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一、引言学校作为教育的重要场所,其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师生的利益。
为了加强学校的管理,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学校的稳定和发展,特制定本“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决策事项1、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与调整。
2、学校章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3、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
4、学校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方案的制定。
5、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6、学校教职工的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等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7、学校的重大基建项目、修缮项目的规划和实施。
8、学校的重大合作项目、对外投资项目的决策。
9、学校的重大资产处置、重要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10、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选拔、任免、考核和奖惩。
2、学校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培养。
3、学校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推荐、选拔和表彰。
4、学校教职工的招聘、调入、调出和辞退。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2、学校大型设备、物资采购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3、学校对外合作办学项目、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实施。
4、学校其他重大项目的安排和实施。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学校年度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
2、学校单笔支出在_____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3、学校重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4、学校对外捐赠、赞助的资金使用。
三、决策的原则和程序(一)决策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
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
2、科学决策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依法决策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决策。
4、公开透明原则。
决策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4篇)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学校管理中的一种决策制度。
它是由三个主体组成: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行政管理机构。
这三个主体共同参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制定和决策执行过程,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具体来说,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校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
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如学校的发展战略、教学改革方案、师资培养计划等。
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投票形式进行决策,并制定相关决议。
2.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选举产生代表。
学生代表大会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的学生事务,如学生课程安排、学生活动组织、学生权益保障等。
学生代表大会通过投票形式进行决策,并制定相关决议。
3. 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是学校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策。
行政管理机构由学校的行政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和决策的具体实施。
通过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保证了教职工、学生和行政管理机构的代表可以参与到学校的决策过程中,从而实现了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民主性。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学校内部的决策效率,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推动学校的稳定发展。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2)____字引言: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学校在进行重要决策时采用三个层次的会议,即校园内所有教职工参与的“大决策会”,由核心领导组织召开的“重要决策会”,以及由学校校长和相关领导组织召开的“一级决策会”。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学校决策合理公正,集思广益,促进学校的发展和稳定。
一、大决策会大决策会是学校决策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是学校内最高决策机构。
校园内所有教职工根据各自的职权和专业领域分组,代表各个群体进行讨论和表决。
大决策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审议和决策学校发展规划、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实施、与教育教学改革有关的政策调整和制度建设等。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指在学校管理中,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以及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制度。
这个制度旨在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内容校级大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校级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选举和换届。
校长是校级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是校级大会的成员,代表学校全体成员行使民主权利。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的自治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包括组织学生代表进行监督、批评与建议,讨论和决定学生事务,选择和审查校内学生干部等。
学生代表大会由学生干部负责召集和组织,全校学生均有参加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是学校党组织的基层民主决策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的任务是对党员的工作表现、思想作风等进行评议和监督,选举和任免党委会的成员,讨论和决策党内重大事项。
民主评议党员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校工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定期召开一次。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工会的工作汇报,讨论和决定工会的重大事项,选举和任免工会的主要负责人。
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召集和主持,学校工会会员参加。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义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是保障学校内部各方的民主权利,促进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制度。
通过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级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和定期召开校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实现多方参与、多元表达和多元决策,有助于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学校事务的公共治理。
首先,校级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全体教职员工的参与权利,充分发扬了民主权利,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其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保障了学生的权益,让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讨论和决策,提高学生对学校事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是指在某些重要事务上,学校采取集体讨论和决策的方式,确保决策的公正合理和充分参与。
“三重一大”分别指的是:
1.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集体决策。
指的是学校的重大事务、重要政策或制度改革等必须由相关的学校集体讨论和决策。
这样可以保证决策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 重要事项必须经过认真研究。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之前,需要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包括调查研究、相关数据统计等,从而做出准确、可靠的决策。
3. 重要事项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决策。
指的是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引导全体成员积极参与,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并最终通过大多数的意见和投票结果来决策。
4. 重要事项必须严格执行。
指的是一旦决策达成,各相关部门和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实施效果。
通过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学校可以在重要事项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增强决策的可行性和落实性,提升学校的治理水平和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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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教育部高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加强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部属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0年)》,进一步规范直属高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直属高校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要求,现就加强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和《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20〕15号)要求,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学校应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二、主要范围(三)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主要包括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学校发展、校园建设、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等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和关系学生权益的重要事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和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学校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学校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中,必须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重大事项决策第四条学校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教职工福利待遇、学生奖助学金制度等。
第五条重大事项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决策事项,提出决策建议;(二)组织调研,充分论证决策建议的必要性、可行性;(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五)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六)决策结果公示,接受监督。
三、重要干部任免第六条重要干部任免指学校各级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
第七条重要干部任免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部门提出人选建议;(二)学校党组织会议审议;(三)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四)学校党组织会议作出决定;(五)按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或备案。
四、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第八条重大项目投资指学校投资额度较大、影响深远的建设项目、科研项目等。
第九条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明确投资事项,提出投资建议;(二)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三)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四)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五)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六)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五、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第十条大额度资金运作指学校年度预算调整、大额资金借贷、投资等。
第十一条大额度资金运作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财务部门提出资金运作方案;(二)提交学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三)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四)学校领导班子会议作出决策;(五)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是指学校内部的一种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上需要经过三重决策和一次大会讨论的过程。
具体来说,学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第一重决策:由学校的领导班子进行初步研究和决策,形成初步方案或提案。
2. 第二重决策:由学校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对初步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 第三重决策:由学校的决策委员会或决策组织进行最后的审核和批准。
他们将对提案进行综合评估和决策,并提出决策结果。
4. 大会讨论:决策结果将在学校的大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讨论。
与会人员可以对决策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最终通过表决等方式决定是否采纳该决策。
这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各级领导人员的专业经验和智慧,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并且对于重大事项的决策,可以通过大会讨论的方式,征求广大教职员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同时,这个制度也能够避免单一领导者或少数人的决策偏见和错误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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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党内监督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强化责任追究,推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市纪委、市教育局党委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内容、范围“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一)重大决策的主要内容1.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指示精神等方面的重大举措。
2. 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开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
3. 三年规划、年度计划的落实。
4. 职称评审、岗位晋级及绩效考核方案的修订、完善。
5. 学校班子的分工、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设置及调整。
6.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双向竞争上岗。
7. 招生政策、计划的制订与实施。
8. 其它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等的主要内容1. 学校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2. 教职员工的调入调出、聘任解聘、轮岗调配等。
3. 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的推荐。
4. 市直(区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5. 对违纪违规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6. 其它重要组织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的主要内容1. 经市政府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变更、终结。
2. 学校土地、房屋及大型固定资产的处置、出租与转让。
3. 基本设施建设、重大修缮工程、大宗物资及设备的采购。
4. 向上级申报的项目计划、安排及市级重要专项的计划制定和调整5. 其它重大项目安排情况。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主要内容1. 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2. 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3. 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4. 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5. 各项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开支的定期报告。
6. 其它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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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重大事项决策一般都适用本制度。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学校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不以传阅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
第二章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四条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是指:
一、重大决策:
(一)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二)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改;
(三)学年工作计划的制订与调整
(四)重要专项工作方案和活动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五)重要评比方案的确定和调整;
(六)重要改革措施的实施方案;
(七)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实施方案;
(八)年度学校财务预算的实施方案;
(九)重要合同、协议的签订;
(十)各类考核结果与奖励的确定;
二、重要干部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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