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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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大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大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工程项目,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工程项目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工程项目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创造性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风险管理、成本控制、质量保障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项目管理、进度控制、效益评估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资源优化、环保节能、安全施工的原则。

第九条公司工程管理应遵循信息化、标准化、透明化、责任化的原则。

第十条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是公司工程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工程管理制度。

第二章工程规划第十一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规划,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概算编制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工艺、施工措施等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包括施工进度、工程节点、工期安排等内容。

第十四条公司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质量计划,包括质量标准、质量控制、质量验收等内容。

第十五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制定有效的安全计划,包括安全防范、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等内容。

第十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制定合理的成本预算,包括预算控制、成本监测、资金管理等内容。

第十七条公司工程项目应编制细致的风险评估,包括项目风险、管控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十八条公司工程项目应定期更新工程规划,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承包第十九条公司工程项目应经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承建单位。

第二十条承建单位应签订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承建单位应配齐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第二十二条承建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工作,提高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使新建机组投产后能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准备工作一般从项目起步开始至项目试生产结束为至,包括项目筹建阶段(从项目起步到项目开工)、建设阶段(项目开工到试运结束)、试生产阶段(火电试运行结束后6个月,水电试运结束后30天)。

第三条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成立生产组织,配置人员,人员培训和定岗,编制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构建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物资准备,机组试运、验收和移交管理,发电机组运营等。

第四条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准备工作,把生产准备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到项目建设的整个全过程。

本着生产、基建一体化的原则,做到“两优化”的有机结合,实现基建与生产的无缝交接。

第五条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准备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责任,生产准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所属企业的生产准备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工作,规定了其职责、管理规范和工作基本要求等。

第二章责任制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不断完善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生产准备管理体系。

(二)检查和督导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

(三)组织各项目单位交流生产准备工作经验。

第十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的职责(一)按照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生产准备管理体系。

(二)检查和指导本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生产成本(以下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源耗费。

第三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实施成本领先战略,通过管理提升、技术进步、落实责任制等方式,提高成本管控能力,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等支出,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以成本预算为基础,通过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实现预算管理目标。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包括负责人的责任制和内部各级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分级、归口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必须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专门机构或专岗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发电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成本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第八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实行集团公司、省公司、所属企业三级成本管理体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相应实行四级成本管理体系。

(一)集团公司是一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预算的下达、控制、监督及评价工作,并进行相应考核。

负责向各单位提出成本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和成本管理措施建议。

(二)上市公司、省发电公司、分公司是二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成本管理工作。

下达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监督、控制、评价、考核所属单位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三)各基层企业是三级或四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预算指标。

第九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总会计师(未设置总会计师的,为主管经营工作的公司领导)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大唐集团制〔2005〕1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系统各企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提高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主题词: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7月22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技工作要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使科技进步成为集团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的宗旨:(一)依靠科技进步解决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工作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推动集团公司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装备和人员基础;(二)科技项目的立项、执行、考核、验收和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应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资金投入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科技项目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市场依托为平台,以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对解决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科技项目要有组织、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

制定合理的科技进步方针,贯彻技术经济优化的思想,定好战略,搞好规划,做好计划。

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加大国内、国际技术交流的力度,促进集团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三)科技资金应有重点地使用,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整体效果;(四)科技项目要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五)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强化全过程管理,对重大科技项目可实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负责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和各级人员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方面的责任与工作内容,实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3、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3、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提高公司生产系统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电力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第三条基层单位要进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系统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第五条基层单位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分级管理、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负责对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备案基层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

基层单位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安全生产部门要根据生产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素质、岗位要求、工种设置及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风电场、班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报基层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员工岗位及综合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分层次的培训工作。

第八条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试成绩,证件种类及期限等,培训档案要长期留存。

第九条仿真培训中心要建立培训教师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培训专家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生产技能培训。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_[全文] 大唐集团制〔2005〕1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系统各企业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提高科学技术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各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主题词:集团公司科技项目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5年7月22日印发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科学技术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技术(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依靠科技进步促进提高集团公司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科技工作要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使科技进步成为集团公司发展的重要因素。

第三条科技项目管理的宗旨:(一)依靠科技进步解决集团公司生产、建设和经营工作中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推动集团公司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技术、装备和人员基础;(二)科技项目的立项、执行、考核、验收和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应有章可循,以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资金投入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科技项目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市场依托为平台,以项目管理为主线,以提高发电设备的可靠性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对解决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科技项目要有组织、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

制定合理的科技进步方针,贯彻技术经济优化的思想,定好战略,搞好规划,做好计划。

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加大国内、国际技术交流的力度,促进集团公司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三)科技资金应有重点地使用,进行充分的投资经济效益评估,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整体效果;(四)科技项目要同时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五)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强化全过程管理,对重大科技项目可实行项目资本金制、项目负责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和各级人员在推动企业科技进步方面的责任与工作内容,实现集团公司科技进步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公司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培训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制定的依据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二)《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4号令)(三)《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四)《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92号令)(五)《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22〕475号)(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七)《公司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2〕38号)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机构,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总部相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系统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素质、技能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从业人员,是指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六条本规定明确了安全培训工作的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培训内容、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考核及取证、责任及奖惩等。

第七条安全培训工作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公司、分子公司(含直属机构)、基层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九条企业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制度等,掌握岗位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大唐项目安全培训计划

大唐项目安全培训计划

大唐项目安全培训计划一、前言大唐项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到众多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

在如此庞大的项目中,安全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为了确保项目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本安全培训计划,以提高所有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本安全培训计划适用于所有参与大唐项目的员工、承包商、供应商以及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1. 项目安全政策和规定的介绍- 介绍大唐项目的安全政策和规定,包括工作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标准等内容,让参与人员明确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责任。

2. 作业环境安全- 环境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参与人员应该了解在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如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等,并学会对这些隐患进行有效的评估和防范。

- 紧急疏散和逃生预案:对施工现场的紧急疏散和逃生预案进行详细介绍,让参与人员清楚怎样在紧急情况下安全、迅速地疏散现场。

3. 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 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介绍施工现场需要使用的各种安全防护设备,如头盔、安全带、防护镜、耳塞等,并讲解正确使用和定期检查维护的方法。

- 交通安全: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的交通规定和交通安全标识,包括行人和车辆的安全行为规范,以及施工区域的交通管制措施。

4. 事故预防和应对- 事故案例分析:通过真实的事故案例,让参与人员深刻领悟事故的严重后果,增强预防意识。

- 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对参与人员进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包括火灾、泄漏、伤员救护等。

5. 培训方法和工具- 培训方法:采用讲解、示范、讨论、模拟等多种培训方法,尽量使参与人员主动参与,提高学习效果。

- 培训工具:利用多媒体教学、安全演示模型、安全教育手册等工具,增加培训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6. 培训周期和地点- 培训周期:根据参与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周期,通常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

- 培训地点:施工现场或者专门的培训场所。

四、培训管理1. 教育培训- 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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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实现培训项目闭环控制,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培训指南》GB/T19025-2001(ISO10015: 1999)以及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培训项目”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围绕集团公司及企业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目的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坚持围绕战略、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协调推进的原则,注重结合实际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需求分析、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四个环节加强全过程控制,确保培训质量,逐步形成界面清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科学完整、整体平衡的培训项目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集团公司系统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组织制定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培训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

(三)指导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编制培训计划。

(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五)对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资料进行电子备案。

(六)对承担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进行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确定需本企业组织协调的需求,并上报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和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需求,组织制定并下达本企业培训计划。

(三)指导所管理或所属企业编制培训计划。

(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企业各部门和所管理或所属各企业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五)对本企业组织的培训项目资料进行电子备案。

(六)对承担本企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进行审定和登记。

第八条各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本企业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本企业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确定需本企业组织协调的需求,并上报需上级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根据上级企业下发的培训计划和本企业培训需求,组织制定并下达本企业培训计划。

(三)指导、协调、监督、考核本企业各部门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四)对本企业组织的培训项目资料进行电子备案。

(五)对承担本企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进行审定和登记。

第九条集团公司系统培训机构在培训项目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委托方的要求策划培训项目、设计培训课程、组织相关教材和培训师、编制培训项目实施计划。

(二)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三)为参培学员提供相关学习、生活保障。

(四)协助委托方对培训项目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条系统外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的责任,按委托协议条款执行。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企业各部门在培训项目管理上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开展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向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报送本部门培训项目需求。

(二)按照人力资源部门下达的培训计划拟定本部门承办的培训项目教学计划。

(三)按照人力资源部门下发的文件组织实施培训项目,培训结束后将培训项目执行的有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

第三章培训项目划分第十二条按照管理界面,培训项目分为集团公司培训项目,分、子公司培训项目和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培训项目。

第十三条基于培训成本和效果等综合因素,各企业拟安排的培训项目不具规模(20人以下)时,原则上由上一级企业统一组织。

培训计划出现交叉重复时,下级企业服从上级企业安排,修改本企业计划。

第十四条培训对象一般按管理界面划分,各层级负责本级员工培训和下一级企业专业对口员工的专业培训,原则上不越级培训员工。

(一)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其所管理的干部及后备干部,集团公司本部员工,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集团公司认定的管理、技术和技能人才,稀缺岗位人员。

(二)各分、子公司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其所管理的干部及后备干部,分、子公司本部员工,基层企业部门负责人和专责,分、子公司认定的管理、技术和技能人才。

(三)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其所管理的干部及后备干部、本企业员工。

第十五条按照培训目的,培训项目还可分为达标上岗和发展提高两类。

达标上岗类培训指服务于系统内各类员工持证上岗工作的培训;发展提高类培训指服务于企业未来发展,在现有岗位上继续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的培训。

第四章需求分析第十六条需求分析是科学合理编制培训计划的前提和关键,是保证培训成本效益最大化的有利工具,可采用重大事件分析、绩效考核分析、访谈、问卷、观察等方法和工具进行。

第十七条需求分析的流程如下:(一)每年11月份各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根据企业发展目标、生产经营实际、员工成长需要、工作岗位对员工培训的需求和个人培训意愿,按照员工、班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顺序,逐级报送培训需求。

各层级须做好需求的汇总、审核、分析、确定、上报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确定需本企业组织协调的培训需求,于11月30日前将需上级组织协调的需求报送上一级企业。

(二)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将汇总的基层企业培训需求按专业分送本部各部门。

各部门根据需求,结合企业发展目标、生产经营实际、员工成长需要、工作岗位对员工培训的需求和个人培训意愿,组织本部门按照员工、处室、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的顺序逐级报送培训需求。

各层级须做好需求的汇总、审核、分析、确定、上报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确定需本企业组织协调的培训需求,于12月20日前上报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三)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将汇总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培训需求按专业分送本部各部门。

各部门根据需求,结合企业发展目标、生产经营实际、员工成长需要、工作岗位对员工培训的需求和个人培训意愿,组织本部门按照员工、处室、部门、人力资源部的顺序逐级报送培训需求。

各层级须做好需求的汇总、审核、分析、确定、上报工作。

人力资源部汇总、审核、分析、确定集团公司培训需求。

第五章计划编制第十八条培训计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需求分析为基础,以集团公司和企业发展战略为依据,以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

(二)突出岗位培训和人才培养,涉及员工岗位资格培训的项目优先安排。

(三)严格控制与主营业务关联不紧密的培训项目,合理归并内容相近的培训项目,避免培训资源和项目资金浪费。

(四)培训项目须培养目标明确、内容服务战略、范围界定清晰、对象定位准确、工具方法先进、培训费用节约,并注重培训投资效益。

(五)针对不同对象的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分专业并按三级责任主体分级编制、逐级确定、分层下达培训计划。

第十九条培训计划编制流程如下:(一)集团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培训需求确定集团公司培训计划。

(二)分、子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和本企业培训需求确定本企业培训计划。

(三)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根据上级培训计划和本企业培训需求确定本企业培训计划。

第二十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于没有列入培训计划、确需开展的培训项目,由培训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格式见附表1),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报培训主管领导批准后下达执行。

第二十一条凡未列入企业培训计划,又未补办计划外审批手续的培训项目,原则上参加人员的培训、考试费用不得从企业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也不予进行相应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

第六章组织实施第二十二条培训项目计划执行实行归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和协助项目执行部门拟定实施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发文,各项目执行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培训项目原则上由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认定许可的培训机构承办。

项目执行部门若另行选择,须先办理委托许可手续(格式见附表2)。

第二十四条项目执行部门在培训项目实施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培训质量管理要求及标准等,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二十五条培训项目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实际培训费用超出预算的,要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培训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门须加强对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的监督与管理,严禁乱办班、乱收费,对高收费、低质量办班造成不良影响的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章考核评估第二十七条学员反应评估。

项目执行过程中,一般应采取问卷调查、反馈表的形式征求学员的意见,收集学员对培训内容、授课质量、教学服务、教材等的意见和建议。

项目执行部门负责将学员反馈意见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十八条学习情况评估。

项目结束前,一般应采用考试、考核等方法,测试学员对培训的知识点、技能点等的掌握程度。

项目执行部门负责将学员学习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十九条项目后评估。

项目执行完毕,半年以内,由项目执行部门和培训机构组织项目后评估,可采用调查问卷、工作评比、调考和效果跟踪等方式进行,主要是衡量学员在培训后运用所学内容改善行为的程度,如所学知识技能应用的范围和频率、可衡量的工作成就和绩效改进情况、培训效果共享情况、所在组织的满意度和支持度等。

执行部门做出项目后评估报告(格式见附表3)报人力资源部门。

第三十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级培训证书的管理。

对培训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的培训证书(按集团公司统一规格印制)并电子注册。

培训考核成绩及取证情况应作为员工上岗、转岗、任用、评优、晋级、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第三十一条培训结束后,项目执行部门须将培训记录(格式见附表4)、项目总结、经费决算、培训评估等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部门存档并进行电子备案。

第三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各项评估结果以及检查监督情况对培训项目进行考评,可根据需要对考评结果进行通报,并以此进行表彰。

第三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须按照管理权限对参加培训学员的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进一步检验培训效果,总结培训经验。

第三十四条每年12月底前,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须就年度培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报送上一级人力资源部门。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五条各企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6年6月6日印发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18号)同时废止。

附表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划外培训项目书部门:时间:编号:附表3:培训机构许可申报表申报部门:申报日期: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名称地点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现有培训资源及优势可承办的培训项目已承办的培训项目(须提供证明材料)培训项目执行部门意见年月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意见年月日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附表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后评估报告项目执行部门:填报时间:项目名称执行时间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对项目后评估意见项目实际执行效果分析对下一步培训的建议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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