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主要工作制度一、施工监理工作程序1.1 施工前阶段在项目施工前,监理需要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及施工环境等进行全面的审查,并与甲方和乙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施工图纸审查2.进行施工方案审查3.进行施工合同审查4.进行现场勘察和检查5.与甲方和乙方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共识1.2 施工中阶段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需要对施工进程、质量、安全以及工程预算等方面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现场监理和检查2.定期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3.参与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4.督促施工方进行安全管理5.控制工程预算1.3 施工后阶段在施工完成后,监理需要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各方面进行评估。
具体程序如下:1.进行工程竣工验收2.向甲方和乙方提供监理报告3.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各方面进行评估二、施工监理工作方法2.1 监理人员管理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进行工作,并且需要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以保证工作水平和素质。
具体方法如下:1.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职业资格证书;2.监理人员需要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和素质;3.监理人员需要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估,对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处罚或调整;4.监理人员需要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一方的影响,维护自身的专业精神。
2.2 施工现场管理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进行评估,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
具体方法如下:1.监理人员需要定期现场巡查,检查施工质量和安全情况;2.监理人员需要与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问题;3.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进度和工程预算进行管理和控制;4.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满足合同约定的标准。
现场监理工作制度

现场监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现场监理工作制度。
二、监理组织机构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施工特点,组建相应的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组织机构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形成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的监理管理体系。
三、监理工作内容1. 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会审和交底,确保各方对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等达成一致。
2.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提出书面意见,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3. 开工报告审批:在所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之后,施工单位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4. 测量定位验线:施工单位报审,监理工程师应在收至报验单18小时内组织验收,确保测量定位准确无误。
5. 工程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工程材料、构配件等进场后施工单位报审,监理立即审阅出厂证明书、质量保证书,并现场检查,同时抽样复试,待复试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准予使用。
6. 设计变更核验:工程施工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必须有业主的书面确认。
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单位的设计变更都必须得到设计单位的同意。
监理工程师在核验中两者不可缺一,否则不予认可。
四、监理工作程序1.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人员、施工设备等。
2.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符合施工条件。
3.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进行旁站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下达口头或书面指令要求整改。
4.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进行审查,组织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工程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四、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 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程序如下:(1)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2)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5)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6)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7)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8)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9)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终止证书。
(10)结清监理费用。
(11)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2)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4.1.1 工程保修阶段监理工作程序No4.2 监理工作方法(1)现场记录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2)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3)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4)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
(7)协调解决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4.3监理工作制度4.3.1 监理机构工作的指导思想始终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在监理合同履行中,认真贯彻“监督、管理、公正、协调、服务、廉洁”的工作方针,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监理原则,竭诚为业主服务,公平的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监理程序和实施细则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本工程建设总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环保目标的顺利实现。
【工程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工程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第一节监理进度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达到施工承包合同的总工期要求。
工程进度控制的目的是在保证项目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质量符合质量控制目标前提下,达到资源配备合理、投资符合控制目标等要求的工程进度整体最优化,进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因此,进度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要一环。
进度控制是目标控制,进度控制是指在限定的工期内,以事先拟定的合理且经济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的行为过程。
进度控制是指在限定的工期内,以事先拟定的合理且经济的工程进度计划为依据,对整个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纠正的行为过程。
工期是由从开始到竣工的一系列施工活动所需的时间构成的。
工期目标包括:总进度计划实现的总工期目标;各分进度计划(采购、设计、施工等)或子项进度计划实现的工期目标;各阶段进度计划实现的里程碑目标。
通过计划进度目标与实际进度完成目标值的比较,找出偏差及其原因,采取措施调整纠正,从而实现对项目进度的控制。
进度控制是反复循环的过程,体现运用进度控制系统控制工程建设进展的动态过程。
进度控制在某一界限范围内对(最低费用相对应的最优工期)加快施工进度能达到使费用降低的目的。
而超越这一界限,施工进度的加快反而将会导致投入费用的增大。
因此,对建设项目进行三大目标(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实施过程中应互相兼顾,单纯地追求某一目标的实现,均会适得其反。
因而对建设项目进度计划目标实施的全面控制,是投资目标和质量目标实施的根本保证,也是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重要工作内容。
第二节进度的事前控制(一)协助业主制定出详细的统揽全局的工程建设计划,施工管理,合同的签订设备的考察订货均以此为基础;(二)确定工程的实施总进度计划(明确关键线路、关键点),以此计划与业主要求的工期计划和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相比较,确定监理工作方针;(三)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四)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五)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六)协助业主制订甲供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
监理工程程序 方法和制度

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一、概述监理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合规的工作。
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是对监理工程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是监理工程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监理工程程序方法和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监理工程程序1. 监理合同签订阶段在监理合同签订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明确监理范围、权利义务、责任和报酬等事项。
同时,应当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协商确定监理工程的工作计划、进度和方法。
在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工程师应当及时向业主和施工单位提交监理工程计划书,并按照计划书的要求履行监理工作。
2. 施工前准备阶段在施工前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规范和材料进行审查和确认,确保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当与施工单位和业主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时间表,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任务。
3. 施工过程监督阶段在施工过程监督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监理工程师应当重点关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使用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同时,对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建议和改进建议,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施工结束验收阶段在施工结束验收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当进行工程验收,确认施工质量和合格性。
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工程质量等进行审查,并向业主提交最终验收报告。
同时,监理工程师应当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确保工程顺利验收。
5. 收尾阶段在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当整理工作资料,归档文件,并向业主提交最终监理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当保留好监理工作资料,备查工程质量、安全和合规检查。
三、监理工程制度1. 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从事监理工程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其中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主管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相关法规和规范,保障监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制度

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制度一、总则工程施工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具有专业资格的监理机构或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的活动。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监理组织机构1. 监理组织应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合同要求,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组织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监理例会、监理日志、监理报告、档案管理等制度。
3. 监理组织应配备足够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经验。
三、监理工作内容1. 审查施工单位的选择、分包单位的资质及施工组织设计等,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和施工组织的合理性。
2.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
3. 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标准,检查施工图样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4. 协助做好优化设计和改善设计工作。
5. 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工作。
6. 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督,并向业主提出监理意见。
7. 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的测量资料、控制桩橛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测量、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固桩情况进行审查。
8. 对重点工程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进行复查。
9. 监督落实各项施工条件,审批一般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并报业主备查。
四、监理工作程序1. 监理工作应按照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包括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等阶段。
2. 监理工作应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审查、会议协调等方式进行。
3. 监理工作应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控制系统,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4. 监理工作应定期向业主报告,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业主。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一、引言施工监理工作是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
它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和评估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工程标准。
本文将介绍施工监理工作的程序、方法和制度,以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管理水平。
二、施工监理工作程序1. 前期准备阶段在施工监理工作开始之前,监理单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步骤: - 与施工单位以及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和特殊要求。
- 编制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的任务、目标、职责和工作内容。
- 设立监理组织机构,确定监理人员的职责和待遇。
- 开展相关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监理的重要阶段,其中包括以下步骤:- 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确保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要求。
-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方法和工艺符合工程要求。
- 监督施工单位开展现场勘察和规划,确保施工前的土地利用符合规定。
- 确定施工质量标准,编制施工质量控制计划。
3. 施工监理阶段在施工进行过程中,监理单位需要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具体步骤如下: - 定期召开工程例会,与施工单位共同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和报表,确保施工过程的准确记录。
- 进行临时质量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施工验收阶段施工验收是施工监理的最后阶段,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具体步骤如下: -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成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 进行结算工作,核算施工单位的工程量和工程变更情况。
- 编制施工结论报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和改进意见。
- 最终确定工程竣工,并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报告。
三、施工监理工作方法1. 检查法通过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检验。
工程施工监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此施工监理制度。
二、监理组织机构1.监理单位的组织结构:监理单位按照项目性质和规模设立不同级别的监理机构,由监理总工程师领导,设立各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合同部等,每个部门设立不同岗位的监理工程师,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理团队。
2.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核心人员,主要负责现场监理工作,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工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纠纷。
三、监理工作流程1.施工前期准备: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前期准备阶段,对工程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合同文件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完善,满足施工条件。
2.施工过程监理:监理工程师应密切关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3.施工质量监督: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材料和施工工艺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满足标准要求。
4.工程验收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验收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验收程序合规,验收结果真实,不能因私情而违规放行。
四、监理责任和权利1.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承担监理责任,要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监理权利:监理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要求施工单位改正不合格的工程质量问题,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罚。
五、监理报告和记录1.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每月编写监理报告,详细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2.监理记录: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现场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记录,包括施工过程、人员流动、材料使用、质量验收等,确保施工过程真实可靠。
1.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评价其工作绩效,确定优秀和不达标的工程师,对考核结果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
【监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范文)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1 监理工作程序1.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程序(1)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该设计文件须经图审部门审查批准。
总监办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对设计文件提出意见。
总监应对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留存;针对设计文件的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并留存。
(2)总监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由总监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送总承包人,并留存。
(3)如工程采取总分包,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总承包人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符合规定后由总监签认备存。
由双方签订总分包合同。
(4)总监应检查总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做出检查结论并签认、备存。
(5)总监组织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签发,报建设单位,并备存。
1.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工作程序(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或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总监组织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使用功能等内容时,须经图审部门重新审定。
(2)承包人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报总监签认并备存。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方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并备存。
(4)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报送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如:深基坑支护、模板支拆、大体积砼浇筑、砼结构实体检验、特殊结构的予埋、予留等;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并备存。
(5)当承包人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包括专题论证材料),审定后予以签认,报建设单位,并备存。
(6)施工质量控制①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由承包人报验,凡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有关材料、试块、试件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备存,并按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30%)见证取样,强制性抽检。
建筑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一、程序
1. 项目启动阶段
- 审核施工文件
- 编制监理计划书
- 确定监理人员及职责
2. 施工前阶段
- 监理组织和施工组织协调
- 确认施工材料和设备的合格性
- 编制工程质量把控计划
3. 施工阶段
- 实施定期巡查
- 监督施工进度
- 检查施工质量
4. 竣工验收阶段
- 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 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 解决竣工前出现的问题
二、方法
1. 监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时与施工方、设计方等进行沟通,解决问题。
2. 定期进行工程现场检查,记录并及时报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等情况。
3. 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行为符合相关规范和安全要求。
4. 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如监控摄像头、传感器等,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控和监测能力。
5. 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标准,并进行监督执行。
三、制度
1. 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 建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个工序的施工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
3. 建立监理台账制度,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问题及解决措施。
4. 建立施工进度管理制度,对施工进度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
5. 建立施工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施工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建筑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的概述,通过明确工作流程、采用有效的方法和制度,可以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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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1.1 基本工作程序
1.1.1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和责权。
1.1.2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临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1.1.3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
1.1.4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1.1.5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1.1.6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1.1.7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主要监理工作流程参照本规范附录C实施。
1.1.8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1.1.9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1.10 结清监理费用。
1.1.11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12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1.2 主要工作方法
1.2.1现场记录。
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
1.2.2发布文件。
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
1.2.3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
1.2.4 巡视检验。
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1.2.5跟踪检测。
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
1.2.6平行检测。
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
包人的检测结果。
1.2.7协调。
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
1.3 主要工作制度
1.3.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1.3.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
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1.3.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
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1.3.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
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
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1.3.5会议制度。
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
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
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
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
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1.3.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
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1.3.7工作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上述报告可参照本规范附录D编写。
1.3.8工程验收制度。
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
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