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措施确保控编减编工作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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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最新)

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最新)

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x〔x〕9号)的精神和中央、x、市关于控编减编的工作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截止x年底,x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核定分配各类编制3351名,实有3169人。

其中:核定行政编制664名,实有605人(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21名,实有194人);核定各类事业编制2687名,实有2564人,其中教育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1562名,实有1478人,卫生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为411名,实有394人。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原则,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加强管理要编制,向运用信息技术要编制。

着眼于控制和减少增量,不该增的坚决不增,确需增加的严格在总量内统筹调剂解决,该减的坚决减下来,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地方责任、推进部门协作、深化改革创新,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控制在x年底总量内。

三、主要工作措施(一)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1.坚持机构编制x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

凡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受理,“一支笔”审批,一家办文批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立或变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必须报机构编制部门按程序研究办理。

2.严禁“条条”干预。

严禁以划拨经费、项目审批、达标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配备。

除专门的机构编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外,其他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不得就机构编制作出具体规定。

各部门提请党委、政府研究的事项,原则上不得涉及机构编制的具体事项,确实需要的,必须先征求机构编制部门的意见。

(二)严控机构编制总量1.机构限额设置。

党委、政府工作机构在x、市规定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不得突破限额。

2.编制总量控制。

全区行政编制总量由x编办确定,x编办分解下达到区、乡镇的编制,实行分级管理,不得突破核定的总量,跨层级使用必须按照程序报批。

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控编减编工作方案xx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xx委办发〔2013〕12号)、xx市编办《关于当前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紧急通知》(xx编办电〔2014〕12号),以及机构编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要求,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为建设经济强区和中心城市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目标任务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控制在市核定的总额内;事业编制以2012年底的统计数为基数,五年内只减不增。

三、工作措施(一)严格控制编制总量。

区乡两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不突破市核定的编制总额,不再自定用于党政群机关的编制或自定各类专项编制。

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五年内只减不增,对确需加强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总量内调剂解决。

(二)严格余编使用。

对行政编制的使用,按实有在编人数实行分类双向控制,原有超编单位一律不新进人员,超编人员必须限期消化;余编单位分期分批、逐步到位,按规定程序报批使用。

对事业编制的使用,实行年度用编总量控制,五年内只减不增,每年新进人员总量不超过前五年平均数且原则上不突破上年退休人员总数。

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余编率分别在5%、10%及以下的,暂停使用编制。

(三)压缩机构编制需求。

坚持向改革要编制、向管理要编制、向信息技术要编制。

各单位不能因为改革什么、加强什么,更不能因为上级部门的要求,而提出增加机构和编制。

各单位要充分挖掘现有机构人员潜力,用好用活现有机构编制资源,按照“一岗双责、一岗多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职责,实现资源使用最大化。

关于开展2017年控编减编等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控编减编等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年控编减编等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为落实中央编委关于加强控编减编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目标,市编办近期将对各区开展自下而上的实地督查。

同时,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将落实《天津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管理办法(试行)》情况一并纳入督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内容(一)控编减编工作情况1.各区编委对控编减编工作负总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控编减编目标的情况;2.各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中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3.各区2012年底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历史遗留的工勤编制等问题消化解决的情况;4.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控编减编工作开展持续督查的情况。

(二)机构编制问题查处和整改落实等情况1.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和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的情况;2.各区落实《天津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3.各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的建立情况;4.各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二、督查方式专项督查继续采取自查和市编办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各区自查工作的具体方式和要求由各区编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编委确定。

市编办实地督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资料、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随机抽样、自下而上进行。

三、时间安排各区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开始组织自查工作,8月7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市编办。

自查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一是本区是否突破2012年底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的基数;二是加强控编减编的有效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落实《天津市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逐一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四是对于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市编办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都在不断追求高效和经济性。

为了提高效率和减少资源浪费,控编减编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本工作方案旨在探讨控制编制和减少编制的有效方法,以解决组织内部资源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最大程度地提升工作效能,实现经济高效运作。

二、分析与评估1. 组织内部现状评估通过详细调研和数据分析,全面了解组织的组织结构,人员分布以及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等信息,从而深入了解编制工作的现状和潜在问题。

2. 人员需求评估根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职责,对各个部门的人员需求进行明确评估,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量,并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合理的编制标准。

3. 编制与减编方案基于组织内部现状评估以及人员需求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编制和减编方案。

根据人员需求的变化情况,合理调整组织结构,优化岗位设置,确保各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平衡。

三、方案实施1. 沟通与培训在方案实施之前,组织各级管理者集体研讨,明确动态管理的重要性和责任。

采取面对面的方式,向员工和管理者解释和沟通引入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目的、背景和具体操作方法,并提供培训机会,确保参与者对工作方案的理解和支持。

2. 渐进式实施为了减少对工作流程和员工产生的冲击,可以采用渐进式实施的方式进行控编减编工作。

具体方法可以是逐步合并岗位,减少重复工作;推行工作自动化,减少人力投入等。

通过逐步调整和优化,平稳过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员工的负面影响。

3. 跟踪与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跟踪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

当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变化时,及时调整方案,保证实施效果的最大化。

四、效果评估与总结1. 定期评估在方案实施一段时间后,进行定期的评估,收集并分析各部门和岗位的工作效能数据。

考察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实施效果和改进空间,及时修订并优化方案。

2. 效果总结与分享总结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实施的经验与教训,向其他行业或组织分享,促进行业的进一步提升。

2023年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2023年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2023年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一、背景及目标停编减编即为编制控制与减少编制。

编外工作人员與编内工作人员,转换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外编工作人员与内编工作人员,可以进行互换。

改变了编制的变动,与编制的数以分为别来进行控制编制与减少编制的工作。

一方面,编制控制是指控制编制体系中编制的分配,控制编制体系中编制的分配和变动,作为政府对人员资源的管理。

另一方面,减编则是指编制减少,人员的数量减少了所涉及到的所有单位。

本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旨在加强组织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优化编制结构,科学配置人力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求。

具体目标如下:1. 实现编制控制与减少编制的目标。

通过调整编制结构、严格控制编制使用、提高编制资源的效益,实现编制的科学配置,确保编制使用的公平公正。

2.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通过减少不必要的编制与工作人员,优化公共服务队伍的结构,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水平,创造更好的服务环境,提升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

3.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减编措施,培养和引进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加强人才培训和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1. 加强编制管理。

建立健全编制管理制度,明确编制资源的分配与使用原则,完善编制调整、分配、审批等流程,确保编制的科学配置。

同时,加强对编制使用情况的监督与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2. 加强编制监控。

建立编制资源监控机制,定期统计编制数据,分析编制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编制超编、闲置等问题。

对超编单位进行限期整改,严格控制新增编制的批准。

3. 实施减编措施。

对编制超编单位,采取逐步减编的措施,通过自然减员、离退休等方式,逐步削减编制。

对编制闲置单位,采取合理调整、重新分配编制的方式,实现编制的合理利用。

4. 优化编制结构。

根据不同单位的实际需求,调整编制结构,提高编制的配置效益。

加强对岗位设置和编制关系的研究,优化编制编制结构,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8•【字号】宿政办秘〔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5月18日关于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决策部署,带头厉行节约、勤俭办事,增强财政保重点支出能力,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和“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等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坚持可支可不支的一律不支,可以少支的坚决少支,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打造“一城两区三基地”,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宿州提供坚强保障。

二、主要措施(一)禁止5项事项1.严禁新建楼堂馆所,除危房外不得新批复实施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

2.严控技术业务用房建设审批,凡是建设资金没有落实的一律不得开工,严禁变相建设或搭车建设办公用房。

3.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严禁部门擅自出台对县(区)奖补政策。

4.严禁预算部门自行出台津贴补贴和奖金提标政策。

5.严格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XX市编办: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X编办〔20XX〕5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20X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XX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XX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

认真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XX〕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20XX〕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

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

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二、行政体制改革情况(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XX〕26号)精神,我县20X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关于机构编制纪律要求的规定

关于机构编制纪律要求的规定

关于机构编制纪律要求的规定本条明确了五种常见的机构编制工作禁止性情形,并设置了兜底条款。

这是在总结多年来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实践经验基础上形成的,为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提供了依据。

一、严禁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或者逾期不执行、不报告所列情形是机构编制政策执行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现,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

任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或者逾期不执行、不报告的行为都是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应坚决查处。

二、严禁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在限额外设置机构,变相增设机构或者提高机构规格所列情形是机构设置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

主要表现形式有:一是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主要指超越职权、未按规定程序、自作主张设立、撤销、合并机构的问题;二是擅自变更机构名称;三是擅自变更机构规格;四是擅自变更机构性质、职责权限;五是擅自改变机构经费形式;六是超机构限额设置机构;七是变相增设机构,如一些地区和部门新设立的机构,名义上是挂牌、挂靠、设在、合署、〃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实际上却配备了独立的领导班子,有独立的决策权。

各类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职能变伤口业务范围调整等因素,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机构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的变更也要履行相应程序。

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或者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各类超出限额设置机构、变相增设机构或者提高机构规格的行为,都属于逃避审批和管理的违规行为,也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严禁擅自增加编制种类、突破行政编制总额增加编制、改变编制使用范围、挤占挪用基层编制,擅自超编录(聘)用、调任、转任人员,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其他资金为超编人员安排经费,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所列情形是编制管理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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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强化措施确保控编减编工作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控编减编工作要求,**县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科学管理,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确保控编减编工作落实到到位。

一是及时汇报领导。

省市文件下发后,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主要领导汇报关于控编减编工作有关精神及
要求,争取领导的重视及支持。

并按照市控编减编工作要求,研究拟订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为落实控编减编工作,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打好基础。

二是调查研究摸底。

认真梳理全县各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重点对单位职能和工作任务变化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并以此为基础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电子台账和纸质台账“两本账”,同时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控制编制数量基础,科学制定编制使用计划,确保完成中央省市要求的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

三是巩固改革成果。

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重点对涉及各项改革的部门和机构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压缩非业务机构数量,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人员编制,并本着“建一撤一”原则,对职能
已经消失或者弱化的单位,采取撤并调同步走,整合机构编制资源。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在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责任追究中的协调配合机制,合力开展机构编制使用审核情况及违规违纪问题专项监督检查,重点与关部门配合清理各部门存在的“吃空饷”、在编不在岗人员,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控编减编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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