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本)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改0

大宗材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改0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宗材料采购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采购人进行大宗材料的集中采购。
第三条大宗材料采购以支撑国民经济发展为目标,注重优先选择本国材料、绿色环保材料和质量可靠的材料。
第四条采购人应当根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大宗材料采购计划,明确采购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交货期限。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依法设立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并完善大宗材料的采购策略、评分标准和评审流程。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大宗材料的采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效率,保障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供应商应当符合法定资质要求,具备提供大宗材料的能力和信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价和质保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结果进行洽谈和合同签订,确保大宗材料的质量、价格和交货期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条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大宗材料采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采购人应当对大宗材料采购的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推动采购管理的不断完善。
第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合作,提高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采购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国家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及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及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目的为加强公司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10万元及以上)采购管理及工程项目(10万元及以上)管理,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管理机构构成及职责成立项目招投标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小组构成及职责如下。
2.1管理小组构成及职责2.1.1人员构成组长:成员:根据招投标内容由公司相关人员组成。
2.1.2职责组长:负责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及过程管理工作。
成员:参加承包商资质审核、询价、比价;参加技术交流、方案审核、承包商实力及业绩考察;参加采购及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议标工作;参加设备制作过程质量管控、关键环节监造及出厂检测和验收;参加技术协议审核工作;参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 相关管理要求3.1采购计划管理3.1.1由技术工艺组根据总指挥要求、项目工艺调整需要及设计要求,形成相关技术条件及采购计划报总指挥批准后,OA转发给管理小组组长。
3.1.2由管理小组组长组织人员根据技术条件及采购计划完成提报所需的工作内容(包括设备选型、供应商资质审核、询价、比价、组织技术交流、前期考察及招标等内容)。
3.2 采购管理与工程管理管理小组根据所需采购物资、设备的条件状况(包括供货周期、供货地点、供应商情况、采购数量等因素)及工程项目状况,确定采用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
3.2.1招投标管理(1)由行政管理组负责形成招标文件,报管理小组组长审核,通过后,发给入选的承包商, 由管理小组组长根据项目的需要确定招投标时间及参加招标会相关人员,并组织召开招标会。
(2)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在招标会上,现场公开拆封,当场唱标;如需收取投标保证金,则提前由财务人员收取。
(3)唱标结束后,由管理小组组长组织人员开始评标,在评标过程中可就标书内容分别向投标承包商进行询问。
(4)评标完成后由管理小组组长组织人员研究形成最终意见,确定第一中标单位和第二中标单位,经总指挥批准后向所有投标单位公开宣布结果。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各采购单位”)的大宗物品采购行为,强化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物品采购是指单批或者单件物品采购金额在三万元以上12341234、逐步确定公司各项大宗物品的供应商范围;5、指导各子公司、分公司的大宗物品采购活动;6、负责公司大宗物品采购信息的发布及公示。
第七条采购管理办公室作为采购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采购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能为:1、组织召开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事宜;2、负责采购管理委员会各种资料的管理;3、具体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大宗物品的采购;4、完成采购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在采购活动中,如有必要,可邀请本单位或外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第三章采购的基本程序第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应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在符合年度采购计划且符合相关预算的前提下,呈报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实施定点工作。
12求的两家及以上企业参与;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最终由公司与中标单位签署定点采购合同。
第十四条提请支出审批。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审批签署事项授权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审批。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3万元以下的物品的,一般亦应在指定的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处采购。
若指定大宗采购供应商无相应物资,可视情况通过大宗采购供应商代购或自行采购。
但必须做到以下要求:1、采购人员必须两人以上;2、货比三家,摸清行情;3、根据采购预算,控制支出额度;4、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反馈采购信息;56点。
1、监督检查有关采购的国家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3、监督检查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4、指出采购过程中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跟踪。
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修改版本)

大宗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二、内容1、采购主体。
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2、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
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
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
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
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2、零星采购(询价)流程车间零星采购.车间生产部门(调度或计划人员)提出采购计划---车间技术负责人审核钢材、生产负责人审核其它大宗物资-—-车间负责人审批——-钢材计划报技术部审核,其它大宗物资报生产中心审核,技术部和生产中心分别拟定采购计划---主管领导审批-——招采部门根据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单位进行询价--—招采部门将询价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交底、合同移交、保存合同文本.钢材采购计划原则上由公司技术部统一提出,但下列情形之一可由车间提出钢材采购计划并按上述流程报批:原采购计划数量或实际供货数量不足需要增补、实际加工损耗过大而需要增加钢材、钢材板幅尺寸等不能满足实际加工尺寸而需要增加钢材、产品报废或产品试制需要增加钢材。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行为,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程序一、需求检查在需求产生后,需由采购部或者所属单位提出,经过审批后进行需求检查,确认需求是否符合公司采购政策和需求实施计划。
二、招标与谈判若需开展招标或者谈判工作,采购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文件或者谈判文件的编制和发布,严格审核招标/谈判文件内容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正确处置招标/谈判过程中浮现的意外情况。
三、评价与选定采购部应按照国家和公司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招标的售后服务、价格等进行评价,最终选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对于谈判的结果,采购部应依法依规进行合理评价,选择最合适的供应商。
四、合同签订采购部需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制定合同要求、约束、目标和制度,签署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保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确保供应商的履约能力。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一、供应商评估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质量、价格、交货、售后服务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将供应商评价结果纳入采购档案,建立供应商的信用档案。
二、供应商管理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管理时,需全面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正态经营、良好信誉、稳定生产、资金充足等要素,确保供应商有能力完成公司要求的采购任务。
第四章保管控制一、物资流向控制采购部应对公司采购物资的流向进行细致监管和跟踪,严格执行物资入库、出库、领用、消耗的登记制度,保证物资流向的真实性和规范性。
二、物资保管控制采购部需建立物资保管和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物资保管控制程序,确保物资的安全、可靠和排除潜在风险,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销售与利润一、销售保障采购部需按照公司销售计划的要求,及时采购和配送物资,保障公司的销售计划充分实施。
二、成本控制采购部需妥善控制物资采购成本,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成本控制政策,协同各部门共同努力,实现成本、利润的共赢。
第六章附则1、所涉及附件如下:(1)采购需求审批单(2)供应商评估表(3)合同签订模板(4)物资流向登记表格(5)物资保管制度2、如下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标投标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和管理。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㈠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大宗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司发(2006)3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㈡本办法所指大宗物资主要是指原煤、编织袋、液氯、盐酸、石灰、液碱等六类大宗物资。
二、计划管理㈠大宗物资的采购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两类。
㈡年度计划每年底或次年年初由供销处根据公司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年度公司各产品生产计划,并结合市场供求趋势综合编制,经公司物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纳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书。
㈢月度计划每月初由供销处结合公司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和当期使用量综合编制,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纳入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㈣供销处应建立大宗物资最低储备量制度,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建立大宗物资最高储备量制度,减少资金占用,加快资金周转。
㈤供销处每月应对各大宗物资的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并在公司ERP物流网络上公布各大宗物资库存情况及当期使用量。
三、价格管理㈠供销处应根据公司大宗物资的需求情况和品质要求,随时了解和掌握各大宗物资市场供求趋势和价格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㈡供销处每季度应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各大宗物资的价格信息,为公司价格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大宗的采购价格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㈢在大宗物资的采购中,要严格执行公司《价格管理办法》〔久蓬盐化企(2008)10号文件〕,在确保采购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采购成本。
㈣财务处负责大宗物资价格的监督执行、负责款项支付和清算。
四、采购管理㈠公司大宗物资的采购原则上采用招(邀)标形式进行采购,并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久蓬盐化企(2006)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㈡公司成立的招(邀)标委员会,其职责是负责审定《招标文件》、拟签订合同的条款、《投标邀请书(函)》、《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负责开标、评标、决定中标人等招(邀)标相关工作。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

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一、引言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大宗物品采购流程和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机构和企业正常运营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构和企业的大宗物品采购活动。
三、定义1. 大宗物品:指单笔采购金额超过公司规定金额的物品,通常是依据特定标准或指标判定的。
2. 采购成本:指购买大宗物品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商品价格、运输费用、安装费用等。
3. 采购流程:指从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招投标、供应商评选、合同签订、货物交付等环节的全过程。
四、采购流程1. 制定采购计划在采购前,机构和企业应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包括采购目标、物品规格、数量、预算等内容。
2. 采购招投标根据采购计划,机构和企业发布采购公告,征集合适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采购公告应清晰明确,不得歧视或限制竞标者资格。
3. 供应商评选根据标书,机构和企业进行供应商评选。
评选标准应公正透明,确保选出质量好、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评选结果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
4. 合同签订选定供应商后,机构和企业需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交货周期、质量要求、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5. 货物交付供应商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交付货物,并及时提供相关验收文件。
机构和企业需对货物进行验收,确保符合合同要求。
6. 财务结算机构和企业应及时完成对供应商的财务结算,确保按时支付货款。
五、采购成本控制1. 制定预算机构和企业在制定采购计划时应合理设定采购预算,确保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的经济合理性。
2. 多方比较在进行采购招投标过程中,机构和企业应综合考虑多个供应商的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进行全面比较,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供应商。
3. 与供应商协商机构和企业可以与供应商协商,争取更优惠的价格和条件,降低采购成本。
4. 优化物流合理安排物流,选择可靠的运输方式和供应商,降低运输费用,并确保货物按时到达。
六、总结大宗物品采购管理办法是机构和企业保障采购活动正常运作的重要手段。
【采购制度】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WORD6页)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杜绝物资采购中的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招标采购的范围:1、正式招标范围:除业主提供产品外,工程项目和企业生活物资需用总量或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大宗材料。
即钢材200吨及以上、木材100立方米及以上、水泥1000吨及以上、有集中供应条件的砂石料1000立方米以上、其它材料单项品种采购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生活及其他各类物资采购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单项周转材料月租金超过3万元及以上。
低于上述标准有条件的也应招标采购。
2、询价意向招标采购范围:除正式招标范围以外的小批量采购及低值易耗品等C类物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招标的组织: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分公司直管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其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公司所属公司管的工程项目一般由所属公司直接组织实施。
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投资超过两亿元的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应派人参加,子、分公司管的工程项目投资超过五千万元的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子、分公司业务部门应派人参加。
第四条询价意向招标的组织:一般由基层项目部组织,即: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分公司直管的工程项目由其派出的项目部组织实施。
子公司所属公司管的工程项目由所属公司组织实施。
第五条物资招标、询价意向招标要组成由项目主要领导负责,物资、财务、技术、计划、及上级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具体工作由项目物资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及子、分公司所属公司、项目部实施招标时,应将招标计划、方案、招投标文件分别对口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和子、分公司物资主管部门事先审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评审结果报审后履行签订合同手续,事后将招标全套资料上报审批单位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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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规定(试行)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
二、内容1、采购主体。
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
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
2、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
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
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
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
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2、零星采购(询价)流程车间零星采购。
车间生产部门(调度或计划人员)提出采购计划---车间技术负责人审核钢材、生产负责人审核其它大宗物资---车间负责人审批---钢材计划报技术部审核,其它大宗物资报生产中心审核,技术部和生产中心分别拟定采购计划---主管领导审批---招采部门根据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单位进行询价---招采部门将询价情况报主管领导审批---确定供货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交底、合同移交、保存合同文本。
钢材采购计划原则上由公司技术部统一提出,但下列情形之一可由车间提出钢材采购计划并按上述流程报批:原采购计划数量或实际供货数量不足需要增补、实际加工损耗过大而需要增加钢材、钢材板幅尺寸等不能满足实际加工尺寸而需要增加钢材、产品报废或产品试制需要增加钢材。
项目部零星采购。
项目生产部门(调度或计划人员)提出采购计划---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钢材、生产负责人审核其它大宗物资---项目经理审批---钢材计划报技术部审核,其它大宗物资报生产中心审核,技术部和生产中心分别拟定采购计划---主管领导审批---招采部门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根据采购计划从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单位进行询价(如由项目部负责采购,主要以项目部所在地的供应商为主)---项目部将询价情况(包括价格、合同或协议条款等)报招采部门---招采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回复项目部审批意见---项目根据招采部门审批意见签订合同或协议---合同交底、合同交招采部门备案、保存合同文本。
由项目部负责单次采购的钢材不超过200吨,其它大宗物资单次采购不超过20万元,采购数量超出此范围的,则全部由公司招采部门进行采购。
(五)、招(议)标工作小组各成员职责1、生产中心和市场商务中心分别按照各自的采购范畴,按照招标程序负责招标文件的拟定、招标合同的拟定、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市场信息的收集、标底的编制、评标办法的制订、招标过程资料的记录、确定物资进场时间等。
2、市场商务中心负责结算方法的审核、合同条款的审核、确定招标预算成本等,协助进行招标文件拟订、合同条款的谈判等。
3、财务部负责付款程序的制订,合同条款法律风险审核,确定资金支付比例及时间,协助进行招标文件拟订、合同条款的谈判等。
4、技术部负责验收标准的审核,钢材采购计划的核准,协助进行招标文件拟订、合同条款的谈判等。
5、行政、法务负责对招标过程进行监督,进行招标程序的审核,协助进行招标文件拟订、合同条款的谈判等。
6、项目、车间根据需要参与招标全过程活动,有对招标结果负责的义务,协助进行供应商选择、市场价格调研、招标文件拟订、合同条款的谈判等。
7、各成员对本部门控制的条款负责,并在合同履行中监督实施。
(六)、招(议)标准备1、采购策划由市场商务中心组织,在单项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人员编制物资总体需用计划报公司主管领导。
2、招标前必须根据要求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册,并保证有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3、招标前必须拟订物资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可制定统一的范本,对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付款条件、结算方式、计量方式等关键性条款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再进行调整,超出范本约定的合同条款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另行修改。
4、招标前必须编制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制定统一的范本,对招标的格式、资料、评标标准、密封等作出统一规定。
5、采购工作小组对招标文件进行评审以后,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向合格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适宜公开招标的物资可以通过相关采购信息平台公开发布。
(七)、招(议)标要求1、在招标书定稿之前和没有最后确定投标单位之前,应就招标书的关键条款要求事先与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沟通。
即对本次招标采购进行前期沟通与统一认识,对明显不接受本次招标采购、分包合作模式的准投标单位不得邀请入围参与本次投标。
2、合格供方必须满足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银行资信证明等。
近三年以往业绩中有类似的供应业绩,并有证明材料。
生产厂家授权销售证明等。
3、投标单位的选择与邀请(1)、选择投标单位之前应对供方的供应能力进行考察与审查,确保被选择的投标单位均能胜任既定的供应工作后方可发放招(议)标通知书。
(2)、对投标单位发出邀请应保持发出邀请信息的一致性,不得在邀请过程中提前透露招标书以外的相关事宜或信息。
(3)、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大宗物资采购中标单位的确定应由公司采购工作小组确定。
(4)、不得向投标单位透露其它拟邀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与信息。
4、招(议)标书的制作(1)招标书中应对标的物进行明确说明和描述,并保持与建筑设计图纸或业主变更要求一致。
(2)招标书中应预先设计好标的投标报价计价单位和计量单位,计价和计量单位务必具体、明确、可实际操作,避免使用部规范、模糊及容易引起争议的计量、计价单位。
(3)招标书中应附带统一格式、形式的投标报价表格。
(4)招标书中应预先明确或提示投标书制作要求,以便于审查投标书和评标。
(5)招标书中不得透露招标标的物的业主合同价或业主认价等相关信息,使其务必处于受控和保密状态。
(6)招标书中应包含并明确除单价或总价以外的其它合同关键性条款要求。
如付款比例、支付方式、质量要求、计量方式、结算或验收方式与要求等要件,即使事后预计有调整变化的也必须在招标书中暂定一个明确的要求,以便评标有可比性。
5、投标书中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公司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盖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5)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6)质量、安全证明资料或资质资料(复印件、盖章)近三年的供货业绩记录及证明资料、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申明、措施或优惠程度等。
对于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供应单位,在投标时可不提供上述资料:1、非初次与公司合作或参与投标;2、每半年内有过与公司合作或参与投标的记录。
(八)、竞标的过程1、在第一轮开标工程中,各投标单位不得临时修改投标书内容,只允许就投标书内容进行解释和说明。
2、第一轮开标价之后,在进行第二轮或第三轮竞价前,在第一轮报价中可以淘汰一家或一家以上投标单位,以增强竞价效果。
3、确定入围进入下一轮竞价的投标单位应都具有相同次数的报价、竞价机会。
出现竞价价位相同时,优先考虑与价格、供货、信誉度等具有相对优势的单位进行合同洽谈。
4、评标应详细记录反映第一轮报价、第二轮竞价、甚至第三轮竞价的实质内容,如单价、付款方式等关键要求。
5、经过供货周期、安全资质、质量保证、资信能力审查等,且均符合分包、供应要求的情况下,低价中标应作为决定中标与否的关键要素,若让非低价投标单位中标,必须在评标记录中注明中标的原因。
6、竞价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暗示引导投标单位报价,更不得告知第二轮、第三轮其他投标单位第二轮、第三轮的报价。
7、评标结论中务必体现最终定价、质量要求、付款方式、执行与完成期限、中标单位或推荐单位等内容。
(九)、招(议)投标的变更1、招投标的变更必须及时通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招投标的变更前,不得擅自调整原中标结论与中标单位。
(十)、招(议)标保密规定1、在采购招标、定价过程中,所有参加人员应对业主认价/定价或合同定价保密,不得向投标单位泄露。
2、招标主办部门/人员未通报中标单位之前,所有参加招标、评标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及评标相关的各项信息和内容。
3、投标单位有商业保密要求时,所有参加人员应尊重投标单位的商业秘密,做出严格保密。
(十一)、采购合同的拟定与会签1、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如单价、质量要求、验收标准、交货地点、执行及完成期限、付款方式、中标单位等,要与评标结论、招标书内容保持一致。
如有调整,应报采购工作小组批准确认。
2、合同会签时,评标记录及相关专项报告等支持性材料,且一并归档。
(十二)、其他1、钢材采购计划应由技术部向使用单位和部门进行书面交底,使用单位和部门应严格遵照计划执行。
在使用过程中,应由生产中心负责对使用单位和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予以纠正,技术部予以配合和协助。
2、公司委托分厂制作加工的项目,生产所需的大宗物资如由公司采购,其中钢材采购计划由公司技术部提出的,则按本规定的采购流程执行;钢材采购计划由分厂提出的,则由分厂技术部门提出,经分厂负责人或授权人审批后报公司技术部,由公司再按本规定的采购流程执行。
其它的大宗物资则由分厂生产部门提出,经分厂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后自行采购,如需公司统一调度使用的,则需将采购计划报公司生产中心后,由公司再按本规定的采购流程执行。
3、由分厂承接的项目或公司委托制作加工的项目,如大宗物资(钢材)由分厂自行采购的,需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