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沟油事件
地沟油事件反映的社会诚信现状

地沟油事件反映的社会诚信现状近几年,我国许多地方都存在一个令人发指的问题──“地沟油”问题。
一些黑心商家长期以倒卖“地沟油”为生,他们把这些地沟油经过化学处理后装入成品油桶流入餐桌,这些地沟油流入餐桌严重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健康。
2011年3月,浙江宁海警方在“大走访”中接到群众举报,发现当地有人利用餐厨垃圾等炼制地沟油。
3月28日至30日,宁海警方采取行动,先后抓获专门收购、粗炼地沟油的黄长水等六名犯罪嫌疑人。
“我原来是收废机油的,后来改做地沟油生意。
这里一些外地人收集餐厨垃圾、掏下水道,然后做些简单过滤和烧炼,就成了地沟油,样子很脏,味很臭。
”嫌疑人黄长水说道。
根据嫌疑人的供述,警方进入在宁海县桃源街道隔水洋村的一处小树林里,看到用来粗炼地沟油的一口大缸还立在那里。
里面是褐色的汁水、散发着恶臭、旁边的地上还堆放着油腻的肉骨头、鱼虾、蟹壳,啥都有,“比杀人现场还恶心”这是当时一位民警的形容。
地沟油”流入餐桌,很早就已经出现了,虽然我国有关部门经过严厉打击,但“地沟油”事件依然阴魂不散,屡禁不止,据有关专家统计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达百万吨级,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许多报道或者评论中都有提到,政府的打击力度不够,有关法律制度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够大等原因,这些固然都有,在我认为,只有政府强力压制还是不够的。
黑心商家层出不穷,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失掉了诚信,也反映了黑心商家对生命的不重视。
不仅是地沟油,还有三聚氰胺奶粉,墨汁黑粉条,水玻璃面等等添加了非法化学成分的问题食品,种类繁多,影响着人们的生活,令人担忧。
诚信,是一个人在社会上立足的基础。
美国总统尼克松的“水门事件”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尼克松在“水门事件”中撒谎败露而被迫引咎辞职,可见失掉了诚信会让我们失掉更多。
作为商家,如果老老实实的做生意,也许利润会不高,但做出了口碑时,生意也会越来越红火;反之,若商家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欺骗消费者,当事情败露的那天,他就会失去所有。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培养案例

食品安全与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培养案例在当代社会中,食品安全问题备受关注。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和担忧。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培养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通过一些案例来探讨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如何培养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案例一:地沟油事件地沟油事件是近年来备受瞩目的食品安全事件之一。
地沟油是指由回收并冒充食用油的废弃油脂和地沟水经过处理、加工后制成的油品。
这种被加工过的油品不能正常代谢并且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地沟油事件背后的原因是一些没有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的商家为了追求利润,不择手段地使用地沟油来制作食品。
因此,解决地沟油问题的关键是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
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企业也应该自觉承担起食品安全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案例二:添加非食品成分除了地沟油事件外,食品安全问题还体现在一些食品中非食品成分的添加上。
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或改善食品的外观、口感等,可能会添加一些对人体有害的成分。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更需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食品生产企业应该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添加不合格的成分。
案例三:食品过期食品过期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另一个原因。
一些商家为了销售过期食品,可能会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或销售日期。
过期的食品可能存在细菌滋生或食品质量下降的问题,摄入这些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威胁。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培养公众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同样重要。
公众应该学会正确辨别食品标签上的信息,以及如何正确使用和处理食品。
政府和学校可以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总结起来,食品安全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综合性问题。
要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政府的加强监管,企业的自我管理,以及公众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保障食品安全,为公众的健康提供保障。
法律案件地沟油事件分析(3篇)

第1篇摘要:地沟油事件是我国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的一次重大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本文将从地沟油事件的背景、案件概述、法律分析、案件影响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地沟油,顾名思义,是指从地沟、下水道等地方回收的废弃油脂。
这些油脂原本用于生产生物柴油、润滑剂等,但由于回收过程中可能受到污染,无法达到这些产品的生产标准,于是被一些不法分子用于生产食用油。
2011年,我国多地发生地沟油事件,导致大量消费者食用后出现食物中毒、身体不适等症状,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案件概述1. 地沟油事件涉及的主要犯罪行为包括:(1)非法回收地沟油:犯罪分子从餐馆、食堂等地方回收废弃油脂,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生产食用油。
(2)非法加工地沟油:犯罪分子将回收的地沟油进行简单加工,去除异味,然后以低价出售给餐馆、食品加工厂等。
(3)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餐馆、食品加工厂等购买地沟油,用于制作食品,销售给消费者。
2. 地沟油事件的主要涉案人员包括:(1)非法回收地沟油的犯罪分子。
(2)非法加工地沟油的犯罪分子。
(3)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餐馆、食品加工厂负责人。
(4)监管不力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
三、法律分析1. 非法回收地沟油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非法加工地沟油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重大食品安全案例

中国重大食品安全案例
一、三聚氰胺奶粉事件。
这事儿当年可轰动了。
一些不良奶粉厂商,为了让检测的时候蛋白质含量数据好看,就往奶粉里加三聚氰胺。
这三聚氰胺可不是啥好东西,根本就不能被人体正常吸收,结果好多小宝宝喝了这种奶粉后,都出现了肾结石等严重的健康问题。
那些可爱的小宝贝们,有的肾都被结石折磨得不行了。
全国上下都愤怒了,这简直是拿宝宝们的健康开玩笑啊。
那些无良企业最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个事件也让咱们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更加重视了,标准也更严格了。
二、地沟油事件。
你能想象有人把从下水道里捞出来的油重新加工,然后再送上咱们的餐桌吗?没错,地沟油事件就是这么可怕。
一些不法分子,收集饭店下水道里那些油腻腻、脏乎乎的泔水油,经过一些简单又恶心的加工,伪装成正常的食用油。
这些地沟油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吃多了对身体那可太有害了,什么肠胃病啊,致癌风险都会大大增加。
老百姓知道这事儿的时候,都觉得太恶心了,在外面吃饭都提心吊胆的。
后来国家大力打击地沟油的生产和销售,就是要把这种恶心又危险的东西彻底赶出咱们的餐桌。
三、瘦肉精事件。
那些养猪的人里啊,有一小撮贪心的家伙。
他们想让猪长得瘦肉多,卖相好,就给猪喂瘦肉精。
这瘦肉精可不得了,猪吃了它虽然是长瘦肉了,但是人要是吃了含瘦肉精的猪肉,那心跳就会加速,就像刚跑完百米冲刺一样,还会手抖、头晕呢。
好多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这种猪肉,身体出现各种不舒服。
这事儿被曝光后,大家买猪肉的时候都开始小心翼翼的,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不让这些喂了瘦肉精的猪肉流入市场。
《东方时空》观后感

《东方时空》观后感——地沟油事件首先,地沟油是指在生活中存在的各类劣质油,如回收的食用油、反复使用的炸油等,长期食用可能会引发癌症,对人体的危害极大。
地沟油是城市下水道里悄悄流淌的垃圾。
有人对其进行加工,摇身变成餐桌上的“食用油”。
他们每天从那里捞取大量暗淡浑浊、略呈红色的膏状物,仅仅经过一夜的过滤、加热、沉淀、分离,就能让这些散发着恶臭的垃圾变身为清亮的“食用油”,最终通过低价销售,重返人们的餐桌。
这种被称作“地沟油”的三无产品,其主要成分仍然是甘油三酯,却又比真正的食用油多了许多致病、致癌的毒性物质。
9月13日,公安部摧毁特大“地沟油”犯罪网的消息引人关注,据公开信息,柳某等人从浙江、四川、贵州、江苏等地收购地沟油,然后加工成食用油,卖给河南、辽宁、山东等地的粮油经销商,最终流向餐桌。
这其中山东的商户就是柳某的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7月初,当地警方对格林公司进行突击查处,当场抓获柳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查获大量提炼地沟油的设备,查扣地沟油694吨。
在这次调查行动中,柳某等人供认,他们是从浙江、四川、贵州、江苏等地收购的地沟油,加工成食用油后,再销售给河南、河北、辽宁、山东、陕西等地的粮油经销商。
我认为并不是地沟油有问题,而是它的再利用出现了问题。
其实,它是可以变废为宝的。
这些餐厨垃圾里面含有大量的食用油废料,所以是制造生物柴油的好原料。
这些生物柴油可以替代传统的汽车驱动与发电能源。
《东方时空》观后感——李影李影,27岁,江苏徐州人,17岁来上海打工。
2年前,她接手闸北区龙潭小区29号公厕,和丈夫、女儿搬进这个"新家"。
这是龙潭小区里,最不寻常的一个家,也是最美的一个家。
小姑娘很爱美,但眼下的工作环境虽然看上去还算干净,却掩不住扑鼻的异味。
公厕门口连接着一条泥泞小路,门前的空地上杂草丛生,来上厕所的人时不时都会抱怨几声。
看到一个小姑娘来清扫公厕,很多居民投来怀疑的目光。
要强的李影没有退缩,她下定决心,要把大家眼里最不干净的场所,变为社区里最美的地方。
不当得利的经典案例

不当得利的经典案例不当得利是指个人或组织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不正当利益,违背了公平、公正和合法的原则。
以下是一些经典的不当得利案例。
1. “地沟油”事件:地沟油是指由废弃的食品油收集、炼制而成的劣质食用油,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一些不法商人将废弃油脂从污水沟和垃圾堆中收集出来,通过添加香料和色素进行再加工,以低价出售给食品加工企业。
这些企业在使用地沟油制作食品后再以正常的价格销售,牟取暴利。
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公众的健康安全。
2. 药品销售欺诈:一些药企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销售,如夸大药物功效、虚假宣传,或与医生、药店等建立利益关系来推销药品。
这种行为会误导患者,使其购买不需要的药物,不仅造成金钱浪费,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伤害。
3. 股市操纵:股市操纵是指通过非法手段控制、引导或干扰股票市场价格,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例如,一些无良操盘手通过散布虚假信息、托庄、炒作等手段,人为地推高或压低某只股票的价格,然后进行交易获取利润。
这种行为扰乱了股票市场秩序,损害了正常投资者的利益。
4. 被骗的网络购物:在网络购物时,消费者可能会遇到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等不当得利行为。
一些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商品质量、功能,或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下单,然而实际商品与宣传不符,质量低劣。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了电商行业的发展。
5. 黑社会非法集资:一些黑社会组织通过非法手段,如暴力威胁、敲诈勒索等手段,强迫他人为其提供资金,进行非法集资。
黑社会组织通过非法集资获取资金后,往往用于进行赌博、贩毒、非法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中获利。
不当得利案例不仅损害了公众的权益,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应该通过法律手段进行打击和制止。
同时,加强法规和监管,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是预防和遏制这些不当得利行为的重要途径。
地沟油
如果深究一下"馊水油起源日本说",的确能查到日本60年代末发生过一起严重的食用油安全事故,当时一家工厂在加工米糠油时不慎混入了化学有毒物质多氯联苯,造成上万人中毒。时隔11年之后,台湾也发生了一模一样的事故,而1979年这起米糠油中毒事件也是台湾有记录最早的食用油安全事件。但这两起事故都是生产环节出现的事故,并非属于地沟油的概念,即有意将非食用物质再加工回流。因此无论是"地沟油是日本卖到台湾"一说,还是"日本60年代也有过地沟油"一说都无实证,纯属道听途说。
实际上,日语本身就没有"地沟油"的概念,这个词还是从中文引进的。按日本法律规定,废弃食用油必须作统一回收,不可能再被食用
事实上,日语里本身也不存在"地沟油"这个概念,这个词还是根据中文对应翻译为"下水道油"。根据日本1970年制定的《废弃物处理法》,使用完的食用油都属于废弃物,要统一回收处理,以前一直是焚烧填埋,但近年来废弃油的循环使用成了大课题。据农林水产省的资料统计,2013年日本全国共消费了229万吨食用油,产生了约45万吨废弃食用油,其中35万吨来自餐饮等食品加工业,当中85%左右都被加工成饲料、肥皂、涂料、油漆、锅炉燃料及生物柴油燃料等,实现能源再利用。
这类废弃油再加工项目通常还被当地政府作为扶持残障人士再就业的福利安排,比如2011年,松山市开展废食用油再资源化事业,其资源回收、搬运等工作都由当地16家残障人士团体负责,当地政府还为其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
地沟油在台湾被称为馊水油,有台湾媒体称其起源于60年代,日本的无良商家将馊水油贩卖至台湾,但这种说法并无公开记录证实,媒体上具体的描述也互相矛盾,比如有称"当时日本管制严厉,馊水油卖不出去,只能偷偷卖到台湾的市场",还有称"60年代日本其实也出现过馊水油,后来才靠监管杜绝出现"。事实上根据台湾联合报整理的毒油事件表,台湾第一起馊水油事件曝光于1985年,当时的德泰油行用养猪馊水提炼食用油的做法持续了十年,馊水油大量流入餐饮业而引起全岛震动。
第三讲 地沟油
(2)“地沟油”会导致腹泻;
(3)“地沟油”会引发强烈腹痛;
(4)“地沟油”可导致胃癌、肠癌。
二、地沟油鉴别检测主要方法
1.感官检验 主要看油的物理性质如透明度、色泽和气味。 2.常规理化检验 主要依据GB/T 5009.37-2003食用植物油卫 生标准分析方法对地沟油的、水分含量、酸价、 过氧化值、羰基价、碘值等进行测定。
浮物或者将宾馆、酒楼的剩饭、剩菜(通称泔水)
经过简单加工、提炼出的油;
二是劣质猪肉、猪内脏、猪皮加工以及提炼
后产出的油; 三是用于油炸食品的油使用次数超过一定次 数后,再被重复使用或往其中添加一些新油后重 新使用的油。
2.地沟油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不可食
用,其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地沟油”会导致消化不良;
(5)重金属含量测定法
重金属超标是地沟油的主要特点之一。
有研究表明,泔水油中的锰、锌、铜、镍、
六价铬和铅等重金属含量明显高于植物油。
该法非常适合用于检测经过一定处理(如通
过加碱和还原剂降低酸价、过氧化值及通过过滤、
吸附措施除去色素等)掩饰添加地沟油事实的食
用油。
(6)核磁共振鉴别法 核磁共振鉴别法是基于油脂中SFC在射频脉 冲 NMR信号衰减上的差别,通过计算两个NMR信号强 度值反映被测样品的纯度。 该方法可检测出花生油中掺入了1%的地沟油。
(1)水分含量测定 通常地沟油的水分含量高于1%,食用油水分 含量则少于0.2%,因此,根据水分含量的不同, 可以对食用油中是否含有泔水油进行鉴别。
(2)酸价测定法
酸价是指中和每克油脂中游离脂肪酸所需的
氢氧化钾的毫克数。
我国食用植物油脂的酸价通常都小于等于4; 泔水油和煎炸老油的酸价均远高于4,因而酸价 的 高低可作为鉴别废油脂的重要特征指标之一。
“地沟油”事件的成因分析以及法律对策的开题报告
“地沟油”事件的成因分析以及法律对策的开题报告一、论文选题的背景和意义“地沟油”事件是指利用餐厨垃圾、油渣等非食用物质和死猪等动物尸体制成,再经过精炼、加工达到看似合格的食用油,用于餐饮业等领域的油品。
由于生产环节中存在不卫生、不安全等问题,这种食用油无法通过正常的安全检测,却被大量使用于市场中,给人们的生命健康带来了巨大的潜在威胁。
近年来,“地沟油”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
本文选题旨在通过对“地沟油”事件的成因分析,探讨相关法律对策,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繁荣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论文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本文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对“地沟油”事件的成因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的分析和比较,以及针对“地沟油”事件提出的法律对策建议。
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和案例分析法两种研究方法,对“地沟油”事件的原因、影响等进行深入分析,探讨解决“地沟油”问题的法律途径和措施。
三、论文的预期目标和意义本文的预期目标是:全面剖析“地沟油”事件的成因,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国内外立法情况,提出法律对策,为防范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促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改善和完善,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四、论文的研究步骤1.收集资料和文献,确定研究内容和方向;2.对“地沟油”事件的情况和成因进行分析和梳理,梳理出相关法律法规;3.对国内外相关立法情况进行比较分析,找出不足之处及启示;4.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提出具体法律对策建议;5.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提出对未来法律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建议和展望。
五、论文的可行性与限制本文研究对食品安全领域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但由于“地沟油”事件的原因、影响等与生产、加工和供应环节有关,以及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等因素复杂多变,因此本文研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地沟油概述及部分检测
地沟油的检测方法一地沟油事件简介1地沟油事件概况地沟油上餐桌,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见诸国内报端。
随着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地沟油事件也得到人们关注。
2010年3月20日,西安市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执法人员在重庆胖妈烂火锅西安总店,发现其存在泔水油回收装置,现场查获的账单也表明火锅店涉嫌回收地沟油。
据此,西安市药监局食品稽查分局以涉嫌回收泔水油二次利用,违反《食品安全法》,责令该店停业整顿。
此事在全国范围引发对地沟油的声讨,但至今地沟油仍然没有销声匿迹。
2011年9月,浙江、山东、河南等地公安首次全环节破获一起特大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的系列案件,摧毁了涉及14个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一条集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六大环节的地沟油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警方有证据表明,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地沟油已流入河南、山东、河北等地粮油批发市场。
由此,“地沟油”流向餐桌的传闻得到证实。
“你一定也吃过地沟油。
”武汉工业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何东平对记者这样说,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油料和油脂工作组组长。
据他估计,目前我国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有200—300万吨。
而中国人一年的动、植物油消费总量大约是2250万吨——也就是说,按照比例,你吃10顿饭,可能有1顿碰上的就是地沟油。
针对“地沟油”事件愈演愈烈的态势,许多市民普遍认为从市场上购买食用油没有了安全感,甚至有些市民认为这些“地沟油”直接流入市场,而且他们不同程度的食用过这些令人作呕的“地沟油”,大有人心惶惶之势。
2地沟油的制作过程地沟油的加工原料主要是从餐馆、火锅店、招待所、食堂等饮食业回收的含油脂的食物残渣和泔水。
地沟油的上方一般有灰白色油腻漂浮物及食物残渣,还会有地下生活污水、果蔬腐败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捞取收集后经过简单加工,油呈黑褐色,不透明,有强烈的酸腐恶臭气味,凝固点高。
地沟油流向餐桌进行三道工序“洗白”:首先进行脱色处理,将大量的白土加入地沟油中充分搅拌后倒入过滤机,原本褐红色的液体转眼间就变得清澈透明,油的酸值大大降低;第二步是水洗,将脱色的油倒进一个大水池中不停搅拌,去除水溶性杂质和沉淀物,再进一步脱色;最后的一步是真空除臭,将处理过的油放入真空罐加热抽真空去除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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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沟油事件
【背景链接】
近几年,我国许多地方都存在一个令人发指的问题──“地沟油”问题,这个问题可以说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
有些人长期以倒卖“地沟油”为生,他们把这些地沟油经过化学处理后装入成品油桶流入餐桌,这些地沟油流入餐桌严重威胁到我国公众的生命健康。
“地沟油”事件频频发生,但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呢?这个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政府监管缺失、立法体制不完善等等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我国近期频繁发生的地沟油生产销售的犯罪案件,震惊全国。
其涉及范围之广,生产规模之大,出乎人们的想象。
“地沟油”流入餐桌,很早就已经出现了,虽然我国有关部门经过严厉打击,但“地沟油”事件依然阴魂不散,据有关专家统计每年返回餐桌的地沟油达百万吨级,这个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地沟油”事件的频繁发生反映了围绕“地沟油”形成的利益链未能从机制上打断。
在利益的驱使下,“地沟油”制售从小作坊升级到大工厂,产业分工细化为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地沟油”生意不但打不死,甚至还越做越大。
在餐厨垃圾处理上,我国长期处于“无政府”的状态,这为那些不法商贩提供了大规模庞大的“灰色产业”的空间。
再者,也反映了我国政府监管不力等问题。
[原因分析]
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直是我国政府部门重点监管的对象,为什么长期以来发生的“地沟油”事件屡打不绝呢?中公教育专家提醒广大考生,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利益的驱动。
一些黑心经营者将“地沟油”非法贩卖,回馈的利润高达十几甚至几十倍,从而诱使一些人为了利益,昧着自己的良心,从中赚取高额利润。
二是立法体系不完善。
现今我国刑法中针对“地沟油”问题还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而且“地沟油”事件的不同环节存在“罪与非罪”界限不清楚的问题。
三是监管不力。
就“地沟油”的监管工作而言,工商、质检、环保、公安、食品监督局等部门虽都有管理职权,但谁是主导部门不明确,长期处于推诿扯皮状态,导致执法监管不到位,整治力度不大,使黑心经营者钻了空子。
四是市场空间很大。
“地沟油”的价格比正常食用油的价格要便宜很多,有些企业为了省钱,他们忽视健康,不讲卫生、不讲科学,低价购买“地沟油”食用,这就为“地沟油”销售提供了较大的市场。
五是打击难度大。
在打击“地沟油”的过程中,不仅它的贩运、制作、销售本身很隐蔽,而且国家没有出台对非法制做“地沟油”食品处罚的检测标准,再加上也没有研制出非法使用“地沟油”食品的检测仪器,这就给打击工作增加了较大难度。
[对策措施]
“地沟油”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公众的身体健康,要想有效
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就必须制定强有力的对策措施:一是重权出击。
各职能部门应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用关注民生的政治责任感,重视对“地沟油”的综合治理工作。
对非法贩运、生产、销售“地沟油”窝点,加大打击的力度,依法从重处理。
二是出台科学的管理办法。
责成相关部门抓紧出台对非法制做“地沟油”食品处罚的检测标准;迅速研制非法使用“地沟油”食品的检测仪器;同时完善餐饮业食用油进货台账,切实把好食用油进货关。
三是针对“地沟油”问题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
由于“地沟油”问题存在一系列的环节,针对这些环节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四是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
现今我国食品监管千疮百孔,存在执法权力与监管义务不对称的问题。
因此,为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地沟油”等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地沟油”进入食物链。
我们要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及时制定科学的管理政策,保证谁监管、谁负责,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五是开发“地沟油”的再利用价值。
通过政府引导、统一收运、定点处置等办法,建立产业化处置、市场化运作和资源化利用的疏导机制,以形成一条规范有序的产业链条,变废为宝。
把“地沟油”作为重点项目进行开发,不仅解决了“地沟油”出路,而且变废为宝,可以生产出大量生物柴油、生物燃料等新能源,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六是广泛宣传。
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对“地沟油”的危害,进行广泛宣传。
要深入农村对广大农民进行讲科学、讲卫生、讲健康的宣传,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时加大对“地沟油”举报的宣传力度,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让所有消费者都参与到这项活动中,堵死“地沟油”流入食品市场,杜绝“地沟油”上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