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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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基础数据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基础数据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基础数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12.27•【字号】吉建科[2011]11号•【施行日期】2011.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基础数据的通知(吉建科〔2011〕11号)各市州、县(市)暖房办,长白山管委会暖房办:为了全面掌握全省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居住建筑基本情况,省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于今年7月份联合对各地既有居住建筑情况进行了核查。

据初步核查认定,全省具备改造价值居住建筑总面积为16947万平方米。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居民群众的合理诉求,逐步将保温能力差、室内温度低的老旧居住建筑全部纳入改造范围,并加快加重实施节能改造,请各地进一步完善具备改造价值既有居住建筑的基础数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完善基础数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具备改造价值既有居住建筑基本情况,建立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数据库,是科学合理制定全省“十二五”乃至“十三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的基础工作和前提条件,并为我省“暖房子”工程引入碳排放权交易,有效缓解资金融资压力提供保障。

为此我们将按照相关政策和国际交易原则编制《吉林省“十二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规划》和“十三五”改造中长期规划,并按规划要求分阶段实施改造。

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完善基础数据工作,2012年“暖房子”工程中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以此次上报并经核查后确认的数据为准,不得再进行变动。

二、按时保质完成填报统计表统计数据以2010年底前未进行节能改造的,具备改造价值的居住建筑为基准,包括2011年已实施节能改造的工程项目。

如原核查面积与经房产中介机构实际测量面积不符的,提供相应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测绘报告;如有满足改造条件、未经核实认定工程项目(包括大型独立工矿企业住宅项目)拟纳入改造范畴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产权证书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产权测绘报告)进行补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吉建科[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建科〔2011〕1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省“暖房子”工程中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管理和技术指导,我厅制定了《吉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吉林省“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建城〔2010〕4号)、《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暖房子工程”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13号)精神,切实推进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保证改造节能效果,遵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0〕20号)规定,特制定此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十二五”期间全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坚持全面规划、配套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并与“暖房子”工程相结合,与节能减排、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景观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供热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实施。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20•【字号】吉建科[2008]8号•【施行日期】2008.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吉建科〔2008〕8号)各市(州)、县(市)建委(建设局)、公用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和《吉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科〔2007〕7号)精神,切实推进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保证改造节能效果,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957号)规定,特制定此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选择:应采取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进,以点带面的实施原则;节能改造应与旧城改造和房屋修缮维护工作相结合,防止以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为名进行大拆大建;改造应与实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同步推进,在降低采暖能耗的同时,节省居民采暖费用的支出。

(二)建筑节能改造:非节能居住建筑的改造,应优先选择围护结构中的薄弱环节及容易实施的部位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后围护结构应达到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要求。

(三)供热计量改造:围护结构应符合我省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要求,或同步按照节能50%设计标准进行改造;采暖系统应达到分户控制要求,或同步进行分户控制改造;通过改造,采暖系统每栋楼应安装热计量装置,室内采暖系统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计量形式;供热计量改造后应实施按用热量计量收费。

二、改造要求(一)编制改造规划。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里确定的改造目标,认真组织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编制改造规划,制定改造实施方案,并对拟改造的项目进行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

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经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5月29日吉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4年5月29日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减少碳排放,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改造以及与此相关的技术推广、引导激励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产业纳入本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绿色建筑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鼓励扶持绿色建筑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绿色建筑发展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制度。

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适当安排资金对绿色建筑发展给予支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和统计等有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绿色建筑发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和体系研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绿色建筑创新体系,推动建筑相关产业绿色发展。

吉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暖房”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吉林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节能暖房”工程提升城市品位
全 省 城 镇 人 口 总 户 数 为 4 4 户 , 既 有 建 筑 总 面 积 4.亿 平 方 米 。 5万 4
2.3 平方 米 ( 电联 产 供热 面 积 13  ̄, 9亿 热 . 3Z平方 米 区 域锅 炉 房供 f _
热 面 积 为 16 平 方 米 ) , 占 总 供 热 面 积 的 6 .% :分 散 小 锅 炉 房 .亿 98
吉 林 省 已 有 6 县 出 台 了 计 量 热 价 文 件 , 居 住 建 筑 安 装 供 热 计 量 装 置 面 积 1 8 万 平 方 市 14
全 省 规 模 以 上 供 热 企 业 86 0家 国 有 或
米 公 建近 1 0 平 方米 。全 省 已实施 计 量 收费 面积 达7 1 2万 4 万平 方 米 。
面 积 的5 。 %


特 色鲜 明、功 能 完善 、品位 高 雅 的 山青水 秀 园林 县城 。


打 造 国 家 示 范县 突破 供 热计 量 收 费瓶 颈 。2 0 0 9年吉 林 省 启动 了既 有 建筑 节
能 改造 示 范 市县 建设 ,将 蚊 河市 、珲 春 市 和通 化 县 列入 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部 创 建 国 家级
三 年 任 务 两年 完 成
到 20 年 底 , 吉 林 省 共 完 成 既 有 居 住 09 建 筑 供 热 计量 及 节 能 改 造 1 4 4万平 方米 ,超 6
额 完 成 十 一 五 国 家 下 达 我 省 1 O 万 平 方 10 米的改造任务 ( 201 0年 追 加 至 1 0 0万 平 方 3
地 方 篇
约 61 0座 供 热 面 积 约 为 101 平 方 米 占 O 亿 总 供 热 面 积 的 2 2 ,热 泵 技 术 供 热 4 0 平 4.% 2万 方 米 , 占 总 供 热 面 积 的 1 : 其 他 形 式 ( 采 % 白 暖 等 ) 供 热 面 积 为 21 7 平 方 米 占 总 供 热 0万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06.08•【字号】吉建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的通知(吉建科〔2009〕13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县(市)建设局、房产局、公用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业已编制完毕,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将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在实施改造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朴石林附件: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二○○九年六月八日附件:吉林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年度计划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精神,切实推进我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保证节能改造目标的实现,按照《吉林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建设部、财政部关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要求,强化节能意识,健全管理制度,努力形成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建筑节能新局面,为我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总体部署,我省要在“十一五”期间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100万平方米的任务,在2008年我省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243.5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根据各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我省2009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312万平方米的目标。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组织设计

七、施工组织设计目录一、编制说明 (1)1.工程概况 (1)2.编制依据 (1)二、施工方案 (2)1.施工总体指导思想 (2)2.施工总体部署 (2)3.施工条件分析 (4)4.施工阶段的划分 (4)5.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5)6.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9)7.检验、试验计划 (11)三、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11)1.布置依据 (12)2.施工总平面布置原则 (12)3.施工平面布置 (12)四、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13)1.劳动力投入计划 (13)2.材料投入计划 (15)五、关键部位施工方法 (16)1.拆除工程 (16)2.保温工程 (19)3.门窗工程 (22)4.涂料工程 (25)5.屋面SBS防水工程 (26)6.雨水管安装工程 (29)7.冬雨季施工措施 (30)六、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33)1.质量管理体系 (33)2.质量保证措施 (34)3.质量管理措施 (36)4.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7)5.事故应急预案 (39)七、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投入计划 (42)1.施工机械设备组织配置及原则 (42)2.机械设备管理措施 (42)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保证措施 (43)4.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44)八、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5)1.总工期及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45)2.施工进度保证措施 (45)九、施工现场采用环保、消防、降噪声、文明施工等技术措施 (49)1.环保措施 (49)2.噪声控制 (50)3.易燃、易爆、油品及化学品的管理 (50)4.环境卫生保护措施 (50)6.场容管理措施 (52)十、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52)1.外墙节能技术 (52)2.门窗节能技术 (52)3.屋顶节能技术 (53)十一、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期、降低造价的合理化建议 (54)1.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54)2.对总包管理的认识 (55)3.与各方的配合措施 (55)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58)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59)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60)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同时,对于能源的需求逐渐增加,而节能成为了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城市居住建筑中,节能也成为了一大难点。

为了实现住宅能源的高效利用,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施工组织的角度出发,探讨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

首先,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依据不同建筑的结构和情况进行精细设计。

比如,如果是非常老旧的城市楼房,则需要对原有的建筑结构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定改造的施工方案和方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改造措施的施工过程涉及到拆除、加固等操作,则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筑安全和施工规范进行实施。

其次,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组织设计还需要注意合理利用不同技术手段。

比如,在施工过程中,可以使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例如,采用具有优良保温性能的墙体材料、在外窗口或门口安装双层玻璃等,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能源的消耗。

同时,合理配置施工人员,合理利用科技手段和运用自动化设备,也是进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关键。

其次,应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握质量关。

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关涉到整个住宅建筑的安全和使用。

因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于每一项施工方案都需要从审批、质量控制、进度计划、安全生产等角度进行严格管理。

同时,应该通过监控技术手段,实时掌握和控制工程质量,确保施工质量得到最大程度的保证。

最后,还需要根据不同建筑改造的管理模式,采用不同的施工组织模式。

例如,对于建筑改造,居住业主可以采取合作开发方式,引入专业施工队伍,进行高效率、高质量的工程施工。

对于大城市集中供暖、集中供热改造工程,可以采取通过企事业单位间进行合作、协作的合作方式,共同推进工程的顺利完成和进一步发展。

总体而言,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施工管理体系和科学的施工工艺。

通过对施工组织方案的设计,使节能改造工程按照有序的流程推进,达到改造效果与施工安全的双赢,从而更好地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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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低碳环保生活的追求呼声越来越高,各地的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此背景下,吉林省也推进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为了更好地推进施工工作、实现环保节能的目标,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尤为重要。

一、加强协作,建立稳定的施工团队
建设一个合理、稳定的施工团队是实施节能改造工程的首要任务。

在施工人员的选派方面,应根据其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按照“实现效益、注重质量、强化安全”的原则,确定各岗位人员人数,并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培训和技能提升,以塑造高素质的专业施工队伍。

同时,在施工中,应加强各岗位人员之间的交流协作,形成有序、高效的协作机制。

在制定施工计划和工序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避免造成重复劳动和资源浪费,以提高施工效率,同时还需定期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二、科学选用先进的施工材料和设备
在施工中,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对工程质量、施工效率、施工成本等方面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为此,在选材方面,应优先选择环保、节能,性能稳定的材料;而对于设备方面,则要优选先进的工程设备和劳动力机械,例如高效率、多功能的节能施工设备,才能提高工程施工的效率和质量。

三、注意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
为了保证节能改造过程中的环保节能,需要注重环境保护。

为了避免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尘土和杂物等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合适的工程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对现场环境进行有效控制。

另外,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协调,与社区、业主、环保部门等单位建立联系,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

四、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
节能工程施工中,一定要注重安全。

在实施施工过程中,应当根据施工情况、现场能耐和周期长短等因素,制定科学、负责的
安全制度,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办法,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的来说,实施吉林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需要在施工组织设计方面下足功夫。

通过优化施工团队的组成,科学选用高效、环保的材料和设备、强化环保、保证施工安全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够确保节能改造工程高效、高质地顺利完成,同时也能为实现能源的节约和环保目标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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