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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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是指人类在地球表面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各种活动和利用状况。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划分与分类,以便更好地了解土地资源的利用现状、分布特点、优势和不足,为合理规划和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一、农业用地农业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

根据农业用地的利用方式和用途,可以将农业用地分为以下几个分类:1.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稻田–水浇地–旱地2.园地–果园–蔬菜园–茶园–养殖场3.林地–人工林地–天然林地4.牧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草地二、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是指用于工业生产和相关活动的土地,包括工厂、仓库、交通设施等。

根据工业用地的利用类型和功能,可以将工业用地分为以下几个分类:1.工厂用地–重工业用地–轻工业用地2.仓储用地–仓库–物流中心3.交通设施用地–码头–车站–航空港三、生活用地生活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商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公园、学校等。

生活用地可以根据其功能和性质进行分类:1.住宅区–高层住宅区–低层住宅区–豪宅区2.商业区–商业街–商业中心–超市3.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学校–医院–公园四、特殊用地特殊用地是指用于特殊用途的土地,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区、水利设施用地、生态保护用地等。

特殊用地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分类:1.矿产资源开发区–煤矿区–铁矿区–稀有金属矿区2.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利工程3.生态保护用地–自然保护区–生态农业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对土地资源进行科学综合评价和规划的重要基础,只有通过合理分类和划分,才能更好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24年版) 精选1篇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24年版) 精选1篇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24年版)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

本文将对2024年版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进行简要介绍。

一、农用地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

根据2024年版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农用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和其他农作物的土地。

根据不同国家的农业生产需要和土地资源状况,耕地的划分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耕地可以分为基本农田、优质农田和高产农田等。

2. 林地:主要用于种植林业作物和提供木材的土地。

林地可以分为天然林地、人工林地和混合林地等。

其中,天然林地是指自然生长的森林,人工林地是指人工种植或恢复的森林,混合林地是指既有天然林地又有人工林地的区域。

3. 草地:主要用于草本植物生长和畜牧业生产的土地。

草地可以根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和管理措施等因素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气候条件,草地可以分为寒漠草原、温带草原、亚热带草原等;根据土壤类型,草地可以分为沙地草地、湿地草地、盐碱草地等;根据管理措施,草地可以分为天然草地、人工草地等。

4. 农田水利用地:主要用于农田灌溉、排水和供水等设施建设的土地。

农田水利用地包括水库、水渠、泵站、堤防等设施及其周边土地。

二、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市建设、工业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

根据2024年版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建设用地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城市居民住宅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城市居民居住的房屋及其周边配套设施的土地。

根据城市规划和管理需要,城市居民住宅用地可以分为住宅小区、独立住房等多种形式。

2. 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建设工厂、仓库和办公楼等工业设施的土地。

工业用地可以根据产业类型、规模和技术要求等因素进行分类。

例如,根据产业类型,工业用地可以分为制造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科技园区用地等;根据规模,工业用地可以分为大型工业园区、中小型工业园区等;根据技术要求,工业用地可以分为高污染工业用地、低污染工业用地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是我们生活的基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依托。

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则是对土地使用情况进行科学划分和归类的一种方式,它对于合理规划土地资源、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土地被用于各种各样的目的。

有的土地被开垦为农田,种植着各种农作物,为我们提供丰富的粮食和农产品;有的土地上矗立着高楼大厦,成为商业中心或居民住宅区;还有的土地被规划为公园、绿地,为人们提供休闲和娱乐的场所。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划这些土地,我们需要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类。

目前,常见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包括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顾名思义,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这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耕地是农用地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它是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等的土地。

我国作为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保障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对于粮食安全至关重要。

园地则主要用于种植果树、茶树等经济作物。

林地是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等树木的土地,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以及提供木材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草地则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为牛羊等牲畜提供了充足的饲料。

建设用地则是用于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

这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城市中的高楼大厦、商业街区、学校、医院等都建设在建设用地上。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

合理规划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避免浪费和盲目扩张,是城市发展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未利用地是指目前尚未被利用的土地,如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等。

这些土地虽然暂时没有被开发利用,但在未来的发展中,有可能通过改良和开发,转化为农用地或建设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工作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通过详细的调查和测绘来完成。

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会深入实地,对每一块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指根据土地利用的不同特征和功能,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便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科学的描述和分析。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是土地资源管理和规划的重要依据,对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用地。

农用地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农用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粮食作物种植地、经济作物种植地、果园、茶园、林地、草地等类型。

粮食作物种植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如稻谷、小麦、玉米等;经济作物种植地主要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如棉花、油料作物、烟叶等;果园主要用于种植果树,如苹果、梨、桃等;茶园主要用于种植茶叶;林地主要用于种植木材林和竹林;草地主要用于放养牲畜。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是指用于城镇建设和农村建设的土地,包括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建设用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居住区、工业区、商业区、交通运输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类型。

居住区主要用于居民居住,包括住宅小区、农村居民点等;工业区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包括工厂、仓库、矿山等;商业区主要用于商业活动,包括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交通运输用地主要用于交通运输设施,包括道路、铁路、航空港等;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公园等。

三、生态用地。

生态用地是指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土地,包括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涵养地、风景名胜区等。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生态用地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涵养地、风景名胜区等类型。

自然保护区主要用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自然生态系统,包括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区等;湿地主要用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包括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区等;水源涵养地主要用于保护水资源,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库及其周边地区等;风景名胜区主要用于保护自然风景和文化遗产,包括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应关系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常用的两种分类方法。

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但也存在差异。

本文将从定义、分类方法、对应关系等方面进行展开,详细介绍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关系。

一、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指导土地利用管理和监测的重要工具,对制定土地利用政策、保护农田、合理规划城市用地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对应关系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即土地规划用途分类所划分的用地类型,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有相应的对应类别。

例如,土地规划用途分类中的农业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耕地类别,建设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建设用地类别,交通运输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交通运输用地类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对应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类别等。

这种对应关系可以帮助进行土地利用现状的监测与评估,为土地规划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更强调土地用途的功能特点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反映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则更注重土地实际利用情况和功能类型的划分,反映土地利用现状的特点。

因此,在实际应用中,两者的分类结果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

总之,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常用的两种分类方法。

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可以相互补充,提供全面的土地利用信息。

同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需求,选取合适的分类方法,结合两者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应用。

20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2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土地利用的现状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更好地规划城市发展、保护环境资源,对土地利用进行分类和评估至关重要。

以下是2023年土地利用现状的分类和描述。

1. 城市建设用地:这是指用于建筑、道路、公园和其他城市基础设施的土地。

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居住区主要用于住宅建设,商业区用于商业设施建设,工业区用于工业生产和制造。

2. 农业用地:这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牧草地和种植园地。

农业用地的有效管理和保护对于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3. 森林和林地:森林和林地用于木材生产、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提供生态系统服务。

这些土地可以是天然森林、人工林或混合林地。

保护和管理这些土地可以帮助减缓气候变化、防止土壤侵蚀和提供可持续的木材资源。

4. 自然保护区:这些土地用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生态系统和提供休闲活动。

自然保护区可以包括国家公园、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和自然遗产地等。

5. 水体和湿地:水体和湿地包括河流、湖泊、沼泽和海洋。

这些土地对水资源的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维护和水文循环的平衡至关重要。

6. 矿产资源开发区:这些土地用于采矿和开发矿产资源,如煤矿、铁矿、石油等。

矿产资源开发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也需要平衡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利用。

7. 交通运输用地:这些土地用于建设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

交通运输用地的合理规划和布局对于提高交通效率和减少交通拥堵具有重要意义。

在评估土地利用现状时,需要考虑土地的功能、土地利用效率、土地利用的可持续性和与周边土地的关系。

这些信息有助于城市规划师、环境保护机构和决策者制定合理的土地利用政策和规划,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简述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

简述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

《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一、引言在当今社会,土地利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作为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我国的土地资源十分丰富,但也面临着严峻的土地利用压力。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我国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以便对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评估和有效管理。

二、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概述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是根据土地功能特点和土地利用现状特征进行分类的。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系统与指南》的规定,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主要包括11个一级分类,58个二级分类和209个三级分类,涵盖了农田、林地、草地、城镇建设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特殊用地、林草联合体等多个方面。

三、我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的理解在我看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的建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分类,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土地资源的利用状况,有利于合理规划和管理土地资源。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可以促进各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数据对比和信息交流,有利于全国土地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

四、对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的贡献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的建立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科学的分类和评估,有利于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五、总结通过对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的理解和探讨,可以看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在科学评估和有效管理土地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未来,我国还需要继续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我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是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实践总结出来的,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土地资源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体系的建立对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第一类:1、耕地: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2、园地: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3、林地:有林地、灌木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4、牧草地: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5、居民地及工矿用地:城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用地、盐田、特殊用地6、交通用地: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民用机场、港口码头7、水域: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苇地、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物、冰川及永久积雪8、未利用土地: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田坎、其他第二类:1、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2、园地:果园、茶园、其他园地3、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4、草地: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草地5、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6、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仓储用地7、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9、特殊用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10、交通运输用地:公路用地、街巷用地、农村道路、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11、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沟渠、水工建筑用地、冰川及永久积雪12、其他土地:空闲地、设施农用地、田坎、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第三类:1、农用地:(1)耕地(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菜地)(2)园地(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3)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4)牧草地(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5)其他农用地(畜禽饲养地、设施农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用地)2、建设用地:(1)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金融保险用地、餐饮旅馆业用地、其他商服用地)(2)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采矿地、仓储用地)(3)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景观休闲用地)(4)公共建筑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用地、科研设计用地、文体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慈善用地)(5)住宅用地(城镇单一住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空闲宅基地)(6)交通运输用地(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街巷)(7)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用地)(8)特殊用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宗教用地、监教用地、墓葬地)3、未利用地:(1)未利用土地(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未利用土地)(2)其他土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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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1.1.概述土地利用是人类根据自身需要和土地的特性,对土地资源进行的多种形式的利用。

土地利用现状是土地资源的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的深刻反映。

土地利用划分具有如下特点:是在自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综合影响下,经过人类的劳动所形成的产物。

在一定的空间分布上服从社会经济条件,因此,它们在地域分布上不一定连成片。

种类、数量、分布是随着社会经济技术条件的进步而变化的。

1.1.1.土地分类方法土地分类是国家为掌握土地资源现状、制定土地政策、合理利用土地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

土地分类由于目的不同,有着显著的差别,形成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

1.土地自然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地貌、土壤、植被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揭示土地类型的分异和演替规律,遵循土地构成要素的自然规律,最佳、最有效地挖掘土地生产力。

2.土地评价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一些评价指标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土地进行分类。

一般按土地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土地生产潜力、土地适宜性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也称为土地的经济特性分类。

其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属性,其目的是为开展土地条件调查和适宜性调查服务,为实现土地资源最佳配置服务。

3.土地综合分类系统:指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特性和社会经济特性、管理特性及其他因素对土地进行综合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土地综合分类主要形式。

土地利用分类一般按土地利用现状的土地覆盖特征、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用途、土地经营特点、土地利用效果等为具体标志进行分类。

其目的是了解土地利用现状,反映国家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效果,为国家和地区宏观管理和调控服务。

在这三种分类中,土地利用分类即土地综合分类是在土地资源管理中应用最广、全覆盖的基础分类。

掌握土地利用现状是国家制定国民经济计划和有关政策,发挥土地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的重要基础。

1.1.2.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国外土地分类工作至今约有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就出现了各种土地分类系统。

国外土地利用分类多数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具体到各国又有差异,如美国主要以土地功能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英国和德国以土地覆盖(是否开发用于建设用地)作为分类依据,俄罗斯、乌克兰和日本以土地用途作为分类的主要依据,印度则以土地覆盖情况(自然属性)作为划分利用分类的依据。

国内土地分类研究起步较迟,而且主要工作是在解放以后。

国内土地利用分类依据与国外基本相同,也是以土地利用现状作为分类依据,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详查)采用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以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为分类依据,城镇地籍调查采用的城镇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分类依据,中科院中国土地利用分类以利用方式和土地覆盖为分类依据。

虽然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依据基本相同,但由于国情差异,在具体划分的类型上却不尽相同,如我国是农业大国,人多地少,因此对农用地的分类较细,而国外则相对较粗。

1.1.3.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的重要性1.土地资源管理的需要:土地资源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是人类生存和生产的基本条件。

土地资源是有限的,适合于生活和生产的土地资源则更少。

我国有几千年的土地开发利用历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各种各样的土地利用类型,这些是我们宝贵的资源基础。

为了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需要对土地利用状况进行统一的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特别是需要及时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

因此制定统一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2.统一不同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的需要:目前各种土地利用分类很多,标准和含义很不统一,存在着同名多义、多名同义的现象,造成在土地调查和统计上口径不一,给管理和决策带来了困难。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土地分类、调查、登记和统计制度,启动新一轮土地调查,保证土地数据的真实性。

”。

3.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需求:当前,土地管理要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需要制定土地供应、保护、开发,集约和节约利用政策,统一分类的各类土地利用数据是重要的决策基础依据。

1.2.我国土地调查分类回顾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以来,根据土地管理的需要,我国土地调查采用了不同的分类,下面将简要介绍采用过的分类。

1.2.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我国在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中制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含义”。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主要依据土地的用途、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

采用两级分类,其中一级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及未利用土地八类,二级分四十六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于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简称详查)和土地变更调查。

从1984年发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1.2.2.城镇土地分类我国在1989年9月发布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中制定了“城镇土地分类及含义”。

城镇土地分类主要根据土地用途的差异,将城镇土地分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殊用地、水域用地、农用地及其它用地十个一级类,二十四个二级类。

城镇土地分类用于城镇地籍调查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

从1989年发布开始,一直沿用到2001年12月。

1.2.3.全国土地分类为了满足土地用途管制的需要,科学实施全国土地和城乡地政统一管理,扩大调查成果的应用,在研究、分析上述两个土地分类基础上,修改、归并形成了城乡统一的全国土地分类。

2001年8月,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发[2001]255号)发布《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并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行。

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直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土地变更调查和全国土地统计年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1.2.3.1.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是城乡一体化土地分类,对于全面完成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的,可直接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试行)。

它采用三级分类。

其中一级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类,也就是《土地管理法》的三大类。

二级分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十五类。

三级分七十一类。

1.2.3.2.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对于尚未全面完成城镇和村庄地籍调查的,建设用地无法细化,可执行《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

它的整体框架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相同,也是采用三级分类。

其中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部分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完全相同,建设用地部分进行了适当归并。

将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特殊用地六个二级类和交通运输用地中的三级类街巷,合并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作为二级类,在其下划分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盐田和特殊用地六个三级类。

1.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为统一目前不同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避免因土地利用分类标准不一致引起的统计重复、数据矛盾、难以分析应用等弊端,满足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求,《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制定工作从2000年开始筹备,并于2002年列入国家标准计划,正式启动标准编制工作。

2005年7月18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通过标准审查会审查,目前已完成了《土地利用分类》标准报批稿的编制,并正式报国家标准委审批。

2007年8月5日,《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开支颁布执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直接采用《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

1.3.1.分类方法考虑到国家和部门管理需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将采用土地综合分类即土地利用分类,侧重土地的实际利用现状,根据土地的实际利用和覆盖特征对土地利用类型加以归纳和分类。

首先考虑分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地类的含义和概念进行系统界定,保证地类全覆盖和不交叉,同时还要在科学性和合理性基础上,保证分类的实用性,并与其它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对已运用并无争议的分类尤其本部门成熟的分类予以继承应用。

1.3.2.分类的依据和原则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分类主要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覆盖特征、利用方式、土地用途、经营特点及管理特性等因素。

具体分类原则如下:㈠科学性原则:依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运用土地管理科学及相关科学技术,采用多级续分法,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分类。

㈡实用性原则:分类体系力求通俗易用、层次简明,易于判别,便于掌握和应用。

㈢开放性原则:分类体系应具有开放性、兼容性,既要满足一定时期国家宏观管理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㈣继承性原则:借鉴和吸取国内外土地利用分类经验,继承应用效果好的分类。

㈤服务于国土源源管理工作,满足国土资源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需要的原则。

1.3.3.分类的基本框架采用二级分类体系。

一级类十二个,二级类五十七个。

1.3.3.1.一级类的设定1.依据土地利用用途和利用方式,考虑到农、林、水、交通等有关部门需求,设定“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

2.依据土地利用方式和经营特点,根据有关部门管理需求,设定“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3.为了保证地类的完整性,对上述一级类中未包含的地类,设定“其它土地”。

1.3.3.2二级类的设定二级类是依据自然属性、覆盖特征、用途和经营目的等方面的土地利用差异,对一级类具体细化。

1.3.4分类的地类含义土地利用分类的地类编码和含义见表1-1:表1-1.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和编码开展农村土地调查时,对《土地利用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按表1-2进行归并。

表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4.主要地类认定1.4.1.耕地1.4.1.1.下列土地确认为耕地⑴种植大田作物的土地:大田作物包括:粮食作物(包括稻类,麦类,杂粮类,豆类,薯类等),工业原料作物(包括纤维类,油料类,糖料类等),饲料与绿肥作物(包括饲料类,绿肥作物)。

⑵在耕地上种植其他作物的土地:在耕地上种植的蔬菜,嗜好作物(如烟草),药用作物,香料作物,花卉作物,花圃类,调料作物,染料作物等的土地。

⑶因不同耕作制度种植农作物土地:耕作制度主要包括以种植、收获农作物为主的轮作,间作,混作,套作(也称套种),轮歇地,休闲地等。

⑷新增耕地的土地:通过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变为耕地,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通过后的土地。

现状已变为耕地(如已耕种),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未验收,或作为储备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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