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知(2018年12月更新)尊敬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申请机构:为提高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此温馨提示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及登记完成后需要注意以下重点事项:一、申请机构总体性要求(一)【总体要求】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及信息(含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填报信息,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核查方式】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八条,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管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申请机构应当予以配合。
(三)【法律依据】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本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等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愿接受协会自律管理,配合协会自律检查。
(四)【向证监局报告】根据现行监管要求,请新登记完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登记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注册地所属地方证监局取得联系。
(五)【信息更新】申请机构在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持续信息更新中,应认真阅读AMBERS系统相关提示,申请材料在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应保持与系统填报信息(AMBERS系统和从业人员管理平台/jump.html)一致,填报材料和系统信息应前后自洽,重要章程、制度文件、说明材料应签章齐全。
二、申请机构应当按规定具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并建立基本管理制度(一)【内控基本要求】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及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相关要求,申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流程图

私募管理人入门必备:图解!新系统私募基金备案全套流程附材料模板基金业协会官网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2. 进入“产品备案”菜单3. 进行基金预备案,登记基金的基本情况4、点击基本信息,根据管理人拟发产品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基金全称请确认基金名称为最终名称。
名称必须带“私募”和“基金”字样,分级设计的产品需含有“结构化”或“分级”字样。
※业务模式请根据产品实际情况选择。
※投资范围可先行简单填写,待正式备案时,可修改为与合同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简称后续可修改(管理人自行决定基金简称)。
※基金类型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其他投资,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成立日期与到期日请根据产品情况进行选择,若为永续产品,请勾选“永续”。
※实缴出资额请与填写在资金到账说明函上的金额保持一致。
※是否存在保底情形选择“否”※是否存在保收益情形选择“否”。
※主要投资方向复制基金合同里的投资范围。
※备案主要联系人请填写管理人备案的联系人。
※管理人/投顾认为需要说明的问题若无则留空,若有其他以下情况请在此处披露:①实际规模未达到目标规模的或规模小于1000万的,需写:本基金已经募集结束;②本基金有员工跟投;③非证券类基金多轮募集的,首次募集完毕需说明首轮募集结束,并说明项目情况。
根据上面所提到的内容上传对应说明的盖章扫描件:①上传募集结束说明。
②上传员工劳务合同或购买社保证明。
③上传首轮募集结束说明及项目说明。
5、填写结构化信息&杠杆信息※是否为结构化产品根据产品实际情况填写。
※点击提交生成S开头的产品代码,将该产品代码填入要素表产品代码中。
产品编号=产品代码产品正式备案募集结束,正式备案时,请点击修改6、点击上图修改,可继续填写或修改预备案时填写的信息。
点击募集信息※募集方式选择“自行募集”或“委托募集”;若为管理人自行募集:募集机构名称填写管理人名称。
※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请填写募集账户信息,参照基金合同。
私募基金牌照申请流程

申请私募基金牌照流程要求一、私募管理人登记备案的一些基本条件1、主体公司主体公司必须是投资类公司,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必须按照协会规定,(1)投资管理有限公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例如:XXXX股权投资有限公司、X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XXXX司、XXXX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另外公司类型除了有限公司还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例如XXXX投资合伙企业、XXXX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等。
(2)该公司不能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有关联;(3)注册资本金1000万以上,实缴25%及以上,最好是注册资本金实缴30%以上,或者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这样有助于提供备案的通过率;(4)该主体公司不能有不良信息记录;(5)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公司注册地址,主要考虑:提供注册地址,税收优惠,高管退税和奖励,管理规模奖励,办公室提供和其他配套服务措施。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地可以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样。
(6)关于公司经营范围:按照协会的规定目前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范围只能是: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股权基金投资管理。
申请私募证券基金类型牌照的管理人经营范围里建议不要写“投资咨询”字样。
2、人员情况(1)股权类3名及以上高管、证券类4-5名高管;要求高管有相应从业资格;(2)高管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业资格,最好有相关金融经验,需要5年以上证券、基金或相关监管机构自律组织的工作经验;(3)高管不能在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公司任职;最好有10人以上的员工,组织架构有:总经理,投资部,风控部,行政部,市场部,人事部等;其中总经理,风控负责人,投资经理必须是全职,其他人员可以兼职。
(5)人员数量不要可按最低要求来,太年轻的90后不行,没有金融方面经验的不行,这个和90后某方面是一致的,因为90后太年轻不会有什么经验。
3、场地.需要实际办公场地、带公司logo,律师会去做尽调,能满足公司所有员工正常办公,以及适当的办公设备;4、制度性文件按照协会和公司自身情况,编写制度性文件,一般有9-23个制度性文件(切勿全盘复制其他的模板,协会现在对这方面审核很严格,要严格根据自身情况编写,有几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和自己公司相匹配)。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问: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备案私募基金时,应当如何落实专业化管理原则?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自律规则,为进一步落实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有效机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提升行业机构内部控制水平,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机构类型,以及与机构类型关联对应的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进行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确有经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长期展业需要,可设立在人员团队、业务系统、内控制度等方面满足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独立经营主体,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问:已登记多类业务类型、兼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如何按照上述专业化管理要求进行整改?答:截至目前,已有219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s://),遵循专业化管理原则,完成登记备案。
为协调统一行业自律管理标准,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https://)中已登记多类业务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照协会相关后续安排,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进行专业化管理事项的整改。
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从已登记的多类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业务类型作为展业范围,确认自身机构类型,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提交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变更申请,以落实专业化管理原则。
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须在完成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的变更确认之后,方可提交新增私募基金备案申请。
针对此类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已备案且正在运作的存量私募基金,若存在基金类型与管理人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所选择业务类型不符情形的,在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到期前仍可以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在基金合同到期前开放申购或增加募集规模,基金合同到期后应予以清盘或清算,不得续期;同时协会将在相关私募基金公示信息中,对此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基金从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投资流程

基金从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投资流程基金从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般投资流程一、项目收集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主要有三个(1)依托创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购兼并业务、国际业务衍生出来的直接投资机会,具有贴近一级投资市场、退出渠道畅通、资金回收周期短以及投资回报丰厚等特点;(2)与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结为策略联盟,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投资;(3)跟踪和研究国内外新技术的发展趋势以及资本市场的动态,通过资料调研、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
二、项目初审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后,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交初步调查报告、项目概况表,并对项目企业的投资价值提出初审意见。
项目初审包括书面初审与现场初审两个部分。
股权投资基金对企业进行书面初审的主要方式是审阅企业的商业计划书或融资计划书,股权投资基金在审查企业的商业计划书之后,经判断如果符合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范围,将要求到企业现场实地走访,调研企业现实生产经营与运转状况,即现场初审。
三、项目立项对通过初审的项目,通常由项目投资经理提交立项申请材料,经基金管理人立项委员会或其他程序批准立项,经批准的项目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四、签署投资备忘录项目完成立项后,通常会与项目企业签署投资备忘录。
投资备忘录,也称投资框架协议,或投资条款清单,通常由投资方提出,内容一般包括投资达成的条件、投资方建议的主要投资条款、保密条款以及排他性条款。
投资备忘录中的内容,除保密条款和排他性条款之外,主要作为投融资双方下一步协商的基础,对双方并无事实上的约束力。
五、尽职调查立项批准并签署投资备忘录之后,项目投资经理、风险控制团队分别到项目企业独立展开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财务意见书、审计报告及风险控制报告等材料,尽职调查认为符合投资要求的企业与项目,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
六、投资决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行使投资决策权。
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清单样本

附件2私募基金管理人尽职调查清单编制指引1、本尽职调查清单是为贵公司(筹)入驻贺胜金融小镇私募梦工场准备,重要目是理解拟新设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私募基金)及其股东基本状况,贵司在回答问题和提供材料时应保证真实、精确并力求完整。
2、需要撰写内容,由贵司组织熟悉状况业务骨干编写;需填报数据表格,请按清单提供数据表样式提供相应数据;需要提供已有材料作为附件且非原件,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3、贵司据此清单提供材料,除身份证等仅须本人签字材料和可以公开查询信息外,均应有全体股东或合伙人签章。
4、在提供书面材料同步,请提供一份电子版材料,且需保证提供电子版与书面内容完全一致。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状况:1、概况(1)请填写下表:(2)请提供公司筹建方案,(全体股东(合伙人)订立)(3)请提供组织构造图2、股权构造:(1)请填写下表(2)请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文献;(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况:如为自然人,请提供自然人股东基本如为法人,请提供该公司简介,加盖公章。
(如有,请提供该公司成立至今所有工商底档)。
(4)请提供实缴资本验资报告(如尚不能提供,请阐明提供时间)。
3、高管状况:(1)请填写下表(2)请提供各高管简历、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明(3)请提供公司别的员工简历or劳动合同(除高管外)。
二、管理能力:1、请阐明高管股权或证券投资经验,并提供必要证明文献,如公开信息截图等。
(请尽量详细描述,例如其参加历史项目名称、规模、退出状况(如有尚未退出或退出失败请阐明因素)、回报率等。
)2、请提供公司投资和内控有关制度(涉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风控制度、交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投资者审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募集制度等)三、法律意见书(如有,请提供):四、财务状况(如有,请提供):1、请填写财务数据:2、请提供审计报告:五、业务状况:1、产品列表①如股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请阐明其过往产品发行状况;②如该拟入园私募管理人已经成立并存续,本次系迁入,请阐明其过往产品发行状况;③如无,请阐明产品发行筹划。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第一条为了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不得存在《登记备案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的“最近3年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措施,情节严重”,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者被协会采取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二)被中国证监会撤销基金从业资格或者被协会取消基金从业资格;(三)其他社会危害性大,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最近3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加强核查,并可以视情况征询相关部门意见:(一)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公开谴责、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行政监管措施;(二)被协会采取公开谴责、不得从事相关业务等纪律处分措施;(三)在因《登记备案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八项所列情形被终止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主要出资人、未明确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四)在因《登记备案办法》第七十七条所列情形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担任主要出资人、未明确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五)在存在重大风险或者严重负面舆情的机构、被协会注销登记的机构任职;(六)需要加强核查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登记备案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投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经验,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相关资产管理子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证券资产管理、自有资金证券期货投资等相关业务,并担任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信托经理等以上职务,或者担任前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经验;(二)在地市级以上政府及其授权机构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从事证券期货投资管理相关工作并担任投资负责人,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具有相当职位管理经验;(三)在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并担任基金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任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运作正常、合规稳健,任职期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四)在受境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资产管理机构从事证券资产管理等相关业务,其任职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具备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五)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具有相应的管理经验,或者在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金融机构担任其他业务部门负责人;(六)在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基金、期货相关的法律、审计等工作,并担任合伙人以上职务不少于5年;(七)中国证监会、协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私募基金投资详细流程

私募基金投资详细流程私募基金投资流程1、搜寻投资机会。
投资机会一般****于基金投资人通过各种方式(如自行组织的投资说明会、各地政府的招商会等)自行寻找,或者由创业企业自荐,或者由投资中介机构推荐。
现在各类投资中介机构(如投资咨询公司、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非常活跃,到处可以看到他们的身影,对于促成投资起到积极的作用。
2、初审。
私募基金在拿到企业家的商业计划书(通常称为BP,即Business Plan)后,一般只会用很短的时间走马观花地浏览一遍,以他们敏锐的嗅觉寻找项目的“卖点”,并且决定是否值得花时间仔细研究。
因此,对创业企业而言,既要在商业计划书中突出展示企业的“亮点”,又要客观描述市场机会与盈利能力。
自吹自擂只会导致你的商业计划书被扔进垃圾桶。
3、面谈、立项、达成共识。
基金投资人对于自己熟悉的行业领域内富有前景的发展项目,或者创业企业自行或者通过中介机构提交的商业计划书,进行项目风险、市场竞争、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初步调查、评估,如果基金投资人对企业家提出的项目感兴趣,则会与企业家接触,了解其技术背景、管理团队和公司的基本情况,评估创业企业及其团队。
经过面谈,基金投资人会对项目进行研究,评估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率以及退出的可能性等,决定是否立项。
决定立项的,还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进行估算,并与创业企业或其股东就投资形式、估值以及目标公司发展规划等重要事项进行沟通,若能迅速达成一致,即能就投资意向达成初步共识。
4、条款清单(Term Sheet)。
达成初步共识后,目标公司通常会收到基金投资人的一份条款清单,概括出双方主要的权利义务,包括投资额度、投资时间、投资方式、反稀释条款、回购安排、董事会席位和投票权、保护条款、优先购股权、股东协议、雇员协议、投资前提条件、信息披露、知情权等。
条款清单是引进私募基金或者风险投资过程中的一份重要文件。
有些国内的基金投资人则可能以《投资意向书》替代条款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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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是我国金融市场重要的资本市场主体,在管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过程中,需要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登记申请。
为了确保登记申请的成功,需要准备一份完整的申请材料清单。
以下是一份关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
一、基本申请材料
1. 《登记申请表》
2. 《基金合同》
3. 申请人的注册资本证明文件
4. 《基金托管协议》
5. 申请人的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6. 申请人的组织结构和人员名册
7. 申请人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8.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备案文件
9. 申请人的风险管理制度文件
10. 《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及合规管理文件》备案文件
二、基金产品相关申请材料
1. 基金募集说明书
2. 基金业绩报酬设置文件
3. 投资决策委员会组成名单
4. 对外募集标的投资交易合同
5. 投资者资金划拨和托管安排文件
6. 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备案文件
7. 基金信息披露制度文件
三、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相关申请材料
1.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2. 风险测度方法文件
3. 内部控制结构和实施文件
4.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报告备案文件
四、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1. 申请人合法存在的证明文件
2. 申请人的经营范围文件
3. 申请人的近期财务报表
4.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5. 《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备案文件
6. 申请材料清单索引
以上是一份关于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制作材料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
祝您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