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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碧桂园潼湖科技小镇介绍

2017碧桂园潼湖科技小镇介绍

仲恺一区四园五镇(街道)格局示意图
n 以电子行业为主,其他各行业发展稳定
Ø 2015年,仲恺高新区规模 以上工业总产值 2688.5亿元, 其中电子行业完成产值2221 亿元,约占比83%;
Ø 全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增,经济结构 不断优化
潼湖科技小镇
u 4+2产业体系格局
• 现状格局:“4+1”体系——移动互联网、平板显示、新能源、LED+云计算; • 发展趋势:仲恺高新区以智能装备制造业为增长点,推动产业向“4+2”体系发展,确立平板显示、LED、移动互联网、 新能源四大优势产业,和云
vs 潼湖 T
S 松山湖
潼湖位于一线临深片区,和松山湖有着相似 的区位条件,抓住深圳东进的未来十年,有
机会实现比肩松山湖的腾飞
松山湖
潮莞高速47KM
博深高速 69KM
莞深高速56KM
潼湖
38KM 龙岗31KM深圳市政府潼湖生态智慧区:交通优势
通过构建轨道(城际)交通网和高速公路网,实现潼湖与周边深圳、广州、 东莞城市交通的全面对接
空港交通
根据城市总规,有望在项目北侧、东江边规划建设小型通用机场。
潼湖生态智慧区:生态优势 坐拥广东省最大的内陆淡水湿地,总水域面积达到28平方公里
A 广东省最大的内陆淡水湿地 B 总水域面积约28平方公里 C 惠州发展的“生命工程” D 国家低碳智慧城市引领区 E 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区
潼湖·湿地
碧桂园·潼湖科技小镇
目录
01
碧桂园
产城融合 科技小镇
02
潼湖智慧区
借力东进 比肩松山
03
科技小镇
世界级的产业 基地
04

惠州潼湖湿地起步区详细规划(草案)

惠州潼湖湿地起步区详细规划(草案)

惠州潼湖湿地起步区详细规划(草案)一、规划范围本次潼湖湿地起步区位于潼湖生态智慧区科融新城中部和西侧,分为A、B两区,A区北到规划科融二路,南到科融一路,东到智慧二路,西到新侨大道,面积约0.4km2,B 区范围西到甲子河,东到新侨大道,南到潼侨大道,面积约1.1km2,规划区总面积约1.5平方公里。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3)《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4年2月2日通过执行)(4)《关于印发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5)(5)《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发展建设工作的通知》(2005)(6)《关于印发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城〔2005〕16号)(7)《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05)(8)《广东省湿地保护条例》(2006)(9)《广东省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11~2015年)》(2010年9月初稿)(10)《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12)《惠州市政府关于潼湖湿地公园建设会议纪要》(2010年11月)(13)《惠州潼湖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设计(2005~2015)》(14)《潼湖围达标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市水务局,2007)(15)《惠州市潼湖湿地公园之万亩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建议)》(海洋渔业局,2010)(16)《潼湖湿地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设计与实施方案》(农业局,2010)(17)《潼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方案》(林业局,2010)(18)《广东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草案)(19)《惠州潼湖湿地保护规划》(草案)(20)《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科融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21)《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湿地公园建设的通知》(惠府办函〔2014〕95号)三、规划性质与规划目标规划性质:以湿地生态保护为前提,以岭南水乡田园为特色,融湿地环境保护、民俗文化体验、科普教育、商务会议、度假休闲于一体的城市湿地公园。

《惠城区沥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

《惠城区沥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

《惠城区沥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小镇)》简版一、规划修改背景(一)项目概况从20世纪90年代初起,惠州市便开始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特别是进入“十二五”以后,在以惠州三星电子、TCL集团等为代表的一批骨干企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电子信息产业形成了集聚效应。

“十三五”时期,在国家力推特色小镇发展、珠江东岸产业升级与转移、深莞惠经济圈发展等大环境下,为响应惠州市争取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新增长点的目标,定位为“广东硅谷”的潼湖生态智慧区积极打造“科技创新智慧生态小镇计划”,积极探索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产业持续发展道路。

本项目作为该计划的先驱,将在产品设计、开发模式及运营方式等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同时,本项目作为惠州市唯一入选广东省首批特色小镇创建示范单位,已吸引首批27家科技企业和创新载体入驻其一期建设区内。

该项目的建设将极大的推动惠州市临深片区的发展,同时吸引莞深地区产业转移,促进惠州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为保障创新小镇的顺利建设,需进行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来保障的用地需求。

(二)规划修改的原因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小镇拟选址位于沥林镇英光村和罗村村,其用地不符合《惠城区沥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但该项目是广东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为使该项目符合国家的土地管理政策,需对《惠城区沥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进行修改。

二、规划修改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国家主席令第28号);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5、《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6、《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7、《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21号);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9、《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10、《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1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12、《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1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粤国土资耕保发〔2014〕138号);14、《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号);15、《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16、《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备案等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50号);1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18、《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20、《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2017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7〕75号)。

广东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草案

广东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草案

广东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总体规划 (2017—2035年)(草案) (概要) 一、规划范围规划区范围包括环潼湖湿地周边地区,面积约128平方公里。

其中建设用地约47平方公里,潼湖湿地公园面积约55平方公里。

二、发展背景为贯彻落实珠三角层面提出产业转型升级、九年大跨越的发展战略以及《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思路,打造“广东硅谷”,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惠州制造”向“惠州创造”转变,在大亚湾作为向海发展“蓝色引擎”的同时,围绕潼湖湿地构建“绿色引擎”,实践示范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

三、战略定位(一)国家绿色生态城市示范区基于潼湖生态智慧区生态基底优势,构建生态型、组团式的空间格局,从绿色产业发展模式、生态城市建设模式、生态保护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培育生态产业链、建设湿地公园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5A 级旅游景区、建立绿色低碳的基础设施体系、推广节能低碳技术,打造适合惠州长远发展的绿色生态城市,助推惠州实现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目标。

(二)广东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区潼湖生态智慧区的建设将紧紧抓住创新的核心要点作为突破口,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强化与深港创新圈、广州科学城、中新知识城、东莞松山湖等创新载体的互联互动,共同打造省域创新驱动发展平台。

(三)大珠三角融合发展先行区发挥区位、产业、政策的叠加优势,创新合作共享机制体制,打造全面深化改革试验区,加强大珠三角经济区内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领域深度合作,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企业资质互认,多层次、多渠道促进要素资源流动,引导珠三角地区先进生产力延伸布局到环珠三角乃至粤东、粤东北地区,实现构建珠江口东岸区域创新平台与区域协调发展平台的目标。

四、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细化战略目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二)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ZK2017TJ0002申请单位: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项目地点:创新与总部经济区ZKC-045-32地块发卷日期:主管部门: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编制单位: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目录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地现状情况第三章规划设计要求第四章其他要求第五章附则图则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应惠州市国土资源局仲恺高新区分局申请《仲恺高新区国土资源分局关于出具潼湖生态智慧区创新与总部经济区ZKC-045-3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函》(惠仲国土资函〔2017〕4号),结合用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本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于2017年1月18日经惠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惠府函〔2017〕40号)。

第二条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是本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是办理本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依据。

国土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和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对本用地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

第三条本《告知书》所设定的规划条件,是对本用地进行项目策划、总平面规划、建筑设计、规划验收等的依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本《告知书》。

本《告知书》包括《文本》及《图则》两部分,必须同时使用。

第四条编制本《告知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惠州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7年版)《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创新与总部经济区ZKC-045-3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惠府函〔2017〕40号)第五条本《告知书》未明确的相关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用地现状情况第六条本用地位于创新与总部经济区,地块编号为ZKC-045-32,其具体位置详见《图则》。

《惠州市绿道升级行动规划》(草案)说明

《惠州市绿道升级行动规划》(草案)说明

《惠州市绿道升级行动规划》(草案)说明一、规划背景2016年,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提升绿道网管理和利用水平”。

2017年,惠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惠州市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总体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编制《惠州市绿道升级行动规划》,提升绿道功能,完善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网络体系,加强绿地系统修复。

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关于提升绿道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绿道规划建设现状,特编制《惠州市绿道升级行动规划》。

二、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惠州市全域。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重点对2018、2019和2020年的工作作出安排。

四、规划目标进一步完善绿道线网框架,推进绿道线网建设,争取早日实现惠州市绿道总里程过千的目标。

打造一批绿道精品线路,总量达到20条以上,实现各县(区)绿道精品线路全覆盖。

大亚湾等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推动社区绿道精品线路建设。

五、行动任务(一)绿道线网优化行动本次规划对绿道规划线网进行了完善,新增4条城市绿道,分别为龙门径1号绿道、环罗浮山绿道、环显岗水库绿道、潼湖生态智慧区环湖游览绿道,绿道里程新增约147.6公里,全市绿道规划总里程达1677.4公里。

本次规划提升现状绿道78.1公里,新建绿道348.2公里,2020年绿道建设总里程将达到847.4公里。

(二)绿道重点段精品打造行动依据各县(区)绿道规划、慢行系统规划、重点地区景观规划及城市设计、旅游发展规划等绿道相关规划,结合目前各县(区)建设现状及需求,选取了16条人文、自然景观资源丰富的路段作为重点段进行精品打造,到2020年新增14条城市绿道精品线路,2条社区绿道精品线路。

(三)配套设施升级行动依据《广东省立绿道建设指引》、《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珠三角绿道标识系统方案设计》等指引,按照绿道五大配套设施系统对绿道重点线路进行升级完善和高品质建设。

具体包括结合当地特色植被建设绿廊系统,提升环境景观品质;创新绿道建设形式,丰富慢行系统;注入地方特色文化元素,完善服务设施系统;布置高识别度的标识系统;科学合理布设交通衔接系统。

潼湖湿地的鸟类栖息地生态营造

潼湖湿地的鸟类栖息地生态营造

潼湖湿地的鸟类栖息地生态营造作者:陈炜炫来源:《艺术科技》2015年第09期摘要:本文针对潼湖鸟类栖息地湿地的现状,从草甸生境,浅滩与生滩栖息地环境,草本沼泽与森林沼泽环境和观鸟活动四个方面论述了潼湖湿地的鸟类栖息地的生态营造。

关键词:潼湖湿地;栖息地;生态营造1 潼湖湿地概况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内的潼湖湿地是广东地区不可多得的以内陆淡水湖为主的湖泊湿地。

近几年,随着潼湖周边城市化发展,工业污染水源的排放,居民垦湿耕作等情况下,使得潼湖湿地的候鸟种群觅食环境进一步恶化。

现在此候鸟种群和数量仅仅只有7目23科51种。

[1]相对比广东境内鸟类种群(11目23科155种[2])潼湖湿地的鸟类种群减少严重。

根据“广东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总体规划(2014-2030年)(草案)”,对潼湖湿地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处源污染控制区三个层面进行控制,制定出“以污染源系统治理+流域清水产流机制修复+湖泊水体生境改善+流域管理”为主线的潼湖流域水环境保护与湿地生态修复、功能重建对策。

结合城市功能,建设湿地系统,包括净化湿地、游憩湿地、景观湿地。

[3]草案高空建翎提出建造大面积连续性的生态栖息地的概念,有效地阻止了栖息地继续破碎化[4]的产生,栖息地的规划更加也更加注重生态结构性,形成统一的生态栖息地环境。

2 鸟类栖息地的生态营造2.1 生态栖息地的概念生态栖息地环境不仅仅指野生动物生存的空间,还应当包括狭义某单个湿地整体范围内生态栖息地环境。

相对于某一种野生生物的在特定的栖息地中获得的食物、庇护所、水等生存条件,更加注意到这一物种与其它相关的物种的相互影响与生态链的关系。

2.2 鸟类栖息地营建潼湖湿地是越冬水鸟迁徙路线上,以鴴形目、雁形目、鹳形目、鸥形目的鸟类居多,曾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有东方白鹳、中华秋沙鸭、黑鹳3种;濒危野生动物东方白鹳、黑鹳、白琵鹭、白腹海雕、鹗、小青脚鹬等6种。

这些鸟类种群对湿地环境中的草甸、芦苇荡、浅淡水域、光滩与浅滩、树林等要求比较高,是营建生态栖息地的关键。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区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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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法定文件:文本
专位专用。 第三十三条 停车场库出入口应方便安全,不影响区内交通。 第三十四条 公共交通规划
(1)本片区内设置公交首末站1处,位于ZKD-28-12地块, 占地面积0.15公顷。
(2)本片区设置短途客运站一处,位于ZKD-28-12地块,占 地面积0.15公顷。
第五章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第二十条 本图则城市建设用地内各项建设项目必须满足本图则建筑 容量控制指标的规定,各地块建筑容量指标详见图则的规 定。
第二十一条 本图则所确定的地块界限,并不一定代表实际的用地红线 范围,在符合本图则所规定性质及开发强度的前提下,可 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保障公共空间的完 整。
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第四章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第十三条 依据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确定本片区的主要土地用途为 居住(R)、工业(M)、公共配套设施(A)和公园(G)等。 本片区各类用地面积及所占比例见附表城市建设用地平衡 表。
第十四条 本片区所确定的土地用途是对未来土地使用的控制与引 导,现状合法的土地用途与规划规定用途不符的,原则上 可继续保持其原有的使用功能,一旦这类土地要求进行改 造与重建时,必须与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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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恺高新区潼湖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 法定文件:文本
行改造需进行专题研究并结合有关政策确定规划控制指 标。其用地性质由该地块编制详细规划时统一确定,用地 改造性质应以商住、办公及配套设施为主,鼓励发展公用 事业、商业办公等项目。 第十八条 图则中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商业性公共设施的建筑面积 比例由规划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九条 本图则中确定为“现状保留”的地块,仅指保留其合法的 现状土地用途和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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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潼湖生态智慧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草案)(概要)一、规划范围规划区范围包括环潼湖湿地周边地区,面积约128平方公里。

其中建设用地约47平方公里,潼湖湿地公园面积约55平方公里。

二、发展背景为贯彻落实珠三角层面提出产业转型升级、九年大跨越的发展战略以及《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思路,打造“广东硅谷”,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速“惠州制造”向“惠州创造”转变,在大亚湾作为向海发展“蓝色引擎”的同时,围绕潼湖湿地构建“绿色引擎”,实践示范环境友好型发展模式。

三、战略定位(一)国家绿色生态城市示范区基于潼湖生态智慧区生态基底优势,构建生态型、组团式的空间格局,从绿色产业发展模式、生态城市建设模式、生态保护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培育生态产业链、建设湿地公园河水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5A 级旅游景区、建立绿色低碳的基础设施体系、推广节能低碳技术,打造适合惠州长远发展的绿色生态城市,助推惠州实现建设绿色化现代山水城市的目标。

(二)广东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区潼湖生态智慧区的建设将紧紧抓住创新的核心要点作为突破口,以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强化与深港创新圈、广州科学城、中新知识城、东莞松山湖等创新载体的互联互动,共同打造省域创新驱动发展平台。

(三)大珠三角融合发展先行区发挥区位、产业、政策的叠加优势,创新合作共享机制体制,打造全面深化改革试验区,加强大珠三角经济区内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社会管理等领域深度合作,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企业资质互认,多层次、多渠道促进要素资源流动,引导珠三角地区先进生产力延伸布局到环珠三角乃至粤东、粤东北地区,实现构建珠江口东岸区域创新平台与区域协调发展平台的目标。

四、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细化战略目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二)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保护湿地生态敏感区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

(三)充分利用惠州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经济基础和区位优势,为远期发展留有充分的余地和较大的弹性,使之适应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四)强化城市特色,贯彻城市设计理念。

从潼湖生态智慧区未来城市特色、山水特色出发,弘扬文化特色、发挥资源优势,加强整体设计,实现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五)立足于城市的长远发展,树立超前规划意识,同时又要强调近期城市建设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着重近期、远期结合,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并为城市的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五、城市性质与规模(一)城市性质潼湖生态智慧区将建设成为湿地生态特色突出、先进产业聚集、交通便捷、宜居宜业宜游的智慧生态发展区。

(二)城市职能潼湖生态智慧区是仲恺高新区的公共服务核心,惠州市积极对接省发展战略的着力点以及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功能节点。

(三)城市规模(1)人口规模:近期17万人,远期40万人。

(2)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近期城乡建设用地26.63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9.13km2,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5.51km2。

远期城乡建设用地47.05 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8.34 km2,村庄建设用地面积约1.95 km2。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00.89 m2。

六、空间格局潼湖生态智慧区将形成“一环、双核、多园”的城市空间结构。

“一环”:环湿地创新产业走廊“双核”:生态核、智慧核(创新与总部经济区)“多园”:指的是依托基地内各集中建设区域形成的专业园区,主要有国际合作产业园(中韩科技园)、智能科技聚集园、大数据产业园、科教园、创意与设计产业园。

七、城乡统筹(一)城乡统筹策略推进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激发本土活力。

依托潼湖生态智慧区建设,建立新型城乡关系。

城市与乡村,功能扁平化,空间差异化。

城市体现集约高效、田野环绕、绿廊穿插;乡村即是“慢城市”,镶嵌在绿野之中。

(二)村庄布局规划本次规划对规划区范围内的21个行政村,按照潼湖生态智慧区建设的整体需要,和其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产业特点,划定为不同类型(保护型、置换型、整治型、搬迁型),以便于分类规划和分类建设。

八、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4.45hm2。

规划集中行政办公用地1处,位于基地东侧创新与总部经济区内,规划用地地面积总计约2.04hm2,主要为仲恺开发区提供行政办公及公共管理服务。

规划文化设施用地面积约16.00hm2。

规划在创新与总部经济区集中建设一处市级文化中心,用地面积总计约2.87hm2,设置包括展览、图书馆、规划展示馆等文化设施。

规划体育用地11.09hm2。

规划在创新与总部经济区内集中建设一处城市级体育中心,占地共计约4.02hm2,主要承担体育赛事和重要节庆活动的举办,形成集体育赛事、文化演出、大型展出为一体的多功能文体活动场所,推动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14.90hm2。

规划在创意与设计产业园内建设市级综合医院1处,规划用地面积约6.33hm2。

规划新建区级综合医院2处,分别位于科教园、智能科技聚集园。

其中潼湖镇设置区级综合医院1处,用地面积:2.35hm2,沥林镇设置区级综合医院1处,总用地面积:2.24hm2;规划设置区级门诊医院5处,分别位于创新与总部经济区、国际合作产业园,总用地面积:3.94hm2。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488.29hm2。

其中,潼湖生态智慧区结合基地内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基础较为雄厚、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地段集中设置科研用地7处,总用地面积约306.30hm2;规划高等教育用地集中于规划区北部的科教园,总用地面积约99.84hm2;规划区范围内共计规划设置小学13所(30班)、初中3所(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54班)、高中6所(36班),总用地面积约82.15hm2。

规划区范围内共设置社会福利设施用地3.69hm2。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81.01hm2。

其中,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187.48hm2,市级商业中心包括创新与总部经济区商业中心、沥林商业中心(创意与设计产业园)。

商务设施用地90.30hm2,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3.23hm2。

九、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总体上形成“一核、一带、八廊”的绿化体系。

“一核”:指依托潼湖湿地形成的绿化核心。

“一带”:指沿基地北侧丘陵形成特色绿化轴带。

“八廊”:指沿基地内八条主要河流水系流向和公园绿地规划设置的生态绿化通廊。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346.55hm2,防护绿地面积共185.03hm2。

规划提出“一核、一环、一带、多节点”的城市景观骨架。

“一核”:以潼湖湿地为主体形成的统领基地内景观秩序的生态景观核。

“一环”:依托环湖道路串联各个景观节点的特色景观环。

“一带”:指莞惠城际景观带。

通过对高架轨道线路进行景观化处理,在基地南侧形成赋予动感与特色的景观带。

“多节点”:指规划在基地内形成多种类型的景观节点,主要有:山体景观节点、城市景观节点。

十、支撑体系(一)综合交通(1)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以人为本,建立以区域交通一体化为背景,具有动态平衡、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特征的,可持续的“智慧型”综合交通发展体系。

(2)交通发展策略①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策略通过调整区域快速交通系统,完善珠三角交通网络,同时实现覆盖深圳、广州、东莞的1小时交通圈,便于潼湖生态智慧区融入区域交通网络。

②协调发展区域交通系统整合策略重点加强与周边紧密协调发展区域的路网和公交等的对接,同时根据潼湖生态智慧区与不同地区的联系强度,确立不同的交通整合策略。

③交通与土地利用协同发展策略以湿地保护为基础,通过可生长的路网结构和渐进式的交通设施供应,促进城市交通与土地利用的动态平衡、互动协同发展,实现智慧型城市的精明生长模式。

④公交优先的多元化交通发展策略建设以环湖公交走廊为核心,以轨道交通和有轨电车为骨干的公交系统;打造集通行、休闲、游憩、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多样化慢行空间;采用分区停车供应的政策,适度发展私人小汽车。

⑤模式整合与分区引导策略以“TOD+短出行”模式为基本模式,结合规划用地特点,确立不同类型的交通分区,明确各个分区内的交通引导策略。

(3)对外交通系统规划潼湖生态智慧区对外交通系统主要由铁路、城市轨道、高速公路、快速路组成,其中铁路3条、城市轨道1条、高速公路2条,快速路3条,形成便捷的对外交通网络。

(4)道路网规划布局潼湖生态智慧区未来城市形态为环形组团状结构,规划范围形成以高速公路与快速路为骨架、各组团内部路网以方格网为主要形式的路网格局。

规划道路分级体系包括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

(5)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对外采用“城际轨道+城际公交”的结构形式;对内建立以“城市轨道+公交干线(有轨电车/普通公交)”为骨干,以“公交支线+社区公交”为延伸,以“出租车”为补充,以“信息系统”为手段,以“公交枢纽节点”为衔接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

(6)慢行系统规划以实现城市多方式交通出行协调发展为目标,大力发展和提倡慢行交通,构建以人为本的慢行交通系统。

构建山-水-田-城相融合的城市慢行系统,依托绿色、友好、多样化的慢行空间,实现“幸福慢生活”。

规划慢行系统由慢行区、慢行廊道和慢行节点三大部分组成。

(7)智能交通及交通管理在“智慧型”交通理念下,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建成由“一个平台、六个系统”构成的城市智能交通系统。

“一个平台”是指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六个系统”包括出行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交通控制与管理系统、交通监控与道路设施管理系统、公共交通运行管理系统、停车信息系统、货物运输信息管理系统。

(二)市政基础设施供水工程:扩建潼湖水厂至60万m3/d;保留现状观洞水厂和沥林水厂,近期继续为规划区供水,远期作为应急水厂。

近期仍继续利用规划区周边广和水厂、永平水厂和潼湖镇水厂,远期关闭以上3个水厂,转由潼湖水厂供水。

距离城区较近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其他偏远的村庄主要以村庄为单位,建立小型的净水厂,供给生活用水。

排水工程:建成4座污水处理厂,其中,扩建潼湖污水处理厂和沥林镇污水处理厂;新建规划1#、2#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达到17万m3/日。

污水处理采用常规处理技术与生态技术相结合的方式,污水处理厂出水进入潼湖湿地,使污水得到进一步净化。

电力工程:建成3座220kV变电站,扩容尾塘变,新建熙龙变、智慧变,总容量达到1620兆瓦。

建成14座110kV变电站,其中5座扩容,9座新建。

燃气工程:新建1座天然气分输站,1座天然气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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