女相同。
一般情况下,职工年满65岁,缴费满1250周才可以领取退休金。
职工年满60岁,缴纳保险金满1250周(约为24年)后停止工作的,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待遇。
养老金待遇水平取决于个人账户积累资金,领取办法有两种:一是通过所在养老金管理公司制定的“分期领取养老金”;二是用账户积累金额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终生年金”。
若职工不具备上述享受养老金的条件,也不会失去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储蓄,当他年满60岁时,可一次性将养老金储蓄提走。
目前,财政提供的社会最低养老金担保的标准是每人每月300美元,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的2倍。
当职工个人账户退休金不足每月300美元的标准时,由财政补足到300美元。
2.医疗保险。
在智利,公共医疗保险和私人医疗保险提供不同的待遇。
公共医疗保险提供门诊、定期体检、住院、药品、牙医和生育照料等项目保障,国家制定最低的医疗待遇保障标准,视个人收入情况,参保者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分为0%、20%和30%几个档次(0%是对没有收入来源的个人);在私人医疗保险中,参保者医疗保险待遇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公共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参保者需要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
在墨西哥,雇员可以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和专家门诊、外科、生育照料、住院、药品以及牙医等项目保险。
参加大众医疗保险的人员大部分疾病能够及时得到免费治疗,艾滋病等大病除外。
墨西哥医疗保险实行“一人参保,全家享受”,导致其赤字高达GDP的100%,其中公务员医疗保险的赤字相当于GDP的50%。
3.工伤保险。
智利和墨西哥的工伤保险待遇都包括暂时性残疾、终身残疾、遗属和孤儿保障。
4.失业保险。
智利的失业保险待遇取决于雇员个人账户积累资金以及失业状况,劳动者退休时,失业保险个人账户积累资金完全归劳动者个人所有。
5.家庭津贴。
智利的家庭津贴是家计调查型的,待遇补助额视个人的贫困程度而定;墨西哥的家庭津贴分为困难家庭补助、儿童照料津贴、医疗预防保健等项目。
此外,智利和墨西哥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都比较容易。
智利养老和失业保险由于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自然不是问题;墨西哥不同群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接转方法是转移缴费的年限。
(三)两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智利和墨西哥都十分重视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两国的养老保险都实行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制度,只允许对实行积累制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投资运营;实行现收现付制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节余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国家债券。
这里主要讨论两国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
两国养老基金投资体制主要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由竞争性的养老金管理公司负责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
智利养老金管理公司一般由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控股,但不能是官方机构,这与墨西哥不同。
智利新制度开始时有30多家养老金管理公司,通过竞争和逐渐淘汰,到2007年只剩下6家。
墨西哥现有养老金管理公司21家,其中20家是私营机构,1家属于社会保险局管理的公共机构。
参保人可以自由选择委托任何一家养老金管理公司来管理其个人账户投资。
二是两国法律对养老基金的投资渠道及投资比例有严格和详细的规定,各养老金管理公司只能在国家规定的投资渠道及投资比例的范围内投资运营。
目前,智利对养老金投资的限制为:政府债券不低于50%、公司债券不超过45%、股票不超过37%、抵押债券不超过50%、国外投资不超过30%;墨西哥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养老金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优先顺序:国家发展事业或者项目、基础建设、政府债券、股票,其中股票投资不能超过养老基金的5%,目的是防止风险性投资的比重过高而影响养老基金的安全。
(四)两国社会保障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体制智利和墨西哥社会保障制度实行各险种相对分散管理,单项目集中监管的办法。
两国社会保障监督机构都保持相对独立性,发挥有效的监督制约作用。
在智利,养老金管理公司负责个人账户资金的征缴、管理和投资运营;社会保障规划局负责对旧制度以及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管理,并负责征缴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共医疗保险费;国家卫生部负责管理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机构监管局负责监督医疗保险,私营医疗保险管理处负责征缴和管理私营医疗保险的资金;养老金管理公司总监署负责监督养老金管理公司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