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吊运作业的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安全目标:确保起重吊运作业过程中无人员伤亡、设备毁损的事故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单位责任:所有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负责组织实施起重吊运作业的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安全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技能,并承担起重吊运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
负责协调单位内部工作并与外部单位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第三章作业准备第六条作业计划:在进行起重吊运作业前,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的时间、地点、设备选择等内容。
并组织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实操演练。
第七条设备检查:起重吊运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设备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没有出现故障和安全隐患。
并填写设备日常检查记录。
第八条动态风险评估: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作业区域的风险评估,确保作业地点的安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九条作业人员:从事起重吊运作业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作业人员应戴好个人防护装备,并遵守作业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条通风、照明、标志:作业现场应具备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示作业区域和禁止的区域。
第十一条通讯联络:作业过程中应建立良好的通讯联络机制,确保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沟通畅通。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二条事故预案:单位应制定起重吊运作业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演练,以保证在事故发生时的快速处置。
第十三条抢救设备: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包括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并指派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设备。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任何发生的起重吊运事故都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并进行详细记录,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督检查机制:相关部门应建立起重吊运作业安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搬运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确保企业起重、搬运作业的安全进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的完好,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起重、搬运作业的相关人员。
二、基本要求1.全部从事起重、搬运作业的员工必需经过相应的培训,获得相关操作证书,并定期进行复训。
2.起重、搬运作业必需遵从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法规。
3.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操作起重设备和搬运工具。
4.全部起重设备和搬运工具必需符合国家标准,保持良好状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责任分工1.企业负责人负责订立起重、搬运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有效实施进行监督。
2.监管部门负责对起重、搬运作业进行监察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矫正安全隐患。
3.起重、搬运作业的相关人员对本身的操作负有直接责任,应遵守规定并乐观参加安全培训。
四、起重、搬运作业的组织管理1.依据具体作业情况,订立认真的起重、搬运计划,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和地方。
2.针对多而杂、不安全的起重、搬运作业,必需编制认真的作业方案,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3.每次起重、搬运作业前,必需进行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没有明显不安全隐患。
4.全部起重、搬运作业必需设置专人负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和规范。
五、起重设备和搬运工具的管理1.全部起重设备和搬运工具必需经过专业人员检测和验收,获得合格证并定期进行检查。
2.操作起重设备和搬运工具的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资格和技术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3.原材料子、产品的起重、搬运必需符合设备和工具的额定负荷,严禁超载操作。
4.起重设备和搬运工具的使用必需依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手册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
六、安全防护措施1.全部从事起重、搬运作业的员工必需佩戴安全帽、防护鞋等必需的防护装备。
2.进行高空起重作业时,必需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3.重点起重、搬运作业前,必需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订立,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起重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进行物体搬运、吊装和堆垛等作业。
为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可靠进行,制定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二、责任分工1. 企业领导:负责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明确起重作业的责任分工,确保人员到岗、设备状态等。
2. 监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起重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3. 工作人员:负责按照规定进行起重作业,确保操作过程的安全。
三、资质要求1.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熟悉起重机械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2.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具有相关的检验合格证明,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良好。
四、操作规范1. 操作前必须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各项安全装置、制动、起重机械的结构等进行全面检视。
2. 确定吊装物品的重量、尺寸、中心重心等参数,选择适当的吊具,确保吊装过程中的稳定性。
3. 操作人员必须在专用操作室或指定区域内进行操作,不得将非相关人员靠近设备作业现场。
4. 不得超载或超过起重设备额定起重能力,严禁越位操作或无证操作。
5.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与指挥员或监控室保持良好的沟通,密切配合。
五、风险防控1. 在高风速、大雨雪天气或电力设备维修期间,暂停起重作业,避免风险增加。
2. 起重作业中的拆除、拆解等工作必须做好专业方案和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3. 悬吊时严禁人站在吊物下方,以防万一产生坠物风险。
六、应急处置1. 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意外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向上级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2. 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进行急救和送医治疗,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七、教育培训1. 对从业人员进行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定期组织起重作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考试,评估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八、违规处罚1. 对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停工、降职、辞退等。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作业安全,有效防范起重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起重作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作业指利用吊车、起重机械等设备进行的吊装、搬运、装卸等作业。
第四条起重作业应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效”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起重作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起重作业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按照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要求,对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具备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保养起重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三)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起重作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起重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起重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二)建立并完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和零部件。
(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第三章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第九条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并做好相关记录。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三篇)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一、起重吊装概述起重吊装是指使用各种起重设备进行物体的搬运、安装和维修等作业,包括塔机、汽车起重机、履带起重机、车载起重机等。
为了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与效率,对起重吊装施工作业进行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二、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任何时候都要以保证人员与财产的安全为首要原则。
2. 管理为主: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与义务,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3. 预防为主:提前预防事故发生,全面检查设备和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
4. 人员齐备:每个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相关的培训和资质认证,熟悉工作内容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的具体内容1. 工作前准备:(1)确定吊装设备的具体种类和规格,根据作业需要进行选型。
(2)对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良好状态。
(3)确定吊装方案,包括起重设备的位置、基础的设计和施工。
(4)准备好所需的各种吊装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
(5)制定作业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安排。
2. 人员管理:(1)对参与吊装作业的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制定人员的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好岗位交接工作。
(3)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4)建立施工人员的考勤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的到岗情况。
3. 设备管理:(1)设备保养:定期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修:对发现的故障及时修复,确保设备的工作性能。
(3)设备检测:定期进行设备的测试和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4)设备更新:根据实际需要,对老化的设备及时进行更新。
4. 施工现场管理:(1)作业区域的划分:根据吊装方案确定作业区域,划分出限定区域,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2)临时设施的设置:根据吊装作业的需要,设置适当的临时设施,如吊装平台、围栏等。
(3)安全警示标志:在作业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标志牌和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4)现场监控:设置摄像监控设备,对吊装作业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安全。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4篇)

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吊装施工作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工厂车间等场所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管理。
第三条安全责任: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安全,具体负责人为安全负责人。
第四条作业人员资质:参与起重吊装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吊装作业证书,并定期进行继续教育和培训。
第五条约束力:本规定对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施工准备第六条施工组织: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七条设备检查:施工前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不存在安全隐患。
第八条维护保养:施工单位必须对起重吊装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通风通道:施工现场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通道,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章作业条件第十条施工环境: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起重吊装施工现场的环境整洁、无杂物,以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一条交通疏导:施工单位必须设立明显的交通警示牌和警戒线,疏导施工现场的交通。
第十二条作业区域划定:施工单位必须根据起重吊装设备的作业范围划定相应的作业区域,并进行标识。
第十三条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以警示作业人员和过往行人。
第十四条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为作业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具,并明确相关使用方法。
第四章作业操作第十五条作业计划: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起重吊装施工作业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吊装作业:施工单位必须确保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可靠,并配备专职操作人员进行吊装作业。
第十七条信号通讯:施工单位必须确保作业现场的良好信号通讯,以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预防措施:施工单位必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第十九条禁止违章操作:施工单位必须严禁作业人员进行违章操作,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和批准。
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
3. 起重、吊装设备必须经过检测、维护,并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4. 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5.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保持道路畅通。
6. 禁止超负荷使用起重设备,严禁超额载人。
7. 禁止在起重、吊装区域内进行其他作业,保持区域内人员的安全距离。
8.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信号进行操作,与信号人员保持密切配合。
9. 操作人员必须对地基和工作台面进行检查,确保其稳定和承载力符合要求。
10. 禁止在起重、吊装过程中发生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1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违章操作。
12.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注意气象变化,遇到恶劣天气时必须停止作业。
13. 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报警。
以上是常见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要求可能还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工程的要求有所不同。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是为了保障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进行,避免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以下是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1. 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和计划,明确作业的目标、时限、安全措施等。
2.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吊装区域的警示标志、禁止入内的标志等。
3. 必须根据吊装物体的重量、形状等特点选择合适的吊装设备和工具,并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4. 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作业指挥和安全监督,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及时沟通和协调。
5. 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对吊装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第二条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是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____吨以上;中型:40-____吨;小型:____吨以下。
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____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3.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____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____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____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规划、标识、障碍);5.核实天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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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
控制重 物的溜 绳 确保地面坚实, 设置支腿垫板, 再伸出支腿。 隔离吊装区域, 非 作业人员严禁入内 信号工
起重作业
– – 起重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在无载荷时进 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并全部收回;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 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继续作业。 起重机作业时,应将工件吊离地面200~500毫米,停止提升, 检查起重机械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 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对于易摆动的物件,拴 溜绳控制。 利用物件本身的部件(如管口、人孔等)作为起重受力点时,起 重作业技术负责人对物件及零部件的强度进行核算,并采取必要 的保护措施。 未设吊耳的物件用捆扎法或其他兜系的方法捆绑时,捆绑处所垫 防滑垫块要坚硬结实,并有足够的强度和摩擦力。严禁使用单索 吊装。 严禁使用起重机械吊运超载或重量不清的物件或埋置物体。 起重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要坚守岗位,听从指挥,发现问题立 即向起重指挥人员报告,无指挥人员的命令不得擅自操作,但紧 急停车信号除外。 禁止使用起重机械移送人员;在起重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篮符合 《吊篮作业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 起重指挥信号符合《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 Nhomakorab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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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 大型起重作业 大型起重作业前,作好自检、复检和联合检查。 自检内容主要包括:
– 检查吊钩、钢丝绳、环形链、滑轮组、卷筒、减速器等易 损零部件的安全技术状况; – 检查电气装置、液压装置、离合器、制动器、限位器、防 碰撞装置、警报器等操纵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符合安全技 术条件,并进行无负荷运载试验; – 检查吊具与吊索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 检查起重机械的固定或垫木的设置情况,检查作业区域周 边的警戒标志; – 检查、确认起重机械作业时各部位活动范围内是否有电线、 电缆和其他障碍物。
承包商组织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监督执 行。
起重作业 起重指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 • • 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 及时纠正起重作业人员的错误行为; 正式起吊前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 发现问题先将构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 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指挥吊运、下放吊钩或吊物时,确保下部人员、设备的安全; 重物就位前,不允许解开吊装索具;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七、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
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 八、被吊物棱角处与捆绑钢绳间未加 衬垫时不吊;
九、歪拉斜吊重物时不吊;
十、容器内装的物品过满时不吊。
惨 痛 教 训!!
起重作业
•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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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指挥人员(信号工)、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 械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起重作业时,指挥人员穿荧光服。 承包商在起重作业前按《安全标志管理规定》要求在作业 区域周边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起重作 业区。 起重机操作人员在起重作业前对吊车进行作业前全面检查, 并填写《起重作业评估表》。 承包商在起重作业前了解气象变化情况,雨、雪天或风速 大于10.8米/秒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当环境温度低于零 下20 ℃时,起重机械、索具及被吊设备、构件要具备与气 温相适应的低温性能。 采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尽量选用相同 机种和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机械并合理布置;明确起重作 业总指挥和中间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信号。升降、运行保 持同步,每台起重机械的载荷不宜超过额定起重能力的 75%。施工方出具具体的吊装技术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 批。 轮胎式吊车的支腿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不小于支 撑板面积3倍的道木或钢基板,插上支腿的定位销(如有)。
环氧丙烷项目部
起重指挥专项培训
中石化南京工程公司
主要内容
目的和范围
安全分析和方案 作业许可
起重机械
起重吊索具
卷扬机 起重作业
目的与范围
加强工业园工程项目起重作业HSE管理
避免:
-人身伤害 -设备事故
工作安全分析和方案
承包商在起重作业前进行工作安全分析(JSA)。 承包商应向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所有 起重作业人员了解起重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害及 其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被交底人和交底人在交底记 录上签字。 承包商应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和 国家有关规范编制「起重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报监理单位审批。 起重作业人员熟悉起重作业技术方案并按方案的要求 开展起重作业。
起重索具 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满足以下要求: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钢丝绳的最小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手动起重 设备跑绳 4.5 机动起重 设备跑绳 5 做吊索 无弯矩 6 捆绑 绳索 8 用于载人 升降机 14
钢丝绳插接应严格执行《钢丝绳吊索 插编索扣》(GB/T 162712009),插接长度不小于绳径的20倍,且不小于300mm; 钢丝绳不得与电焊把线或其它电线接触;当发现钢丝绳受电弧伤害时 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查处理; 钢丝绳使用中不得与棱角及锋利物体接触,无法避免时垫以圆滑物件 保护;
起重作业 组织联合检查。 承包商在自检、整改的基础上组织联合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 吊装技术方案及吊装安全技术措施; – 起重机械、索具的实际配备是否与方案规定的相符,如不 相符,说明原因并有审批见证的资料; – 设备基础地脚螺栓是否符合质量要求,作业区域的处理情 况:承载地基是否满足要求、场地是否平整; – 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自检记录; – 待安装的设备或构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施工用电和天气情况; – 起重机械、机具维修使用情况; – 起重作业人员的分工及指挥人员的资质和指挥熟练程度; – 其他方面的准备工作等。
起重机械
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生产厂 家是国家主管部门指定并核发合格证(进口许可证) 的专业制造厂;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 保养说明书。 使用前经单位所在地的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局检验,由其出具验收检验报告、颁发安全检验合 格标志,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 在施工现场安装、组对的起重机械(如:塔式起重 机、桅杆 起重机、升降机等),安装完毕后,经特 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检验机构出具验收报告, 颁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承包商到市级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 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索具 起重作业用的钢丝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且满足以下要求:
钢丝绳不得成锐角折曲、扭结,也不得受夹、受砸而变成扁平; 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修整、润滑、保养钢丝绳;当发现磨损、锈蚀、 断丝、电弧伤害等现象时,按有关规范的规定降低受力;当一个捻距内 断丝及电弧伤害达到下表所列数量时即报废: 断丝及电弧伤害数量
–
– – – – – –
1、超重、超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 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 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光线昏暗、视线不清不吊
(5)歪拉斜挂工件不吊。
(6)吊物上站 人或吊物件上放 有浮置物不吊。
(7)安全装置不齐 全或动作不灵敏,失 效者不吊
(8)带棱角、 缺口、物体无 防割措施不吊。
• •
起重作业 起重机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 • • • • 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要立即执行; 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 伤达到报废等情况下禁止起重操作; 无法看清场地、吊物或指挥信号时停止操作; 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远 离高低压输电线路,必须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按规定保 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在停电后进行吊装作业; 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悬吊在空中; 严禁在起重机械工作时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 禁止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放下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 器停车。
(9)吨位不清不吊
(10)埋在地下 的物件,与地面 建筑物或设备有 钩挂不吊。
起重作业 坚持“十不吊”原则
一、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清不吊; 二、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 三、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 引起滑动时不吊; 四、被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吊; 五、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 缺陷或损伤时不吊; 六、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时不吊;
起重索具
吊钩上的防止脱钩装置齐全完好,吊 钩有缺陷时不得补焊。 绳卡无裂纹及表面创伤,螺母可用手 自由拧入,但不得松动。 卸扣表面光滑,不得有毛刺、裂纹、 变形等缺陷;卸扣不得补焊;卸扣螺 杆旋入时,要顺利自如,螺纹要全部 拧入螺口内。
卷扬机
卷扬机
– 卷扬机是起重作业中用于重物起落的常用机具,使用前和使用过 程中按有关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性能完好,安全可靠: 卷扬机固定牢固,受力时不得向横向偏移;转动部件润滑良好、 制动可靠;电气设备和导线绝缘良好、接地(接零)保护可靠; 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与卷筒轴线成直角;卷筒与第一个导 向滑轮的距离大于卷筒长度的20倍,且不得小于15米;卷筒内的 钢丝绳最外一层低于卷筒两端凸缘高度一个绳径; 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绳端固定牢靠,工作时卷筒上的钢丝 绳不得少于5圈; 卷扬机的电动机旋转方向与操作盘标识一致; 卷扬机外露传动部分,要有防护罩,运转中不得拆除; 卷扬机操作人员、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和拖、吊的重物三者之间, 视线不得受阻,如有障碍物,增设中转指挥点; 卷扬机的电动机、变阻器的温度超过规定值时,立即停车查找原 因; 卷扬机制动器打滑失灵时,立即停车检查、修理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