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精品

合集下载

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

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目次前言................................................................................. I II 引言.. (V)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 (2)4.1 基本原则 (2)4.2 工作程序 (3)5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 (4)5.1 第一阶段工作内容 (4)5.2 资料收集与分析 (4)5.3 现场踏勘 (5)5.4 人员访谈 (6)5.5 结论与分析 (7)6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初步采样分析 (7)6.1 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7)6.2 采样点的布设 (8)6.3 监测项目 (10)6.4 样品采集与分析 (10)6.5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1)6.6 结果评价与分析 (11)7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详细采样分析 (12)7.1 基本要求 (12)7.2 详细采样分析工作计划 (12)7.3 采样点的布设 (12)7.4 监测项目 (13)7.5 样品采集与分析 (13)7.6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3)7.7 结果评价与分析 (13)8 第三阶段调查工作 (13)8.1 主要工作内容 (13)8.2 调查方法 (13)IDB4401/T 102.1—20208.3 调查结果 (14)9 报告编制 (14)9.1 报告内容和格式 (14)9.2 报告结论与建议 (14)9.3 报告形式要求 (14)9.4 图件 (14)9.5 附件 (15)附录A(资料性)人员访谈表内容与格式 (16)附录B(资料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内容大纲 (17)IIDB4401/T 102.1—2020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和工作程序、第一至第三阶段调查工作要求和报告编制等内容。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淇澳岛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淇澳岛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淇澳岛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淇澳岛土地整治项目目录一、综合说明 (4)1.1项目概述 (4)1.2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4)1.3综合结论 (4)二、项目背景与编制依据 (5)2.1区域概况(地区是县级区域) (5)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5)2.3编制依据 (6)三、项目区概况 (6)3.1自然和资源条件 (6)3.2经济社会状况 (7)3.3土地利用现状 (7)3.4基础设施条件 (8)四、建设条件分析 (8)4.1 规划协调性分析 (8)4.2 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9)4.3土地适宜性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新增耕地来源分析 (9)4.5 水土资源分析 (9)4.6公众参与分析 (9)五、规划方案与建设内容 (4)5.1规划原则 (13)5.2规划目标 (13)5.3规划方案 (13)5.4建设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土地权属调整 (16)6.1土地权属现状 (16)6.2权属调整原则与程序 (17)6.3权属调整初步方案 (17)七、施工组织方案 (17)7.1施工条件 (17)7.2主要工程施工 (17)7.3施工进度 (17)八、实施措施与工程管护 (18)8.1实施措施 (18)8.2工程管护 (21)九、投资估算 (22)9.1编制说明 (22)9.2投资估算 (26)9.3资金筹措 (26)9.4投资进度计划 (27)十、效益分析 (27)10.1社会效益分析 (27)10.2生态效益和环境影响分析 (27)10.3经济效益分析 (28)10.4耕地质量分析 (28)十一、综合结论 (28)十二、附件、附图和附表 (30)12.1下列附件应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30)12.2下列附件可根据需要列为报告的附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22.06.10•【字号】•【施行日期】2022.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及国家、省有关要求,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要求,切实防范人居环境风险,同时节约社会成本、避免过度调查,参考国家和省相关土壤标准、文件及其说明,现对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明确以下有关要求。

一、调查要求(一)调查范围地块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须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1.经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或接到信访举报,有证据表明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

2.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的地块。

“一住两公”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

首次供地的“一住两公”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拟收回、转让土地使用权或用途变更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

4.从事过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医药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废旧电子拆解、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火力发电、燃气生产和供应、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和污泥处理处置等活动的用地,拟收回、转让、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商业用地的地块。

5.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

(二)完成时间用途变更地块在申请变更前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出让地块在挂牌前完成调查评估工作(协议出让地块在签订合同前完成);划拨地块在划拨请示前完成调查评估工作;收回、转让地块在收回、转让前完成调查评估工作。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2020)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2020)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2020)【发文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9届〕第19号【发布部门】珠海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3.31【实施日期】2020.03.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九届〕第十九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经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3月31日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决定(2020年3月31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修改为“市自然资源部门”。

二、第十七条中的“由市发展和改革、国土、规划、科技、海洋、农业和环境保护等部门”修改为“由市自然资源、科技、农业和生态环境等部门”。

三、第二十条中的“市经贸部门”修改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四、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市经贸部门会同市环境保护、发展和改革部门”修改为“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部门”。

五、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中的“环境保护部门”修改为“生态环境部门”。

六、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和建设,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健全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八、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二条,并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水平。

珠海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珠海环境污染调查报告

珠海环境污染调查报告们周围环境与我们的生活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就像是鱼和水那样,密不可分,谁也离不开谁。

珠海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

“海上云天,天下珠海”就是最好的概括。

珠海是美丽的,但是美丽中隐藏着一种“奇特的色彩”。

因为个别市民不注意卫生,给美丽的珠海添上了不和谐的“污点”。

我在老师的指导下,对我们的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

白色污染——可怕纸张的发明使到人类的发明迅速地发展。

但是现实生活中,一张张洁白无暇的纸张让人类的周围环境遭到了极大的污染。

浪费纸张:在我们班级里和学校的垃圾池里,每天都有一大堆的纸张在垃圾池里。

黄的、白的、绿的……眼花缭乱。

一张张色彩艳丽的作业纸揉成一团。

纸张回收:我在调查中,发现有95%的人是把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混在一块。

“混”,原来这就是纸张污染的主要原因!如果人们把垃圾分开来,分门别类进行回收,那白色污染对自然环境就会大大减少,并且我们生活环境也就大大不同。

一次性纸杯:现代生活中,一次性用品使用方便,但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出现了。

一次性用品浪费资源,又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比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喝水的杯子是必不可少的。

可是喝水的杯子应该怎样选择呢?市民为了贪图方便,几乎家家户我户都用上了一次性纸杯。

人们说既方便,又便宜。

可正是因为一次性纸杯的产生,使到我们周围的环境受到了极度的破坏。

市民们使用了一次性纸杯,就随地乱扔,造成了严重的白色污染。

水污染——健康当心水是生命之源,没有水,地球的什么生物都会无法生存。

“清凌凌的河水鱼在游”再也不见了,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也许你会说,不是有桶装饮用水吗?但喝桶装水不是解决水污染的最好办法,喝桶装水一样要用到水资源。

而且喝桶装饮用水对人们的身体不是很健康。

前山河:我曾经到前山河进行调查,发现前山河的水受到了严重的污染。

河水混浊,水面上漂浮着许多塑料垃圾,并且时不时会传来一阵难闻的味道。

原来在昌盛大桥下,居住着许多“三无”人员。

他们的行为给前山河留下了很大的创伤。

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8.31•【字号】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届〕第四十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固体废弃物与有毒化学品污染防治正文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届〕第四十号)《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由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8月31日珠海经济特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4年8月30日珠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第五章防范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规定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珠海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监督管理活动。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优先、防治结合,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环境保护责任考核。

珠海莲花山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报告

珠海莲花山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报告

珠海莲花山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的报告一、项目背景(一)项目概况莲花山小区是吉大片区典型的老旧小区,位于九洲大道1025号,始建于1984年,至今楼龄已有20多年,占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小区分成两个区域,共55栋楼,82个单元,1150户,住房大多为退休工人、下岗职工及外来租户。

项目现状普遍存在地下管网老化堵塞、小区路面破损、物业管理服务落后、绿化缺失、小区设备年久失修、违法搭建严重等问题,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二)项目目的和意义为加快建设环境宜居城市、进一步改善小区环境,通过综合整治使小区达到“美化、亮化、绿化、净化、整洁、通畅”的安居要求,实现“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房屋维修”的目标,将其办成真正让老百姓受惠的民心工程。

二、项目实施(一)项目实施的主要过程1、路面、绿化和停车场改造。

路面改造:修缮和改造小区道路,保证道路平整;绿化改造:多种乔木,少种灌木、草皮,提升绿化档次;停车场改造:划定明确的停车范围,规范停车。

2、管线更新。

雨污分流改造:清理、疏通排水排污管道,维修老化、破损的排水排污管网,排查、改造地下排水管网的错接、乱排现象,实现雨污分流;建设弱电共同沟,实现光纤入户:清理拆除废弃线网、废弃线杆及其他废旧设施,建设弱电共同沟;按照新标准建设小区消防管道;小区内建设燃气管网设施。

3、环境整治。

清理卫生死角;清理被圈占的公共用地;清理整治小区违章搭建及临街商铺“七乱一占”等违法行为;整治周边商铺违规排放油烟、噪音扰民等行为;清理楼道内、房屋墙体、地面、电杆及各种设施上的污迹;将旧式垃圾房改造成垃圾压缩中转站,并将原来垃圾收集点建设为新型密闭式垃圾屋,推行桶装化管理;对原有景点及休闲、健身场所进行整修完善。

4、配套服务设施整治。

建设和规范小区服务设施,在重要节点和路口、小区门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有条件的实行小区封闭式管理,建设监控室(保安亭);修复、增设小区宣传栏、消防设施、照明灯具、井盖、邮箱、休闲座椅、交通护栏、交通标识等。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08•【字号】粤府函〔2023〕242号•【施行日期】202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粤府函〔2023〕242号珠海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上报〈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珠府〔2023〕2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珠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珠海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支撑珠海市建设民生幸福样板城市、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二、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珠海市要立足国家战略、区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实际,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连接港澳的枢纽城市、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滨海旅游城市。

发挥比较优势,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参与珠江口西岸一体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治理能力,增强澳门—珠海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重要极点功能。

三、严守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到2035年,珠海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06平方公里(8.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54平方公里(7.28万亩);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94.63平方公里(29.19万亩);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525.16平方公里(78.77万亩)以内。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档从互联网中收集,已重新修正排版,word格式支持编辑,如有帮助欢迎下载支持。

【关键字】化学、活动、地理、生物、方案、目录、指南、意见、情况、思路、环节、条件、动力、进展、成绩、空间、质量、模式、增长、行动、计划、监控、监测、运行、传统、地方、问题、系统、体制、机制、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密切配合、明确任务、有效、大力、密切、自主、深入、继续、充分、整体、尽快、平衡、合理、文明、公开、健康、快速、持续、加大、合作、配合、整顿、执行、召开、保持、提升、统一、发展、建设、细化、建立、制定珠海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送审稿)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二〇一七年十一月目录一、背景与形势 0(一)工作基础 0(二)主要问题 (1)二、总体要求 (4)(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4)(二)规划范围与时段 (6)(三)规划目标与指标 (6)三、主要任务 (7)(一)加强工业污染源头控制 (7)(二)大力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2)(三)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17)(四)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0)(五)重点工程 (22)四、保障措施 (22)一、背景与形势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要求,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生态市创建、大气污染防治、总量减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工作成效明显,生态环境保持了较好水平。

近期全市开展的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主要工作如下。

(1)统筹规划,认真实施制订印发了《珠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环〔2014〕176号)、《珠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珠府〔2017〕51号)和珠海市各区(功能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部门职责,将全市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具体分解到各区,逐级完成,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提供了保障。

(2)稳步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编制完成《珠海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施方案》,完成国家下达的336家重点行业企业空间位置遥感核实,核实补充我市10个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园区的有关信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核查培训、点位现场核实和踏勘,全市布设约427个点位;启动重点行业在产企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工作,完成了各区(功能区)环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为详查工作深入实施提供保障。

(3)加强工业场地再利用开发环境管理工作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自查、珠海市污染地块再开发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完成斗门区工业用地(益力集团等3个地块)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的备案工作。

(4)稳步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开展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清理整顿工作。

同时,推进畜禽生态养殖,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逐一开展现场指导与督促检查,强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大力实施废弃物综合治理,减少禽畜养殖对水环境和土壤环境的污染。

(二)主要问题1、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不容乐观(1)土壤养分状况全市土壤主要有水稻土、自然土壤(包括赤红壤、滩涂和滨海砂土)和旱地土壤(包括旱坡地、堆叠土和菜园土、滨海砂地)。

据斗门区农业局资料,耕地土壤有机质平均为28.6g/kg、全氮1.6g/kg、碱解氮158.3mg/kg、有效磷32.6mg/kg、速效钾153.0mg/kg、pH 6.0,耕地地力表现为“高氮、富磷、缺钾、偏酸”的特征,存在多数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处于中等偏下水平、耕地土壤表现一定程度酸化和土壤养分失调等问题。

(2)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状况据2017年斗门区和金湾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29个点位土壤样品监测结果,样品中的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较低,均符合标准要求;有些点位样品出现重金属含量超标,镉、铜和镍等3种元素的点位超标率为34%、48%、62%,其它元素含量(砷、汞、铅、锌、铬)符合标准要求。

镉的污染指数最大值 2.27,表明部分点位属轻度超标;铜和镍的最大污染指数均小于2,属于轻微超标。

土壤中8种重金属元素的污染累积指数均大于1,表明8种元素均存在明显积累。

与2006年的调查结果相比,镉(24.6%)、铜(27.4%)和镍(10.9%)的点位超标率有明显提高。

根据点位污染物超标评价和累积性评价结果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分类,无未超标无明显累积(Ⅰ类)或超标无明显累积(Ⅲ)的类别,未超标、但具明显积累(II类)的点位占比为28%,超标且有明显累积(IV类)的点位占比为72%。

2、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和治理压力依然很大(1)工农业生产排放废水污染土壤工农业高速发展,人口增加,污水排放量增大,水体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大量废(污)水排放,农田土壤受污染的风险增大。

全市村级工业主要行业为五金加工制造、塑料制品、电镀、印染、石材加工等,大部分生产型工业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

这些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污)水进入附近水体,在潮汐河网水文作用下,造成水体污染。

局部农田直接或间接受到污水灌溉影响,导致土壤污染。

全市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尚未建设与其规模相匹配的污染治理设施,或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未能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未经处理的大量废水和粪便随意排放,粪便和废水中的重金属(如铜、锌、砷等)、抗生素等污染物直接或间接进入土壤环境,逐年在土壤中累积,最终导致土壤污染。

(2)工农业生产排放废气污染土壤目前,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中化石能源比例约为99%,其中煤耗约占70%,煤炭主要用于火力发电、钢铁和造纸等行业,煤炭燃烧后排放大量的废气。

除了工业源排放烟(粉)废气污染物外,其它排放源,如移动源、农业源、扬尘源、储存运输源、生物质燃烧源、废弃物处理源、其他排放源等也可能排放废气污染物。

工农业生产排放的废气污染物进入周围环境后,经干湿沉降进入水体和土壤环境,持续累积,造成土壤污染。

(3)农资产品不合理使用污染土壤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同时,也污染了耕地土壤。

不合格化肥、有机肥中可能含有较高浓度的重金属、抗生素等污染物,施用后在耕地土壤中累积,导致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增加。

农膜的大量使用,残留农膜将导致土壤中有毒有机污染物增加,导致土壤污染。

3、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与环境监管能力亟待提高(1)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底数不清楚近年来,虽然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我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等专项工作,但由于工作目标、内容、监测指标、范围不一致,在系统性、精细化等方面不能满足全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的需要。

目前,农用地土壤污染详细调查和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等工作才刚开始,按计划安排,2018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2019年完成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这一项基础性、摸清家底的工作,将为农用地安全利用、建设用地分用途管理等措施的落实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2)缺乏本地化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我国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技术研究起步晚,其研发水平和应用经验都与发达国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研发技术大多数尚处于试验或示范应用阶段,实际应用中具自主知识产权的修复材料与设备不多,大规模工程应用时,往往面临投资费用高、环境因素影响大、二次污染控制难等问题。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较明显的区域特性,现有技术的通用性有待完善。

因此,应尽快开展适合我市土壤适用技术的筛选,为大面积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提供技术支撑,真正达到效果。

(3)土壤环境管理能力薄弱全市“十二五”期间各级监测站均通过标准化验收,监测能力不断提升,在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等常规环境监测具有较强的监测能力,但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亟待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尚不完善,信息化水平和共享程度不高,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未建设;社会化监测机构准入、管理机制仍需完善。

监测队伍任务重、人手少和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尚未解决。

此外,土壤环境监督执法、风险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部门间协同管理等也有待提高。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目标,着眼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按照“源头削减-过程控制与修复-联合监管”的总体思路,提出具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的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方案,分步实施,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提高土壤环境保护水平,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经济持续增长。

2、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根据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要求,用2~3年的时间,完成全市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详细调查,为农用地分类、建设用地分用途管控等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在此基础上,对未污染土壤实施优先保护,控制工业企业污染源头,遏止土壤污染物累积趋势;对已污染的土壤实施风险管控,逐步建立土壤污染综合治理体系。

(2)全面防治,突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围绕主要土壤环境问题,抓住重点环节,在分类、分区、分级的基础上,确定污染控制的优先顺序,合理安排有限资金,提出具有指导性并易于操作的污染控制规划方案。

结合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坚持倒逼转型、优化结构,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

突出耕地污染预防,优先开展农产品生产区的污染源头控制、安全利用试点示范,循序渐进;依托三旧改造工程,建立建设地块环境调查评估、修复方案编制、治理与修复工程示范。

通过点面结合,建立适合本地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开展受污染土壤的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3)整体规划,分期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规范、标准及相关工作部署,严格耕地保护,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建设用地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严格用地准入,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做到土尽其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应以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的实施为抓手,建立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展情况、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试点示范情况,更新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分阶段地有序推进,分期实施,使污染土壤安全利用、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的工作步入科学、合理、有序的轨道。

(4)部门联动,严格监管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环保、农业、规划、国土、住建、财政、经信、水利、林业等多个部门;要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必须坚持强化管理原则,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建立高效的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管理体制,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治理与修复目标的实现提供保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