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惩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单项奖惩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做好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医疗质量缺陷单项处罚标准修订如下。
第一部分:处罚规定一、病历管理(一)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元,当事人由科室处理,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丙级病历标准。
一份扣科室500元、当事人由科室扣每份500元,没完善科室质控的《科质控方案要求》由院质控处理。
二、综合规定1、病历未及时上交,延迟5天内扣5元/天,延迟5天以上扣10元/天(有完善的科质控方案并落实的科室,交由科室处罚)。
2、每月量化考核不合格中最差的科室扣500元,由奖金中扣除。
3、申请单书写不规范(每张扣5元),年度再次违反以几何方式(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第三次40元、第四次80元...)加倍处罚至100元止。
4、门诊病历为书写或不合格(每例扣10元)。
5、每月未按时召开科室质控小组工作会议,未按时上交科质控记录(次月5日前)次月扣除科主任当月职务补贴10%。
6、科质控要体现持续改进,要求达到pdca为优秀等级,作为年终考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奖励规定科质控方案要求科质控方案根据各自科室的特点,针对本科室现状(人员结构、专业特点、剖析存在问题和/或期待达到的目标)用心、用团队力量、结合院质控的几点要求:科室管理(行政、抢救设备完好率登记、急救药品、毒、麻、剧药品保管登记、危险化学品、氧气瓶保管及登记、教学、带教、临床、护理、科研等)教学培训管理查对制度-安全系统各专业、各级人员职责落实各种制度的落实科间相互协作与良性沟通临床科室还要彻底消除丙级病历,严防乙级病历的出现,特别注意告知有效性,体现pdca,与绩效挂钩落实到人,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可追溯。
院质控科将每月不定时下科室检查科质控方案落实情况,并反馈院质控检查的结果。
科室每月要召开科质控会议,研究解决科内质控及院质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科质控方案并对问题进行处理,质控员整理科质控小结,与每月5日前上报到质控科。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4篇)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职工的管理和激励,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在职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奖惩办法的目标是根据职工的表现和业绩给予合理的奖励,同时对违反规定和失职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四条奖惩办法的实施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奖惩办法的具体内容和管理权限由医院领导进行制定和管理,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六条奖励制度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个人奖励、团队奖励和集体奖励。
第七条个人奖励是根据个人表现和业绩给予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工作业绩优秀,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个人;2. 卓越的创新能力和贡献;3.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表现出色,受到患者和家属一致好评的个人;4. 在科研和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个人;5. 悉心救治重症患者,取得显著治疗效果的个人等。
第八条团队奖励是对具有协作性任务的团队给予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临床科室整体治疗效果显著的团队;2. 科研团队成果突出,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奖励的团队;3. 长期以来工作积极主动、无私奉献的团队等。
第九条集体奖励是对整个医院范围内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或工作组进行的奖励,包括以下方面:1. 医院整体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取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奖励;2. 医院荣获国家示范医院或其他高级荣誉称号的奖励;3. 医院整体工作效率持续改善,患者满意度提高的奖励等。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十条惩罚制度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警告、记过和记大过。
第十一条警告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轻微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违反工作纪律的职工;2. 工作态度敷衍懒散的职工;3. 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的职工等。
第十二条记过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较为严重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违反职业道德的职工;2. 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的职工;3. 违规违纪行为造成轻微后果的职工等。
第十三条记大过是对职工违反规定的严重情况进行的惩罚,包括以下方面:1. 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职工;2. 违法犯罪行为的职工;3. 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职工等。
医院病案管理奖惩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病案管理工作,提高病案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院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病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医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病案管理奖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病案管理奖励分为以下几种:(一)病案质量奖:对病案书写规范、完整、准确,病案资料齐全,病案首页信息填写正确,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二)病案整理奖:对病案整理及时、规范,病案归档整齐,病案库房管理良好的病案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三)病案信息化建设奖:对在病案信息化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和病案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四)病案管理工作创新奖:对在病案管理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纳,取得显著成效的医务人员和病案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标准:(一)病案质量奖:根据病案质量评分,对得分前10%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病案整理奖:根据病案整理质量,对得分前10%的病案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病案信息化建设奖:根据病案信息化建设成果,对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病案管理工作创新奖:根据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效果,对贡献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奖励形式:(一)颁发荣誉证书。
(二)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在院内进行表彰,提高获奖者的社会地位。
第三章惩罚第七条病案管理处罚分为以下几种:(一)警告:对病案书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病案资料不齐全,病案首页信息填写错误等轻微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给予警告。
(二)罚款:对病案书写不规范、不完整、不准确,病案资料不齐全,病案首页信息填写错误等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医务人员给予罚款。
(三)停职检查:对病案管理工作中严重违规,影响医院声誉的医务人员给予停职检查。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为了提高医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疗队伍的发展,医院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奖惩制度,以激励优秀员工,惩戒不良行为。
一、奖励制度1.优秀个人奖励医院将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作为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医术水平、服务态度、工作表现等方面。
2.优秀团队奖励医院每年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评选标准包括医疗质量、团队协作、患者满意度等方面。
3.岗位技能提升奖励医院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技能,并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
员工根据完成学习任务和取得证书等情况,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
二、惩罚制度1.不良行为惩罚对于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疗纪律的员工,医院将根据轻重程度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
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处罚。
2.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医疗事故中存在责任的员工,将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除工资、停职、开除等。
3.不当使用职权惩罚对于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滥用职权、受贿行为等,医院将坚决打击,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奖惩机制保障1.公平公正医院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奖惩,确保给予奖励的人员是真正符合评选标准的,对于违纪违规的行为,都要依法惩戒。
2.制度透明医院制定的奖惩制度要向全体员工公示,清晰明确地规定奖励和惩罚的标准和程序,确保员工了解并执行。
3.激励余地医院设立多种奖惩机制,灵活根据员工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同时,要给予员工一定的激励余地,使其能够积极进取。
以上是医院奖惩制度的范文,该制度旨在激励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医院的整体运行秩序和服务质量。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二)为了规范医院人员的行为和推动医院良好的工作氛围,医院制定了奖惩制度。
该制度旨在激励医院人员的积极工作表现,并对不良行为进行惩罚,保证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医疗卫生质量的提高。
一、奖励措施:1. 优秀员工奖:每个月评选出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医院工作中的勤奋和出色表现。
医院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激发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及外包服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奖惩机制,促进医院安全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彰等。
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评选。
第六条物质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晋升岗位或提高薪酬。
第七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奖励:1. 发现并制止违章操作,防止事故发生者;2.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者;3.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者;4. 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取得显著成效者;5. 在突发事件中,勇于担当,积极救援,保护患者和医院财产者;6. 其他对医院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处罚:1.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2.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者;3. 故意隐瞒事故或事故隐患者;4. 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认真,导致事故发生者;5.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处罚决定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事实和情节进行审议,报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二条奖励程序:1. 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奖励申请;2. 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3. 由院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第十三条处罚程序:1. 由相关部门或个人提出处罚申请;2. 经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通过;3. 由院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医院单项奖惩管理规定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单项奖惩管理规定一、医务管理(一)病历质量1.医务人员在未诊察病人情况下编写病史,开口头医嘱,电话医嘱,一经发现作为事故隐患予以处罚,扣当事人当月奖金100元。
2.未按规定、规范书写医学文书的,如:门诊病历、处方等,扣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属于专项治理范畴的按照专项治理考核办法执行。
因未书写医学文书,造成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依据病历书写规范,门诊病历、急诊观察记录、急诊抢救记录,凡内容书写不合格者每份病历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50元。
4.如为乙级病历,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100元。
现运行病历及终末病历超时、缺记录按乙级病历对待。
如为丙级病历,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200元。
病历检查发现的乙级病历和丙级病历的对科主任处罚如下:上级检查:乙级病历每份扣科主任500元;丙级病历每份扣科主任1000元。
院内检查:乙级病历每份扣科主任100元;丙级病历每份扣科主任200元。
5.凡发现病历缺少各种协议书、病人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治疗告知书等告知类医疗文件,漏签一份病历扣责任人当月奖金100元,项目内容少填一项扣当月奖金20元,每份累加直至100元。
未按规定书写告知内容的视为缺少告知类医疗文件。
6.病历缺手术安全核查表、手术风险评估表按照缺记录(即乙级病历)对待,同时扣罚手麻科责任人奖金100元,漏填的每项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20元。
7.每月甲级病历率<95%,扣除科主任管理奖200元,扣除质控医师500元。
8.每月终末病历缺陷率≤5%的,一次性奖励科主任500元,奖励质控医师奖金100元/人;每季度缺陷率全部≤5%的科室,一次性奖励科主任500元,奖励质控医师奖金100元/人。
终末病历缺陷率≥15%的,一次性扣除科主任奖金500元,扣除质控医师奖金100元/人。
9.按照使用抗菌药物病历点评标准一项不合格病例扣除奖金50元;两项及两项以上不合格病例按照50元/项依次累加;手麻科麻醉单无抗菌药物使用记录或未按规定给予术前预防用药的每份病例扣除奖金50元。
医院奖惩制度(7篇)

医院奖惩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工作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科室及全体员工。
4、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则:奖励对象:各部门、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或奖品。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奖励。
2、维护医院利益,勇于揭露损坏医院利益行为,除为揭发人保密外,给予相应奖励。
3、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纳后给医院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根据效益情况给以一次性奖励。
4、科室或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表扬,分别给予____元奖励。
5、收到患者书面表扬信或锦旗给予50—____元。
6、爱护医院财产,精心维护设备,勤俭节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7、工作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止了事故或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病员免受重大损失、给予相应奖励。
8、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科室服务质量,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
9、在突发事件及重大医疗抢救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
10、为维护医院形象,能正确对待个别病人或家属的偏激行为,忍受委屈,经院务会讨论后给予奖励。
11、全年工作中成绩突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12、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竞赛等活动获得前三名者,分别给予奖励。
13、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较大资金流失,给予奖励。
14、在后勤服务工作中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给予奖励。
15、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市级奖励____元、省级奖励200元国家级奖励____元。
医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先进: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并在医院内部进行公示。
2. 优秀员工:评选出年度优秀员工,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
3. 优秀团队: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团队给予表彰,并奖励团队负责人。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
2. 年终奖:根据员工年度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年终奖。
3. 节日慰问:在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对员工进行慰问。
第七条奖励申请与审批:1.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奖励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奖励条件的,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3. 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确定奖励名单。
4. 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对获奖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
2. 警告期限为一个月,警告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第十条记过: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
2. 记过期限为三个月,记过期间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第十一条降职:1. 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
2. 降职后,员工工资待遇按新岗位执行。
第十二条辞退:1. 对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辞退。
2. 辞退员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章奖惩实施第十三条奖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十四条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诉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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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惩管理规定【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职工中坚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以经济杠杆为手段,从严治院,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
依据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医院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各科室及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解释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第四条本制度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1)职能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调查核实;(2)科室自查,缺陷上报;(3)群众来信采访反映缺陷,调查核实;(4)院外各职能部门、上级领导监督检查,发现缺陷,归口转报。
第五条凡发生涉及本制度规定的问题,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1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院办执行。
第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奖则奖励对象:各科室及个人。
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文明科室称号等),适当赋予奖金或者奖品。
成绩特殊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者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 ;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者张榜发布 ; 并将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依据。
奖励时间:随时奖励和年终奖励相结合。
奖励金额:50—1000 元。
奖励范围:第八条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琐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处理的。
第九条积极参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在改善服务或者管理方面献计献策且被采用,效果突出的。
第十条积极研究、推广新技术、新项目,为单位创造良好效2益的。
第十一条在突发事件及重大抢救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科室或者个人。
第十二条及时发现重大事故苗头,阻挠了事故或者严重差错的发生,使医院或者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
第十三条在各种意外事件发生时,爱护国家财产,见义勇为,保护了公共财产和群众利益,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失者。
第十四条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为医清廉,敢于同违纪失职行为作斗争,维护了医院利益,成绩显著者。
第十五条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在提高医院或者科室服务质量和两个文明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十六条坚持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敢于抵制歪风邪气,避免了较大资金流失者。
第十七条在后勤服务上认真、热情,及时为临床服务,在节支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者。
第十八条获得市级、区级或者乡镇一级表彰奖励者。
第十九条社会满意度超过 95%的科室或者个人。
第二十条凡在正式报刊、杂志发表论文的,区级奖励 50 元,市级奖励 150 元,省级奖励 300 元,国家级奖励 500 元。
3第二十一条科室或者个人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导表扬者,每次奖励 50 元。
第二十二条关心维护医院和病人利益,敢于举报行业不正之风和伤害集体利益者。
第二十三条在医疗服务中,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群众赞扬的 ;或者由于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收到病人的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牌匾等,或者拒收红包的科室或者个人,每次奖励 50 元。
第三章医德医风罚则第二十四条不能与同事密切配合完成应共同完成的工作任务;或者诋毁他人、抬高自己;或者给集体、同事不搭台、不补台,甚至拆台;或者挑拨离间,影响团结和工作,扣发当事人 100—300 元。
给医院或者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 500—1000 元,且 2 年内不得有评优、晋升资格。
第二十五条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者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知情不报或者故意隐瞒的,扣发责任人 300 元,造成后果自行负责。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扣发当事人 50 元,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对医疗服务不满意,科室没有4赋予很好解决而使病人向领导或者有关部门投诉的,每投诉一次,扣发科室 50 元。
第二十八条科室社会满意度在 85%以下的,扣发 100 元。
满意度在 75%以下的扣发 300 元。
第二十九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物品,除责令如数退还外,按收受红包金额或者物品价值的 3 倍处罚,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同时赋予党纪、政纪处分。
如对馈赠钱物当时难以谢绝的,须即将上交科室,由科室负责人与当事人一道适时退回 ;对无法谢绝的钱物要及时报告并上交院部,由院部处理。
第三十条向病人或者其亲属暗示,索要钱物,除如数退还外,按索要钱、物(折款)5 倍罚款,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赋予党纪、政纪处分;发生两次及其以上者,除罚款、全院通报批评、赋予党纪、政纪处分外,降聘技术职务一年。
第三十一条医务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暗示或者接受药品商、器械商等宴请、游乐,经查实,扣发当事人 300 元,扣发科室 1000 元;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采购等业务往来活动中收受或者索要回扣或者类似回扣的,均视为受人贿行为,除追缴非法所得外,赋予回扣金额 5— 10 倍的处罚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第三十二条未经医院允许,药剂科、药库不能擅自新进药品; 不许私自在临床中进行药品、医疗器材等临床验证。
违者,扣发科室负责人 200 元,扣发当事人 500 元;从中获利的,除上交全部收入外,赋予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根据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人员不佩证上岗或者在岗不按规定着装 ;窗口工作人员未挂牌或者挂牌与在岗人员名字不吻合,扣发当事人 10 元。
第三十四条徇私,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者假检查报告的,扣发当事人 100 元,视其情节赋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如从中收受钱物者,除如数退还钱物外,扣发500 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赋予党纪、政纪处分。
工作人员搭车开药,搭车检查,除如数补交费用外,扣发当事人 200 元。
非医学需要,利用 B 超等检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扣发责任人 200 元。
第三十五条无故迟延诊疗时间,未按预约时间绐病人作检查,出报告(机器故障或者停电除外),扣发当事人 100 元。
病人对门诊的服务态度或者质量不满意,造成影响者,扣发当事人 100 元。
6不经医院允许擅自停门诊,发生一次扣发当事人 100 元。
第三十六条不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的、擅自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擅自改变收费范围,谋取私利的,追缴个人所得,并扣发当事人 100—300 元;收费部门乱收费、少收费或者以无零钱找补为由拒绝收费,或者不到下班时间住手服务的情况,扣发当事人100—300 元,并视情节予当事人离岗学习 1—3 月。
第三十七条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追缴所得款项,扣发300 元,对于从中截留失分的,除如数追缴外,扣发截留金额的 5—10 倍。
第三十八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拉关系,少收、漏收、不收或者不积极催收患者对付的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发现一例,扣发当事人 200 元,并处以漏收金额 3 倍罚款。
科室不处理,加扣科室负责人 50 元。
第三十九条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 300 元,造成后果的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个人未经医院允许外出体检、会诊、讲学、鉴定、手术、办班等外出服务,除交回个人所得外,扣发当事人 200 元; 如再犯者加倍扣罚。
如系科室擅自组织的外出服务,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发科7主任 200 元;如系科内几个人私自结伙外出服务,则按个人外出服务处理。
未经允许的外出服务所致后果概由外出者负责。
第四十一条医务人员不能将病人引导到院外进行诊疗、卖药,经查实,扣发其所得的 10—20 倍,低聘专业技术职称一年,情节严重的解聘处理。
第四十二条凡私自介绍病人外出检查、治疗、住院,从中获取“介绍费”或者好处费,或者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者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受财物的,除如数退出所得外,扣发 500 元,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扣发 1000 元并降聘技术职务一年至二年。
第四十三条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者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扣发 200 元。
第四十四条医务人员违反首诊医师负责制和急诊工作制,擅离岗位,玩忽职守,或者推委、拒收病人,延误诊治时机,扣发当事人 100—300 元。
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当事人 300—600 元。
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值班人员脱岗、怠工,延误治疗或者其它工作,扣发当事人 300—600 元。
8造成医疗事故的,按缺陷、差错、事故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六条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职工,伤害医院和职工利益,获取个人私利的,除追缴获利外,视情节扣发当事人100—500 元,低聘专业技术职务一年;情节严重的,赋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七条凡受到新闻媒体暴光批评或者社会舆论指责或者各级着政府、部门点名批评等有损医院美誉、破坏医院形象的行为举止,经查实,科室所为扣发科室500—1000 元,个人所为扣发当事人 300—600 元,同时赋予当事人待岗学习 1—3 月。
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第四十八条医德医风差,业务水平低,被病人投诉一次扣发300 元,如连续被病人投诉 3 次者,离岗学习 3—6 个月,或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医疗质量罚则第四十九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引起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医院的《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管理办法》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9行分级处理。
(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 100 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 50 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 20 元。
(2)发生差错受到的处罚:普通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 20 元; 严重差错,一次扣发责任人 50 元。
(3)发生医疗争议(事故)受到的处罚:因技术水平有限而发生的非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 5000 元以下,个人承担 10%,科室承担 50%;赔偿金额在 5000 元以上,个人承担的 10%加 3000 元以上承担部份 30%,科室承担 10%; 由于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疗护理操作诊疗常规、职业道德等发生的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赔偿,赔偿金额在 3000 元下,个人承担 70%,科室承担 30%;赔偿金额在 3000元以上,个人承担的 70%加 3000 元以上部份 40%,科室承担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